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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实用8篇)

作者:书香墨 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实用8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一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体育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影象,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与甲方相互约定所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体育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点的,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休息。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二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务指标。

5、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自发出书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获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酬金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遵守xxx的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不实施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间接影响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

2、乙方保证以自由身份与甲方签订该协议,若因此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引进艺人,并促使双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乙方有义务协调甲方与其所推荐艺人之间的关系。

4、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签署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管理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5、乙方为甲方艺人所联络的演艺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并且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艺人从事违背法律、法规和违背公认社会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种媒体及所有公开场合,必须竭力维护甲方及甲方艺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诋毁、诽谤等现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艺人的演艺活动中,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涉。

8、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保证其一年内经纪业务总额度不低于50万元。

五、甲乙双方收益的分配

1、业务提成政策:(业务总额按照艺人演艺合同标的额计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内业务总额低于50万元,则不享有获取佣金的权利。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200万元至300万元,则甲方将净利润的25%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一年业务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则甲方将净利润的30%作为佣金支付给乙方。

2、本条第1款所述净利润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艺人演艺活动每年的业务总额减去应付艺人酬金及甲方应负担的税费后的余额。

3、甲方将在每年最后一日前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有违约,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报酬,每逾期一日,应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对外联络的演艺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与该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合约费用的十倍向甲方赔偿。

3、乙方保证不以个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艺人的演出收入,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有权以各种方式追回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涉金额五倍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严重的根本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无法避免,并于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包括并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主张不可抗力一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迟延履行的书面材料,并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如何执行本合同,待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或迟延履行合同,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本着合同订立目的和文本原义按照xxx法律法规进行。双方于合同执行期间均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事项,如有任何法律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xxx法律法规执行,双方也可就未尽事宜达成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为打印页,手写无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故乙方已经对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含义以及法律后果充分理解,并且已经经过甲方的讲解再无异议。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2013年月日 2013年月日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三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艺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合约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及诠释:_______________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电视、电影、广播、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

(2)歌唱、演唱会;

(3)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填写歌词;

(5)电影配乐;

(6)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录音或音像制作;

(9)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各类广告、剪彩、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

(11)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12)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艺人的聘用;

(2)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_______个月。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地域"指整个世界。

二、委托

2.1.2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5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三、选择

3.1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四、公司担保及职责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4.4全力协助艺人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艺人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4.5负责艺人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4.6向艺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请确定是否给艺人上保险)

4.7向艺人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双方具体商定。

4.8负责艺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基本人身安全。

4.9维护艺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4.1负责办理艺人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五、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4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艺人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艺人需以第一时间知会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艺人接洽任何有关艺人演艺事项的事宜。未经公司同意,艺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为艺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8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艺人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1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

5.14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艺人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公司协助并负责办理艺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5.23艺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5.24艺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应就促使本合约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让人完全享有本合约及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项给予所有的允许及签订所有契约及文件。而有关费用将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负责。

六、艺人职责

6.1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包括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艺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约有抵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6.3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6.4做出任何影响公司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6.5确认公司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公司拥有安排、洽谈艺人演艺事项的决策权。艺人向公司提供演艺服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在合约有效期内,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6.7艺人同意为证明公司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艺人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公司参考,公司应考虑艺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6.9了解及遵守公司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公司安排参加任何与艺人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6.1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公司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6.11向公司提供艺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艺人联络并发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13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艺人应继续为公司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公司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艺人争取合理补偿。

6.14接受公司认为有利于艺人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艺人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艺人自理。

6.15负责办理公司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七、利益分配及佣金

7.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7.1.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

7.1.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7.1.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7.1.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约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7.2公司对艺人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从第五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证艺人收取的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7.3.1上述收入的3%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推介艺人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艺人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7.3.2上述收入的7%份额由艺人获取。

7.4艺人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艺人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艺人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7.5艺人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公司代艺人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八、账目

8.1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8.2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8.3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8.4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九、转让

9.1经双方协商,公司在征得艺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授权公司在合约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9.2艺人无权转让艺人在本合约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十一、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十二、违反

12.1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b)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利息;

(d)律师费。

十三、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5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十四、暂缓的后果

14.1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十五、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十六、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2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十七、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约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约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合约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十八、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十九、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二十、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二十一、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二十二、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三、其他

23.1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本合约为唯一全部关于双方于本合约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约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23.5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有效期为八周年。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订协议。

(以下无正文)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四

甲方:___史强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辛星______(承租方)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巴彦淖尔市五原县虹亚9号楼2号门市,房屋的建筑面积51.9_平方米。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所有人:__史强_______。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灯具,取暖设备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_3__(月/年)。从2014___年_3__月_10__日中午12时零分起至2017___年_3__月__10_日中午12时零。

租赁期限届满前_30__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__30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_15__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租金_57000__元,大写__伍万柒仟元_______。

租金按 年 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全部 的租金。

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 现金 。

第五条:押金

押金_10000__元,大写__壹万元整_______。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2 月。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应支付__2_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外,还应该支付_10000__元违约金。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第十三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五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参与甲方制作的《沙漠王子》演出的具体事实,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电影的片名、时长甲方制作的电影片名暂定为《沙漠王子》,时长90分钟。

二、乙方出演的角色甲方聘请乙方出演本剧舞蹈演员一角

三、聘用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参加此举的拍摄时间约为______天,自_____年______月日始,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该角色的拍摄工作未能在合约期内完成,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至该角色完成为止。

四、乙方的片酬标准

乙方演出报酬为_____/天,结算报酬按乙方实际拍摄天数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甲方应按期按时发放乙方酬金。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本协议和约定收取报酬;

2.乙方艺人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具有合理休息之权利。

5.乙方艺人应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在该剧组拍摄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剧组根据政府有关法令所指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作息时间,服从领导、听从管理、服从剧组拍摄计划和工作安排,保证按时到场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生此事,延误拍摄周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则由乙方艺员承担全部责任,并实行其经济处罚。

七、违约责任

3.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终止合约或不履行合约所规定的义务和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保密条款

双方签订本合约后,除因牵涉违约诉讼,对本合约之一切内容双方都应严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甲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透漏本合约有关乙方艺员真实所得收入情况,在本合同约终止后本条款仍然有效。

九、工伤与保险

1.于本合约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由甲方承担保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2.在拍摄期间,如乙方因工作关系而得的急性病(如感冒、发烧等),甲方应予以报销医疗费。

十、版权归属

本剧及其衍生产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十一、争议和解决

凡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乙方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协议的生效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

1.剧组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同时,甲方已将剧组规章制度交给乙方,乙方已经明了剧组规章制度的内容并承诺严格遵守。

2.关于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乙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2)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乙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本合约一式(3页)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适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议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六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 份 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全权代理乙方的一切演艺事务,并为乙方商讨及争取与演艺事务有关的最理想条件。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xx”实施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和义务。

3.甲方可指定其代表人负责乙方的宣传、演艺事务工作。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与演艺有关的许可证等有效文件,其演艺事务都由甲方统一安排、备案。

5.为促进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舞蹈、形体及语言培训,乙方应全力配合。

6.为有效的宣传乙方的艺术形象,扩大与提高乙方的知名度,促进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甲方有权在包括商业广告、广告性文章、报道在内的一切宣传媒体及其他宣传品种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并有权为乙方设计个人形象。

7.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姓名(包括任何艺名、昵称)、肖像、个人照片、个人录像和个人资料用于乙方的各种宣传、演艺事务活动中,并不需要再支付报酬。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公开言行进行指引性辅助,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隐私。

1.乙方以“”的个人方式接受甲方为其安排的各类宣传和演艺事务,并获得从事该活动的收入。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未经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出国或休假,不得随意改变形象,否则属乙方违约。

3.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安排或参加任何形式的演艺事务,也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所提及的所有演艺事务服务。

4.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以及其指定的代表人做出的演艺事务和宣传活动安排。

5.乙方如由于个人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时,应事先向甲方报告,在不影响其总体形象和重大活动情况下,甲方将适情安排。

6.乙方应把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在甲方备案,并保证甲方可以随时联络到乙方本人,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应提前通知甲方。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因病不能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舞蹈演艺事务,事先应出具甲方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如因情况紧急乙方事先无法出具上述诊断证明,则事后应及时补交并说明情况。如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安排病假、休假、事假、出境、出国等事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假,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本合同自行按所拖欠的时间顺延。

8.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章,并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若乙方发生个人违法行为或牵涉有关法律纠纷,必须对自身的行为和后果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可以此为由终止与乙方的合同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此外,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视同解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主办的活动,如需乙方无偿参加,乙方不得拒绝。

10.任何情况下本合同的终止,在甲方未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无权继续使用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制作、提供的服装、造型、舞蹈、签名、照片等演艺资源。

1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维护甲方的名誉。

1.乙方在完成甲方安排规定的每月基本演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元/月。其中首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 元。

2.乙方的基本工资按公司规章制度定时在次月3日、13日、23日发放(即每10天发放一次)。

1.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甲方会充分地尊重和考虑乙方的习惯和建议,但是在演艺事务活动中,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其本人和任何非甲方指定代表人均无权干涉甲方的专业工作。重要原则问题栓放将另做执行备案。一旦发生乙方意见成为甲方工作阻力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2.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发生违约,应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两万 元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实际损失。

a)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b)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合同规定之演艺事务;

c)甲方认为乙方演艺事务达不到预期效果。

4.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产生的实际损失。

a)乙方自行更换公司;

e)乙方实施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给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f)乙方保证,至本合同签署时,未与任何第三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达成与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和口头协议(“在先协议”),否则,由于在先协议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完全实行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无须事先通知甲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

a)甲方在本合同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b)甲方严重拖欠乙方本合同规定之利益;

c) 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活动;

d) 甲方实施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给乙方利益在造成严重损害的。

6.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议统一,可以书面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1.甲方享有乙方演艺事务期限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被视为双方间依照《^v^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的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议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想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如公司有意续约,可以不低于本合同条件,优先与乙方续约,续约时间不低于一年。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代表于年签订生效。

甲方(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章):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七

“体育明星”已成为大众或企业关注体育赛事和运动项目时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因此,众多体育明星逐渐从运动场走向大众的视野,成为关注的焦点和主题。体育明星为企业品牌做广告、形象代言人,可以使产品迅速、有效的占领市场的制高点,为企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体育明星做广告可以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它已成为体育市场中极具潜力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体育明星广告也是一道生动、真实的人文景观。如今,赛场的部分体育明星纷纷为某些品牌做起了形象代言人。下面,我们便从体育明星在广告代言中的传播策略与存在的风险等方面作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体育明星效应

体育明星效应即运动员在运动场上所表现的顽强拼搏、精湛技术、强壮体魄以及良好的人格魅力、公众形象、社会责任等集合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体育明星与实力、规范、团队、开放、自然、奋斗、持续和公共价值相对较多的联系,具有社会宣示与教育的重要价值。企业通过体育明星效应与产品的结合来宣传或塑造社会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以提高销售、扩大利润为目的。因此,它包含三个层面: 体育明星名气效应、新闻效应、金牌效应。

二、企业运用体育明星做广告代言的策略

1、选择与产品相符的体育明星

选用体育明星代言不能盲目,首先要分析企业所处的行业是否适合邀请体育明星代言,如药品、烟草等行业都与运动员健康的形象背道而驰;和体育联系不大的其他产业如果要用体育明星代言也要慎重考虑了;只有与体育明星健康、自信等形象相吻合的行业才适合使用体育明星代言。其次,要分析企业处于哪个发展阶段,清楚品牌内涵,了解体育明星的特质,才能用体育明星的个性优势来弥补自己的弱势。

2、体育明星要和企业的产品有一个很好的结合点

体育明星与体育用品企业是最好的结合,例如贝克汉姆和阿迪达斯、姚明和锐步、耐克和科比等等。其他领域的企业也可以通过挖掘一些联系将体育明星和他们的产品联系起来,以麦当劳为例,作为一个非体育品牌,麦当劳非常注重体育明星所从事的项目与产品的联系,其选择的跳水、滑冰、乒乓球、篮球等都是一些既需要足够热量,也需要科学配比饮食的技巧性项目,既吻合麦当劳希望宣传的合理饮食理念,又没有刻意回避快餐的高热量特点,所以麦当劳邀请了郭晶晶、申雪、赵宏博、易建联等体育明星为其代言。

3、做广告代言的体育明星需要得到目标客户的认可

一个广告代言人是否合适要看目标客户的认可程度,如果明星代言人能在目标客户群中产生共鸣就能够让明星的价值得到最大的发挥。耐克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个性的象征,而耐克的大部分客户也是年轻人,耐克的代言人之一^v^巨星科比•布莱恩特是nba中最具号召力的球员,他超凡的球技以及个性十足的球场作风都是无与伦比的,他在年轻人心目中就是英雄和偶像。他在球场上极具个性的表演以及他超凡的个人魅力都是他作为耐克代言人必备的素质,他在球场上的无所不能,执着地追求更高的境界无时无刻都体现着“just do it”。

4、选择未来之星

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很多企业都想邀请当红体育明星做广告代言,但体育明星高昂的代言费往往令人望而生畏,有人说请体育明星代言是“有钱人的游戏”。如果企业不想负担巨额的代言费,其实可以退而求其次,培养自己的明星,也就是选择有潜力未来之星,如果他们能够一飞冲天,那么企业将获得无法估量的收益。耐克和可口可乐的成功告诉我们,请体育明星代言不是一定要请当红明星,选择未来之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愿出太多代言费邀请明星的企业。

5、多方面考察体育明星

体育明星做广告代言风险大,在邀请体育明星代言时如何降低风险,提高投入产出比是企业需要认真考虑的事,因此邀请体育明星代言之前一定要对所请的体育明星是否具备时代偶像的潜质、体育明星的号召力、所代言品牌的数量;体育明星的今后走势和成长空间进行多方位的了解和考察。

6、为体育明星的退役做好打算

消费者会对体育明星所代言的品牌及产品产生好感是他们喜欢这个明星,但是任何运动员都会退役,消费者对品牌的关注度会随着体育明星的退役而急剧减少,当然企业可以另外寻找代言人,但是不一定就能找到和前任代言人有一样影响力的运动员,而且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人气会随着运动员的退役顷刻间消失殆尽,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企业必须为体育明星的退役提前做好打算。1994年乔丹暂退篮坛,耐克的airjordan篮球鞋系列严重受挫,销售量大减。耐克悟出一个道理:airjordan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乔丹而非耐克,然而乔丹有一天必然离开篮坛,耐克把airjordan从公司旗下的一个系列转营为一个独立的品牌,并于1997年成立了乔丹有限公司。后来据业内人士估计乔丹公司首年的业绩已经超过2亿美元,耐克在乔丹退役后怎样继续维持消费者对其品牌的关注的问题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三、体育明星广告代言的风险

1、竞技体育结果的不确定性

竞技体育的各种比赛其结果具有预先不可确定的性质,由于运动员状态的不稳定性、临场发挥的难预测性等种种主客观原因,重大赛事的结果常常与预期值相去甚远。但竞技体育迷们往往不会这么想,一旦所迷恋的明星真的失败了,他们会接受不了,甚至有极端行为产生,进而祸及明星代言的产品或品牌。对于钟情于体育明星代言的赞助商而言,体育明星的失利通常致使毫无准备的赞助企业跌人低谷,一旦消费者对体育明星的信誉危机转嫁到企业上,便大大降低了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美誉度,可能导致赞助企业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

“刘翔退赛”便暴露了体育明星的这种品牌代言风险。刘翔在2007 年代言了14 个品牌,2008 年又增加了平安保险、凯迪拉克,这其中有奥运赞助商,也有非奥运赞助商。刘翔退赛,遭受影响最大的奥运赞助商是visa 和伊利。visa 的广告是“刷新梦想,12 s 88”,伊利的广告是“有我中国强”。在刘翔退赛之后,这样的词汇显然不合时宜,通过刘翔代言的理念根本无法传达。虽然非奥运赞助商的广告被限制,但对其产生较大的连带效应也不容忽视。

2、明星与品牌关联性的缺失

体育明星代言的品牌传播策略主要是通过具体的、可感知的真实人物形象,去转化品牌的内涵与认知,并赋予它鲜活的生命与亲切的联想。目的在于放大品牌与体育明星之间的共性,使目标受众在接收广告后形成两者之间正相关的思维惯性,从而在受众心中塑造健康、正面的品牌。因此品牌形象代言人自身的形象、个性,以及拥护者,是否与品牌定位相吻合,也是要慎重考虑的。如果两者搭配适宜,代言的效果将十分明显,但是企业如果一味追求代言人的知名度,而忽视了其与企业品牌的关联度,在广告传播中,受众容易选择性记忆广告中的体育明星而非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最终导致了广告无效传播。

2006 年足球世界杯营销战中,联想斥巨资签约了巴西足球运动员罗纳尔迪尼奥(小罗)作为品牌代言人事件,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暂且不论小罗在本届比赛上令世人大跌眼镜的表现,单单从选择小罗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的角度出发,联想并没有强化出自身品牌的独特个性,甚至与品牌个性并不相符,这导致了在小罗球场表现大失所望的情况下,联想也被淹没在巨大的体育营销海洋里。事实上,联想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并不应选刚刚成长起来的年轻球星,而应该选择齐达内等老一代球星,老练与朝气并存,发挥稳定,是球队的核心与灵魂,这与联想的品牌个性才是相匹配的。

3、体育明星道德行为的失范

体育明星作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其一举一动都引来无数目光的关注,新闻娱乐业的发达更加速了体育明星的私人生活的公共化。作为公众人物的体育明星常常因个人绯闻、健康状况、道德危机等等负面新闻而成为媒体追逐的热点,而企业的品牌形象则因为其明星代言人的负面新闻而蒙上一层阴影。

科比·布莱恩特是nba 湖人队“3 冠王”的头号功臣,不仅球技超群,而且曾被认为球风高尚,受到各界一致好评。美国著名体育经纪公司一一伯恩斯体育公司曾把科比列为全球第三最有市场价值的体育名人,仅次于伍兹和飞人乔丹。2003 年,沸沸扬扬的科比“性侵犯”案使这一切都变了,因为^v^,他在球迷中的受欢迎程度和形象都出现了危机,其市场号召力大为下降。2003 年末,据耐克公司的初步估计,耐克公司的损失已达 亿美元,而科比本人也有约 亿美元的广告收入损失。

由此可见,体育明星可能会因为道德问题从青少年的偶像转而成为大众指责的负面形象。明星公众形象的污损不仅伤害了自身品牌形象,把体育明星的传播价值贬低了,而且潮水般的负面评价甚至道德指责足以影响赞助商的赞助效力,影响品牌形象和终端销售。

四、风险的规避以及事后的补救措施

1、缩短危机公关的反应时间 面对运动成绩或者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风险,任何赞助商的危机公关都需要遵循“3f” 原则:fast(快速反应)、face(面对)和fact(事实)。从刘翔退赛后的各代言品牌看,耐克的反映是最快的,在退赛第二天,耐克即在《南方都市报》上刊登了以刘翔正面特写为主题的平面广告,将刘翔退赛完美诠释为运动带来的正常伤害。单从广告曝光度来看,这则广告的曝光度远远高于其在媒体上的实际投放量,从实际效果来看,耐克这则广告赢得了诸多好感,也产生了巨大的市场效应。

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控制住局势,然后通过一系列措施,让局势朝自己设定好的方向转化,要求企业本身要有良好的危机管理应对机制,没有平时扎实的工作积累和主动筹备,面对突发事件绝不可能有训练有素的表现。

2、建立有效的沟通决策机制

危机公关反应的快慢反映出背后的沟通、决策机制。成熟的企业,事前一定会预估到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在事后第一时间作出有效的沟通与决策,对处于风险事件中心的体育明星进行慰问,同时在重要的媒体上表达出声音。而对于一些之前没有进行预警评估的企业来说,发生这种突发事件,内部需要先达成一致,再考虑如何对媒体表态。

在2008 年的nba 比赛中,姚明曾因应力性骨折,一度让其奥运会征程蒙上阴影。“姚之队”一方面积极与国家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通报伤情,一方面特意为姚明安排了两次关键的发布会:一次是姚明受伤回国后的第一时间,向媒体通报受伤情况,由姚明回答各种可能的治疗方案;另一次是姚明伤愈归国后的第二天中午,仍由姚明自己出面,坦率接受各媒体采访。这种及时有效地沟通决策机制减少了各种传言,为姚明带来了众多理解与支持。

3、危机中挖掘丰富品牌内涵

从体育明星代言风险的反馈处理来看,应以明星价值为基点适时而变。不管体育明星是输还是赢,人们对他的关注度没变,赞助商需要敏感把握市场的主流情绪,做一些诉求上的调整。

对于代言人身份的体育明星来说,面临比赛失败的境况其实是形象转换的机会,以往的胜利、成功元素会淡化,而失败、病痛、退出比赛会让体育明星的形象丰富起来,带来新元素。当公众对刘翔的认识深层化之后,会发现刘翔的夺牌和退赛并不是对立的,两者还有共同的精神理念,比如永不言败、永不放弃等。刘翔的退赛,也唤起了民众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什么是奥林匹克。显然,公众已经不满足于对代言人的表象认知。耐克富有生命力与人文关怀的广告恰恰将世人的认知深化,刘翔是一个英雄,也是一个神话,但他首先是一个生命,首先应该拥有生命的价值,这也极大地丰富了自身品牌的内涵与价值。

总之,体育明星做品牌广告代言是一把利益与风险并存的双刃剑。企业在采取了适当的营销与传播策略之后,针对体育明星广告代言的诸多风险,在品牌遭遇危机时,采取快速、有效的危机公关策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这将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2023年经纪人和艺人签约合同 艺人公司合同(八篇)篇八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登记地为:

法人代表为:

联系方式:

1.2 乙方姓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为甲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2.3本条演艺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像、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模特、电视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3.1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其他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有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他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歌唱、舞蹈及形体等专业训练及其他各种训练,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训练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

6、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7、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8、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接受甲方认为有利于乙方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8、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合理事项。

五、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没有在此前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须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演艺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艺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演艺事业的决策权。

六、乙方报酬

1、上述收入的30%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额由乙方获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装、化妆、摄影机宣传广告费用,该笔款项由甲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双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

1、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裁、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电视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他台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预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参与非甲方演艺活动获得的收益支付时间: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条获得的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应当依法纳税,因缴纳税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七、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违约

9.1由于一方的损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旅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周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