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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精选6篇)

作者:笔砚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精选6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篇一

原告承诺于20xx年9月3日开业,且达到90%的开业率,没有为被告的经营提供条件与氛围,被告要求更换铺位也未能得到满足。故本案是原告违约在先,被告不同意解除合同。

被告未提供证据。

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xx年5月15日,原、被告签订《##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479号上海##商业广场内二楼c237号市场营业用房(摊位)出租给被告经营。用途为服装。租期为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8月29日止,共计两年三个月。该营业用房总承包金额为58000元整。承包方式为先付款后使用,承包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付原告。被告除向原告支付承包金外,还应另行向原告交付本合同的保证金1000元整,合同到期归还被告。合同并约定,承包期间,被告不得随意关门或停业,故无故拖延开业或关门停业一次/天,原告有权给予被告贰佰元处罚;被告连续或累计十五天不营业,原告有权收回承包摊位,终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回。承包期满未能续包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终止的,被告应当在合同终止将承包的营业用房(摊位)及原告提供的配套设施以正常使用的状态交还原告并退还保证金,拒不交还的,原告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合同签订后,原告告向被告交付了铺位,但被告在经营了一个月后即未再经营。此外,被告向原告交付了58000元的承包金。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国际商业广场进场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按约进行经营,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的经营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营业摊位,并要求对被告支付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符合合同约定,本院应予支持。被告辩称的原告未达到承诺的90%的开业率,没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难以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被告返还原告承租的c237号市场营业摊位;

三、被告支付给原告的58000元承包金不予退回。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已减半),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只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篇二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合同已成为商业活动的基本形式和重要工具。合同案例分析是对合同法规定的条款进行实际应用的一种方法,通过详细研究和分析不同情况下的合同纠纷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合同法的适用和判断标准。通过近期的合同案例分析实践,我深感合同案例分析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案例分析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合同法的具体运用。学习合同法的理论知识往往是抽象和笼统的,合同案例分析则是将这些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说明合同法的整体框架和原则。在我进行合同案例分析时,通过对案例中各方行为的细致观察,我更清楚地了解了合同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和程序,这使得我对合同法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

其次,合同案例分析能够提高我们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合同案例分析的过程不仅仅是阅读和理解案例,更需要我们运用合同法的知识和逻辑思维进行问题解决。在合同案例分析中,我不仅需要分析各方当事人的权益,还需要评估案例中的证据和事实,以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对其责任进行确定。这种思维方式的训练让我逐渐具备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未来的工作和学习都大有裨益。

再次,合同案例分析能够培养我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在合同案例分析中,我们通常需要与其他团队成员进行讨论和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合同纠纷案例。通过各方的不同观点和分析,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避免个人主观偏见的可能。通过与团队成员的合作,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观点,并将不同意见进行综合比较,最终达成共识。这一团队合作的经验让我意识到在合同案例分析中,团队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最后,合同案例分析能够提升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合同案例分析不仅仅是纸上谈兵,它是将合同法的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况中。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我需要编写分析报告、整理和评估证据,与其他当事人进行协商等等。这些实际操作的经验对我日后的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并让我更加熟悉合同纠纷的解决程序和流程。

综上所述,合同案例分析是学习合同法和提升实际能力不可或缺的一种方法。通过合同案例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具体运用,增强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并提升实际操作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运用合同案例分析的方法,不断完善自己的合同法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为实现合同的公平与公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篇三

表达,输入输出一样重要。

怎么输入?

多读书,拓宽你的知识面,丰富你的词汇,让你的储备充足起来。

学名嘴,多看看多模仿你喜欢的名嘴节目,他 们可以教会你很多东西。

勤背诵,把你看到的听到的一些经典句子,经典故事等等内容背下来。

怎么输出?

写作,既然输入了,那么每天就根据你的输入写个几百字,写作很能锻炼一个人的表达能力。我有一个老乡,他自己每天坚持写1000字,已经快3个月了,他现在口才的进步是非常明显的。

录音,你可以就一个话题,讲个两分钟,录下来,然后自己听一下到底讲得怎么样,刚开始可能会有点恶心自己的声音和表达,正因为如此,你才会不断地去纠正改善。久而久之就好了。

出去,走出去吧,一逮到机会就发表讲话,听人说:‘’在战争中学习战争,在游泳中学习游泳。‘’我说:“在讲话中学习讲话。”实际生活中的那种氛围,会让你感觉紧张,而这种紧张会促使你努力提升自己。

真的,你要重视这个问题!

戴尔•卡耐基曾总结道:“一个人的成功,15%靠技术知识,85%靠口才艺术。”

当然,这个说法未免太过武断。但是,口才确实太重要了!

那些口才好的人,往往讨人欢喜,人缘不错,销售能力好,春风得意,连泡妞都占尽优势。

那些口才不好的人,默默无闻,没有存在感,一到需要发言的时候就痛苦得要死,脸憋得跟猪肝似的。

大学时候班上很多人参加公务员考试,那些口才好的同学过了笔试以后,面试相当轻松。而那些嘴笨的同学,还得花一大笔钱去参加什么面试班,在之后的竞争中还未必干得过其他人。

总之,口才好,好处多多。口才差,坏处一大堆。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篇四

在阳光城商业中心闪耀着一家名叫demon的精品时尚外贸店。他出生于20xx年6月1日,合伙人有本校市场专业的sofia,阿梅以及统计系的李棵和胖子。他们亲切的称demon 为“自家的儿子”,他诞生前的孕育过程虽然短暂但是相当富有戏剧性。

盘店,指从前店主处接手店铺进行租用的行话,店铺转让的下家是必须向原店主交盘店费的,租金另算。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前任店家的租用期到了,无人向其租用,只能退出,新店主向房东直接租门面只准备房租即可。

demon店的前任店主秦鹏等人正面临房租到期的状况,铺面急于出手。买家于20xx年5月中旬向卖家提出盘店意向,双方谈判在即。

谈判开始:

20xx年5月18日,双方在现demon店铺中开始谈判。

卖。”买家明白,这是卖家打算把店铺卖给我们的同时,再让买家把货盘下来又是一项成本支出。卖家继续:“我在广东和成都等地都有货源,开店以后,可以帮你们拿货,渠道短保证最低价”。

此时,买家就其他方面发表意见:“不过这里位置太偏了,在整条街的尾巴上, 而且是个拐角怎么会有客流?”秦鹏解释说“后面的金巴黎,即头号耍都3期工程10月份就完工。到时玛利影院、德克士等会入驻进来,这里将会成为商业中心,不用担心客流。”

“不,在做生意时我们要把一切考虑清楚,如果有那么长一段时间的萎靡期,我们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开店就能赢利的地理位置呢?”买家摆明态度,双方在认定铺面价值上陷入僵局。卖家坚持说买家疑虑过多,该铺面是个黄金口岸。买家有待做更多的考察。 “那这个店子,你打算卖多少钱?”买家成员试探性的询问。

卖家拿出早就拟好的价单说“渠道+现货+铺子5500;现货+铺子 4500;铺子3500”了解了价格之后,买家表示要再做商量。

买家要求卖家重报价一次并对价格所含内容进行解释。卖家回应:“如果付渠道费,那我将最低成本给你们供货;如果付了货款店里一切物品都是你们的;如果只是铺款,就只给你们空铺。”买家立即做出反应“首先,我们不能保证你供的货是否符合我们的要求;其次,我们无法确定你拿货的价格水平;第三。我们不认为铺子的价值值3500元那么多,并且马上就是6月份,有些学校已经放假了。到7、8月份暑假根本就没有利润,我们认为你的价格太高了。”

卖家反问到“你们认为多少钱合适?”买家不紧不慢的说“目前最多拿出20xx,并且我们十分想要你的渠道„”

卖房淡然一笑说“到哪里2千也找不到一个象样的铺子。”买家不依不饶“如果那么贵的价钱,我们可以找其他地理位置更好的铺子。”

这一招很奏效,顿时把卖家将住了。卖家自知铺租即将到期转而以恳切的态度征询:“你们最多能给多少钱?20xx块真的太低了。”

买家看出卖家的软肋,毫不退让。卖家无奈只能说答应20xx块给我们空铺。

买家见形势不对,立即阻挠,表示要求留下货品,最好再把渠道给我们。卖家濒临崩溃的边缘,说“如果加货品和渠道,最低3500。”买家答应并表示,目前还是只有20xx元,1500元于1个月后支付。

双方签定协议,谈判告终。

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来分析下这场谈判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限制条件:如果前任店家的租用期到了,无人向其租用,只能退出,新店主向房东直接租门面只准备房租即可。

从整个谈判的大背景下我们就可以看出双方所处的优劣位置,那么接下来重要的就是双方如何从对话中获得对方的真实情况,以便决策。

谈判开始时,由于卖家开门见山式专业的讲解,给对方压力,似乎可以挽回自己的一些优势,而买家很有耐心,并为被卖家高屋建瓴的气势所影响,而是提出质疑,这样本来 就处于劣势的卖家的优势一下子消散很多。转而卖家开始改变策略,开始询问对方开店的想法,试图从中收集情报。得知对方的开店想法后,卖家马上抛出一连串的信息,来向买家说明自己的优势,但是过多的信息似乎在对买家透露出我很急于出手的信息,这样无形中将自己的真实信息透露给了对方。

接着双方进入相互试探:此时,买家决定不再听卖家的“商品”推销,开始转换策略,把问题解决在铺面上。其实这只是买家的推脱之词,只是为后面的价格协商做铺垫,以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而此时卖家也明白这层意思,所以用有力的根据反驳了买家.

陷入僵局:双方各说个话,无法达成共识。所以买家首先为了打破僵局,开始引入新一轮的博弈:价格。此时我们应该注意,是买家首先询问卖家价格,买家处于有利的地位,而卖家的反应是马上抛出自己已经计划好的价格,却没有预留给自己足够的空间以便对方压价。于是初次谈判就结束了,但是买家意识到真正的较量还在后面,盘店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

深入博弈:买家要求卖家重报价一次并对价格所含内容进行解释。买家再一次的抓住主动权,卖家在被买家牵着鼻子走。然后就是价格的妥协,当卖家询问买家能给出的价格时,买家不紧不慢的报出了一个与卖家提出价格相差甚多的价格,而且顺带了一个附加条件。这时买家已经收集足够多对方的信息,只是在不断的探视对方的价格底线,而自己只是从中做出判断和选择最优的价格。卖家继续挣扎,却被买家早已洞悉,并指出对方的软肋,逼迫卖家做出价格让步。卖家努力去试探,希望可以提高价格,而买家以静制动,毫不退让。在此时,卖家做出了非常不明智的决定,那就是完全向买家提出的条件进行妥协,而不懂得让步时一定要求对方回报。充分向买家昭示着自己的弱点,更加处于被动的局面。买家乘胜追击,最终大获全胜,而且还获得分期付款的好处。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篇五

合同是商务活动和社会交往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对于维护经济秩序和保障各方的利益至关重要。而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因此进行合同案例分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通过对合同案例的深入分析,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下面将从实践中的重要性、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从案例中学到的经验教训、案例分析的局限性以及进一步提高合同分析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合同案例分析对培养实践能力和提高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合同制度的运作原理,进一步培养问题解决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通过案例分析也可以提高他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合同案例分析可以使我们从抽象的法律条文中提取出具体的实践问题,更贴近实际,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其次,合同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案例描述、案例分析和案例评判。案例描述是对案例基本情况的客观叙述,包括当事人、合同内容、违约行为等。案例分析是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纠纷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和解决方法。案例评判则是对案例结果进行评价,判断合同的效力和违约责任。这种分析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合同相关问题,适用于各类合同案例的分析和解决。

第三,通过案例分析,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例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慎重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避免盲目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重合同义务的履行,及时履行合同承诺。同时,合同纠纷发生后,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积极寻求解决纷争的外部途径,争取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这些经验教训对于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四,需要认识到合同案例分析的局限性。案例是具体情况的反映,不同案例的情况有所不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案例中的事实也可能存在主观性和不全面性,需要我们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此外,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也非常广泛,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需要不断加强学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最后,为了进一步提高合同案例分析的能力,我将继续积极参与实践,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我也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将注重思辨和分析能力的培养,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不断地实践和学习,我相信自己的合同案例分析能力会得到不断提高。

总之,合同案例分析对实践能力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宝贵的经验教训,并且可以深化对合同制度的理解。然而,案例分析也有其局限性,需要我们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判断。为了提高自己的合同案例分析能力,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实践,加强学习和思考,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相信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会变得更加成熟和自信。

违章建筑转让合同无效篇六

原 告:张小姐。代理人:杨生顺律师。

被 告: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西昌路。

原告诉状: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原告租金29400元、押金2940元和物管费1260元,支付违约金2940元,赔偿装修费损失42800元。以上款项合计为7934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报纸上看到被告“昆某之春”服装商城的招商广告,经协商遂与被告于20xx年11月21日签订“昆某之春”商铺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原告租用被告4103号铺面专用于“服装”经营,租金每月2940元,租期三年,先一次性交纳20xx年12月22日-20xx年12月21日共一年租金,并约定了履约保证金、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将第一年租金35280元、商铺保证金2940元、商铺物管费1260元一次性足额交给了被告。并经被告同意进行装修,于20xx年12月10日开张营业专卖“法国·西域威龙“品牌男装,虽因被告管理经营原因造成原有大部分租户撤走市场凋零情况,原告服装店生意却还不错,月净收入达5000余元。

然被告于20xx年1月23日向原告等“昆某之春”剩余所有租户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解除合同,至此整个市场被迫关门停业,原告等租户血本无归。此后,原告及律师多次找到被告提出退还已交款项并赔偿损失。被告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原告能够在9月份规划改造完成重新招商时续租该铺面,若不愿意续租同意全额退还已交租金、押金和物业管理费用和赔偿装修损失。因被告重新规划的经营项目与服装经营大相径庭,续租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一开始就说明不愿意续租,但被告除愿意退还收取款项外,仅同意赔偿壹万元装修损失费。20xx年8月30日原告代理人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被告承认争议事项并书面告知已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经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联系,被告律师不愿意协商,故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本案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

本案亮点:出租方格式合同对其非常有利,其合同义务仅仅为将面积相符的商铺交给承租方使用即可。本案中被告的违约点为:第一、未保障服装经营氛围,造成原告的仅仅拥有铺面但没有顾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次,出租方拟将商场改为花市,在花市里卖衣服,显然不合适;第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如何证明的问题。律师通过拍照证实商场大部分铺面空虚,部分已经改成花市;通过证人证实出租方曾经发出过商场改行花市的书面表示,但原告仅仅持有复印件;第四、原告的装修费用损失如何证明,律师通过装修方出具的发票证实;第五、原告停止经营的时间如何界定,律师认为是出租方在招租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导致原告上当受骗,而签订该合同,而当原告将房屋装修完毕后,经营过程中发现被告招商不足,且原有大部分商户却撤出。第六、格式条款的认定,要求法院认定格式条款无效。

一审判决概括:五华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霸王合同对原告不利的前提下,通过代理律师的努力举证转被动为主动。

出租方上诉:出租方认为其根本没有违约,违约的是原告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审结果:经昆明中院主持调解,原告要求被告当即支付赔偿款,在此情况下同意在一审判决的款项基础上做出稍许让步;被告当即同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即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原告的装修款、支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被告承担的违约金全部得到了支持。

附:一审原告律师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张小姐诉昆明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的诉讼代理人,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在您已充分注意的前提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厚望采纳:

一、被告招租行为存在欺诈,且合同生效后不能保障商场正常经营已经构成违约。

证人证实早在20xx年7、8月份,就因为被告经理等人管理不善殴打租户等综合原因,造成“昆某之春”租户撤走三、四十家,并停业几天,之后,被告与租户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并一直得不到解决,被告在非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又再一次广告招商欺骗原告入租。被告欺诈原告得逞签约收取款项后,仍管理不善再一次造成大部分租户撤出商场,至20xx年1月左右,商场凋零。被告已经无法保障原告等剩余租户的正常经营,使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违约。

二、被告无法经营状态下决定重新规划改行并“通知”原告解除合同,违约事实非常清楚。

被告为了改变经营不善造成的商场无法经营状态,决定重新发展新的行业,故于20xx年1月23日发出书面通知(证据四)给原告等剩余租户,“通知”第三条:“租期未满的商户愿意继续经营的,公司将提供方便,按新的租金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招商期内免收三个月的租金;不愿意继续经营的……”,第四条:“同意留下的原有商户必须服从今后商场统一的规划调整。招商期内停止营业……”。上述条款足以证实被告违约,首先证实被告不能保证商场正常经营;其次证实被告强行解除合同后,原告无论续租与否都要停止营业,重新签订合同;其三、依商场状况及被告重新改行花市事实,原告除接受解除合同外别无选择,故被迫于1月28日搬出铺面。庭审中被告代理人也承认经过七八个月的改造装修,“昆某之春”已改成花市,很明显,原告租用此铺面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实际上发出通知后,被告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向原告说明要改成“花市”,建议原告改做花,原告善于经营服装却不会经营花草,故随即要求被告退还租金、押金及物管费并赔偿装修损失。被告同意退还相关费用,装修费也同意退给,但要求原告出示装修费用发票,经原告将装修票据相关材料交予被告后,被告却以种种理由希望原告能够少一点,原告做了让步后被告最终只愿意赔偿1万元装修费。律师也进行了多次协商,被告蛮不讲理,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找出种种理由要求降低赔偿数额。

三、原告主张赔偿数额事实、法律依据充足,理应全额支持。

根据合同第八条第2款约定,被告违约应退还未满租期的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承担已付剩余租金10%违约金责任。

1、退还原告剩余租金,原告经营不到两个月,扣除两个月租金5880元,应退还剩余租金为29400元。合同签订于20xx年11月21日,而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2日-20xx年12月21日,原告装修完成后20xx年12月22日开业经营不到两个月时间,即1月28日被迫撤走。

2、押金2940元和物管费1260元应全额退还,被告违约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未能实现,并造成10余万元的损失,依合同法的规定应予退还。

3、依约违约金为剩余租期内租金的10%,剩余租金为29400元,违约金为2940元。

4、原告支付铺面装修费42800元,依约被告也应该全额赔偿。被告企图以装修未“书面同意”推卸承担装修费赔偿责任,没有合同和事实依据。考虑到装修时间,双方签订时被告就给出1个月时间装修,原告装修时请示了被告,被告并没有要求办理任何手续,原告企图伪造间接证据证实装修需书面同意没有合同依据,主张更无合理性,合同第七条5款虽然约定经同意,但并没有“书面”字样,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合同被告单方提供为了重复使用而制作的,属于格式合同,既然同意有“书面”和“口头”两种,从法律上将只能解释为口头同意。实际上被告也口头同意了,相反,被告若有议异,早在装修时提出来了,也不至于等到纠纷引起才提出来。

综上,被告违反合同约定,未能保证原告正常经营并实现合同目的行为构成违约,并且被告无法经营研究改行情况下“通知”原告解除合同行为证实其应该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及纠纷期间铺面闲置造成的租金损失责任。原告诉讼事实法律依据充分,请求法官给予全部支持,以维护合法的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关系中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