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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制度(模板17篇)

作者:笔舞

规章制度涉及到人们的行为规范、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方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效果,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具体案例分析。

用车管理制度

1)用车部门填写内部用车章,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按用车审批权限,由总经理室签批。

3)将用车单转到车队,根据需要和车辆高度情况派车。

2、审批权限。

1)使用小车由总经理或总办主任签批。

2)使用其它车辆由总办主任签批。

3)值班、节假日用车由总经理或值班经理签批。

4)酒店固定用车,由车队队长签批。

3、长途车辆使用原则。

1)凡出市区车辆,一般应提前与两天申报,以便车队统一编制长途用车计划,提高车辆使用率。

2)凡长途载货用车,原则上需凭提供单要车。出市用车、必须如实填写用车单,包括去向、拟购物品清单、数量、提供详细地点、跟车人数。

3)临时用长途车,需由总经理或总办主任签批。

4、市内用车原则。

1)一般每日上午9:00前,各部门将用车单报送行政部汇总(小车由总经理室汇总)。

2)凡属部门正常用车(如每周、每月例行用车),应提前一天将用车单报审批部门,

3)小车主要供总经理、酒店重要客人(总经理或总办主任安排)、董事会成员等领导使用。部门公务用车一般安排旅行车、工具车。

4)本着节约的原则,凡路途较近,时间允许又不需载货的,一般不派车。

5、凭用车单派车。

1)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内部用车单向车队申请派车。

2)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室电话通知,可先出车,但事后须及时补单。

3)只剩一部小车时,若需动用,必须经总经理签批。

4)未经批准,禁止私下找司机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现象,用车人必须按酒店出租车费标准付费,同时扣发司机部分工资历。

(二)应急用车。

1、当值班司机接到酒店有关部门或客人的紧急用车电话时,要详细询问乘车人的姓名、乘车时间、地点、目的地、如来得及通知总办、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时,应口头报告,如确实来不及时,需请同班人代为通知,如同班人不在,自己独立执行任务时,需在用车日报表或车队黑板上注明去向。

2、出车回队后要在用车日报表上填上回店时间、起止地点、行驶里程,并通知用车单位,补写经总办审批的派车单。

3、完成特殊任务(如送病号去医院紧急抢救或工程救险等)回队后,要向当班主管口头汇报事情的缘由。如出车任务是住店客人,还需将行驶里程报告有关部门,由酒店领导确定是否收费。

(三)出租用车。

1、市场营销部销售人员、预订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客人订车的要求,需了解客人姓名、人数、用车日期、起止时间、车型、用车起止地点、航班号、起飞港、目的港及起飞或落地时间。并根据总办已发的价格规定报价。

2、客人同意报价后,即刻与车队联系,车队视用车时间、车辆情况予以安排确认。

3、车队确认后,即由联系人(前厅部或销售部门人员)填写(宾客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在部门交班本或专门设立的记录本上记录,月底与财务核对租车费用汇总。

4、派车单经总办签批后,由申请人交大堂副理。大堂副理在交班本上记录,并负责与申请人核实派车单所有细节,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接机情况下,打印接机牌,供司机接机使用。

2)通知车队并将派车单交车队,车队准备车辆做好接机安排。

3)接送机前与机场联系,确认航班及起落时间,如有变化,及时通知司机及客人。

4)通知前台接待员在分房及交班本上记录。

5)通知前台收款员准备杂费通知单,以便客人到店入住或离店结帐时签字认可发生的费用。前台收款员在交班本上记录。

5、车队接到大堂副理通知,派人取接机牌及派车单后由车队主管在派车单上签字并通知司机做好出车准备,同时在交接班或派车本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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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本着安全、节约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范围。

1、各处室外出开会、办公事用车。

2、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

3、财务人员存、取大额现金用车。

4、采购人员购买教育教学及生活用品用车。

5、对外接待用车。

6、学校取、送急办文件或重要资料用车。

7、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需经校长批准,总务处备案)。

1、坚持经费节约原则。学校领导和教师外出开会或参加研讨、培训活动等公务活动,一般情况下应选择乘坐公交车、地铁或出租车往返,凭车票报销。

2、因为公交不便,需要学校解决车辆问题的,应由学校组织该活动的`部门提前报总务处协调,原则上以租车方式解决。租车费到市区每车每次不超200元,到区内每次每车不超100元(如租多座客车的费用标准另议)。租车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财务给予报销。

3、为确保安全,学校原则上不批准教职员工私车公用。未经学校许可,自行私车公用的,车辆行驶费用,安全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确因实际需要,并经学校许可,私车公用的教职员工费用按路程由学校给予一定补贴,标准为:2元/千米。即:车费补贴=2元/千米x(路程)千米数。

4、学校总务处为公务用车管理的负责部门。每次公务租车或私车公用都需总务处统一安排,应填写申请单,注明用车时间、用车事由,做好登记。

5、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因公务用车私用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6、车费补贴由学校财务根据实际进行结算,一般在每学期末结清。

7、本制度经教代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1、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1、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公车使用,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及公车使用效率,按照《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订本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是指经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列入《阳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车辆情况表》中的车辆(名单附后)。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事项是指按照本局职责所必须进行的机要通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等。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执法检查、调研督导、出差下乡公车使用范围为《阳泉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包括城区、矿区、开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五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应急预案中另外制订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或制订专门的公务用车特别规定。

第六条、本局公务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中,应急处置、事故抢险有用车优先权和先用事后报备权。

第七条、局办公室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所称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八条、公务用车坚持用车部门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局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第九条、公务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用车事由、用车部门,行车路线、批准人及用车人。

第十条、公务用车实行公示制度。局办公室每月7日前将上月公务用车情况以明细表的形式在德胜街办公楼和河下办公楼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一条、单位因会议和集体活动在现有公务用车无法保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社会租赁等方式解决。重要会议(活动)或紧急情况需抽调车辆时,各部门应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严格按规定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公车。

第十三条、凡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第十五条、局办公室应加强对本局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车运行安全。

第十六条、局监察室为公务用车监督部门。局办公室应当每月向局监察室报送一次公务用车情况;局监察室要不定期对全局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或趁便乘坐公车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办公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保障各部门办公用车的顺利进行,结合《xx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此规定由公司行政部执行实施。

(二)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公司公车一般不用于办理个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公务外出需用车时,须向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后,送交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接到部门或个人用车申请时,应按确保公司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公务用车,及时、合理调度车辆。因故不能按时派车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市区范围内用车提前一天申请,出市区用车提前两天申请。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派车单”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且在事后应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派出。

(五)公司现有车辆不足以保证大型活动接送需要、须向外租借车辆时,应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公司公车的有关证件及保险事项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相关证件由驾驶员保管。

(七)行政部应严格控制公车的各种费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八)公司公车由专任司机驾驶,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等工作,每周对自己驾驭的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规,不准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如系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回到公司后,司机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未经调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公司外。

(一)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交行政部车辆负责人审核,并按流程审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维修和购置。

(二)汽车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要由司机验收、车辆负责人复验。

附表1:xx公司用车申请表。

附表2:xx公司派车单。

附表3:xx公司行车记录表。

附表4:xx公司车辆维修申请表。

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20xx年11月1日起,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警笛、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项目部办公用车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要求有关单位及人员共同执行。

1、项目部现有办公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出车必须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车事由、地点、计划使用时间、实际出发与返回时间,行驶里程,并由办公室负责人、驾驶员(后两者在返回时签名)。

2、驾驶员必须按批准的任务出车,如中途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用车任务,必须先口头向办公室申请,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中补充登记。

3、努力减少出车次数,一般不单独派车。出车前,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其他部门,尽量做到统一出车,集中办事,早去早回。

4、用车单位须提前预约办事时间,计划好办事顺序;司机驾驶员出车前应预先了解最佳行车路线,以提高办事效率。

5、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业务等关系借车的,必须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

6、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卫生,始终保持车辆良好状态,出车前必须按规程进行车辆检查,并做好防火防冻工作。

7、驾驶员必须及时向办公室和机物部报告车辆异常情况,车辆维修由机物部编制计划,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费报销按相关规定执行。

8、驾驶员出车回来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车钥匙,不得私自借车或出车,出车费用应按财务规定及时报销。备用车钥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遇特殊情况或时期,办公室可收管全部钥匙。

9、厉行节约,原则上车辆加燃油采用加油卡,遇无法使用加油卡加油时,必须事先通知办公室核备,并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时要注意节约燃油和其它用油,每月办公室须分析油耗情况(每月根据仪表统计月行驶里程)。

10、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以及违反其它交通规则;出车前,办公室应对驾驶员状态进行观察;用车过程中,随车办事人员与驾驶员进行相互安全监督。

11、对违反上述规定者,项目部将按照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葛洲坝六公司河南清丰项目部用车审批单。

用车申请时间:用车申请人:

用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配备有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专职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三年以上驾龄。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专职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上报或处理的,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

5、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正常上班时间内车辆不使用时,专职司机可在办公室内休息,不得无故外出或驾车外出。

8、驾驶员在10点前结束工作的,需蒋公司车辆停放公司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电话告知车辆管理部门。

8、专职司机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应承担期间的车辆保卫工作,避免发生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60%,公司承担40%。

9、专职司机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公司领导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0、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11、出车任务结束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将钥匙交与车辆管理部门,特殊情况(晚间用车、出差等),可在任务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8:35前交与管理部门。遇休息日,交与值班领导。

12、连续用车部门,除当天填写《派车单外》,第二天必须重新填写《派车单》。出差人员除外。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1业务用车:因业务需要,接送客户。

1.2因出差需要携带设备及员工的接送。

1.3市内送货或发货。

1.4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市内送货或发货,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批。

3.2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等由公司领导审批。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首先在前台文员处领取《用车申请单》(以下简称派车单),填写清楚后递交车辆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将《派车单》转交驾驶人员出车。如超出车辆管理部门审批权限,需递交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将《派车单》交驾驶人员出车。(图例附件)。

2、驾驶人员必须在收到《派出单》的情况下方能发车,如特殊情况需及时将该情况向公司领导说明。

3、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需到前台文员处填写《用车登记表》中“派车单编号”、“始发地”、“目的地”、“里程表始发数”栏后,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在车辆使用完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充完整《用车登记表》,填写“里程表终点数”、“用车公里数”、“返回时间”、“驾驶人签名”栏。

5、专职司机对《派出单》有保管的义务,对《用车登记表》有出车填写的义务,《用车登记表》填写不得缺项,车程行驶里程数必须前后连接,不得遗漏,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应在事情解决后及时填写,如发现连续三次未填写《用车登记表》,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非专职司机接收的《派车单》应交前台文员保管。

6、专职司机在当月底将《派车单》汇总提交前台文员,由前台文员根据《用车登记表》的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经核对后的《派车单》和《用车登记表》由前台文员提交车辆管理部门复核。

7、公司车辆加油时,专职司机需到车辆管理部门处填写《用油申报表》,注明“加油时里程数”等相关栏。车辆管理部门发现不合理现象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8、《派车单》、《用车登记表》、《用油申报表》由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11、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七条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3、对于驾驶员出车过程中用车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点的时候,驾驶员要求用车人或自己向车管部门如实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对于不汇报私自决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的处理。

4、未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的,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

第八条违规处罚与事故处理制度。

1、遇有以下情况,所有责任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1.1对所驾驶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次。

1.2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司机自行承担所有罚款。

1.3车辆未停放至适当位置造成损失的,司机自行承担交警处罚及维修费用。

1.4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车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5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将公司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6对上述现象的发生,造成巨大损失的,视情节对驾驶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6.1经济损失达3000元,处以警告。

1.6.2经济损失达5000元,处以严重警告。

1.6.3.经济损失达10000元,处以留司察看并降薪200元/月。

1.6.4经济损失达15000元,处以解除劳动关系。

2、遇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个人责任: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毁。

3、当遇到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时,驾驶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和保险公司,同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保养维修管理。

1、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专职司机对零星小零件的更换,应以自己动手为主.2、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件的,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写明保养内容及价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修理,修理费用原则上当月结清,除少量修理外(100元以下)。

3、原则上由公司选择车辆维修单位(临时性情况除外),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公司相关人员和司机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核对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4、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保管油卡并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

第十条其他情况处理。

1、公车私用:需填写《用车登记表》,填写清楚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交驾驶人员出车。驾驶员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表.2、工作日用车申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临时申请依照公司车辆情况而定。工作时间外用车需提前在工作日申请。休息日用车,在值班领导处填写,程序如上。

3、每天下午4点30,前台张贴第二天用车情况。如有相同路程,各部门人员可与已申请用车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以上制度,需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学校公务用车是学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为进一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发挥交通工具的后勤保障与服务功能,保证学校正常的公务用车与行车安全,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的有效性和积极性,实现学校用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现作如下管理规定:

学校车辆只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与常规管理等公务方面用车,原则上如下情况可公务用车:

1、行政干部参加各种会议、培训、交流、接待等公务活动。

2、年级、处室等各部门教职工因学校公务派遣用车。

4、学校举办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及客人接送公务用车。

5、所有公务用车必须由用车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报校长同意后统一调度,用车人不能擅自通知驾驶员用车。

1、上班时间要准时,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听从调度安排,否则视迟到、关机次数在该月驾驶员电话补贴给予扣除,每发现一次扣除20元。出现上述情况5次临聘驾驶员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驾驶员将给予期末效益奖降级处理。

2、下班时间未用车、遇节假日休息期间驾驶员必须将车停在学校,不能私自将车开回家。坚决杜绝公车私用,驾驶员也不得将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每发现或被举报公车私用一经查证属实,临聘驾驶员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驾驶员将给予期末效益奖、结构工资降为三等。

3、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驾驶员是学校后勤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和名片,驾驶员在接送客人或领导时要主动、热情、大方、机灵,同时更要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和仪表。

4、驾驶员负责车辆清洁卫生。每次出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行车安全。下班时,驾驶员要检查车辆卫生和燃油数量,并作好出车准备。

5、驾驶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交警部门裁定责任划分,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6、车辆不得乱停放,不得擅自在校外非指定处过夜;驾驶员因超速、停车等各种违章行为被罚款,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学校不予报销。

7、驾驶员严禁饮酒后驾驶车辆。驾驶员若身体不适或过度疲劳,暂不能接受出车任务时,应提前告知车辆管理人员或办公室领导。

8、公车加油必须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长途在外需要加油收车后要马上给办公室汇报并签字确认。若发现驾驶员乱加油或给其它车辆加油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临聘驾驶员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驾驶员将给予扣除期末效益奖,结构工资降为三等。学校将对车辆油耗比进行统计,若发现油耗不正常车辆驾驶员要作出解释,对科学用车油耗低的驾驶员将给于一定奖励。

9、车辆保养、维护维修等必须在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车辆零部件正常更换或维修超过100元须向办公室报告。随车保险单、行驶证等证件票据由驾驶员保管好,若丢失由驾驶员负责。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1、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包括局属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车辆安全、经济、高效的运转,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工作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务用车是指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因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公务需要而使用的车辆,以及因公务需要从校外专门包租使用的车辆。

1.校级领导外出开会、办事用车;

2.学校各类集体活动用车;

3.接送重要文件及上级考试试卷等;

4.物资采购用车;

5.对外接待用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与派车。

校长办公室按以下原则派车:

1.使用车辆尽量考虑现有闲置车辆。

2.部门用车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专职司机出车。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单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告知校长办公室。司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出车。

3.教研活动一般情况下自行前往,如车辆没有出车任务,且教研活动3人以上者可安排出车。

4. 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5. 在校车外出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并填写用车单,须在用车单上写明:用车事由、地点、往返时间。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也应提前申请。

6.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安排车辆接送教职工早早读、上下班及晚自习。周末及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

为了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用车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公务用车在使用和停放过程中,驾驶人员对车辆安全负担一切责任。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防护意识,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

用车管理制度新篇

第1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徐教委(20xx)15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宛平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以下公务活动:

1、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相关公务;

2、紧急文件资料或重要物资等运送;

3、参加各类会议和学术交流;

4、接待市、区和外省市人员考察调研用车;

5、学校集体活动;

6、接送学生校外活动用车;

7、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学校党政领导同意。

1、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和安排使用。

2、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到校办填写用车申请单,写明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车事由。

3、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总务处做好统筹安排;行政干部使用公务用车由人事处和校办审核、审批。

4、处理紧急公务,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5、公务用车出上海市,须经区教育局审批。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填写《宛平中学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详细记载出车情况,出车记录是校车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的依据。

2、驾驶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良好与行车安全。

3、公务用车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停在学校;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务用车应在学校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列入校务公开内容,每学期定期公示。

1、学校党政领导为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党支部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非公务活动。

3、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4、领导和其他个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

5、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活动。

6、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除个人承担用车费用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出台公务用车改革新政,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校车的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一)校车是作为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对象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其他人员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级领导之外,其他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交人事部门,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用车。

(三)校车由校务员会讨论决定,派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四)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日记”,驾驶员每天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五)车辆出车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检查,如有故障、损坏等,应立即报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拿出处理意见。

(六)学校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得作帆务用。下列情况可申请用车:

1、教工外出开会或教研活动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点或顺路。

2、教职工献血。

3、学校组织的师生团体活动,人数在5人以上。

4、购物及取、送有关材料,因重量或体积原因无法随身携带的,因事情紧急而赶时间的`。

5、未列项的其他事由,由校长视具体情况定。

(七)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八)学校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一)车辆要经常性擦洗、保养,保持良好的车貌;车辆内部也要经常性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的车辆环境。

(二)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零件或装置(刹车、照明及信号灯、雨刮、光镜等)驾驶员应经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排除。

(一)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处报备核准,由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二)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处。

(一)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二)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110报警,并即刻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一)校车的投保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二)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驾驶员负责送检。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3.来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常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芦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箭、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和实施。

2、学校车辆为业务用车,主要供办理学校公务使用。部门用车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应在oa系统提交《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用车。《车辆使用申请表》填写包括申请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时间、起止地址等内容。

3、用车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时间、长途用车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学校办公室。驾驶员需严格按要求出车,提前五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4、驾驶员要坚持文明热情服务,自觉爱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禁止酒后驾车或转让他人驾驶。每天用车结束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在学校车辆不能保证使用,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车辆时,可以租用校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