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告>法院巡查工作报告范文(15篇)

法院巡查工作报告范文(15篇)

作者:ZS文王

工作报告是对一段时间内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概述的一种书面形式,是反思和回顾工作的重要手段。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报告示范,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对大家的报告写作有所帮助。

巡查工作报告

一、开展流动巡查必须至少有一名支队长、副支队长参加或经支队长、副支队长同意方可进行;对举报的违法运输木材及野生动植物案件,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开展流动巡查必须二人以上,着装整齐、持证出巡;安全指挥、亮明身份;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确保道路畅通、人身安全。

三、开展流动巡查范围必须严格控制在本辖区内县、乡公路及车站、码头、货场、木材交易市场。上国道、省道还必须报经市纠风部门批准。不得上高速公路巡查。

四、开展流动巡查内容包括木材运输证及森林植物检疫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准予运输(携带)证;林木种子、苗木的检验、检疫证明。同时对县(市、区)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大队、中队及基层木材检查站工作实行监督。不准越权越位。

五、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查获的.违法运输木材处罚,必须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对查获的野生动植物;林木种子、苗木行为;非法调运、买卖、加工疫木和其他危险性病虫种子、苗木、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案件,应及时移交到当地有关管理机构处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刑事案件,应立即移送当地森林公安机关查处。不得擅自处理。

六、扣留或没收违法违章运输的木材,应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存放在有条件的木材检查站或停车场,尽量避免远程押送。

七、开展流动巡查所获罚没款必须由当事人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财政专户。因路程或时间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财政专户有困难的,可以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巡查办案人员暂时代收,并办理好代收手续。代收人必须将所代收的罚没款于次日或第一个工作日全部交财政专户。

巡查工作报告

一届二次职代会暨2015年工作会材料。

严肃执纪,加强监督。

为实现公司科学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在公司一届一次党委全委(扩大)会上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xxx。

(2015年月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第一部分2014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4年,在集团公司纪委和公司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三个进一步”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落实责任,加大监管,纪检工作有效开展。

化建议,明确了支部书记是区队工资奖金分配的监督检查第一责任者,通过各级部门的共同监管配合下,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与纠纷。

二、加强教育,狠抓宣传,廉洁从业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健全制度,规范用权,廉政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

形成了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二是通过继续对廉洁风险点的查找,把工资分配、质量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经费支出、干部任用、物资采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作为风险点排查与预防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深入查找容易诱发腐败、产生违法违纪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从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逐一排查廉洁风险点;建立了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各级部门及重要管理人员风险防控业务流程106项,加强了廉洁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四、严格履职,加强监督,廉洁从业工作进一步落实。

题共17条,立即整改12条,督办整改了5条;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继续做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上报工作,未发现各级管理人员违规出外培训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六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做到责权统一,平时工作中,对分管部室进行督察,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层正职写出了46份廉洁自律承诺书;七是实行公开办事承诺。把工作职责、内容、程序、时限等公开,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意见箱4个,收集整理主要意见建议16条,办结16条,设立综合公开点3处,综合公开内容28项,综合公开40余次;八是严格财务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继续认真实行“一支笔”签字制,严把政策关,杜绝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xx公司巡视汇报材料。

尊敬的xx书记、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xx公司对巡视组各位领导莅临xx表示热烈欢迎!下面,就公司巡视工作准备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贯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公司工作部署的情况。

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决策和工作部署。一是利用党工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系统学习集团公司会议决议、文件精神等,提高认识;二是结合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牵头办理,明确责任;三是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完成时限等,确保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xx公司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丛书,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管理工作,构建长效机制。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情况。

1、在公司管理中,对于无制度明确规定及相对复杂事项,公司班子成员利用驻地工作优势,经常沟通交流或采用碰头会的形式进行集中研讨,少数服从多数,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严格落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并结合公司实际,明确了超过5万元的合同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报告执行董事批准,重要岗位任职必须经党工委会研究等,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三)依法从业、履行职能情况。

1、收费管理。严格落实国家高速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收费业务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省高管局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费率标准调整工作,因迎“国检”及etc全国联网工作等影响,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坚持按章收费,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通行费行为,维护高速公路收费权益,保证通行费颗粒归仓。2015年,共计堵漏增收536车次,挽回通行费损失3.5万余元;坚持文明执收、优质服务,组织开展“微笑服务、温馨高速”创建活动,且取得良好效果,新蔡砖店收费站获得了共青团河南省委“青年文明号”、正阳岳城收费站获得了2014年度河南省“优秀收费站”称号,树立了中铁交通服务品牌。

存在问题:由于国家经济增速整体放缓及京港澳高速改建通车等原因,造成公司通行费收入增速下浮较大,2015年前三季度累计完成通行费收入14394.17万元,占年度预算20871万元的68.96%,相对于75%的年初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目标困难较大。

2、安全养护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及地方安全主管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15年公司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养护招标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招标要求及文件精神,正在对前期不规范事项进行全面整改、完善;严格落实集团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公司前三季度节能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养护项目及专项工程计量及结算工作,施工期间安排养护人员旁站监督;严格落实河南省高管局道路养护文件要求及集团公司批复的养护预算,认真开展日常养护及专项养护等,截止目前已修复桥梁伸缩缝304.1米、更换c20砼路肩板934.5米、灌封胶灌注路面裂缝30994米、路面车辙拓补16000m2。

是结合国家公路“三乱”治理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及稽查,并为每台路政执法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确保路政人员廉洁从业、文明执法;二是加强道路安全巡查,规定每班对路段全线巡逻二次、每天六次,及时发现损坏路产并开展调查,并建立健全了路段沿线附属设施设备的登记管理台账,维护了路产权益;三是高效处置交通事故及路产赔付,保证道路畅通。截止目前共处置道路交通事故70起,较去年同期下降17.64%,已结案66起,收回路产损失45.4636万元,4起正在处理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由于公司路产管理人员无执法权,地方路政管理部门因人员缺少等也无法到公司路段开展超载超限车的治理,造成超载超限治理工作困难较大。

(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情况。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xx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且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责任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分管单位都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岗位廉政目标及责任追究等事项,营造了党风廉政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股份公司十二项措施、集团公司十项措施,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载体,加强制度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二是班子成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调研方式等,为各级干部树立榜样;三是对“四风”问题,坚持长期抓、经常抓,特别是节假日期间,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等违规违纪,并加强了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等行为。经过检查,2015年各级领导干部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规违纪。3、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结合公司运营管理风险实际情况,在党工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财务、养护、路产管理、收费特情车处置、路政执法等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收费(路政)稽查管理实施细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15年,针对防控重点开展收费及路政专项稽查45次,下发稽查通报18次。未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干部选拔、管理与教育情况。

汇报材料。

尊敬的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组的各位领导:

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校、企业、机关党支部党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股所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对党总支(支部)、学校、企业、机关党支部和股所领导干部的不同考核标准;抓好责任书的签订。镇党委与县委签订责任书后,及时召开了我镇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镇党委书记分别与17名党总支(支部)书记、9名站(所)长签订了责任书,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各自实际,将责任书签订到各党小组或党员,形成了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新局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镇领导干部变动情况,及调整充实了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2011年1—8月共召开4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6月中旬对各党总支(支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1次全面检查,对查检中发现的问题已限期整改。

二、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审判执行工作。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15331件,审(执)结203163件,同比分别上升12.07%和9.26%,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7.03%;省法院受理案件3328件,同比上升7.32%,审(执)结298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刑事案件20xx4件,同比上升20.13%,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件5201件,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案件915件,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17件。尊重保障人权,恪守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充分运用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4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位居全国高院前列。加强民事、商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结案件129642件,标的110.55亿元。审结民事案件74477件,依法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审结商事案件54997件,标的84.53亿元;主动加强司法应对,与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召开15家金融机构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防范金融风险提出司法建议。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案件168件,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介了甘肃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经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80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34件,裁定准予执行1366件。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47件,决定提起再审135件。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开展专项检查,建立“五个一律”审理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555件。省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立案公示率和职务、涉黑、金融犯罪罪犯减刑、假释公开开庭率均达到100%。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6件,决定赔偿金额40.08万元,省法院在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加强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43842件,执结39759件,到位金额38.06亿元;积极开展执行专项活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3个月完成任务,“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扬;召开全省第五次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与25家协作单位共同签署《共筑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参与发布甘肃省诚信“红黑榜”,将2334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建成“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7万余条,冻结资金6亿元。

二、司法为民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建成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于“一网”的甘肃法院司法公开网,向社会公众公开10类70余项信息,向案件当事人公开4类100余项审判信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提前2年建成。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推行庭审网络直播,创新公开方式。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推行远程视频立案、开庭、接访,全省107个法院设置了远程视频接访室。在甘肃法院网设立“院长信箱”、“给大法官留言”栏目,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522.11万元,省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98万元。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维权岗113个,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机构5个、未成年人合议庭57个,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执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双联”工作。为永靖县关山乡联系点协调落实项目21个、项目资金1584万元,争取社会力量给358名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43.97万元,帮助群众建立百合销售网店,先后组织359名干警驻村蹲点总计5385天。积极发挥组长单位牵头作用,协调9个省直帮扶单位为永靖县落实项目59个,项目资金7675万元。

三、司法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及最高人民法院改革部署,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9项改革方案,大部分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全面推开。除兰州市外,其他地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被告所在地以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集中管辖其他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办案责任制改革顺利启动。制定指导性意见,在试点法院建立新型合议庭办案机制,在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制得以健全落实。完善错案责任追究的规定,把8类案件纳入错案范围,明确认定程序、责任主体、责任追究方式,健全违法审判的制度“红线”。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新增人民陪审员2197人,总数达到4045人,提前完成“倍增计划”,组织培训4791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26000余件;联合制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经费管理办法,规范选任、培训、参审、考核工作,落实办案补助和培训费用。涉诉信访改革稳步推进。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程序规定,统一终结原则、范围、程序,确保终结案件办理质量。协调成立“兰州民声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新机制。“双语”法官培养培训机制更加完善。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意见,协调内蒙古、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建立汉蒙、汉哈双语人才省际合作培养机制,编写《宪法教程》等藏汉双语教材10部,填补了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空白;举办培训班22期,培训干警2200余人(次)。《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先后刊登了甘肃“双语”法官培养培训的主要做法。

四、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覆盖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四级专网及282个科技法庭、46套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成互为备份、连接全省法院的高速信息专网。省法院建成数据汇集平台和审判信息、执行指挥、综合集控、新闻发布等“一个平台”、“四大中心”,实现了案件管理信息化、司法公开和司法评估、拍卖网络化、立案庭审数字化、执行信访远程化、办公流转无纸化、楼宇管控智能化,远程立案、远程庭审、远程执行、远程信访成为法院工作方式新常态。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最高人民法院在兰州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甘肃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广东、天津等11个省、市、自治区法院、60多个省直单位和高校约20xx余人来省法院观摩考察。

五、队伍建设工作。全省法院有57个集体、10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院敦煌市人民法院、漳县人民法院和全国最美基层法官、20xx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才让旺杰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省法院班子连续6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班子。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培训干警3803人(次),建成藏书3万册的实体图书馆和拥有电子书籍10万册、司法数据70万条的网络图书馆、阅览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省法院建成了法院文化长廊,被命名为全省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集中整治“六难三案”,对56个中、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开展了明查暗访,实名通报典型问题35起,白银市中级法院被树立为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典型;查处违纪违法人员5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推行“一案双查”,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司法廉洁。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及困难,如有的案件质量效率不高、裁判效果不好;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案件数量以年均10.06%的速度持续增长,今年突破21万件,与20xx年相比,案件总量翻了一番,办案压力不断加大;一线法官职业保障始终未能有效解决,人员流失、法官断层问题更加突出;直属法院、新成立法院人员编制不足,内设机构不健全;“两庭”建设负债沉重,自我化解难度很大。对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努力克服,积极改进。

20xx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20xx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服从服务法治甘肃建设这一中心,时时强化党的意识、司法为民意识,牢牢抓好公正司法实践、司法改革推进、干部队伍锻造、基层基础夯实“四个重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努力当好群众权益的“守护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律天平的“秉持者”,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讲定力、守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全力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省大局,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平安建设大局的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做好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切实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拓展司法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健全完善特困群体司法救助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大力推进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三个关键环节,深化研究、完善方案,抓紧启动和推动一批新的改革事项,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五)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职业道德塑造与职业能力提升两手抓,大力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严格法官准入条件,完善逐级遴选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法院工作报告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实习报告《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经审理查明:20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338.05元、投标价402.86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20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23.2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23.3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432.0338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20xx年12月18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178.66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385.17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794.50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903.37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857.63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200.7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110.31元。

巡查工作报告

11月19日,市委召开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

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

“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20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

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20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

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20xx年至20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

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20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

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

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

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

6.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风”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设。

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

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

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

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20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

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巡查工作报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专项巡视组对省社会科学院进行了巡视。11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针对性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指导性。院党委按照巡视工作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整改。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省委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谢宝禄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宇,党委副书记战继发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抽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立整改工作组,分战线抓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梳理问题,明确任务。按照要求认真梳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注重实效,举一反三。党委先后召开8次整改推进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根源,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履行“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1998年至今没召开党代会”问题正在整改中,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并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

2.关于“党政不分,党委会以研究业务和行政工作为主,看不见主动研究党建工作议题”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巡视整改以来,院党委会议先后研究讨论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社会科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党建工作制度,研究了星级党支部建设、重点支部组织建设,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等党建工作。院党委成员牵头深入开展党建工作研究,完成了《党风政风与民风社风关联性研究》等课题。认真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会每年研究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党内监督等党建工作将不少于4次。

3.关于“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很少开展批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召开了20xx年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精心组织,先后召开院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老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4个座谈会,围绕“三严三实”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分别深入分管联系单位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梳理问题、列出清单,撰写发言材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要紧紧围绕我院班子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继续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

4.关于“党委对基层党的建设缺乏领导和指导,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不严”等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四项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并将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到全院中层班子和正高职以上人员,强化了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二是修订《省社会科学院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规定》,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强化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三是加强党纪教育培训。通过“社科大讲堂”,设立党建系列专题讲座,由院领导为全院党员干部作“阵地意识、学者责任与政治规矩”、“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等系列专题讲座,增强了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星级党支部评比活动,严格执行院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为研究生学院配备专职党总支书记,在重要支部配备纪检委员,强化支部的堡垒作用。

5.关于“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结合自身工作性质、特点,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找风险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构建以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承担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在对全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建档的同时,重点加大对“三重一大”及组织人事、财务行政、办刊办学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做到严格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待,对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的院党委班子部分成员、党员干部超标准办公用房进行了及时整改。三是认真落实签状明责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和干部岗位轮换等制度。四是实行专项考核制度。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纪委牵头,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廉洁自律情况开展督查。

6.关于“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一岗双责’落实的不好”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重点强化了三项工作措施:一是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院党委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的实施,做到“四个亲自”;带队对院中层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院所两级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走访基层,设立党委书记信箱,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情况汇报,支持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检查。三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7.关于“班子其他成员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忽视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全面落实《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按照《省社会科学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部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对分管(联系)的廉政风险重点防控部门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

8.针对“院纪委对抓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实际工作中对一些苗头性问题重视不够,防范工作抓得不力”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强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订出台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院纪委通过短信形式向院中层以上干部提出廉政要求。二是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时,对近期试用期满转正的四位干部都进行了廉政谈话。三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的监督,认真检查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是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对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守岗情况和上班期间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

9.关于“对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停留在简单地落实上级部署上,缺乏工作主动性”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协助党委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主持制订了《xx省社会科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xx省社会科学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为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二是强化责任制落实,20xx年年底,由院党委成员带队,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对年度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首次将述责述廉与述职分开进行,突出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监督实效。四是对院本级和职工大学财务进行了年度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关于“对纪委主要负责人参与行政分工,主要精力用于业务工作,落实‘三转’工作不到位”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在院党委班子严重缺职情况下,我院纪委书记于20xx年11月参与行政分工,分管宣传部、工会、老干部处。在省纪委《关于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和兼职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院立即进行了整改,党委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于20xx年12月起集中精力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参与其他党政分工。

(二)执行制度纪律方面。

11.关于“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坐收坐支”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向省财政厅呈送将相关收入上缴的报告,省财政厅反馈了明确的意见,已按财政反馈意见办理。

12.关于“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通过科学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xx年12月,没有再发生超预算支出情况。

13.关于“会议费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20xx年《会议费管理办法》下发后,我院严格按规定执行,凡召开会议均按管理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

14.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助,尤其是20xx年还存在违规发放先优表彰奖品和交通补助”问题已整改推进到位。经自查,我院20xx年起已停发各类奖品;从20xx年年底开始取消交通补助。

15.针对“尊荣华府10套住宅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正在整改中,我院组建了处置小组,与开发商龙昊公司协商、处置,努力解决长期无法取得房产购置发票、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和进行资产登记管理的问题。在取得房产购置发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进行资产登记管理。与此同时,积极寻求其它破解办法,争取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问题。

16.针对“尊荣华府住宅对外出租”问题,由于合同尚未到期,正在整改中,我院已经通知承租户做好安排,限期提早腾退,尽快恢复学生宿舍的使用功能。

17.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存在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较多等问题,在票据审核过程中,存在审批核销把关不严不细”等问题,我院已加大审批核销把关力度,严格控制打印纸、硒鼓、墨盒等办公耗材支出。今后将通过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18.关于“在发放优质成果奖励过程中,利用发票虚列支出”问题已经整改。我院已在20xx年12月废止了《xx省社会科学院优质成果奖励规定》,取消了优质成果奖励。

(三)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方面。

19.针对“形式主义问题,12个市(地)社科分院、若干省情调研基地,作用不明显”问题,我院在20xx年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各分院、省情调研基地纳入我院智库联盟。20xx年3月15日,专门召开分院工作专题会议,探讨了深度合作的工作机制,就如何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分院、基地的平台作用,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形成一致意见,并将拿出具体实施办法。

20.针对“落实服务于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的智力支持工作宗旨有距离;有地方特色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内容空泛,尚需提高;对策研究与省情实际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还有差距”问题,一是着力提高服务全省贡献力。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解困、转型发展;推进中央政策落地,促进老工业基地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挖掘旅游文化资源;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开展定向研究。办好中国—欧亚经济联盟合作高层智库论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高层论坛,着力提高政策研究、决策评估、战略预测、政策阐释的专业水准。二是强化省情调研,接地气。开展省情大调研,对省情实际和现实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在省主要领导圈批课题的选题上吸纳了省有关部门的建议,突出省委、省政府切实关注的问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三是着力实施打造学术品牌为目标的精品工程。重点推进历史文化研究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具有重要文化传承价值的《通史》等经典之作,精心编撰历史研究、文献和翻译系列丛书。重点推进屯垦史研究项目,集中打造《屯垦史》、《屯垦口述史》,填补学术研究空白,提高学术贡献力。

(四)落实“条例”方面。

21.在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方面,对不符合年限及越级任职、考核干部投票人数过少的问题已经进行了整改,再无此类现象发生;对个别岗位人岗不适、任职岗位不一致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对个别部门的领导岗位进行调整。

22.在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严格方面,对个别岗位超职级配备的问题,已做出整改安排,将严格按干部管理程序推进到位。

23.在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对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不健全、干部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已通过完善考察文书档案和开展干部档案核查工作,进行了整改。相关处理意见已上报省委组织部。

(五)置换方面。

24.针对巡视组对我院房产置换提出资产可能出现流失的问题,我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靠专业队伍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管、审核、评估,并报请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进行验收认定,严格把关,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972件,审结37070件,同比分别上升22.5%和25.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52件,审结6579件,同比分别上升30.7%和22.5%,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我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涉“两重”案件月通报制度,妥善审理一批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以及涉政府机关等案件。先后与包钢集团、一机集团等支柱型企业召开研讨会,邀请经济管理部门和非公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认真做好北梁棚改后续服务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十个全覆盖”惠民工程,全市法院选派46名干警深入基层一线,担任驻村党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认可。按照自治区政法委和高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调查评估工作,历时近3个月,已完成涉案6省区林地总面积60%的调查,为该案资产后期处置奠定基础。全市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共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32件,收到反馈回函81份,有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推进平安包头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15件,同比上升6.2%,审结2248件,同比下降1.9%,判处罪犯253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1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针对涉毒犯罪高发的态势,坚持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99件,同比上升15.9%,判处罪犯409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发展蔓延。大力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特赦案件的审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1576件、特赦案件31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对2件案件的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深入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有效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和判后回访制度,成立全区法院首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辅导基地,切实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市中院审理了涉案冰毒达40余千克的谢建葵等5人贩卖毒品案,自治区发改委原正处级调研员富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内蒙古银行原董事长杨成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巨团行贿、诈骗案,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岳云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故意损毁会计凭证案,以及内蒙古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内蒙古德邦房地产经纪公司合同诈骗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

三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切实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3705件,审结19810件,同比分别上升17.9%和22.3%。坚持司法关注民生,依法审理涉及房屋拆迁、土地承包、侵权赔偿、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695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情理法并重,妥善处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及家庭财产纠纷案件3379件,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睦。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审理合同纠纷案件12875件,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258件,涉案标的18.6亿元,依法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大力加强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保护,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案件72件,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民商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的现状,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推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市中院就房产买卖、保险合同、建筑设备租赁纠纷及农村信用社金融纠纷等案件进行专项调研,有效解决类案法律适用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受案范围,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影响,行政案件激增,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08件,审结286件,同比分别上升142.9%和86.9%;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3件。继续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达茂旗法院为试点法院,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种因素的干扰。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3.6%,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案件协调处理机制,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达27.9%,切实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出台20xx年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问题专项调研,调研报告和建议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制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285件,同比上升21.4%,执结8280件,执行标的27.4亿元。认真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在最高法院平台曝光“老赖”2557名,在《包头日报》和包头文明网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批668名,有7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1880余万元。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共限制被执行人出境446人次,限制乘机1250余人次,司法拘留186人。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有14名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扎实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全市法院13件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标的2873万元。开展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活动,执结相关案件214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13.7万元。市中院与市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有效推动我市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依托最高法院平台,启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上下级法院纵向联网,与多家银行横向配合,实施查询、冻结、划扣7398次,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存款8113.7万元,极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继续推行淘宝网模式司法拍卖改革,上网拍卖789件次,成交68件1.8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47万元,走在全区法院前列。市人大会连续两年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市中院专项报告两次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大力加强软硬件投入,全部建成了集立案登记、诉讼引导、费用缴纳、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网络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市中院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研究制定《立案登记实施办法》,建立了立案工作院领导带班、法官轮流值班等工作制度。自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23884件,同比上升29.5%,有效维护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是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全市法院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法律释明等工作制度,努力解决涉诉信访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坚持诉访分离、依法终结的原则,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案件和一批疑难信访老案得到妥善化解。市中院开通网上信访通道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收网上信访案件30件,与最高法院预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36件次,有效方便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

三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审判工作效率。认真落实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制度,积极推行电话预约、网上立案和电子送达等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进行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组织和巡回审判点的功能,开展巡回审判1320余次,为偏远地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小额案件速裁机制,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5.1%,有效提升审判效率。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全市法院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97.9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危困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88万元,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一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包头法院阳光司法网”功能,公开案件流程信息23403件、裁判文书14781篇;在政务网站发布工作动态、案件信息7480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10224份,有效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发布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庭审网上直播、室外led屏公告等措施,努力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新闻通报会1次,发布微博3526条、微信55期272篇。包头中院官方微信影响力在全国法院系统位居前列。

二是大力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继续深化司法工作标准化活动,组织庭审观摩42次,对3113次庭审和18127份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切实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认真落实审判管理例会制度,下发各类管理通报74期。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对全部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随卷刻录光盘,有效强化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实行案件节点控制和审限跟踪,开展结案集中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结以及隐性超审限等现象。

三是坚持先行先试原则,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市中院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昆区法院、九原区法院、土右旗法院和卜尔汉图法庭、麻池法庭、美岱召法庭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和法庭。各试点法院采取重新设置业务庭、实行均衡分案制、审判团队负责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审判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内蒙古是全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包头市法院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法院。为积极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市中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包头中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和《员额内法官选任办法》,以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将在自治区高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改进自身工作。认真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机制,通过寄送《鹿城法苑》工作季刊、人民法院报,发放征求意见函、开通短信平台、建立微信群等形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载体。全市法院主动走访代表委员1345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297人次,旁听庭审、监督执行33次274人。认真对20xx年以来各级人大交督办案件进行梳理,就市人大代表关注的10件个案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项汇报。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29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舆情快速反应机制,编发舆情报告198期,办理“大法官留言”案件15件,及时倾听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深入开展谈话谈心活动,查摆“不严不实”方面突出问题249个。深入开展“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示范抓引领工作,深入联系点27次,进行工作调研和政策宣讲,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先后举办民诉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等多期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法官对新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通过加强对一线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政务人员的分层次培训,有效促进司法水平和职业素养提升。组织开展司法警察技能训练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警务保障工作水平。举办20xx年全市法官论坛,将优秀论文和裁判文书汇编成册供干警交流参考。全市法院参加上级培训48次450余人,法官队伍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三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干警,切实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市中院出台严肃审判纪律16项铁规禁令,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开展廉政回访,实现廉政监督的全覆盖。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开展工作纪律、司法作风、公车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等专项检查27次。市中院办结信访举报案件186件,全市法院有22名干警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记过等纪律处分。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8个集体和3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涉农金融案件审判、涉诉信访、司法调研、司法统计、网络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和自治区高院表彰。土右旗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各位代表,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前,正值社会转型期和改革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相互叠加,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明显增加,毒品犯罪、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及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数量上升幅度明显。特别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一些疑难复杂案件进入法院,进一步增加了审判工作难度。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业务素质、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个别案件还存在程序瑕疵、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部分干警司法作风不正,“六难三案”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环境还不理想,个别当事人躲避送达、恶意拖延诉讼、进行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影响审判效率。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随着工作强度和职业风险的增加,法官待遇偏低的问题日益凸显,人员流失较为严重,案多人少的问题更加突出,法官工作压力明显增大。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进行剖析,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在此,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的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全市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精干执行队伍,完善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02件,执结2277件,执结率为87.51%;执结到位标的额6078.71万元。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件,执结73件,执结率为91.25%,同比上升5.33个百分点,执结到位标的额2800多万元。

(一)建立三个执行联动机制。全市法院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上下两级法院共同执行的联动机制;借助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项目管理、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起外部相关部门配合执行的联动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人员、德高望重人士等协助执行,建立起参与执行的联动机制。如农行岷县支行与岷县某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被执行人的抵押房地产依法处置后,其法人代表拒不搬迁并让其亲戚搬进居住以对抗执行,还扬言要炸毁厂房,杀死执行人员,中院启动联动机制,在岷县政法委及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组成80多人的执行队伍,强制搬迁,使案件圆满执结。20xx年,全市法院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共执结案件205件,执结到位标的额530万元。

(二)完善三个执行威慑机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查封或扣押的财产、暴力抗拒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了法律强制威慑机制;实行执行敦促令,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完善了媒体曝光威慑机制;对非法干预或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完善了社会监督威慑机制。20xx年,全市法院共依法强制执行案件417件,其中拘留67人、拘传79人、罚款13人。

(三)用活三个执行方法。提级执行:20xx年上半年,中院对基层法院历年的“执行难”案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110件,经研究决定:纳入监督执行的43件,已执结38件;指定执行33件,已执结28件;对基层法院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逐步由中院提级执行,已提级并执结25件,同比上升257.14%。巡回集中执行:改变过去“单案”执行的做法,按被执行人的住址,确定执行路线,达到走一路执行一片的效果。执行和解:采取担保执行和解、抵偿质押执行和解、代位履行和解等执行和解措施执结案件1075件,占执结数的47.21%。

(四)加大三个工作力度。加大执行监督协调力度。中院完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监督协调制度,将执行难度大的案件作为院长督办案件。如白某与白某某、通渭县某乡政府人身损害赔偿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致使白某多次上访,中院将该案作为院长督办案件,使该案得以执结。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凡有条件执行的财产刑都依法予以执行,同时对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如判处了财产刑,有条件执行而未执行的,不予减刑、假释。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对重大疑难或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或强制执行的案件等及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20xx年9月3日,中院首次召开执行款物发放大会,公开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物2408万多元。

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1-6月,全院共计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1968件。

按业务庭划分,民一庭为1145件,民二庭为146件,民三庭为264件,一品法庭为102件,接龙法庭为100件,东泉法庭为101件,木洞法庭为110件。

按案件类型划分,婚姻家庭纠纷(含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纠纷)为693件,侵权纠纷(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纠纷)为401件,买卖合同纠纷为218件,借款合同纠纷为260件,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为64件,保险合同纠纷为14件,股权纠纷为11件,滤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25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为21件,劳动争议纠纷为117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为66件,其他各类案件为78件。

20xx年1-6月,全院共计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896件。

按业务庭划分,民一庭为2141件,民二庭为737件,民三庭为570件,一品法庭为122件,接龙法庭为112件,东泉法庭为129件,木洞法庭为85件。

按案件类型划分,婚姻家庭纠纷(含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纠纷)为764件,侵权纠纷(含人身权和财产权纠纷)为481件,买卖合同纠纷为464件,借款合同纠纷为1320件,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为239件,保险合同纠纷为89件,股权纠纷为77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43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为35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41件,物业管理纠纷为21件,劳动争议纠纷为146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为70件,其他各类案件为100件。

20xx和20xx年案件类型比较图。

通过对20xx年1-6月与20xx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对比分析,20xx年1-6月民商事案件收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新收案件增幅非常大,全院同比增加98%;机关业务庭增幅较大,其中民一庭增加87%,民二庭增加405%,民三庭增加116%;法庭除木洞收案有所下降外,其他三个人民法庭增幅较小。其中,一品法庭增加20%,接龙法庭增加12%,东泉法庭增加28%。

20xx年1-6月民商案件所占比例图。

就案件类型而言,有几类民商案件增幅较大,其中股权纠纷案件增加600%,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增加536%,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加420xx%,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增加273%,物业管理纠纷增加250%,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增加1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增加72%,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增加25%,侵权纠纷案件增加20%。

自20xx年4月1日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随着诉讼费用大幅降低,诉讼成本的减少,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选择到法院诉讼。

有的市场主体不按市场规律办事,运行不规范,引发大量诉讼,如重庆黑格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借款,因此引发大量的借款合同纠纷,达800多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需经交警调解,经交警部门行政调解,化解一部分纠纷,对调解不成的,才能诉讼到法院。《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需经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申请,交警部门才组织调解,交警部门对调解程序的弱化,压滤机滤布从而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入法院诉讼。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大量的企业进行改制和转制,有些遗留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现问题集中爆发,这是股权纠纷案件大量上升的原因。

目前我院现有人员共计131人(其中一人即将退休,实有130人),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人员共42人(其中一人抽调本区园区工作,实有41人),占全院工作人员的32%。20xx年上半年,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建议对今后新进人员充实到民商事业务庭。

目前,在我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41人中,有审判员32人,书记员9人,审书比例严重失衡。审判中,审判员之间相互担任记录的现象非常普遍,审判员作为书记员,是对优质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建议聘请一批临时书记员。

进一步加大对民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宣传,让民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让一部分民事纠纷进入其他调解机构调处,从而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

法院工作报告

我于xx年月正式作为一名书记员进入法院工作,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在我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对书记员工作不是很了解,通过院里的培训、老书记员带领及自己的努力学习下让我很快了解到这份工作的性质及内容。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执行法定诉讼程序,完成审判任务,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等各项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书记员职责履行得好坏,对能否如实反映整个审判活动的情况,对案件能否准确、合法、及时地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书记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审判工作。

同时,书记员工作也很琐碎,比较繁杂,正是基于对此的认识,我在工作中格外注意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我知道在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中一方面主要处理程序法上面的事务,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无论在实体法上审判员处理的如何好,只要诉讼程序出了错,那就会被发回重审,而之前所做的大量工作就会白费。所以平时我比较注重对诉讼法的学习,工作中尽量做到认真、仔细,特别是对当事人的送达、期间等方面比较关注,就而言,由我担任书记员的案件共件,目前没有一个案件在程序上出错。

而另一方面,书记员的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开庭时的记录工作,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而言,每次开庭记录的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这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当事双方争议的问题,让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这样才能做到快、准、精的记录庭审情况。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中第一条就是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而案件开庭前事务性工作会与许多当事人接触。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感受到法院在很多群众眼里是个神圣的地方,他们对法院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自己的问题能在法院得到解决,同时也了解到很多群众对法律程序了解不多,在与他们的接触中有时会遇到不是很了解法律的程序或是对立情绪很重的当事人,此时,我就会耐心的给他们解释民事诉讼中相应的法律程序,热情的接待他们,告知他们享有的权利、义务。

虽然我不是法官,但我作为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一名党员在工作时、在面对当事人时,我代表的是青羊区法院,我的所言所行也影响到当事人对我们法院的印象,因此我认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在工作时应以较好的。修养、热情的态度来面对当事人,我希望能让他们在与我们的接触中感受到法院是个能让群众信任的地方。

在今年月中下旬院里一批老书记员离开后,庭里领导安排我跟着三名审判员进行工作,当时每天一上班就要开庭,根本没有时间处理新收案件的送达等各种事务性工作,为了保证每个案件不违反程序法,那时我常常加班处理案件,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各种法律文书。

同时在院里至季度的工作考核中我均达到了院里的要求,案件的归档工作也完成的较好,前三季度的案件均按时送到档案室且无不合要求的卷宗退回。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多而繁琐,从案件的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到卷宗的归档均是书记员来完成,如果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较强的工作效率就很容易出错,而一旦出错就会是违法的行为。我作为法院的工作人员更应依法办事。

法院工作报告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八次全委会议和本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以“五个发展”理念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包头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我市“6521”发展战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和民商事案件,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化解“执行难”问题。针对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开展实践调查和理论研讨,统一司法尺度。

(二)坚持遵循司法规律,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凝聚改革共识和力量,积极开展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先行先试步伐,努力试出成果、改出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帮助群众选择最简便、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有效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打造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完善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确保涉诉信访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大力推广巡回审判、蒙汉双语诉讼等工作,切实方便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诉讼。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展陪审案件范围,为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提供便利。

(四)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全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推进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扩大网络拍卖规模,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有效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五)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增进群众观念、解决突出问题、改善司法作风。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专题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法院工作报告

1月18日下午和19日上午,梁平代表团召开分组会议,审议市高级人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分组审议过程中,代表们围绕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市高级人民、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客观准确、简洁凝炼,充分反映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对明年工作作出了科学部署。

听取代表发言后,市人大代表、区委书记吴盛海说,过去一年,全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扎实有力的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完全赞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吴盛海说,在梁平区区级换届工作中,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票当选。在20xx年度全市民调测评中,梁平区群众安全感位列全市第一。这些荣誉和成绩的取得,与法检“两院”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提高自身工作水平密不可分,同时也说明,法检“两院”所做的工作获得了全区人民的一致认同。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加大环保案件办理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违法企业付出沉重代价;要明确目标,主动作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区领导蒲继承、郑云山、石溅泉、王鸣隆参加审议。

法院工作报告

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需品,因为在判决的过程中“大调解”的格局起着非常重要的特殊作用。本文将法院民事审判作为研究点,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针对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旨在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加快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脚步。

关键词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作者简介:包崇鸽,平阳县人民法院,科员,书记员。

在西方世界,诉讼调解被誉为“东方经验”,在我国也称之为法院调解。诉讼调解其性质是一种法定的争议纠纷解决的方式,其在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出了较为独特的作用,而且现阶段普遍被各级法院所采用。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法院调解的地位进行确认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现阶段,我国处在一个社会矛盾较为突出与“诉讼爆炸”的时期里,为了缓和矛盾,在符合当事人利益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前提条件下,运用民事调解,可以有效地降低上诉率、发挥改判率、再审率以及涉诉上访率,使得法律文书的终局性以及既判力得以增强。然而,当前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对其加以完善。因此,对现阶段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并针对问题探寻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对策,对我国基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进行完善,具有非常重大的司法意义。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调解是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对矛盾做出及时的调整与化解,就必须将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做好。简单来说,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就是当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作为基础,并按照合法、自愿的基本原则,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协商进行主持与解决的一种制度。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两大分支,且二者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其产生出来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就发生时间而言,诉讼调解是发生在诉讼的过程中,是一种诉讼行为,而诉讼外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范围之外的,不具备诉讼意义,所以其达成的调解协议是可以反悔的。

单位巡查工作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丽水龙泉市纪委(监察局)、市纠风办针对当前涉企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不当等问题,推出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三卡”制度,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企业的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务求发展,出台规范文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长效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格局。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企业先听企业呼声”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困难。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企业关于执法检查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文件,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向全市乡镇(街道)、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服务“登记卡、报告卡、监督卡”制度的通知》。“三卡”制度的建立,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构建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平台。

(二)务求突破,创新工作举措。注重制度创新,用不断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一是实行查前报批。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特别对涉及工业企业检查,一律实行“先报审后检查制度”。确需进行常规执法检查的,事先拟定检查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纠风办。市纠风办接到备审手续后,对其中需要协调的,予以协调;能够合并的,予以合并;可以联合实施的,确定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准予检查的,由市纠风办向执法部门发放《登记卡》,执法部门凭《登记卡》方可到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以拒绝检查。二是实行查后报备。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报告和遵守相关纪律情况,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纠风办报送《报告卡》。三是实行企业反馈。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将《监督卡》直接发放到辖区所属企业。如企业发现执法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违规执法;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行为;“吃、拿、卡、要”或提出无理要求;未尽职责或不文明行为等异常情形时,可填写《监督卡》向市纪委举报,同时规定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可以通过《监督卡》向市纪委反映。

(三)务求落实,加大宣传力度。以开展政策解读、进企业宣传、媒体报道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先后会同市府办、市督办、市效能办、经贸局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政策解读,为企业释疑解惑,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由委局、纠风办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宣传“三卡”制度,倾听企业呼声,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并形成意见反馈给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县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刊播、刊登实施“三卡”制度相关报道,营造政府和企业“同舟共济”的浓厚氛围,让企业感受到政府重企、帮企的温馨。

(四)务求实效,完善责任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刚性措施,保证“三卡”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强化涉企评议。定期开展涉企部门效能服务评议活动,对涉企部门的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进行评议,公布或通报涉企服务排名,对后进部门公开通报问责。二是强化追效问责。将“三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对“三卡”制度执行不力,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恶性事件的单位,经查属实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龙泉市追效问责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取得成效。

“三卡”制度施行后,执法部门的执法检查行为更加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更加及时有效,企业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度实行后,全市涉企“三乱”行为明显减少,未发现一起违规检查案例,行政投诉数量与上年同比减少11%。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及服务工作制度》,对检查、巡查、服务程序和纪律要求等方面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以往执法检查过多过滥严重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利用涉企检查对企业管、卡、压等现象基本消除。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廉洁检查意识明显增强,在执法检查活动中不接受被检查企业馈赠的财物,不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为本人、亲友或者他人谋取利益。涉企执法检查更加行之有效、更加科学有序、更受企业欢迎。在4月份组织开展的全市外来企业投资者测评投资环境活动中,85.57%的企业对涉企部门服务表示满意或较满意,88%的企业对投资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90%的企业对工业平台服务环境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二)企业发展进一步宽松。据统计,“三卡”制度推行3个月以来,全市涉企检查次数比往年同期减少了15%,市纠风办协调归并检查30余次。行政执法部门遵循统筹安排、注重效率、避免重复的原则,在涉企执法检查上做到能合则合、能减则减,对可查可不查的,一律不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进企业。在执法检查中做到多服务、少干扰、多帮忙、少添乱,彻底改变以往查处多、服务少的做法,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市纠风办严肃对待企业通过《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如国土部门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为金岗工业园区24公顷园区土地办理了审批手续,为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到目前为止,已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办证、招工等难题110余件。

(三)政企关系进一步融洽。在国际金融危机还在蔓延的形势下,政府想企业之所想,帮企业之所需,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行为存在的问题,出实招、求实效,将实施“三卡”制度作为优化环境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如人劳社保局针对企业反映的职工保险费较高问题,采取“减、缓、补”方法,使保险费从原20%下降到17%,困难企业社保费可缓交6个月,同时实行社保补助。国资担保公司针对企业反映现行担保利率1.5%0偏高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将担保风险金利率降为1%0。“三卡”制度使企业真正感受到了政府在非常时期的关爱与温暖,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政企联动、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体会。

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关键是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沟通衔接,搞好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是前提。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三卡”制度落实工作,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经常听取“三卡”制度执行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把“三卡”制度落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依法行政、优化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是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不健全容易给不正之风提供可乘之机。邓小平同志有一句名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我们结合龙泉实际出台“三卡”制度,既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又强化责任追究,构建防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纠风工作的实践也证明,缺乏制度的规范、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不正之风;好的制度得不到落实,形同虚设,容易助长不正之风的气焰,使其无所顾忌地蔓延。因此,我们必须解决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脱节的问题,同步健全责任追究的制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部门协作,齐抓共管是保证。“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三卡”制度的推出,改变了过去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仅靠个别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局面,转变为在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联动参与,形成了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牵头,乡镇(街道)、部门具体实施,企业和社会参与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确保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法院工作报告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检查治理国家赔偿积案”和“法律文书质量年”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度。

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清理超审限积案专项活动,将xx年立案的所有案件全部审结。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未结案数和类型逐案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认真分析查找未能及时结案的原因,对久拖不决的未结案件实行院内督办和专门个案追查,制定解决方案。三是检查验收、建章立制。自查活动结束后,逐案落实清理出的积案结案情况,迅速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四是查清原因、追究责任。查清造成积案的原因,严厉追究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导致案件超审限的,或滥用职权、有意拖延、曲法弄权、徇私舞弊的人员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多策并举、调解优先”、“谁终审、谁执行、谁负责”、“事要解决、案结事了”五项原则,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一是对涉诉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清理,逐案登记建档,按照“四定一包”工作方式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二是调阅排查清理出的积案所有卷宗,认一真审查,听取申诉人的诉求和理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彻底化解。三是将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年底进行总结验收。

在全市法院系统检查治理赔偿案件,逐案逐项登记,选择典型案例,围绕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自查自纠情况和拟采取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同时,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充分认识活动意义,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特别是领导关注、社会舆论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申请、申诉案件,限期整改。

法律文书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环节。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法律文书校核机制、评查制度和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把法律文书质量的管理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性。重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深入透彻的说理,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做好两级法院判后答疑工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公开张贴等方式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广大法官自觉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认真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保法律正确适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