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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模板6篇)

作者:翰墨 2023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模板6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篇一

在学校地震遗址旁小座,旁边有人在摘着一棵花椒树上的叶子。看着红红的夕阳,我的眼圈默默地热了起来。每个假期离家出门的时候,母亲都会给我装上一包她从果园摘回的花椒,嘱咐我到学校炒菜时放上几粒提味。大学刚毕业的几个学期我空闲多,做菜时总是随意地放上几粒,有时同事们来借,我总是给他们大方地抓上一把。一大包花椒总是不到一个学期就用光了。母亲打电话来,说借就借呗,在外同事就是朋友么,再回家妈给你多准备些!

那几个学期,我找不到自己要做什么,自己的爱好也使不上劲,于是落寞起来,心情也不在做饭上了,胃口彻底地交给了校园周围的饭馆,吃饭也没有了规律。随后的假期在家也就匆匆几天,离家时,母亲依旧给我包上一包花椒。我推辞说我很少做饭了,拿去了也是分给了同事。母亲还是执拗地说还是装上吧,万一想做饭就不用买了,再说自己家的又不用花钱,一包花椒轻轻地,坐车又重不了你个啥!

就这样轻飘飘地过了几个学期,连着几个假期回家,在母亲面前都强做欢颜,她感觉到我心情落寞,好几次想开口又抿抿嘴收拾开了,母亲闪过的眼神里常有丝丝苦涩。母亲每天都换着花样做饭,做饭前总是兴致地问问我想吃什么,听到我说想做什么就吃什么时她的神色就显得无奈,总是央求我好好说出个名目来。母亲总在我离家时不忘把花椒装上一包放进我的包里。我攒了好几包花椒,就像我买来的书一样放在宿舍的角落里,没有打开过。

去年暑假前,一个同事的母亲从四川的农村来,我看她做饭也经常放几粒花椒,一起吃饭的时候我说我有几包花椒都没用呢!同事的母亲问:“你买的吗?”我说不是,是我妈给我装的。

“那,你摘过花椒没?”

“没有!我妈不让我摘,说我靠不住!”

“暑假如果回家,帮你妈摘摘看,不容易呢!”

暑假回家,母亲在看苹果的空闲总不闲着,怕果园边的花椒被过路的人摘了。吃饭时母亲老是叨叨园边的那几颗花椒长得好,父亲吃完饭蹲在门口抽烟,母亲就都囔着父亲死抽闲烟,不如去摘一点给我走时准备着。父亲挪起了身子,“马吃饱还丢个盹哩!你儿不是回来了么?我都老汉了,要指望你儿哩!” 说着就嘿嘿地笑了起来。父亲示意我去锻炼锻炼。母亲收拾着喂猪喂羊。

父亲递给我一个笼,里面放着一把修理果树的剪刀。

花椒都挤在茂密的带刺的枝叶里面,椒树散发着特有的味道,捏了叶子的指头上都能感到麻麻的椒香,尤其是靠近树梢上部分分外显眼,红绿色的花椒壳,一咕嘟一咕嘟地,路过的村人都说这几颗树我妈看的比苹果树都金贵哩!

低处的椒用手就能摘掉,一串一串地很顺利地放到笼里,树枝梢上的椒引惹着我,于是兴奋地一手抓着树枝使弯到胸前,另一只手去够,刚抓着椒串树枝一晃,脚下一闪手就伸到了刺上,钻心的疼!抓树枝的手也胆怯起来,树枝唰地从我的胸前刺拉着我的脸就了竖了回去,脸被花椒枝叶挂地烧辣辣地,捏在手里的几粒椒异常的红艳,指缝间殷红的血染到了上面,我轻轻地吮着被刺的指头,却不愿放下这几粒花椒。

一出家门,母亲就催着父亲快到村口给我拦车,我提着包,没走几步,母亲小跑回了家,再出来时围裙里又兜着几个苹果,说是洗净的放到路上渴了就能吃!到村口的两百米长的路上,母亲走地急急忙忙,见到的长辈劝我走得慢些,说看把你妈走得急得!母亲说赶紧走要赶车呢!

到了唐山,我开始自己做饭,看着饭菜里放着母亲的花椒,我就想起了她手指甲里和手纹里的泥土,吃饭时也总能安心地吃好。我知道每粒花椒都有她的辛苦,那些红艳艳的椒粒染着她的心血,我舍不得吃,也舍不得再给别人抓一把。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篇二

各开发建设单位:

2011年是深圳的“大运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将于8月份在我市举办。乘着“迎大运、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活动和新《水土保持法》施行的春风,我市将开展城市文明提升与迎检、大运会赛事筹备提升等一系列行动,集全市之智,精心做好大运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大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综合竞争力,全面展示深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的巨大成就和时代风貌。

作为深圳市城市建设的一份子,我们应当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大力提升我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出一份力,积极按照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做好在建项目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工作。在开发建设项目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对施工区裸露地及堆土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处理,及时修建排水、沉砂设施并按时对其清淤,确保泥沙不流出项目区。用我们的双手共建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用我们的智慧共创一个良好的城市面貌。

我们的深圳,我们的城市,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水平还需我们共创共建,面对实际问题我们集思广益共同解决。市水务局将对各建设单位遇到的问题积极给予服务支持,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83072590。

深圳市水务局

大家好!

1.要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摘花朵,不乱踩草皮,保护大地上的一花一草,不用一次性快餐筷,不用塑料方便袋,以减少白色垃圾。

2.不要随地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地上有纸随手捡起来,做一名讲卫生的'好学生。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生存的基础,善待环境就是善待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天更蓝、水更清、人更美,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篇三

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能有效减少建设项目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下文是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或者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产建设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利用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和补偿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问题,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任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所属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群众性科技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培训、指导、服务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水土保持的公益性宣传,中、小学校应当将水土保持基本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土资源、维护水土保持设施的义务,有权举报破坏水土资源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行为。

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

第十一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水土流失调查。水土流失调查包括水土流失的分布、类型、面积、成因、危害及变化趋势、防治情况及其效益等内容,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本行政区域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林草覆盖率百分之四十以上、土壤侵蚀轻度以下以及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林草覆盖率百分之四十以下、土壤侵蚀中度以上以及人口密度较大,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水旱风沙灾害严重,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跨区域或者流域的水土保持规划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沟道造地应当编制水土保持专项规划,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划。

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和专项水土保持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四条 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工业园区、水电梯级开发、旅游景区等方面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编制单位应当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在规划报请审批前征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三章 预防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水土保持规划和专项规划,采取封育保护、自然修复、退耕还林(草)等措施,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开矿、采石等扰动地表、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第十六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人均耕地五亩或者基本农田二亩以上的地区,禁止在二十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已在禁垦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逐年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

禁垦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的规定,将已经退耕还林(草)的区域划入封山禁牧区的范围,向社会公布,并采取措施,加强管护。

在封山禁牧区域禁止损毁、擅自移动封山禁牧的标志、设施。

第十八条 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在县级以上农业、林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科学选择树种,配套布设生态林,合理确定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蓄水池、排水沟、等高植物带、边坡种草、水平阶或者垄沟种植法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第十九条 在禁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在禁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坡地上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应当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竹节水平沟、营造等高植物带等水土保持措施。

第二十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方案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缩短施工周期和地表裸露时间,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第二十一条 涉及土石方挖填、扰动地表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建设项目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其他规模较大的取土、挖砂、采石等扰动地表的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作业单位和个人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探的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预算,在基本建设投资或者生产费用中专项列支水土保持经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第二十二条 占地面积在三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三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活动,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前款规定规模以下的生产建设活动,应当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二十三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行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提交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在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审批机关不予审批,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五条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位置、规模以及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 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生产建设单位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并报水土保持方案批准部门备案。

生产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在汛期施工的,制定水土保持度汛方案。

生产建设单位每年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第二十七条 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生产建设活动中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先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后,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随意排弃或者擅自堆放。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

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严格限制采取大规模剥离土层方式开采矿产资源、沟道造地或者从事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确需从事相关活动的,须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第二十八条 生产建设项目建成后在试生产运行六个月内,建设单位须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分期验收相应的水土保持设施。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先进行技术评估,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第二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占用、填堵、拆除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设施及保护范围主要包括:

(四)水土保持监测网点和科研试验、示范场地、设施及安全保护范围;

第三十条 水土保持设施所有权依其附着的土地权属确定。水土保持设施属于国家所有的,在单位、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使用土地范围内,由使用权人承担管护责任;水土保持设施属于集体所有,在土地承包或者租赁范围内的,由土地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管护责任,没有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受益人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

第三十一条 城镇水土保持以生态措施为主,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城镇建设、改造项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单位、个人,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其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并记入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第四章 治理

第三十三条 水土流失治理应当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植物措施、工程措施与水土保持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的原则,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小流域为单元,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在水力侵蚀地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风力侵蚀地区,结合防沙治沙,封育禁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

在重力侵蚀地区,结合地质灾害防治,采取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水土保持规划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水土保持投入,实施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第三十六条 淤地坝工程项目、沟道造地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审批权限报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淤地坝工程项目、沟道造地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三十七条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或者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八条 生产建设类项目或者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在建设期间按占用、扰动、损坏原地貌、植被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面积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煤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开采类项目,在生产期间按开采量或者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省实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省人民政府可以从用水受益地区收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用于江河源头区、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扶持绿色农业和产业发展。对因退耕还林(草)、封山禁牧、减施或者不施化肥农药而减少收入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偿。

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金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第四十条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负责管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组织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建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一)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

(二)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三)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

对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动态,适时发布监测公告。

第四十二条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情况定期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三条 省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监测成果质量进行评价认定。

第四十四条 从事水土保持的方案编制、工程监理、监测和评估的技术服务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虚报、瞒报有关数据。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十六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七条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

(三)进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发现单位或者个人有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的,报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政监督检查人员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确需延长的,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四十八条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和个人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的水土流失纠纷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及其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未按规定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或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专门存放地未采取防护措施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破坏或者擅自占用、填堵、拆除水土保持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水土保持设施造价一至二倍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技术服务单位弄虚作假,伪造、虚报、瞒报有关数据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降级或者吊销资格证书。

第五十四条 对个人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上罚款,实施处罚的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省水土保持工作机构履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水土保持工作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人员行使本条例规定的水政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xx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xx年7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同时废止。

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工程措施

---指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修筑的各项工程设施,包括治坡工程(各类梯田、台地、水平沟、鱼鳞坑等)、治沟工程(如淤地坝、拦沙坝、谷坊、沟头防护等)和小型水利工程(如水池、水窖、排水系统和灌溉系统等)。

生物措施

---指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采取造林种草及管护的办法,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一种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

蓄水保土

---以改变坡面微小地形,增加植被覆盖或增强土壤有机质抗蚀力等方法,保土蓄水,改良土壤,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措施。如等高耕作、等高带状间作、沟垄耕作少耕、免耕等。 开展水土保持,就是要以小流域为单元,根据自然规律,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安排工程、生物、蓄水保土三大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从而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水土保持是一项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战略性措施,也是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必要途径;水土保持工作不仅是人类对自然界水土流失原因和规律认识的概括和总结,也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能力的体现。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篇四

大家都知道,水土流失是一种自然灾害,会毁坏土地的资源,危害生物的多样性,威胁人类的存活。那么,如何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水土流失的方法是哪些?下面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减少坡面径流量,减缓径流速度,提高土壤吸水能力和坡面抗冲能力,并尽可能抬高侵蚀基准面。

在采取防治措施时,应从地表径流形成地段开始,沿径流运动路线,因地制宜,步步设防治理,实行预防和治理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冶坡与冶沟相结合,以冶坡为主;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以生物措施为主,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示范引导,实施分区防治战略,加强管理,突出保护,依靠深化改革,实行机制创新,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强化造林治理。

主要用于水土流失严重,面积集中,植被稀疏,无法采用封禁措施治理的侵蚀区,其治理技术要点是:适地、适树、营养袋育苗,整地施肥,高密度、多层次造林,争取快速成林、快速覆盖。对流失严重、坡度过陡,造林不易成功的陡坡地,要辅以培地埂,挖水平沟,修水平台地等工程强化措施。

(三)加强预防监督职能的发挥,依法防治水土流失。

近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尤其是水土保持的基本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普遍存在。《水土保持法》明令规定“禁止在25°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退耕、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或者修建梯田“,但这项规定目前还未真正得到落实。

根据产生水土流失的“动力”,分布最广泛的水土流失可分为水力侵蚀、重力侵蚀和风力侵蚀三种类型。

1、水力侵蚀分布最广泛,在山区、丘陵区和一切有坡度的地面,暴雨时都会产生水力侵蚀。它的特点是以地面的水为动力冲走土壤。例如:黄土高原。

2、重力侵蚀主要分布在山区、丘陵区的沟壑和陡坡上,在陡坡和沟的两岸沟壁,其中一部分下部被水流淘空,由于土壤及其成土母质自身的重力作用,不能继续保留在原来的位置,分散地或成片地塌落。

3、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中国西北、华北和东北的沙漠、沙地和丘陵盖沙地区,其次是东南沿海沙地,再次是河南、安徽、江苏几省的“黄泛区”(历史上由于黄河决口改道带出泥沙形成)。它的特点是由于风力扬起沙粒,离开原来的位置,随风飘浮到另外的地方降落。 例如:河西走廊和黄土高原。

另外还可以分为冻融侵蚀、冰川侵蚀、混合侵蚀、风力侵蚀、植物侵蚀和化学侵蚀。

水土流失的形成

中国是个多山国家,山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3;又是世界上黄土分布最广的国家。山地丘陵和黄土地区地形起伏。黄土或松散的风化壳在缺乏植被保护情况下极易发生侵蚀。大部分地区属于季风气候,降水量集中,雨季的降水量常达 年降水量的60%~80%,且多暴雨。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质地貌条件和气候条件是造成中国发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中国人口多,对粮食、民用燃料等需求大,所以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人们对土地实行掠夺性开垦,片面强调粮食产量,忽视了因地制宜的农林牧综合发展,把只适合林,牧业利用的土地也辟为农田,破坏了生态环境。大量开垦陡坡,以至陡坡越开越贫,越贫越垦,生态系统恶性循环;滥砍滥伐森林,甚至乱挖树根、草坪,树木锐减,使地表裸露,这些都加重了水土流失。另外,一些基本建设也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例如,不合理的修筑公路、建厂、挖煤、采石等,破坏了植被,使边坡稳定性降低,引起滑坡、塌方、泥石流等严重的地质灾害。

1、使土地生产力下降甚至丧失:中国水土流失面积已扩大到150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的1/6,每年流失土壤50亿吨。土壤中流失的氮、磷、钾肥估计达4000万吨,与中国当前一年的化肥施用量相当,折合经济损失达24亿元。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每年流失的泥沙量达26亿吨。其中含有的肥料,约为年产量50万吨的化肥厂的总量。难怪有人说黄河流走的不是泥沙,而是中华民族的“血液”,如此大片肥沃的土壤和氮、磷、钾肥料被冲走了,必然造成土地生产力的下降甚至完全丧失。

2、淤积河道、湖泊、水库:浙江省虽然水土流失较轻,可是省内有8条水系的河床普遍增高了0.1—0.2米,内河航行里程当前比60年代减少了1000公里。比如1958年以前,从嵊县城到曹娥江可通行10吨载重量的木船。由于河床淤沙太多,如今已被迫停航,原来的水资源变成沙资源,航建公司变成“黄沙”公司。

湖南省洞庭湖由于风沙太多,每年有1400多公顷沙洲露出水面。湖水面积由1954年的3915平方公里到1978年已缩减到2740平方公里。更为严重的是洞庭湖水面已高出湖周陆地3米,这就丧失了它应承担的长江的分洪作用。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四川省的嘉陵江、涪江、沱江等几条流域水土流失也十分严重,约20%以上的泥沙淤积于水库。据有关专家预测,照此下去,再过50年,长江流域的一些水库都要淤平或者成为泥沙库。

3、污染水质影响生态平衡:当前,中国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江、河湖(水库)水质的严重污染。水土流失则是水质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长江水质正在遭受污染就是典型例子。

由此可见,水土流失的危害性不仅很大,而且还具有长期效应。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充分估计到。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篇五

一、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编制全市水土保持区划、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专项

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督办检查。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发建 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落实情况进行 跟踪落实,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相关内容的档案整 理、信息统计及报送。

四、协助财务科督促建设单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协调行政大

五、负责对辖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程信息的调查、统

计、上 报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相应的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及管理 人员培训。

八、负责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土保持工作总结个人篇六

本文目录
  1. 2017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2. 水土保持学院先进性教育“回头看”工作总结
  3.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2、临时措施不到位,施工中造成了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

四、工作计划

5、加强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力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纳入专家审查范围,拟请3位专家对报告表进行函审,一个专家不通过视为整体不通过,责令编制单位重新编制。

2017水土保持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一、抓住环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做好第一步 

二、领导带头,党员共勉,群众参与,共同提高,深入做好第二步。 

三、狠抓落实,求真务实,认真整改,成效显著,继续做好整改提高 

四、整改的具体措施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已经改。 

整改情况:正在改。 

整改情况:正在改。 

整改情况:上学期已改。 

(十五)学期安排老教师与同学进行座谈或交流。 

(十六)根据学生的学习压力情况,适时开展丰富多彩活动。 

(十八)增加学生活动经费。 

整改情况:正在改。 

(二十)每学期开始各支部要在两周之内向党总支交本学期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已经改。 

整改情况:已经改。 

六、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七、工作体会 

总之,经过先进性教育活动,我院实现了“二高一强”即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有较大提高,参加组织活动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通过“回头看”的活动,广大党员和党组织自查自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搞好长期整改,以坚定、有力、充满朝气和活力的步伐向着建设研究型学院迈进。

2017水土保持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自xx年被列入全国首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汾阳市根据山西省《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们严格按照配套法规“五完善”、机构履职“五到位”、监督检查“五规范”、管理制度“五健全”等建设目标和具体要求,一一对应、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创造性地开展了这项工作,通过两年来的努力,较好完成了汾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设任务,收到了预期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市现已申报水土保持方案11个,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个。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为10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为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中央、山西省、吕梁市会议精神。xx年省水利厅山西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后,我们于xx年11月先后组织召开了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任务,并于11月16日印发上报了《汾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汾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基础性工作。

(三)、全面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了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水平,提高群众监督执法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三年来我们开展不同方式不同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我们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路两旁设立大型广告牌,还在各个大中小型企业中设立了小型水土保持宣传栏。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我们在市文化广场进行文艺演出、张挂大型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知识和工作成效,增强了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水土保持执法环境。在培训方面,我们选派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组织的行政执法、水土保持监测等各种培训活动,还邀请省市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和专家,多次举办了有针对性的培训班活动,我站工作骨干10人次培训企业有关人员50人次,全站共有5名工作人员取得了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从而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达到了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办案的目的。

(四)、强化单位自身建设。按照能力建设要求,我们对单位办公室进行了全面装修,制作了办公门牌,和干部岗位公示牌,购置了办公桌椅,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经纬仪、电脑,并且设立了专门的档案资料柜和配备了水土保持执法专用车,先后共投资10余万元改善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条件,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效率。

(五)、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科学、有序、优质、高效运行,为行政管理和生产建设提供有效服务,我们按照能力建设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制度。1.《水土保持方案申报审批制度规范》、2.《重大水土流失案件事件报告制度》。、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制度》、4.《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制度》、5.《水土保持廉政建设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并制作成版面上墙,装订成书,人手一本,确保了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有章可查、有据可依。

(六)、为完善配套法规建言献策。根据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我们向市政府提交了《汾阳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实施细则》建议的内容;并组织全站职工,就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如何开展和如何加大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展开了广泛研讨,对应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我们针对性的开展了创造性的工作。

座谈讨论等方式,肯定了我们的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的差距,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我们也针对性的进行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

(八)、围绕能力建设推动整体工作。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的是依法行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规范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此,我们以开展能力建设为契机,狠抓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与执法等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根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能力建设要求,结合继续执行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市所有石料厂、水泥厂、洗煤厂、焦化厂、砖厂,砂场进行了摸底大排查,并针对性的向各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汾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站,要在汾阳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的领导下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人员职责,严格按审批程序依法进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二)、大力普法,营造社会氛围

为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认同度,我们要坚持办好专门的水土保持宣传周活动。利用播放专题片、举办专题文艺晚会、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书写固定标语、设立咨询点、制定汇编材料上门宣传等各种形式,面向社会群众,全面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三)、规范审批程序,依法办事、严格执法

在项目审批上我们会同发改、国土、环保、经贸、等部多部门配合,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验收落实到位。在案件查处上,积极争取公检法部门的支持,提高办案效率。

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诸多等问题,与国家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但我们有信心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与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努力完成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各项任务,为“五个汾阳”建设服务好,为促进汾阳跨越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