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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项目绩效评估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大全5篇)

作者:雁落霞 最新建设项目绩效评估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大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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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内乡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内财[20xx]7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自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照《意见》及宛财绩效(20xx)4号“关于做号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结合本县情况下发了“内财(20xx)50号《关于做好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就20xx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评,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设置适应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特点,真正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在评价方法上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并要求单位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将结合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和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截止目前已安排24个部门,9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金额4.2亿元。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观念陈旧,需要再宣传、再认识、再提高,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项目指标体系不完善,自上至下没有相应的项目指标体系可参照,对于项目无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不能及时运用,对于县本级项目,由于县本级资金有限,一些项目都是一次性项目,因此评价结果很难在以后得到准确运用。

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篇二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三公开”等要求,现将20xx年度水利综合治理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度水利综合治理资金项目奉化财政预算安排283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河道整治、村镇水环境治理、农饮水提升改造、水库山塘巡查、水毁应急修复,以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水利工程项目支出。

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宁波市奉化区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奉水利〔20xx〕50号)文件执行。

进一步完善城镇村庄沿河两岸的防洪工程体系、完善平原的排涝工程、防御山区小流域突发性洪水为主要内容的`小流域治理工程、病险水库及山塘的除险加固工程、沿海地区的海塘建设等。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作用,以提高现有水利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建设与管理力度、加快水利管理现代化建设。

1、镇(街道)资金压力大。

2、镇(街道)工作人员事务较多,且多数未配置专职水利员,技术力量相对薄弱。

1、加强管理,重点督促。进一步督促各实施单位加大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确保进度目标如期实现。加大监管力度,跟踪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不拖后腿。

2、加强对接,注重沟通。进一步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篇四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二是抓了产业发展。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建设项目绩效评估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发〔20xx〕33号)、《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潭县政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按照《湘潭县财政局关于编制湘潭县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潭财发〔20xx〕68号)、《湘潭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潭财发〔20xx〕42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水利建设经费项目进行自评。并组织自评组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5日对湘潭县20xx年度水利建设经费项目进行了现场绩效评价。在自评过程中,我们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资料审阅、账务核实、现场查勘、抽查支付记录、询问、分析计算等必要的评价程序,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进行比较,综合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工作业已完成,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湘潭县水利局位于湘潭县易俗河凤凰中路288号,是湘潭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县人民政府组成局,水利局机关共有6个内设机构、8个事业单位,编制人数89人、在职90人(其中工资统发人员75人,非统发人员15人),水利局下辖9个中型水管单位,编制人数110人、在职88人,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2辆,其中执法车辆1辆,另有公务执法艇一艘。

湘潭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全县各类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质监和节水灌溉综合经营;移民后扶管理;抓好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道清障、水政执法、水土保持、城镇供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支干渠整修,增加水利蓄水、引、提水的能力。

2、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湘潭县20xx--20xx年秋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

(2)项目目的任务:我县水利工程保障能力有限,抗灾能力不强,农业还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强化用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为引导人民群众投资投劳,全面完成20xx-2019年秋冬春水利建设目标和任务,县政府对面上水利建设推行以奖代投的激励机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长期绩效目标: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20xx年防汛抗旱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隐患、损毁工程修复;完成骨干山塘整修558口;完成高标准渠道建设109.75公里;完成县管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韶山灌区支渠的.水利工程体系建设18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水利、财政部门根据审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将水利建设资金分配到乡镇、局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水利局收到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后,会同财政局先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县水利、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拨资金。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强化用水安全保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县水利建设指挥部20xx-2019年秋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县财政局、水务局联合下文:《关于下达20xx年度面上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潭水发〔20xx〕2号)文件下拨面上水利建设资金180万元;《关于下达20xx年度面上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潭水发〔20xx〕61号)文件下拨20xx-2019年度面上水利建设经费200万元;《关于下达20xx-2019年度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潭水发〔20xx〕71号)文件下拨各乡镇水利建设资金900万元;《关于下达20xx-2019年度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潭水发〔20xx〕78号)文件下拨各中型水利工程及韶灌水利建设资金273万元。

本项目实际收到县本级财政拨付资金1700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资金1553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我局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严格按照《湘潭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县水利建设资金管理细则》《湘潭县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预算执行,本项目资金建立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制度,由计财股进行资金监管。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潭水发〔20xx〕61号文下达20xx-2019年度面上水利建设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村组面上水利建设。

3)潭水发〔20xx〕71号文下达20xx-2019年度各乡镇面上水利建设以奖代投资金900万元。

4)潭水发〔20xx〕78号文件下达20xx-2019年度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韶山灌渠水利建设资金273万元。

各乡镇、各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将相关水利建设资金落实具体项目,并组织实施,项目完工,经验收审核后,再将资金拨到相关部门、单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分析20xx年湘潭县水利建设经费项目在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的分配、资金到位、管理以及组织实施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了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各类工程配置标准,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结果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进行评价。绩效评价实施工作按照“收集绩效信息资料”“项目单位现场审计与调研”“项目绩效数据分析与绩效评价”三个步骤严谨开展。首先,收集相关附件资料,查阅了绩效评价依据文件及制度,填写按绩效考核方案编制的项目基础数据表。其次,自评组进入项目实施单位现场,调阅了项目组织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文件制度,查看了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组织实施、监管等方面的执行情况,核实项目绩效产出数量、时效和成本,实地察看了项目完成质量及效果情况。现场工作结束前,由项目实施单位对其在项目评价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财政拨款、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自评组针对考核各指标在现场的查看记录进行了签证,自评组取得签证单。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本项目实际收到财政资金1700万元,实际支付1553万元。各乡镇、局属单位在接到相关水利建设资金文件后,落实具体实施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质完工。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项目完成后,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了洪涝灾害对耕地的危害,减少水土流失,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在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有显著效益。

1、水利项目数量多、分布广,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增大。基层水利部门的技术力量薄弱,业务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尤其是部分农民自发组织的小型水利工程,缺乏统一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工程标准较低、施工质量不高。

2、我县水利基础不强,水利建设欠账太多,投入力度仍需加大。

一是加快水管体制改革步伐,逐步建立起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确定工程维修养护的补助标准,建立和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