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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合同签(热门16篇)

作者:翰墨 廉租房合同签(热门16篇)

租房市场的复杂性和竞争激烈度使得租房选择变得更加困难。这里为大家提供一些租房交流平台和小区社群,希望能为大家解决租房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需求。

廉租房合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详情可以点击“合同格式”查看更多相关的合同参考。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市非成套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下表所列住房。

房屋座落:地区类别。

建筑结构:间数。

建筑面积:其中分摊。

面积。

配套情况。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购买乙方在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之内的面积。超面积__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类别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超面积__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的市场价_______元/平方米购买。

1、以经评估的价格_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工龄折扣购买(其中年工龄________年)。

2、以经评估的价格______元/平方米购买,不享受工龄折扣。

3、以该住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18%购买。

三、乙方按以上方式购买该住房应付房价款______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此款由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于乙方缴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甲方提取房价款的30%计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其余部分金额_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售房收入均应由甲方专项交存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户。

四、乙方购买该房后拥有完全产权,按照《重庆市房改住房再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依法进入市场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所购住房户内及自用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其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即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方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签字)。

代理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市户籍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廉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者:(甲方)签字:

租房屋者:(乙方)签字:

水表指数度。

电表指数度。

煤气指数度签约时间: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栋号厅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现将签订此合同。暂定租期为,租赁时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月租金为xx元,租金按每交一次,先预付租金xx元,押金xx元,租金需提前天交于甲方,乙方对该房只有暂时居住权,没有出售、转租、转借权。

第二条: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出租的采暖费、小区管理费以及乙方负责所租房屋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以及。

第三条:在预交下一次租金时,乙方应主动拿出上一次交的水,电煤气费收据让甲方核对,如未交应该按实际情况补交给甲方或双方联系小区收费人员进行收取。在租赁期满后,乙方未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也未欠甲方水、电、煤气等费。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第四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任何房屋设备改造及建筑施工,乙方若损坏甲方屋内任何物品均照价赔偿,该房不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此情况下如有剩余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应无条件搬出该房地产,但在乙方合法居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理由提前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不租用甲方房屋,应在合同期期满前天告知甲方,如乙方未按规定合同日提前通知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有租赁期满后,乙方未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期的最后也未交房屋钥匙,甲方有权撬开出租房屋更换门锁收回该房,并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按双方协议可继续签约合同,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期内双方应格守信用,自觉履行上述协议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时,双方互验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或者房本相互进行审核、检验,并清点物品,做登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在租赁期内,乙方因不慎发生触电、煤气中毒等人身伤亡事故,后果由乙方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如在租用期间甲、乙双方遇到重大意见不能协商解决应到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房屋座落房屋面积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租金类型计租面积(m2)租金标准(xxx元/m2)月租金(xxx元/月)。

配租标准超过配租标准。

月租金合计支付方式银行代扣,银行收取的代扣手续费标准为每户每月0.6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

银行帐号租赁期限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双方自政府文件规定的调租之日起执行新的租金标准,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章租金结算约定。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三章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四章房屋维修约定。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房屋安全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物业管理约定。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免责事项。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

廉租房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在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转让给乙方,达成有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台江县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按抽签所在的位置,楼层都得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需在廉租房价外给予甲方一次性住房补贴费柒仟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此款后,负责办理有关廉租房屋手续交给乙方保存。万一房子得不到,甲方及时将柒仟元退给乙方。

三、廉租房所需购买的资金(不论分几期)均由乙方以甲方名誉交付,收款条由乙方自己保管。

四、期满五年房屋可以上市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手续(即房主由甲方名字转为乙方的名字),所发生的转让手术费由乙方支付。

此协议双方签字和乙方交清7000元住房补贴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租住廉租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用途为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__元整(不含税)。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________。租金每乙方必须于上次租金期前一周内将下个半年度租金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对其租赁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年月内问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构成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费:2.电费:3.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付)。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租凭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甲方按本合同附件设施表验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确定其完整性,并确认乙方无任何拖欠费用后,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个月内给乙方答复,并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第十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一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乙方违约提前退房,甲方不退押金。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拒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数名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由甲方所在地司法所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廉租房合同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在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转让给乙方,达成有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台江县建设局分得的.廉租房,按抽签所在的位置,楼层都得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需在廉租房价外给予甲方一次性住房补贴费柒仟元整,甲方收到乙方此款后,负责办理有关廉租房屋手续交给乙方保存。万一房子得不到,甲方及时将柒仟元退给乙方。

三、廉租房所需购买的资金(不论分几期)均由乙方以甲方名誉交付,收款条由乙方自己保管。

四、期满五年房屋可以上市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转让手续(即房主由甲方名字转为乙方的名字),所发生的转让手术费由乙方支付。

此协议双方签字和乙方交清7000元住房补贴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合同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街(巷、里)_______号楼_______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注: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_______(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日前按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币)__________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__________(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______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_______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_______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廉租房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_________》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租住廉租房合同

鉴于:甲方由于一人独居,为了增加家里人气,减少孤独,特在非赢利目的的前提下,和乙方达成和谐共处的借住协议。乙方也为单身一人居住,背景单纯,社会关系简单,甲方愿意与乙方达成本借住协议,平时相互照应,和谐相处。期限暂定为12个月。

第一条供房屋座落在______院,位置在______层,借住间数为___住房,一个洗手间,一间客厅。房屋质量完好。

第二条借住期限借住期共________年,甲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借住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借住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借住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4、甲乙双方的生活习惯不能相互适应,不能满足本借住协议初衷的。借住协议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当酌情延长借住期限一个月。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借住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借住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每月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借住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借住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廉租房转让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门市位于威信县桂花桥廉租房一楼第号门市。

二、租赁期限年。

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

该门面每个月租金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共_________个门面,全年租金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一次性付清(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四、合同期满后,不论乙方如何装修、经营,甲方无偿收回门市。乙方在甲方重新根据市场行情调价的情况下愿意续约租用,则乙方提前壹个月交清租金(期满前不再作通知,若合同期满后还未交清租金,甲方无条件收回),甲方优先满足乙方,若甲方需要紧急使用该门面,则乙方无条件退还该门面,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乙方并将门市内的物件搬离让给甲方。

五、甲方的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租赁门面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时,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六、乙方的责任。

1、租赁期间,不得擅自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门市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合同期满后第二日乙方交还房屋钥匙,房屋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乙方处理。

七、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违约,由按合同总价的50%支付给对方。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严格履行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转让合同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廉租房摇号资格公民甲方摇号获得房产公司廉租房一套。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就北辰丽家逸景园小区廉租住房19号楼3单元2楼房201室自愿转让给乙方。

一、房屋总价按房产公司总造价,平方面积均按房产公司核定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房屋产权及所有该房屋的其它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该房屋的所有房款将由乙方承担,并将其房款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将房产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如实交给乙方。

四、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将此房屋给第三方转让,如甲方给第三方转让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房屋总价的2倍赔偿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按房产公司规定五年以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住廉租房合同

一、甲方配租廉租房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皮山县古勒巴格路政府经济房小区栋单元室。

二、按有关规定乙方交纳房屋租凭费,月租金用为元月,租凭费按【年】【季】【月】交纳。

三、房屋只能住房使用,廉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乙方不得出售、出租,继承、赠与。

四、居住期间对房屋用途、结构等不得擅自更改。

五、对房屋原则上不得装修装饰或者加设备、设施。如装修或增加设备,退出房屋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时交纳水、电、暖和物业管理费用。

(3)将承租的廉租住房擅自转借,转租的:_________________。

(4)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_________________。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八、居住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宗教管理、维护稳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如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责令乙方退出房屋。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县民政局一份,住户所在社区一份。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住廉租房合同

三、申请原因:

1、个人基本情况简介:___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硕士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定居合肥,_________________年招录为安徽省特岗教师,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被分配到_________________县担任七(1)政治任课教师。

2、申请的具体事由:

1)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特岗教师,在#县义井乡无任何住房,也无任何亲戚,现靠租住农家的住房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时常居无定所。

2)尽管在中学附近能找到一些房源,但由于我是一名外地人,与当地人在语言、生活习惯、性格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时常发生一些矛盾,很难与他们和谐相处,吵架、生闷气时有发生。

3)由于农村房源有限,租房一般只能和房东合住,这不仅导致我们的出入时间受限制,毫无自由可言;与农家合住,做饭、洗澡也极为不便;而且即使找到了合适的房屋,也时常面临被驱赶的可能,毫无稳定可言。

4)由于#中学附近没有好的配套设施,吃、穿、住、行极为不便,尤其是买菜、肉、日常生活等用品极为不便,这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我特向领导申请教师公租房一套。

四、申请户型: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型一套,原因:目前我已结婚,且已生女,女儿现已两周半,而老公又在合肥的一个政府部门工作,因此,抚养教育女儿的义务就落在我的身上。目前,小孩已达上幼儿园年龄,#中学附近没有合适的幼儿园,因而只有将小孩送到#上学;同时,由于我老公爱妻心切,爱女心切,因此,他每周会时常来看我和女儿。鉴于此,希望领导能给我安排一套单身公寓给我,我将不甚感激。

五、申请楼层:二、三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廉租房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

根据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单元_________户的住房(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月租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_________。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_________%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廉租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条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政府令2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廉租住房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等租赁基本事项:

第三条乙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开立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作为该房屋的租金代扣帐户,乙方授权甲方委托工商银行每月从该帐户中扣划租金。乙方凭工商银行的代收单到房屋所属房管所开具正式缴租发票。

第四条在授权扣款期间,如租金代扣帐户发生挂失、销户、冻结、止付等情况,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代扣帐户,并通知甲方变更扣款帐户。否则,如发生租金代扣不成功,视为乙方逾期不交租金。

第五条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在每月20日前结清月租金。逾期不存或存入金额不足的,视为逾期不交租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能够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七条租赁期满一年之日起两个月内,乙方向原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通过审批的,依据《年审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南宁市廉租住房年审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履行期限为一年;未通过审批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将房屋腾退交还甲方。

第八条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乙方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资格的,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三十日内交还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能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甲方验收乙方腾退的住房后,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无主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物品。

第九条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掌握房屋完损状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缮,确保该房屋符合正常居住条件。

第十条双方约定,因自然损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一)房屋基础、墙体、柱、梁、楼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二)房屋共有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三)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第十一条在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中,乙方负责下列项目的维修:

(一)房屋门窗的玻璃、门框扇、窗框扇等易损易碎物件;。

(二)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大便器等给、排水设施;。

(三)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四)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五)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及配套设施等。

第十二条对乙方负责维修的项目,原则上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单位,其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由乙方与维修单位双方自行约定。

第十三条对甲方维修的项目,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如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大中小修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乙方对承租房屋的装饰装修同时必须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0号)的规定。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双方同意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根据房屋的用途,正确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有下列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一)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或超负荷用电;。

(二)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

(三)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物品;。

(四)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超负荷堆放物品;。

(五)在房屋用地及公共部位范围内乱搭乱盖建(构)筑物。

第十七条因乙方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乙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城市垃圾处理费。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负责交纳该房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该房屋使用权。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变动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终止合同,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与甲方结清租金,并腾退住房。

(二)经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承租人或承租人家族成员仍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承租人死亡的,其家族成员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租赁变更手续,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索赔损失:

1、家庭人均年收入超出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

3、乙方转让、转租、转借或互换全部或部分承租房屋的;。

4、乙方拆改变动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6、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7、未经批准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含3个月);。

8、无正当理由累计六个月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含六个月);。

9、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10、不按约定安全使用房屋而发生房屋坍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

(二)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经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定后限期腾退该房的,本合同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现前,可先按规定领取货币补贴。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乙方递交《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通知书》30日内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的房屋不符合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投诉,并有权索赔相当于配租面积租金10倍的赔偿。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乙方有权向房产主管部门投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须按欠租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某一月份的欠租所产生的违约金计算公式如下:

欠租违约金=欠租金额×10%×逾期月数。

第二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不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或乙方不具备廉租住房承租资格而又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甲方将按《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租赁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行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租赁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屋拆除、改造或收回时,本租赁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逾期不搬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条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收,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收,超过半个月而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乙方可按照《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再次进行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轮候,在申请期间,可按规定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市房产主管部门申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廉租房转让合同

甲乙双方均为廉租房摇号资格公民甲方摇号获得房产公司廉租房一套。根据廉租房转让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就小区廉租住房号楼单元楼房室自愿转让给乙方。

一、房屋总价按房产公司总造价,平方面积均按房产公司核定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房屋产权及所有该房屋的其它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该房屋的所有房款将由乙方承担,并将其房款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将房产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如实交给乙方。

四、协议签定后,甲方不得再将此房屋给第三方转让,如甲方给第三方转让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并按房屋总价的2倍赔偿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按房产公司规定五年以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