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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优质13篇)

作者:紫衣梦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请大家共同学习和借鉴。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整章建制,确保安全”的原则,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职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其它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全镇范围内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通过舆论监督、安全进村、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标语、板报、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公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一定奖励。

针对我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业分散在各村委会,并且较隐蔽,镇整治领导小组把打击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小组,责任落实在村小组。建立联系站所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小组的包保责任制,对曾经非法经营的店铺明确专人负责监控,对我镇…集市、…集市组织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今年我镇组织专项整治小组成员单位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进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坚决遏制了受利益驱动的非法经营,通过积极的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一家,经过九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镇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我镇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受利益驱使,个别非法经营点的隐蔽性高,发现难度大。

2、法制意识淡溥,不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

1、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

2、严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烟花爆竹春节经营监督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未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春节将至,为做好我镇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治大气污染,胡阳镇统筹谋划,全方位、多举措开展宣传引导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

对全镇超市和商户是否有烟花爆竹存货和销售情况进行“地毯式”“无死角”检查排查,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各类消防安全和禁放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携手共创辖区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齐力构筑社会文明、环保的新风尚。

各村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横幅、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普及,营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党员干部、志愿者自觉行动,夜间巡逻,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不买、不放烟花爆竹,发现违反禁燃禁放规定行为坚决阻止并举报。

在禁售、禁燃、禁放时间段,胡阳镇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继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居民的参与度、知晓度,为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环境整洁的春节环境不懈努力。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切实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确保辖区居民度过一个安全、喜庆、祥和的春节,近日,巩义市新华路街道货场路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小区、沿街门店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到辖区沿街商户签订《新华路街道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宣传和传导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在辖区楼院发放宣传彩页,让居民群众了解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的相关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把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宣传工作做到广泛深入,家喻户晓。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更加美丽,为创造美好家园献出一份力量!

整治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的高发期,为确保“亮剑”百日会战行动的`顺利开展,伊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面对自身民爆、剧毒、易制爆企业基数少,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治安大队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在治安大队大队长路辉的带领下自我加压,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开辟新战场,全力整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一是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郑振宇的带领下,针对全县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线索,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派出所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打击除患落实到位。

二是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组织各派出所警力及巡逻力量对本辖区容易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乡镇重点区域、场所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派出所采取辖区对调互查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事件。

三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督促各派出所积极将烟花爆竹禁放通告,面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指民警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禁燃禁放通告。

“亮剑”百日会战开展以来,伊川县公安局共办理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拘留26人,行政罚款2人、共400元,查处销毁鞭炮、笛音雷、两响炮、闪光雷等共计450余箱;张贴禁燃禁放通告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为“亮剑”治安整治工作增添新战果。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太安办【20xx]25号文件精神,我乡立即组织开展了全乡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大检查。检查组以分管领导高克芹为组长,工商所执法中队成员全体参加各包点负责人、派出所、司法所抽出干警参加。检查组于6月6日至6月8日对全乡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重点是宋集和郭庙两集镇的经营户。通过检查发现,宋集各经营户均有少量烟花爆竹在出售,其中有证经营的7家、无证经营的3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郭庙集发现无证经营的4家,有证经营的6家,未发现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存放。

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管理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使广大经营户更加注重安全管理。有证经营者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消除了安全隐患,无证经营者被当场取缔,对查处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产品,一律上缴到派出所销毁处理。决不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

今后将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安全无小事,彻底消除非法生产。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使我乡人民群众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现将我区烟花爆竹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区于1月30日召开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巡查力度,整治禁燃区内燃爆行为,全面打响我区禁燃禁放攻坚战。

2、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一是在春节前夕,区应急管理局以新年祝福的形式,发送城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3000条,呼吁市民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应急管理局以文件的形式下达通知到各镇街、部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从2月4日起,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分批次对各镇街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执法检查,收缴烟爆数万响,制止燃爆现象十数起。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下达专门通知到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点内不得储存超量烟花爆竹制品,网点内及门口附近严禁烟火,同时核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严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办2月8日再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镇街值班干部均加大了辖区内巡查力度,检查督促了重点小区值班值守情况,巡查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小街小巷易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镇街在巡查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均及时通知派出所进行收缴。

4、防范未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期间,消防大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2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区消防大队查看战备执勤装备,检查消防器械是否完备,并慰问在岗执勤的消防指战员。年三十至今吉州区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4起,发生火灾2起,救援2起,无人员伤亡,春节期间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现重点管养公路的隐患已全面整改:增设波形防护栏508米、减速带、标志标牌、标线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管养公路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2、各重点项目s223、s442、s222以及县乡道路路面排查出近5000余平米破损面板影响通行,春节前已组织人员、机械,利用混凝土及沥青料相结合进行了全面道路抢修,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3、制定了20xx年春运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了安全管理人,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落实并上报。

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一切正常。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上级领导莅临xx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将xx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个简单汇报,请各位领导给予指导和帮助。

xx镇位于溆浦县东北部,是怀化、益阳、娄底三市接壤的商贸重镇,湘黔铁路和省道s308、s225线穿境而过。镇域面积1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6794亩。全镇辖25个村,4个居委会,296个居民小组,总人口49780人,其中,城镇人口23826人。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元月份以来,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刘生贵负总责,镇长李平国任组长,人大主席舒孝望任副组长,全体干部及舒建新、刘兴利、石丽平、张克义、向勇、朱远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舒孝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兴利、石丽平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村各单位须交纳400元风险保证金,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四是落实工作经费。镇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4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 。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举办电视讲座3期,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生产厂家、个体作坊,对合法生产厂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正在从事非法生产点40余家,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老屋园、严家坡、力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杨和坪、阳兴、后村湾、镇东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 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年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1月8日-1月15日 、9月1日-9月22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公安和工商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老屋园、严家坡、栗子坪、牌子田、月塘、吉家冲和杨和坪等村整治打击。通过整治,全镇共取缔关闭非法烟花鞭炮生产作坊、生产点17个,取缔关闭非法临时加工户38户,依法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370万响,没收生产械具15套,抓获违法人员6人,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的小作坊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生产厂家已经全部停产,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20xx元月份,我们排查发现力子坪村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负责人武思江,虽然办理了有关合法手续,但是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生产,半成品硝酸钾堆放在其住房内,成品也堆放在住房内,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我们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汇报,并请求支持,又责令其立即将半成品和成品存放到加工厂规定地点。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生产和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交叉检查情况汇报

为做好烟花爆竹春节期间经营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安委办于2月10日接贵单位《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由镇长陶广元为组长,分管领导董兰为副组长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镇工作开展情况;各村书记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各村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镇安监办协同市场所、派出所于2月10日下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拥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烟花爆竹储存区域是否合理、销售储存场所是否有消防器材、是否有违规销售行为等方面。

镇安监办于当日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营商店一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一处,并针对每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接到上级通知后,码头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知所有机关人员周日全员上岗,一上班就由镇长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党委成员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成立检查小组,全镇以片为单位,分为三个检查小组,每组10人,由片长任组长,一名副职任副组长,每组安排一辆专职车辆。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四是落实部门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和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针对我镇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目的、意义,利用21日大集时间,镇政府赶印完成500份宣传资料在集上进行发放,呼吁群众主动上缴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和对非法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经营烟花爆竹的1个体户进行排查。检查组深入到32个村,逐村逐户逐房进行摸底排查,共走访了全镇村内92个小卖部和镇区内43个相关门店。

经检查,卢同凤的烟花爆竹销售定点有存货30箱, 1个五金电料门市存有小鞭炮1箱,是为孩子结婚准备,农村小卖部和农户内都没有销售和存放情况。

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每村设一名烟花爆竹专职监督员、信息员,定期汇报有关情况,每村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二是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检查组每周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镇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暨烟花爆竹专项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回顾了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xx年第一季度工作任务。根据会议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现将我镇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针对我镇实际情况,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镇长李益传达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分析总结了我镇过去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指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特殊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宗旨,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牢。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监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森林防火,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控,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与各村委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厉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对安全的管理力度等。针对各种机制,我镇实施了“一对一”的责任体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会议贯彻落实力度使全镇安全生产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我镇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贯彻执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农村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地质灾害,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到的隐患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分管领导带领下联合派出所,国土,村建,文化,交通,食药等相关部门于20xx年1月23至24日进行了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1、对辖区内非煤矿山(砖厂)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抓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强制推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要全面落实好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2、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主要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运行情况,是否存在未年检情况,压力容器避雷设施安装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对烟花爆竹经营网店进行规范化指导,严格按照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烟花爆竹经销户必须设立专卖店,并且远离火源,明确责任,确保安全,对无经营资格的店主没收其货物并上报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4、制定完善抢险预案,对我镇新增的地质灾害易发点实行专人监管,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加大对相关人员紧急避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在危险情况下能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安全,确保最低损失。

5、与食药所对全镇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学校食堂及小卖部进行重点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坚决没收,及时消毁,并对相关责任人严厉处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

6、成立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考核,有效遏制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情况汇报

我镇原有烟花爆竹销售点28家(其中有证的13家,无证的15家),自06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几年的整治已取缔无证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销售点23家。目前全镇持证经营的烟花爆竹销售专店5家,分别是:中洲烟花爆竹店、宾利烟花爆竹店、陈国良烟花爆竹店、明烟花爆竹店、纪群英烟花爆竹店;正在申请办理的3家,分别是:浏阳河烟花爆竹店、柯意时烟花爆竹店、陈海涛烟花爆竹店。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为了搞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为组长,安监、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镇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下开展。

2、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印发了《陈贵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重点、方法、步骤及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强调要重点打击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等违规违法经营店。

3、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灵活、多样。我镇在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中,采取了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有力地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如对经营业主责任再明确、面对面的进行法律再教育、在隐患整改措施上再指导、在落实整改承诺上再签保证等,重点解决经营业主在整改过程中放“空档”现象,实行安全隐患督查、倒查制度,强化了对经营业主的约束机制。同时,在特殊时期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对查找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责令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4、 ,加强监管。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多次联合“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等部门,深入全镇各个街道和人员聚集场所,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能够整改的,监管人员积极指导业主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店所在建制村或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7月11日镇安监办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供销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我添受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进行了查封,并对非法储存的十余万元烟花爆竹依法进行了查扣和转存处理。

5、抓好源头,严把销售许可证审批关。对于新开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把关。先由业主向镇安监办进行申请,镇安监办人员根据申请对销售点进行核实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市安监局申报,经安监局相关部门专家领导现场察看,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批准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

1、加强领导,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继续认真 上级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保障必要经费。定期召开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我镇深化整治工作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加大整治力度。对没有办理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点,坚决没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储存、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没收储存的烟花爆竹。对超量存放的情况,没收超量烟花爆竹,待经营店符合存放标准后予以返还。

3、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基础。镇 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及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要按照规定建设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4、严把准入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点销售许可证审核关。对要求申办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核办法》有关规章和标准执行,经市安监局专家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对于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或者未办理销售许可证的经营店,坚决予以取缔。

5、加强监管,确保两节安全。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 、部门、村三级烟花爆竹经营 体系,强化 力度,确保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安全万无一失。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前提。我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认真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再接再厉,奋发进取,把我镇的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确保全面实现我镇安全生产既定目标。

烟花爆竹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20xx年无锡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锡山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全区的实际情况,在年初制定各专项整治的计划中把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现将有关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年初,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制定各专项整治计划时,将烟花爆竹也作为一项专项整治内容,并成立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小组,明确责任小组各人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力度,有效的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的组织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按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打牢入口关,对原有全区xxx家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的安全条件审核,落实整改xxx条,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安全经营得不到保障的xxx家经营单位坚决取缔经营资格,一律不予许可;对于已发证的经营单位,分两次开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人次达xxx人。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烟花爆竹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全面复查,督促销售单位有效的整改隐患,同时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并对已核准的xxxx家经营单位进行建档管理,将各经营单位安全经营条件录入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中,实施跟踪监管。

针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大都集中在农村的特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区、镇、村三级的安全监督体系与责任,对重点地区存在突出问题的经营点,区、镇、村三级联手强化监管手段;对重点户、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监管。今年,针对由于历史原因xxx形成的自然烟花爆竹一条街的情况,区、镇、村三级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组织xxx烟花爆竹经营户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国家《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在xxx村委的有力配合下,确保了整治方案的有效实施,使得xxx村烟花爆竹经营状况得到了明显的好转,基本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

20xx年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xxx区重点着力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工作,通过整治确保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在烟花爆竹旺季销售来临之前依法持证,规范有序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