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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8篇)

作者:笔舞

规章制度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组织内部,也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和层面。接下来是一些规章制度的错误案例,希望大家能够从中吸取教训。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机必须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注意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机,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自费上机者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2、学生上机必须有秩序地进入机房,严禁大声喧哗、跑动、打闹,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保持室内整洁和设备的.安全,禁止在机房内吸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吃东西,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章处理。

3、上机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不准乱设口令和修改机内配置参数,不准删除系统文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4、上机必须对号入座,座位固定后,不能随意更换。使用前先检查设备完好情况,若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向老师报告情况。教师应详细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妥善进行处理。

5、在操作过程中,严禁随便拔插各类插头;严禁用力击打鼠标、键盘;严禁在驱动器工作指示灯亮时作插取盘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损坏,要按原价赔偿。上机者必须爱护机房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

6、未经允许,上机者不准私自携带磁盘进入机房,严防计算机病毒进入机房。如确需使用自带磁盘,必须事先交给机房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方可操作。

7、禁止学生在机房玩游戏、访问不良网站、进行黑客活动及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劝阻、记名备案、勒令退场、罚款、通报等措施处置。

8、操作完成后应正常退出所使用的软件,正确关闭计算机。将耳机、键盘、鼠标、椅子放好,认真填写《机房上机记录表》后,方可离开。下课后,由任课老师将填写好的《机房上机记录表》交值班人员保存。

9、上机者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10、学生违反机房管理制度的,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损失者,必须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

11、除教学人员用机、学生上机外,非经主管人员许可外人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用机,违者后果自负。并严厉禁止串班上课。

12、上机者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机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口令。凡需查用科技信息和档案资料者,必须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13、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上机资格;屡教不改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1)对计算机进行加密、解密;

(2)私自改动设备连线,将配件带出;

(3)故意破坏机房公物,乱写、乱画;

(4)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文件;

(5)利用计算机聊天、玩游戏、看影碟等娱乐活动;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条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学生上机守则。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的脚套是否穿好,对不穿脚套的学生,严禁进入机房。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才能离开机房;机房的所有设备,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解决,如当场不能解决的,课后应上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internet使用制度。

所有在机房内上网的同志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网络管理守则;学校开通internet网,是为了让所有教师和同学在网上获取更多的信息,因此,上网最好能目的明确,做到有备而来,收获而归;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不得在网上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及影响学校声誉的言论。

(一)防盗计算机机房由机房管理员专门负责,钥匙为管理员一人所有。按时开关机房,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磁、防泄密的工作;开门时,应检查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机房管理人员在离开机房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有无安全隐患;保管好机房内所有设备、资料、软盘、光盘和书面文件,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和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负责并登记造册;非本机房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机房,上机人员不得使用与上机无关的设备。

(二)防火由于计算机的外部电源采用的是220v的市电。如果出现电源故障可能会引起火灾。因此,在每次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与电源相关的各个部件,然后再开机。离开机房时应牢记关闭电源;定期检查机房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品、有毒物品带入机房,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机房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的有效性;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体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三)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查杀。采用人工预防、软件预防、硬件预防和管理预防相结合。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若发现病毒,应及时予以清除;对辅导教师和学生加强教育,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非正版软件,不用未经检查的软盘、光盘;注意网络安全,防止病毒入侵,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安全工作。

(四)防止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故障工作人员应熟悉机器运转正常时的电源、电压值,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关机,在故障未查明之前,不要随意启动机器;学生不准随意移动计算机设备和打开机箱。机房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在维护计算机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

六、卫生制度。

机房内卫生坚持经常小扫除和定期大扫除的制度,确保机房的干净、整洁;(大扫除定在每周周三第四节课)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打扫、整理机房;应随时清除机器尘埃和打扫机房卫生,以保证机房整洁和良好的计算机运行环境。

七、附则。

本制度由江阳区校校通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修订与解释;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网络、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的管理。

3.1.1 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 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 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1 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 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 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 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 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 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 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 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1 禁止随意更改 ip 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 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 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 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1.1 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 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 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 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 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1 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 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 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 计算机外部设备管理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4.3.2不得随意使用刻录机刻录光盘,光盘刻录机由专人使用保管,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如需备份数据应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与设备管理员取得联系。

4.3.3禁止设备保管人将医院的计算机外部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或移作私用。

5.1为了保证此制度的实施,院办(人事行政部)、网络管理员及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与上述规定相违的情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5.2对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进行非法活动或外泄医院机密者,医院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房未经校长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二、外来人员需进机房联系工作或上机操作,在征得有关方面的同意后,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随便动用设备。

三、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四、机房要有严格的.防范设施,门窗安装“三保险”锁和铁栅栏,并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检查。

五、进入机房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1)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延展阅读: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为分管领导,办公室文秘为兼职网络安全员。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涉密计算机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使用或物理接触涉密计算机。

第三条 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设定,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的名称和ip地址。

第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面杀毒,发现处理不了的病毒或木马时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解决,以保障全局网络安全。

第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对计算机设定具有一定复杂度的密码,杜绝他人未经授权使用随意使用本机。

第六条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第七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首先自行排除故障,自己不能排除的再向办公室申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添加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维修维护过程中,计算机使用人应将重要信息进行拷贝,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丢失自行负责。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发生硬件故障时,须送有涉密资质的公司维修;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需要做数据恢复的,必须送交保密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相关处理;涉密计算机更换硬盘时,须报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原硬盘交保密部门集中销毁。

第九条 计算机申请报废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报废后的计算机经请示局领导后根据相关要求公开、集中处置。

第二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禁止擅自安装非正版软件使用。

第十一条 计算机在采购时同步采购正版win7操作系统,禁止使用win8。对系统配置低而不能安装win7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沿用有授权序列号的win xp操作系统。

第十二条 应用软件包括办公系统、公文助手、党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湘潭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财政申报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各应用、管理软件,办公系统必须使用wps,在网上下载个人版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 计算机杀毒软件使用已授权的金山杀毒软件,也可网上下载360等他免费杀毒软件。

第十四条 计算机在软件或硬件故障后需重装系统的,必须按原有系统软件情况安装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软件进行拷贝、转让、复印以及扩散、版权转让、软件解密等行为,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保持软件介质的良好和文档资料完整。系统软件的介质存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要有专人对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和保管,定期检查和备份,保证系统软件介质的完好无损和文档资料的齐全。专业软件由股室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系统软件的借用。系统软件的借用要做好登记,借用人员要及时归还,出借人员要检查还回的介质是否完好,避免造成遗失。

第十八条 软件介质及文档的存放。软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磁、防盗的钢箱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我局计算机网络包括现有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三个网络。其中,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政务中心,主要办理网上行政许可工作;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湘潭电子政务网,主要运行内部办公业务。

第二十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任何设备不能同时连接内外网。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不得连入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电子政务内网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必须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或认可的产品,网管软件和防病毒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产生部门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防护。

第二十四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应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越权调用电子政务内网的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涉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在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利用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有害操作:

(一)随意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和信息资源;

(二)未经防病毒检查,随意拷入外来程序;

(三)窃取或冒用他人口令、帐号上机,将自己的口令、帐号告诉他人;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要对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加强管理。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对违反《保密法》、《治安管理条例》或计算机管理监察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局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净化我校校园文化环境秩序,规范我校计算机机房管理,根据公安厅和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对我校计算机机房的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于未然。

2、遵守“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凡进入机房的人员除须遵守校规校纪外,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爱护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机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明火。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计算机机房用电线路、性能及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

6、机房使用的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查、检修。

7、杜绝黄色、迷信、反动软件,严禁登录黄色、迷信、反动网站,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

8、工作人员须随时监测机器和网络状况,确保计算机和网络安全运转。

9、机房开放结束时,工作人员必须要关妥门窗,认真检查并切断每一台微机的电源和所有电器的电源,然后切断电源总开关。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应如何做好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如果不知道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从何着手,可以参考以下这则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1、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3)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9)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2、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经理或人事管理者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1、要求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2、监管措施

(1)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2、凡发现由于:

(1)违章作业;

(2)保管不当;

(3)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3、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网络室应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打扫,做到无杂物、无灰尘,对设备和附件工具以及软盘等物资做好防潮、防变质等工作。

2、计算机中所有软件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窃取、复制、转让或出售,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严防泄密事故发生。

3、网络室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非工作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许可不行擅自进入,更不允许动用设备。

4、不得使用非计算机指定的软盘,也不得在其它机上使用本计算机指定的备份软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5、出现计算机故障时,如果专业经验不足,不得强行处理。应联系销售或生产商的系统工程师,以防止故障的扩大,避免更大损失。

6、在输入大量数据后,切记作好备份,防止丢失。若两小时以上不使用计算机,应关机。

7、未经许可不得更改系统配置,不得私自拆卸或装接各种硬件设施。

8、下班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关机,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要求

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监管措施

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要求

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监管措施

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凡是发现:

电脑感染病毒;

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凡发现由于:

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

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房内的设备和信息安全,有效的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认真贯彻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的各项要求特做如下规定:

一、未经同意,严禁携带未经检查的磁盘上机操作和互相拷备。

二、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要及时关闭计算机并锁好软盘。

三、不得玩游戏和使用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四、严禁任何人制做及试验病毒程序。

五、发现带有病毒的'软件及机器,要立即通知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未经微机室主任批准同意,任何人严禁将我院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数据私下拷备。

七、严禁将应用软件的保密字和开机口令泄露给他人。

八、禁止使用和拷贝盗版软件。

九、重要的软件和数据要经常进行备份。

十、新安装软件时,要先检查是否带有病毒,确定无毒后再进行安装。

十一、每次新装、复制、更换系统中所有软件时,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公司互联网络资源被滥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望全公司人员能恪守规则,共同营造高效有序的网络环境。

一、范围。

适用于所有办公计算机及其使用人。

二、上班时间段,上网及电脑操作行为规范。

1、p2p软件对网络资源消耗极大,上班时间内严格禁止pps网络电视、酷狗音乐、qq网络音乐电视、bt电驴等p2p软件的使用,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正常上网,工作时间,不得下载、上传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2、不滥用网络资源浏览无关网页、娱乐网站、购物网站、炒股及bbs、blog等,上班时间,禁止登录qq、阿里旺旺等聊天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计算机系统使用申请表,须由所在部门一级部门长签字审核之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事审核通过之后交到信息化管理人员处方可开通。没有通过申请开通者,不得私自在电脑上登录qq等聊天工具。

允许使用msn、qq等及时聊天工具的员工不利用qq/msn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对于一切流媒体网站如:土豆网、优酷网等禁止访问。

3、所有员工应加强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严禁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有害数据,危害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增强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法确定是否安全的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入侵对单位和自身造成危害。

4、所有上网员工禁止私自搭建个人wifi,目前个人wifi已经严重影响公司局域网网络,给公司服务器和公司局域网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5、禁止利用互联网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

6、禁止通过互联网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传播的一切信息。

7、未经单位领导批准,禁止上网发布与单位相关的一切信息。

8、不得在公司局域网上发送任何与工作无关消息、电子邮件。

9、不得在公司电脑硬盘里面存放与工作无关的资料、视频、mp3等文件。

10、禁止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或文件,未经信息化管理员允许、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网络设置、擅自安装或者拆卸公司it网络设备。

11、不得利用互联网泄漏公司战略计划、经营数据、财务数据、业务资料、技术资料以及被公司列为保密范围之内的信息和资料,严禁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从事违反公司制度的活动。

12、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上网行为的督查和监控。

三、上网权限管理。

1、中层干部以上:可正常登录qq,浏览常规网页,登录外部邮箱,文件下载。

2、职员级别:浏览常规网页,登录外部邮箱。

3、车间文员、各部门资料员,不能防问internet,如需外部沟通可以申请开通qq。

视频音乐类(包括优酷、土豆、qq音乐、酷我等流媒体音乐网站)。

新闻类(互联网及时发布的新闻)。

即时通讯类(qq、阿里旺旺等聊天软件)。

消费类(淘宝、京东等购物网站)。

网络游戏类(魔兽世界、炫舞、qq游戏等流行的主流网络游戏)。

员工开通的互联网权限默认均不能使用以上五大类互联网权限,如需开通权限请在计算机系统使用申请表备注并详细说明原因。如无详细说明信息化管理员有权禁止开通。

4、公司客户上网均使用公司给搭建的wifi联网,各个专家室的wifi密码均由制造部项目经理管理,如客户需要连接wifi使用互联网,由项目经理告知客户并连接使用互联网。

附:员工个人电脑如需办公使用开通互联网,默认互联网权限五大类均不能使用。

1、公司的所有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给各部人员使用,各部门使用人员必须加以爱护、保持整结,并保证良好的使用环境。

2、由信息化管理员对公司所有计算机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计算机硬件明细台账,并定期对硬件进行维护、检查各部门使用情况。

3、硬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硬件时,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员说明情况,由信息化管理员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各部门人员不得擅自拆装更换硬件设备。

4、设备添置、更换、升级;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批准后,由信息化管理员确定具体配置并通知采购部进行采购。

5、部门如需领取耗材(如键盘鼠标、键盘等),需到信息化管理员处填写耗材申请签字确认,申请须清晰注明耗材申请原因。申请经一级部门长或主管批准后,由信息化管理员进行发放(原则上以旧换新)。

6、计算机的使用人即为该设备的责任人,使用部门为责任部门。未经责任部门长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他部门或他人计算机,各个部门查阅互联网资料的公用计算机,由各个组长进行管理监督。

7、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硬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1、设计软件及应用软件使用、安装:各部门及人员所使用的软件(办公使用软件),可由自己安装,如不会安装可由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安装。

2、软件故障:各部门使用人员发现软件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化管理员说明情况,由信息化管理员进行确定并及时处理。

3、员工不得私自在工作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mp3、影音文件播放程序、聊天工具、游戏等。

5、公司电脑计算机名统一由信息化管理员编写,局域网ip地址统一由信息化管理员分配,不得私自更改,对于私自更改计算机名和mac地址的将通报批评。

6、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软件使用情况的督查和监控。

六、考核惩罚措施。

1、对故意更换、破坏计算机及外围硬件设备者,按原价的2倍价格赔偿,并公开通报。

3、对违反上网行为的处理办法:

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重复发生的.加倍处罚。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内设有管理员,管理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2、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进入微机室,师生要遵守微机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护其清洁。

3、上计算机课前,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在正常状态下才能开机,老师在课后应填好使用记录。

4、操作中,若机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教师和管理员处理,学生一律不得自行处理,凡不按教师要求的方法操作而损坏的机器,应按违章操作赔偿。

5、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各类机型的所有附属设备和资料应建立明细帐。

8、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教学无关的事,防止病毒感染。

9、计算机管理员对每台机器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机器及设备保持完好。

10、计算机室内所有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出给他人使用。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要求:

1、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人网;

2、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网络复制软件或文档;

3、对于尚未联网的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5、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6、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7、软件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8、使用人在离开前应先退出系统再关机;

9、任何人未经过他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第二条监管措施:

1、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4、由电脑部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硬件保护及保养。

第三条基本要求:

2、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3、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4、各专业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5、各专业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6、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7、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设施以保护电源。

第四条监管措施:

1、各部门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2、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奖惩措施。

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人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

第五条凡是发现以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责任:

1、电脑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4、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并关机;

5、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并造成不良影响;

6、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第六条凡发现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第七条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的在其他部门的电脑设备。

1、计算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爱护机器,了解并熟悉机器性能,及时检查或清洁计算机及相关外设。

2、掌握工作软件、办公软件和网络使用的一般知识。

3、无特殊工作要求,各项工作须在内网进行。存储在存储介质(优盘、光盘、硬盘、移动硬盘)上的工作内容管理、销毁要符合保密要求,严防外泄。

4、不得在外网或互联网、内网上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只能在单独的计算机上操作。

5、涉及到计算机用户名、口令密码、硬件加密的要注意保密,严禁外泄,密码设置要合理。

6、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不得操作、存储机密文件、工作秘密文件。

7、非本局计算机不得接入内网。

8、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互联网使用的管理规定,严禁登陆非法网站;严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等,违者按违纪处理。

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增强全局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计算机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查,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及时消除。确保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每日上班准时开机,登陆本局内部办公窗口,查看通知、任务、公文等信息,下班后准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