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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专业18篇)

作者:纸韵

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管等环节,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下面是一些建设工程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创新技术,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工程项目管理,对项目部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能和甲方负责人发生争吵。

二、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类图纸的收发和登记造册工作。

四、及时和甲方沟通,了解甲方的装修要求并与设计部进行修改施工方案。

五、检查和督导项目部的材料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材料消耗工作。

六、负责督促项目施工期间的工程进度款的上报工作。

八、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质量、工期、成本控制负全责。

九、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保修工作。

十、工程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十二、负责做好计量管理和各种有关资料,报表的统计工作。

十三、工程部的主要职责为执行公司的各项设计工程、设备以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十四、工程部应依据各项公司对工程实施现场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应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济南市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

5.6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其它事项。

6.1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发包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起至_______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

5.6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其它事项。

6.1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时间:_______。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c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2.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定额工期总天数:天。

4.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5.质量等级: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图纸。

1.甲方提供图纸日期:年月日

2.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进度计划。

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处理。

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天,提前%。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及责任。

1.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违约责任: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1.2.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管理机关签证意见:经办人:鉴证机关(章)年月日。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丌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

(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甲方监督单位:

(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典二十三章,第424节,笫426节,第428节,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参与建设项目,并委托等人做项目前期联系工作,情况属实,由甲方组织人员去现场考查并签订合同费用由甲方负责。

委托项目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数量:

5.业主单位:

6.资金耒源:

7.工程造价: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参与项目施工的一切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包括工程业绩),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文件与项目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

2、甲方(委托乙方)与项目中标方签定合同后,此委托协议生效,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委托服务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实向甲方提供项目情况,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签订合同。

三、委托服务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按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元)的人民币作为支付乙方委托服务费,共计.元,由甲方按照分配表比例进行分配各自应得的服务费。

2、甲方签定合同有进场费或(工程预付款)到账时支付费用给乙方,于下的部份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完。

3、委托服务费甲方可以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

由乙方指定银行帐号进行支付。

分配表(币种人民币,)总额大写含税总计税后大写。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每次甲方委托服务费的支付,甲方必须要按照本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经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和定额汇入,以上款项甲方若缓付三天以后再迟付一天的话,则以后的每一天加付滞纳金(按总工程量或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二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委托服务费支付完后,委托合同自然失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机密。

本合同抄描件和主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每人壹份。

4、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签定地法院裁决。

6、签合同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委托合同

委托单位:_______(公章)(甲方)。

代理单位: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乙方)。

委托方将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2、工程概况:_______。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甲方):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

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

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_____。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

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居间人共同签字)。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项目居间合同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省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______%.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支付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两个月内,应支付______;剩余施工合同金额从正常施工的第三个月开始,根据甲方每月取得的验工计价款,按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内全部结清。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______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_____委员会_____。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管理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与该项目管理方签订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协助甲方完成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协调工作,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最大限度的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达成合同签署,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期内),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项目管理方的关系,特别是在工程结算问题上,乙方全面负责协调,乙方无任何理由进行推脱。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项目管理方进行合同谈判。

2、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项目管理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照合同期间实际运量每吨_______元(_______元)结算(完税后)。

2、甲方每周为乙方结算一次,每周一为乙方结算上周居间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每周总体运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每周运量报表,甲方所提供报表必须保证真实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乙方费用,如出现不实结算乙方有权索回,并保留双倍赔偿的权利。

3、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同复印件___份,作为居间费用总价计算依据,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每超过一天按照合同居间费用总价______________进行赔偿。

4、如甲方有终止本居间合同的意愿,甲方可根据合同总量计算居间费用,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为唯一条款向乙方提出协商。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细节及项目合作中相关利益人的秘密,任何乙方发现对方出现泄密行为均有权提出和提醒对方终止本行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实际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过错方提出等价赔偿。

六、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约定项目结束,项目期顺延本合同无条件顺延,直至本项目结束。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1.1本内部承包合同的发包方(甲方)为项目总承包公司或者总承包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承包方(乙方)为总承包公司依法审查同意的项目部经济责任承包人。

1.2公司是唯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对内实行统筹管理,对外承担工程施工风险。

1.3项目部是公司组成部分、分支机构,是公司为项目建设需要而临时设立的实体,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施工完成后自行撤销;项目部为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接受公司领导、管理、监督,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1本内部承包合同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专用条款约定,如专用条款未特别约定,则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1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式由专用条款约定。

4.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确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工程施工管理的要求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制度组织施工。

4.2项目部组成人员确定后,乙方应在3日内报甲方审定,并由甲方发文确定,甲方有权在审批时或者施工过程中,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5.1乙方承包的范围,除完成工程建设施工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管理目标(根据不同情况在专用条款中作具体约定,下列事项可作为专用条款的选项):5.1.1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5.1.2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设工程。5.1.3无一般事故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5.1.4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标准。5.1.5信息化实施的要求和目标。5.1.6cis标准实施的要求和目标。

5.1.7劳务工资管理:不发生因民工工资上访及其他劳资引起的纠纷和事件。

5.1.8工程资科管理技平方工程技术资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通用条款第十条规定执行。

5.1.9工地治安防范管理:做好外来人管理,不出现打架斗受、赌博、吸毒等有损社会治安和企业形象的严重情况。5.1.10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乙方承诺在未与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及甲乙双方办理内部结算前,建设单位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退还的保证金、提供的材料、乙方自筹用于本工程的资金均为甲方所有,支配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侵占或者挪作他用,否则视为乙方非法占有、挪用。

5.2乙方达到或者达不到以上管理目标的奖罚,按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制定的奖罚文件执行,该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合同履行的保证。

6.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可协商选择下列方式保证合同的履行,具体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1.1乙方向甲方缴纳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由专用条款约定。

6.1.2乙方同意甲方在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预提各类保保证金,预提保证金的金额和方式由专用条款约定。

6.1.3乙方提供担保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担保人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负责的全部经济责任或者债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甲乙双方内部结算完成之日起二年。6.1.4乙方以其所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6.1.5乙方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担保。6.1.6乙方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6.1.7乙方向甲方借款以借款金额提供保证。

6.2以上保证的范围为乙方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和对外债务,包括违约产生的损失和诉讼风险责任。

7.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施工管理的要求,并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施工监督、检查和管理。7.1.2甲方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对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和专项方案审查等进行指导,参与图纸会审、基础工程、中间结构及竣工等验收,并对乙方在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7.1.4甲方向乙方收取施工合同结算造价的税金、管理费等(包括代扣税和其他规费),具体比例由专用条款约定。

7.1.5对乙方不能达到专用条款规定的管理目标,或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建设单位到账的工程款或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1.6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和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由甲方统一支付材料费、租赁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依法享有法律法规、本合同等规定的权利,处理与建设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的工程业务事项;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筹集、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选择施工作业队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甲方统一采购供应的,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和甲方书面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利。

7.2.2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取承包经营的利益,享受甲方文件规定达到优秀管理目标的奖励。

7.2.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制度,对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和承包目标管理。7.2.4承担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和材料、设备买卖、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违约引起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诉讼风险责任。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致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因而发生的罚款等一切费用。

7.2.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并按时足额缴纳或者支付以下款项:国家税金和工程所涉的所有规费;甲方的管理费和甲方为乙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为乙方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欠款和利息;因涉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7.2.6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办理劳务用工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按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支付工资的标准不得低于承包工程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2.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承担工程的后期保修义务。

7.2.8按本合同5.1.8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报送报表和交付工程资料。7.2.9乙方承诺所有工程款项(含乙方垫资部分)在中乙双方内部结算前,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侵占或者挪作他用。7.2.10保证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符合工程的质量要求。

7.2.11乙方应按甲方印章阳方的章管理使用的规定保管使用项目部印章,严格控制印章使用范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印章被偷盖或者超过印章使用范围,致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7.2.11.1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为:与建设单位联系处理施工合同所涉的工程业务事项;处理项目部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向甲方及相关单位报送报表资料;除7.2.11.2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非经济事务。

7.2.12乙方违反以上7.2.7~7.2.11条规定的,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金。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由专用条款约定。以上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因甲方涉讼所产生的违约金、垫资执行款、利息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7.2.13严禁乙方利用项目承包管理人的特殊身份,以公司名义签订虚假合同,虚构债务或者提供虚假发票,或者私刻印章等损害、套取、侵占甲方财产的违法行为。上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计量等;及币条款约定的偏差范围的、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审图,若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者缺陷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修正意见,逾期核对或者未进行核对和提出修正意见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2.15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事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承担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乙方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所有工程款必须立即全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程款划入非甲方账户或者由任何个人领取,否则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款流失失,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缴纳相应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款项10%违约金。如未支付,则甲方可在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或者其他项目可用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甲方在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到帐后,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人账户,但乙方应具备以下要求支付的条件:(1)有使用该到账款项的用款计划;(2)附有需要支付人工工资、材料、设备等款项的合同或者足以确认的其他支付依据;(3)收款人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

8.3甲方向乙方拨付的工程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到账款扣除甲方的税金、管理费、规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的款额。本工程应缴的税、费随工程产值和进度款、结算款同步发生。如本工程因建设单位要求或者指定分包等原因,使得甲方可收取总包管理费、配套费或者总包服务费等,甲乙双方约定可按比例分配(其中已向甲方缴纳税管费的分包部分除外)。分配的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4甲方根据前款约定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拨付款项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一定的备用金,备用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5乙方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前需要先行垫资的购买材料等款项,该款项应由乙方垫付并通过甲方账户支付,在建设单位款项到位后,甲方可根据乙方垫付票据直接支付给乙方。

8.6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实行总量控制、专款专用、凭据(票)支付、保证人员工资切实到位和材料设备款及时支付的原则。总量控制的具体比例,由专用条款约定。

8.7甲方对外支付材料费、租赁费、劳务费等款项时,属于乙方应提供的税务发票,乙方应当及时提供合规并符合约定的发票;如乙方未能足额提供各类进项税额,导致不能充分抵扣销项税额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8.8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负责催讨,因此发生资金短缺的,由乙方自行筹集解决。乙方自筹资金应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管理支付,双方明确:即使乙方自称或者确有自行支付的款项,该款项也不视为垫资,乙方不得私自挪用、侵占。

8.9乙方应按相关约定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如乙方不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代为乙方进行支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该代付的款项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认可该甲方代为其支付的款项。甲方为乙方代为支付款项后,可从建设单位到账的工程款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9.1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的结算,乙方应将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盖章后送交建设单位,由乙方负责落实与建设单位结算的核对、催办等事项。建设单位审核后出具的结算报告,须经甲方审核加盖甲方印章才能认可。9.2在乙方迟延履行与建设单位结算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催告乙方履行义务,在催告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仍未履行的,甲方可以自行对工程进行结算,并且该结算结果直接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以及结算工作的费用和审价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因未经其签字而不予认可。本条款的内容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即使在本协议无效的情况下,甲方依据本条款与建设单位作出的工程款结算仍然有效。

9.3乙方应在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完成并且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之日起14曰内向甲方出具结算报告并提供相关依据,便于甲乙双方进行内部承包合同的结算。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之曰起28日内完成审核。

9.4双方的结算价款以与建设单位的结算价为根据,并按实际收到的工程款为准;甲乙双方的收益、奖罚和费用承担,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结算。结算后乙方尚有余额的,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甲方在建设单位结算款到账且收到发票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方,结算后的工程款余额不足以抵偿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的,乙方应在结算之曰起7日内支付甲方。乙方交由建设单位的保证金在建设单位退还之日起7日内支付乙方,乙方交由甲方的本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结算后无息退还。

10.1.3当月在施工中形成的工程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计划、与建设单位的协议、会议纪要、签证联系单、测试报告、竣工图纸、图审、验槽记录、专项方案、中间结构验收记录、专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资料等所有与工程结算和备案有关的资料;10.1.4乙方当月与材料、设备供应商、劳务公司或者班组签订的合同,向上述相关方支付款项的凭据,发生债权债务的依据等。10.2以上资料乙方应在每月底前上报甲方,竣工结算时补齐全部资料。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1.5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施工项目分包或者变相分包给他人的;11.1.6乙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严重偏离甲方管理目标或者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11.1.7乙方私刻甲方或者项目部印章、与材料供应商等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者虚构债务、虚抬价格等非法损害、套取、侵占甲方利益的;11.1.8建设单位有理由要求更换项目负责(承包)人的;11.1.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1.2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发出的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在合同中确认的通讯地址之日起生效。

11.3中途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的依据交由甲方审核,协商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协商确认而工程必须继续的,双方都有责任采用摄影、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如果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固定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到场见证,未参与的一方视为认可该工程量。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未能到场见证的,合同一方也可以在采用摄影、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核对,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核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则视为已认可合同一方采用摄影、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已经完成的工程量。

11.4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经建设单位确认合格的;建设单位已经将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甲方;乙方已结清本工程产生并应由其承担的全部债务的;乙方移交了全部玉程资料和印章等甲方授权证书。

11.5在建设单位未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款项或者退还保证金前,或者非甲方原因双方未能就中途停建的工程单独作出结算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已完工程的价款、保证金及利息。

11.6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审核后确定。如项目盈利,可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如项目亏损,则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同意甲方审核结果的,可以要求复审、提请诉讼或者仲裁。但因迟延结算的,适用前款11.5条的规定。

11.7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12.2任何—方迟延缴纳、支付或者归还应付款项的,在专用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12.3本工程乙方因质量、工期违约或拖欠材料、设备款、民工工资等导致甲方被诉的,乙方应担违约责任。甲方为此支付的案件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鉴定费、甲方为乙方垫支的执行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款项自发生之日起按甲方规定的借款利息计息。甲方账号被查封或者财产被冻结的,自被查封或者冻结之日起按甲方规定借款利率的两倍由乙方承担损失。

12.4乙方承包施工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管理目标,按甲方有关奖罚文件的规定处罚。

13.1鉴于乙方在承包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本合同履行中与建设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或者因劳务关系、人身损害等发生的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要求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诉讼或者仲裁的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认为必要的,可以要求乙方提供诉讼风险担保。

13.2符合13.1条的,甲方认为可委托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所需的代理手续。但该约定并不影响甲方直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权利。

13.3因上述纠纷甲方被诉或者债权人向甲方主张债权的,乙方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负责处理。乙方有意规避处理、偷逃债务的,甲方有权直接应诉或者作调解协商处理,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处理并接受甲方的追偿。

13.4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是乙方有意规避处理、躲避债务的行为:乙方对外负有债务而未在发生债务之日一个月内向中方声明的;因乙方隐匿回避,债权人直接向甲方索要或者起诉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场处理而乙方未予处理的;法院或者仲裁庭通知出庭而不到庭的。13.5乙方改变通讯地址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乙方不通知变更地址的,甲方或者有关处理机关向本合同中乙方确认动通讯地址发送邮件,即视为送达。

13.6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3.6.1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3.6.2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13.6.3由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由xx伸裁委员会受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组成文件14.1本内部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4.2本内部承包合同通用条款。14.3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14.4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组成文件。14.5关于建设工程目标管理、奖罚的文件。

14.6甲方为承包人调配人、财、物和技术等资源的计价标准及借款、垫资款和利息计付的文件。

14.7以上合同组成文件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顺序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文件事后有补充文件或者协议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第十五条本通用条款在专用条款签署同时生效。

(专用条款)。

第一条承发包主体。

1.1发包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2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基本情况居民身份证号:劳动合同号码:住所地:。

寺业资格证号:

杜保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确认的通讯地址:1.3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1.4为保证上述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决定采用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的方式组织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完成上述合同规定的(全部/部分)建设内容。第二条承包合同总况概述2.1建设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2开工日期:2.3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天。2.4工程质量要求:

2.5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总造价(人民币)万元(大写:)。2.6上述施工合同承包的范围和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组成文件规定的内容,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确认合同的权利义务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3.1乙方包工包料,自负盈亏,甲方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指导,收取(包括代收)工程决算总造价%的税金和管理费用。3.2其他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项目的管理机构。

本专用条款未特别规定的,按通用条款第四条执行。第五条承包项目的管理目标。

5.1乙方承包的范围,除完成工程建设施工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管理目标(根据不同情况可对下列选项进行增减选择):5.1.1质量目标:5.1.2工期目标:5.1.3安全生产目标:5.1.4文明施工目标5.1.5信息化建设要求:5.1.6cis目标:5.1.7劳务工资管理:5.1.8工程资料管理:5.1.9工地治安防范管理:5.1.10工程款使用要求:5.1.11其他管理目标:5.2乙方达到或者达不到以上管理目标和要求的奖罚,按甲方对上述指标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合同履行的保证。

按通用条款第六条第()款的规定执行,双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按通用条款第七条执行。变更通用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另行协。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本合同的工程款项,按通用条款第八条的规定由甲方实行统一财务一和支付管理。乙方不得要求建设单位直接向其支付。8.2甲方根据通用条款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实行直接向材科设备供应商、劳务公司等拨付款项。乙方可向甲方中请合同总价款的%作为备用金。

8.3甲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实行总量控制,在工程竣工前,人工工资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材料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其他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且支付工程款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实际工程增减量和建设单位支付款项情况增减。

12.1乙方不能达到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的违约责任。12.2乙方违反通用条款7.2.7-7.2.11条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违反一项处违约金为_元。

12.3通用条款12.1条,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12.4通用条款12.2条,任何一方迟延交纳、支付或者归还应付款项的,包括保证金、工程款和借款等款项,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2.6(双方可以约定通用条款未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或者修改通用条款对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第十三条关于争议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定的第()种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4.1通用条款第5.2条、第9.6条、第14.4〜14.6条等规定作为合同附件的执行文件,甲方应同时制订,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告知乙方。为合同附应在专用条款中作相应的约定。

14.2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适用顺序由通用条款第十四条规定。14.3本专用条款未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对同一内容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专用条款的规定。14.4双方对本合同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确认其效力。第十五条本专用条款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且通用条款同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一、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工程总价为_____万元人民币。

2、经过双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_____万元。

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_____

(1)甲方_____投资_____万元,占_____%。

(2)乙方_____以工程项目及技术投资,占_____%。

(3)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剩余的款项应先归还甲方的投资本金。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_____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二、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1、责任及分工如下:_____

(1)该项目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_____主管。

(2)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_____负责管理,出纳日常工作由_____方负责管理。

2、材料采购及其他

(1)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品牌、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

(2)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3)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时保质完成。

三、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1、利润、风险分配:_____该项目的利润、分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按照甲、乙双方各________%比例分享承担。

2、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工资按照项目部的规定发放。

四、其他

1、资金和管理

(1)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2)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_____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用账户上,专款专用。

(3)该项目运营后,每个月号开一次工程进度例会,讨论工程相关事情。

2、出纳与财务管理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货日记账及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3、合同争议与免责

(1)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1)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2)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作各方各执_______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和国家的有关法规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责任。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过程;。

(5)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的责任。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提供专家库,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审查投标人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

(11)负责处理投标人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4、有关费用问题。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同时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乙方:许高林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乙方是第一责任人,经自愿协商,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总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利水电勘测院勘测总队22#23#24#楼。

2.工程地点:延安南路49号。

3.开工日期:2011年7月31日

竣工日期:2012年6月18日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项目(包括变更与增加)。

2.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决算至终审报告。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再行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依据法规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参加该项目工程建。

设的所有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及附加保险,同时参加社保局职工保险。

4.乙方因此项目工程对外发生的用工合同﹑材料购进合同和其他合同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审定备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项目部名义刻制印章,若违反此规定,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50000.00元的经济处罚,因该印章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及本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

2.施工中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采取强效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的罚金。由于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劳务工人工伤事故,公司对该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按工伤赔偿金的20%给予经济处罚,若发生重伤或死亡的,按伤亡赔偿金的30-50%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质量安全警示教育。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没有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的书面变更通知,不得自行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职能部门要对工程项目及时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着进行经济处罚和签发停工指令,严重者接触合同关系,终止施工,有违反行为要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2.监督乙方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与现场佣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对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现场监督和管理,工资发放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并按时向甲方报送各种报表,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2.工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自行组织施工机械进行施工。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钱必须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报验及备案,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甲方在此明确表示:甲方没有给乙方授权,严禁以甲方名义从租赁公司(站)租用机械设备:严禁以甲方名义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借款;严禁以甲方名义在外赊欠材料及其他物品。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均属其个人行为,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安全地按期完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未按时交工或提前交工,奖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

第六条税费收取比例。

1.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应上缴公司管理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持乙方发展,公司决定将此工程交于乙方,乙方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执行协议中任何一项条款。

2.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应承担此项工程投标中产生的所有正常费用,待预付款到账时,甲方将一次性扣回招标垫付款。

3.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是实际受益人也是第一责任人。招标时公司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此人权力与义务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引发的所有问题必须由乙方全不承担,妥善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6000元项目经理费用。如因乙方工程现场管理等原因,造成甲方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注册证被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所需协调事宜及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注册证被吊销无法取回建造师注册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150000元。

4.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上缴该工程的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等各项税款以及公司的管理费用,合计上缴费率为9%(在施工期间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按政策文件执行)。

3.该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工程款由甲方出具工程款发票,待此款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做到专款专用,扣留每笔工程款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余款将在财务手续办理齐全三日内支付与乙方,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垫付乙方材料、现金仅供乙方暂时周转,待工程款到账后分批扣回,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垫付部分数额较大的,乙方必须支付占用资金2%利息。

5.乙方承建此项工程项目,按最终审计决算价款给甲方上缴2.86%劳。

保统筹费(此项费用甲方不收取,如因建设劳保统筹等相关部门检查出漏交等,该款项有项目负责人补交)。

6.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照税务上缴要求出具70%及以上的材料发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及税务部门查账要求执行)、30%的劳务费发票。待此笔工程款到账后,将所结算工程款相应比例材料发票及劳务费发票提供齐全后,再领取本次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如乙方承包的工程为跨年工程,乙方必须按公司规定派人保管、保护,并清扫路面积雪或跨年度工程屋面的积雪。甲方有权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否则造成损失乙方须按价赔偿。

2.预留工程保修款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乙方参与工程款的结算,并入甲方账户。

3.该项目运行必须按jgj59-99标准执行,该项目力争自治州文明工地,确保市级文明工地。在州市检查中受到表彰、提前完工、无安全事故、质量达优、甲方、监理、设计、质检满意的,公司将给予奖励。若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工期、质量严重滞后,上级检查通报批评、甲方、监理、设计、质检不满意的,公司将给予1-3万元的处罚。

4、此合同约定内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和完工后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民工工资,不得克扣、拖欠。若造成民工上访,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给予乙方每次欠款额5%的经济处罚,此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其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此项工程备案,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科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乙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的频率,减少事故经济损失,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本立状人承担。

1.加强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遵纪守法、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不违章指挥,严格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具体可行的、便于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实施现场救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特此立状!

立状人(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监理人(副总经理):日期:年月日

昌吉州荣达建筑安装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月日。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第二条: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与数量付给乙方设计定金与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上级有关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选定的设计方案、批准的初步设计、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按实际返工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同时生效,以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书

乙方: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码头维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码头。

三、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

四、建设规模:_____石方77.243、楼梯维修17步、铺设石头地板482、码头步道71.822、河中炸石头、天钟洞厕所维修等。

五、工程总造价:_____伍万陆仟壹佰贰拾元(56,120.00元)整。

六、开工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为天,如有新的要求变更及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工期可以延顺。

八、工程质量要求及责任。

甲方责任:_____甲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乙方责任:_____。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及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和施工场地的卫生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和要求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垃圾堆运输和处理,并保护周围环境林木植被,不得随意破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要做好工程垃圾的清理工作,未验收前要保证建设工程的保护工作,不能发生损坏,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管理:_____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安全管理或施工操作不当和技术问题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竣工验收:_____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口头或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十一、付款方式:_____甲方视乙方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税务票据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十二、保质期限: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

十三、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地:联系电话:,微信号:乙方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工程项目施工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履行公司与签订的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强化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甲方就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书中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行企业内部施工经济责任承包制。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标,同意乙方承包经营施工合同中的所有项目,任命为项目负责人。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承包项目工程内容。

合同开竣工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有效工作日内。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甲乙双方内部承包项目的工程款均统一由业主单位向甲方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项目施工完成至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乙方申请给付工程款需向甲方提交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工程款支付计划表》、《工程款付款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支付单位的领款单据与合同复印件(劳务工资必须有明表)及证明工程达至相应付款条件的相关材料,经由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按约定将相应工程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拨付全部应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结算资料、业主审核确认报告等所有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在本项目中如业主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到甲方账户的,则甲方亦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

甲方财务部门配合下足额上缴税务机关,并将发票、完税凭证交回甲方财务部门。乙方在项目承包经营活动中不得提供任何虚假的、违法取得的发票和完税凭证,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在工程款拨付前,乙方须提供该项目成本发票。如果乙方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各类税费,不能提供全部完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发票的,甲方将代收乙方应缴纳所有税费差额部分,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款项的申请均需由乙方签字。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可委派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5、在甲乙双方就项目工程最终结算完毕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6、为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顺利竣工,乙方需按《施工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交付风险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若无任何问题,则甲方将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同乙方负责搞好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起草、洽谈、签订、保管和存档。

2、甲方协同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对项目部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审查、督促、辅导、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手续。

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事项,并督促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督促乙方搞好工程质量保修。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业主单位搞好工程结算,定期辅导、检查乙方财务,督促业主方将所有工程款如期全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办理好甲、乙双方的承包结算。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将暂停支付工程款,一切责任由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承担。

6、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对外关系处理和有关合同、经济纠纷需付诸法律手段解决时,甲方应予以支持配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负责督促乙方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8、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9、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四、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0、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的质保、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12、本项目施工中不因甲方审批、检查、安排、配合工作而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双倍全部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仅包括守约方的损失,而且还包括守约方为维权所支出的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2、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期按量上缴甲方的承包费、税费等其他费用,甲方按当期未付金额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如乙方未能及时对项目工程进行保修、或因乙方未及时对项目工程进行维修而造成工程损坏,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保修或维修,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或就损失部分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与甲方结清财务账目后,甲方如欠乙方款项,应在结清财务帐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部欠款付清给乙方。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欠款和欠款额年利率5%的违约金。

5、乙方项目部对外的经济往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外,并按损失数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工程管理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时,乙方除每次承担实际项目造价(或合同价、中标价)15%的违约金或10-50万的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f、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退出当地市场,不能连续备案经营的。

六、合同的解除。

1、工程实施期间,如业主方提出变更施工合同内容或者终止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能够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由乙方代表甲方同业主方接洽处理后续事宜;如甲乙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以甲方意见为准,处理后续事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3、项目部主要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档案信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甲方所有通知、文件、等往来文件请发送至乙方邮箱:。

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

账号:开户行:

本人承诺不以公司及项目部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及经济往来文件(由乙方手写后按手印)。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