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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优秀14篇)

作者:紫薇儿

在工作中,制定一个明确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组织工作进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实际工作中有所帮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各县区农委、蔬菜局,开发园区、有关新区农业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临。根据省农委部署,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加强与食药、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和社会热点问题。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质量监测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关键环节入手,针对辖区内种养基地和生猪屠宰场,加大风险监测和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生素、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饲料中非法添加、养殖环节饲喂、收购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禁用和假劣兽药、超剂量超范围滥用兽药等行为,私屠滥宰、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行为,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物质行为。对于检查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追根溯,及时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跟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绝不给违法违规者留有可乘之机。

“两节”期间,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农业生产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生产者规范生产、安全收获,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严把产地准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销售,努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消费良好社会氛围,从头上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

“两节”期间,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切实强化对农产品突发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节日值守(市农委元旦、春节期间值班电话:xx),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的应对准备;三是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恶意炒作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要及时上报、快速响应,迅速查明问题头并妥善处理,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两节”期间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

请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委属相关单位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于2018年月2日前报送市农委质环办。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根据《xx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重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保持在95%以上,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加强限用农药管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底以前)。

启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农业方案】承德县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促进农业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坚持执法监管和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推进监管能力和制度机制建设。

完善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

创新监管机制。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责任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关键环节。

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有效遏制非法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行为。

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合格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努力建立基层监管网络。

改善监管手段。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压任务、对口培训、开展大比武等形式。

重点提升监管能力。

按进度完成农产品及投入品专项监测、风险预警监测和主要节假日应急监测。

增加监测参数和品种。

改进抽样方式。

提高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强化检测结果。

健全检打联动机制。

明确监管职责。

构建各环节农产品安全体系。

落实监管责任。

局主管股站与农产品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协调联动。

细化责任分工。

1

探索完善基层监管网络。

深入推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检验监测、执法监督相互协调统一的监管体系建设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农牧综合执法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建设。

探索种植养殖企业、场户、合作社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员。

发挥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作用。

2

提高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

县农产品检测中心要强化提高检测技术人才的业务素质培养

不断收集更新检测项目、标准和方法。

在强化自身建设和开展检测工作的同时。

要有计划地加强对基层检测人员的指导和培训。

3、

提升业务监管人员素质。

以提高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监管能力为核心

通过定期培训、派出学习、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

全面提升队伍的法律意识、监管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能够切实发现问题。

妥善解决问题。

1

开展农药专项整治。

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登记农药行为。

净化试产秩序。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安全。

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绿叶类、豆类等鲜食蔬菜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

重点关注毒死蜱、克百威、多菌灵等农药的使用。

严格实行用药时间、用药剂量和农药安全间隔期管理。

建立和规范田间档案记录。

(

植保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2

“瘦肉精”专项整治。

在养殖环节开展隐患排查

查看养殖档案、“溯源单”填写和保存是否规范完整。

对辖区内牛羊养殖场全部抽检一遍。

以盐酸克伦特罗为主抽检比例不低于。

5%。

在屠宰环节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规范化行动。

全面落实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

提高待宰生猪沙丁胺醇的抽检比例。在市场环节开展“瘦肉精”风险预警监测。

并以此为照。

及时发现“瘦肉精”添加使用新动向。

提高“瘦肉精”专项整治的成效。

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

饲料办、动检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

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

建立档案。

强化日常监管。

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

坚持监测和执法联动。

对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

畜牧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和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药处方药的行为。

(

兽医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定点屠宰企业非法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重点检查进厂验收、停食静养、肉品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全面规范定点屠宰企业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加大巡查力度。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

定点屠宰办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为重点

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提高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

水产站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7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全部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开展源头治理。

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

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

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和因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执法大队牵头。

相关股站配合。

)

1

开展专项监测及节日应急抽检。

结合本县种养殖优势品种和区域布局

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

实施农产品及投入品监测。以禁限用农药为重点。

开展蔬菜专项监测。

以违禁添加物和抗菌药物为重点。

1800。

个以上。

畜禽水产品检测样品。

1000。

个以上。严格按规范开展采样工作。

重点抽查“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县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

保证覆盖全部生鲜乳收购站。

围绕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

以蔬菜、畜禽、水产品等为重点。

在种植养殖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市场。

(

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

)

进行抽检。

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农产品应急检测和跟踪检测。

2

实施风险预警监测。

以近年来风险预警监测中发现的潜在风险项目和参数为监测重点

调整风险监测项目和参数。

以蔬菜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为重点。

在种植业、屠宰和市场环节开展风险预警监测。科学运用监测数据。

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范围。

及时准确进行监测预警。

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

建立重大舆情会商分析和信息通报机制。

及时联合研究处置突发事件和相关舆情热点问题。

建立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

建立违法案件信息互通制度。

密切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强化同公安部门的联系。

健全案件移交、联合办案和协调配合机制。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调查和技术支持。

形成监管合力。

1

积极探索推进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

(

农质发。

[2014]14。

)

(

农医发。

[2015]15。

)

有关要求。

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以“三品一标”、《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为抓手。

探索研究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具体实施机制。

努力做到分工明确。

有效衔接。

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内部运行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信用惩戒机制。

构建从投入品到种养殖、收贮运等全环节农产品质量监管“大安全”责任体系。

3

建立宣传和信息报送机制。

坚持“属地管理”和“抓产业必须抓安全”的理念

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实行常规信息季报制度。

监测和案件信息月报制度。

大案要案要报送详细案情。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和省委、州农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工作部署和《黔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黔南州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罗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坚持检打联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监督抽查重点是主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三品”产地、屠宰场(厂)等,抽查环节主要是农产品生产、收贮、运输、屠宰等环节,监督抽查对象以规模生产外销单位为主,监督抽查品种主要是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监督抽查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或产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产品为主,计划定性例行检测样品7200个,电子监测11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30个。

根据农产品上市时间适时抽查抽样送到罗甸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的样品须填写《罗甸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统计表》。

(一)种植业无公害产品抽查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以当地主要生产的种类为主,蔬菜主要抽查结球甘蓝、大白菜、花椰菜、菜薹、普通白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黄瓜、辣椒等;茶叶主要抽查绿茶、红茶;食用菌主要抽查香菇、平菇、金针菇、双孢菇、黑木耳(鲜品)等;水果主要抽查草莓、葡萄、桃、李子、苹果、火龙果、橙、柑橘等。

(二)畜禽产品抽查猪肉、鸭肉、鸡肉、鸡蛋和生鲜乳。鸭肉、鸡肉、鸡蛋主要在无公害畜禽产品(产地)的养殖场抽样,猪肉可在屠宰场(厂)内进行抽样,被抽样单位为生猪货主。

(三)水产品抽查本地养殖场生产的草鱼、鲤鱼、鲢鱼、冷水鱼等。

蔬菜、水果每个样品不少于3000克,茶叶和食用菌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猪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500克,禽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鸡蛋每个样品不少于30枚(从鸡场产蛋架抽样),生鲜乳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ml,水产品(净肉)每个样品不少于1000克,每个样品需平均分为3份,一份留被抽样单位,并按要求储存,另外两份送检测机构。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ny/t789-20xx)规定执行,茶叶抽样按gb/t8302-20xx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2763的技术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二)畜禽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水产品。

1、抽样方法。

抽样按《水产品抽样方法》(sc/t3016-2004)规定执行,并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单》,抽样单和封签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可拒收样品。

2、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

水产品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判定原则是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监督抽查要求,该产品本次抽检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一)监督抽查结果确认及复检。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在检测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将检测结果报告发送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受检单位。受检单位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抽检结果5日内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复检并提供自己留存备检样,我中心向检测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将被抽样单位提供的备复检样送复检机构。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复检分别由省农产品质检中心、省兽药残留监测中心负责。原检测机构收到书面复检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单复印件、受检单位复检申请复印件、申请复印件、样品备份样送到县农产品质检中心。水产品、茶叶产品复检由原检测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留样进行复检。

(二)执法查处。

坚持“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检打联动”,对于抽查不合格的每一个样品,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及时固定证据,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及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监督抽查结果报送。

中心于每月8号前将上月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质量兴农的重要举措。各村、各企业单位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督抽查方案,规范抽样、送样,各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检测行为规范,科学、公正检测,完成检测工作任务。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列入相关考核,请村各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一)任务分工。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抽查等,各村、各企业做好配合,并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工作。

(二)监督抽查、制样、送样。

监督抽样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和相关部门配合,抽样送样时间应与承担检测机构联系,抽样时抽样人员应当出示有关文件和执法证,具有执法证的人员不得少于2名,规范填写抽样单和封签。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制备和封存样品,现场制备的样品分为三份,一份用于检验检测、一份用于检验检测备用、一份留存被抽样单位备复检。县级监督抽样单和封签盖监管站和被抽样单位签字、盖章、捺印,后按规定保存送到县质检中心检测。

(三)检打联动。

监督抽查过程中,凡经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的,由农业执法大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

在监督抽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与农业服务中心联系。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和例行监测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网格化监管、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网格化管理,实现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网格,以各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各镇(街)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每一级网格根据划分情况形成本辖区的网格化管理图,所有网格明确网格监管员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并明确监管职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服务全覆盖。

(二)压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完善监管名录,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年度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部门监管责任,根据"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落实责任机制,健全监管名录,加强过程监管。三是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压实农产品生产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查处。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20xx年印发的《凤冈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13个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主体,要强化生产过程监管,规范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指导做好生产档案记录和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对监管对象的年度巡查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100%。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惩治和震慑不法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兽药市场、生猪养殖户、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猪养殖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禁用兽药、是否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

三是开展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查,增加对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养殖场农兽药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巡查密度和频次,实时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源头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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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终工作总结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明确监管职责,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检验监测及应急处置等工作,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近年来我市没有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良好局面。在近两年市政府的食品安全考核中,市农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优秀;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省农业厅考核中两年被评为优秀。

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乡都成立或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机构,市、县均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平定县和盂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全市建立了由107名政府及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210名企业(园区、基地、合作社)企业管理人员及农产品质量内检员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政府通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任务,明晰工作程序,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切实加强市、县、乡、企业(园区、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初步形成了全系统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2013年在省级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抽检中,检测合格率达到98.6%,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位列全省第一;今年前两个季度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98.33%,畜产品“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检测合格率100%。

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政府以治理整顿为抓手,始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先后对农药残留超标,禁限用高毒农药,生鲜乳和饲料,“瘦肉精”问题,畜禽屠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三品一标”管理使用和农资打假等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仅2014年全市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360余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4起,为消除区域性、行业性的问题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

快速推进行业生产标准化进程。全市各级政府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因地制宜,探索制定并发布了农业地方行业标准20个,切实加强科学种养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申报认证,使广大生产者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为可追溯制度的推行创造了条件。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相对不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制培训教育相对薄弱,全社会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质量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三级监管、检测、执法都存在人员短缺,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还不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档案登记以及信息网络还不健全。

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门槛低、规模小、数量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生产的农产品大部门走低端市场,对企业管理要求和约束较少,企业自觉进行规范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行动不够。

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严重不足。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农药、化肥残留是否在安全范围,靠的是检验、检测。目前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尚能正常开展工作,也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而县、乡基层站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国家已经配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未能有效使用,基层检测这一环节基本空缺。农产品检测达不到全覆盖。

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当前,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更为敏感和重要,已经成为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时期,粮食安全、餐桌安全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各级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执行生产经营者负首责、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规定,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政府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做好督导检查、交叉执法等工作,真正肩负起责任和义务,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以赴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全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特别是要高度重视解决基层乡、镇监管站的资金和人员配备,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日常联合督查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要联合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从源头上堵死违禁品的使用。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向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要建立健全扶持政策,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大力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积极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提高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扩大,素质提高,效益增加、市场竞争力增强。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农产品能力,教育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克己守法,同时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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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和办理有关日常事务。同时,市、县农业部门都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领导小组,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明确了系统内各部门职责,为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制定规划,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以及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我市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关于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试行办法》等9个有关生产意见和管理办法的文件下发各县(市、区)农业局,从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具体措施等方面对强化和规范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政府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也十分重视,今年1月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意见》(德府发[xx]4号),提出了“十五”期末和xx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我局为配合今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于今年4月和7月分别向各县(市、区)农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种植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产品规范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安排部署。这些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明确了目标、思路和措施。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利用会议、培训、送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对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企业、基地、农户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印发简报对全社会进行宣传,重点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基本知识等。据初步统计,今年市、县农业部门和新闻单位合作共开展相关报道40期(次)以上,市农业局以德阳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动态”专报5期。通过多途径多方式宣传,强化了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积极组织引导帮助龙头企业、专业协会、重点乡(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并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的认证工作。今年共有14个单位申请基地认定,面积6.33万亩,省厅土测中心已派专家到我市抽取了土样和水样,现正在检测过程中。

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的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个,有39个基地通过省级无公害认证,总面积33万亩,有32个产品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26个产品顺利通过地方认证向全国认证转换,有6个单位的24个产品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绿色食品”认证,还有一个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完成了39个省级基地在农业部的产地认定备案工作。

5、强化手段,加强检测。农业系统近两年通过自身努力和向上争取,今年8月,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已经市政府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核编6名,目前正在筹建之中。现已建立6个农残速测站(点),购置农残速测仪12台。其中广汉市已于xx年9月开始开展了对果蔬等鲜活农产品的定期抽检工作,中江县于xx年4月开始开展蔬菜的不定期抽检工作,什邡市、绵竹市于今年开展了对鲜活农产品的农残抽检,监测农残动态。据统计,今年全市到11月对农产品基地和市场共抽检样品3510个,合格3418个,平均农残合格率达97.3%。

6、治理源头,强化监管。我局与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管理,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和生产环节。尤其是xx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以高毒农药、剧毒鼠药专项整治为重点的农资打假护农行动,切实维护了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车辆321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179人次,检查整顿农资市场449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及经营户2222个,受理投诉案件20件,查获收缴各类违禁及假冒伪劣农资产品34.68吨,处理涉案人员57人,立案查处27件。通过加强监管,规范了农资市场,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7、规范市场,推进准入。针对我市被列为四川省五个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市的实际,积极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绿科农业、三溪香茗等企业、基地已在城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广汉市正在筹建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市场,什邡市、绵竹市等也计划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

虽然通过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形势的需要相比,与省内搞得好的兄弟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认识不到位,投入少。部分地方、部分单位、部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将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工作的具体措施少、力度弱。同时社会上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同感相对滞后,一些消费者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用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专项投入少,与相邻市比有很大差距。

2、检测手段差,质量监管困难。县级检测站点总体较少,需进一步完善,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虽设立,设施设备购置与建设投入需要财政和上级部门的多元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日常检测和取得资质认证还面临许多困难。

3、执法机构不健全,市场准入监管难启动。目前我市的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尚不健全,市级没有专门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不完善,缺乏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条件较差,执法力度不够。而农业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密切相关。

针对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使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产品的日常监管。

2、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检测体系。

3、健全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4、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5、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实行市场准入和信息披露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有关农产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人们关注,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幸福和身体健康的基础,现将20xx年农产品质量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为更好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今年,农业局成立了县级监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分管领导为特产总站站长申龙奎,下属人员2名;乡镇监管机构9个,分别是敬信镇、马川子乡、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密江乡、三家子乡、杨泡乡、春化镇;设立村级协管员112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结合《20xx年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总体计划》相关要求,主要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生产基地的农产品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全年计划定量抽检500批次。其中:蔬菜260批次,水果200批次,其他40批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目前,由于人员和专业技术问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只能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从20xx年1月份起到12月份,检测中心有效化验蔬菜、水果600余份,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97%以上。取样范围主要在我市英安镇和三家子乡蔬菜水果生产基地以及市场和各大超市。

(1)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对秋季菜抽检工作,抽检样品25份,抽检品种:白菜、萝卜、土豆、大葱等。

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抽检蔬菜样品32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等蔬菜基地。化验样品主要有豆角、柿子、芹菜、白菜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2)元旦、春节“两节”期间

检测蔬菜样品81份,主要来自哈达门,英安,三家子几个蔬菜大棚和秋储的菜。化验样品主要有芹菜、芽葱、小白菜、茼蒿、草莓、土豆、白菜、萝卜、毛葱等,按照gb/t5009.199-2003要求,农药残留(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总合格率达100%。

珲春市20xx年新增“三品一标”申报数量共4例,其中有机产品2家,分别是松哲种植专业农场有机种植基地和珲春市曙光农产品加工厂;绿色食品2家,分别是东北长粒香和三疆河大米。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现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控。

(2)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继续加强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搞好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技术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区农牧系统干部职工作的共同努力,至当前,我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事故。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及时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领导分镇包保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专项治理行动。

2、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分别与各镇农服中心签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二是要求各农资生产、经营及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签定了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164余份。

(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从源头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组织开展了“两节”期间的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8余人次,检查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44个次,检查农资生产单位8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个次。二是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在年前就将该项工作进行了落实安排,要求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02个次,三是加强了屠宰检疫管理,与各定点屠宰场(点)100%的签定了安全承诺书,共计检查屠宰场(点)23个次,严把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的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四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其产品折合头数52头。

3、加大抽检力度,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以检测工作为手段,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累计共完成了农产品监督抽检26批次,其中蔬菜6批次,鸡肉2批次,鸡蛋2批次,猪肉10批次。完成“瘦肉精”检测1120批次,各镇共完成农残速测370余批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宣传培训工作为抓手,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扎实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3.15”,“春季禁渔集中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种子法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宣传等系列集中宣传活动9次;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兽药管理、农药管理、肉品质量安全等集中培训共12期,共培训相关人员300余人次,发放购种宣传明白纸,禁渔通知、公告,禁用农兽药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000余份,发放宣传通告120张,张贴宣传标语21条,发放农产品生产档案1000余本。

5、扎实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

已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44个,无公害产品认定申报3个,完成,2家绿色农产品认证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检、有机农产品认证申报2家,(一家已完成土壤、水样的抽样,一家已基本完成资料报送)。

6、扎实开展工作督查及工作例会。

结合实际,我局切实将日常监管下移到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在切实加强镇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工作督查,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督查;扎实开展了第一、二季度工作例会,切实对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在日常监管中提出的突出问题通过交流落实解决措施和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镇监管站要切实做好在督查中发现实际问题,加强复查,确保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7、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我局采取公共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事项进行了专项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证据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专项服务,当前,该服务事项已启动,上半年共办理涉嫌农业行政违法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过程当中。

1、积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点建设工作,争取财政支持,提高规模农产品生产的申报积极性。

2、进一步加大培训宣传工作,增强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科学生产水平,促进农产品安全生产。

3、强化对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督查力度,采取网上监督检测情况,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季度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相关责任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4、做好新五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接,努力使安全管理工作不脱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 年第7 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2 年10 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8 月31 日,农业部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支撑手段,对政府决策、防控风险、查处违法行为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办法》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制度之一,制定实施《办法》,既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需要,也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提高监管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消费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办法》共五章41 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类型范围。《办法》将现已开展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普查、专项监测等监测工作根据其功能和目的科学划归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两大类。风险监测主要是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风险隐患情况所开展的抽样检测,明确了其决策参考、调查评价和科学评估的功能。监督抽查主要是为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中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抽查,明确了其执法监管技术支撑的功能。并规定风险监测工作的抽样程序、检测方法等符合监督抽查程序要求的,监测结果可以作为执法依据,实现了风险监测与监督执法的有机衔接。

二是明确了监测数据信息的统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准确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和发展形势,《办法》明确,“农业部统一管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并指定机构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分析、结果上报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和信息”。

三是明确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抽检分离原则。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检验结论的公正性,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监测活动中普遍采用的方法,《办法》规定,“监督抽查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抽样工作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测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

四是明确了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监督抽查的.有关要求。《办法》规定,“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的,应当遵守相关操作规范”,“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

五是明确了监测工作纪律。针对基层执法的工作实践,《办法》用专章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工作纪律,要求不得收取费用,同时明确了监测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责任等。

二、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科学规范开展监测工作。

一要加强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分布及变化情况,适当确定监测品种、监测区域、监测参数和监测频率。要采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品代表性,客观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状况和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加强风险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结果通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要强化监督抽查。遵守抽检分离的原则,严格抽样、检测、确认、复检等程序,确保监督抽查程序的严谨、严肃和公正性。要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及时依法组织查处,或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要建立监测信息平台。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 年)》(以下简称《二期规划》)关于完善省级综合质检中心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建设的要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积极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并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库实现有效对接,构建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和共享,提高监测结果运用水平。

四要加强监测工作保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农产品质检机构扶持力度,认真执行《二期规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创造条件吸引和储备高素质的检验检测技术人才,并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努力打造高水平的检测技术队伍。

三、加大《办法》宣贯力度

各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贯工作。要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高-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和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信息网站、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并依法予以处罚;对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商业零售单位经营的农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劝其退出经营市场;对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争取局党委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局党委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及检测的投入;三是健全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干网络,22个乡镇都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干;四是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建设。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建设期为20xx年,建设投资304.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00.00万元,地方配套104.48万元。五是派出人员赴省学习检测技术和赴外地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xx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四、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建设好了青山、锦石、中路铺、乌石等6个水稻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面积10万亩,其中中路铺绿色大米基地面积2万亩,青山桥3万亩。有5个千亩以上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即响水乡红莱苔基地,面积15000亩;河口、白石、谭家山、花石等乡镇的湘莲基地,面积5000亩;羊鹿茶场的绿色食品基地,面积1000亩;白石乡优质西瓜基地,面积20xx亩。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六、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七、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我局牵头,协调畜牧、工商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实施意见》(潭政办发(20xx]21号文件)和湘潭县蔬菜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草案)。协助金鹏农贸市场设立农残检验检测室,购rp-420速测仪及药品等,费用2.2万元。选派了一名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参加县农产品检测站跟班实习和赴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培训学习。同时,我局派人到常德专题学习了市场准入工作经验。

八、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

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九、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按照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总体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我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明确任务。

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年初,制定了《20xx年农业局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重点,确定了以农业投入品和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并组织召开农口部门、各镇主管领导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细化巡查、检测等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检测程序,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2.制定应急预案。结合今年实际,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了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质量安全,增强应对我市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节假日,安排监管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市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对各种植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进行检测,保障全市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

目前,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编人员3人,全市4个镇也分别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服务中心,各镇工作人员为2-3名。市级监管站、检测站主要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测任务,对全市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并研究和推广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镇级检测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辖镇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的要求。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今年,我市扩展建设“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分别在12个镇各建设5000亩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主要种植辣椒、西瓜、萝卜等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以这些蔬菜基地农残检测为重点,全年进行监管检测。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完成农贸市场、超市的果蔬进行农残检测。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今年来,截止到12月,市级共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862个,例行检测样品合格率为99.2%。各镇也完成2320个检测数据,合格率为98.6%。市镇两级都能按月完成检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四)加强种植基地日常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对种植基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每周定期、不定期对监管对象进行巡查,规范基地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园市守法和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2.节假日期间加强监管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进行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经营网点销售产品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是否建立生产、营档案,销售台账记录等情况。节假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22人次,出动车辆52辆次。同时,深入各生产基地,加强对源头农产品的采样检测,确保节假日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五)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整顿市场秩序。

1.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执法责任制。对农资经营门店分区划片,实行承包责任制,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确保责任区内的农资经营者不经营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种子。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流动经营农资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今年来,累计检查门店11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850多个品种,通过检查,查处了一批86公斤假种子,不合格肥料350公斤,并对农资产品经营店进行了教育。

2.加强对农药销售门店的管理。与辖区内32家农药、种子销售门店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不销售甲胺磷等五种剧毒农药及假冒伪劣农药,并向门店传达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发放《农药安全知识手册》及禁限用农药名单,定期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指导,重点查看企业的生产记录、农药品种及库存情况。检查结果表明,我市32个农药、种子销售门店不存在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信息报导工作。

1.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月、科技周、送法下乡、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共计发放《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种植手册》等宣传手册2000多份,发放识假辨假、质量安全管理及种植技术等宣传材料3600余份,使广大群众增强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在党建网、局大院宣传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地址,方便群众的举报,及时对接到的投诉做到了及时处理、答复。

(一)检测工作人员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现有12个编制8个工作人员可以正常开展日常检测工作。但12个镇的检测站只有一名工作人员,而且都不是专业技术员,对电脑操作也不太熟悉,镇级检测工作开展吃力。

(二)种植户自身综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受监主体的客观情况方面看,监管对象的众多性,监管范围存在的点多、量大、面广等特点,客观上加大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度。如大部分生产经营户规模不大,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且生产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素质也比较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且规模小、实力弱,市场覆盖率低。在监管工作中,仍发现有部分种植基地质量安全意识差,基础设施薄弱,安全工作不到位,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需要我们职能部门以及各街乡从方位、多角度加强监管。

(三)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保证检测费用,同时要增加监管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不断营造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一是重大节日期间在农贸市场、超市共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并发放宣传图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等资料3000余份;二是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知识培训,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训5场次,突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知识,指导示范户规范填写田间生产记录,建立了质量安全信誉档案;三是在我县蔬菜主要种植基地开展培训活动5场次,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今年来,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15场次,培训人数共计2200余人次,发放宣传图册、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咨询人数500余人。四是强化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注重实践应用。年初,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了相关业务知识,一年来累计参加学习12场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农业厅举办的无公害检查员、内检员培训会4次,委派检测人员到市农检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3次。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按照农业部、省农业厅和市农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农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突出整治重点,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分工,深入开展无公害农产品检验监测和执法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了,确保了我县今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3次,共检查农资经营户95家。在主要农产品集中上市季节,我局先后组织相关单位,在种植的重点区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3次,了解掌握我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加强品牌农产品的认证,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

根据“加快基地建设,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今年,我局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支持农产品企业按照市场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培育名牌产品,采取现场指导、认证前培训等办法,使三品认证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8个,超额完成了市农委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我县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已达42个,认定面积18.09万亩,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已达53个,绿色食品5个。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稞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被省农业厅授予“省设施蔬菜名优品牌企业”及“稞青”牌蔬菜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我县具有地方特色、历史悠久的胡萝卜产品,申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顺利通过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专家组现场评审会评审和公示。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我县共建设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涉及6个乡镇。其中,鹿苑镇检测站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相关程序已落实到位,已正常运行。其余5个检测站,目前办公场所、相关制度、工作人员等已全面落实到位,只等项目设备发放,即可正常运行。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我局及时成立了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五)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检测力度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今年来,我局加大了市场抽样检测力度,加强了日常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测农产品13096批次,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99.9%,并对检出的10批次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了现场监督销毁,销毁数量162公斤。

同时,为了保证流通环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加大了辖区内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猪肉的抽检数量,截止目前,共抽检猪肉样品1030个,瘦肉精检测合格率为100%。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在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工作中,重点要求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档案和索证索票、信息公示制度,以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安全的农产品。同时,抓好阳光新生活超市的市场准入制度示范店建设,使市场准入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今年,共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检查活动4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

(七)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保障我县蔬菜顺利销售

为了确保我县冬菜顺利畅通销售,我局严格把好产地农产品质量关口,在蔬菜销售旺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并出动流动检测车为客商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对检测合格的农产品现场开具产地准出证明。今年共开具产地准出证明86张,销售蔬菜600余吨;同时,开通了蔬菜果品运销绿色通道,及时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经纪人、客商发放“县蔬菜果品销售绿色通道一卡通”102张,为我县蔬菜顺利销售提供了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积极完成乡镇监管站的建设任务并正常投入运行。

(二)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拟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积极引导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1个。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从规范生产上抓农产品质量安全。

计划抓好1个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并在区域内加强培训工作,积极引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生产,逐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试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生产全过程控制,达到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实现了质量的可追溯。

(五)加大无公害农产品证后监管工作。对已获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逐个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