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执行规章制度是组织获得成功的重要保障,它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准则。以下规章制度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组织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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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制的基本内容是要求对食品原料和成品实行“四不”;对食品的存放实行“四隔离”;对食具实行“四过关”;对食堂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对食堂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四勤”“六不”。这样,对从原料、食品、餐具到环境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提出一系列的卫生规定,从而有效地提高食堂的卫生水平,保证学生吃到干净可口的食品,保障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
“五四”制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的卫生要求。
1、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2、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3、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4、营业人员(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
1、生与熟的成品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既是对就餐人员所用的餐具提出的卫生要求,更为重要的,也是对食堂所用的有关灶具提出的卫生要求。
最好采取划片分工包干负责的办法,真正从根本上提高整个伙食卫生的水平。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一)建立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二)建立营养管理制度及饮食卫生管理制度,供给儿童平衡膳食,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三)建立体格锻炼制度,根据不同年龄开展与其相应的体格锻炼,增进儿童身心健康及抗病能力。
(四)建立幼儿及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开展生长发育监测,制定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做好常见病的防治;建立体弱儿管理制度,对体弱儿童进行管理。
(五)制定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及美化绿化工作。工作人员及儿童做好个人卫生,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
(六)建立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及传染病管理制度,协助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传染病管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七)制定安全制度,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保障儿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选择适合儿童身心发展和安全、健康的玩具、教具,以及制作材料。
(八)建立保健资料的登记统计制度。
(九)制定健康安全教育宣传制度及家长联系制度。对保教人员、家长及儿童进行健康及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4、食堂应当有用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采用化学消毒的,必须具备2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的'设施设备混用。
5、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7、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日常保养规定(向业主、住户公示)。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查看运行记录;。
l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清点仪表、工具‘。
l检查设备状况;。
l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设备故障和事故处理程序。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文档为doc格式。
一、原料经检查挑选,发毒、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二、操作前用肥皂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服。
三、制作点心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洗干净。
四、馅心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心放入冰箱储存。
五、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六、工具、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七、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橱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八、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
一、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二、肉类、水产品等易腐烂的食品不落地存放。
三、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池冲洗干净后才能洗肉类食品。
四、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磷、鳃、内脏。
五、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六、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净后无泥沙杂草。
七、食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八、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一、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三、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品回烧后供应。
四、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五、烘烤食品受热均匀,添加的佐料特殊的'要经过消毒处理。
六、擦拭生、熟食品的抹布应分开,不用抹布檫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檫。
七、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
八、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轻刷干净。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烧结厂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综合办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机动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机动科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清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木门下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九、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一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和报告。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台及以上的,或有1台特种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参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大件运输、重要吊装和机械施工方案审查并登记造册,留存起重机安拆作业指导书、安拆过程检验记录、负荷试验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准用证、起重机工况更换记录、地基处理和轨道检测等记录复印件。
9、负责或参与重要机械施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及应急预案的编制;。
10、负责机械资料整理存档和机械统计报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机械管理工作(根据各项目部具体情况自定,如机械调度、机械维修计划审批、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外租机械审批,以及负责特种设备达到当地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参加项目部有关会议通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权利。
第五条有机械费用结算会签的权利,无机械安全管理部门签字不能结算。
第六条根据机械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机械安全评比(评价)、机械违章、违规有奖罚的权利。
第七条有对违章、违规机械制止使用的权利。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机械安全管理目标。
第九条施工承包商应制定不低于公司要求的机械安全目标,并细化分解具体指标(如不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记录机械事故频率控制,一般机械故障率控制,重要缺陷[不合格项]控制,一般缺陷项频次控制等指标要求)。
第十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是工程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受公司委托的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设一名副经理或具体分管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建立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副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机械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的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图应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监理承包商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或称机械管理体系)。网络图构成层次顺序是:项目经理--分管副经理--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各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
第十四条分管机电物资的副总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考核实施;。
3、定期主持机械安全会议,对机械安全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主要责任。
1、全面履行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机械安全目标的完成;。
2、指导和考核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监理承包商机械安全监理主要责任。
1、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工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控制和监督,并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
3、负责收集和留存各种机械控制和监督的记录、资料;。
4、负责定期分析研究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工程部汇报。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主要责任。
2、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机械技术经济指标;。
4、定期主持召开机械使用和机械安全情况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施工承包商分管副经理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机械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组织和考核机械管理机构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能实施;。
5、负责组织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整改、评比、奖罚等工作;。
6、负责组织机械台帐、记录资料建立存档和机械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专业管理人员主要责任。
1、全面负责履行施工项目部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2、负责完成上级和企业考核要求;。
3、部门负责人除上述两项责任之外,负责本部门人员业务分工,任务安排和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机械使用单位领导主要责任。
1、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台帐、档案、记录的建立;。
5、设立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改造队伍的机械使用单位,应负责组织队伍资质认证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本单位机械技术状况鉴定和机械安全检查及缺陷整改工作;。
7、负责组织机械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
第二十一条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员的主要责任。
1、熟悉本单位所用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常见故障、掌握机械设备数量及分布,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操作规程;。
7、负责或参与机械使用和维修定额考核工作;。
8、完成有关机械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施工承包商必须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准入条件(标准);。
2、准入验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起重机安拆队伍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准入条件;。
2、准入审查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起重机械安拆方案及机械重要作业方案审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编写要求;。
2、送审工作程序;。
3、实施要求。
第二十六条施工机械安全检查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检查方式(如日常巡检、月检查、专项抽查、旁站监督等);。
2、检查(组)人员组成;。
3、检查时间;。
4、检查范围、内容;。
5、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
6、检查小结合结果处理;。
7、整改验收(期限、结论)。
第二十七条机械考核奖罚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奖罚标准;。
2、执行工作程序。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退场告知要求;。
2、退场手续办理。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存档内容(目录);。
2、收缴和整理期限;。
3、借阅办法。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租赁原则;。
2、租赁工作程序;。
3、合同评审与管理;。
4、租赁机械的使用与监督;。
5、退租手续办理。
第三十一条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保养维修计划审批;。
2、机械配件采购计划审批;。
3、机械保养维修实施及时间限定;。
4、机械保养维修后的验收。
注:有的施工承包商不管机械保养维修,机械保养维修完全由机械使用单位自行安排,可以不建立此项制度,但对机械停工保养维修的时间限定和保养维修后的验收应有要求。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指纯机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调查处理制度。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机械事故等级划分:(如按损失价值划分、或按事故性质划分、或按事故责任划分、或按贻误工期划分等)。
2、施工项目部事故处理权限(一般为记录事故、未遂事故);。
3、事故上报和调查处理程序。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如可能发生的机械风害、机械相互碰撞、机械倒塌等一般以上机械事故情况)。
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可能发生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类型;。
2、可能造成伤害和损失;。
3、应急救援组织结构人员组成和各自职能分工;。
4、应急救援所需车辆、设备、器材;。
5、救援措施与工作程序;。
6、演练计划安排。
第三十四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管理人员的设置程序:。
施工企业批准施工承包商的机械管理部门和人员组成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名单--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公司机械管理部门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上岗--上报监理技术备案登记。
第三十五条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体系建立程序:。
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建立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画出网络图)--建立机械安全目标--制定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和职责--编定机械管理制度--收集有关法规、标准、定额、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资料管理档案管理。(体系、责任制、职责和制度应经项目部领导核准后,下发现场各机械使用单位)。
第三十六条机械准入登记程序:。
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合格-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进场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组织检查确认合格--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报监理复验确认--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检查确认不合格--限定整改时间或责令更换--再次检查确认--登记造册(有条件的项目部发给机械悬挂准用证)--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
第三十七条机械安装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起重机械安装的准确时间--施工承包商告知监理承包商--施工单位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和监理承包商组织安装前检查并提出部件,机构整修意见或其他要求建议、注意事项--必要时关键安装过程双方实施旁站监控--安装完成后审查并取安拆队伍的自检报告书(复印件)--应参加负荷试验并留存负荷试验报告(复印件)--应参加起重机检验站正规检验--应留存正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和安全准用证复印件--登记造册--机械施工单位机械启用。(凡在检查、监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违规操作、虚假自检记录、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等施工承包商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都有权责令停止、或改正、或处罚;凡需整改内容都需再次验收)。
第三十八条各类机械人员准入登记程序:。
各类机械人员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证(安装维修队伍要检查队伍资质证)登记造册并留存资格、资质证复印件--上报监理复审--上岗(凡资格、资质不符,不予登记,不允许进场进行机械作业:证件过期人员。限期证件复验或重新取证,并进行二次审查登记)。
第三十九条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审查程序:。
作业单位安拆前向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或催交)作业指导书--施工承包商有关部门(安全、工程、机械等部门)会审签字--施工承包商总共或分管经理审查签字--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递交监理备案或审查签字,并告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填写告知书)--返回作业单位执行--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以及监理承包商留存复印件(凡审查中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均需返回作业单位修改完善后,再次复审签字)。
第四十条机械安全检查程序(月检):。
公司或监理、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各自组织机械安全检查时,应明确检查组人员、检查范围、检查时间和检查表--实施检查并填写检查表--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或同时开出处罚单)--缺陷问题汇总小结--文字通报或会议通报,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机械或人员退场登记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和机械安拆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登记退场时间(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通知现场门卫方形),并报知监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人员或机械退场(流动性机械有频繁进出现场情况,施工承包商应发通行证,到正式退场登记时收回通行证)。
第四十二条机械维修停工批复程序:。
机械使用单位告知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机械需停工保养或修复以及保养修复计划或方案--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查验,并报知监理--经施工承包商研究批准限定保养或修复时间--机械使用单位实施保养或修复--完成后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机械使用单位机械启用--施工承包商机械管理部门或机械专业管理人员留存复验收单(或复印件)。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叉车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2)安全使用证。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生产现场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依据国家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涉煤二级公司及煤矿要根据集团公司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备概念及范围
第三条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
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等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
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第四条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第六条煤矿井下安全设施、设备凡属矿用安全标志产品的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第七条安全设施投运前,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
操作规程,及时贯彻到位,操作人员要掌握安全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
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按规定经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应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
管理,明确职责部门,按规定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登记台帐》。
第九条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组织验收,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
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应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制度,由相关负
责人具体落实;建立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档案,对检修、校验、变更等情况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按照行业规定需要定期监测检验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定期检测,检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设备经过大修后必须经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设备严禁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必须停止使用,
处理合格后方可投运。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十四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安全设施、
设备更换、维修、报废或停用,应及时做好记录。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
第四章罚则
第十五条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查每一起安全设施、设备事故。
第十六条安全设施、设备逾期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监测检验,继续
使用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发生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加重处理。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设备操作和使用人员发现安全设施、设备存
在故障不停用不汇报继续使用的按照《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规范各物业区域设施设备的管理,以确保业主、用户能正常生活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物业区域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
3.1供水、供电、供气及机电设备是经过周密考虑而设计的,请业主(住户)不要随意更改,如未获批准擅自更改,造顺民经济损失由业和(住户)负责。
3.2各楼宇增装有公共电视天线,为保持楼宇的雅观,请勿增设个别户外天线。
3.3切勿把垃圾、菜叶、杂物等废料投入厕所及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导致堵塞或损坏,一切修理费用由业主(住户)自行负责。
3.4屋楼内公共地方,不得稼具、货物、神位及烧香,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行为,由小孩的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清洗复原的费用。
3.5各住宅单位均设有专供晾衣服的位置,请勿在其他公共区域晾晒衣物,以免影响园区的雅观。
3.6爱护公共设备、电梯、对讲机、教育小区不要在电梯内嬉戏,不要乱按对讲机和电梯开关键,如属人为损坏,当事人修理费用,并视损坏程序接受罚款。
3.7如长时间离开住所,请关好水、电、气总掣,如因水、电、气总量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业主、住户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4.1机电设备的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机电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业维修保养公司公司实施,维修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专业维修保养公司需持有相关技术的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
4.2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必须密切留意和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运行记录。
4.3机电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堆积进行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4.4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和维修。
4.5机电维修员应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
4.6维修设备时,先准备好材料和采取相应的安全提供和技术措施,防止触电及设备事故的发生。
4.7在电源干线、低压配电柜上行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操作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关悬挂标志牌。
4.8做好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卫生。
4.9供配电设备房必须具备有灭火器材。
5.1管理区域内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设专柜保管。
5.2服务中心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账、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
5.3值班员和机电维修员做好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并有记录人的签名。
5.4所有记录以月为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5.5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6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佃理相关手续。
6.1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征得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6.2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
l查看运行记录;
l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
l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
l清点仪表、工具‘
l检查设备状况;
l交班时,双方领班在值班日志上签字。
6.3在下更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l在事故处理未完或理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l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l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限度时;
l领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他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手到顶班人时。
7.1下更情况报告主管
l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l零部件更换及修理;
l维修人员的工作去向、客户维修材料的领用;
l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l对外及上级联系。
7.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服务中心经理
l重点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l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l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抢修。
8.1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必须立刻组织力量迅速处理。
8.2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指造成较大范围、较长时间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将造成有关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时,必须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
8.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主管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值班记录和故障检修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不得疏漏隐瞒。
8.4发生较重大事故或故障时,主管单位在事故、故障初步处理后,写出事故、故障报告,由服务中心经理召开有关外聘公司、机电维修部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写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然后上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
1、按规定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不携带或多携带入井。
2、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在领取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示数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瓦斯便携仪或更换便携仪电池。
3、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瓦斯便携仪,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瓦斯便携仪。
4、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有关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进行检查。
5、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6、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7、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
8、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挂汗”要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毁由责任区队负责找出负责人进行处罚并照价赔偿。
9、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不得因探头本身的`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10、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11、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12、井下分站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反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9、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0、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蒸气设备(包括蒸箱、蒸车、蒸气消毒柜、洗碗消毒机等)。
1)确保安全,必须责成专人使用保养,不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2)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
3)随时检查设备性能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餐厅经理。
4)保持设备清洁,保证食品卫生。
2.加工类设备(和面机、馒头机、饺子机、绞肉机等)。
1)责成专人使用保养,不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2)操作人员,一律不准戴手套,女同志必须将长发盘进工作帽内,机器没停稳前不得将手伸入机内。
3)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
4)按规定适量放料,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
3.冷冻类设备(冰箱,冰柜等)。
1)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2)冰箱由专人负责,他人不得使用。
3)食物要表里冷却到常温才能存入到冰箱,要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码放整齐,不要重叠避免冷冻不透;要做到先进先出,要经常检查,防止食物变质。
4)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证冰库(箱)内无腥臭味。
5)每天上午对冰库(箱)检查一次,查看控制温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应进行登记。
2、学校建立教学设施设备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账。
3、教学设施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1、学校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的`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1、学校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相关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主管部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练车和理论教室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齐全、整洁、卫生。
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为加强学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的任务:加强公共设备设施管理,防止校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公共设备设施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
1、学校的所有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等。
2、各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文件柜、桌、椅、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1、学校的。公共设备设施实行“层层领导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对全校全部公共设备设施负责管理。
3、班主任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公共设备设施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公共设备设施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公共设备设施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向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办公室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公共设备设施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公共设备设施管理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1、学校的公共设备设施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办公室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公共设备设施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公共设备设施核实验收工作。
2、班主任学年初对办公室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
3、公共设备设施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公共设备设施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公共设备设施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办公室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公共设备设施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将左严肃处理。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办公室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金额。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办公室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残损严重的照价赔偿,残损桌凳归其所有。
4、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适用于'xx物业'物业服务中心。
职务名称:品质管理员(设施设备类)。
所属部门:品质管理部。
职务等级。
主要工作保证所负责部分品质工作(设施设备类)正常运行。
2、开展设施设备类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项。
3、督导电气、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重大故障和安全事故隐患。
4、协助开展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5、协助对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活动,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
6、协助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督导前期介入、物业验收情况等工作的开展。
10、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1、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业务例会。
12、完成经理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4、工程部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
5、协助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
6、协助各服务中心机电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7、督导实施设备年度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管理工作年度业务总结。
8、负责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
9、每季度向经理提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分析报告。
10、工程部共有部位设备设施例会。
1、有权对品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进行教育、处罚。
3、有权对违反品质工作制度、流程的本部门员工提出处罚建议。
1、直接上司:经理直接下属:部门员工。
2、指导、协作部门:服务中心。
3、服务对象:部门员工。
1、电脑。
1、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体系文件》和部门操作手册、行政部文件制度。
1、宽敞、洁净、明亮的办公室内。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2公司多功能培训教室。有空调设备。噪音30分贝。
1、严格督促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内部质量审核不合格项的整改。
2、对设备分包方的评价、选择、品质监控、持续评价,做到正确合理。
3、对工程部技术人员的技能鉴定及考评,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配合其他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98%。
5、规范本岗位操作程序,严格按照体系文件执行。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做到及时汇报,无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