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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通用21篇)

作者:文轩

生产过程中需要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关于生产流程优化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杨光荣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周德睿,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唐恒忠参加常德分会场会议。

许达哲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整顿,对停产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格问责,对达到关闭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关闭,严禁变向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小煤窑、废弃井要按计划关闭。要开展化工冶炼行业违规排放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各种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株洲攸县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顿;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责任,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际追究的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十七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20**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事们:

20--年,全县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秩序,不断优化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20--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37.5%、25%、50%。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履职尽责的结果,是全体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同心同力、辛勤工作的结果。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个别乡镇、部门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坚决。二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高,投入、制度、管理还不健全,没有建立起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监督执法力度还需强化。一些部门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部分企业安全“三同时”制度得不到落实。四是宣传教育还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还未全面形成。对于这些问题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对于今年的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优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加强政府、部门目标考核力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积极深入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和场所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担负起分管责任。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职责。要强化县安委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完善重点督查、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信息交流与沟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联席会议,及时督促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县委、政府当参谋、出思路、提建议。县委、政府将把安全生产列为督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年终全面考核奖惩。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重点行业(领域)精细化安全监管。去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已修定施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以贯彻《安全生产法》为抓手,以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为主攻方向,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监、公安、消防、交通、教育、建设、质监、农机、国土、环保、经信、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密切配合,定期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检查,建立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机制,实行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部门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落实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强制休息和重点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制度,严厉整治超速、超载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年内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公安交警要加强重点危险路段、不良天气因素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危旧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重大隐患。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未验收企业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企业一律禁止开工生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七个一律”管理原则,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规定,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住建、质监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特种设备检验等情况。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以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把队伍资质,杜绝建筑安全事故发生。要特别加强对转包、分包资质的管理,坚决处理无任何资质转包、分包工程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检查加气站、城市管网,燃气管道输送,建立起燃气入户使用安全教育、报警装置、燃气设施严格管理制度“三落实”政企共管机制。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抓校园安全,要配备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加大各级安全投入,定期开展防踩踏、防火、防震、防校园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督查活动。

(三)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建设,加强源头监管和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执法、把住关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违反规定未经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工业建设项目,一经发现,责令停止建设使用,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执法、集中整治以及群众举报等行之有效的监督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企业、交通、建筑等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责任倒查”原则认真调查处理,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完善支撑体系,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要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活动,在当前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新常态下,我们要以宣传培训为“软性”引导,以制度建设为“刚性”约束,扎实推进以“改善基础条件、规范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为主的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奖惩、班组安全建设、全员安全教育等重点,尤其要抓好中小企业整顿工作。二要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煤矿山、冶金、电力、机械等重点企业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确保年内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三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扎实推进矿井、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着力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工作。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剖析“3.8”凉水泉顶板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狠抓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前面,凉水泉煤矿作了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xx〕x号、川煤重组办〔20xx〕x号和川安监函〔20xx〕x号精神,切实抓好节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我区决定,全区17家煤矿均按节后复产复工程序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暂有6家煤矿(其中生产矿井5家,建设矿井1家)正在进行复产复工前的隐患整改工作。

二、正视问题,扭住关键,深刻剖析“3.8”事故原因。

3月8日晚10时40分,凉水泉煤矿在1202采煤工作面下出口约16米处,进行复产前隐患整改工作超前加强支护时,由于巷道片帮,将正在作业的韩某头部砸伤,3月9日凌晨5时,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痛定思痛,经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现场管理混乱。一是事故当班值班矿长对维修班没有跟班队干的现场管理,对存在的隐患没有采取应急措施。二是作业人员抢工图快,盲目乱干,在打设运输巷超前加强支护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帮作业,在无人员监护的情况下打设单体液压支柱,导致巷道片帮的岩石直接打到韩某头上造成事故。

(二)技术管理不到位。一是1月28日春节放假时,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的超前加强支护距离仅有15米不足20米,煤矿就擅自扒开巷道上帮的金属锚网做人行小眼处,导致该处巷道围岩空帮失稳又没有及时支护,巷道危岩长期存在,处理不及时。二是单项技术措施不到位。煤矿隐患整改方案中,没有制定确保临时支护和加强顶板管理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缺失。

(三)企业安全投入欠账大。该矿是20xx年11月验收的年生产能力21万吨的矿井,一个综采面、一个炮采面,一个综掘进面、一个炮掘面。但由于煤质差、销售难,企业经营困难,矿井安全投入欠账,掘进12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时,仅对巷道两帮煤层以上的围岩打锚杆并加挂金属网,致使巷道围岩裸露多,变形大,矿压显现严重。

(四)企业组织管理不到位。一是事故维修班跟班队干胡某于2月28日因胆结石住院治疗,煤矿领导同意请假,但没有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替代其工作,致使3月8日该维修班没有队干跟班,现场管理缺失。二是采煤一队仅有副队长一名,不能实现班班有队级领导跟班,不能有效的开展矿井日常隐患排查、督促隐患治理等工作。

(五)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自主保安、互助保安意识淡薄,冒险蛮干。

三、举一反三,压实责任,重塑推动发展的信心。

凉水泉煤矿3.8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充分暴露了我们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缺失,暴露了煤矿企业在现场管理中还存在问题。尤其是煤矿长期负债经营,保本及亏本运行,煤矿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企业员工人心浮动,队伍不稳等因素导致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煤矿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监管压力巨大。

(一)煤矿业主对企业发展没有信心。煤炭市场持续恶化,煤矿企业全面亏损,煤矿融资异常艰难,银行贷款和社会债务步步紧逼,煤矿企业处在垂死挣扎边沿。又逢当前煤炭行业去产能的大气候,煤矿业主忧心忡忡,骑虎难下,进退两难,时刻都在思考退路,投资人之间矛盾重重,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信心,对煤矿的生产投入能省尽省,导致煤矿安全投入欠账越累越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初步摸底,目前我区有意复产复工的煤矿仅仅3家,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二)煤矿工人在煤矿上班不能安心。当前煤炭行业处于一个去产能的巨大调整期,投资人、业主、管理人员、职工人心浮躁、人心不稳、人心不齐,看不到希望,随时担心煤矿破产失去工作,随时担心拖欠的工资、社保无法兑付,势必将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心不在焉,安全操作难以保证,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煤矿管理冒险蛮干的趋势严重。煤矿亏损严重,债务缠身,资金链断裂,为极力确保基本的生存资金,维持基本的煤矿运转,个别煤矿存在无视法规、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的侥幸心理。煤矿工人为谋生存,盲目服从,只顾眼前利益,违法、非法生产建设情况随时可能发生。

(四)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流失严重。受降薪、欠薪影响,目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流失严重,转行较多,已难以支撑煤炭行业发展要求和安全技术管理需要。从各煤矿反映,春节后熟练工人流失严重,新招工人难,且多是在外找不到事干的老、弱、病、残,又无技能,煤矿也面临招工慌的问题。

(五)煤矿应缴费用难以催收。因经营困难,债务繁多,煤矿应向政府缴纳的罚款、网传费、培训费等难以催收,目前已连续3年未收缴到位。

四、履职尽责,强化监管,着力抓好当前的重点工作。

为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确保全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认真履职,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1.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过程监管。煤矿启动复工复产程序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煤矿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27号)要求,由专业救护队员入井侦查和排放瓦斯,聘请专家排查隐患,整改方案必须明确隐患整改顺序和安全保障措施,严禁煤矿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

2.严格煤矿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要按照《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煤重组办〔20xx〕10号)和川办发〔20xx〕80号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和标准,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

3.加强短期停产矿井的监督检查。严格对煤矿实际停产时间的监管核实。对停产不超过7天自行组织复产的煤矿,要开展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凡“五长五科五队”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齐的要坚决停下来;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要坚决停下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停下来;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

4.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管理。要加强对停产停建矿井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派驻矿安监员值守,区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安全;对停产停建需排水的矿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安全措施并向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备,严禁1人下井或不是原矿井职工下井实施排水工作,下井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携带齐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完好可靠,并严格实行出入井登记制度,确保安全。

(二)煤矿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自觉依法建矿依法管矿。

1.严格落实煤矿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川办发〔20xx〕80号要求,凡煤矿“五长五科五队”配备不齐、煤矿相关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少于4人(水文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必须配备地测专业人员),或者相关信息未录入四川省煤矿五长五科五队和技术人员信息系统的,一律不得启动隐患整改。

2.切实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提高现场管理水平,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是确保相关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也是井下现场管理反“三违”、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

3.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要加强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行监控,完善各类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严格落实风电、瓦斯、电闭锁措施,杜绝无风、微风作业。要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凡是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涌出要立即停电、撤人,消除隐患,完善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井下停风区域、采空区必须设置禁止人员进入的通风设施,并揭示警标。

4.加强顶板管理。煤矿企业加强采掘作业点面临时、永久支护的现场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切实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加强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管理,端头支护、柱排距必须符合要求,煤壁伞檐、放顶管理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加强机电运输管理。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检查、维护保养、检验检修以及报废淘汰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提升运输上下“一坡三档”和信号管理,保障运输轨道质量,确保运输车辆和连接装置符合规定。

五、及时传达,压实三个责任,进一步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3月24日下午,在市政府四楼常务会议室召开此次煤矿事故约谈会。

参加此次事故约谈会有分管副市长赵文峤、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主要负责人,旺苍县分管副县长胥勋雷,xx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旺苍、xx煤管局局长和分管安全副局长,碗厂河、凉水泉煤矿业主和矿长。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明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办主任王定虓主持学习了省安办《关于近期三期煤矿事故的通报》(川安办函[20xx]18号)文件。接着xx区分管副区长阳定兵汇报事故原因、存在问题、及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措施等相关情况;四川煤监局川北分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参会领导分别发言。

市政府副市长赵文峤从事故约谈要求之高、针对性强、压力之大、意义重要四个方面为切入点进行了剖析,对事故县区的工作汇报和部门发言进行了点评。他要求:一是深刻反思、认真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这次两起煤矿事故教训是惨痛的,凸显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部门对煤矿复工复产条件审查把关不严、煤矿安全监管跟踪落实存在漏洞、“打非治违”效果不明显。二是强化举措、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要求县区和部门要举一反三,变被动为主动,除抓好常规性监督检查外,要着力抓好“严肃查处事故,让全市煤矿业主受到警示、举一反三,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注重预防,加强停产停工和长期整改矿井的监管、化解产能,引导我市落后小煤矿有序退出”四个方面工作。

最后赵副市长强调指出:我们要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衣领子”“牛鼻子”,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方式,切实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班组,确保责任落实到操作层面,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进一步提高认识,逗硬落实好“三个责任”。一是逗硬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旺苍县、xx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川安委〔20xx〕6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县包矿”制度内容,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和检查煤矿安全工作,集中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县包矿”流于形式,市安监局不仅要代表部门履职,而且要代表市安办对县区政府进行督导,对查出的问题该通报的就通报,该交换意见的必须及时交换意见,就是要督促县区政府履职尽责。二是逗硬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要沉下去,督促各项制度落实。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程序,按照“严格、稳妥、有序”的原则,合格一处,复产复工一处。要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严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从严查处、处罚到位。三是逗硬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必须自觉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首先要抓好班子建设,决不允许搭“草台班子”应付监管部门,没有强有力的煤矿管理团队,安全就是一句空话。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务必做到隐患“零容忍”、管理“零失误”、操作“零三违”、设备“零故障”。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工作,绝不允许被动等待监管部门来帮助企业排查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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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年以来,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平稳,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1―4月,全区共发生2起煤矿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济损失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持平,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分别增长50和200。到目前,尽管时间只过去了三分之一,但死亡人数却达到全年控制指标的50,造成了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这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分析近年来我区发生的多起煤矿安全事故,可以看出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抵御灾害能力不足,安全保障水平较低的客观现实,也反映出在经济发展较快、电煤供求紧张、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处于较高位运行的市场环境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存在重生产轻安全、不顾安全条件盲目生产、瞎指挥和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更暴露出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在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推进安全生产文化、法制、责任、科技、投入“五要素”落实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脆弱的安全基础已不能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要求,区内煤炭需求的持续增长与脆弱的煤矿安全基础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同时,一些煤矿企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矿井安全装备投入、安全管理、隐患整改不到位,需要在今后认真克服和解决。

(一)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加大安全投入。区级有关部门一定要督促煤矿业主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管理的规定,增添完善通风、瓦斯监测、排水防洪等安全设施设备和救护装备,切实提高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区中小企业局要强力推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如果在限期内煤矿企业未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及时告之区级有关部门不得提供火工产品,并停止供电。另一方面,要加强现场管理。各煤矿企业要始终严把班前安全提醒关、工作现场操作关和现场安全监管关,提醒每位职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对现场的每项工作超前安排,确保职工按章操作、管理人员按章指挥和现场生产规范安全。第三,要加快资源整合。对无资金、无能力开采的煤矿,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工作思路,积极寻求合作出路,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区中小企业局要根据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区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无安全保障、开采工艺落后、浪费资源和污染严重的小煤矿,从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上提高我区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二)抓好隐患排查。区内所有煤矿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作好排查记录,对查找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积极组织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各示范区、乡镇、街道要做好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隐患死角,组织并督促煤矿企业编制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区中小企业局要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全区的煤矿企业,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确保监督管理到位。其它区级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有关规定,督促煤矿企业抓好隐患排查工作。若煤矿存在国务院第446号令所列举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煤矿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打击非法开采。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查处非法开采行为遏制小煤矿安全事故的通知》(渝办发〔2004〕146号)精神,组织力量,采取联合行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对原已关闭吊销的29个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乡镇小煤矿,要防止死灰复燃,若发现非法开采煤矿的,必须炸毁矿井,填平井筒,没收非法所得,对非法办矿人员依法进行打击,做到发现一处,坚决取缔一处。对新办矿井,若证照不齐、手续不全就进行开工建设、擅自掘井,区级有关部门及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相关规定,监督煤矿业主停止施工,待手续完善后方可批准实施。对有越层越界开采现象的矿井,无论大矿小矿,一视同仁,必须勒令立即退回原界,按规定永久密闭,拒不执行的,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证关闭。对存在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煤矿,必须不折不扣地停产整改,凡在被责令整治期间,擅自生产或变相组织生产的,按拒不整改处罚,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实行强制关闭。

快改变目前煤矿职工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的状况。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煤矿法人、矿长及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焊工、主扇工、绞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和职工全员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技能。特别是煤矿企业要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以自主培训为主,坚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充分利用现场提问、统一考试等学习形式,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真正使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提高正规操作技能。要始终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区中小企业局要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区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五)突出专项整治。结合重庆市今年煤矿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和我区煤矿安全的实际情况,区上将把瓦斯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和证照管理作为今年煤矿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突出瓦斯整治。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关于印发区县小煤矿和市属国有煤矿开展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两个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52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量”的十二字方针,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得继续组织生产,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二是突出顶板管理。今年二季度,区级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区安监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煤矿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煤矿顶板管理的相关技术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深入煤矿查找顶板的安全隐患,重点是顶板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和预案是否落实,顶板的完好程度和支护技术质量是否达标。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产煤,确保今年我区煤矿不再发生类似的顶板事故。三是突出机电运输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一方面加强机电管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有关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矿井必须配备双电源、双供电回路,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供电备用电源,电源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运输管理,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煤矿运输现场管理,使用合格正规的提升运输设备,保持矿井运输巷道畅通,提高煤矿安全运输的保障水平。四是突出证照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管,加大对煤矿证照的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办理完善相关证照。要求矿井“四证一照”与企业性质相符,法人代表与实际投资者相符;区内所有煤矿的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副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区内所有煤矿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安全资格证、技术职称证,方可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工作;区内煤矿必须配齐特殊工种人员,并持有效的、与本人工种相符的特殊工种证。

(六)完善安全体系。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区中小企业局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瓦检员随班检测制度、煤矿安全生产日汇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和早调会制度,做到煤矿安全早预报、早准备、早防范。二是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我区煤矿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形成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网络。年内全区13个煤矿必须全部完成矿井监控系统的安装并投入使用,并与市、区信息监控中心联网。三是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在全区13个煤矿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建成标准化示范矿井2个,其它11个矿井力争全部通过市级标准化矿井验收。四是完善救援体系。由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全区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程序及工作职责。同时,区中小企业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年内与周边长寿区、武隆县合建应急救援中队,并通过三级救护队资质认证,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中小企业局作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区级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与区中小企业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关产煤乡镇(街道)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全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区煤矿生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责任体系。若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4〕105号)、《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快改变目前煤矿职工素质不适应安全生产的状况。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煤矿法人、矿长及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焊工、主扇工、绞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和职工全员安全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技能。特别是煤矿企业要免费为每位职工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以自主培训为主,坚持学以致用、务求实效,充分利用现场提问、统一考试等学习形式,对全体煤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包括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季节工等)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真正使职工熟练掌握安全知识,提高正规操作技能。要始终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切实做到不持证、不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区中小企业局要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我区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五)突出专项整治。结合重庆市今年煤矿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和我区煤矿安全的实际情况,区上将把瓦斯管理、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管理和证照管理作为今年煤矿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一是突出瓦斯整治。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关于印发区县小煤矿和市属国有煤矿开展瓦斯集中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两个若干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5〕52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量”的十二字方针,对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立即停产整顿,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得继续组织生产,坚决予以关闭取缔。二是突出顶板管理。今年二季度,区级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区安监局等区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督促煤矿企业组织职工学习煤矿顶板管理的相关技术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深入煤矿查找顶板的安全隐患,重点是顶板管理的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和预案是否落实,顶板的完好程度和支护技术质量是否达标。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产煤,确保今年我区煤矿不再发生类似的顶板事故。三是突出机电运输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一方面加强机电管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的有关规定,年产6万吨以上的矿井必须配备双电源、双供电回路,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供电备用电源,电源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强运输管理,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煤矿运输现场管理,使用合格正规的提升运输设备,保持矿井运输巷道畅通,提高煤矿安全运输的保障水平。四是突出证照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加强监管,加大对煤矿证照的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办理完善相关证照。要求矿井“四证一照”与企业性质相符,法人代表与实际投资者相符;区内所有煤矿的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副矿长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安全资格证,方可从事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区内所有煤矿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矿长安全资格证、技术职称证,方可从事煤矿生产安全技术工作;区内煤矿必须配齐特殊工种人员,并持有效的、与本人工种相符的特殊工种证。

(六)完善安全体系。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区中小企业局要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瓦检员随班检测制度、煤矿安全生产日汇报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和早调会制度,做到煤矿安全早预报、早准备、早防范。二是建立信息管理体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我区煤矿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形成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网络。年内全区13个煤矿必须全部完成矿井监控系统的安装并投入使用,并与市、区信息监控中心联网。三是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按照市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区中小企业局牵头,在全区13个煤矿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建成标准化示范矿井2个,其它11个矿井力争全部通过市级标准化矿井验收。四是完善救援体系。由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完善全区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程序及工作职责。同时,区中小企业局要加大协调力度,年内与周边长寿区、武隆县合建应急救援中队,并通过三级救护队资质认证,切实提高我区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中小企业局作为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区级其它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组织专门力量,与区中小企业局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有关产煤乡镇(街道)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全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确保我区煤矿生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责任体系。若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煤炭生产秩序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4〕105号)、《关于加强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府发〔2005〕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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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继省、市煤炭工作会议之后,结合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实际,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的各项工作,并对在过去的一年里,为我县煤炭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对20xx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落实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通力合作、齐力奋进,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简要回顾、客观评价过去一年的工作。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奋力拼搏,我们紧紧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一主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技术服务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项工作实现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推动了我县煤炭工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企业管理逐步规范有序,煤炭工业发展来势较好。

20xx年,我们进一步突出煤炭工业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发项目、合理利用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强化安全监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狠抓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全年原煤产量18万吨,实现产值2973万元,虽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减少,但通过进一步深化整治,实施停产整顿,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整合资源,有序组织生产,全县煤矿初步进入了“合法办矿、依法治矿、监管有力、服务到位、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良性轨道。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煤炭工业的发展步伐,我们通过招引资为国有均坪煤矿复产扩能项目引进资金3000万元,计划20xx年年底实现排水复产;同时根据我县资源分布情况,对全县煤矿开发进行规划布局上报,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的有三对矿井(麻阳水、陈家湾、白沙);另外,国有铁溪垅煤矿的复产项目已列入今年工作计划。如以上项目顺利启动,预计到20xx年原煤产量可突破30万吨,我县的煤炭工业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先后组织开展了矿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等活动,并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矿长培训、特殊工种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根本好转。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先后于20xx年6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瓦斯集中整治”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煤矿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在这两次专项治理中,各矿均已安装了瓦斯风电闭锁装置,对瓦斯进行监控,一旦超限能自动断电,有效地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县煤矿全部进行停产整顿,认真进行各方面的整改。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整治,椒板溪等12对矿井已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要求,并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也办齐了“五证一照”。今年元月份经县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这12对矿井已准予恢复生产,其他3对技改矿井正在进行技改施工,迎接今年6月份的验收。通过这一系统的整治活动,各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好转,抗灾防灾能力大大加强,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合理配置内部机构,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加大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力度,根据上级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的要求,针对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改变过去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一手抓的模式,专门设立安全监管股专抓煤矿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开展安全大检查,狠抓隐患排查和整改,逐矿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指派专人跟踪督促、帮助指导整改。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12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共计600余条,其中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320余条,全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00余份,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41份,下达《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通知书》23份。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市行管办及常德监察分局对我局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切实加强技术服务,矿井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煤矿的技术指导服务和管理,认真做好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延续、年检工作,彻底改变了过去随意改造、乱开井口、一矿多井等现象。特别是在安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生产技术工作管理规范化,从各矿井的技术资料整理到各类证照的申请、办理、审批都是全程跟踪服务。全县12对矿井因设计规范、布局合理、证照齐全、达到安全生产条件而顺利通过复产验收。

(五)依法、依规从严治矿,煤炭生产经营有序规范。

针对煤炭市场供求紧张,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因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与各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及时予以关闭,对煤炭经营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加强了煤炭准销证的发放与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非法煤矿生产的煤炭进入市场,为合法、有序、安全、规模办矿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按职能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工作,规范《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6起,对违法和违规组织生产的矿井给予了处罚。加大了依法、依规治矿力度,使我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好转。

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与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扎实工作和辛勤付出息息相关。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县煤炭工业的发展基础仍然不牢固,安全生产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部分从业人员甚至是煤矿老板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经常,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了安全事故频频发生。20xx年共发生安全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一般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非生产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严重超标,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为建设和谐溆浦的不和谐音符。

二、立足当前,把握机遇,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0xx年是我国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煤炭工业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总体方针,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和强化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优质生产技术服务,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觉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努力开创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狠抓安全责任落实。

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是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广大干部职工和全体从业人员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方针落到实处,明确各自的职责,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机制要求,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煤矿日常安全监管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各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把安全指标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所有煤矿企业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今年我们决定加大安全风险抵押,各矿必须交纳一万元风险抵押金,对全年未发生事故的,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矿,风险抵押金如数返回,并作为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奖金。同时年底对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验收,管理上存在重大问题的矿要给予重罚,凡发生事故的矿井,全年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处一万元罚金,确保安全责任真正得以落实。

(二)搞好资源整合,扩大矿井规模。

按照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要求,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在明年底将面临逃淘。我县绝大多数乡镇煤矿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都达不到3万吨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从现在起我们必须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着手开展煤矿扩能改造和资源整合工作。根据湘煤行(20xx)4号文件规定,下列煤矿原则上进行整合:1、20xx年煤矿实际(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遗留问题保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2、布局不合理、井田划分不合理、走向长度少于500米的。3、沿煤层倾向属“楼上楼”开采或安全上互相影响的。凡属整合煤矿原则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生产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缺煤地区的生产能力小于2万吨/年的矿井,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通过改造、资源整合等方式使矿井生产能力逐步达到3万吨/年,否则,一律予以关闭。对那些资源枯竭、整改无望、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矿井要坚决予以淘汰。二是要按照煤炭开发利用规划,严格新开办矿井条件。省、市已经明确,凡储量在30万吨以下,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煤矿一律不予审批。三是选择资源条件相对较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矿区,在煤炭资源配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和投资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予以重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县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和原煤产量,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是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是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要把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做为重点,继续深化瓦斯集中整治和防治水工作。凡去年已安装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的煤矿要坚持投入使用,绝不能做摆设。各矿要根据生产能力的扩大和工作面数量的增加也要相对增加瓦斯探头。通过几年的努力与改造,我县煤矿也要逐步建立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在防治水方面,各矿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购置探放水设备,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杜绝煤矿水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工作班子,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短期行为;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督促管理,煤矿企业具体落实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着手抓、具体责任人抓现场的模式狠抓安全责任的落实。矿级领导要深入井下,到现场带班作业,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把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强化督导。局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要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和完善措施、方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强化现场管理,逐矿建立隐患台帐,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要保证资金投入。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湘政发[20xx]4号文件的要求,吨煤提取10元安全费用全部用于瓦斯整治和安全投入,坚决执行省财政厅、省煤炭局湘煤规[20xx]92号文件规定的吨煤提取10.5元维简费,返矿部分作为安全专项资金的规定。

(四)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安全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各煤矿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各矿矿长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和复训,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一定保质保量送训,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四级培训站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作业。年内,将举办两期安全知识集中培训班,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实行强制性安全知识培训,各煤矿企业要积极主动的配合搞好培训工作。

(五)全力推进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确保系统内部基本稳定。

全面实施“科技兴煤、人才兴煤”战略,进一步加快国有煤炭企业发展步伐。一是用3年时间,打造国有均坪煤矿“怀化第一产煤大矿”品牌,努力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的稳步发展。20xx年重点抓好矿井的排水复产,年内启动生产;20xx年,加大矿井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扩大矿井生产能力;通过3年努力,力争年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实现“怀化第一产煤大矿”的奋斗目标。二是全力抓好国有铁溪垅煤矿复产项目的启动。有效借鉴均坪煤矿的做法和经验,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开发、利用现有煤炭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设备和设施,盘活国有资产,恢复煤矿生产,解决职工就业,真正做到稳定一方、发展一方。三是继续抓好锰业总公司生产线的扩能改造和椒板溪煤矿的产量达标。力争20xx年全县原煤产量在20万吨以上,金属电解锰产量在10000吨以上。

(六)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职能。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第446号令和国家《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彻底解决监管体制混乱、行业管理弱化、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效果差等问题。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今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强化“一通三防”管理,下大气力治理好超能力生产的问题。各煤矿要严格按照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实际风量组织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做好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煤矿必须主动配合开展好这项工作,凡没有取得技术数据的煤矿,其生产许可证不予年检。二是强化技术管理,治理乱开井口、擅自施工、违法生产等问题。凡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报批技术改造方案,并严格按批复的要求组织施工。安全、生产部门要严格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擅自更改设计方案,违规组织施工的,要予以从重处罚;对借“技改、改扩建、联合改造”之名,违法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技术改造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治理隐患整改难的问题。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往往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就会酿成大的事故。因此,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隐患整改十分重要。我们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跟踪检查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到位。

同志们,20xx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真抓实干,为实现我县煤炭工业稳步、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会上,市政府下发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量化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绵竹、什邡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负责组织当地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部门职责。要把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摆到重要日程上来,制定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负责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有关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市政府的贯彻意见,抓紧明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编制、人员、装备,配备专业齐全的技术人员,保证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被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工作难易程度,分批次规定整顿期限;所有不合格的煤矿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要把整顿工作的内容、措施、期限分别落实到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年年底。

对被列为停产整顿和关闭对象的煤矿要严整关死,并加强督促检查,不留后患。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将煤矿整治关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并接受监督监察。市政府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两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过程监督力度,依法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对利用职权参股办矿或收受贿赂,包庇袒护非法采矿的,要按照国务院两个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做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整顿关闭情况、整顿关闭矿井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广泛宣传煤矿安全生产的正面典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对煤矿安全生产活动的监督。

同志们,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非法煤矿攻坚战,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xx”战略的具体实践。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这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全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回顾总结1-8月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喜伦同志通报了我县1-8月份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了成政发〔20xx〕11号文件,安排部署了中秋节、国庆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面,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我县目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居安思危,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1—8月份,全县实际发生交通安全事故346起,同比持平,死亡11人,同比下降31%,受伤331人,同比增加65人,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4.58万元,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平稳态势。这表明,县委、县政府对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是完全正确的,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

但是,越是在形势平稳的情况下,我们越应居安思危,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和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慎言成绩,多看差距,要看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一面。总体评价是大事故没有、小事故不断,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部分行业事故仍然高发。交通、火灾事故占了全县事故总量的98%,死亡人数占了全县事故的100%。农用车载人现象仍十分突出,一旦酿祸,后果不堪设想。“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是交通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农村火灾高发也是一个突出现象,其中麦草、柴草乱堆乱放是引发农村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结合新农村建设,麦草、柴草乱堆乱放的问题虽经多次治理,但多次治理、多次反复的现象比较突出。其引发的频繁火灾虽然损失不大,但影响不小。二是“九小”场所安全状况堪忧,小饭店、小宾馆、小旅社、小商店、小批发等九小场所安全状况较差,店面、仓库合一,店铺、食宿一体,门窗密封,安全意识差,逃生知识不足,不接受安全管理,侥幸心理严重,管理难度非常大。三是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一大批工业项目相继落地,但也带来了大量安全隐患,特别是新上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滞后,安全生产欠帐越来越多,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难以有效开展。四是因受经济条件所限,我县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尚未建立。“政府搞监督,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的局面难以有效形成。以上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在有些地方、有些部位还比较脆弱,安全生产形势还有不稳定的因素。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心无旁鹜,抓细抓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深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十一”黄金周、中秋佳节将至,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换届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认真贯彻省市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虽是老生常谈,但其作用不容忽视。就安全生产工作而言,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宣传教育到位,安全事故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宣传教育不到位,工作起来,则是舍本逐末、事倍而功半。德国磁悬浮列车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就是明显的例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筑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当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抓好职工安全教育,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进行一次安全思想、安全制度、安全规程的深入教育,使广大职工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任何不安全的行为。

第二,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普查。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的通知(成安委字〔20xx〕10号)要求,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复查。检查的重点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是查领导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二是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三是查作业现场和设施的完好状态,四是查各类隐患的整改和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要抓好当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对车辆超速、超载行为的治理活动,尤其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纠正各类违章行为。二是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以学校学生宿舍、民工宿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幼儿园、歌舞厅、网吧等为重点,对消防设施不健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各化工企业对原料、中间产品、制成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从严监管,防止发生爆炸、泄漏事故。四是建筑施工工地要确保脚手架、塔吊、配电房、施工机械、护栏护网的安全可靠。四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加强对肉类、月饼等食品的上市资质检查,达不到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一律不准上市经营。其他行业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切实抓好各项防范事故措施的全面落实,强化现场管理,防患于未然。

第四,要做好节日期间大型活动事故防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不仅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必须具备与活动形式,参与人数相适应的安全条件。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必须严格申报、审批、备案程序。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大型活动方案和预防事故的预案必须齐全、完备和可行。对在乡镇举办的庙会、集市等活动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因发生人群拥挤践踏而引发的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节前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当前工作头绪繁多,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集中精力和人员切实搞好这次检查,确保实效。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严格依法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那些无视政府监管、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职工生命安全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安、交通、建设、质检、工商等所有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各自负责的行业和领域,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一旦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格追究部门检查人员、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包乡镇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协住安委会做好所包乡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导所包乡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多项安全生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生产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定要把安全责任明确到班组、车间、具体人,做到自查到位,整改到位,安全隐患清除到位。

第二,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问题我们多次进行了强调,但个别单位在落实责任制的问题上往往还是打折扣。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各级召开了多次安全生产电视会议,每次会议都要求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但从参会的实际情况看,单位一把手亲自参加会议的了了无几。从开会的态度就开始打折扣,我看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干部和同志们深思。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就是本单位、本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要有这个意识,否则就是不讲政治、不称职。各部门特别是各涉安单位一定要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能,严格落实责任,要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千万不能走形式。安监部门要充分履行好自身肩负的政府职能,不辱使命,奋发有为,积极主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督导到位、整改到位。

第三,要狠抓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的落实。关于抓好落实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工作安排部署的再细致、再全面,不抓落实等于零。在抓安全生产任务落实上,一方面要做到“细”。安全生产检查不能留下任何死角,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深层次,不能漏掉一个部位、一个细节。另一方面要做到“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从严整治,不能讲情面,不能手软。放松了一个环节,就等于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成了儿戏。一旦发生了问题,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在9月18日的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上,各级领导都对中秋节、国庆节“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今天也做了安排。特别是商场、宾馆、饭店、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怎么办,由谁去办,都要进行安排,都要落实责任制。黄金周前后的这一段时间,要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安全隐患全面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决不能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电视会议精神,按照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安全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

煤炭工作首先要安全,安全才能生产。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清醒认识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20xx年,针对煤炭市场持续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严峻形势,各级各行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了煤炭产业安全发展。全县累计生产原煤169.1万吨,同比增长4.6%;生产洗精煤29.7万吨,同比增长15.9%;实现煤炭工业产值14.3亿元,同比增长0.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亿元,同比增长39.3%,完成目标任务7亿元的111.4%;上缴税费收入1.05亿元。全年煤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趋稳向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县煤炭产业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转型发展步伐缓慢、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也不断凸现。一是煤矿产业增效困难。近年来,煤炭行业遭遇了“十年黄金期”后的“寒冬”,煤炭进口增加,库存高位,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煤炭价格大幅度下跌、原煤滞销严重。20xx年,全县现有24矿27对井,只有20对矿井处于半正常生产状况,7对矿井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因有效生产时间短,全县煤炭企业处于高成本、低效益、甚至负效益状态。二是煤矿生产力水平总体低下。部分煤矿安全生产采、掘、机、运、通五大生产系统和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不完善,机械化水平偏低,整体装备水平不高,既不利于煤炭产业的长远发展,也无法抵御市场风险。三是煤炭产业结构不合理。煤炭开采技术和产业集中度低,深加工水平低,产业链短,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且产业布局分散,装备技术水平低,没有形成规模化、集群化、循环耦合发展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我县煤炭资源赋存条件较差,煤层薄,倾角大,断层严重,现有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较弱,部分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部门、单位的领导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对安全生产工作消极被动应付,或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体现在文件会议上,没有真正扑下身子抓落实。一些企业安全给效益让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危险要素、主动避险的能力较低,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极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稍有疏忽,稍有懈怠,就会使安全形势出现波动,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希望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只有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谈得上发展,必须时时处处抓紧抓好,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容不得半点松懈。认真研究煤炭产业的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担负起的重要职责。各产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煤炭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的气魄,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加快转变煤炭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推动煤炭产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为实现“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安全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党的xx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作出部署。省市领导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安监总局下发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治本攻坚措施,省、市也对贯彻落实“双七条”作出了具体安排。各产煤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的各项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为载体,以落实“双七条”为重点,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工作,过去实行的是行政负责制,现在实行的是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要把党政同责看成一个简单的要求,要变为具体的行动,实实在在地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放在主要领导的重要工作上来,时刻抓在手上,逢会必讲,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亲力亲为、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各产煤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议每月至少研究1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优先研究、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

责任书。

实行重奖重惩。要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绩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要提拔使用对失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问责。要统筹安排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煤监局的标准和要求市里已决定在全市产煤县(市、区)开展攻坚战确保到20xx年底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五年(20xx—20xx年)平均死亡人数减少50%以上。目前国家煤监局正在全国50个重点攻坚县开展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根据国家煤监局的安排云南煤监局在全省所有煤矿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为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确保实现全覆盖并取得实效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曲靖市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谈话对象、范围和要求等。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曲靖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我和县长都将作为谈话主体与矿长直接进行谈心对话请涉及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煤矿企业按照统一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高瓦斯矿井不少于2人,其他煤矿不少于1人”的标准,向每个煤矿派驻监督员,24小时驻矿,每天至少下井检查两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驻矿监督员是履行监管责任最基层、最重要、最骨干的队伍,但目前对这支队伍的培训管理、激励约束力度不够,加之驻矿监督员培训少、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也不算高,导致作用发挥得很不好。县煤炭工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尽快拿出建立驻矿监督员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方案。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工作模式,把监管力量放到厂矿、落在现场、沉在井下,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大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专项督查或抽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每旬必须开展1次安全大检查,平时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或抽查。要多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真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和矿权设置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探、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火工用品的监督管理,公安矿监队伍要加强巡查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违法违规行为;供电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用电的监管力度,禁止向非法企业、非法矿井供电,同时要保障合法企业、合法矿井安全生产正常用电;人力资源部门要强化煤矿用工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用工行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资质监管;纪委监察部门要发挥监察职能,加强对各级煤矿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其履职到位。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监管职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坚持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科技兴矿、以科技保安全的意识,形成自觉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引导,认真组织学习《七条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记得住、说得出、抓得实。要按照《七条规定》及《曲靖市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严格整改到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规章和安全生产的纪律、规程,矿领导必须真正实现下井带班,并履行好职责。除了针对共性问题制定统一的。

规章制度。

外,还要针对每个矿井的特殊性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符合各矿井实际的、管用的、特殊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好、落实好。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配齐配强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要以人才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重点,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考核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狠抓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对瓦斯、水害、顶板、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制,以职工个人的安全保班组的安全,以班组的安全保矿井的安全。要加大资金投入,狠抓煤矿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改善井下作业条件。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矿工签订。

劳动合同。

为矿工购买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实名制。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保障矿工收入有所增长、按时发放落实有关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矿工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煤矿企业要加速推进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步伐,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储备救援物资和器材,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指定兼职辅助救护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并加强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强力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

煤炭产业是全县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载体,煤炭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全县经济总量的扩张。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全县煤炭产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产业升级的转型期,煤炭产业发展各种短期矛盾和长期问题相互交织,头绪繁多,工作任务很重。必须以煤炭资源整合为抓手,加快建设“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井,大力推进煤炭深加工和综合高效利用,通过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不断提升煤炭工业发展的科学化水平,努力构建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一)科学谋划煤炭产业发展。要把煤炭产业的安全、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中之重来思考和谋划,吃透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吃透我县煤炭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要求,以资源勘探为前提,以扩大产能和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加快重点煤矿建设和促进煤矿兼并重组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在加快煤炭产业发展过程中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煤炭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推进资源整合,优化煤矿结构。实践证明,大企业、大集团的介入能在资金、技术、管理上为煤矿提供充分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资源资产化、企业股份化、区域集团化”的思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步伐,着力培育资金雄厚、采矿技术先进、加工增值效果明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兼并重组中,在资源连续(连片)和技术允许的条件下,一个井田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在其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生产系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保留矿井,要积极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其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井,要实施整顿关闭。对新建煤矿要严把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家准入政策,坚持建大关小。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减少矿井数量,提升矿井质量,建成一批大煤矿、组建一批大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三)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要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煤矿生产的科技水平。要强制推行正规采煤方式,抓好机械化推广运用、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煤炭安全生产自动化、信息化。要注重矿山生态保护,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的新型矿区。

(四)推进煤炭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要加快推进加工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煤炭产品洗选、焦化生产的能力和比重,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采用先进洗选技术开展煤炭洗选,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进煤化工(煤制油、煤制甲醇等)、煤建材、煤电冶等一体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洗中煤、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延长煤炭产业链,实现一次能源向二次能源、初级产品向高级产品转变。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转化加工步伐,完善煤层气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煤层气开发企业与煤矿企业合作,促进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

(五)优化煤矿企业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主动为煤矿企业排忧解难,在证照办理、年检、政策咨询、矿村矿群关系调处等各方面共同为煤矿企业搞好协调服务工作。针对当前多数煤矿企业存在的投入大、负担重、欠账多、资金缺等困难,要坚决制止各种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乱检查行为,切实减轻煤矿企业负担。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矿村和谐建设,针对一些地方矿村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化解矿村矛盾,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把专业人才配备作为评价煤矿企业安全水平的重要标准。畅通涉煤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涉煤问题。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煤炭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站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做好煤炭安全生产和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努力推动全县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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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从“认真总结、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抓好当前工作”等方面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客观评价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20xx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的一年。一年来,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系列活动,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态势,突出表现为“一个杜绝、两个稳定、三个下降、四个提高”:

“一个杜绝”:即杜绝了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县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两个稳定”: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个假期、元旦、春节和元宵等重点时段、重点节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个下降”:即主要安全生产指标同比明显下降。20xx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死亡x人,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总人口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三项重点指标均在控制指标以内。

“四个提高”:即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各项专项行动,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进一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杜绝和减少了安全事故发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点和安全社区创建、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化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各类安全宣传活动的举办,促进了全民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提高。安全应急救援水平进一步提高,成功举办了20xx年xx市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企地应急救援演练、xx小学防地震救援演练、xx镇山村淤地坝救援演练等活动,各类事故救援处置能力明显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2月9日,全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县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同时,我县又被省上授予全省平安农机县。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向战斗在安全生产一线的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去年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其中死亡x人(市上下达控制指标为x人),受伤x人,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燃气使用事故、火灾隐患等事故,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

二是各类安全事故处于高发态势。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发展的步伐加快,全县新开工的工程多、新上马的项目多、新增加的车辆多、新开通的公路多,铁路、高速公路在我县境内交叉开工,施工过程中留下的遗留问题多。各种经济行为越来越活跃,随着生产周期延长,高危化工行业设备老化,发生各类事故的几率越来越大,防止各类事故尤其是较大、重大事故发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

三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镇,且大多数从业于化工、燃气、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由于其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自保和互保能力差,使一些隐患转为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四是科技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不足。企业安全投入不足,监管技术装备落后,与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科技化、自动化、标准化安全管理和监管方式尚未形成。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机遇,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全生产各项指标和任务,促进全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今年,我们要以全县“安全信息化建设年”为契机,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位,到岗、到人,做到横向抓到边,纵向抓到底,确保不出漏洞,不留死角,没有盲区。具体要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要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发展”的理念,真正把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放在同等位置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二是要落实政府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通过了解,我们发现有些乡镇、单位,对待安全工作仅仅停留在签订责任书上,没有真正体现在行动上,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松懈,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铸成大错。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责任制度,真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三是要落实监管单位监管责任。安监局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和综合督查,促进各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杜绝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整治上要再深入。一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定时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认真查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隐患档案,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四定”要求,分类治理,限期整改。同时,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落实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彻底整改到位。二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切实抓好危化品、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燃气管道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特别是我县境内天然气井口多、管道星罗密布,我们要加强天然气开采和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管线巡查力度,增设标桩和警示牌。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清理整顿“五小企业”(小矿山、小化工、小作坊以及小工队、小运输单位),广泛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禁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活动,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去年,我们对昌盛水泥厂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了评审,今年要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奖惩考核、责任追究等监管体系,继续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摸底调查工作,确保申报率达到100%以上,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率达到%以上,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以上。同时,对重点行业、企业和岗位要积极开展职业卫生隐患专项整治。

三是监管上要再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加强安全生产的源头监管,是防止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在这方面,我们越早抓就越主动,越晚抓越被动。这次会议后,大家要抓紧安排,抓紧落实,努力实现从被动整改向源头管理的转变。一要严把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关。对化工、民爆、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审批;对现有的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予以关闭;对新办企业,未申办安全许可证的,不予办理开工建设行政许可手续,否则,严肃追究审批部门的责任。二要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关。在各类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各类安全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坚决杜绝出现各类新的安全生产隐患。三要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积极引导企业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查找和整改事故隐患、更新设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四是培训上要再提高。桥河岔乡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赵所高,非常重视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自编了大量安全宣传标语,并将“时时想安全、天天查安全、月月管安全、年年重安全”、“生命最可贵、安全第一位”、“安全万事兴、麻痹人财空”等宣传标语编成顺口溜,印制成小册子,发放给每个学生,安全生产深入人心。“说一千、道一万”,安全工作归根到底是要靠人来落实,所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今年,全县力争建成安全文化示范单位个,国家级安全社区个。安监局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晚会、出版安全文化专刊、安监网设立固定专栏、印制《居民安全知识读本》、《安监动态》定期宣传报道安全文化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教育,使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注重培训质量,扩大培训层面,不留死角。

三、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如临深渊、安全生产如履薄冰、安全生产如坐针毡。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以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的大事来抓,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经常性的管理和督促检查,真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力度。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要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和执法权威,形成上下贯通、层次分明、事权一致的安全工作合力,推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县乡道路交通事故,县上从农机中心和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队。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县、镇乡、社区、村安全监管网络,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安监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安全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实行问责、问廉、问效“三问”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技术精、作风过硬、能力强的安监队伍。

四要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各生产经营企业要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能力。

四、切实抓好当前安全工作。

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来看,有安全意识的问题,有安全设施的问题,但更多的是安全管理的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狠抓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县安全生产的重点,这方面交警大队管的很好、很到位,成为全县安全生产的样板。主要领导亲自上路,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农用车辆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大对重点路段的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危险点,采取增设防护墩、减速带等措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是切实做好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我县属北方寒冷地区,取暖时间长,涉及面宽,且很多地方仍采取燃煤小炉取暖,安全隐患较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集中区等重点部位的煤炉取暖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突出平房户、老人户、打工户、学生租房户等重点人群,重点检查用户是否了解取暖安全常识、是否使用安全炉具、烟道是否堵塞、是否安装通风换气口等问题。

三是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由于近期气候干旱,风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加之我县房屋建筑密集,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群众消防知识欠缺,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再过一个多月就是是春节,而春节前后是我们集中上坟烧纸,祭奠已故亲人时期,各乡镇和林业部门、消防部门一定要加大巡查力度,以防因上坟烧纸引发火灾事故。特别是对集体林、鲜枣林、山体防洪工程绿化带、两岸、国道沿线绿色通道林重点地段和重点区域,要制定防火预案,做到一有火情,及时出击,快速灭火。在这里我建议,各乡镇和林业部门、消防部门一是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尤其加大对中小学生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禁止春季在外面打野火。二是通过发布通告,告诫春节上坟烧纸者,要等点燃的纸张熄灭后方可离开。

四是切实抓好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春节后,各类企业相继开工复产,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复产前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复产关,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决不允许开工生产。各生产建设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防止麻痹大意,确保安全生产。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全局,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不辱使命,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我省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是相当严峻的。进入七月份以来三天之内在同一地区连续发生了两起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如此频繁令人感到十分震惊。这两起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在省政府两次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多次专题会议之后发生在鸡西“·”特大事故和国务院对此事故通报之后发生在国务院第次常务扩大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这充分说明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说明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还不到位、不深入、不彻底给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大部分小煤矿目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擅自生产的小煤矿还大量存在一些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欠帐大、隐患多如果不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抓上去类似的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和“·”两起重特大事故触目惊心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广大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很大教训十分惨痛。我们必须痛定思痛深刻反思。

在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同时今年—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上升死亡人数上升。在公安部通报的前个月交通事故严重的个省份中我省居首位。—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虽然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就在前天敦化市境内又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人伤人。这说明我省交通安全形势也很严峻。

我作为省长是全省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没有做好对最近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在这里我要向全省人民做深刻检讨。希望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的领导能够在血的教训面前高度警醒切实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痛下决心采取坚决措施扭转当前事故频发的不利局面。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是各级政府的一项政治责任。江泽民在“·”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对于政府工作来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系最紧密与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最密切。如果是由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由于我们对安全生产的任何疏漏和轻视以致出现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那就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极端不负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同志都要深刻反思在对待安全生产问题上是否真正地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负起了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是发展经济的重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落不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正确认识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小煤矿关闭整顿工作不力很重要的一个思想障碍就是怕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影响财政收入。但是安全生产抓不上去一旦发生事故对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损失对国家、企业和个人财产造成的破坏对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甚至可能是灭顶之灾。我们决不能要煤不要命要生产不要安全。发展是硬道理而安全生产是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事故频发就不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因此要发展经济必须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对煤炭行业来说安全是第一位的。安全生产抓不好就不是真正发展经济。

抓好安全生产是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今年党的十六大即将召开全面贯彻落实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改革和发展都需要有一个稳定、祥和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朱讲最怕的是人心涣散而安全事故必然涣散人心。煤炭行业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也是事故多发领域。吴邦国副月日严肃指出“煤矿是工矿商贸企业中伤亡最多的行业一定要把煤矿安全整治作为安全生产整治的重点一抓到底。”同时我省正在进行煤炭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涉及户企业不少矛盾比较突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很多。如果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再出现问题特别是发生重特大事故将会引发重大的社会问题甚至可能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可以说安全生产关系稳定大局特别是煤炭行业尤其如此。

全省各级政府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站在讲大局、讲团结、讲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产摆在当前工作极为重要的位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省政府于10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小礼堂召开了17个产煤市州政府领导,安监,监察,劳动社保,工会,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近200人参加的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泓贵主持,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刘佑林厅长,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省总工会罗林书常务副主席,省劳动社保厅张列加副厅长就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和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从各自的职能方面发了言,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肖天任董事长就广安龙滩矿井发生“10.4”特大透水事故抢险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作了检讨.乐山市政府,邻水县政府就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经验介绍.杨志文副省长与市州政府签定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上会议后,市政府极为重视,要求立即贯彻实施,决定召开今天会议.省上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已在市上各部门发言材料中,杨省长讲话重点,李秘书长还要专题讲,我就省安监局林书成局长讲话要点及我市如何贯彻省政府会议精神作个发言.

一,“两个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在狠抓瓦斯治理工作的同时,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煤矿实行了“五整顿,四关闭”.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一些煤矿该关不关,该停不停,或者明停暗开,日停夜开,假整顿真生产,假关闭真开采,导致事故频繁发生.7,8两个月,全国煤矿事故死亡1062人,同比上升9.7%.两个月煤矿共发生67起重特大事故,其中39起发生在已责令关闭或停产整顿,但仍然违法生产的煤矿,约占60%.由于停产整顿和关闭工作不落实,以及各地政府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的小煤矿,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不少已成为滋生事故,吞噬矿工生命的陷阱,对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从今年5月lo日开始,全国人大会通过对全国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相当突出,主要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居高不下;小煤矿成为事故多发的“重灾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执法不力.在深刻分析影响煤矿安全的各种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基础上,全国人大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国务院针对全国人大会执法检查发现的一些煤矿忽视安全,管理混乱,受煤炭市场高需求的刺激,一些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非法开采;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存在着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手段和后续措施,没能有效制止非法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接受贿赂,参与办矿,包庇袒护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以及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有的显得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等问题,审时度势,及时采取措施.8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温家宝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短短半个月里,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了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的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煤矿安全问题的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的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两个重要文件的出台,是针对煤矿安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反映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从的12.22下降到目前的6.4左右,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我市煤矿只有七矿七井,规模小,年产量不足30万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今年已发生煤矿事故2件,死亡3人,伤1人,超额完成省下达控制指标数.“两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强化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对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两个文件”的重要内容和特点。

国务院“两个文件”总结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和一系列事故教训,阐明了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在整顿关闭工作上的责任,解决了整顿关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建立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一系列制度.

一是构建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体系.本着“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对各方责任做出了明确界定.明确煤矿企业是预防事故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预防事故负主要责任.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预防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明确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查处职责.特别强调的是,对每一项预防事故的工作,在提出要求的同时,都严密规定了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明确了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作程序和步骤.第一,排除隐患.凡存在危及煤矿安全的15种隐患和行为的煤矿,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第二,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而不排查,不报告,不整改的,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提出停产整顿的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整顿结束后要在煤矿提出申请60天内验收完毕.在明确停产整顿对象的同时,规定所有不合格煤矿只能给予一次整顿机会,整顿的最后期限不得超过今年年底.第三,矿井关闭.凡属无证非法开呆的矿井,已经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矿井,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矿井,必须关闭;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而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煤矿应予关闭;对拒不停产整顿的煤矿和停产整顿逾期不合格的煤矿,要依法予以关闭.地方政府在接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文件7天之内做出决定,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关闭煤矿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关闭煤矿应做到:吊销相关证照;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妥善遣散从业人员.同时《特别规定》还对“非法煤矿”做出了确切的定义,没有依法取得各种必需的证照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生产的都为非法煤矿,都属关闭取缔的对象.

三是提出了预防煤矿事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特别规定》针对有的企业违背安全生产规律冒险开采,有的企业丢掉了一些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和工作方法,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办煤矿,谋取私利,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坐视不管,甚至包庇纵容,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等问题,规定了对通过重大隐患实行客观,公正,科学的专家论证,在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实施关闭;煤矿企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轮流带班下井;依法查处腐败行为,严禁公务人员投资入股办矿;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维护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举报监督权等六项制度和措施.同时规定了对关闭取缔的矿井,停产整顿后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矿井进行公告,加大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对已被责令停产整顿而明停暗开,非法生产造成重特大事故的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职工和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等.

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是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方针.两个文件立足于煤矿事故的防范,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出的各项规定,包括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惩罚,都体现了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二是体现了责权一致的原则.在赋予煤矿企业,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职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必须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煤矿企业负责人,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相关要求和规定一定要认真掌握,严肃对待,自省,自警,自勉,既要依法监督和查处别人,也要防止触犯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政纪法规.

三是体现了“依法治安”方略和执法从严的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决维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的坚定意志,体现了治理煤矿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须用重典的法治思想.如对违法违规煤矿的罚款上限升到200万元,对个人的罚款上限升到l5万元,大大加大了经济处罚的力度.

四是体现出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要求和规定,都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吸纳了各地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把预防煤矿事故的各个环节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每个环节上的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规定,有量化标准,易于操作.如停产整顿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的同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1—5倍的罚款.

三,“两个文件”的贯彻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文件.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清理纠正的范围,办法和要求,对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对逾期不主动申报,并经查实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者,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法从严惩办.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资监管部门,安监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了登记核实工作.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9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又联合发出了《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国监明电[]13号),要求上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组织督查组对下级清理纠正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各地清理纠正工作将于l0月15日结束,各省级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于10月20日前将清理纠正工作情况报中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围绕贯彻“两个文件”,出台了隐患认定,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安全培训,举报奖励五个方面的配套办法,把煤矿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每个可操作的环节上.一是出台《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标准》,详细阐释了《特别规定》列举的15条隐患.二是出台《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对隐患排查,停产整顿的程序,内容,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整顿验收办法,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对关闭矿井对象,工作程序,关闭的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做出了明确规定.三是出台《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物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矿长必须参加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矿长资格证颁发的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矿长资格证;煤矿瓦斯检查工,井下爆破工,安全检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煤矿井下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四是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联合出台了《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的设置,举报案件的核查以及奖励办法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应给予实名最先举报人1千元至1万元奖励,奖金由同级财政列支或中央财政列支.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发出了通知,召开了专门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对贯彻国务院“两个文件”极为重视.在9月19日召开的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谭力书记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老百姓负责”.唐利民市长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六个到位”的要求,林新副市长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具体措施.唐利民市长在广安龙滩矿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通报上批示:望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检查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建立起责任制,随时抽查,把强调安全,检查安全落到实处.林新副市长批示:煤矿依法,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至关重要,我已去安办反复讲了这件事,请华建同志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工作,确保万无一失.为此,市安办,监察,经贸委对市内七矿七井进行了逐一检查,针对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时限.

四,当前应注意抓好的几项工作。

贯彻“两个文件”关键在于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当前应注意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刊物等各种媒体,以及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专栏节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社论网评等各种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所熟悉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为煤矿的安全生产营造一个知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做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县高川煤矿矿井关闭实施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需要整改的内容实施全过程监督的基础上,到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江油,北川,安县政府要加强对整顿关闭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地实施特别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推动企业发挥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及时消除煤矿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并做好停产和关闭煤矿的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继续落实煤矿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煤矿瓦斯集中治理的督导,推广煤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对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进行核定,专家技术“会诊”后续整改工作和煤矿技术改造等,把瓦斯治理攻坚战逐步推向深入.

四是继续按照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四部委的通知要求,严肃惩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厉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

县煤矿安全生产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江汛波常务副市长11月9日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刚才,安监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分别通报了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情况,反映出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奋战两个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11月9日上午,江汛波常务副市长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刚才,我和几个部门也专门实地检查了几个安全隐患点,这几个点也是江市长在会上专门指出来的我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常山安全隐患点非常多,易燃点非常低;如何阻拦这些易燃点,如何整改这些隐患点,就是今天开会的目的。安全工作是头上的一把利剑,是肩上的千斤重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说大了是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是对我们的事业负责,说小了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事情出的小点是失职,是记过警告,大了就是渎职,就是拘留坐牢。所以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牢固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对安全工作要用心、要细心、要有恒心。

具体来看,今年以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了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基层脆弱、基础薄弱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未完全克服,少数部门的监管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今年1-10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两降一升”,而全市三项指标同比呈现“三降”,反映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同时,我县作为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县进度缓慢,全市4处未完成整改的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有2处是常山的,以及市检查组明察暗访指出的一些不足之处。因此,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反复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扎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把各类隐患整治到位,切实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重点抓好十项安全专项整治。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长途客运车驾驶员队伍的执法检查力度。要进一步整顿客运车辆和驾驶员队伍,杜绝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严肃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重点整治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违法载客,严格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运行。要抓好市级2处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治工作和已整改到位隐患点的摘牌工作。要督促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安装动态监控设备,并加快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科技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要抓好客运车辆的年检工作,严把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关,严把车辆技术条件关,严把驾驶人员资质关。

(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载人及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水上砂石运输等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安监、公安、水利、综治办、消防大队等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常政办发〔〕196号)抓好落实。消防大队要针对季节特点,认真开展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督查和整改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特别要针对纺织、化工等行业专门开展一次大检查。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安监、质监、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针对冬季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切实加强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和危化品行业安全。

(五)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方面。针对非煤矿山企业证照不齐、非法开采、违章作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等问题,公安、安监、国土等部门要认真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旅游安全管理方面。针对四季度旅游旺季的特点,旅游、文广新等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和森林防火安全监管,落实工作责任,严防旅游安全事故。加强通往景点景区道路的管理养护,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游乐设施检测检验,抓好旅游车辆管理工作。

(七)建筑安全管理方面。住建部门要以防高空坠落和“二防一反”(防坍塌、防触电和反违章)为重点,加强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确保施工安全。

(八)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方面。今年8月份,浙江xx市xx区一企业发生13人死亡的粉尘爆炸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也暴露出当前该行业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各乡镇、开发区要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工艺、作业环节涉及产生可燃爆金属粉尘的企业(加工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的企业或加工场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通风除尘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置到位、电气电路是否符合要求、培训教育和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安全检查是否到位等情况,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质监、住建、卫生等部门要对游乐场所、医院、厂矿企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石油液化气钢瓶、厂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特种设施设备和操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不规范操作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十)学校安全管理方面。教育、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针对学校交通安全和校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学校校舍、安全用电及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管理。进一步治理学校周边安全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进一步促进全县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工作重千钧、似利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影响到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社会的安全稳定。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隐患不能有盲点,要克服厌倦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职尽责,要将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头,细化到每一个环节和部位,确保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监管到位,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监管,形成合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需要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同时还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安委办要发挥综合监督管理作用,做好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等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要建立信息月报制度,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对专项问题逐项进行协调,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坚决做到不拖延、不积压。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监管职责,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一定要到位,处罚一定要严厉,做事不能手软,处罚不能心软。同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相互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还要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要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支持。

(三)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村组;企业、车间、班组;居委会、社区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要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掌握和摸清辖区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乡镇专职安监员要抓紧配备到位,该装备防护条件的要装备完善,该设置警示标志的要规范设置。同时,基层建设工作一定要严格按制度来管理、指导、服务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要做到用制度来规范管理。

(四)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永恒主题,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关键,是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本。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要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为重点区域,以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乡镇(办事处)、社区(村)工作负责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等为重点对象,深入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宣传安全事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全民抓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肩负起维护安全的神圣职责,最后奋战两个月,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目标,努力维护我县安全稳定的发展大局。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春运又要开始了。刚才,县公安、安监、物价、交通等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对今年春运工作做了很具体的部署,讲得很到位、很有针对性,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运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工作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春运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是中国人永恒不变的主题。春运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让千家万户圆了团圆梦。但春运期间客流量大、人员密集,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增大。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众多家庭带去无尽的悲痛。做好这一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更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春运工作。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工作目标,以“和谐春节、平安出行”为主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监督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制度、措施和监管到位,扎实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环境。

近几年,我县实施了康庄工程,全县通村公路条件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20xx年,我县完成了第二轮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部分客运企业更换了车辆,运输能力有了提高。往年的春运工作也为我们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都为我们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客流高峰时间比较集中,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三流相互重叠。而且,随着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调整,不少群众将选择在春节期间外出旅游,客流量会更大;二是节日期间各类应酬较多,人流、车流、物流量大,驾驶员极易发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且驾驶员中新手较多,应急水平不高;三是春运期间天气的变化直接影响春运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的雨雪天、阶段性冰冻及大雾天气较多;四是农村三轮车、自备小型客货车增多,非法营运、三无车辆载客和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现象有所增加,人货混装时有发生。五是春节假日期间容易放松监督、出现管理空档等因素都增加了做好春运工作的压力。

这充分说明今年的春运工作任务繁重而艰苦,我们决不能有一丝侥幸和麻痹,来不得半点松懈。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要早动员,工作上要早准备,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沉着应对;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组织机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必须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确保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和财力及时全额到位;必须形成政府统一协调,各部门齐管共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

二、强化安全教育、狠抓源头管理,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进行。

春运期间既是客货运输生产的高峰期,也是事故多发的危险期。各单位必须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宣传教育,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完善落实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春运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

(二)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万无一失,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性事件。相关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特别是各客运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者、客运车主,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挑选责任心强、身体好、技术优的司乘人员参加春运。教育司乘人员要注意劳逸结合,保持充沛精力,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加强遵章守纪、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等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禁超速行车、超载行车、酒后开车和疲劳驾驶,确保春运安全。这里要着重强调:各客运企业法人、经营业主是春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以对群众、对社会以及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思想上不麻痹、管理上不脱节、工作上不松懈。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大驾驶员教育管理,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尤其要针对近几年春运客流变化的规律和特点,制订运输方案,安排充足运力,对可能发生的气候变化、客流聚增、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留足备足运力,确保及时疏通,确保没有滞留的旅客。

(三)狠抓源头安全管理。

一要加强对参运车辆的检测管理。春运前,各客运企业必须对所有参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技术性能检查,特别是制动、方向、电路等关键部位,坚决杜绝带病车辆出站上路。春运期间,要坚持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整改到位。对无春运证投入营运的车辆,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扣。要加强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严禁三轮车、农用车等车辆违规载客。各车辆维修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运车辆的维修质量。

二要加强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参运车辆的驾驶员配备。对运距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要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驾驶和应急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要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司乘人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规范从业行为。要克服旅客多、流量大、工作压力大的困难,把春运作为检查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精神风貌的良机,开展服务竞赛,延伸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要特别关注民工平安返乡和顺利返城问题,做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出行工作。要继续发扬送走除夕最后一位旅客的优良传统,努力实现旅客“走得及时、走得满意”。

三要加强对运输物品的管理。要加强对旅客随行物品检查,对可疑物品必须依法进行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等禁止物品上车上路。要加大对危险品运输的管理,严格审批,从严把关,严禁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上路。要建立应急预案,加大路面巡逻查控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三、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春运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春运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依法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县安监、经贸部门要做好全县春运工作面上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县交通稽征、公安交警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春运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大工程车、摩托车管理,重点打击三无车辆及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深入规范和整治春运市场秩序,抓好春运治安秩序,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取缔春运违法行为,确保畅通。尤其要对驾驶摩托车过境回家的农民工倍加关心,细心照顾,确保安全。公安交警部门更要加大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和内容。对超限超载的货车也要依法进行检查,特别是经320国道、205国道、048省道过境的货车。要加大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交通稽征部门要加强全县境内等级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提高公路完好率和通行率,对容易发生冰冻雪阻、塌方的路段,要加强巡查和养护,做好防冻、防阻、清障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塌方、路阻等意外情况,要及时通报信息,并组织力量以最快速度清障疏通。对一些事故多发、临水临崖、视距不良等重点路段和危险路段,更要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要经常性地进行巡查,增设必要的标志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应急机械、物资的准备工作。要针对农村短距离运输增多的实际情况,加大重点线路管理,确保交通畅通。要严把客车准入关及从业人员资质关,加大对维修企业的监管。要加强对渡口安全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严禁超载引渡;县农业部门要积极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的监管,严格查处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章现象,抓好农村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县物价、工商部门要加强车站和路边市场的整治,规范春运市场行为。要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及时处理、反馈群众投诉。

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特别要抓好国道沿线和山区乡镇学校的春运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学生离返校和春节期间外出的安全管理。县气象部门要做好春运天气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气象分析预测资料;县供电、电信、建设、石油公司等单位要保证春运期间正常供电、通讯、供水、供油。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减少民工盲目外出形成的压力。各新闻、宣传单位要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相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传送到千家万户,营造全社会关注春运安全的浓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春运信息,满足旅客需要。既要加强对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好人好事,也要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各乡镇要负责本乡镇区域春运安全教育和管理,对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群众提高安全意识,不乘坐超载车辆、三无车辆、非法载客营运车辆和及时劝阻酒后驾驶等,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超限超载、三无车辆、非法载客、人货混装车辆及确保道路畅通、确保安全等工作。特别是沿国省道的乡镇、村更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各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养护工作,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工作全局,落实措施,齐抓共管,共同把春运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对相关乡镇、部门、单位及企业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不配合监督管理、危害春运安全及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严惩不贷。

同志们,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春运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发扬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作风,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最后,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你们的家属拜个早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煤矿安全生产月讲话稿

安全,一个严肃而又不得不老生常谈的话题。每一年有几多个矿山瘫塌、瓦斯爆炸,几多年轻生命无辜断送,几多老幼无奈地承受生离死别的伤痛,几多的家庭刹那间让希望化为乌有。

就在20xx年正月初五这万家团聚、乐享天伦的日子里,孙家湾矿难死亡214人。这其间有几多的儿子会望着鬓染白霜的老父,深情地斟上一杯老酒,为老父老母燃响那一挂吉祥的鞭炮,有几多年轻的爸爸正盘算着为自己的幼子在元宵佳节扎上一盏兔子灯,几多的年轻人还在憧憬美好的幸福,扬起希望的风帆------然而就在刹那间这一切的梦想和他们那伟岸的身躯一起禁锢在那冰冷的黑暗世界里,曾经创想着那美好的未来留给家人的只是镜中花和无尽的哀痛。这究竟是怎么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接踵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而一次次事故调查其结果多是人为因素。人们不禁在质问,这究竟是因为什么?企业的安全管理去了哪里?员工的安全理念又放之于何方?众所周知,煤矿的安全规程、安全制度不可谓不健全、不完善,我们拥有一部用成千上万名矿工兄弟的鲜血换来的《煤矿安全规程》,我们有完善的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我们有详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我们有温情满怀的二道、三道安全防线。安全规程、安全制度每章、每节、每条、每句话,每一字,往往是被痛彻心扉的安全、质量事故催生而来的,为什么这用生命镌刻的安全符却不能遏制事故的黑手?这究竟是因为什么?究其原因,因为一些企业片面强调经济发展漠视生命和健康的权益。

亲爱的朋友们,太多的`问题我无法再问下去。我要讲的是:如果没有安全、质量做保障,效益也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是最大的经济增长点。从大处讲,安全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期稳定运行,是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是家人发自内心洋溢在脸上的幸福微笑。亲爱的朋友们,我们是一名有着先进安全文化企业下的一名高素质的员工,我们庆幸我们是在“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下的一名企业的主人翁。矿党政不惜一切代价,加大安全投入,给安全以最大的保障。如随着安全文化建设的神如推进,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人心,凸现企业对生命与安全的重视。企业是我们的,只要我们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树立安全意识,只要我们在每一次送电、每一次安装、每一次放炮、每一次驾起煤机,都不忘安全第一,我们就会拥有安全,企业、我们、效益就会永远地走向一点。

我尊敬的矿工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就是效益”的小一观念。身在工作面,管好自己,管好工友,时刻牢记:马失前蹄之灾,伤及自己,累及骑者;违章操作之祸,祸损自己,殃及他人。让我们紧握安全的航舵,因为安全生产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就是效益最有力的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是在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我就贯彻落实这次视频会精神,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紧紧抓住“四个要点”、“六项工作”,加深对家宝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的理解和把握。

在总局党组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最近我们在全国煤炭工业战线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劳模先进的活动。9月18日,国家人事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发文,授予199个单位“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364名同志“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35名同志“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9月27日,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家宝接见之后,总局党组召开扩大会,围绕如何深刻理解、切实贯彻落实家宝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煤炭工业的改革发展,加强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

家宝的接见和重要讲话,是煤炭工业、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学习贯彻家宝的重要讲话,是当前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一项中心任务。各级领导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自觉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指导推动各项工作。

毅中同志概括的“四个要点”和“六项工作”,建立在对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反映了党组初步学习的认识和体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各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对这“四个要点”必须切实掌握,加深对讲话精神实质的认识和把握;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如何做好“六项工作”,把讲话精神和总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政府网站要全文登载毅中同志在这次视频会上的讲话,《安全生产报》和《中国煤炭报》要编发专题和评论文章,并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

第二,抓住整改、补课等关键环节,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目前正处在关键阶段。正如毅中同志多次讲的,对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绩不能高估,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不能忽视。要坚决克服“差不多”、“松口气”等不正确的思想认识,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十月份和四季度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不能撤,工作力量不能减,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不能松弛。对隐患治理、回头看和重点单位补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两个长效机制等关键环节,一定要抓紧抓好。

关于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希望大家把握三点:一是要看作是专项行动的继续和深化。具体工作中要与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纳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提高效率。不要另设机构,不能分散精力。二是要注意发挥安委会的作用。排查安全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责所在。要用好政府安委会和安委会办公室这个抓手,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把这方面的工作主动负责地抓起来。三是要注意沟通协调。发挥相关部门的积极性。除了大型煤矿、大型石油化工、大型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这些我们直接负责监管的领域之外,其他方面的排查要依靠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是支持配合。

第三,加强“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工作。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段时间,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尽量减少外出。要从实际出发,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注意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确保发生事故、出现紧急情况后能够迅速启动预案,有效组织抢险救援。要加强调度值班工作,任何时候都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带班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后要立即向总局调度报告。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乃至整个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关键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吴邦国副所指出的“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所谓“落实不下去”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得不实所谓“严不起来”就是责任追究制执行不力。“·”和“·”这两起重特大事故从直接原因看是个体矿主在利益的驱使下置国家和省三令五申于不顾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而违法违规开采和操作最终酿成大祸。但从我们的工作上说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贯彻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贯彻安全生产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管理不到位使一些关闭整顿的小煤矿死灰复燃二是走过场、摆形式重生产、轻安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三是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安全整改措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是对事故责任没有严肃追究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一把手要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具体责任。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要求突出现场和事故发源地的责任落实特别是县乡政府和局矿企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省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由省煤炭局负责地方国有煤矿由其本级政府负责取缔非法开采和整治关闭乡镇煤矿及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县乡政府负责个体煤矿的安全生产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岗位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为核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还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对号入座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头限期完成整改任务。要进一步明确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县乡煤矿监管机构建设。要参照防汛抗旱责任状的做法分区域、按单位公布安全生产责任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力度不但要看出现事故和死亡人数的多少还要看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多少有成效的预防工作并作为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切实抓好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当前要切实加强对现有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追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监察厅和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共同配合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一查到底有责必究有罪必罚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今后凡因失职渎职、不负责任、只抓形式不抓行动而导致重特大伤亡事故的都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凡违反依法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指令的企业和业主都要按未遂事故处理对酿成事故者严格依法追究其刑事和行政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扫黑除恶、惩治腐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挖一些事故背后的“恶根”坚决打掉“保护伞”。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发动群众举报揭露忽视安全生产、违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凡情况属实、问题严重的要立即曝光。对已结案的事故要跟踪和督促处理决定的落实情况确保对责任人的处理追究到位。没结案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结案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安全生产法制化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日前已经公布并将于月日起正式实施。各地、各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依法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严惩非法开工开采行为人。各煤矿企业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按照该法的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特别是彻底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设施和责任是否落实。要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抓好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搞好对煤矿的监管检查切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

总之要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这里我还要强调对非法的“黑矿点”要立即取缔对决定关闭和未发允许整改证的煤矿要立即撤销。凡是取缔和撤销的煤矿要彻底清除生产条件该炸毁的炸毁该填平的填平消除一切死灰复燃和非法开采的可能性。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一定要按照江“三个代表”要求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xx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xx%,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xx%。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xx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xx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xx的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xx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xx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讲话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是在党的xx大即将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刚刚结束的时候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视频会议的工作部署,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加大瓦斯治理工作力度,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加果断有效的措施,更加严厉的责任追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同志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永康、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和毅中、铁锤同志在周一视频会上就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所作的工作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安排在合肥召开,也是促进学习安徽省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安徽省是煤矿瓦斯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原煤产量占全省煤炭产量的85%。多年来,他们在瓦斯治理方面,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科研攻关、加大投入力度、采取综合治理技术,取得明显成效,他们的经验也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上个月,省经委和安徽煤监局又联合下发了《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的通知,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今年1~8月,全省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国有重点煤矿瓦斯抽采量达到2.51亿立方米,先抽后采取得了新的进展。这些成效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很值得我们重点省学习借鉴。

昨天和今天上午的会议上,与会各单位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本地区瓦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联网、瓦斯等级鉴定等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煤矿瓦斯事故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下步防范瓦斯事故的具体措施。大家围绕煤矿瓦斯治理、防范瓦斯事故、深化瓦斯治理攻坚战以及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瓦斯等级鉴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进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进行了交流座谈。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围绕瓦斯治理攻坚战、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十分清楚,就下步如何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防范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希望同志们抓好落实。

这种座谈会的形式很好,大家在座谈中提出的措施很有针对性,一些防治瓦斯的理念、做法也值得借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提升瓦斯治理理念。贵州省提出要不断更新、提升瓦斯治理理念,由"瓦斯超限不准作业"转变为"作业过程中不允许瓦斯超限",由"防治突出"转变为"消除突出",把"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的观念转变为"不准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杜绝边生产边治理瓦斯。河南省大力推广"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从"生产过程治理"向"超前治理"转变、从"管理措施型"向"技术工程型"转变等瓦斯治理的先进理念。

二是注重源头治本。河北、山西、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加大资金投入,大力落实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监测监控系统完善等治本之策。四川省对瓦斯大的53对矿井建立固定抽放系统,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改有抽采设计,实现抽采"三同时",特别在小煤矿建立固定抽放系统上,在瓦斯抽采利用上有突破。山西、陕西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改革,形成正规壁式回采,通过优化采掘部署、提高通风系统可靠性。甘肃对重点煤矿进行技改,实现了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综合机械化开采,使矿井通风系统简化、可靠、安全;突出煤层不采保护层不许开采,不抽采达标不许掘进。内蒙古自治区着力推进煤矿结构优化,灾害重的、无能力保证安全的几个重点地区的小煤矿全部关闭。两年关闭900处,褐煤地区不再建井工矿井,现有的小煤矿也要关闭,煤炭工业走上了结构不断优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量大幅提升、事故大幅下降。

三是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湖南省在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点和示范工程建设,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示范市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示范点创建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矿井进行"会诊",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对治理进度、治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带动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陕西煤管局领导分工包片,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明确,工作力度大。重庆市针对有开采保护层和开采单一煤层两种不同的突出矿井,选择基础好、有代表性的矿井建设示范矿井,为其它突出矿井提供防突经验。

四是发挥重点煤矿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山西省组织国有重点煤矿对口示范、培训、指导,推动阳泉市、晋城市许多乡镇煤矿全面开展瓦斯抽采利用。四川省确立由省安科院牵头,集中省内院校、国有大矿技术力量,尽快完善和提高已有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在37个县建立远程数字化监控平台,组建26户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形成符合四川煤矿瓦斯治理实际需要的实用技术。广西邀请重庆煤科分院、镇江中煤电子公司等安全监控系统生产厂家到乡镇小煤矿进行技术指导。

五是强化对通风特殊工种的培训。四川省将煤矿防突人员列入特殊工种予以管理;重庆、内蒙古大力培训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人员,促进了区域技术服务中心的建设;河南省要求新升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突知识的系统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同时,各位同志在座谈中也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如加快修订突出细则、加强技术研究等,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力度。

煤矿安全生产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32号、鲁政办发〔2015〕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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