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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 个人反洗钱报告(实用10篇)

作者:书香墨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 个人反洗钱报告(实用10篇)

在开题报告中,我们需要详细说明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以及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下面是一些写辞职报告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一

【摘要】2016年6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台了《_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县支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县支行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新形势下加强县支行反_履职提供了新的机遇。本文对当前反_履职现状进行分析,并就如何以《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反_履职提出具体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人民银行 反_

县级人民银行是人民银行反_工作的重要组成和实施机构,承担着县域金融机构反_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职责。《反_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反_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都有了很大变化,对反_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单位,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反_重要性认识以及人民银行县支行反_监管力量薄弱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县域反_工作亟待加强。《意见》强化了对外履职导向,着力提升对外履职合力,对县支行反_监管职责和岗位设置予以明确,顺应了当前反_形势要求。本文就近期县支行反_履职调研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县支行反_履职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人民银行县支行反_履职现状

(一)反_机构和岗位设置情况

1.岗位设置情况。县支行没有专门的反_机构和人员,反_岗位设置在综合业务部,岗位名称为“现金管理、反_岗”。截至2016年3月底,河南省人民银行县支行共有兼职反_岗位人员127名,专职岗位人员4名,共计131名。据调查,县支行反_岗均配备兼岗人员1人。部分县支行反_综合业务部主任或副主任兼职反_岗位,反_岗位人员达到2人。只有4个县支行配备了反_专职人员。

2.人员配备情况。全省131名县支行反_岗位人员中,40岁以下21人,占16%;40~50岁87人,占66%;50岁以上23人,占18%。从人员年龄结构看,年龄偏大、年龄结构不均衡。从近几年大学生招录情况看,人员流入量远远不能弥补人员减少量。据了解,2013~2015年,河南省共招录大学生到县支行130人左右,平均每个县支行三年才能进1个大学生,分配到反_岗位工作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县支行人员新老更替明显失衡,如果不能快速补充新生力量,将会出现人员断档现象。

3.学历学识水平。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学历85人,大专学历28人,大专以下18人。虽然本科学历人员占比较大,但结合年龄层次可以看出,本科学历大多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较少。以新乡辖区县支行为例,县支行9名反_岗位人员虽然都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5名本科学历,4名大专学历),但都是通过成人教育途径取得(6名省委党校,3名中央电大),没有一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反_监管职责及资源配比

1.县支行反_职责。县支行履行反_监管职责主要是组织协调和管理辖区反_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反_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收集和上报反_信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_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反_宣传培训和调研等。县支行除了没有现场检查处罚权和反_调查权外,监管手段和监管原则与地市中支以上分支机构相同。

2.县支行监管资源配比。随着县域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县域金融机构呈快速增加趋势。截至2016年3月底,全省县级支行监管对象为1858家,其中地方法人机构157家,平均每个县支行要监管17家金融机构,监管对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在县支行反_岗位只有1人且为兼职岗位的情况下,难以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反_监管。

二、县支行反_履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当前县支行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监管资源配置情况来看,县支行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的情况,县支行反_履职资源远远不能满足县域金融机构反_监管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人员大多为兼职,主动履职意识不强

体现到反_监管上,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缺乏主动作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支行领导对反_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调查显示,大多数县支行没有充分认识到反_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发挥反_作为基层央行唯一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各金融机构监管职责的重要抓手作用。二是县支行反_岗位人员履职内在动力不足。反_岗位设立在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对口上级行科室有会计科、国库科、支付结算科、发行科、科技科、反_科等6个科室,反_岗位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过多的岗位任务,使得反_岗位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主动、深入地开展反_工作。遇到工作安排冲突且时间要求紧急时,难以保障工作质量,甚至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实践中,县支行基础工作不牢,差错率较高,更谈不上业务创新。

(二)人员素质与履职需求不匹配,影响监管有效性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二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20xx年已经接近尾声。回顾本年度的工作,在银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身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了较大的提高,我个人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作为一名银行柜员,我认真积累日常工作经验,潜心钻研新的业务技能,为我行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学则进,不学则退。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刻苦学习,在学习中汲取工作能力,汲取前进的动力,汲取创新的活力。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使自己在思想上、理论上、业务上真正成熟起来,更好的搞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我的工作准则就是“干一行、爱一行、精通一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这更加使我注重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感,在具体事情面前能够保持清醒头脑,立场坚定,处处以集体利益为重,先集体、后个人,思想逐步走向成熟。在生活中,积极向周围领导和同事们学习,使自己的交际能力不断提高,解决、思考问题逐步走向周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自工作以来,我坚决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克服各种困难,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平时,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接送钞的任务。在本职工作上,我觉得自己有许多需要学习需要加强的方面。因此,在开始工作时,除了认真学习我行相关业务操作书籍外,我还虚心的向周围其他同事请教办理业务中遇到的问题。更利用休息时间,学习其他柜台的业务,以此使自己能尽快掌握全面的银行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通过平时的积累,我在调离原来的储蓄柜台,换做对公业务时,能很快的适应新工作,大大缩减了过渡的时间。同时我也刻苦练习操作系统等业务技能,使自己能够拥有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的本领。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继续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创新意识,同时虚心的像其他同事请教经验,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这个岗位,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二)把握全局观念,积极支持、配合单位领导开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支行各项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管理,搞好团结,凝聚士气;积极参与制订各项计划和规划,搞好分析和预测,合理建议,准确决策,促使我行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龙头柜员的作用。首先是要合理安排临柜人员现金业务,充份调动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组织内部员工学习业务知识、规章、政策法规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提高内部员工的业务素质。

(三)突出抓好业务规范操作和各项内控管理措施的检查落实。银行结算业务是一个高风险的部位,结算业务的内控建设应该被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从规范结算业务的柜面操作与加强管理两方面入手,做好龙头柜员即时、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查,努力消除各种风险隐患,确保将结算部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抓好重点业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自律监管,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纠正,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辅导。

(四)提升服务理念,全面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服务是银行的生命线。每位员工都赞同这个理念,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这一点,促进服务的深层次、高水平、全方位发展,增强我行在同业之间的竞争力。规范化服务这也是积极营销的一个表现。提高了服务质量,可以为客户提供比其它银行更加优质和更具特色的服务,由此我们就可以保持良好的客户资源。

总之,以上就是20xx年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离优秀的银行柜员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改进和提升自己,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协调好各个方面关系,发挥自己最大的工作潜能。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三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寿险业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等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探讨进一步提升反_工作履职效能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寿险业 反洗险 履职效能

一、寿险业反_工作难点分析

1、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寿险业反_工作的基础,《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身份识别办法》)执行中主要存在以下难点。

(1)客户身份识别金额标准偏低,工作重点不突出,工作效率低下。《身份识别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对保险机构以订立保险合同形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客户办理退保赔偿或给付业务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均规定了一定金额起点标准。其中保险费计算方法,要求按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所有保费来计算,即:既包括客户已缴纳的保费,又包括客户应缴纳但实际尚未缴纳的保费。给付类业务无论客户是自然人或是法人、以现金或是转账方式支付保险金1万以上的,均要客户开展身份识别工作。过低的识别标准占用了反_资源,反_工作效率低下。相比之下,银行业为自然人办理人民币业务5万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只需核对客户身份证件。设立客户身份识别标准本意在于区分反_工作的重点对象,标准偏低有悖于反_立法精神。

(2)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亟待进一步明确规范。《身份识别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主要框架内容。从实践来看,寿险业的划分标准制度主要由各总公司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造成同行业之间风险因素构成存在明显差异、相同客户在不同公司评估结果不同等问题。从寿险业实务来看,对高保额客户的评估,主要关注投保目的、财务状况、健康状况等风险因素,若客户身体健康、财务状况良好,就可以投保与收入相匹配的保险。目前我国还没有实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工商个体等群体的个人财产难以估量,对资金来源合法性判断缺少可操作性,超出寿险公司的职权。

2、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可疑交易报告是反_工作的核心,但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并没有对_犯罪产生预期的显著抑制效果。2008年度反_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金融机构报送的可疑报告万份,其中向侦察机关移送和报案仅752起,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可疑交易报告的判断标准较为抽象。以保险机构为例,《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大额可疑交易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保险行业应当作为可疑交易报告的十七类交易,其侧重引导寿险机构加强主观识别,实行客观标准加主观判定的判断标准。其第一款、第九款、第十二款、第十四款、第十六款都将“不能合理解释原因或没有合理的原因”作为可疑交易报送的构成要件,也容易导致漏报的风险。第二款、第十七款为完全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条款,缺少可以量化的标准,则容易造成符合上述完全客观标准的交易全部上报导致产生大量垃圾数据。第四款、第八款、第十款等报送标准,对大额发票认定数额标准等未作明确释义,造成识别标准认定上的不统一,引发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争议。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四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县域经济不断增强,资金流动日趋自由,_活动也悄然活跃。在当前的县域反_工作中,虽然有相关的法律、规章加以规范,但在实际开展时,普遍存在着部分相关职能部门对自身承担反_职责认识不到位现象,形成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状态,致使未能建立良好的反_联动机制,导致基层反_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开拓性。本文针对县域反_联动机制中所存在的几点问题加以剖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三缺”制约反_联动机制发力

(一)思想认识的缺位。一方面在目前县域反_工作中,普遍存在着缺乏专业的反_工作人员现象。各个相关单位人员配置均不足,导致无法实现反_工作专人专岗,只能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兼任。“一心多用”现象致使反_工作人员无法深入学习反_工作相关知识,对其认识不够深刻,在日常工作中,以应付考核为目的进行突击性学习,履职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另一方面部分金融机构从自身逐利性角度考虑,担心对大额可疑资金实施监管和报告后,会流失部分客户,影响业务发展,因此在日常监管中,存在履行大额和异常支付交易报告的职责不到位现象,使得_犯罪活动的第一道防火墙无法实现其屏障作用,金融机构的反_能动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反_履职的缺失。目前,《反_法》详细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但部分县域有关部门对自身反_的职责却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反_属于金融范畴,应由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负责,对反_工作也不够重视,缺乏横向联动性同步,导致在开展反_工作时,往往是基层人民银行“单打独斗”,各相关部门参与积极性不高,并一定程度上存在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反_工作,致使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工作质量和效率难以提高。

(三)法律法规的缺席。尽管当前我国已出台《反_法》、《金融机构反_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对反_工作做出了多方面的规定,但是对承担反_职责的单位、部门如何联动配合方面却未做任何规定。反_联动机制建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及指导,各县域机制建设各有不同,未能形成规范性建设,工作效率参差不齐。对于反_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单位、部门,强制性规定的缺席,使其联动配合缺乏约束性,无法实现联动机制的完全执行。

二、提高联动机制效率的几点建议

(二)健全相关协调机制,强化反_调查工作的跨部门和跨区域合作。一是完善由地方政府领导、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反_调查合作机制。制定针对_嫌疑线索移送、线索核查等前期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相应责任,避免工作中的相互推诿扯皮;二是建立跨区域的反_调查工作协调机制,将跨区域的反_调查工作协调制度细化到县级层面,明确县级区域在反_调查跨区域合作中发起地区和牵头部门、协同地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协调机制。

(三)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基层反_联动机制效率。一是建立和完善反_法律体系,明确反_责任主体的义务,以《反_法》立法为核心,完善与之配套的反_行政法规制度。二是明确基层人民银行作为县域反_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具有组织协调权,使其真正成为县域金融领域反_的行政管理部门。三是要明确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反_工作中具有服从调度、相互协调配合的义务,以促进联动机制的建立。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五

接行总部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专项检查商业银行反xxx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后,我支行迅速根据文件要求展开全面认真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支行指定专人负责反xxx工作,对支行日常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分析和报告.

二.反xxx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支行一线员工对反xxx的内控制度比较熟悉,能够较清楚的鉴别xxx非xxx的区别界限,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正在逐步提高,同时能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较高的警惕性.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

对于存款人开户,我行按照人行关于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能够认真检查客户的开户资料,如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才予以开立结算账户.对个人账户坚持查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确认无误后予以开立账户.在本次自查中未发现有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

对于大额和可疑交易,我行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并准确的填制各类报表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

五.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

我支行能严格执行有关保存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规定,对相关资料均能报存至少5年以上.并确保此类资料的完整.

六.对当前反xxx工作的建议.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六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安市分行自2008年成立以来,认真执行反洗钱“一法四令”法律法规和行内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人民银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及其“法人监管”的新要求,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全市各分支机构按照反洗钱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强化对洗钱风险的监测、识别能力,努力提高反洗钱工作技能,取得显著成绩。

,2016年,市分行牵头制定了规章制度18项,制度内容涵盖了反洗钱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宣传培训、保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方面,为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反洗钱联络员工作制度,以全体员工为反洗钱义务主体,全面开展反洗钱工作。定期召开反洗钱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前期工作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016年,市分行组织开展了6次反洗钱培训,基本涵盖了各业务条线和基层一线人员,组织了包括高管、反洗钱工作人员、一线员工以及新员工在内的反洗钱知识测试。要求市辖县支行每半年开展1次反洗钱专项培训,市辖113个网点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并定期对培训结果进行测试和督导。

,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实时开展各项可疑交易甄别。2016年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5篇,配合人行反洗钱行政协查21次,协助人行开展基层调研工作1次,在人行六安中支7月份举办的《反洗钱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征文活动中,市分行积极组织辖内员工广泛参与,我行2篇征文被人行六安中支评为优秀征文。

。市分行将反洗钱宣传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宣传的可持续性和宣传实效。宣传内容包括反洗钱禁毒宣传,预防洗钱、打击假币、远离非法集资、认清恐怖融资危害、坚决打击恐怖融资宣传,反洗钱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市分行要求各县支行每半年开展1次反洗钱宣传,网点每季度开展1次宣传,并留痕。2016年,市分行充分依托113个网点和381个惠农金融服务室广泛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人员成立宣传队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养老院让宣传活动深入城乡;同时制作反洗钱宣传片、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编写反洗钱案例,提升宣传影响力,在凤凰网安徽频道、安徽网六安频道、六网论坛、六安人论坛、省分行法律与合规工作简报、六安银行业协会简报、市分行信息等多个媒体实时刊登活动信息20余篇。

我行所做的各项反洗钱工作,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肯定,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为更好地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做出了贡献。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七

反洗钱工作的考核,不仅仅要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级,也要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岗进行考核、评级。本文是保险公司反洗钱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

老师解读了最高法关于洗钱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他从刑法的角度,分别阐述了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罪名认定的司法解释的变化。主观方面,将“明知”的认定范围扩大为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即包括“明知”和七种“推定为明知”,司法实践中“推定为明知”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犯罪嫌疑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主观方面的范围扩大更有利于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客观方面,在叙述了银行业的四种洗钱方式后,又详细阐述了第五种洗钱方式“其他方法”的具体内容,最新的司法解释通过七款法条诠释了“其他方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其中亦有针对保险行业洗钱的犯罪方式:通过………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投资即包括保险投资。罪名认定,明确上游七种犯罪体现了洗钱罪的立法完善,法条竞合后从重处罚反应了我国加大了对洗钱犯罪的惩罚力度,只需查清上游犯罪事实即可定罪洗钱提高了洗钱案件的司法效率。曹老师在授课之时穿插了几个生动的案例,其中不乏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最终放弃犯罪的情形,这也体现了我国反洗钱宣传的震慑作用。司法解释的完善既反应了我国近年来反洗钱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又为我们打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我们保险行业要守法,必先知法,故而反洗钱的宣传就必不可少了。

老师详细阐述了如何识别、分析、报告真正的可疑交易,传授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的识别方法,其中系统描述了保险行业可疑交易的洗钱方式及其识别的关键点,保险行业要重点关注保险交易人投保时的身份信息核对,保险责任期间的非正常行为,以及退保时的退保理由。在传授识别方法后回答了如何分析可疑交易,针对保险行业,第一步需要业务员认真观察客户投保时的言行举止,并结合监控录像分析客户的投保动机。其次通过互联网、其他金融机构客户数据库等方式核对其提供的身份信息,分析其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调取客户近几年的交易记录,通过数据透视表和数据透视图比较分析其交易行为的特点,进而判断其是否为可疑交易。分析出可疑交易之后要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其报告格式也要做到言简意赅、图文并貌、有理有据。

下午,老师以“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解析”为题,全面讲述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执行方法。他认为以往单纯通过分析可疑交易的方法披露非法客户只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只能扬汤止沸。现在应该全面了解你的客户,进而分析、判断可疑交易,这种事先预防的方式才能做到釜底抽薪,故从识别制度的第一性和报告制度的第二性阐述了反洗钱制度设计的原理。针对保险行业的客户身份识别,他提出要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前提下,严把“实名制”,业务人员在推销产品时不能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仅仅贯彻于“只认证不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存上,应该做到勤勉尽责,提高执行力,全面核实客户信息。他亦强调这种制度的完善不仅局限于投保环节,也要持续的践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依据风险分类标准划分不同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而实施不同的监控力度。监控之余,也要不断更新识别客户,避免保险公司成为洗钱分子的“出纳”。

此次培训,既系统学习了三大金融机构的洗钱方法,又着重领悟了保险行业的反洗钱制度。

事在人为,人才是第一生产力,反洗钱队伍的人才建设,直接关系到反洗钱工作的水平。本文通过对保险公司人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剖析,揭示保险公司在反洗钱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行业问题有着复杂的根源,解决行业问题,不仅要靠保险公司自身,更多的还要依靠反洗钱监管机构。本文通过对财险行业存在问题的分析,也为反洗钱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些可以借鉴的监管措施。笔者认为,当前保险业反洗钱队伍建设上,外企做的相对较好,中资保险公司比较薄弱,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专业人才少

开展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是《反洗钱法》以及人民银行、保监会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对法律素养要求较高,具备法律专业背景较为合适。同时,反洗钱工作是融合在具体的保险业务中的,主要体现在保险承保、理赔环节,因此,懂保险业务尤为重要,不了解保险业务,就不知道风险点在哪,更谈不上风险管控。目前保险业法律人才不缺乏,缺乏的是具有保险业务背景的法律人才。由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是20xx年《反洗钱法》颁布才开始开展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才储备较少,加上近几年保险公司迅速扩张,行业里很难找到经验丰富的反洗钱人才。尤其是二线城市,专业反洗钱人才罕见。

二、专职人才少、专业技能欠缺

除保险公司总部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反洗钱人员多是兼职,从兼职的岗位来看也是五花八门,保费规模大点的分支机构,多是由法律合规岗兼任反洗钱岗。保费规模小的机构,有财务人员、办公室行政人员、稽核审计人员、甚至是it人员兼任反洗钱岗。一些基层的反洗钱兼职岗,没有反洗钱从业经验,不了解反洗钱工作,也不主动去学习反洗钱知识,连最基本的大额交易、可疑交易的概念都搞不清楚。

三、执行力弱,考核措施难落实

由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反洗钱岗以兼职为主,反洗钱是其工作的一部分,甚至是很小的一部分,反洗钱工作普遍不被兼职反洗钱岗重视。从管理上来看,谁有考核权就对谁负责。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反洗钱岗没有任命权,对下级机构很难进行考核。考核措施难以制定,比如一个行政岗兼任发洗钱岗,同时还兼任人事岗、品牌岗,反洗钱工作占到其个人考核的百分比难以确定,上级的考核占其个人考核的百分比也难以确定。况且,一些保险公司的考核制度本来就不科学,只是重视保费规模和盈利金额,其他指标不予关心。直接导致了总部出台的一些好的政策在基层很难落实,以致出现上正中歪下胡来的现象。

保险公司业务员较多,业务员的学历、职业素养参差不齐,不少业务员只关心保费,不把反洗钱工作当回事。多数业务员认为洗钱和保险公司没关系,尤其是财产保险行业鲜有洗钱案例发生,如果连洗钱案例都举不出来,业务员很难意识到洗钱风险,也不愿服从反洗钱人员的管理。

四、人才流动频繁

保险业是金融业中开放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的行业,保险业的市场化也最强。近几年,央企、民企、外企、地方国企等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雨后春笋般涌现,一些保险公司刚成立三两年,就在全国各地完成了分支机构铺设,这是在银行、证券行业难以做到的。保险机构的井喷式扩张,人才争夺也最激烈,个别保险公司,一个省级公司集体倒戈,就把公司名字换成了其他保险公司,人员、职场等都没变。

反洗钱,由于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在保险公司是被看作比较边缘化的岗位,一些公司领导认为反洗钱技术含量低,谁做都一样。反洗钱岗不被重视,发展空间有限。导致一些反洗钱岗不愿意从事反洗钱工作,或者有了好的机会就离开了反洗钱岗位。由于保险业整个行业不够成熟、稳定,以及反洗钱岗在保险业中地位不高,导致了保险业反洗钱岗位流动频繁。在整个金融业中,保险业的反洗钱岗是流动对频繁的。

笔者认为,近年来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导致保险高级管理人才供不应求,反洗钱队伍建设滞后也是必然的。由于当前保险公司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面临盈利压力,往往无暇顾及在反洗钱人力、财力上的投入。个别保险公司成立几年,公司都没有专职的反洗钱岗位,甚至连反洗钱系统都没有。因此,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建设,不仅要靠保险公司自身的重视和培养,更重要的是靠监管机构来督促、激励。笔者认为,反洗钱监管机构,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推动保险公司的反洗钱队伍建设:

一、提升反洗钱从业门槛

目前,在保险业从事反洗钱人员普遍缺乏从业标准和入门资格的“门槛”,这直接导致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尽职水准参差不齐,进而大大影响了反洗钱的合规效率和质量。将反洗钱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标准化、规范化是国际反洗钱与反恐融资的大势所趋,它既是各国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刚性要求,更是各金融机构实施以风险为本进行合规管理的内在需求。对金融机构而言,实施反洗钱合规人员的国际标准认证将大大有利于提升员工的从业水平和单位的风险抵御能力,减少培训资源的重复浪费;对个人而言,参加反洗钱从业资格认证能有效证明自身的反洗钱专业水准,并对实际工作产生直接的改善效果。以下两种门槛可以参考:

一是引入美国的“国际反洗钱师”考试;二是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办中国的反洗钱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初级、中级考试适用于分支机构,高级适用于金融机构总部。也可以分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分别组织反洗钱从业资质考试。

在反洗钱监管上,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岗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于不具有反洗钱从业资格证书的反洗钱人员,有监管部门组织培训、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反洗钱从业资格人员的数量、占比,作为考核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标。

二、明确反洗钱从业人员编制

《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监发〔20xx〕26号)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应当不低于公司员工人数的千分之五。保险公司员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至少应当有一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为解决反洗钱兼职较多、人员较少的问题,对保险公司的反洗钱监管也可以参考审计人员的标准来规定。

三、明确岗位职责

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建设相关制度比较空泛,甚至缺乏操作性。监管机构的“一法四规”以及《保险业反洗钱管理办法》都是宏观的,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提升反洗钱队伍的技能,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告诉他做什么,作为公司总裁职责是什么?作为一线出单、理赔人员的职责是什么?都要有明确的系统的规定,职位与责任相匹配,便于责任追究与考核。建议由监管机构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指引,保险公司参照执行。

四、监管机构建立洗钱案例库

以案说法,是提升反洗钱队伍技能的有力方式。为提升保险公司反洗钱队伍的专业技能,建议反洗钱监管机构建立洗钱案例库,对不同行业的洗钱案例予以公示。比如针对财险行业建立一个案例分享库,分享国内财产保险行业发生的每一个洗钱案例,也可以介绍国外财险行业的洗钱案例。监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人员进行培训时,尽量通过案例的形式,来剖析洗钱风险,提出防范措施。

五、监管机构强化对反洗钱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力度

反洗钱队伍建设也要贯彻“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行业不同,洗钱的风险不同,反洗钱人力资源建设也应有所区分。对于洗钱风险高的行业,监管机构对其反洗钱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要有所侧重。

反洗钱工作的考核,不仅仅要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级,也要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岗进行考核、评级。比如监管机构每年组织一次反洗钱考试,对考试成绩及排名进行公示,督促排名靠后的人员提升技能。可以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引入职称评定,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发洗钱人员,综合其知识、能力,予以评定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反洗钱管理师,同时也是对行内在反洗钱工作上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一种肯定。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还不够成熟、理性,反洗钱监管的时间也较短暂。直到20xx年,我国才通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的验收,达到国际通行标准,也是第一个达标的发展中国家。我过保险业反洗钱水平在金融业中相对较低,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和我过金融业的不断开放,相信在人民银行的领导下,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亚太反洗钱集团(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等国际组织的帮助下,我国的反洗钱队伍会不断壮大,反洗钱水平很快接近国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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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八

根据*商银发字[20xx]27号文件,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我支行经常利用晨课时间向全体体员工灌输反洗钱思想精神,力求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和意义,牢固树立反洗钱法律责任和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因此我们制定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规范和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以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机构管体系,从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稳健运作。

在本季度我支行能坚持做到:

一、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三、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四、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支行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e*cel格式保存。

五、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支行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行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支行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在本季,我支行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今后我支行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九

络小组、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小组、转帐支付交易监测小组等指定内设办事机构,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情况。__年,我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制定了《___市水头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方案》、《___市___农村信用社二oo三年反洗钱工作计划》(___ [__]022号),对反洗钱做了全面部署,在全社范围内大力开展反洗钱工作;之后,我社又先后起草、印发了《___市___农村信用社反洗钱规定》、《___市___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岗位职责》,对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内设办事机构、各具体岗位的职能、职责做明确分工,不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客户尽职调查情况。根据要求,我社对__年3月1日至__年3月31间开立的帐户进行检查,检查个人帐户55户、单位帐户110户,检查提供金融服务交易笔数365笔,其中存款业务135笔,结算业务220笔,其他业务10笔。一是各网点基本能够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按照“了解客户”制度原则,在客户办理开户时,严格审查客户提供的材料、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二是能根据审慎性原则认真开展了解客户活动,对重要客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经营特点及资金流向进行分析,对其账户的现金交易以及账户交易及时进行监控。三是能够按规定期限保存客户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保存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的信息资料等,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得到落实,暂未发现有匿名、假名、证件不符合要求、数留存资料不完整的帐户。

四、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情况。__年3月1日至__年3月31间,我社大额交易笔数9489笔,大额交易金额995198万元:存款业务5137笔,金额712108万元,其中存款2987笔,金额593496万元,取款2150笔,金额118612万元;结算业务4352笔,金额283090万元,其中汇票56笔,金额14586万元,支票4296笔,金额268504万元。

我社基本能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大额现金、转帐支付交易的监测,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制度和异常交易报告制度,制定《大额汇兑登记簿》、《对公大额收付登记簿》,加强对大额汇兑收付交易、大额现金收付交易、大额转帐收付交易进行详细登记、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用社进行洗钱活动。二是按规定每月报送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的相关资料及报表。三是狠抓落实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制度,对出入我社的大额汇兑、现金、转帐交易实行有效的监测,凡支付金额超出审批权限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存在异常,都能够主动上报。

五、帐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情况。__年3月1日至__年3月31间我社开立帐户总数1975户,保存交易记录9489笔,我社职工均能自觉加强帐户管理,建立健全帐户数据信息档案,保存客户的帐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实行科学有效的交易监测,暂未发现存有违反反洗钱有关规定的问题。

六、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情况。__年,我社组织过反洗钱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画、分发传单、电视、广播等舆论工具,结合本社的存款利率上浮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反洗钱知识普及和相关金融法规的教育,提高客户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我社开展反洗钱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击洗钱活动的社会氛围。今年五月中旬,我社继续开展对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工作,并将反洗钱培训摆上工作日程,开展反洗钱学习活动,让员工进一步掌握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增强反洗钱工作能力。

七、反洗钱工作存在不足及今后工作要求。我社基本上能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层员工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等。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的具体规定,继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二是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整体功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不断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在自查中查找缺陷漏洞;四是要继续加强现金支付交易监测和转帐支付交易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交易和可疑资金支付交易的有效监测,做好汇兑结算和大额现金收付的台帐登记和分析工作,防止和打击非法洗钱活动;五是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的社会宣传力度;六是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篇十

在20xx年一季度中,我社反洗钱工作紧紧围绕人行反洗钱工作要求及工作重心,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反洗钱法》,充分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根据“一法四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的同时,继续提升员工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项业务的监管,努力提高反洗钱识别水平。现将xx年一季度反洗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重领导,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在社主任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我行实际,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工作小组,由主任许正为组长,赵龙龙、代定军为成员,对反洗钱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做到了行动有安排,安排有落实,将反洗钱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注重培训学习,提高反洗钱工作认识。

我社仍将反洗钱“一法四令”等法律法规作为反洗钱业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由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培训等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力图使每位员工都能够深刻地领会反洗钱的精神意义和宗旨。

三、搭建有风险等级划分平台,建立人工分析识别机制。

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重要内容,它对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行cbus系统的上线,反洗钱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不仅增加了风险等级划分模块,而且建立可疑交易主动分析识别报送机制,加强人工判别,对人工判定为可疑交易但系统未能识别的,使用反洗钱系统进行新增上报,这不仅提高了反洗钱可疑交易上报的准确率,更为做好反洗钱系统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社将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