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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浙江省检察工作报告(通用18篇)

作者:XY字客 精选浙江省检察工作报告(通用18篇)

通过撰写工作报告,我们可以进一步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发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善。如果你正为撰写一份工作报告而苦恼,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发。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为载体,以坚守“三条底线”为硬约束,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荣誉称号,被评为泉州20xx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围绕五城同创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把服务大局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到实处。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打击保护并重,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刑事案件20件26人,提起公诉40件59人。坚持引导服务并重,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和预防宣传活动,了解企业在防范职务犯罪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排查职务犯罪隐患,协助完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廉洁、健康、平稳发展。坚持短期长效并重,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及名牌产品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行为,依法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刑事案件10件12人,提起公诉86件114人。

助力建设生态绿城。积极投入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刑事案件28件37人,提起公诉35件52人。完善提前介入、专人专办制度,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刑事立案22件。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结合案件查办,深入分析发案原因,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和完善我市生态文明保护机制。

助力建设新型城镇。主动融入中心工作,深入调查城镇征建过程中发现的虚报、侵吞土地补偿款等犯罪线索,从中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2件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万余元。主动强化监管协作,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联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廉洁准入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21件,涉及查询单位、个人1286家1329人,促进招投标工作规范化。主动关注保障来晋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支持提起诉讼10件,涉案金额100多万元,促进平等保护、共同发展。

二、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立足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378件3065人,提起公诉3759件4739人,推动提升社会“平安指数”。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刑事案件217件273人,提起公诉228件305人;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5名犯罪嫌疑人,上报泉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刑事案件988件1293人,提起公诉963件1210人。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非法行医等刑事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19件20人,切实维护保障民生权益。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文书说理等制度,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16人,不起诉决定102人。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增设18个村(社区)巡回检察联系点,深入群众中发挥政策法规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党建工作指导等作用,推进检力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强化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工作要求,构建信息共享、共同息诉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置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节约司法资源。

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继续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各项制度要求,安排联系合适成年人到场229人次,开展社会调查28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件10人,封存犯罪记录293份,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常生活提供宽松环境。以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为载体,联合团市委、镇(街道)、教育局、关工委,推动搭建社区、企业、家庭等多方共建的维权网,推进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深化“检校共建”,选派15名业务骨干担任15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先后组织开展“与法同行、快乐成长”等主题活动14次,分发警示案例宣传手册上万份,促进营造校园稳定安定氛围。

三、依法履行反贪反渎职能,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着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升级发展,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认真总结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27件3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突出调查重点,深入查处大案26件31人,科级干部8人。以查办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危害生态文明建设、涉农惠农、危害食品安全以及“两违”背后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为抓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办案范围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医药卫生、“三农”补贴和执法司法等领域。积极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对在逃人员信息的动态掌控,制定周详追逃计划,抓获在逃人员2人,规劝投案自首3人,追缴赃款330万余元。

文明规范查办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查办案件,注重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环节入手,推进执法规范化,确保办案程序、侦查手段、强制措施、证据收集、实体处理“五合法”。积极探索使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转变侦查模式和办案方式,加大侦查装备投入,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建立健全办案安全责任制、办案安全自查自纠以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机制,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纳入检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检查巡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运作。

深入开展警示预防。积极构建多元化预防网络,开展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案例剖析、年度预防综合报告等工作,形成查办和预防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结合办案,先后形成案例分析19份,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8份。联同纪委改版警示教育基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成群众路线主题教育馆,接待参观121场次,受教育人数5023人。将民间传承的廉政文化与新媒载体深度融合,策划、拍摄微电影《门楣中的廉政》,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并通过电视台、网络等渠道进行展播,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坚持法治理念,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法律权威。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加大立案监督工作力度,对应当立案而未及时立案的,督促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件。健全对“另案处理”人员的跟踪监督机制,依法追加逮捕22人、追加起诉35人,追加漏罪53条,改变案件定性91件140人。积极探索履行新增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紧扣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性侦查措施、超期羁押,以及非法取证等重点环节,加强审查力度,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7件次;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实行案件质量定期通报。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健全“判前建议、判后审查”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量刑建议工作,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书1929件;着力加强对刑事判决的监督审查,提出刑事抗诉7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落实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要求,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工作举措,将违法执行作为执行监督重点,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4件,提出检察建议35件。联合法院建立虚假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重点监督,从中发现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人员,及时建议收监。着力规范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出台《监督财产刑执行的工作办法》,联合法院建立财产刑执行文书报备制度。积极探索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建议制度,根据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情况,在出庭公诉时分别提出从重或从轻处罚的建议。

五、健全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坚持接受监督,提升司法规范水平。

尊重司法规律,不断健全执法办案机制,着力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以“规范”、“标准”为重点,强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严格执法。结合修改后刑事、民事诉讼法要求,制定完善各项制度规定,统一汇编成册;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联系,就非法证据排除、逮捕必要性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的提供、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等23个问题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相关文件。坚持严把证据关口,严格在审查逮捕环节推行“每案必讯”,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正等要求,对可能存在非法证据或瑕疵证据的案件,探索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坚持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收转辩护意见等材料368份,均及时审查并反馈,充分保障律师执业和辩护权行使。

强化案件内部监督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案件效能管理,逐步实现办公、办案无纸化。强化对办案期限、诉讼程序、执法风险和涉案财物监管等环节的提醒警示,促进形成科学、精细、规范管理。建立“查、评、述”工作机制,对所办案件进行督察、评判和分析,促进提升案件整体质量。建立定期梳理和分析制度,加强办案动态分析,每月编制《案件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进行内部通报,为统筹决策和规范司法提供参考依据。

打造公开透明阳光执法。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先后就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和服务生态水域建设工作情况向人大主任会议作专题报告,及时办理并反馈人大及其会交办的信访件13件。认真开展勤政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换届工作,聘任勤政廉政监督员32名、特约检察员9名。积极拓宽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结合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适时上网发布案件公开信息。积极构建立体检务公开体系,升级改版门户网站,开通“晋检案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接受认证律师阅卷和听取意见预约服务。

六、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把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定队伍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立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及民主生活会等活动,推动作风转变。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举办“践行群众路线·青年勇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弘扬健康向上检察文化,增进干警对检察职业的归属感、荣誉感和价值认同感,引领提振队伍士气。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检察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持续推进“两提升五过硬”建设,多措并举促进专业化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育机制,搭建实战练训平台,组织开展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侦监业务练训、演讲赛、辩论赛等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检察理论研讨会,邀请知名法学家到院开设讲座,开拓法律视野。积极营造创优争先氛围,鼓励、推选干警参加省市各级业务技能竞赛、全省公诉人论辩赛、“东亚文化之都”论辩赛等活动,集体、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级表彰5人次,省级表彰11人次,市级表彰11人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定,通过开展“廉政短信提醒”、开辟“廉政书角”等多形式教育活动,定期传播清廉检察正能量。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守正道求真务实敢于担当,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等活动,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制度,切实防范权力出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各位代表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帮助很大,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诉讼活动监督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重配合,轻监督”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相对年轻,干警工作经验相对不足;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检察工作面临着执法更加严格、规范、文明的重大要求和考验。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办案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为我市跨越发展、长治久安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依法治国大形势,统一执法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谋划检察工作。进一步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法治思维,坚守法治定力,明确职责使命。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当前检察工作与检察改革的基本任务和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落实好各项改革工作部署。

二是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总目标,推进全面履职。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战略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维稳的严峻形势,依法处理与暴恐犯罪相关联案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刑事犯罪。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入企业开展警示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促进增强守法观念。

三是牢牢把握惩贪治腐高态势,促进廉洁从政。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继续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查办工作,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更加注重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把查处行贿犯罪与查处受贿犯罪统一起来,进一步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严格执法。更加注重侦防一体,深化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公正廉洁的制度防线。

四是牢牢把握法律赋予新职能,加强法律监督。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强化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建立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稳妥行使新增职能,推动新法实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突出抓好各项专项活动,健全监督工作机制,着重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五是牢牢把握正风肃纪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敬终如始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难点热点问题,持续推进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让从严治检成为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常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和支持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晋江新发展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促发展保民生。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048人、起诉4308人,不批捕425人、不起诉434人,既坚决遏制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又尽量减少社会对抗。推进平安建设,重拳整治涉爆涉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批捕201人、起诉477人,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注重源头治理,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导入法律程序依法办理信访案件431件,引导群众“信法不信访”;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275次,预警化解执法风险90件,提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42份,弘扬法治精神、防范社会风险成为检察工作新常态。

助推经济发展。为项目带动清障,查办工程建设、国资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25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69批次,保障投资安全、项目廉洁。为产业聚集铺路,设立园区检察室7个,开展送法进企业65次,化解园区矛盾纠纷25起,坚持“两个慎重、五不轻易”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绿色发展护航,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36人,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26人,督促毁林案件当事人补植复绿907亩。“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生态检察模式在高检院论坛交流,被省检察院推广,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长汀、上杭生态检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

促进反腐倡廉。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1人,涉案金额6700余万元,大案要案占89.1%;查办渎职侵权犯罪36人,同比上升71.4%;开展查办行贿犯罪、防逃追逃专项工作,查处行贿犯罪9人,敦促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查办职务犯罪连续六年“零撤案”、九年“零无罪”、十六年“零办案安全事故”;省检察院评选出的反贪“精品案件”,我市占12.5%。积极预防职务犯罪,28件预防报告、预防建议被党政领导批转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健全防控制度69项,永定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入选全省“十佳”;推动预防教育进党校、进机关,举办警示教育399场,受教育18990人次;拍摄微电影《方圆之间》,在全国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比中获二等奖。

保障民生民利。拓展服务平台,在35个乡镇设立派出检察室、联络室,在142个村居建立检察民情联系点,开展巡回检察112次,下沉检力,就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司法便民,推出信访一站式办理、民生服务热线、案件网上查询等措施,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永定、上杭、武平、连城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加强权益保障,起诉销售病死猪肉、毒豆芽、假劣药等危害“舌尖安全”犯罪62人,查办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强农惠农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5人。市检察院统一指挥,查办“官商勾结”骗取农机购置补贴案件18件,涉及7个县(市、区)22名农机管理干部、1535万元国家补贴资金,同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公开信息、直补农户、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国家惠民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

二、强化诉讼监督,守公平护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148件、撤案66件,同比上升22.3%和20%。加强监督立案案件后续跟踪督促,已提起公诉71件,有罪判决率100%。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33人,追加起诉130人,同比上升14.7%和39.8%。连城检察院从一起贩毒案件中追加逮捕2人,起诉后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9件。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063人、法院采纳率92.4%,市、县两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26次,依法对法院裁判提出建议意见。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865件,全部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审查刑事裁判2916件,提出抗诉17件,法院审结11件,其中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刑事抗诉“五并重”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被告人卢某某无证醉驾致四死五伤,一审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市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法院以被告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判无期徒刑。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同步监督3793名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纠正呈报不当56人。跟踪监督3096名罪犯的社区矫正,纠正脱管漏管36人。在全省率先专项清理判处实刑后未收押执行罪犯,共清理此类罪犯55名,已督促收押执行45人。针对“有权人”“有钱人”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开展专项检察,核查“三类罪犯”667名,督促收监执行15人,查处徇私舞弊帮助罪犯减刑的监狱民警1人。青草盂检察院驻闽西监狱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的监督,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34件,法院再审改变率100%;提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4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防止2600多万元国有资金流失。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1件,法院采纳67件,依法查处执行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件2件。部署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监督活动,查办虚假民事诉讼36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人。

三、坚守法治定力,立公信讲亲和。

坚持严格执法,严防冤假错案。坚持疑罪从无,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46人、不起诉206人,对2起存疑不诉案件决定国家赔偿,防止冤及无辜。强化证据审查,排除非法证据8件、要求补正或解释瑕疵证据50件,审查法医鉴定980份、纠正错误和瑕疵鉴定62份,申请“四员”出庭作证32件。加强执法监管,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依托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动态、实时监督执法办案;开展办案安全防范、涉案款物处理、同步录音录像专项检查,把办案纪律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评查各类案件1615件,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坚持阳光执法,促进司法公正。以我市作为全省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大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从20xx年10月1日起,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29条次、重要案件信息28条、终结性法律文书806份,消除司法神秘化。开通检察微博、微信,推送检察信息4900多条,直播检察活动5次,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

坚持人性执法,加强人权保障。探索非羁押诉讼,对涉嫌犯罪但没有逮捕必要的建议侦查机关“不捕直诉”85人;对逮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08人,防止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坚持文明规范办案,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1157人次4168小时;接待律师查询、阅卷、申请会见1171人次,听取律师意见75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社会调查98件,依法不批捕22人、不起诉30人,封存犯罪记录103件;联合社会力量建立帮教基地17个,为44人提供帮教、心理矫治和技能培训,促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坚持柔性执法,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促成55件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13件案件当事人给检察院送来锦旗。新罗、永定、连城等检察院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提高了刑事和解成功率。加强释法说理,对190件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当事人释疑解惑、疏导情绪,促进案结事了。全面开展司法救助,对2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四、建设过硬队伍,转作风强素质。

突出教育实践,整肃“四风”问题。市检察院从严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带好头、表好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走访座谈、案件回访、邀请评议、发函征询,征集意见建议134条,找准“四风”问题17项。突出检察特色,把“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作为自选动作,率先制定考评办法,被省检察院推介。注重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研究制定19项整改措施,强学风、正文风、转会风、严检风,全市性会议、文件数量同比下降33.3%和19%,“三公”经费压减36.3%。整肃“四风”,弘扬正气,有力提振了全市检察机关“精气神”。

突出人才强检,加强素质能力建设。落实检察长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基层党建责任,坚持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举办闽粤赣三省交界市公诉论辩赛、检察长论坛、检察讲坛、道德讲堂,开展实训练兵、业务竞赛,培训检察人员580人次,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实战技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57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法学刊物、理论年会发表或交流。提升人才层次,10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标兵、办案能手,11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库。重视青年检察队伍建设,4个检察院青年检察官团队获得省级表彰,漳平青年检察官先锋队被团省委授予“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称号。

突出从严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抓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建立强化“一把手”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坚守“三条底线”、实行“四项谈心谈话”的自身监督制约体系。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正风肃纪,公正廉洁”专项检务督察、整风肃纪专项治理,严肃查纠执法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问责追责等制度,狠治庸懒散奢,检察人员内心自律和接受监督更加自觉。

突出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完善落实市检察院领导挂钩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尽心尽力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困难和问题。深化党建“三级联创”,培育“一院一品”检察文化,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更加注重基层检察院执法理念、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精神风貌等“软实力”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有56个集体、161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和7个县(市、区)检察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新罗检察院被高检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和要求,主动向人大会报告工作、向政协会通报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和短信联系平台,推动联系人大代表常态化。认真办理人大会交办、转办案件25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执法办案等作用,注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有不足和差距: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效果有待提升;二是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不够有力,检察工作群众知晓度、参与率有待提高;三是落实执法规范、工作效能的要求不够到位,执法不规范、办案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依靠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龙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适应新常态,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围绕“四大天王、八大金刚”产业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提升生态质量,加大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推动损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强化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完善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二、回应新期待,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严厉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邪教和黄赌毒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治理,加大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探索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把握新任务,稳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坚持自上而下,积极研究探索检察体制和检察人员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健全案件导入、执法瑕疵处理等制度,认真做好息诉息访、化解矛盾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四、落实新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坚持从严治检,打好整改问题攻坚战、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公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忠诚履职,扎实进取,勇于担当,为龙岩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

xx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五年来,认真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共批捕186512人,起诉203655人。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127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437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犯罪的要案924人,其中厅级干部56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4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99亿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151件,依法纠正侦查机关不当插手经济纠纷1468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9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94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7899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991件。

五年来,不断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技术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和驻狱检察室由县级检察院派驻改为市级院派驻改革,不断深化侦查工作机制、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改革,规范死刑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积极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全国首批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五年来,结合各项专题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前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建立了巡视督查、下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上级院党组集体述职、重大工作失误检讨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大教育培训、实战练兵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集中整治农村和城市社会治安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35682人,起诉41416人。突出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积极参加扫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破坏“油气田”、“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整治非法用工、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结合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960人,起诉967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新成效。

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193人,同比上升5.4%,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937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2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把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为维护民生之要,共查办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职务犯罪183人。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作为维护民生之本,共查办侵害群众人身、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45人。把保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作为维护民生之基,共查办侵害群众合法财产权的职务犯罪472人。

着力查办商业贿赂及行政执法、司法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商业贿赂中的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查办598人。立案查办行政机关职务犯罪776人,上升14.6%。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37人。

继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检察建议515件,开展预防咨询1041次、警示教育1227次,调查剖析犯罪原因250件,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4次。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省检察机关着眼于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100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392件。通过审查案件,依法追捕784人,追诉45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意见307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5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8件,法院审结357件,改判140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84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组织开展了刑罚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和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共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03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5041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0人。

四、结合办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着眼于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依法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没有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79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诉80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4109人。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快速起诉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9560件,对被告人认罪案件提出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9319件。结合办案,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5737件。对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共办理987件。

着眼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司法权益,认真办理涉检信访案件。开展了涉检矛盾纠纷排查,清理进京到省访46件,已办结45件,息诉39件。开展下访巡访活动836次,化解告急访、老上访、集体访190件。审查处理举报控告申诉19847件,检察长接待举报控告申诉3415人。

着眼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弱势群众权益,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效能。继续探索支持(督促)起诉新路子,办理国有资产流失等涉及国家、社会公益和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277件;依职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629件,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积极探索农民工维权机制建设,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彰显司法文明。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强化对人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依法保护无辜公民和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不构成犯罪的939名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8人决定不起诉。通过初查,对举报失实的54名被举报人予以公开正名。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在查办涉及企业人员的职务犯罪中,一般不查封企业帐户、不扣押企业财产,对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避免造成企业停产、职工失业。

依法保护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被害人及其家属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

六、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作风建设的部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班子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在作风整顿建设中,以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健全教育和警示机制。

认真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省检察院组织实施了“人才强检、素质兴检”的人才战略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全省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全省举办司法考试、专项业务、新进人员培训班120余期,培训干警5000余人(次)。

全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综观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为推动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第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民生意识、监督意识。继续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努力维护法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四川,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在办案中深入研判经济下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隐患,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范整治工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批示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苏中崛起、苏北振兴等重大部署,明确保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积极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30万吨级航道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惩治、预防犯罪活动,受到市委充分肯定。

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无锡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质效,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商业贿赂犯罪预防等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百家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解决涉企信访纠纷,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力度,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强化环保联动执法司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25件1188人,同比分别上升190.7%和161.7%。镇江、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例,被国家环保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加快推进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4件28人。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组织南京等7市检察机关以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依法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排查出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件,另有两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由常州、徐州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662人,同比下降3.8%;提起公诉95316人,同比上升4.2%,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共办理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件17人。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27件214人。深化扫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8772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参与民生幸福工程,依法提起公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114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80人,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985人,同比上升34.2%。南通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联合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犯罪,促使被告单位及时支付176名职工工资320余万元。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19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1522人,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对2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强化教育感化,促进改过自新。规范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支持851件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尽力减少社会对抗。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南京虐童案以及南京、无锡重大交通肇事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过程中,及时介绍办案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争取社会共识。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省人大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78件1565人,大案率为98.4%,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237件,同比上升4.9%;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7件45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0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0人;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组织查办了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查办了李强、冯亚军、夏新平、嵇克俭、贾春林、许刚、王德善、蔡敦成、李连玉等16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深入开展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侵吞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等职务犯罪179件203人,查办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资金等侵犯群众权益职务犯罪459件633人。依法查办了丹阳市界牌镇原党委书记王东良挪用1.3亿元公款境外赌博、扬州市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月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8000余万元等一批“小官巨贪”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被列入国际追逃的戴学民、钱增德在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依法立案侦查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46人。

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完善受理、评估、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办理。突出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省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快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初查贪污贿赂案件成案比例为92.1%,被告人一审服判率为83.5%。

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轨迹、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加强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381项,召开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会66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26份。省检察院结合高效设施渔业补助领域渎职犯罪查办工作,向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收回财政补助资金1985万元,完善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5项制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54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47项。扬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推动交通等部门针对道路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等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泰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网上警示教育平台建设,开展生动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开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接受查询36.8万批次。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会同邮政部门将廉政文化送入千家万户。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884人、不起诉290人;对涉嫌非法取证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法监督纠正345件;会同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定罪错误案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80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有关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特赦罪犯的决定,扎实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严格依法有序进行。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4件,纠正不当强制医疗3件,维护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规定,开展刑拘未提捕案件专项监督,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79件,追加逮捕117人,追加起诉32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审查纠正定罪不准、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共提出刑事抗诉132件,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1件。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审查制度,对执行不当的提出监督意见13件。依法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应当从严掌握减刑、假释而未从严的,监督纠正661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社区服刑人员49人,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76名原担任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罪犯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刑罚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0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7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0件,法院采纳300件(含上年提出的建议)。针对民事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00件,法院已采纳719件。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出台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促进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开展。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94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8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3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

五、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稳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和检察官遴选办法、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四市8个检察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省统一组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产生304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占8个试点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5.6%,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各试点检察院及时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办案组织,整合原有内设机构,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既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又强化对检察官行使职权的必要监督,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同时,省检察院依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对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办理,在这项改革试点中取得初步成效。

不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案件审前把关,对4512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428件,促进繁简分流;强化出庭指控和庭审监督,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公诉491次,保障诉讼活动严格规范。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法律文书5910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23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9636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收各类信访68862件次,依法受理、办理11581件,其中赴省访同比下降13.8%。对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共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892件,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宿迁市检察院积极推动组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促进在法治轨道解决群众诉求。

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特权思想引发的霸道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搞变通、随意使用监督权等9大类重点问题,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对16.3万余件案件全面排查梳理,查摆出70余项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对重点问题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建立逐案销号、定期通报等机制,坚决整改落实。省检察院针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适用条件和程序,确保严格依法规范适用;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抽查案件305件,涉及款项2.4亿余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6个;针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抽查26个基层检察院,督促纠正录音录像与笔录内容不一致、讯问语言不文明等问题50余项。坚持源头治理,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严格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严格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等8个文件,并在案件管理中健全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预警、通报、纠正、惩戒机制,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常态。

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认清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省检察院制定《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建立拟不许可会见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不许可会见决定向省检察院备案制度,推动各级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177件,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下级检察院不许可会见决定6件。各级检察院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听取律师意见10690件次。凡具备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都通过安排专门场所、设置网上阅卷中心、免费刻录案卷光盘等形式,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通过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共向地方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29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8774人次,尤其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职务犯罪办案区,深入了解反贪污贿赂情况,为代表有效监督创造了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88件、转交的案件12件,确保件件落实。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保障人民监督员对107件拟不起诉、拟撤案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有效监督。依法接受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制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复议复核案件,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省委会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切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着力把党对检察工作的指示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提升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各级检察长上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检察领导干部深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王勇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9个县(市、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省检察院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对常州、扬州、宿迁、盐城、徐州5个市检察院开展巡视,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省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26条禁令,对检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等意见,加大检务督察、案件监督管理力度,着力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4人,警醒广大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各类业务技能培训4800余人次。围绕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网络教学、案例教学力度,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入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完善到基层任职锻炼、职业导师等培养机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我省3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加强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7个检察院入选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苏州市检察院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运用网络技术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等工作的能力水平亟待提高。二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司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现象仍有发生,损害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司法改革及检察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保障性障碍还没有完全破除,检察业务人才流失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相关配套措施应当抓紧完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检察院工作报告

20xx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xx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7件799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474件7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3件1004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4件731人;20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11年依法查处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11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2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

县级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监督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运用法治手段支持国企改革、保障国企做大做强。针对非公经济发展所需,省检察院制定“鄂检十条”,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社会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工商联协助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非公企业5300余家,襄阳、黄石、鄂州等地通过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省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恩施州检察机关围绕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各级党委部署,深入197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竭力挽回群众损失,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59人。与省审计厅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在严惩相关诈骗、贪污、渎职犯罪的同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收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服务平安湖北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惩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对23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75次,配合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积案139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669人次。对64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严惩非法行医、职业“医闹”、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强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完成重大专案办理任务。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0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5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800余项。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7万余次,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和灾后重建中的预防工作。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在公交、高铁、车站、政务中心、大型商圈等场所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孝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大篷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四、强化检察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刑法准确适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勇于自我纠错,依法纠正或改变8件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9件,支付赔偿金345万元。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75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70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11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2件。针对恶意欠薪问题,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6件,荆州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7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00件,与省法院联合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对51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净化司法环境。

五、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省检察院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内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新招录1113名雇员制辅助人员,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加强监督制约,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293件公益诉讼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履行职责;对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55件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试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关停17家环保不达标的石材厂,解决了周边12个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指导的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试点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8月以来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000余件,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六、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省检察院3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队伍建设经验,全省检察机关有108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等活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系统内巡视,省检察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政治巡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人,防止“灯下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达到96名。随州、汉江等检察机关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夜校、案例辩论赛等措施,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省检察院对22个检察院办案区开展了专项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对4.1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受理接待中心、律师会见室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预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为律师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进人留人难等问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荆门、神农架等地加强社区检察服务站、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接全省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涵盖50余种门类信息的侦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能力。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省“两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35件具体建议、提案和反映事项均按时办结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110名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4名湖北团、山西团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走访联络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获好评。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按规定将47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央视《新闻联播》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4万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三是有的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五是有的检察人员作风不实,个别人员违纪违法,从严治检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围绕平安湖北建设,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立足职能防控风险,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三)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浙江省法官检察官规定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纵观各地关于病假工资的立法,主要有3种模式:1.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2.根据职工的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3.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支付。3种模式各有千秋,但有一个方面是相同的,都规定了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其依据来源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过,实际上,还是有很多单位自行决定员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

浙江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及病假工资规定。

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本单位工作年限实际工作年限累计病假期间。

3个月5年以下以下6个月。

6个月5年以上12个月。

6个月5年以下10年以上。

9个月5-10年15个月。

24个月20年以上30个月。

注: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增加医疗补助费,重病的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绝症的不低于100%。

浙江省义乌市工作报告

义乌古称“乌伤”,为中国浙江省金华市下辖县级市,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分享几篇浙江省义乌市。

一起看一下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和“”发展成就。

20xx年,全市上下在中共义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四个全面”为指引,主动适应新常态,抓改革、强投资、优环境、惠民生、防风险,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全面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6亿元,增长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8.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9.3亿元,分别增长4.6%和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2.2亿元,增长16.9%。实现出口338.6亿美元,增长42.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9.6亿元,增长13.5%。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586元和28433元,分别增长9%和9.5%。

过去一年,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义乌,“世界‘小商品之都’”的定位激励我们奋勇前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将义乌纳入战略布局,支持义乌加快发展。义乌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全国十大创客之城、全国十佳会展城市,蝉联中国电商百佳县榜首。

一年来,围绕国家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动力不断激发。全面启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其他城市推广。“义新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国际邮件互换局建成投用,开通至首尔、曼谷国际航班,铁路口岸获批临时开放。成功举办中非民间论坛、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国际论坛、中国-北欧青年领军者论坛等活动,推出城市国际化十项举措,义乌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启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深化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入政策性银行和债券资金133亿元,被列为全省ppp示范市。获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7个新社区集聚项目结顶,6个产业用房项目顺利推进。“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率先推行出租车行业市场化改革。

一年来,围绕六大产业,贸工联动、项目支撑,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大力发展电商物流金融产业,实现电商成交额1511亿元,增长31%;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发送快递6.1亿件;金融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1%,丝路金融小镇列为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大力发展文化会展旅游产业,举办义博会等展会132个,获批创建全国首个国际商务旅游目的地城市。大力发展时尚、装备、信息、健康四大工业战略产业,成功举办中欧时尚月活动,设立“千人计划”产业园,引进韩国设计中心、义台创意设计中心,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引进义利动力总成等重大项目。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28.8亿元。新增注册商标1.3万件、中国驰名商标3件,引进各类人才1.65万人。

一年来,围绕美丽义乌,整治城乡、优化生态,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完成河道治理25.5公里,通过“清三河”达标市验收,改善63个农村3.5万人饮用水条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33万平方米,改造旧住宅、旧厂区、城中村540万平方米,新增绿化7276亩。开展十大专项治气行动,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国贸大道、环城路立交化改造、桃花坞隧道等建成通车,打通新科路等断头路6条,完成公交站点改造102个,新增停车位1.2万个。完成宾王路街景立面改造,创建精品区块2个。稳步推进5个美丽乡村精品村、15个特色村培育,建成粮食功能区8000亩。

一年来,围绕民生改善,共建共享、以人为本,发展成果不断惠民。7所公办学校及枫叶国际学校建成投用,引进上海复旦、中国台湾再兴、浙师大等知名教育品牌。浙医四院二期整体工程、中心医院二期主体工程完工。成功举办国际马拉松赛,向社会全面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新增篮球场、健身广场1.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和平公园,开拍电视剧《鸡毛飞上天》,出版《义乌丛书》14部,成功举办双林佛教文化历史与价值研讨会、骆宾王诗歌大赛。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提高222元/月,被征地农民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7万人,实现城乡低保同一标准。完成经济适用房安置1357户,新增管道天然气覆盖15992户。深化“平安义乌”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一年来,围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提升服务,发展保障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理人代会议案、代表建议369件,政协提案370件。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成立全国首个行政复议局,实施商事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测绘“三测合一”,企业“零增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实行政府预决算全公开,“三公经费”支出下降45.9%。破“僵尸企业”20家,盘活土地20xx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815亩。深化“千干联千企、服务促转型”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难题343个;有条件实施土地分割,积极稳定房地产评估价格;使用应急周转金153笔共计48.5亿元;实施转贷通业务,帮助536家企业转贷117亿元。

20xx年,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发展主要目标胜利完成,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年来,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8%和13.1%;出口、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分别增长63.9%、21.6%和12.8%。三次产业结构从2.8∶43.2∶54调整为2∶36.1∶61.9。

———五年来,转型升级持续加快。完成有效投资1830亿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95亿元。净增市场主体11.6万户,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50家,研发投入48亿元,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4件、新增专利授权2万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19家增至60家。新增农业专业合作社102家。

———五年来,城乡环境明显改善。拆除违法建筑1035万平方米,改造旧住宅、旧厂房、城中村1306万平方米,义乌江、大陈江、洪巡溪全面消灭五类水,新增绿化造林4.1万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8%、16%、14%和10%。

———五年来,发展成果人民共享。新增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道路115公里,供水、供气、污水管网1170公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8%和11.9%;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4万和83万;新建改建学校92所、医院15所;新增居家养老照料中心381家、农村文化礼堂69家。

———五年来,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化“四单一网”改革,取消行政权力933项,下放行政权力224项,非行政许可全面取消。

各位代表,“”发展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和中共义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锐意进取、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和外来建设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义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关心、支持义乌发展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广大侨胞、义商浙商、各国外商和海内外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快速发展,对照五大发展理念,各类短板不容忽视。一是从创新方面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新兴产业总量偏小,实体市场竞争优势有所弱化,企业盈利能力下降,资金链、担保链风险隐患增多。二是从协调方面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机更新严重滞后,镇区发展不快、辐射不强,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纯农民增收乏力。三是从绿色方面看,发展方式仍较粗放,“低小散”企业面广量大,环境质量全面达标仍然艰巨。四是从开放方面看,高水平“走出去”、大规模“引进来”需进一步加快,城市国际竞争力、影响力需进一步提升。五是从共享方面看,残疾人等事业发展不快,养老、教育、医疗、交通出行、农村住房等工作还需持续发力,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等工作还需持续提升。

从政府自身建设看,尽管总体是好的,但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群众期盼,对照这次会前分片活动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还有不少差距和短板。一是不敢担当、怕担责任的情况增多,“只会说不行,不会指导怎么做才行”,“其他城市能办的事义乌办不了”,类似法条主义、机械行政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中梗阻”依然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一些政策不落地,只打雷不下雨”,类似无为、不为、选择性为的情况不少。三是攻坚破难劲头缺乏,“断头路不通好多年”,“一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不高”,类似解决问题不到位情况比较多。四是实干、奋斗精神有所弱化,“有些村十几年没能完成改造”,“社区环境脏乱差没人管”,类似考虑群众切身利益不够情况还不少。五是工作能力与合力需进一步提升,“守”的观念抬头,系统谋划转型、推进改革攻坚、运用市场工具、科学管理城市、保障改善民生等本领还不够,市级层面服务基层、为基层分担还不够,单位之间协同作战、相互配合还不够。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十三五”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义乌市委“十三五”规划建议,市政府制定了《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大会审议。经本次大会批准后,市政府将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五”期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创新发展义乌经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坚持解放思想不动摇,坚持充分发挥“两只手”作用不动摇,坚持深化“兴商建市”不动摇,坚持创业创新不动摇,加快“七突破、七转变”,做优三产,做实二产,做美一产,稳中求进抓发展,统筹兼顾促协调,聚焦实体拓市场,守牢底线保平安,全力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勇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兵。

“十三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提前实现“四翻番”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收入比不断缩小。到20xx年,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9万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8.3万元和4.2万元以上;研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8%以上;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医院开放床位20xx张,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争先进位,全市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发展更协调、开放格局更完备、生态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幸福、社会环境更和谐。

根据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十三五”期间要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发展方式和体制机制,使五大发展理念在义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突出制度供给,勇当改革排头兵。全面深化改革,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到20xx年,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众创之城、全国改革发展示范区。

(二)深化“兴商建市”,加快市场转型升级。扎实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打通、城市乡村联通,形成以实体市场为核心,电商物流金融、文化会展旅游为支撑的现代商贸服务体系。到20xx年,初步构建万亿级“义乌系”市场。

(三)强化创新驱动,打响“义乌质造”品牌。深入实施创新发展、人才优先和“互联网+”战略,联动推进设计、品牌、质量、标准战略,大力发展四大工业战略产业。到20xx年,建成特色小镇5个,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翻一番以上,在役工业机器人1500台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5%以上。

(四)提升开放层次,构筑国际陆港城市。全力构筑“义新欧”大平台和“义甬舟”大通道,加快建设航空口岸、铁路口岸、保税物流中心等平台,持续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到20xx年,基本建成国际陆港城市,成为“一带一路”尖兵。

(五)提高均衡水平,建设“第四大都市”。联动推进精品城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全域景区建设,积极建设丝路新区、陆港新区、科创新区。到20xx年,基本完成城市有机更新,100%农村完成环境整治提升,成为全省第四大都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

(六)坚定生态立市,建设美好家园。深化“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行动,坚定不移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到20xx年,水质好于三类断面占85%以上,所有镇街创建为“无违建镇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7%以上,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七)坚持共享发展,打造幸福义乌。以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病人、低收入者、残疾人“五种人”为重点,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工作。到20xx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

三、20xx年主要工作。

建议今年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5%-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取得有效进展,节能减排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一)深化四大领域改革,加快释放体制机制红利。一是深化贸易领域改革。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深化个人贸易外汇管理试点、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试点。抓好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取得突破。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义乌网。二是深化城乡领域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出台流转、抵押、退出等制度,开展“地票”试点。尊重群众意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稳步推进新社区集聚建设。打通拆迁安置、老城区改造、新社区集聚建设等政策。建立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三是深化要素领域改革。完善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机制,推动d类企业关停并转,探索市场、物流等第三产业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新增直接融资和政策性银行融资100亿元以上。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消化转而未供土地3000亩,盘活存量土地20xx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000亩以上。四是深化政府领域改革。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精准对接,加快创新主体集聚、集约、集群发展。办好创客我最型等活动,培育市级众创空间10家以上,积极为各类人才创业安家创造条件。建设政务云平台,推广微信和网上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一张网”联合审批。以管资本为核心深化国资改革,探索中长期财政规划,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出租车行业改革。

(二)全力打造五星级旗舰市场,加快市场创新转型。一是创新提升实体市场。把确保市场繁荣作为政府首要工作,围绕世界“小商品之都”目标,加强市场战略研究和规划,全面分析市场短板,统筹“城”与“市”、融合“贸”与“工”的顶层设计,制订实施五星级旗舰市场标准。强化商城集团综合服务功能,紧紧围绕市场主体的招商和培育,合理降低市场税费和经营成本,优化市场、专业街区及行业布局,科学调整经营时间,完善市场服务设施。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和商品,引导支持经营户主动转型,大力引进开发个性化、智能化、时尚化商品和中高端商品,积极培育引进新兴行业。创新提升市场品牌,用好“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驰名商标。多措并举繁荣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做强国际模具城,投用浙中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二是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深化与阿里巴巴等合作,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市场融合发展。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实现国际电商小镇一期投用,加快建设省级跨境电商园、快件监管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发展移动电商,办好电商博览会和世界电商大会,培训电商10万人次以上,深化电商大数据应用统计试点,全年电商贸易额超1750亿元。三是大力发展进口市场。加快建设进口商品直接采购基地和营销平台,办好进口商品博览会和进口商品购物节。推进进口商品通关便利化,探索保税展示交易,发展海外商品“中国仓”、冷链进口业务。做强进口商品馆“万国文化”。四是联动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义博会等展会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旅游+”发展,研究春节期间进口商品馆、篁园市场等市场营业问题,推进汽车文化旅游小镇等项目建设,全年接待游客17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210亿元以上。大力发展贸易金融,金融增加值达125亿元以上。积极发展零售、便民服务业,推广便利店。

(三)加快建设“义新欧”和“义甬舟”,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一是积极拓展“义新欧”大平台。大力发展“义新欧+”,加快推动“义新欧”大平台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探索开展中欧班列国际快件业务。实现铁路口岸临时开放。二是主动参与“义甬舟”大通道建设。实施义甬铁路项目,深化与宁波—舟山港对接,加快国际贸易服务一体化进程,延伸公共订舱平台等港务功能,创新义乌至北仑港铁海联运模式,探索扩大“义甬舟”辐射范围。三是着力提升航空口岸。完善航空发展规划,谋划航空物流园,深化与中航工业、圆通公司等合作,组建浙江中航货运公司、机场集团。加快机场改造提升,探索电商货运包机等业务,开通至中国台湾航线。四是大力发展公路物流。加快国内公路港物流中心、普洛斯物流园等建设,建成快递物流集聚中心。获批全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培育发展保税物流、智慧物流等新型物流方式。五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办好中非智库论坛等重大活动,对接引进g20峰会资源。创新外国人服务工作,加快规划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医疗、教育机构。加强与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银行及“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合作。主动共建浙中城市群,加快建设浙中交通枢纽。做好山海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

(四)完成有效投资600亿元,强化招商选资。一是全面掀起投资新热潮。开展有效投资“百日攻坚”,加快推进铁路综合客运枢纽等72项续建重点工程,完成总部经济区综合体等重大项目24个以上,开工建设甬金高速佛堂互通等50项重点工程,做好义东北公路物流中心等56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和环保等投资增长20%以上,新增省重点建设项目10个、重大产业项目5个、重大服务业项目5个、重大工业项目5个以上。二是大力推进招商选资。强化“家家都是招商局、人人都是招商环境”理念,精准招商、精细扶商、精心安商。围绕央企国资、优秀民资、高端外资和国内外义商、采购商、生产商开展招商选资,办好世界义商大会,大力招引国外优质中小企业设立生产基地。全年浙商回归到位资金130亿元以上,招引投资超5亿元项目20个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以上。三是强化产业平台和特色小镇投资引资。把三大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佛堂文化旅游区作为投资主战场。丝路金融小镇引进投资机构30家以上。推动绿色动力小镇列为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加快航空小镇、快驿小镇、陆港小镇等建设。特色小镇完成投资30亿元以上。

(五)当好“店小二”,加快工业提质增效。一是突出发展四大战略产业。推动华灿光电等重点项目开工,实现锋锐发动机等25个项目投产。完成中欧智造园总体规划并启动建设,积极引进吉利新能源汽车等5个项目。深入开展“四换三名”,完成技改投资100亿元以上。规划建设小微产业园40万平方米。新增销售额超亿元时尚企业30家。二是突出服务企业。要千方百计帮扶企业、共渡难关。出台金融支持企业发展、鼓励股改上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系列“十条举措”。降低企业社保等支出,除资源性收费外全面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解决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难题,加强对外来建设者的服务。维护良好信用环境,稳定重点企业信贷规模,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因企制宜解互保,妥善化解资金链、担保链问题,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积极稳定资产价格,建立工业用地保护价收储制度,充分显化抵押物资产价值。关爱企业家,大力倡导“工匠精神”。推动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完成股改30家以上、新三板挂牌上市5家以上。三是突出科技投入和创新。加快建设科创新区,改造提升科技创业园,积极培育中关村孵化器,引进科技创新项目30个以上、“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20人以上,完成研发投入20亿元以上。推动浙大小商品创新设计研究院等重大项目落地。

(六)全面启动城市有机更新,加快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一是加强城市规划管控。围绕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修编市域总体规划,完成市域总体城市设计和三大新区等重点区块城市设计。完成城市标识视觉系统设计,开展城市色彩、综合交通、城市雕塑、灯光照明等专项规划。二是开展城市有机更新。坚持想明白、干到底,编制实施城市有机更新规划,五年完成主城区、三年完成老城区5.7平方公里有机更新,造福于民。今年启动2个以上区块拆除改造。实施10条以上街区改造,推进防盗窗、彩钢棚、卷闸门、综合管线等精细化管理。各街道全面启动老社区更新改造,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背街小巷街景。绿化1万亩,同步推进美化、彩化。完成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厂区改造300万平方米以上。三是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疏港高速、疏港快速等重大项目,两年内贯通城市高速外环;实施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等工程,推进快速内环建设;完成国贸大道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工程,提高商城大道、机场路通行能力,加快形成“二环、一纵、两横”路网大框架。深化城市畅通工程,完成老城区交通微循环改造。加快建设高铁新城等项目。深入推进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开工建设综合管廊12公里,完成管道天然气入户2万户。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四是全面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理顺城市管理和创建体制机制,开展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强化入城口、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社区等综合整治,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

(七)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推进强镇富村。一是大力支持镇街发展。创新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镇街的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支持佛堂小城市培育,加快上溪、苏溪等中心镇发展,支持以重大项目带动镇区改造提升。推进37省道青口至苏溪段改建、东河至萧皇塘公路等工程,加强镇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二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加强规划引领,让农业变强、农民变富、农村变美。实施美丽乡村基本标准,每个村都要有一条干净生态的河流或一座绿色秀美的青山,一个健全的垃圾和污水收集机制,一片耕作高效的良田,一个良好的无违建村貌,一条可持续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一个和谐的民风习俗,让人记得住乡愁。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由群众为主评选“十佳村、十差村”,深入推进美丽乡村“131010”精品培育和百个特色村创建工程,今年创建特色村20个以上。完成40个村2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建成85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乡村公路120公里。三是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产业集聚区、现代特色农业强镇建设,促进土地流转,加强农机、农技服务。扎实推进中央厨房等项目,抓好马畈、何斯路等特色民宿和万盛花园、清韵里等休闲观光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旅游、农家乐、来料加工,建设电商专业村20个、诚信便民店或电商服务点200个。

(八)大力改善义乌江水质,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一是坚定不移“五水共治”。坚持科学治理、流域治理,推进义乌江综合治理及稠江、义亭、江东等污水厂扩建工程,完成入江排污口整治,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开展岩口、深塘、姑塘水库等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建设幸福湖等湿地。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药、化肥管理。实施12座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建成江东水厂、稠江再生水厂。谋划境外引水工程。做好“一江两岸三湖”前期工作。二是坚定不移拆违。坚持“从缓拆开拆”,拆除违法建筑150万平方米以上。拆改并举、拆用结合,按照城镇规划集聚建设小微产业园,实现环境改善和产业发展双赢。制订屋顶改造等标准,有序推进屋顶违建整治。健全违法建筑防控体系,争创“无违建镇街”3个以上。三是坚定不移治气。实施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义西、义西南集中供热项目,淘汰燃煤锅炉800座以上。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开展塑料制品等行业废气治理。鼓励应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全面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400辆以上,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以下。四是坚定不移治脏治乱。深化“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整治。深化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完善终端处理设施,加强垃圾运输管理,试行建筑垃圾统一消纳处理。规范噪音、光污染治理。

(九)深入推进文化“十个一”建设,增强发展软实力。一是积极培育特色文化。实施文化引领工程、文化印记工程,办好“义乌经验”十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加强特色文化开发,启动名人馆等项目,办好雕塑展、全国美术名家“丝路行”等活动。完成古建筑抢修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传统民居建筑文化遗存抢救性保护。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恐龙足迹、桥头遗址、双林遗址等“亿万千”重大遗址发掘保护。二是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文化产业升级工程、国际文化交流工程,加快宾王文创园、老车站1970等文创平台改造,培育文化产业龙头品牌和对外文化贸易企业。加快国际商贸城周边地块项目开工,积极打造万国街区。大力培育佛堂古镇、倍磊、缸窑等一批特色镇街、村居。三是加快推进文化惠民。实施文化事业繁荣、体制机制创新、文明素养提升、文化阵地巩固工程。加快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建设,新增文化礼堂14个以上。举办文化艺术节、市民文化节等重大文体活动30场以上。规范提升镇街特色文化庙会活动。实施农村、社区小康体育工程,办好国际马拉松、全国男子职业篮球联赛等赛事。

(十)坚持“民生改善早一天也好的”,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推进普惠教育共享。开展教育新一轮布局规划调整,基本完成薄弱学校改造,新投用9所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前教育新三年计划。加大招引知名大学、国际大学力度,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民营资本,提升本地优质教育品牌,加强师风师德和教师队伍建设,创建浙江教育基本现代化市。二是推进卫生服务共享。支持浙医四院发展,支持中心医院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启用新中医医院、急救中心、中心血站,加快妇保院迁建工程建设。延长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服务时间,开展夜间门诊。推进签约服务,对残疾人、高龄老人等实行上门诊疗。委托高校定向培养服务农村的新时期“赤脚医生”。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全面落实二孩政策。三是推进社会保障共享。坚持科学扶贫攻坚,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围绕老人、病人、低收入者、残疾人、未成年人“五种人”,做好精准托底帮扶。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妇女儿童事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管理,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开展工作。鼓励开展志愿服务,发展义工组织,积极打造“温暖城市”。四是推进平安和谐共享。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工作体系,推进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深化“网格综合管理,全员全科服务”,改建公安指挥中心,充分发挥“96150”平台作用。开展“七五”普法,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做好g20安保、国家安全工作。加强防灾减灾和气象工作,做好档案、国防教育动员、人防和双拥优抚工作。

今年在办好省、金华民生实事基础上,全力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1.全面实施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致贫家庭救助,对贫困边缘户实施精准扶贫,确保低保标准以下贫困人口100%消除。确保贫困家庭1名以上符合就业条件成员就业。

2.每个镇街建设改造养老机构各1家,共建设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13家,并促进“医养结合”。

3.建设5家以上市、镇街两级残疾人托养(庇护)中心,开展阳光庇护等多种方式托养服务;为150个以上残疾人家庭安装无障碍设施或辅助器具,实现应装尽装,让残疾人体面工作生活。

4.完成11所偏远山区学校6500名学生饮用水保障工程,实现全市中小学优质供水全覆盖。

5.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实行“双下沉、两提升”,市民本地就医比例提高到82%以上。深化医药付费方式改革,实行诊间结算等改革,方便群众就医。

6.打通涌金大道、义东路、城北路、铁西路、铁东路等10条以上断头路,建成国贸大道上下连接道路。实施brt公交线路建设。新增城区停车位1万个以上。提升主城区信号灯控制系统。

7.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20xx户以上。

8.整合改造镇街图书分馆10个,完成新建2个,提升图书流通站50个,实现市、镇、村三级图书借阅联网。

9.每个镇街建设改造标准化综合农贸市场1家以上。规范提升全市133家农贸市场。

10.启动实施义乌江串珠工程,完成江滨绿廊城区段体育设施提档改造,全面打通两岸绿道,打造全民健身长廊。

四、干字当头,建设敢于担当揽责、善于解决问题的政府。

深化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全面开展“创新发展义乌经验、干在实处勇当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义乌精神,既要登高望远,又要脚踏实地,想干!会干!干成!

(一)干有方向,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各个方面。围绕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加快“七突破、七转变”,甩开膀子大干。把抢干快干作为政治自觉、职责担当、日常工作,增强忧患意识、看齐意识、发展意识,决不吃“老本”,决不当“宠儿”,决不做“骄子”,主动适应新常态,翻篇归零再出发,冲锋陷阵积极干,争当尖兵加快干,抓住机遇拼命干。富有义乌情怀,爱百姓、爱义乌,为义乌百姓干,为义乌未来干!

(二)干有方法,把敢于担当、解决问题作为工作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善于解决问题,干别人不敢干的事,干别人不愿干的事,干大家认为难干的事,干别人认为干不了的事。只要符合五大发展理念和法治精神,就大胆干、主动试。加强调查研究,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哪壶不开提哪壶”,“提了哪壶开哪壶”,盯着干、反复干,直到干出成效。学规划,用顶层设计干义乌的事;学金融,用市外资金干义乌的事;学先进,用成熟经验干义乌的事,不断提升解决问题能力。

(三)干有激情,市长局长带头在一线“一层一层剥笋”。市长要会当科长,局长要会坐窗口,察实情、出实招,一线解决问题。坚持马上干、马上办,层层“剥笋”推进,每天解决问题。开展服务企业大比武,评选十佳案例、十差案例,倒逼解决问题。加强镇街和社区、村居基层建设,积极帮助协调难题,让基层更有信心干;大力减少会议文件,让基层更有时间干;赋予部门、镇街、国企更多自主权,让基层更有空间干;真心关爱干部,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让基层更有动力干。

(四)干有成效,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突出效果导向,不看讲得好,而看干得好,看现场,看变化,看环境,看百姓获得感,看财政收入增长。全面改革干出新红利,让通关快起来,审批减下来,要素活起来。产业提升干出新境界,让订单多起来,成本降下来,人才留下来。招商引资干出新气象,把重大项目抢进来,先进技术引进来,有效投资提上去。扩大开放干出新空间,“义新欧”按市场化提升,“义甬舟”立足全球联动。有机更新、美丽乡村干出新面貌,让城乡净起来、绿起来、美起来。社会民生干出天天新进步,让看病出市比例降下来,交通出行快起来,社会托底强起来。在干中创新发展义乌经验,在干中解放思想,在干中勇当标兵,在干中走在前列。

(五)干有底线,工作再好廉政不好也是零分。坚持依法规范干,强化“一岗双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参加听证会等活动。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三重一大”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强化绩效干,大力提高财政资金、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绩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资源,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行政监察和审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各位代表,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习惯于站在群众立场上干,习惯于在媒体聚焦下干,习惯于在社会监督下干,习惯于在法治轨道上干,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成就,令人鼓舞;展望未来发展,催人奋进。让我们以“四个全面”为指引,在中共义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奋力开拓,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打造世界“小商品之都”、勇当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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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进入经济新常态后,家具企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变得非常陌生,我们原来熟悉的商业模式不断改变,原来非常熟悉的盈利模式也在变化,甚至有些我们非常熟悉的消费群体,现在也变得非常模糊。在国际市场上,我们面临东南亚国家的低成本竞争和发达国家品牌优势的双面夹击;国内市场上,我们又遭遇严重的同质化竞争,产品附加值不高,利润率低的尴尬局面;另外,产能过剩、劳动力不稳定,转型升级缺乏资金支持等问题一直约束着企业的发展。很多企业在一轮又一轮的竞争中,被洗牌出局。

在这个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社会里,不少渴望成功的人都在追逐“名利与梦想”,期待“速度与激情”,但在这“速度与激情”的背后,更需要“理智与冷静”。企业如同高速行进的轿车,既要踩好“油门”,又要踩好“刹车”,首先必须要考虑“安全驾驶”

但是,请大家不要害怕,这场洗牌对浙江家具是巨大的机会,如果连今天在座的浙江家具企业都过不了这一关,中国还有几家企业能过得了关?!

房地产行业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刚需是拉动家具行业的最主要因素。在刚需时代,消费者变得更加“挑剔”,对服务的要求更加“苛刻”,同行的竞争也会更加白炽化。刚需市场足够庞大,从目前的市场来看,我国每年有1000万对新人结婚;每年有1200万新生儿出生;每年有超过12亿平米商品房交付;每年有700万大学生走上工作岗位。这些真实的刚性需求,将拉动婚礼家具、儿童家具、办公家具等等专业家具的销售业绩。谁能抓住刚需需求,谁就是赢家。中国经济的三驾马车,马云认为是“两牛一车”,出口和投资是“马车”,是政府和企业家的拿手好戏,但内需绝对是“牛车”。想要把“牛车”变成“马车”,这是我们企业家的使命。我们的企业将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要迎合刚需市场,我们的产品风格也要发生转变。近年来,简欧、简美家居受到消费者的追捧。同时,定制和整体家居业将成为市场的重点。定制家居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减少了消费者的设计、施工、装修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但是,生产定制家居和整体家居,不是把现代企业转变成手工作坊。所以,我们要借助标准件设计、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控制等现代化技术和软件,做好批量生产和定制产品有序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交货期。

由于过度扩张,不少家具企业出现了种种问题:据协会走访发现,市场客流下降10%-15%,销售额下降20%,有的企业下滑超过了40—50%,出现亏损,家具同质化严重,营销手段雷同……发展过热的家具卖场,摊薄了各方的利益。单一的传统商业模式遇冷,倒逼着我们重塑商业模式。

如今,家具企业与设计师联合,为装饰公司配套,o2o线上线下联动等新模式崭露头角,初见成效。企业可以利用市场较为清淡的时期,抽出时间去学习和研究新业态,通过不断的尝试和改进,建立专业团队,提高企业的适应能力。我们还要提高对“互联网+”的重视。趁着“互联网+”的势头,家具行业可能会在商业模式、客户管理上产生巨大变革。

每个企业都要准确研究和判断当前的机遇和挑战,科学地制定属于自己的“十三五”规划。借此年会,浙江家具协会提出了浙江家具行业“十三五”规划:“十三五”规划期间,浙江家具行业要坚持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自我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浙江家具品牌影响力,加快两化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积极做好产业集群的孵化和养育工作,努力争取产业平稳增长,产值、出口、利税增加率均保持在10%左右,最终实现工业总产值在2500亿元人民币,出口150亿美元,利税150亿元人民币的整体目标,继续保持浙江家具在全国家具行业中数一数二的地位。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以来,市××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刑事执行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全面清理、督促解决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逐案复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罪犯14人,督促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人收监执行。核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漏管3人,监督收监缓刑、假释罪犯7人。清理纠正决后未执行罪犯42人,怀某交付执行案被评为全省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全面核查2019年以来财产刑案件执行情况,就加强案件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

2、坚持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日常动态检察,畅通在押人员诉求渠道,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依法文明监督。2019年以来共开展出入所检察2万余人次,械具使用检察700多次,对2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开展独立调查。积极履行刑诉法赋予的新增职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4人。通过现场查看、谈话询问等方式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30件,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1次,配合上级院开展死刑临场监督3人次,依法确认46名在押人员的选举权利,实现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保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双赢。

3、构建信息平台,打造监督亮点。注重信息技术在刑事执行监督中的运用,有效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能力和效率。全面建成启用"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实现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信息联网,与检察局域网联网,实时传输在押人员数据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检察人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直接审视、调阅监控图像,对监管、提审、律师会见等活动进行实时监督。2019年6月,已决犯任某在看守所突发死亡,该时段监管部门的监控因故障出现黑屏,××院独立的监控录像为还原事件真相、消除死者家属疑虑、推动事件妥善处理发挥了关键作用。

近年来,市××院刑事执行监督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形势任务、法定职责和群众期待,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监督难题有待破解,个别新增职能履行需要深化。如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问题还未得到彻底纠正,久押不决等现象仍然存在,重症病犯等特殊人员收押面临现实困难,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才刚刚起步。

二是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执法理念、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与刑事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信息沟通、工作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分散、操作性不强,影响监督工作的刚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刑事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规范自身监督行为的制度措施需要完善。

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3月28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朱敏副主任带领内司委、市××院、市公安监管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调研,学习交流刑事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为拓展刑事执行监督思路、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一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两地重视加强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都创成了"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顺德区××院成立诉讼监督局,统一行使包括刑事执行监督在内的诉讼监督职能,有效统筹检察资源、增强刑事执行监督内部合力。

二是拓宽检察监督的途径渠道。顺德区××院扩大检务公开,在看守所公开检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刑事被执行人和家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畅通刑事被执行人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也拓展了刑事执行监督的线索来源,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积极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两地××院在刑事执行监督中,注重将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近年来,顺德区××院立案查办看守所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4人,大大增强了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和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中山、顺德两地××院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力量清理纠正和监督整改刑事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大大提升监督效果。

刑事执行检察是维护刑事执行领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建议市××院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要适应形势发展,加快刑事执行监督转型。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刑事执行监督的职能定位,从工作思维、工作主线、工作模式、监督重点、监督场所、监督方式、监督节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全面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积极担当,创新履职,全面深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等活动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二要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成果,对核查发现、尚未执行的案件,逐案分析问题原因、环节和责任,逐一制定监督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未成年人唯一监护人、艾滋病和重症病罪犯收押难问题,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收押工作的意见》,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交付、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启动、收押、收监、抓捕在逃罪犯等各个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交付执行常态监督机制。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严格把握条件程序、细化监督方式、落实逐案审查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省《社区矫正条例》,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的方式、措施和程序,拓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措施,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由定期专项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构建联席会议、数据核对、联合检查和收监执行等联动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监督、对未成年人实施分别矫正等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财产刑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建立内外联动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对内推进执检与侦监、公诉、案管、自侦等部门关于财产刑生效裁判、涉案财物查扣等数据信息的联通共享,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全面核查与个案调查、督促法院执行与督促罪犯自觉履行相结结合,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三要更新工作理念,推进刑事执行人权保障。

畅通控告申诉渠道。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检察信箱进监室、约见检察官等途径,依法受理刑事被执行人控告、举报和申诉,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法执行行为,督促落实对未成年人、女性和年老病残在押人员权益保护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办案、文明监管。积极发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与在押人员面对面的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增强刑事执行检察防错纠错功能。

加强羁押情况检察。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操作流程、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说理告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准确把握捕后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使看守所免于羁押爆满之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于羁押之苦。完善防控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长效机制,督促落实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等制度,加强羁押期限预警,坚决纠正隐性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

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督促解决艾滋病人混押、监控设备老化等问题。支持执行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各类监管事故发生,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稳定。四要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实效。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健全与刑事执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刑事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刑事执行整体合力。

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坚持传统业务和新增业务并重,积极探索履行新增职能的有效方式,实现对刑事执行的"全面、全程、全部"监督。坚持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重,正确区分执法瑕疵、一般违法、重大违法和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口头意见、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加强对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结合纠正违法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

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接受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刑事执行监督基础。

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全面落实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要求,确保履行职责、人员配备、保障建设全面达标。积极构建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的业务规范体系,健全以办案流程、业务考评、执法监督等为内容的规范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规范监督水平。

推进信息化应用。进一步优化"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信息化标准建设刑事执行检察中心大楼,配齐信息化装备,深化"两网一线"应用。积极推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各刑事执行部门数据信息网络交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科技含量。

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家具产业高速发展三十年,如今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最大的问题是成本优势消失,比如厂房租金大幅提高,税收每年成倍增加;面对国内国际严峻形势,家具产业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这对于整个浙江省甚至是国内家具企业提出了严峻挑战。企业优胜劣汰,行业洗牌加剧,如今的家具企业正处于阵痛期,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

应对挑战,浙江家具行业协会提出了“两条腿走路,内外销并举”口号,提倡进行渐进式的产业结构调整。协会会员企业响应号召,开启了出口和内销“两头兼顾,齐头并进”的模式,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

今年,很多企业非常重视企业营销活动,将注意力放在开好店,增加营销网点,拉动销售业绩上。在,由协会牵头运作的浙商名家居品牌联盟与红星、居然等大型连锁卖场合作,搭建了开拓内销的桥梁。协会旗下企业诸如莫霞、富邦、欧宜风、顾家等企业不断在开拓市场,建立全国营销店。同时,我们也看到企业在营销活动、品牌建设等方面不遗余力,比如顾家围绕“顾家”、“爱家”等系列关键词上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营销活动。在当下流行的电商平台上,浙江家具企业也纷纷发力,与天猫、美乐乐等电商平台合作,探索o2o模式。

在这一年中,全国各地的家具展览会上,数十家浙江家具企业的产品凭借精美的设计和稳定的质量荣获多项设计大奖,用设计语言完美诠释了“好家具·浙商造”的浙江家具文化。在国际知名设计竞赛中,浙江家具企业也展露头角。

如今,我们也看到浙江家具在科技潮流上不断开拓进取。如顾家推出的3d打印沙发、床,恒林研发量身定制的3d打印椅子,永艺开发出ticen系列网椅子等等,企业都在不断试水科技潮流,紧跟“互联网+”、“智能化”,推出了一系列的智能家具。

在生产管理上,以圣奥、顾家、莫霞、美生等为代表的企业狠下苦功夫,改善设备,完善生产流程,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益。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许多企业加大了培训力度,组织了员工内训,培养了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团队。企业也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审定工作,推动标准化工作。

对于如今的消费者,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家具的使用需求,更多注重多维度服务,浙江家具协会企业会员们也纷纷认识到这一点,开始为消费者提供服务。顾家家具连续三年开展“沙发也要有修养”服务活动,为超过6万多户家庭免费提供沙发清洗保养。圣奥荣膺“全国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等,都体现了浙江家具协会会员对服务的重视和价值提升。

近年来,公众视线聚焦家具行业,社会关注度进一步提升。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看到浙江家具企业在浙商全国500强榜单上频频出现,卡森、圣奥、恒林、喜临门等等企业均榜上有名。上述企业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逆势爆发,表现出良好的营收和净利润增长能力,成为浙江经济增长的一股新生力量。

在资本市场上,浙江家具企业也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答卷。1月份,浙江永艺在上交所成功上市。至此,浙江已经有6家家具企业在上海、香港、法国证交所上市,浙江家具企业的`影响力与日俱增。与此同时,其他浙江家具企业也正在积极准备ipo事项,上市指日可待。

在资本市场日益活跃的浙江家具企业也在用实际行动表现浙江家具企业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圣奥集团成立圣奥慈善基金,坚持“慈悲为怀,公益为本,扶贫济困,赈灾救灾”宗旨,成立圣奥慈善基金,开展社会公益行动。圣奥集团积极的社会公益活动也获得了其他企业的响应和支持。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16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2015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013年以来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16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振兴发展,努力在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沈阳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扶贫部门联合制定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动态监督。为做好定点联系村铁铺镇青蓬村的脱贫帮扶工作,我院成立脱贫帮扶工作队,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帮助青篷村争取人畜饮水、电力改造、河道治理等工程项目资金,帮助改善当地农业种植结构,对320多名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河沙专项治理,促进了河沙采挖管理制度化。对全县部分石材企业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治污设施不齐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落实环评手续。先后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59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11人,促进了全县生态治理。

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县产业集聚区设立服务企业工作站,实行领导班子成员“1+1”联系企业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20件。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跟进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前置程序,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506次,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我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打防管控。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4人、依法提起公诉1628人,有力促进了平安罗山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涉毒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128人、提起公诉185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23人、提起公诉336人。对上述案件做到快介入、快批捕、快起诉。切实做好追赃挽损、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实行宽缓的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6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作出不起诉决定42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严格落实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32人、心理疏导45人,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加强捕前、诉前和解,先后化解矛盾87起,我院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76人、不起诉12人。加强办理刑事案件的协调配合,实现办案的前伸后延。坚持疑难复杂案件诉前会议、量刑建议制度,充分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注重加强庭审前与法院的沟通,及早交换意见,防止瑕疵证据影响案件质量。

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改善结构、注重效率、增强效果、确保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查案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76人,其中大案39件63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31人,均为重特大案件,涉及科级干部10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敦促有关部门发放群众补偿款、补贴款120万元。

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共查办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公益项目、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5件56人。成功查办了县社保部门多名工作人员贪污犯罪窝案、张某某(副科级)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陈某某(正科级)滥用职权致国家专项补助资金被改变用途案、全市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等犯罪案件,确保了中央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加大线索收集管理力度,完善与市检察院、县纪委、县审计局等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和侦查信息化查询平台的作用。强化侦查措施的运用,着力提高搜集线索、深挖犯罪、审讯突破能力。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扎实,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五年来立案侦查的70起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89人,已有67人作出有罪判决,没有出现错案。

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对国家投资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安全饮水等工程项目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开展了县城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情况、民政系统救灾优抚资金使用情况、水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仔细查找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漏洞。共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70份,帮助建立健全了一批管理制度。

聚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发现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县26个政府职能部门协商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五年来,共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25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9人,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75人,提出刑事抗诉7件12人。建立技术性证据分流审查工作新机制,创新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46人。通过跟踪法院判决、司法所登记信息和社区管控教育,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共监督收监执行2人。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先后对23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共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7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检察和解12件、执行监督19件、建议再审11件、督促履行职责13件。对裁判确无错误的,配合做好了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检察工作效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先后建成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系统、看守所分支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积极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模式,做到司法办案网上运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完善案件受理、流转、流程监控、律师接待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规定,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查询案件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各类案件程序性信息1128条、法律文书341份、重要案件信息226条。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共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次、评查各类案件68件。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注重加强班子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制度,推动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行每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安排公示制,年底组织班子成员公开述职,让全体干警打分评议班子成员的工作绩效。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培优工程”,一手抓全员培训,一手抓标兵培养。认真组织优秀公文、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办理的丛某诈骗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五年来,组织参加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岗位技能培训达185人次,有26名干警被评为市以上检察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1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制定争先创优考评办法,坚持每周一早会集中学习、一月一盘点、一季一讲评、半年一总结、年终总评的常态化绩效考评模式,明确努力方向,激发干警动力。倡导“紧张工作、快乐生活”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让干警在工作上加压、在生活中减压。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等荣誉,宣传工作连续四年受到高检院表彰。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论坛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传递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扩大了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

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纪党规,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聚焦执法办案环节,紧盯“八小时以外”,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办案说情报告、既定情形责任倒查自行启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内部、执法、社会行为三大规范,出台检务督察办法,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有效地教育、警示了干警,促进了机关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根据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我院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程序,25名干警被选任为员额内检察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五年来,我院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及不捕不诉工作。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主动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评查案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五年来罗山检察工作历程,给予我们的有益启示:一是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只有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才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三是只有始终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四是只有始终坚守底线、敢于担当,才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五是只有始终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不断谱写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新篇章!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与法治建设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科技强检步伐较为缓慢。四是抓政治学习多,抓业务学习不够深入,效果不够理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2017年,我院将认真贯彻上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瞄准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争优秀,创建罗山检察品牌的工作目标,坚持补短板、强基础、健机制、激活力、强素质,努力为“四个罗山”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要围绕脱贫攻坚、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发展转型等“四大攻坚战”和“四个罗山”建设,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检察职能发挥得更加全面、充分、准确。切实做好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依法严惩暴恐、邪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保障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落实党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担当,机构和人员转隶前要一如既往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反腐查案职责,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查办影响重大战略实施、关键改革措施推进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务犯罪。

进一步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努力维护执法、司法的公平公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规定,强化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要把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切实把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提高办案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更加注重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把握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干警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理。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司法办案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各项职责,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罗山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浙江省义乌市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政府在中共义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依靠全市人民,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两区六城”建设开局良好。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3亿元,比上年增长10.2%,三次产业比例优化为2.6:41.6:55.8。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首次超过百亿元,达到101.5亿元,按新财政体制增长12.5%,按老财政体制增长9.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7.4亿元,按新财政体制增长13.8%,按老财政体制增长10.4%;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93.6亿元,增长31%;实现进出口总额93.5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90亿美元(含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49亿美元),分别增长136.7%和150.3%;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5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147元,分别增长11.1%和11.8%;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986亿元、贷款余额1514亿元;人口自然增长率5.1‰。在经济总量高位突破的同时,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全面提升。

聚力推进综合改革,试点领域取得新成果。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向上争取,推进先行先试,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国务院批准改革试点分工方案,将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国家有关部委。国土专项改革方案获国土资源部批复实施,金融专项改革方案由国务院批转人民银行研究论证。启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先行先试,与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配套监管政策初步形成。义乌航空口岸列入国家“”口岸开放规划,义乌海关缉私局获批,海关总署原则同意设立义乌保税物流中心,义乌被列为全国17个国际陆港城市推荐名单之一、33个规划建设的铁路集装箱专办站之一,义乌物流园区列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率先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省委省政府向义乌新下放357项省直部门权限。省人大会通过支持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决定。省委组织部启动“百人计划”,首批选派50名业务骨干到义乌挂职。与省科技厅、司法厅、建设厅、民政厅、检验检疫局等建立合作共建关系,金华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促进义乌改革发展的举措。新增友好交流城市3个,开放度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平台建设,重点区块开发实现新突破。坚持把平台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努力增强发展后劲。启动“百万人口城市”规划,制定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实施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完成总部经济区、廿三里东部区块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商贸服务业集聚区体制机制创新突破,省级大平台建设加速推进,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一期一阶段主体工程结顶,国际电子商务园区奠基,与阿里巴巴、中科院计算所、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等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工业园区启动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基地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部经济区a组团、赵龙特种车、博尼锦纶等项目开工建设。金融商务区建设框架全面拉开,多幢高楼拔地而起。佛堂镇小城市培育势头良好,各镇街工业园区、特色小区建设有序推进。

狠抓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效益再上新台阶。坚持把转型升级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发展实体经济,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市场转型升级,办好义乌市场建设30周年活动,“义乌购”成功上线。推动工业提速增效,全市实现工业总产值1534亿元、工业性投入89.3亿元,分别增长8.7%和20.6%,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3家、上市企业1家,引进省外“浙商义商回归”项目18个。新增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4件、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11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验收。人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入选国家“千人计划”1人、省“千人计划”2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义博会、文博会、旅博会、森博会被国家部委列为重点支持展会,成功举办第八届环境与发展论坛、第六届中小企业节、中国(金华·义乌)商贸发展大会等会展活动158个。发布“义乌运价指数”,义乌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93.6万人次,年快递业务量居全国城市十强。义乌农商行挂牌营业,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义乌支行升格为分行,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家,构建50亿元银企合作委托贷款融资平台。推出“义乌一日游”20条旅游线路,年接待游客超千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百亿元。1.3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面开工建设,实施农业园区内项目40个,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2家、规范化合作社25家、无公害农产品46只,“义乌红糖”成功申报为农产品地理标志,我市被评为全省基层防台防汛体系管理先进市。

持续改善城乡面貌,载体功能得到新提升。坚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拓展空间、优化结构的重大举措,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面积拓展至100平方公里。实施161项重点工程和项目,义乌至浦江二线公路、西城路立交、东江桥改造等24个项目投用或基本建成,03省道改建、37省道改建、内陆口岸场站二期、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城北路下穿等项目有序推进,启动37省道复线、义乌至武义公路等项目,完成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停车场系统布局规划。出台城市社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开展控制性详规编制,解放新村改造试点进展顺利。加快建设“智慧商城”,15万用户实现光纤到户。成功创建省森林城市,启动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建成省森林城镇1个、省森林村庄2个。出台美丽乡村建设精品区域等政策,创建美丽乡村106个,实施旧村改造11个村,启动7个集中安置区、3个中心村和3个异地奔小康安置小区建设,集体土地权属处置试点进展顺利。狠抓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削减完成年度目标,电镀行业整治通过省级验收,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11个村,完成山塘水库除险加固56座。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现场复核和国家卫生城市第二轮复审,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城市。

办好十大民生实事,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普惠性显著增强。全年民生支出72.5亿元,占政府公共预算支出的57.1%,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实施文化体制改革,开发区文化广场等工程加快建设,启用新广电中心,“傅大士传说”等3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目录。全面实施第四轮教育布局调整,六中、九中等5所中小学建成投用。在省内率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浙大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中医医院迁建、中心医院二期等工程加快推进,通过省卫生强市创建考核。实施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被评为全省创业先进城市。调整医疗保险政策,降低自负费用,扩大社保覆盖面,新增各类参保人员14.9万人次,社会保险实现跨区域无障碍转移衔接。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怡乐新村一期建成投用,新建成“星光老年之家”95个,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惠及1.6万老人,完成残疾人生活救助帮扶9286人次。加强住房保障,新落实或启动建设廉租房340套、公租房1446套、经济适用房1913套、人才周转房191套。深化“平安义乌”建设,圆满完成安保任务,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和镇街服务管理所,农村木结构房屋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全面完成。持续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民族宗教、档案、双拥、气象、慈善、红十字和对台等工作不断强化。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政府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把优化政务环境作为促进发展的关键举措,着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及时向人大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等情况,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履行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职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代会议案和代表意见481件、政协委员提案420件,办复率10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开展“三制”办理,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超市”功能不断显现,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年办件量达10万余件。“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蝉联“中国政府网站领先奖”。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市政府各部门“三定”方案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新下放佛堂镇23项市级管理权限。加强国资监管,国有企业实现效益和贡献双提升。大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之风,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各位代表,在宏观经济形势异常复杂的背景下,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实属不易,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和中共义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万众一心、真抓实干、奋力拼搏的结果,凝结了方方面面的智慧、汗水和力量。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和外来建设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义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关心、支持义乌发展的海内外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政府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改革攻坚任务十分繁重,不少事项还要深入破题;国际市场有效需求疲软,商务成本偏高,市场和企业发展仍然面临较多困难;新的经济增长点亟待培育,人才、土地等要素对发展的制约进一步显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老社区更新、旧村改造、食品安全、城区交通、就医、就学、环境保护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重点工程推进、难点和节点突破力度还不够;按照国际化城市的要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工作标准、服务管理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解决。

二、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年,是深入实施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快“两区六城”建设的攻坚年。党的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发展,将义乌试点列为全省“四大国家战略举措”之一并大力推进;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提出“四个翻一番”的奋斗目标,即力争到20xx年提前实现全市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历经30多年,我市形成了敢为人先的义商、持续繁荣的市场、全球知名的品牌、国家层面的试点、特色鲜明的产业等综合优势,我市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要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多变,我市正值爬坡越坎的关键时期,市场升级、产业转型、城市发展、人才集聚、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压力和挑战仍然较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既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也要有敏锐的机遇意识,善于在全球大背景下、全国大发展中再认识义乌,再发展义乌,再提升义乌!

20xx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按照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市、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以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动力,围绕“五个坚持”,打造“十大平台”,创新创优、提质提效,奋力推进“两区六城”建设,争当“两富”现代化浙江排头兵。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自营出口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20%以上、15%以上和1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1%和1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节能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根据上级和市委的要求,结合义乌实际,切实把握好以下四个重点。更加突出改革创新。把改革作为最大的红利,用足用好先行先试权,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力争在贸易便利化、经济国际化上取得新突破。更加突出发展转型。围绕市场转型、产业转型、企业转型,下功夫强化招商、强化高质量投资、强化新增长点培育,加速推进生产类与生活类消费资料市场、有形与无形市场、出口与进口转口市场联动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调发展,打造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的新格局。更加突出建设攻坚。紧抓大平台大项目建设,坚持规划提升与功能强化并举、重点开发与城市更新并举、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并举,敢于直面挑战,敢于啃硬骨头,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更加突出实事惠民。加快建立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三、全力实施三大攻坚。

(一)实施国家试点攻坚,力争全面完成国际贸易综合改革首个三年计划任务。

行加快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和联网信息平台。优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政策体系,争取上半年获得国家批复。试行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工商等一系列监管措施和办法。狠抓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部门数据信息入网、共享和交换,出台实施入网经营主体贸易便利化、市场经营主体联网申报等可持续激励措施,推动异地外贸公司落地,构筑主体管理、流程管理、信用管理、质量管理、外贸风险预警防控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六个体系,力争年内试运行,不断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努力实现贸易“管得住、通得快、可溯源”。

启动实施国土专项改革。抓紧编制落实国土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和三年。

工作计划。

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重点围绕土地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编、计划指标灵活使用、耕地保护补偿、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出台差别化供地、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努力保障新一轮开发建设深化集体土地权属处置改革,在江东、苏溪开展农用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在佛堂、赤岸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新模式试点运用土地卫片、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国土监督和管理,严格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加快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加快推进金融专项改革。争取金融专项改革方案获国家批复,制定实施以贸易金融创新为重点的三年行动计划,全年新增贷款200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力争引进外资银行1家、异地本外币兑换公司1家以上,完成首家村镇银行筹建,加快发展小额贷款、民间资本管理、产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等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大力发展贸易金融,创新供应链融资、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服务,推进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争取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量超过200亿元。推进企业进入省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挂牌,支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争取引入“区域集优债券融资模式”。开展国家级信用示范区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创建,实施民间融资规范管理创新试点。

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加强出口企业引导服务和政策落实,开展全国“重点培育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加快国际商贸城“大型企业采购中心”建设,积极引进跨国零售连锁集团和采购机构。充分发挥义博会、文博会、旅博会和森博会拓市场的强大功能,办好义博会迪拜展、印度展和欧洲展,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85个以上,争取举办中国-东盟自贸区联合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国国际体育装备产业交易会等重要会展。实施积极主动的进口战略,申报“省级进口平台”,鼓励进口转口贸易,扶持“非洲产品展销中心”、“东盟产品展销区”等进口商品展贸专区建设,推进“中国义乌坦桑尼亚经贸合作区”和“莫斯科—义乌国际商贸中心”建设。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新增友好交流城市2个。

放大改革试点效应。全力争取“国际贸易特区”,尽早将方案上报省政府。认真谋划、科学编制改革试点第二个三年实施计划。围绕建设国际贸易“人才特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试行聘用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才特聘制度,推进项目化引才和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培养,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000人、技能人才2万人。继续做好扩权工作,深入实施佛堂镇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增强中心镇产业集聚和辐射带动功能。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建设项目多渠道融资,大力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扩大民间资本准入范围,方便民间资本投资。深化国资监管改革,进一步提高国资质量。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林权依法流转,发展林权抵押贷款。深入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主动参与金义都市区建设,推动浙中城市群发展,深化山海协作工程,拓展区域交流合作。

(二)实施产业转型攻坚,努力在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上寻求突破。

以繁荣国际商贸城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为重点,推进市场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国际生产资料市场一期一阶段工程,确保10月份投用,力争开工建设二阶段工程,确保开创路、四季路等主干道路与市场同步开通,完善商务、金融、居住、休闲等配套服务设施。围绕市场“开门红”,举全市之力大招商、招好商,精心组织20xx中国义乌国际装备博览会,加强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国家级行业协会、商会和香港雅式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合作,力争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国家级协会副会长以上单位企业、产业基地联合进驻。大力繁荣国际商贸城和篁园市场,加强市场商位管理,努力降低商务成本,推进五区市场剩余商位招商选商和篁园市场产业基地特色馆建设,吸引优秀生产企业入驻。申报“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驰名商标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际商贸城争创5a级购物旅游区,新建国内商品配送中心3家以上,推广小商品编码体系,进一步扩大“义乌指数”影响力。高度重视各类采购商的引进,吸引大买家入驻义乌,积极谋划筹办世界采购商大会。加快国际商贸城一区东扩、家具市场二期、古玩市场、模具市场、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建设,做好再生资源市场筹备。

以建设国际电子商务城市为目标,打造千亿级战略新产业。深化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研究,建立国际电子商务城市工作机制,加大电子商务扶持力度,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配套的人才、土地、产业、金融、税收、投融资、股权结构、统计等政策支持体系,降低电子商务运营成本,集聚优秀电子商务团队和人才,促进大网商与大快递企业合作,加快打造全球网货配送中心、全国网商集聚中心。强化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国际电子商务园区一期主体结顶,开工建设快递物流园区,基本实现城区、市郊光纤到户和高速通信网络全覆盖。深化与阿里巴巴、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合作,设立中科院计算所义乌分所,开发海量数据储存与信息处理等新技术应用。探索设立适应国际快件发展的小件通关中心,支持办好“义乌购”和市场电子商务专区,大力发展策划设计、代运营等网络服务业,增强电子商务培训实效性。

以加强有效投资和科技创新为支撑,推进制造业转型发展。出台“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细则,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做强做大,推动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小微企业上规模、规模企业多创牌和争上市。狠抓“浙商义商回归”工程,积极引进优质资本、优质项目和先进技术、经验,以高质量投资带动转型升级。制定工业项目开发建设服务考核办法,督促122个工业项目开工投产,切实提高“五个率”。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区力争a组团部分建筑年内主体结顶,b组团完成招商并开工。加快实施中汽零产业基地、赵龙特种车等装备制造业项目,开工英特莱led项目、大唐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确保博尼锦纶等项目年内投产,进一步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零星工业用地出让工作,启动工业大厦开发试点,建立企业投入产出综合评价机制,努力解决有税收但无土地、成长快但土地少的发展空间问题。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扶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和技改投入。围绕重点产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进义乌科技园、省级小商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开展第六届“百对千”科技对接活动,中国义乌工业设计中心争取4月底前运营。加快推动“腾笼换鸟”,促进“机器换人”,以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深入推进企业上市、品牌、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等战略,争创国家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省创新型城市和“质量强市”。要十分重视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

以“义乌港”建设为核心,构筑现代物流新优势。确保列为国际陆港城市,细化实施宁波港与“义乌港”合作方案。出台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大力鼓励物流企业在义乌设立分拨中心,启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争取年内新增4a以上物流企业4家。力争获批b型保税物流中心和全国铁路集装箱专办站,启用铁路义乌西站海关监管点,开展铁路国际集装箱运输试运行。加快内陆口岸场站二期建设,启用海关监管查验场点,建设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运输车辆待查停车场。开工建设小商品国内物流中心、小商品出口监管中心主体工程,做好航空物流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开展物流行业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整治。

以都市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为特色,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优化都市农业政策,加强农业“两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启动义亭农业加工园区前期工作。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健全服务体系,加大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等新型主体培育力度,推行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鼓励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努力创建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力争完成3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探索发展总部农业。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培育林下经济。加快后宅、义亭、赤岸等农田水利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加强跨区域调水的对接协调,深化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建设。

(三)实施城市提升攻坚,高标准规划建设“百万人口城市”和“美丽义乌”。

实施城市规划提升工程。突出规划引领,加强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美院等合作,深化义乌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论证、成果转化。借鉴上海、深圳、苏州等先进城市经验,高质量开展市域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江东拓展区块、稠城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继续编制过江隧道规划、环城南路和环城北路工程规划,开展城市形象品质、国际商贸城区块交通专题研究,提升高速公路入城口、机场路沿线、03省道两侧城区段、老社区更新区块和老宾王市场改建等重点区块的城市设计水平。科学谋划轨道交通、综合保税区、双江水利枢纽、义乌机场飞行区等级提升等重大项目。加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国际生产资料市场区块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试点示范工程。

实施城市功能提升工程。集中精力推进规划总投资1483亿元的163项重点项目建设,其中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62亿元,着力增强宜商宜居宜游功能。围绕打造最佳经商环境,提升商贸服务业集聚区、金融商务区、国际文化中心区块、总部经济区等重大平台的开发建设水平,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开展城市主要道路和街区立面景观改造、江滨绿廊提升改造相关工作。积极实施“三改一拆”,依法推进老社区更新改造、旧厂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加大违法建筑拆除力度。积极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和4g通信,建设“智慧商城”。强化住房保障,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支持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逐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将绿化环卫、城市照明、户外广告等纳入监管范围。开工建设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确保义乌机场国际航站楼、国际商贸城长途客运中心投用,争取航空口岸正式开放,积极配合杭长客专、杭金衢高速拓宽工程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对大型建筑设施配建停车位挤占挪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加快建设银海路、诚信大道,力争开工新环城南路、宗泽路延伸等工程。围绕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进一步强化旅游规划,完善扶持政策,积极谋划重大旅游项目,做强购物旅游,开发生态旅游,积极实施“百万游客进义乌”活动,提升异国风情街品位。加快国际文化中心区块和开发区文化广场、后宅文化中心、佛堂古镇保护开发利用、九都风景区等项目建设。

实施美丽乡村提升工程。推进农房改造从“分散式”改造向“集聚型”安置转变,农村基础设施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运营转变,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注重集镇的改造提升,健全功能。加快打造赤岸西海等美丽精品区域,加强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建设。加快推进高层及多层公寓、功能分区等试点村建设,重点解决农村高层公寓规划设计、操作程序、工程质量监管、资金筹集、工程代建和物业管理等问题,促进多村联建集中安置和人口集聚。积极推进“空心村”改造,抓好上溪、廿三里、大陈、佛堂、城西、赤岸等镇街的异地安置小区建设,完成33个省待整治村项目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规范提升特色农家乐发展。

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鼓励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加快推进城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华川热电厂技改扩建项目,分期淘汰热电热网覆盖区域的分散燃煤锅炉,实施路灯节能改造一期工程,开展“万吨千家”节能低碳活动。抓好印染、造纸、制革、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深化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行动。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义乌江综合整治、岩口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厂三期等工程,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考核机制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城区污水管网治理体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和“黄标车”区域限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pm2.5监测,全面开展锅炉烟气、有机废气和建筑运输扬尘污染治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强化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强“四边三化”行动,严格殡葬管理,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快环城生态景观林、针叶林阔叶化改造,加快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十大“森林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交通干线沿线绿化,加强重点区域洁化和美化。

四、办好十大民生实事。

在抓好经济发展、推动物质富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进步、精神富有,持续改善民生,让全市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弘扬新义乌精神,组织开展“推荐最美义乌人、宣传最美义乌人、争做最美义乌人”主题活动。抓好新博物馆、现代化电影院等项目建设,稳妥推进广电频道制改革和“一省一网”工作,推进《义乌丛书》编纂,争创省级“文化强镇”。启动和深化省教育现代化市、全国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色示范市创建工作,鼓励发展民办教育,积极申办国际学校,支持工商学院与境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运行机制,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争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扶持。优化公共体育服务,承办省第二届体育运动大会等高水平体育赛事,争创浙江省体育现代化城市。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积极创建创业型城市,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打造“无欠薪义乌”。加快江东、城南、城北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综合儿童福利院。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慈善、红十字会等事业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强化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机制、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四加一”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健全流动人口三级服务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开展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试点。加大“开门接访”和预约接访力度,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强化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源头预防,着力解决突出共性问题,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强化网络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工作,支持驻义部队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防、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

各位代表,民生连着民心、连着公平、连着发展。新的一年,要全力办好十大民生实事。

1.缓解交通拥堵方面:公布实施五年综合治理交通拥堵方案。实施国际商贸城及周边区域高峰时段车辆疏散优化方案。西城路延伸全面贯通,口岸路、大通路、春风大道基本建成通行;城北路下穿、03省道改建工程加快建设;阳光大道、四海大道、丹溪路完成改造;环城路平交改立交4项工程开工建设;在江东路、西城路、丹溪路试行信号灯绿波通行,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市民广场周边区域交通微循环方案。启用朝阳门停车场;新增公共建筑配套停车泊位8000个,着力缓解停车难问题。道路信号智能控制点位视频监控和电子警察增加到480个。新增或加密公交线路10条,新增公交车100辆,公交车总量达1100辆,满足日均50万人次以上乘客公交出行需求。优化集装箱卡车通行线路。加强学校周边接送车辆管理,促进有序通行。

2.住房保障和改善方面:南洲花园保障性住房竣工交付;江东、稠江区块2200套2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主体竣工;佛堂、稠城、后宅区块20xx余套2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制订人才住房建设专项规划,稠江、北苑区块人才公寓交付使用,新推出人才住房150套,开工建设人才住房120套。落实500户农村住房特困户建房用地指标。完成美丽乡村建设60个;实施农房改造4000户。启动2个城市社区更新改造。

3.生态保护和环境改善方面:实施城市内河整治及水循环工程;加快农村截污纳管工作,65%的村居完成污水连接管建设;污泥处置中心建成投用,实现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启动工业污泥处置项目建设;全市地表水三类水达标率30%,饮用水源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及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扬尘污染。开展机动车尾气道路红外线遥感监测和治理。城市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分贝以下。

4.文化教育体育方面:新建或修建农村文化礼堂13个,举办市级大中型群众文艺赛事6次以上;向农村和社区送戏300场,送电影6000场。改扩建5所城郊中小学;新建4所镇街中心幼儿园;全面落实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完成城市绿道网规划并实施20公里健身绿道建设;对全市公共健身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

5.医疗卫生方面:浙大医学院附属义乌医院争取一期基本完工、二期开工;加快推进中医医院迁建、中心医院二期、妇幼保健院迁建等工程。对参保城乡居民开展每两年一轮的健康体检。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政策,加大对民营医院扶持力度。新增医院床位800张。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1万人次。

6.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启动市人力资源市场迁建工程;创建100个充分就业村和社区,创建10个创业型村和社区,帮扶1000名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完成1万名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地农民养老金平均提高10%。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各2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政策内报销比例达75%左右;出台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55%提高至80%,年度救助限额提高至10万元。

7.惠农扶贫养老助残方面:市财政三年内共安排1500万元资金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实施放心农资工程,在全市建立46个服务网点;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2200人次以上,建立市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5个以上。加大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救助力度,本科生每学年救助额由3000元提高至6000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新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家,完成镇街敬老院改扩建2家;怡乐新村二期建成投用,新增养老床位500张。帮扶救助残疾人9000人次以上。

8.民生基础工程方面:启用西气东输天然气夏演门站,天然气管网覆盖到50个居住小区4.5万用户。农村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实施江南、商苑、幸福等老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成3个农贸综合市场改造提升。加快光网城市建设,城区光纤覆盖率达90%以上;移动3g信号实现市域全覆盖。

9.便民服务方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并落实相关待遇,出台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实施办法,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流动人口远程申报系统。实施公安在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驾驶员考试中心正式运行,方便每年5万人就地参加考试。推广免签证的apec商务旅行卡,年内办理60张以上。

10.公共安全方面:大力推进放心食品工程,加强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婴幼儿食品、学校食品和保健食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推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在各大菜市场设立无公害基地农产品等销售窗口;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各大菜市场每日公布农产品检测结果,在新闻媒体上每半月公布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完成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30座。财政投入的治安监控探头增加到4500个,城区和城郊治安监控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二十八条办法”,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思想解放之风,以“两创两提”为载体,全面开展“再认识、再发展、再提升”大讨论活动,着力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推动工作落实。

改进作风,注重实干。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两富”局级指导员、乡镇干部住夜、联村和进村挂牌办公等制度,深入推进“进村入企(市场)”大走访活动。实行精简节约办会,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减少文件数量,改进接待工作,精简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完善机关部门服务镇街、服务群众制度,实行送服务到基层,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

创新机制,全力攻坚。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理念,坚持工作项目化的方法,调动和集中各方面力量,完善市领导联系、协调项目制度,深化“比学赶帮超竞赛”等载体,通过现场办公、联合攻坚等办法,推动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实施和“老大难”问题解决。完善招商办法,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完善部门、镇街和指挥部工作考核办法,突出重点、分层分类考核,加大激励和奖惩力度,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市民的社会监督。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要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精简、规范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三制”办理,探索实施网上审批,优化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功能和涉外审批服务。强化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加快数据中心等政务公共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提高解决行政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抓好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突出廉洁村务、廉政风险防控、廉洁工程、廉洁市场、电子监察“五大监控网”建设。深入开展公共服务行业纠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建立重点工程建设信用评价、外地企业备案等制度,加强镇街招投标中心管理,强化公共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监管。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增收节支管理,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部门专项经费实行“负增长”,严格执行公务刷卡消费制度,强化公务车辆管理,规范休养考察活动。“三公”经费要不断下降,把节省的资金全部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各位代表,义乌未来发展目标明确、前景美好。让我们在中共义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念、抢抓机遇,先行先试、攻坚突破,为加快“两区六城”建设、争当“两富”现代化浙江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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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官检察官规定

第一条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交通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建设和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应当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结构协调、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交通发展的责任主体。

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市交通特点,统筹城市发展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平衡交通供求,优化设施利用,加强城市交通一体化管理。

城市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较大规模城市应当积极发展轨道交通、快速公共汽(电)车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公安、人民防空、发展和改革、财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文明交通和绿色出行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教育机构应当经常性地组织相关公益宣传和教育活动。

倡导和支持通过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通勤班车、智能租车、拼车、错峰出行等方式,减少机动车出行总量,均衡交通流量时空分布。

第五条编制(包括修改,下同)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应当按照以城市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原则,统筹城市布局和交通发展。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应当充分考虑交通需求与交通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功能分区和路网结构,避免大量人口在缺乏便捷交通保障的较小区域过度集聚,避免因居住区域和工作区域远距离分离而产生过多的机动化出行量。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具体工作由城乡规划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负责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科学判断城市交通发展趋势,统筹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步行与自行车交通、停车、货运、交通枢纽、对外交通以及交通管理等系统的功能配置、总体布局,引导城市交通协调发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具体编制,按照国家相关编制导则的要求执行。

第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为依据。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以提供通达、快速、经济、安全的公共交通服务为总体目标,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结构、分工、规模,明确公共交通网络和场站的布局、技术要求、用地规模控制标准以及车辆配备总量标准,方便交通衔接换乘,促进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拟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应当确定其网络和车辆基地的布局、控制要求等内容。

第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的要求,加大对公共交通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

迁移、拆除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应当征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同意。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交通设施用地,并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公共交通运营亏损。

第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采取下列财政、税收、价格措施,支持和促进公共交通的发展:

(一)对公共交通车辆(包括公共自行车)等设备的购置和更新给予资金补助;。

(二)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实行成品油、燃气等能源价格补贴;。

(三)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

(四)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

(五)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新购置的公共汽(电)车的车辆购置税;。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支持措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制度,综合考虑载客数、运营里程、服务质量和政策性亏损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政府补贴、补偿的范围和标准,相关资金应当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价格等部门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财务会计及成本核算实施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财政、价格等部门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与给予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补助、补贴和补偿挂钩。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状况,划定或者增加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优先车道,实施公共交通信号优先等措施,提高公共交通的准点率。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优先车道的设置,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优化线网设置,合理延长服务时间,及时淘汰落后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完好,保障服务质量。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及依法获得相关经营权的其他企业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高峰通勤等公共交通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提前公示新增或者调整的线路、站点、班次和早晚班起止时间,建立公众意见接收和反馈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客流调查,根据公众出行需求及变化,适时组织制订公共交通线网结构优化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确定后,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应当执行。

第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结合城市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和城市交通发展实际,细化、落实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发展政策及设施布局,提高道路环境的舒适性和安全性,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和正常使用。在人流集中的大型商业中心、办公区、公共交通枢纽等区域,可以建设步行连廊等立体步行设施。

第十四条新建交通流量集中、对城市局部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下列建设项目,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评价,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或者拟定出让用地规划条件提供参考依据;按规定需要编制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的,交通影响评价应当作为其中的专门章节:

(一)大型超市、物流仓储中心;。

(二)影剧院、体育场(馆)、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

(三)城市中心区及主干道两侧的宾馆、饭店、商厦等大型商业建筑;。

(四)大型居住区;。

(五)对城市局部交通有较大影响的其他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具体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部门、省公安部门制定。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

第十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加大投入,充分利用地面、地下等空间,开发和建设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机械式停车库等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停车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标准的要求建设停车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竣工和交付使用。

未经依法批准,已建成的停车设施不得改变用途。建筑工程需改变用途的,改变用途后其停车位的配置应当符合相应的配套建设指标;不能达到规定指标的,城乡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改变用途。

严格控制道路停车位数量。在城市拥堵区域相关路段不得新设道路停车位;已经设置的,应当逐步取消,具体范围和期限由施划道路停车位的部门确定和公布。

第十六条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位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中心城区的停车收费应当高于其他区域的停车收费,同一区域内道路停车收费应当高于道路外的停车收费。

道路停车位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使用、限时使用和非固定使用等办法,提高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了保障城市交通畅通,根据城市的交通状况和建设预期等因素,可以根据权限对小汽车等车辆采取限行、限停、提高停车收费等具体措施。

第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信息和自动化等技术在交通资源共享利用、交通组织与控制、公共交通线网优化和交通公益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加强车辆调度、安全监控、应急处置、公共交通“一卡通”、公共停车位自动计费、公众出行信息和停车诱导等管理和服务系统的建设,并促进智能租车等新型交通服务业的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管理和服务的效率、质量和科学化水平。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交通现状适时组织进行专业评估,根据交通出行规律,按照安全、效率和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科学实施交通组织、道路交叉口渠化、交通信号管理和人行横道布设,最大限度提升城市道路设施的使用效率。

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安部门可以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状况,确定一定时期的重点整治内容和范围。

第二十条在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但能够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立即自行将车辆移到不妨碍道路交通的路边。

第二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交通管理以及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严重失职的单位和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收集、分析和评估公众对改善城市交通的意见和建议,为城市交通管理和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第二十二条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交通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法官检察官规定

近日,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浙江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七条规定》,对司法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规范。

这一规定究竟因何出台,主要出于何种考虑,具体针对什么问题?对树立法官、检察官公正权威的司法形象,会起到什么样的积极作用?9月7日,记者采访了省委政法委负责人。

七条规定,严管司法人员。

规定对法官、检察官提出了7个“严禁”: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严禁违规过问、干预他人办案,严禁泄露办案秘密;严禁私下与当事人及其他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严禁接受职权和职务影响范围内的吃请、送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严禁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严禁涉足夜总会等与职业身份不符的娱乐休闲场所或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严禁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检察官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规定还设置了相关的惩戒措施,违反这7条“严禁”的法官、检察官,按照有关惩戒办法处理。法院、检察院按法定程序提请免去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并追究相应责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参照执行。

推进改革,维护队伍纯洁。

“法官、检察官是司法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要打造好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这位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出台从严管理七条规定,和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密切相关。

据了解,我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抓手,突出法官、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这也意味着法官、检察官将拥有更大的权力。

“更大的权力,应伴随着更多、更强的监督。”这位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一规定,将有助于对法官、检察官的纪律作风、职业行为进行严格规范,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检察官队伍,从而确保司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行,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高要求,确保廉洁公正。

七条规定从规范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纪律、言论发表、案件办理、人员接触、经营活动、涉足场所、任职回避等方面,均作了严格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既有对以往一些原有规定的重申和强调,也有对以往一些规定的重新整合,并结合实际,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和内容。总体来看,主要是对全省法官、检察官这一特殊职业划出了“红线”、扎紧了“篱笆”。

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严禁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及发表有损国家利益和司法权威的言论。这位负责人表示,讲政治守规矩,这是党员干部的应有之义。法官、检察官执法办案的每个过程都要体现国家司法机关的形象,因此不能违反政治纪律,做不该做的事、说不该说的话。这也是推进公正司法,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的一个基本原则。

值得关注的还有第三条规定,明确严禁法官、检察官私下和当事人及其他案件相关人员接触、交往。这位负责人介绍,和以往的规定相比,多了“其他案件相关人员”,这将有助于规范法官、检察官的“生活圈”,防微杜渐,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第七条关于严禁违反任职回避的规定,则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应当实行一方退出。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条规定是为了维护法官、检察官队伍的公正权威形象而作出的。除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法官、检察官配偶、子女在其任职辖区内不得从事律师职业之外,我省还规定不得从事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这是对我省法官、检察官从严管理、自我加压的更高要求,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树立我省法官、检察官廉洁公正权威的职业形象。

对法官、检察官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惩戒办法处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种严格责任追究的制度设计,以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的纯洁性,营造司法公正的良好氛围,提升百姓对法官、检察官的信任度,进而真正树立司法权威。

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突出执法办案、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紧扣“建设幸福美丽xx”总体目标,围绕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好检察服务。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9件190人,提起公诉355件479人,起诉人数同比增加23.5%,无一起错捕、错诉和判无罪案件。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30件34人,起诉39件47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类案件71件88人,起诉121件149人;批捕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19件23人,起诉20件25人;批捕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8件12人,起诉19件37人。准确适用从宽法律规定,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全年开展证据不足不捕30件47人,无社会危险性[1]不捕53件64人,不构成犯罪不捕6件7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18件21人。二是注重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2]、附条件不起诉[3]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对2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律援助,对1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深入分析犯罪原因和帮教条件,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暴力案分析》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信息。针对在校学生犯罪率呈上升趋势的现状,联合区教育局成立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通过开设法制教育讲座、举办法制教育展览、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制作微电影展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不断创新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三是立足检察职能,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4]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5],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减少不稳定因素16起,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顺利化解方富贵信访积案和蒋德安刑事申诉案,没有发生一起接访安全事故,成功申报省级文明接待室。四是把握工作重点,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对口帮扶的小河口镇光明村制订了无花果产业带动的脱贫计划,下派1名干警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与21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为帮扶村、镇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先后为小河口镇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宣讲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讲座。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突出办案重点,深入查办发生在扶贫救灾、执法司法、专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6件15人,涉案金额13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完成反贪立案目标任务。依法查办了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岳某某贪污公款14万余元案;小河口镇原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20余万元案;小河口镇跃进村村支部书记黄某某伙同村主任、镇代理会计、公路承包商四人贪污村公共资金10余万元案;高铁协调办原主任伍某某、副主任徐某等4人贪污37万余元窝案。立案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和公安民警徇私枉法等渎职犯罪案件2件6人,立案人数居全市首位。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3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查办的个案开展预防调查,形成2篇专题预防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先后为xx区卫生执法大队、交通局等机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7次,在工程建设、工商登记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131次,为政府公开招标项目签盖《廉政协议》38份。为增强预防合力,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组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目前已组织11名宣讲团成员到高粱镇、小河口镇为200余名乡镇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举办了精准扶贫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宣讲活动得到市院的充分肯定,多家新闻媒体对该活动进行报道和转发。

在侦查活动监督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9件9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6件6人,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或撤案;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均予以了立案侦查;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罪10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5人,成功改判2件4人,另1件正在审理中。在民事行政监督中,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1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案4件;督促金融机构向法院起诉久拖不还的贷款案3件;开展执行款物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执行案款滞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并得到区法院的采纳;注重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力度,对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整改监督意见4件,全部被采纳纠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人次,办案机关采纳10人次,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02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与区政法相关单位会签《xx区社区矫正监督实施意见》,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24人,纠正监管场所混关混押3件3人。建立了“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就业安置基地”,帮助特殊人群就业。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7]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8],排查出被撤销缓刑或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未被收监收押人员3人,清理出350余万元的罚金尚未执行缴纳,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督促履行的检察建议。

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参加工作座谈会、通报会和出庭评议、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事项,全年邀请区人大代表来院调研工作1次,向区人大、区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5次,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2016年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获得充分肯定。深化检务公开,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法律文书说理、检务公开大厅和“两微一端”[9]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2次,开展集中采访报道4次;在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3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20条,点击率13000余次,访客近8000人。

2016年是换届年和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的一年,工作任务繁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坚持“五个不放松”,实现检察工作的持续发展。一是坚持目标管理不放松。换届以来,针对各项主要业务指标进展缓慢、完成不理想的严峻现状,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四次召开目标运行分析会,督促各部门查漏补缺、固强补弱,短时间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年底,95.8%的绩效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院17个部门有12个部门的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二是坚持司法改革不放松。根据省检察院司法改革具体方案,有序进行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首批24名检察官通过统一考核进入员额。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队伍编制总数的35%、50%、15%,对全院检察人员分类定岗,顺利完成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改革。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主题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最高人民检察院廉洁从检“十条纪律”等规定,狠抓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教育,切实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四是坚持班子建设不放松。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重大开支等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班子整体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五是坚持业务教育不放松。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全年投入教育培训经费达院财政预算经费总额的5%。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开展岗位练兵与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相结合,先后组织8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2016年,xx区人民检察院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表彰44项,先进个人表彰79人次。在川南片区八个建制队参加的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取得第三名,在市检察院对各县、区检察院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社区矫正、司法警察执法行为监督、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村官宣讲团”等创新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

各位代表:2016年xx区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到位,监督成效与群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不快,干警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xx区委和内江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xx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幸福美丽xx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惩治、监督职能,不断提升用法治方式服务改革的能力,更加有效地为我区发展提供法制保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加强对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结构转换、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检察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敏感案件;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大查处惠农扶贫、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力度,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力争办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促进检察制度自身完善。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结合起来,力争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案件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探索一批新经验、新作法。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更加重视检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把程序公正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强化监督与自我监督。突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拓宽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健全和完善检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群众的外部监督,约束和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开展多形式的“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社会危险性:主要是指逃避、阻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和继续犯罪的可能性,新刑诉法列举了五类情况:(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社会调查:是指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不仅要查明案件本身的情况,还应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与犯罪和案件处理有关的信息做全面、细致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选择最恰当的处理方法。

[3]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院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不起诉考察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考察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对其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4]涉检信访预警机制:根据案件可能存在高、较高、中、低四个信访风险等级,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四级负责制。确定有风险的,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相应预警,并根据预警级别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矛盾。

[5]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指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

[7]“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于2016年4月至10月联合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清理的对象是2006年1月至今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仍羁押在看守所的罪犯以及被撤销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尚未收监执行的罪犯。

[8]“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最高检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专项检察活动的工作范围是,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人民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所有涉财产刑执行案件开展检察监督。检察的重点对象是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五类罪犯”,主要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罪犯。

[9]“两微一端”:是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

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xx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们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立足职能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67人,着力营造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监督侵害国有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运用法治手段支持国企改革、保障国企做大做强。针对非公经济发展所需,省检察院制定“鄂检十条”,组织开展服务非公企业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向社会发布了10个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犯罪1577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对非公企业“吃拿卡要”等职务犯罪476人;监督纠正对企业内部“蛀虫”有案不立等问题173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在工商联协助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走访非公企业5300余家,襄阳、黄石、鄂州等地通过开展“法治企业行”活动、编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开通企业服务热线等方式,面对面了解司法需求,实打实提供法律服务。

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与省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41人,提出检察建议219件。严惩基层啃食困难群众获得感的“蝇贪”,恩施州检察机关围绕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开展专项预防,强化对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各级党委部署,深入197个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促进精准脱贫。

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847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高度重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261人,依法办理华氏集团、湖北奥信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竭力挽回群众损失,降低社会稳定风险。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159人。与省审计厅共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审计调查,在严惩相关诈骗、贪污、渎职犯罪的同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融资、科研经费管理分配和成果转化中的法律问题,切实保护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合法收益。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等活动,监督立案251件,起诉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985人,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黄冈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实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我们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403人,起诉46454人。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严惩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惩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869人,起诉涉枪涉爆涉毒犯罪5554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网上诈骗、盗窃、赌博等犯罪,用法治撑起网络的蓝天。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省检察院对4件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6件,监督立案的李琦购销违法进口猪肉100余吨案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70人,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相关犯罪262人。对230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并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回归社会。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475次,配合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大手拉小手”工作室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团队。与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依法处理群众信访2.2万余件。积极参与信访积案“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积案139件。健全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制度,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669人次。对64名实施暴力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1203人次。严惩非法行医、职业“医闹”、暴力伤医等犯罪,加强对医疗纠纷诉讼的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变化,查办职务犯罪24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3人,渎职侵权犯罪618人。

完成重大专案办理任务。省检察院和宜昌等地检察机关经过三年努力,成功办结中央交办的重大专案,全面完成一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等工作,受到中央、省委表彰,14个集体和44名个人荣立一等功。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办理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突出办案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案件465件,其中300万元以上案件70件。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31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23人,其中厅局级以上32人。依法同步介入90起事故调查,对56名责任人立案侦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查办征地拆迁、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358人,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办案力度与效果相统一,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等界限,促进形成允许试错、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坚持境外境内一起追,追逃防逃两手硬,从国内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4人,从境外追回7人,其中脱逃达10年以上的13人。在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下,对“百名红通人员”中我省检察机关立案的人员,成立专班紧追不放,促使郭廖武、蒋谦回国投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在积极追逃的同时,通过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方式,依法追缴赃款赃物。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604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5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800余项。强化商业贿赂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7万余次,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全省100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做好地方换届选举和灾后重建中的预防工作。积极运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预防宣传,在公交、高铁、车站、政务中心、大型商圈等场所滚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和微电影,孝感检察机关运用“法律大篷车”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廉洁理念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深入人心。

我们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障刑法准确适用。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07件;追加逮捕1830人,追加起诉1113人。健全检察环节防冤纠错机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519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600人、不起诉3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67件,省检察院支持抗诉的喻少林故意杀人案,经省法院再审由无罪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勇于自我纠错,依法纠正或改变8件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办理国家赔偿案件89件,支付赔偿金345万元。

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纠正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形1759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670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09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防止不必要的羁押。对阻碍律师正当执业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11件。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

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支持下,拓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82件。针对恶意欠薪问题,建议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6件,荆州检察机关连续三年对这一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有力维护了劳动者权益和社会稳定。

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99人。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有关机关对271名罪犯收监执行,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91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440件。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25人,对蔡甸监狱服刑人员脱逃案2名责任人立案侦查。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66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7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500件,与省法院联合推进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促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对51件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净化司法环境。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省检察院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通过专项督查等方式强力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全省3729名员额内检察官、4827名检察辅助人员、1424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新招录1113名雇员制辅助人员,将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精简审批层级,授予检察官更多办案决定权,加强监督制约,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提升。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

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积极稳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对293件公益诉讼案件启动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履行职责;对经建议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55件案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通过试点,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县环保局关停17家环保不达标的石材厂,解决了周边12个村的环境污染问题。省检察院指导的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诉区林业局怠于履行职责案,成为全国样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试点检察院现场观摩学习。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依法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侦查,引导收集和完善证据;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注重提高公诉人当庭询问讯问、示证质证、辩论说理能力,确保庭审实质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武汉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0xx年8月以来按速裁程序办理案件6000余件,司法效率明显提升。

我们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基固本,省检察院3次在全国检察系统交流队伍建设经验,全省检察机关有108个集体和12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等活动,把临时党支部建到办案一线,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加强系统内巡视,省检察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政治巡视。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人,防止“灯下黑”。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培训检察人员7000余人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组织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达到96名。随州、汉江等检察机关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检察夜校、案例辩论赛等措施,促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省检察院对22个检察院办案区开展了专项巡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办案全流程监控,对4.1万余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防止和纠正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强受理接待中心、律师会见室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行电子卷宗、网上预约和信息查询等服务,为律师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进人留人难等问题,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荆门、神农架等地加强社区检察服务站、乡镇派驻检察室建设,使检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对接全省政法信息化建设“1234”工程,推进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涵盖50余种门类信息的侦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现代科技提升办案能力。全省有8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去年省“两会”之后,省检察院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跟踪督办落实情况,35件具体建议、提案和反映事项均按时办结回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上半年检察工作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110名省人大代表视察省检察院,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24名湖北团、山西团全国人大代表交叉视察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武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走访联络解放军团全国人大代表获好评。制定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细则,按规定将474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央视《新闻联播》对相关做法进行了报道。继续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00余条,公开法律文书3.4万余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加强,一些地方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有的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深入推进,有关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些检察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等方面还不够适应。三是有的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检察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五是有的检察人员作风不实,个别人员违纪违法,从严治检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省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切实监督纠正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依法保障创新创业者权益,促进“新经济十六条”落实。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围绕平安湖北建设,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等犯罪,立足职能防控风险,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机制,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加大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力度,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继续统筹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抓住机遇加快信息化步伐,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