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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

作者:储xy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一

桌椅是指有靠背的坐具椅子。那么桌椅租赁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桌椅租赁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桌椅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内容

桌椅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桌椅物品,提供以下物品租给甲方使用。

1、 黑色金属折叠椅 把

2、 同色软包椅 把

3、 条桌 张60cm*120cm

4、 配套桌布 条(白色桌布、桌裙)

5、 塑料椅 张

6、 塑料桌 张

7、 吧台 张

8、 吧椅 张

9、 地毯出售 平方

二、 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期内,甲方享有桌椅的使用权。如有丢失则按照折叠椅40元/把、软包椅110元/把、条桌120元/张、桌布100元/套进行赔偿。

2、 桌椅的完好程度。(桌椅有破损,新旧不一)

3、 桌椅在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三、 付款方式

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提货时必须向乙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或支票 (支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进帐)

四、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赔偿。

五、 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果出现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

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2、甲方应保证有该物业的使用权及出租权,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承租期间不能使用此物业,甲方就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的所有相关损失。

3、 因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所产生的土地使用费、税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为__年。从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到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可以就续订租赁合同事宜另行商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2、 保证金条款

本合同签订前三日内,乙方向甲方将会人民币贰拾万元作为保证金,待乙方进场后此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度上半年租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

1、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房屋装修、装饰、广告设置及其他与使用装修物业有关的各种手续。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电量及现有的供水及相关实施,如电量不足,甲方负责增容。

乙方

1、 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时间,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2、 乙方在承租期间,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进行分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进行分租,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进行转让或设置抵押。

3、 乙方应将承租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保别及标准按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保费由乙方支付;如乙方不向保险公司投保,乙方在租赁该地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全额支付出租方因房屋损坏的一切费用。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结构及室内的一切设施应爱护使用,使其保持完好。乙方如需对该地的建筑物及室内进行装饰。维修或发行,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城建改造程序申报获准后方可进行。维修、改造、装饰的现状,不得拆除或损毁,维修发行装饰的费用不再清退。

5、 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该地的水、电、暖气等费用以及社会各部门需征缴的或与经营有关的各种费用和乘积由乙方自行交纳至有关单位或部门。

6、 乙方在租赁期间,出租房屋内的供电、供水、供暖及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因乙方过失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7、 乙方在此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及法规,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因乙方过错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由乙方负责解决。同时负责该地的防火,防盗及安全保卫工作。

8、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该地承租的房屋及不可移动设施完好的交付给甲方。如出现损坏,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修理费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及其赔偿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给定的期限履行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一方违约时的年度租金总额。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日租金的1%;乙方拖欠租金超过3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违约时年度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签字后,在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合同期内,除战争、地震、洪水、政府(包括拆迁行为)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类似事件,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不视为违约。但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租赁场所进行拆迁、征用,由甲方全权受理一切拆迁、征用事宜,拆迁赔偿与乙方无关,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的经营及装修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同意由本合同项下出租房屋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商定,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财产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押金租金的给付: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支付所租产品的押金及租金,甲方开具租金押金的收据给乙方。

三、租赁财产的交付:甲方应于二00____年____月_____日将乙方租赁的麻将机按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并调试正常,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赁财产的保管维护、修理:租赁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租赁财产,同时乙方有责任正确使用甲方的租赁财产。若发生租赁财产被盗或因人为因素致甲方财产坏损,乙方应按租赁财产的合同价进行赔偿(参见报价表);若因甲方的租赁财产出现故障引起机器无法运转,则由甲方维修人员上门维修。麻将、边框、桌面布、盖布、骰子、骰子玻璃、面膜、压条、电源线、筹码、牌盒损坏、移(拆、装)机等不属免费保修范围内。维修时往返车费10元以上(含10元)须乙方支付。 2、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薄、营业执照.房产证之二项的复印件。 五、运输问题:租机往返车费和搬运费由租户负责。安装调试由甲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共1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其他:

签约人: 手 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 锦绣物流仓储楼 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 红丹 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 / 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跌前的原价格结算。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乙方自最后提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费保管期限。免费保管期满后甲方仍未提货的,甲方按每吨每天10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保管费用。乙方计收保管费用的保管期限为60天,超过60天时,乙方有权对相关构件自行处理,且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

年月日: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三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约定,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作业,并约定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揽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数量(设计数量):

三、质量标准:

四、价款

1、合同价款说明:生产成本按现时现地条件劳动定额执行

(一)辅助工资:按直接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二)附加费:(费率20%)

内容包括:1、承揽作业人员因工、非因工负伤、疾病的医疗费、就医路费、住院费、补助费救济费及因工、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补助费、救济费。

2、承揽作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因疾病或死亡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丧葬费、补助费、救济费。

3、承揽作业人员所有的福利方面和补助费。

4、承揽作业人员的旅差费、办公费、签证部门提取费。

5、承揽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费、安全教育费和气候变化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工资。

6、不可遇见费及其他费。

五、承揽作业地点:

六、乙方承揽工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承揽工作,承揽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派人巡查后认为符合验收条件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应按照同行业的标准及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3、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手续。

八、结算

1、甲方在出具验收合格手续后与乙方进行结算。

2、结算的价款应以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单价和验收手续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计算依据。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告知乙方承揽工作区域的具体界限,并派出管理人员对乙方完成的作业成果定期检验。

2、甲方有权根据本行业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作业大批量不合格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有权取消作业资格,并按照违反规定的程度追究责任。

3、甲方在乙方承揽的工作完成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验收和结算。

4、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承揽工作,自行组织生产,自筹生产所需资金,自行招募、组织、管理人员;自带生产工具、设备或畜力完成承揽劳务作业;自主决定其内部劳动组织、分配形式;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乙方应遵守林业政策、护林防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的该项损失。

6、乙方自行承担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的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在实施承揽劳务过程中,若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及时处理,不得影响工期,发生的赔偿、补偿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自主安排工作计划和进度,按期完成承揽工作任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成承揽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劳务成果不合格的,应无偿返工,因返工而造成超过合同规定工期的,应按照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未完成承揽工作擅自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支付已经完工的工作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

2、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3、 合同履行期限未满,但根据乙方的现有工作进度和生产能力不可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承揽任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对乙方已有的工作成果进行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已经完成工作量的60%。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泉阳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保存三份、公证处、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 间: 时 间: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四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约计重量

总计

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四、 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五

定作方(甲方):

电话:

承揽方(乙方):

电话: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

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 。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 。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代理人:

1、甲方确认甲乙双方于 年下半年未发生 加工业务,该业务系 、 擅自以乙方名义与甲方达成的加工业务, 、 不是乙方的员工,业务过程中未得到乙方的委托授权,事后乙方已出具声明对无权代理行为拒绝追认。

2、甲方决定对该案撤回上诉,为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同意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发票。

3、双方无其它经济纠纷。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有限公司

代理人: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告知:本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承揽方单位定做加工服务。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订立之前应确定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并针对是否允许承揽方将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转移或有第三方协助进行讨论。通常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列明了定做方对加工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材料等的要求,经双方约定无异议之后拟定本合同并签字承诺。在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后,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亦不可以以该批次产品可替代使用为由。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 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 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 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风险告知:承揽方应该在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将加工品于约定地点进行验货、交付。在承揽方完成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以前,应当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承揽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对定作方的材料、定作物具有占有、管理的责任,不仅对完成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期限负有全部责任,而且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也必须承担由于未能预料和不可防止的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也就是说,承揽方不得要求定作方给付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承揽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或酬金总额的 %(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 (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揽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六

定作方(甲方):___

电话: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

电话:______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加工费单价金额

定作方供应原材料:原材料

规格单位数量日期成品单位耗用量

1.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

2.产品检验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及运输办法、运杂费用和负担:______。

4.货款及费用结算办法及期限: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

乙方(盖章):___

时间:__________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七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八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自愿基础上,签订桌椅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租赁内容

桌椅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根据甲方选定的桌椅物品,提供以下物品租给甲方使用。

1、 黑色金属折叠椅 把

2、 同色软包椅 把

3、 条桌 张60cm*120cm

4、 配套桌布 条(白色桌布、桌裙)

5、 塑料椅 张

6、 塑料桌 张

7、 吧台 张

8、 吧椅 张

9、 地毯出售 平方

二、 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期内,甲方享有桌椅的使用权。如有丢失则按照折叠椅40元/把、软包椅110元/把、条桌120元/张、桌布100元/套进行赔偿。

2、 桌椅的完好程度。(桌椅有破损,新旧不一)

3、 桌椅在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三、 付款方式

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合同签订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提货时必须向乙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或支票 (支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得进帐)

四、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30%赔偿。

五、 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果出现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合同签定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六、 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九

签约地点: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 有限公司与 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 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 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 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

甲方制成品于 日前运往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2023年个人加工承揽合同 桌椅租赁合同实用篇十

承揽方:

定作方因制作安装 标识牌,发包给承揽方,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作方将神舟管业办公楼顶标识牌的制作、安装、保修、项目全部发包给承揽方,由承揽方包工包料制作并承担该标识牌的制作、安装、保修等一切费用,该标识牌经验收合格提供有效发票后,定作方支付承揽方工程总价人民币肆万玖千圆整的90%即人民币肆万肆千壹佰圆整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一周内,定作方向承揽方支付工程总价的10%即人民币肆仟玖佰圆整。

二、该工程具体位置位于 ;主要要求和内容为:

1) 制造的内容:“”;

2) 汉字为中文简体,英文全都为大写字母;

3) 汉字为3m(高)*2.5m(宽),英文高为1.5m;

4) 字体白天及夜晚均为红色;

5) 字体在地面不能看到拼接痕迹、支撑尽量隐蔽;

7) 全部工程应抗除台风、龙卷风、地震以外的自然破坏因素;

三、承揽方应于20xx 年6月25日前完成该标识牌的制作与安装(雨天除外)。

四、该标识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承揽方应经常性查看是否有安全隐患,应对固定螺丝、角钢、铁皮、铆钉、焊接处等逐一检查并及时加固修理;定作方对标识牌的不稳定因素及可能造成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有权向承揽方提示,承揽方应马上前来进行检修。保修期限内该标识牌因各种原因的损坏,固定不稳和风吹倒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揽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定作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该标识牌在质保期内严重破损不能修复时,承揽方应重新制作并安装另一块与原标识牌规格、材料相同的新2*2标识牌恢复其功能。该标识牌由承揽方终身保修,质保期满后,承揽方应定期检查维修并收取基本材料人工费。

五、本合同相关定作方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承揽方的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六、定作方负责将电源关到工程地点30米以内。

七、对于可能发生的由于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标识牌损坏造成后果,由承揽方承担责任,施工期间,承揽方承担一切施工人员及工程安全责任,如发生意外与定作方无关;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定作方的任何物体、建筑等,如内外装修、构件、电器等。

八、该合同签订后承揽方的安全责任和保修责任不因该标识牌的经营权或所有权的转让而失效,该标识牌经营权或所有权的受让者有权取得转让后定作方的相应权利。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宝应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该合同一式三份,由定作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