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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合同签订(精选17篇)

作者:书香墨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贸易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繁荣的重要动力之一。请大家参考下面的贸易报告和分析,了解贸易形势和市场变化。

贸易合同

为有利于双方发展,充分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利因素,加强企业间经济合作,提高经济社会效益,甲乙双方充分酝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中小企业融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承担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责任担保,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

三、乙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万元,无论在乙方是一家公司还是两家公司;当甲方需要担保时,甲方可选择乙方的一家公司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贷款担保。

四、甲乙双方相互担保时,最长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贷款应专款专用。担保人有权对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贷款本息清偿时,被保证方应主动向保证人提供贷款偿还证明,以便对方及时知晓。

五、一方为另一方担保时,应如实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复印件及相关企业简介。

六、不及物动词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重组、合并而产生的继承人)将受本协议约束,并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七、担保人在代表担保权人清偿债务后,有权向担保权人追偿。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经另一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浙江xx钢铁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贸易合同

__年__月__日__为卖方和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其条款如下:

合同货物:____

产 地:____

数 量:____

合同价格:____fob____

6。包 装:____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立方吨。

1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___ 卖方:____

证人:____ 证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贸易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国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仲裁程序在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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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寻找适当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介绍客户给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成交事项,甲方愿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部分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寻找的供应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应商签订有关的购买事宜。

第二条居间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佣金/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办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为甲方找到了合适的供应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该报酬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销售价格每吨元,乙方即获取价格每吨元的差价.

(2)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部分。

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支付办法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的有关资料;。

3、甲方应当保证其合约的完整执行,由其引发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4、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与方法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应付数额的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不对甲方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提供担保。

3、乙方对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商业信息、经济情况等,负有保密义务。

第七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均为重要的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泄密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居间范围。

甲方的关联公司及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客户的关联公司为居间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的交易事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差价部分金额。

第九条。

第十条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抛开乙方直接跟乙方介绍的客户及其关联公司的违约责任,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十条本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解除,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就解决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任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贸易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币结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和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国____银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本合同用中、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附件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贸易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___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___元。

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_________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_________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四十三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5%元。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_________。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四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附件。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期限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_________。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盖章):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贸易合同

中国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_________套(件),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品号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交货日期: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

第三期: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_________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发票(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_________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_________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_________%。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__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对_________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止,提供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台,准备设备_________台,以及测试仪器_________台,附配件_________套等,计总值_________万美元。

交货期:

1.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2._________机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3.其他设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货。

目的口岸:_________。

支付办法:_________。

包装:_________。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本合同以中、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贸易合同

(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__。

贸易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保证买卖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9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买卖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按买受人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确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负担;如出卖人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出卖人负担。

第三条 买受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买受人负担;对同城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买受人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买受人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出卖人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出卖人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受人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10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15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买受人要求分批交货的,出卖人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出卖人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出卖人代办托运,如买受人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买受人在 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买受人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买受人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30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2/3以上的,出卖人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2/3以下的,出卖人应征得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出卖人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第十条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受人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出卖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买受人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故,由买受人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出卖人过错,不可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但出卖人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买受人索赔。买受人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出卖人的,买受人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出卖人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5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买受人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买受人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天内通知出卖人,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由出卖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买受人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买受人应在货到90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在15天内),向出卖人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货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买受人收货后的60天,逾期出卖人可不受理。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出卖人应在接到“查询单”后15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出卖人供货的,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5元以下,残损在10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买受人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出卖人,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买受人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出卖人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30天内通知出卖人,逾期则出卖人可不受理,同时买受人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出卖人。出卖人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买受人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出卖人责任的退货,其损失由买受人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买受人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出卖人。

买受人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0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出卖人。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买受人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经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4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买受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买受人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2.出卖人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出卖人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

4.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出卖人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5.买受人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买受人承担因提供给出卖人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出卖人或运输部门因处理买受人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出卖人保管的商品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没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1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1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话: 电 话:

百货、文化用品买卖分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站

公司 站

xx年 季度 公司

针纺织品买卖分合同

签订地点

针纺织品购销分合同台帐明细表

贸易合同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答: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此外,还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例如订购单、订数单等。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7、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桟单等。

8、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

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2、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帐簿、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帐簿贴花,对财会部门设置在批发部、仓库、门市部和其他部门的商品明细帐、原材料明细帐、产成品明细帐等都不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答: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立的合同免税。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答: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包括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现金按实际收到或存入纳税人开户银行的金额确定。实物指房屋、机器等,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确定。无形资产和材料物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等等。如果是实物捐赠,则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确定。

答:日记帐簿和各明细分类帐簿按应税凭证的件数,每本为伍元。

答: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答: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答: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制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答: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同样,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也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答: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答: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为列明的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答: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答: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答:在营业账簿上贴印花税票,须在账簿首页右上角粘贴,不准粘贴在账夹上。

答: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具体操作方法为:纳税人在缴纳印花税时,应事先将电子文本中涉及印花税计税依据等相关内容打印成纸质文本,并据以办】理印花税缴纳事项。

答:印花税的缴纳日期是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予办】理。具体是指,应税合同在签订时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贴花;营业帐簿在启用时贴花;权利许可证照在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实行汇总缴纳的应税凭证,应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缴纳。

答: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览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答: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答:纳税人有下列行为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已粘贴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伪造印花税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出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

5、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b、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贸易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客户,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客户,本单客户是上海市金轩进出口实业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客户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客户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c&f或cif条款”执行与客户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打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饭费,招待费等。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监督生产。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需支付该合同成交额的30%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本次合同工件总数为十万件报价为rmb60/件,乙方收取佣金为_______,共计_______万元。

(2)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计_______万元。剩余70%在甲方每月收到货款五天内通知乙方并将钱打入乙方帐户,额度为总佣金的10%。(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协商或或征得乙方同意除外。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甲方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涂改,涂改处视无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续!

甲方:

乙方:

日期:

贸易合同

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协条件:

一、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_____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元,乙方投资_________元。

_________。

三、产品质量。

_________。

四、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_________permil;计付,每_________月付给出资方。

五、违约责任。

_________。

六、附加条件。

_________。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贸易合同

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f.o.b.

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____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贸易合同

此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制造商”)和_________(“经销商”)双方签订。

制造商指定经销商作为惟一独家经销商在其指定范围内再销售、租赁、出租其产品,经销商接受这项指定。

合同于签约方最后签字日期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合同中另有其他时间规定提前终止。在合同到期时,如果经销商在合同期内认真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可协商更新或处长合同条款。

双方承认并同意经销商是分离且独立于制造商的。这种经销合同不应被视为建立了某种雇用、合伙、合资、委托或其他类似的关系。无论哪一方都不对另一方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也无权约束另方去履行任何合同。经销商可自主雇用或聘用任何人员或独立合同人,而制造商则无权限制雇用或解雇这些人员。经销商有责任保证在_________国从事商业行为时遵守当地法律要求。经销商应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销售货物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费用。制造商不对经销商从事再销、租赁、出租货物等有关经销行为所引起的损失、索赔及其他负有赔偿或保证的责任。

a.经销商应在指定范围内从制造商手中购买并销到客户手中的产品积极促销、出售、租赁、出租及提供售后服务。

b.经销商应经过慎重思考使用各种不同销售方式,包括彩目录、邮购、电话或电子方式在指定的范围销售产品。

c.经销商在其选定的地点上至少要开辟一个店用做销售、租赁或出租制造商产品。该零售店必须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开张,在指定地点内的其他零售店的开业则由经销商选择。

d.经销商不得销售、租赁、出租其他任何非制造商制造的产品、商品、配件等,也不得从事经营与制造商产品相同、易混淆或其他带有欺骗性的类似功能的产品。

e.经销商不得销售、租赁、出租制造方产品给其他公司用于销售、租赁、出租或从事其他类似产品的行为。

f.经销商应负责整个商业行为的全部费用,包括税、劳工费及可能出现的罚款。

g.经销商应负责获取并持有为进口、运输、仓储及销货所需的各种进口许可、运输证明、商业执照及其他类似文件。经销商还应负责向制造商提供为将其产品运到目的地所需的进口和运输的所有文件,如经销商不能在制造商发货的期限内将所需文件提交制造商,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发货方面的拖延将不被认为违约。

a.除非由经销商失误导致的拖延或因为合同中不可能提供的内容,否则制造商应在经销商订货后_________天内将经销商所订的全部货物送至经销商处。

b.如果经销商在进口方面履行其职责,制造商就应将经销商订购的货物送到经销商指定的地点。在发货期内制造商应负责获取各种出口所必须的许可证和检查文件。

c.如果制造商出于某种原因中断了产品的生产,应立即通知经销商,然后在中断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完成更换已售出的中断货物所需的配件和服务。

d.制造商不得将产品售给经销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实体用以在现有范围内销售、再销售、租赁、出租同一产品或与制造商产品类似的具有欺骗和混淆性的产品。

e.货物运达后,制造商不得将其产品销售给除经销商以外的任何人或实体用于直接使用。

f.制造商应及时就获得或收到有关潜在用户的各种线索、希望等类似信息通报经销商。

g.制造商可提供给经销商一份关于产品的零售、租赁、出租的参考价,经销商不受此价格的约束。

h.制造商还应向经销商及其人员提供培、技术支持及产品使用、运行、维护修理等方面的援助。

i.制造商应坚持不断地投入广告宣传,以便在其本行业及公众面前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和产品形象。

j.如经销商需要,制造商应给经销商提供销售材料和技术指标。

双方同意经销商按如下条款订购:

a.首次订购: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经销假商应向制造商订购第一笔总金额不少于_________(币种及金额)的货物。制造商按合同规定送货,经销商支付货款。第一笔订购价应为_________(币种和单价金额或标明在附在合同后的现有产品的清单上)。

b.随后的最少订购。为保持在特定范围同的独家权,经销商在其首笔订购后必须至少按以下频率和金额续订:

(2)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二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3)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4)在。

合同生效后的第四个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5)在合同生效后的每_________(数字)月内,至少应有一笔不少于总共_________(币种和金额)的订货,直至合同终止。

c.不可抗力。如指定范围内的市场需求由于某种经销商控制能力以外的原因下滑,以至于按合同规定的订货金额不再有商业上的可能性,只要情况一直持续,将不实行最少订购的要求。

制造商应按现有产品清单上的价格向经销商收取货款,直至制造商决定更改其中的价格。制造商保有更改任何一项价格的权利,那时制造商应负责向经销商提供一份新价格清单,价格中不包括运输费、保险费或进口关税,所有这些都应由经销商承担。制造商商应承担出口许可费及杂费。如经销商的订购在制造商通知其价格变动前就已到达制造商手中,制造商应认可在价格变动生效前的原价格。送至经销商的货物应于_______天内以现金支付。经销商有获得在货物发票日_______天之内支付而享有_______%折扣的权利。

如合同任何一方国家严格控制向另一国付汇,制造商应指示经销商暂将待付账款存入经销商所在国银行以制造商名义开立的帐户上。存款银行需由制造商指定,当经销商向制造商出具该笔存款已办妥的文件时,制造商应给经销商开立收据。

制造商给予经销商对售出商品的质量担保与给予其他客户的一样。经销商必须做到给予每一个购买者同样的质量担保。经销商无权更改制造商担保的任何条款。制造商应当及时修理、更换所有失灵的、无法操作的或有其他缺陷或担保条款范围内的货物,无论该产品是由经销商还是经销商的客户所拥有。

a.经销商应保障或使制造商免于遭受各种因经销商从事、经营或执行合同造成的人员伤害或死亡以及财产的损失或丢失而引起的索赔和伤害。

a.制造商在所有产品标识、名称、设计、专利和与产品有关的商业秘密等方面拥有有价产权(称知识产权)。以上这些权利全部属于制造商而非经销商。经销商不得宣称其拥有制造商的知识产权,也不允许经销商将制造商的名称作为其自身名字的一部分。知识产权由制造商所有。

b.经销商被授权使用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从事有关制造商产品的经销、再销、租赁和出租事宜。经销商无权使用制造商技术用于其他目的。

c.所有与制造商产品有关的广告促销材料、报价、发票、标签、装积容器和其他材料均要附上一张声明:即“与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由制造商所有”。同时还须注明经销商只是该产品的经销商。

d.经销商禁止以任何方式更改制造商用于产品的知识产权技术。所有产品细节、色彩和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制造商提出的要求。

e.经销商只能出售使用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的产品,禁止经销商将制造商知识产权技术用于任何制造商生产的半成品上。

f.经销商不得或试图协助他人复制制造商产品,也不得生产制造或出售任何与制造商产品混淆或具欺骗性的类似产品。

g.经销商不得从事任何会使制造商的注册或权利无效的行为。经销商不得试图改变或终止制造商知识产权的注册,也不得协助他人从事上述活动。

h.如违反本段文字所述行为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双方都认可违背本段所述行为将会损害并削弱制造商在名声、信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有价权利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损失是不切实际且不可能实现的。鉴于此,双方同意,如果经销商违背了上述条款所述内容,制造商有权根据每次违约情况按照标在合同附件上的价格处以_____%的损失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另一方书面认可前不可随意转让合同。任何一方不可随意撤回其做出的认可。制造商可以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撤回认可意见:经销商未履行双方认可的`合同规定的责任;建议的受让人因财务问题不能履行经销商遗留的合同责任;受让人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经销商义务,或受让人未能达到制造商拟定的对新经销商的标准。

将取消独家经销权。如经销商在通知日期内修正失误,将不取消独家权。独家权的取消不会自行生效。无论经销商是否拥有独家经销权,只要经销商没有另外违反合同规定,合同将仅做职下修订且继续有效:经销商在指定区域内没有独家经销权,制造商亦无义务禁止其销售或其指定他人销售产品及提供给经销商潜在的用户名单。

制造商终止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如下的补救措施:

a.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通知经销商合同终止:

(1)经销商被判定破产;

(3)经销商无力偿还债务,或有一个被指定的接收人处理经销商的资产;

(4)经销商因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其权利或产权;

(5)经销商对重新组织或重新安排其财务和贸易事务提出诉讼,或者别人对经销商提出对上述事项的诉讼。

b.在收到书面通知要求补救过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订单要求,如经销商仍不执行合同,合同终止通知将生效;而如果经销商在通知期内补救过失,合同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经销商终止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a.如出现下列情况立即通知制造商合同终止:

(1)制造商被判定破产;

(2)制造商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一个被指定的接收人处理制造商的资产;

(3)制造商因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其权利或产权;

(4)制造商对重新组织或重新安排其财务及贸易事务提出诉讼,或者别人对制造商提出对上述事项的诉讼。

b.在收到书面通知要求补救过失的_________天后,除了最小订单要求,如制造商仍不执行合同,合同终止通知将生效;而如果制造商在通知期内补救过失,合同终止通知将不生效。

如果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制造商可以但没有必要回购经销商尚未卖出的产品。如果产品牌新且可再转卖的状态,制造商将以经销商购买的价格回购产品,不包括海运、空运、报关和仓储费。如产品未被制造商回购,经销商可自行处置。经销商应保证产品保持不侵犯制造商知识产权或有损制造商名声的状态。经销商应返还或销毁制造商所有有关知识产权的资料。

合同双方期望建立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最终,双方会经过友好协商努力解决一切分歧。但当双方发生争议而又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名称)解决。除非双方财政部在其他地点,否则仲裁应在__________________受理。一切仲裁裁决都将是最终的、不可再上诉的、结论性的。争议也可以提交法院通过审判解决。本条款并不限制制造商在其知识产权独有权受侵犯时寻求任何其他可能的补救措施。

仅凭合同双方书面签字认可才可对合同进行修改。

所有合同项下的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按合同标注的地址送交另一方。如合同一方地址有变化,必须在地址生效后_____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日期以收到通知日计。

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另一方放弃了合同赋予它的权利而放弃合同赋予自己的违约赔偿请求权和严格按合同履行的要求。

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条款表明双方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合同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的协商结果。一旦形成合同,以前双方所有谈判、谅解、说明材料即告失效。合同双方受合同鞭策、约束,各自有机会听取独立专家的建议,包括来自律师和会计师的。双方对合同条款可做出独立决策。如合同中某一条款未生效或失效,可对该条款进行修改并使之可行;如未做修改,则要删除该条款,合同其他部分仍旧有效。

经销商(盖章):_________制造商(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贸易合同

本合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___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_____电力系统向_________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______省及_________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约总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10月31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不应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______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___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______万伏______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_______万伏变电站的______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______万伏线路接至_________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___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贸易合同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律至少是有关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法律更符合国际趋势。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一章总则里的第1。2条 即指明了国际商事合同中的无形式要求原则。《通则》规定:“通则不要求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或由书面文件证明。合同可通过包括证人在内的任何形式证明。”这也就说明了:

该条阐述了这样一个原则:作为一种规则,合同的订立不以任何形式方面的要求为条件。虽然该条只提及了书面形式的要求,但这还可延伸到其他的形式要求。该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同时还适用于合同订立后经当事人同意所进行的合同的修改或终止。这条原则虽不会被所有的法律体系采纳,但会得到很多法律体系的认可。它似乎特别适合国际贸易关系,这主要是得益于各种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很多交易能非常迅速地进行,并且无纸化。从贸易便利的角度而言,单一的书面合同形式原则由于繁琐而不利于当事人的市场交易的及时性;从各国司法的角度而言本条的第一句考虑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一些法律体系把形式要求看作实质要件,而其他的法律体系则仅将之作为证明文件。本条第二句旨在进一步表明:当采用形式自由的原则时,就意味着口头证据在司法程序中的可接受性。当然,这也要求法官在司法技术上的把握。

由于《通则》第1。4规定:“通则的任何规定都不得限制根据有关国际私法原则而应适用的强制性规则的适用,无论这些强制性规则是国家的、国际的还是超国家的”,因此,形式自由的原则可以被适用法的强制性规定所取代,因此在商事活动中这种合同形式的自由并不是绝对的。

由于合同法中契约自由以及意思自治的原则,《通则》也规定了当事人自己可以商定合同订立、修改或终止的特殊形式。因此就国际商事活动而言,大部分的合同应适用无形式要求原则,但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

再从国际货物买卖法的角度来看,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不是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这有不同的立法例。在英国,无论国际或国内的货物买卖合同,都既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还可采用部分书面部分口头的形式。而在美国,则主张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口头形式并非完全无效,只是交易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书面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将不以强制执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完全从英国立法例,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在旧的《涉外合同法》中规定了国际货物的买卖必须要具备书面形式,因此,我国在加入公约时对第11条做了保留。但是1999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才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说,《合同法》的规定是我国的法律制度向国际接轨的一个标志,它符合了《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是我国合同法规则体系的一大进步。据此,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已经不必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当事人签字,而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都可以,这也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需要。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从形式上讲可以适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对于合同的变更以及根据协议终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 第二十九条规定:“(1)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协议,就可更改或终止。(2)规定任何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必须以书面做出的书面合同,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但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寄以信赖,就不得坚持此项规定。”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国法律规定销售合同必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的缔约国,可以随时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声明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价、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该缔约国内。”从立法的角度而言,这完全符合《国际商事通则的规定》,在示范法的基础上充分的尊重了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就我国的对外贸易而言,作为wto的成员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在涉外货物贸易过程中,应该遵循公约的规定,做到与国际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