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方案>最新综合执法管理制度 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通用8篇)

最新综合执法管理制度 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通用8篇)

作者:笔砚 最新综合执法管理制度 综合执法人员培训方案(通用8篇)

在典礼上,人们会穿上庄重的礼服,以示对场合的尊重和重视。典礼总结不仅要回顾过去的成就,还要展望未来的发展和挑战。以下是一些成功典礼的范例,供参考学习。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一

培训对象:市局直属各支队主管业务的副支队长及大队长,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阎良区城管执法局、临潼区城管执法局、长安区城管执法局主管业务副局长、监察科科长及大(中)队长。

培训内容:城市绿化规划、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及园林绿化执法,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情况及户外广告执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内容。

承办部门:执法督查一处。

培训时间:16课时(4月份)。

登记学分:参加学习人员记10学分。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二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129号令)及新政发[20xx]5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真正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经州政府决定,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从20xx年4月25日开始对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三

培训时间: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执法业务知识等。

培训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辅导,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培训组织工作由镇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四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综合法制培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本年度培训作为落实《纲要》和《若干意见》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完成本年度培训工作,培训情况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2、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县市要按照要求安排计划、认真组织,及时落实投影设备、联系培训场地(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非参训人员旁听,旁听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参加培训考试)。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按照自治区129号令及新政发[20xx]5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将由州法制办组织一次补考,对补考仍不及格的暂不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由各县市、各部门安排参加下一次轮训,费用自行承担。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五

(一)培训指导原则以战略为导向,按需培训;提高效率,学以致用;保证转化,与时俱进;提倡主动参与,奖励积极。培训时间:可灵活安排时间,为一月两次或一月一次均可。

(二)培训对象:工程部所有在职人员

(三)培训方式:

(2)看培训视频;

(3)讨论交流;

(4)互动式培训;

(5)发动自学等方式。全面提高企业员工文化素质,最为重要的是发动员工自发的去学习;保证受训人员按时按质按量满足公司规定要达到水平;鼓励员工根据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报读各类专业和申报各类专业职称。

2、外部培训:

(1)将积极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各种交流会、讲座等;

(2)脱产、半脱产的方式选派优秀人员到学校或各专业培训点进行培训;

(3)分批组织公司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到全国各大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不断更新管理者的观念。

3、举办各种活动:部门将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全面建设,促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综合执法管理制度篇七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法制办组织,从参与社会管理度高、影响力较大的部门中挑选优秀代表和法律专家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国土、公安、城建、工商、质监、环卫、交警、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讲解。(培训题目可参考市级确定的题目,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