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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采购合同(优质7篇)

作者:紫薇儿 化妆品采购合同(优质7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一

如果你先用了霜状的研究发现精华液的细小分子若能达到肌肤的底层,所携带的养分可高达88%;而油类的大分子产品,大多在肌肤表面发挥作用,所携带的养分只有6%左右。

化妆水--精华液--凝胶--乳液--乳霜--防晒霜,这才是正确顺序。

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在洁肤后直接使用精华素可以促进皮肤的充分吸收。其实,精华素多是高科技萃取的天然动植物或矿物质等成分的浓缩品,补充肌肤所需要的养分,同时还有营养。

精华素应该在清洁完皮肤、均匀涂抹爽肤水后使用。柔肤水能让肌肤毛孔在清洁后的紧缩状态重新张开,从而有利于精华素深入到深层营养肌肤。

精华素的营养程度虽然很高,但它缺乏日霜中滋润、舒缓、防护等丰富的构成,也缺乏晚霜中修复、重建等强大的功效,因此,在使用单纯提供营养的精华素之后,必须使用日霜或晚霜对肌肤加以全面的滋润,才能达到完美的护肤效果。

通常我们的皮肤使用一种精华素就够了,因为精华素的.营养成分较高,用得过多反而给肌肤增加负担,适得其反,同时使用两种精华素已是极限。两种不同的精华素到底是谁先谁后呢?一是根据精华素的质地来决定,先用质地较薄的,后用较浓稠的;二是根据精华素到达肌肤的深度来决定。精华素有效成分作用于皮肤的深度依次为保湿、美白、抗皱,所以同时使用两种就以此顺序。保湿--美白--抗皱。

保湿面膜(尤其是棉布式面膜)用完后一般不需要洗去,其实可以简单地把它视作密集精华素。之前最好用化妆水打底,帮助肌肤水脂膜*衡,之后再用面膜可以有更好的吸收效果。使用后不需要用水清洁,只要用纸巾轻轻按去残留物就可以了,偏油性肌肤可以不再涂抹其他滋润品,而偏干性肌肤则需要再涂抹一层面霜来锁住水分。

这是完全错误的。日常护理的最后一步不是日霜,而是在日霜后再使用专门的防晒彩妆的开始。通常顺序为:日霜、防晒、隔离霜、粉底。选择隔离霜时,必须确认是亲水性的(即隔离霜的成分中,水的含量比油多),这样才能将外界刺激物隔离并让化妆持久。

眼部区域是一个十分特殊的部分,这里的肌肤很薄而脆弱,护理不当最终现实的结果是不可逆转的。首先要明确除了眼霜、眼部精华等专用于眼部的产品,其他的面部化妆水、精华素、面霜,都不能用于眼部,无论它的质地多么清爽滋润,特别是那些功效性很强的产品,如控油、美白等就更不能用了。

这里不建议使用保湿、抗老同含有防晒功能一体的防晒日霜。而要单独使用防晒霜。因为一款产品的功效和所担负的职责是不同的,多效合一虽然方便省事,但一定会损失某方面的功效。而目前的防晒产品多将防晒与隔离同时做到了,这样的防晒品是帮助皮肤抵抗紫外线的侵害,隔绝脏空气、灰尘甚至对抗电脑辐射,并且具备一定的抗紫外线功能,它的使用宗旨就是为皮肤提供一个清洁温和的环境,形成一个抵御外界侵袭的防备“前线”,所以千万不能省略。

有特殊情况!要根据具体产品的功效定,需要仔细看说明书。

有时候皮肤出现痘痘或者红血丝等情况,需要使用一些药妆品,通常乳液质地的可以当做精华素的用法来使用,局部或者全脸都可以,而针对特别的创口部位的产品,如局部去痘产品应参照说明书使用,有的用在洁肤后,有的则用在护肤的最后一步,彩妆前。

刚才我们已经知道了防晒隔离霜的作用,所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防晒隔离霜作为日常护肤的最后一步,彩妆的开始,它其中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隔离彩妆的粉尘,如果你省略防晒隔离而直接使用粉底液、防晒粉饼,那么这些大颗粒的彩妆时间长了非常轻松就将你的毛孔堵塞了。

同时,每个人使用粉饼的方式不同,有些人可能只在t区部位使用而非全脸,如果以此来防晒的话是完全不可能的。

当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眼部产品时,顺序也是先眼部精华后眼霜;用两种以上眼霜时可以根据质地和功效来判断,比较两种眼霜的质地,同理为越水润的越先用;从功效上分,保湿眼霜先用,其次是美白眼霜,最后为抗皱眼霜。因为抗皱眼霜的分子较大,质地通常较油,而保湿眼霜分子较小,先使用抗皱眼霜,大分子的油质抗皱眼霜容易阻碍小分子的保湿眼霜进入眼部娇嫩肌肤,从而影响保湿效果。

要看美容液的功能是什么,通常美容液具有调理角质,提高下一步吸收的功效,应该用在柔肤水之前。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二

购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更好发展业务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在遵守^v^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的下达和确认

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申请后,以传真形式把本合同发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并签名盖章回传,甲方收到后按合同约定安排送货。

二、货物相关信息(可以另加订单或其他附件说明)

三、交收货约定

1.履约地:__________市。

2.交货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前。

3.交货地点:货发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负责。

4.装卸责任及风险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约定交货地点;货物到达约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过程中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5.乙方或其收货人员应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加盖有效的收货章和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

四、货物的质量验收和质量异议

乙方需在签收之日起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如对货物的质量存在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超过七个工作日仍未提出则视为已经对本批货物质量的认可。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质量异议后,同样需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货物的质量验收,以该货物生产商的企业标准为依据,除非双方对验收标准另有书面约定。

当双方对质量验收发生争执并协商不成的,提交相关产品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倘若还有异议,可再行向另一家机构申请复检。

五、结算

先款后货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货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______%,每逾期______天,再增加______%。

2.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该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______%,每逾期______天,再增加______%。

八、补充说明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争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和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三

养颜美容圣品,保证天然安全,可以做面膜也可以内服,珍珠粉有很好的去黄美白功效。

很多女性在家的时候,都会适当用一些珍珠粉来自己制作一款珍珠面膜,细腻的珍珠粉有助于脸部的吸收,令你们脸部变的更加白皙有光泽!

女人胶原蛋白流失是延缓衰老的一种表现。天然玫瑰海藻颗粒面膜,使用时搭配爽肤水或纯露美白淡斑效果是非常不错的。

含丰富的胶原蛋白还能提高肌肤弹性,使肌肤更紧致,补水保湿,质优价廉,这么一大罐可以敷好久哦。

肤色暗黄还带有很多色斑?不用慌,美康粉黛可以帮到你,这个祛斑霜可以有效的淡化色斑哦!

色斑减少了,我们的肌肤就会慢慢地变白皙起来,暗沉的肌肤得到改善,抑制坚持使用,定能还你一个白皙的肌肤!

这是一款不得不推荐的产品了,非常让国人骄傲的老国货迷奇美容蜜,已经出口了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用过的就知道它的护肤效果很不一般。

融合了多种名贵中草药精华,有淡斑、抗皱、紧致肌肤的作用,补水保湿也非常不错,对黑色素还有抑制作用。

女人的补水神器,是国货中的经典,补水效果超好,特别添加芦荟提取液,安安补水霜相信很多人都知道。

还可以当面霜来用,质地柔和,轻轻涂在脸上清爽不油腻,解决肌肤干燥的缺水问题。

——护肤品促销活动广告语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四

人们习惯性地认为功效相近的产品可以放到一起使用,会有加倍的效果,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中日友好医院皮肤科张晓艳说,大家最好不要同时使用作用相同护肤品。

由于产品成分或功效的类似,在搭配组合后,产品的效能有时反而会被相互削弱、抵消。

道理其实很简单,无论各品牌怎样推介他们的产品,具有相近功效的产品其所含成分或工作原理都非常类似。再加上肌肤本身的吸收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营养过多肌肤也吸收不了,甚至可能出现排斥反应。

保养品的使用顺序除清洁外,基本上是按照化妆水、精华液、凝胶、乳液、乳霜、油类产品这样的先后顺序使用的。

这样做的原因是偏向油霜类的产品,分子较大、滋润度较高,涂用后会在肌肤表面形成一层膜。

如果先涂用此类产品,分子较小的水状、精华液类的产品就很难再被肌肤吸收,更谈不上发挥作用了。

如果是敏感肌肤,那么在日常护理的产品中尽量选择不同品牌的但都含有镇定、安抚功效的护肤品。诸如酪酯树、胡萝卜素等成分的产品。一旦出现干燥、脱屑、发红等不适状况时及时使用,尽可能地降低对肌肤的伤害。

——护肤品感言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v^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商量,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______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商量解决,商量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 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

产品销售合同 年__月__日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美容院营业权转让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标的:甲方愿将嘉妍美容院(以下简称“本店”),坐落于______市城______区______路小区 ______号美容院,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 本店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 甲方收取转让费人民币。乙方应接受甲方现有所有顾客

(二) 存货进行盘点(存货详见清单),此存货作为之前会员的后期服务用的产品,不另行计价。

三、付款办法:于签定本契约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人民币 一次付清。转让费包括店内装修、美容床、美容仪器等。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现场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 本店点交时,甲方应将本店目前所有会员及顾客资料,移交给乙方,乙方承诺愿接受甲方原有顾客,后期提供较为完善的服务,由甲方负责通知各会员及顾客,后期资料由乙方负责归档、整理。点交前清算所有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等。甲方愿同乙方暂时维护原有顾客,让顾客与乙方有一定的沟通。

(二) 本店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不得借故推辞。

(三) 本店承租坐落市区 路 小区 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手续,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续租合同另见乙方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契约。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双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方再签订本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再在距离本协议约定的美容院周围2公里范围内重新开美容院。

八、本契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化妆品采购合同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瘦身美容合同事项依下列约定办理:

本合同所谓瘦身美容,是指借手艺、机器、用具、用材、化妆品、食品等方式,为保持、改善身体、感观健美,所实施的综合指导措施的非医疗行为。

瘦身美容项目包括:

(一)体型、重量的控制、调整;

(二)肌肤保养;

(三)身体油压;

(四)脸部美容、化妆;

(五)脱毛;

(六)美容咨询及其相关商品的出卖。

甲乙双方关于本瘦身美容的权利义务,依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的`广告及本合同当事人间的口头约定,均为本合同内容的一部分。

甲乙双方的其他特别协议事项,其效力优于本合同条款。

甲方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甲方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允许或承认,本合同始为有效。

甲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及代受意思表示。

甲方如有需要,可申请成为乙方的会员,其权利义务依会员规约的规定(见附件)。

乙方应就会员种类及会员资格的权利义务,在订约时向甲方作明确说明。如会员卡不慎遗失、毁损或被窃时,乙方于甲方填写申请书后,应无偿制作补发新卡。

乙方应将甲方接受瘦身美容实施的条件以及甲方所选择的瘦身美容的项目、对价、次数、期间、课程数、效果分析、副作用及危险性等,以及为实施瘦身美容所必须购买的相关商品的内容、性质、效用及其价格,于订约时向甲方作充分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的画面。

乙方应将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留作记录,并予甲方签名确认,且于记录后至少保留二年,以供查对。甲方可随时请求乙方提供前述的纪录影本。

乙方于实施瘦身美容项目前,应询问、确认甲方有无因患疾现正治疗中,是否属过敏性体质、现有无服用何种药物、肌肤有无敏感性及其他不利于接受瘦身美容的事项。甲方对于乙方的询问应诚实告知。

甲方于接受瘦身美容期间,任何一方发现甲方身体状况有异样或实施的部位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告知他方。乙方应立即中止实施,并有义务采取甲方接受医师诊疗等适当的处理措施。但甲方发生异常或异样情形的原因,如非乙方的实施行为所致,甲方应负担乙方所采取处理措施的相关费用。

关于诊治医师的选定,应尊重甲方的意见。在甲方受诊疗期间中,就该瘦身美容合同的期间应予延长。

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因参加课程所需的用品的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细目见附件。

甲方可全额或依课程进度分期给付对价。

乙方如以卡、券或其他类似方式作为提供服务的凭证,应向甲方说明卡、券的使用方式、服务内容、使用时段、使用地点、使用次数及有效期间等项目,并应将该等项目载明于卡、券上。

上述所谓有效期间是指瘦身美容服务预定开始日起_________年(月)内。但以后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期限的,不在此限。

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收回卡、券。关于退费及赔偿的标准,该卡、券除依订约时的原价折算外,还应依本合同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等规定办理。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解约手续费。

前款解约手续费是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价金总额的10%)。

甲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依下列计算标准,于一个月内将已收取的费用退还于甲方。该退还金额等于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并扣除已拆封附属商品金额,及再扣除终止合同手续费。

前款终止合同手续费,是指价金总额扣除已接受服务的费用,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剩余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剩余金额的20%)。

已接受服务及已拆封附属商品的价格,皆以订约时的原价为准。

乙方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于一个月内退还。

甲方已缴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前款甲方的损失,是指本合同金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其百分比应与第十条规定的百分比一致)。但甲方能证明其所受损害超过上述金额的,不在此限。

乙方有下列事由之一时,可于瘦身美容课程实施前解除或实施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一)因天灾、战乱、罢工、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的。

(二)甲方的性别、年龄不符合乙方实施瘦身美容的条件,且为乙方于订约时非因过失所不知的。

(三)甲方因疾病或健康情形不佳,致难以完成本合同的课程的。

上述情形,乙方应依本合同第十条或第十一条规定退还费用于甲方。但前款第一项情形,乙方不得扣除手续费。

甲方于实施瘦身美容课程后终止本合同书,乙方就甲方的生命、身体或健康等事项,于相当期间内仍有义务为必要的告知或协助。

甲乙双方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他方为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

以书面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其样式参照附件。

乙方向甲方为效果担保,而未达其约定效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经乙方同意后,可将其依本合同所应承受负担的权利义务移转予第三人。

前款规定的第三人,自乙方同意时起,承受负担甲方依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将依本合同所生的权利义务让与其他瘦身美容业者。

前款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委托其他瘦身美容业者代为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或终止合同。

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就本合同的履行,该受托瘦身美容业者视为乙方的代理人或使用人。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甲方于不同意时可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于退费时不得扣除手续费。甲方如另有损害,可请求赔偿。

乙方因甲方参加本合同的瘦身美容课程,而知悉或持有甲方所参加的课程事项、课程纪录及其他相关个人资料,应予保密,并不得为不当使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甲方受有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依本合同提供服务的美容师、营养师或其他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的专业资格。

甲方可于乙方的分支机构接受瘦身美容之服务。

甲乙双方于合同订立后,可依合意变更合同内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乙方不得借故收回。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