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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热门14篇)

作者:GZ才子

建筑不仅要满足人们的功能需求,还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因素。以下是一些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建筑遗产,值得我们珍视和保护。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

6、建筑节能施工方案及施工记录(施工方案为省厅统一文本)。

7、建筑节能监理细则及监理记录(监理细则为省厅统一文本)。

9、建筑工程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报告;

10、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票据;

11、太阳能能效测评,根据(苏建科[2011]816号文)。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筑节能分部专项验收需审核的资料

建筑节能分部的专项验收,由工程监理机构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各参建施工单位(土建、幕墙、门窗、钢结构、采光棚、暖通、空调、电气)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设计单位的节能设计人员。

1、施工图纸(建筑、幕墙、钢结构、采光棚、暖通、空调、电气)。

2、各建筑节能专业设计报审表、节能计算书(土建、幕墙、钢结构、采光棚、暖通、空调、电气)。当设计变更涉及到建筑节能时,应重新报审图机构审查。对于免图纸审查的定销房,应重点查节能计算书。

3、审图中心针对土建、幕墙、钢结构、采光棚、暖通、空调、电气设计的审图意见。

4、各专业设计单位(土建、幕墙、钢结构、采光棚、暖通、空调、电气)针对审图机构的审图意见的回复及变更。

5、屋面、墙面、设备保温材料(保温砂浆、保温板、保温棉、网格布、钢丝网、抗裂砂浆、锚固件)和绝热材料的合格证、推广证或备案表、型式检验报告。保温材料、绝热材料现场抽样检测报告。保温层锚固件的拉拔试验报告。

6、住宅及使用保温砂浆外保温的公共建筑,应审核其外墙保温性能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7、暖通设备、空调设备、电气设备的合格证。采暖系统中散热器的散热量、金属热强度现场抽样检验报告。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供风量、出口静压、燥声及功率的现场抽样检验报告。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的现场抽样检验报告。

8、暖通、空调、电气系统的现场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9、门窗合格证、门窗及幕墙的三性检测报告(其中门窗的现场气密性检测报告可代替“三性检测”报告中的气密性检测部分)。幕墙断桥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现场抽样检验报告。玻璃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0、外窗现场气密性检测报告、保温节能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记录、保温节能分部验收记录。

11、施工单位的保温节能分部施工小结、监理单位的保温节能分部质量评估报告。

日期:二〇〇八年四月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模版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行政管理事项不收费。

办理部门: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的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区县建委负责本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监督的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办理指南:办理地址及电话受理方式:书面受理办理程序:

(一)受理、审查提交材料:

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复印件;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复印件;

7.《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后补);

8.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部门对节能专项工程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提供整改合格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建筑节能工程应符合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施工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审查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告知人员。

(二)决定、告知标准:同受理、审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

对申请事项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对准予备案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湖州市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申请资料

2、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及评估报告。

(仅2011年10月以后经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需提供)。

3、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含变更联系单)。

6、建筑节能施工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复检报告、节能材料备案证等)。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工程现场验收)—发证。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所需资料

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

2、施工图节能设计专篇。

3、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4、设计更改通知单。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6、节能计算报告书。

8、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1、建筑节能部分工程施工方案。

2、监理实施细则。

4、节能工程质量隐蔽验收记录。

5、工序质量报验单(建筑节能)。

6、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节能产品)。

7、节能产品备案证明。

8、节能产品合格证。

9、节能产品合格证。

品购买合同。

10、节能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11、节能产品进场复试报告。

a、内外保温进场复试报告(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

b、粘结材料进场复试报告(砂浆粘结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锚固件拉拔试验报告)。

c、门窗进场复试报告(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遮阳系数、传热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露点)。

2、南通市建筑节能工程(公共、居住)措施表。

3、节能计算报告书。

4、现场热工检测报告。

5、南通市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验收证明。

6、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

7、建筑节能措施设计更改通知单。

8、项目立项批文。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资料清单

二、施工单位。

2、节能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三、监理单位。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监理单位单位资质相关资料及备案登记资料;

4、节能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2、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备案登记(到市住建局节能科技科备案);

3、节能技术产品进场复验报告(包括墙体材料试压报告);

五、工程资料。

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合格文件;

2、图集(门窗);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6、各检验批报审表;

(一);

(二);

10、门窗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屋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地面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采暖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5、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6、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

17、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二);

1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一);20、外墙节能构造检验报告。

六、检测资料。

1、检测单位资质资料;

2、门窗三性(抗风压性、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实验室检测报告;

3、门窗三性现场检测报告;

4、建筑围护结构现场传热系数检测报告;

5、各种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报告;

6、各种保温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九、贵州省建筑节能工程认定表。

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根据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对符合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工程项目,需向市或区建筑节能办公室申请备案,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3、监理单位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武汉市墙体验收单(施工单位联原件);

8、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粘接材料的粘接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进场复验报告。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保温层与基层的粘接强度现场拉拔实验。

11、电线、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场复验报告;

12、给排水管材进场复验报告;

13、墙体材料密度、抗压强度等进场复验报告;

建筑节能分部专项验收需审核的资料

3)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均应符合要求;4)观感质量检查评定应符合要求;5)施工质量资料应包括:

a、墙体节能工程:

a、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f、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e、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记录;

333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汇编

事项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及收费依据:本事项不收费。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保密工程不在网上申请审批)。

办理部门:市住建委和区县建委两级管理。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属于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到区、县建委建筑节能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属于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到市建委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

申报要件: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进入办事大厅系统,填报《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复印件;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复印件;

7.《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验原件,后补);

8.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部门对节能专项工程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提供整改合格的相关资料。

9.集中供热建筑需提交由施工、供热、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的采暖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复印件,供热单位需提交北京市供热运行单位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热单位公章)。

10.如节能专项工程发生变更,应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节能设计变更或洽商并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核盖章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审查标准:

用建筑节能现场检验标准》(db11/t555-2008)、《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0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01-97-2005)的规定。

办理程序:

(一)受理、审查: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审查。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决定、告知:

准予备案的,制作相关文书送达申请人;

不予备案的,出具《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办理结果通知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建筑节能专项管理制度

淮北鲁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备案及技术性能认定。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建筑节能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抽样复验或见证取样送检。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8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对保温材料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二、质量验收制度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计划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向监理单位报验,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检员填写,并由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栏内签署意见,并签名。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施工单位进行内部检查、验收。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质量验收。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b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和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等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c工程竣工验收应在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验收组在听取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后,应对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工程实物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抽查、试验、评价,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成员分别签字,各责任单位分别盖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三、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实体情况及检测结果,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由原设计单位认可。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对危及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3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鉴定单位进行结构鉴定。原设计单位根据鉴定结果,提出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施工单位根据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方案,编制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组织施工,并应确保施工过程安全。5质量事故处理应严格按照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的事故处理方案及相应的技术措施执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完成后,应对处理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7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鉴定、处理技术方案和重新检查验收的记录等应整理归入工程档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据中标通知书,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标准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作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验收,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因故停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凡停工三个月以上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提出停工报告,恢复施工前必须重新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申办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手续。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接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阶段性验收和安全生产综合验收。

河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专项合同书

示范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单位(甲方):河北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条款。

一、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冀建科[20_________]290号)的要求,河北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项目保证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本项目的成果提供形式。

五、本项目分年度进度安排。

进度年。

(_________年)起止月份。

(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任务目标(包括承担单位、实施地点)。

八、甲方所拔的补助经费_____________万元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九、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前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示范内容和深度满足或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

十、示范工程的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取消其示范工程资格,并予以公告:

1.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2.工程竣工后经过一个采暖期未申请示范工程验收的;。

3.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

4.未获得甲方批准延期实施的。

十二、风险的承担。示范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本项目示范的技术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示范工作成为不可能,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若属于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应附上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投入的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甲方不再追加投入经费,剩余部分应返还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三份(a4纸),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甲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证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河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专项合同书

项 目 编 号:

起 止 年 限:

管 理 单 位(甲方): 河北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承 担 单 位(乙方):

保 证 单 位(丙方):

项 目 负 责 人:

合同条款。

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冀建科[20__]290号)的要求,河北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项目保证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3、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4、本项目的成果提供形式。

5、本项目分年度进度安排。

进度年 (*年)。

起止月份( 月至**月)。

任务目标(包括承担单位、实施地点)。

6、示范工程主要参加人员。

序号姓名单位职务、职称承担的主要工作。

(1)。

(2)。

7、示范项目合作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

(1)。

(2)。

8、甲方所拔的补助经费 万元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9、乙方在 年 月前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示范内容和深度满足或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

10、示范工程的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取消其示范工程资格,并予以公告:

(1)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2)工程竣工后经过一个采暖期未申请示范工程验收的;。

(3)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

(4)未获得甲方批准延期实施的。

12、风险的承担。示范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本项目示范的技术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示范工作成为不可能,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若属于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应附上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投入的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甲方不再追加投入经费,剩余部分应返还甲方。

13、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三份(a4纸),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各方签章。

管理单位(甲方):河北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代表:

承担单位(乙方):

开户行:

帐号:

项目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单位代表: (盖章)。

保证单位(丙方):

代表: (盖章)。

河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专项合同书

示范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单位(甲方):河北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条款。

一、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冀建科[20__]290号)的要求,河北省建设厅科技处(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以及项目保证单位(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本项目的成果提供形式。

五、本项目分年度进度安排。

进度年。

(*年)起止月份。

(**月至**月)任务目标(包括承担单位、实施地点)。

八、甲方所拔的补助经费_____________万元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九、乙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前完成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保证示范内容和深度满足或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

十、示范工程的实施、监督管理、验收,按照《河北省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取消其示范工程资格,并予以公告:

1.实施后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

2.工程竣工后经过一个采暖期未申请示范工程验收的;。

3.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

4.未获得甲方批准延期实施的。

十二、风险的承担。示范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本项目示范的技术确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示范工作成为不可能,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若属于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应附上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投入的经费承担,不足部分甲方不再追加投入经费,剩余部分应返还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乙方填写一式三份(a4纸),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甲方):河北省建设厅科学技术处。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证单位(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资料装订顺序要目

一、市级转报省厅项目竣工验收的申请。

二、市级对项目竣工的初验意见。初验意见应附四个表:

1、项目建设情况表;

2、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

3、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

4、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三、县级项目验收申请(附上述四个表)。

四、项目竣工报告(包括图件、表格)。

五、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计报告。

七、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八、电子文档一套。

1、项目验收申请;

2、项目竣工报告及有关表、图;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4、项目竣工审计报告;

5、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入库申请及有关批准文件;

8、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书;

9、项目实施方案;

10、有关合同书、协议书和任务委托书;

11、项目工程招投标有关材料;

12、项目工程质量监理、检验有关资料;

13、项目投资预期效益情况报告;

14、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

15、有关影像资料(前、中、后);

16、其他有关资料。

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县局介绍县级参会人员:

二、观看多媒体影像资料;

三、项目承担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四、项目监理单位汇报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五、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表意见:

六、市局汇报项目初验的情况:

七、项目验收组反馈整改意见:

八、项目验收组成员发表意见:

九、宣布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十、市局领导讲话;

十一、县领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