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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管理(模板15篇)

作者:QJ墨客

公司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协作机制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以下是一些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成果,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参考和借鉴。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与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综合管理部。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二)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一)印章、证照分类: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印章的刻制与注销: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综合管理部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及使用。

5、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6、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7、综合管理部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专管。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并与综合管理部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综合管理部出具书面申请。

(五)印章、证照的.使用: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法人授权书、法人证明书等)、信笺介绍、证明信。

2、介绍信一般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归档保存。

3、开具介绍信要按照印章使用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综合管理部审核;重要事宜需由各级主管签署意见后,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使用存根介绍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如使用已由法人代表签字的空白授权书,须报总经理或法人代表本人同意。

4、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及时退还。

5、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反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综合管理部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

2、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2、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5、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为保证委机关公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合法性,杜绝乱用、滥用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由委名义签发的文件,包括各类通知、请示、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我委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委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

2.其他情况需加盖公章时,须由主要负责人签批。

3.委下属单位及各处室的公章及业务专用章使用由各单位及处室负责人明确使用范围及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签发单的公文可直接加盖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盖章需在《盖章登记簿》上统一登记,明确盖章日期、事由、经办人、承办处室,除单位派车、个人公积金申领等例行性事务盖章可直接由处(室)长签字办理外,其余均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必要时须报主要领导审定。

3.特殊情况急需盖章的,由经办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可先行盖章,但事后应及时补签;对重要文件不得先盖章再补签。

4.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如确有特殊需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5.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件,拒绝加盖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规范使用印章,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8.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1.本委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4.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第一条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授权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第四条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五条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第六条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十条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第十二条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十四条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第十五条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十六条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

第十八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印章定义: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等各职能部门章。

2.各类印章管理的范畴: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3. 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3.1.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经理或各分公司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后盖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人事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3.2.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3.2.6其他职能部门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3废止、更换:

3.3.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总部人事行政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3.3.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3.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4.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4.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部分责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4.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4.7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4.8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4.10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印章管理工作总结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街及签名的印章。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流程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__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登记备案。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四、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工作总结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总部印章的刻制、印章的启用(更换)、作废、印章的保管、印章的使用等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印章。

本标准所提及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人名章、部门名章以及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

是指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包括公司法定名称章(简称公司名章)、公司董事会印章和公司党委印章。

人名章。

是指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部门名章。

是指冠以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

是指用于公司对外开展各类具体业务时使用的印章,业务专用章只用于该章所标示的具体业务。

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技术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

职责。

公司领导。

负责对重要用章事宜的审批。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总部各部门的印章启用(更换)、刻制、作废管理。

负责公司公章(包括公司名章、公司董事会印章和公司党委印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用于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的相关业务工作)的使用管理。

负责机关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负责对公司总部、各单位各类印章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

纪委监察部。

负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名章的使用管理。

工会。

负责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财务资产部。

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部各业务专用章和用于本部门业务的法定代表人名章的使用管理。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负责住房资金管理各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总部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名章的使用管理。

所属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

管理活动的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所依据的流程。

本标准所依据的包括:

印章刻制。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均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需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备案,到指定单位刻制。公司各部门名章需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因业务需要、机构变动、印章磨损等原因需要刻制印章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刻制审批单》(附录表b.1),经使用部门领导同意签字,送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刻制。

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

印章的启用(更换)、作废。

印章启用、作废时,需由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下发启用、作废通知,明确启用日期、主送单位、启用印模,更换印章的.需同时附作废印模,业务专用章启用、作废通知需抄送业务相关单位并告知本单位业务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在印章启用、作废通知发布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作废的印章交由综合管理部封存。综合管理部对交回的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五日内交回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对交回的部门名章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人名章按其干部任免规定时间启用、废止。

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必须按相应管理职责设专人保管印章。

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必要时须配备保险箱等硬件设施。

印章保管人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使用后和下班前查看是否已将印章妥善存放。

印章保管人如因请假、休假等原因不在岗时,需指定其他人员代管印章,印章保管人与代管人交接工作时应说明注意事项,并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附录表b.2)。

印章保管人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必须将印章管理工作全部交接,并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管理交接单》(附录表b.2)。

印章不得转借,一般不得带离保管场所,如需带出应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注明外出使用,同时由印章携带人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4)。印章携带人应妥善保管印章,办理完毕后应立即返回。

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丢失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并立即公告印章作废,同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业务相关单位,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印章刻制手续。其他印章丢失时,应立即公告印章作废,按上述规定重新履行印章刻制手续。

印章使用。

贯彻“一口对外”的原则,凡以公司名义对外联系的事宜,必须使用公司公章或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应严格把关用印事宜,遵循使用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后方可用章。对用印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用印。

内蒙给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监察部名章的管理和使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可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管理规范。

公司发文加盖公司名章。

凡需加盖公司名章的材料,需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经主办部门(单位)、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送公司领导审批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凡在介绍信上加盖印章时,需经介绍信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后,方可在介绍信上加盖印章。

一般不得在介绍信、便函、材料证明等空白纸页上加盖印章。如需加盖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上特别注明加盖原因,并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请示公司领导后方可用印。

盖章材料必须与审批表上登记内容一一对应,并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用印。已加盖公司名章需替换的材料,需附情况说明,必要时重新履行印章使用审批流程,并将原加盖印章的材料交回后,方可用印。

凡公司总部职工个人因私出境、出国等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名章的,需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公司厂局级领导人员和总部部门及挂靠单位处(科)级管理人员(含四、五级职员和相应退二线人员)由公司组织部、干部管理部登记备案用章事宜,公司总部、挂靠单位处(科)级以下职工因私出国(境)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用章事宜,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办理授权委托相关业务需加盖公司名章的,需在公司法律事务信息系统中履行授权委托审批流程,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加盖。

除对外投资、担保类合同经法律事务室审批后可加盖公司名章外,其他合同不得加盖公司名章。

董事会发文、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履行所出资企业章程中规定的股东职权相关文书,需经董事长审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

公司党委发文加盖公司党委印章。

凡需加盖公司党委印章的材料,需填写《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附录表b.3),经主办部门、业务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送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后用印,并由印章保管人登记并留存审批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

如遇法定代表人外出等特殊情况,可经法定代表人对相关工作事项进行口头授权后,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登记备案后加盖。

涉及工程备案等业务需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的,需由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填写《xx工程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表单》(附录表b.5)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审批后加盖印章。

公司财务资产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承兑汇票背书以及公司收付款业务等的使用。由财务资产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公司人力资源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以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以及该账户下的收付款业务等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公司综合管理部机关财务处使用的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授权取得,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财务部银行账户预留印鉴(主要用于账户开立、撤销、变更、日常对账及银行柜台业务)、支票签发以及公司收付款等业务的使用。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各法定代表人名章管理和使用部门需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印模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公司各类业务专用章,由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部门制定相应管理规范,建立逐级审批流程,涉及一般业务事项需加盖印章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用印;涉及公司重大业务事项需加盖印章的,需逐级审核,经公司分管、主要领导审批后用印。

凡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各类对外协议、合同,应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并在履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相应审批流程后加盖。

部门名章。

部门名章仅适用于以本部门名义印发的文件以及本部门与其他业务相关部门、系统各单位工作联系等事宜。

部门名章一般不得用于对外签订协议、合同,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承诺和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对外回复、答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事宜。

部门名章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需根据本标准制定本部门印章管理标准。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流程与其对应的实物印章一致。

印章使用考核。

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标准所规定事项,公司综合管理部将按照业绩考核细则考核各部门、单位执行情况。

检查与评价。

电力公司综合管理部对本标准规定的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行系统性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评价。

评价项目与指标。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责任部门。

评价部门。

1

严格程序、规范用印情况。

差错次数。

印信保管人。

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2

用印登记和用印台账使用情况。

台账完整率。

印信保管人。

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3

印章废止、启用情况。

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

综合管理部。

和相关部门。

分管领导。

报告和记录。

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报告和记录。

序号。

名称。

填写部门。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刻制审批单。

相关部门(单位)、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2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3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外出使用登记审批表。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使用登记审批表。

相关部门(单位)、

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长期。

5

xx工程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表单。

相关部门(单位)。

综合管理部。

长期。

*附件见文件。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私刻滥用乱用印章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1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法人代表授权)同意,由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刻制;。

2.2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5印章在发放使用前,由杨军进行登记备案:《关于公司章新印签备案登记及允许用印范围》。

本规定必须规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3.3财务专用章以及董事长(法人)、总经理个人名章。

3.4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如生产、检验、质量专用章、造价师专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围。

3.1.1对内对外以及向上级部门上报的文件;。

3.1.2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合作协议文件;。

3.1.3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文件;。

3.1.4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

3.1.5规章制度、命令、章程、协议;。

3.1.6员工调动、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业资质证书;。

3.1.8投标文件、报价单;。

3.1.9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3.2合同章使用范围。

3.2.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3.2.2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

3.2.3采购物资合同或协议;。

3.2.4对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温、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协议;。

3.2.5对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温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3.2.6本公司发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

3.3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由财务部门管理。

3.4董事长(法人)、总经理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报表、人事任免、投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各类文件。

3.5除产品检验专用章用于质检报告外其他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

4.1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4.2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公章、合同章带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将公章、合同章携外使用,需经总经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5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授权人专人审核后方可加盖印章;。

4.9建筑工程合同、协议等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必须:

4.9.1该合同覆盖的项目使用本公司的建筑施工资质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

4.9.4建筑工程合同/协议内容得到总经理审议批准;。

公司印章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农信联发[20xx]347号)要求,为有效防范因印章管理不善引发案件风险,*****信用社对全辖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成立了以**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会计业务部、稽核审计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社及各基层营业网点的印章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照银监会风险提示、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和《**市农村信用社会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成信联会[20xx]326号),及时制定下发了***信用社《关于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检查工作的时间、检查对象、范围及检查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印章管理制度健全,为防范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信用社印章管理健全,先后制定了《***行政公章管理办法》(***〔20xx〕**号)、《****业务印章管理办法》(**[20xx]*号)及****《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规定》(***[20xx]**号),对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盖印的操作程序、管理责任、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三、印章管理使用规范,杜绝了风险隐患的发生。

一是严格执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章登记簿》上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了登记,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后用印。未出现过未经审批使用印章的情况,且加盖印章份数与审批、登记数相符。特殊合同文本等,加盖印章时使用合规。印章的刻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启用和废止印章时正式行文进行了公告,并进行了登记。

二是保管严密,认真落实专人保管,入保险柜存放制度。单位行政公章、党委印章由办公室***同志负责保管和使用,工会印章由工会办**同志负责保管和使用。印章不随意乱放、不随意外借使用,未发生未经批准将单位行政公章携带出单位使用的情况。

四、会计专用印章管理使用合规,夯实了业务发展基础。

(一)自查的会计专用印章包括:业务公章、储蓄业务公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转讫章、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受理凭证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交换专用章、假币专用章、假币收缴专用章、个人名章等。各分支机构会计专用印章齐全,管理规范,并且建立有《会计专用印章启用保管登记薄》,对会计印章的领用、启用、更换、停用,保管印章人员岗位调换、离岗或离职等,均按规定进行了如实登记。

(二)在使用各种会计专用印章过程中严格坚持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了印、押(机)、证分管分用。

(三)会计印章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无私自授受及会计业务人员的个人名章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对于超过会计印章经管人员权限的用印以及特殊业务使用的印章,均经分社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加盖印章,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登记备案。

(四)在营业过程中会计人员临时离柜,会计印章均入柜加锁保管。下午营业终了,会计印章、个人名章随钞箱入库、加锁保管。

(五)对需要更换的印章,均按规定程序申请刻制,作废印章按规定上缴,作废印模列入会计档案按规定保存。

(六)对于需将作废、停用印章上缴至公司相关部门的,严格执行了两名专管人员编表连同印章上缴。

文档为doc格式。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作地点不断变化,公司印章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本文是许亮律师结合公司印章管理实际情况,简要整理分析一下公司在印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一些对于印章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公司印章其主要风险都有哪些?

印章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凭证,在法律上意味着公司行为的承诺、认可和证明。一般来说,公司印章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公司和下属分公司的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以及财务专用章;二是公司机关部门印章;三是公司党务、工会、团委及协会印章;四是项目部印章;五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名章。

上述不同类别的印章在公司的内部效力虽然不同,对外效力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用印后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都会给公司利益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公司一定要防范印章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1.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的风险。刻制印章应当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刻制印章。

2.未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的风险。在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刻制印章,可以直接在公安机关备案,以后需要鉴定印章真伪时就有案可查。

3.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风险。使用印章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能使用,更不能在空白介绍信或纸张上用印。(很多公司印章制度管理不严就存在盖空白章的情况,其结果多是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

4.擅自携带印章外出的风险。印章不能离开保管人,不能擅自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经过批准携带外出应指定监印人。

5.未建立印章使用台账、无原始证据查询的风险。

6.印章被盗或丢失的风险。在被盗期间若有人使用,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要承担相应责任。

7.印章特别是项目部印章被仿冒的风险。

虽然印章管理中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但是许多公司却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而是在印章管理中出现了较大问题给公司带来诉讼风险时才去亡羊补牢。目前,企业印章管理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巨大隐患。

3.个别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法律风险。

6.个别公司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公司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公司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公司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公司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公司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公司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要解决公司印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范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公司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公司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口管理部门,明确公司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公司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

公司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公司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公司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7,公司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公司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8,公司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公司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9,公司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公司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解除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通过法律途径认定合同无效,解除相关合同。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印章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法律风险防范的责任更加重大。因此,公司必须将印章管理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加以谋划,以印章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印章管理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印章管理岗位法律风险承诺书为抓手,形成印章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的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

为了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私刻滥用乱用印章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印章的刻制、启用、保管。

2.1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法人代表授权)同意,由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刻制;。

2.2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5印章在发放使用前,由杨军进行登记备案:《关于公司章新印签备案登记及允许用印范围》。

3、印章的使用范围。

本规定必须规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3.3财务专用章以及董事长(法人)、总经理个人名章。

3.4各职能部门的专用章-如生产、检验、质量专用章、造价师专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围。

3.1.1对内对外以及向上级部门上报的文件;。

3.1.2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合作协议文件;。

3.1.3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文件;。

3.1.4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

3.1.5规章制度、命令、章程、协议;。

3.1.6员工调动、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业资质证书;。

3.1.8投标文件、报价单;。

3.1.9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3.2合同章使用范围。

3.2.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3.2.2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

3.2.3采购物资合同或协议;。

3.2.4对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温、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协议;。

3.2.5对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温二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3.2.6本公司发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

3.3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由财务部门管理。

3.4董事长(法人)、总经理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报表、人事任免、投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各类文件。

3.5除产品检验专用章用于质检报告外其他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

4.1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4.2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公章、合同章带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将公章、合同章携外使用,需经总经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5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授权人专人审核后方可加盖印章;。

4.9建筑工程合同、协议等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必须:

4.9.1该合同覆盖的项目使用本公司的建筑施工资质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

4.9.4建筑工程合同/协议内容得到总经理审议批准;。

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关于公司章新印签备案登记及允许用印范围。

2)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使用协议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a-销售)、法人授权委托书(b-施工)。

江苏山力漆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