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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方案(实用17篇)

作者:翰墨

工作方案不仅仅是一个计划,它还是一种执行控制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工作方案,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3)《关于印发20xx年度南京市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发。

[20xx]69号;。

(5)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6)永欣新寓e组团06#07#10#楼施工图纸;。

(7)永欣新寓e组团《现场文明施工方案》。

2、工程慨况。

永欣新寓e组团06#07#10#号楼工程位于南京禄口空港工业园东,建筑面积11000m2,地上6+1层,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建筑高度22m.

本工程为了达到“金陵杯”的质量目标。为保证施工现场能够实现安全生产,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根据该工程的结构特点,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方案。

本工程主要职能单位如下:

建没单位:南京禄口空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炎黄联合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星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监督站。

施工单位: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和条例,达到南京市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要求。

(2)积极全面地开展环保工作,成立环保领导小组,环保自我保障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保持运行。

(3)加强环保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4)现场采取图片、表扬、评优、奖励等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并将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落实到每位施工人员身上。

(5)对上岗的施工人员实行环保达标上岗考试制度,做到凡是上岗人员均通过环保考试。

(6)现场建立环保义务监督岗制度,保证及时反馈信息,对环保做得不周之处及时提出整正改方案,积极改进并完善环保措施。

(7)实行奖罚、曝光制度,定期奖励。

(8)严格按照施组中环保措施开展环保工作,其针对性可可操作性要强。

(1)积极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由技术、生产、材料、机械等部门组成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环保员一人。

(2)建立施工现场环保自我保证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3)建立环保信息网络,加强与海淀环保局的联系。

(4)不定期组织工地的业务人员学习国家、南京明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环保的法令、法规、条例,使每个人都了解市文明工地的要求和内容。

(5)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每月三次噪声监测记录及环保管理工作自检记录等,做到准确真实记录数据。

(6)施工现场要经常采取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施工队进场集体进行环保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未通过环保考核者,不得上岗。

(7)在普及环保知识的同时,不定期的进行环保知识的考核检查,并鼓励环保革新发明活动。

(8)制定防止大气污染,防止水污染和防止施工噪声污染的具体制度。

1)防止大气污染制度:现场采用液化石油清洁燃料,严禁熬沥青、烧杂物。

2)防止施工粉尘污染制度:现场临地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专人清扫土方运输车辆,做好防遗撒工作;严禁凌空抛撒施工垃圾。

3)防止水污染制度:车辆冲洗污水设沉淀池,食堂设置隔油池,定期清掏。

4)防止噪声污染制度:砼浇筑施工时间心意一控制在早6:00—晚22:00,并采用无声振捣棒,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夜晚不超55db;对强噪声机械设置临时封闭工棚,加强教育,使人为噪声减少到最低点;混凝土筑如须边连续施工,须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并向环保局提出书面报告。

(9)凡违犯环保制度,屡教不改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元的处罚。

(1)环保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各级环保员切实做好本职工作,随时进行信息反馈,每月召开例会,由专职环保员决结信息,集体解决落实,保障信息网络和自我保证体系的运作。

(2)为防止大气污染,施工现场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职工大灶和茶炉采用煤气(电)方式,每月进行两次自检。

2)现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如振捣棒等,严格控制工作时间。

5)建筑物四周挂降噪音网。

6)施工期间,尤其是夜间施工尽量减少撞击声、哨声,禁止乱扔模板、拖铁器及禁止大声喧哗等大为噪声。

7)每月进行两次噪声值监测,并在夜间22:00以后进行抽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j12524—90)做到白天不超过70db,晚间不超过55db。

8)加强噪声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及时对施工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9)会同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扰民问题,详细记录问题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

(3)为防止水污染,现场采取如下上体措施:

1)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做到不积水。

2)对现场油料集中保管,油料库做好防渗、污、跑、昌、滴、漏处理。

3)搅拌机和运输车辆冲洗污水、地泵池污水等须设二级沉淀后,排入市政水管线或回收供洒水降尘用。

4)现场内民工食堂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热电厂入污水管线。

(4)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初、月中和月末对环境各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文字记录和存档工作。

6、施工现场环保领导小组。

为保证现场的环境达到标准,特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寿文。

副组长:汪太红。

成员:李刚、李定珍、胡安保。

20xx.6.明麓建筑工程永欣新寓项目部。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总结

2012年4月嘉禾县十五届^v^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县开展城乡绿化攻坚活动的决议》以来,县委、县政府按照决议要求,坚持把城乡绿化攻坚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按照^v^干精品、创一流、争第一^v^工作要求,高标准、大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县城绿化、荒山绿化、村镇绿化、水系绿化、通道绿化、园区绿化、矿区复绿和南岭森林公园建设等工程。通过全县上下几年的共同努力,我县生态环境明显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大幅提升,并且探索出了一套^v^嘉禾造林模式^v^,^v^嘉禾经验^v^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推介,《郴州日报》对我县城乡绿化攻坚进行了专版报道。对取得的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肯定,先后多次在我县召开全市工作现场会并作典型发言。桉树造林工作连续两年获市委市政府考核一等奖,今年获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三等奖,通道绿化荣获全省先进工作县。概括三年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可视山头绿化为主线,实现^v^扩绿增量^v^。以^v^一核两廊三带多点^v^的绿化布局,按照^v^先绿化后美化,先节点后面上^v^的原则,县财政每年预算2500万元,三年新增造林面积万亩,是目标任务的120%,全县两廊、两高以及县、乡主要干道两边荒山、村镇周边山头都已基本绿化。森林覆盖率由提高到46%,活立木总蓄积量由万立方米提高到122万立方米,达到了森林绿量、均量、质量^v^三量齐升^v^的目标,彻底改变了外县人对我县^v^癞子山头^v^的认识。

2、以县城核心区绿化为重点,实现^v^森林进城^v^。按照县委^v^一河两岸三区四园五水六场七山八绿^v^的城区绿化思路,做足山、水、林、园文章,大力开展增绿扩绿扩园工程,涌现了九老峰景区、嘉滨湖公园等一大批城乡绿化精品工程,人居环境不断得到改善。3年来实施神农、市民、铸造、金叶、民生等9个城区广场绿化,按500米服务半径新建或提质建设普济寺游园、工商银行游园等街头游园56个,成功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55家。基本构筑了^v^300米有街头绿地、500米有活动广场,让市民10分钟进入森林公园^v^的绿化格局。目前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人均公共绿地平方米,人均绿地指标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考核指标的36%。

3、以秀美村庄建设为节点,实现^v^园林下乡^v^。制定《嘉禾县村镇绿化年度实施方案》,在规划上做到一村一特色,一游园一品味,努力形成道路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绿地游园休憩林、村庄周围风景林的美丽乡村绿化格局,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三年村镇绿化累计完成投资4766万元,创建绿化示范乡镇12个,绿化示范村48个,创建了7个生态乡镇,14个省级生态村。栽植四旁树万株,建设村庄游园56个,增加健身器材、休闲桌椅51套,完成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农村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日益提高,城乡差距日渐缩小。

4、以绿色通道建设为骨干,打造^v^生态廊道^v^。我县将桂嘉宁、新嘉蓝,厦蓉高速、京珠复线高速4条公路形成的两个^v^大十字架^v^作为绿色通道的重要工程来抓。3年累计完成两个^v^大十字架^v^公路两侧可视山头绿化面积万亩,完成公路两边绿化提质81公里,栽植香樟、法国冬青绿蓠、桉树等30多万株。目前两个^v^大十字架^v^公路两边绿化除旱土部分外,可绿化部分已基本完成,^v^车在林中行,人在画中游^v^的绿色生态廊道已基本形成。

5、以兴绿富民为目标,构筑^v^绿色产业^v^。由于我县三年城乡绿化攻坚的稳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高度重视,不断加大造林绿化的投入,近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每年稳定解决农民就业岗位1500个以上。同时以^v^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v^思路,充分依托城乡绿化^v^五大工程^v^,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培育市级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建立花卉生产基地25家,栽培育苗面积万亩。建立涉林种植业12家、林产品生产加工10家。2013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8496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未成林管抚压力加大。近三年,全县造林万亩,管抚任务加重。同时由县财政投资造林的万亩林地,由于工程款没有完全到位(累计下欠2400多万元),多数造林工程队对管抚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巩固原造林成果的压力加大。

二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虽然我县森林覆盖率达46%,但是森林资源分布不均,重要公路两边林木多,偏远山区林木少。整个林木质量不高,幼林和经济灌木林面积比重偏大,成熟林、用材林面积比重偏小,林分结构不合理,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强,整体生态功能比较脆弱。

三是造林绿化任务艰巨。通过前几年大力度推进,目前全县遗留下来的宜林荒山多为岩石裸露率高的石漠化区域,或者是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树木成活率低的地方或山头,面积大约有5万亩,下步造林绿化实施的成本会越来越大,绿化任务依然还十分艰巨。

四是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低。群众防火意识不高,随意烧荒、烧田坎、烧稻草现象较多。森林防火力量严重不足,县乡森林防火投入偏少,与新形势下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求严重不符。同时我县林区道路不发达,扑火机具、扑火手段还极其落后,火灾管控能力不强。目前森林火灾依然是影响我县城乡绿化进一步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

五是林地管理执法难度大。少数乡镇特别是交通要道乱采乱挖侵占林地的现象比较突出,一部分重点工程及附属项目,如临时便道、材料场、工棚搭建等随意侵占林地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中有些业主以县重点工程、政府工程为借口,不按有关法规办理相关手续,查处难度大。另外,农村中占用林地修路、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的现象也较为普遍,这些非法占用林地点多面广,加大查处难度。

三、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全县城乡绿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暨植树造林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南岭森林公园和国家湿地公园为目标,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城乡绿化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城乡一体化和先导区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创园、创卫、创文、创森、创体、水生态文明试点等工作,突出推进20xx年确定的^v^十大生态文明示范工程^v^建设工程,努力确保我县打造为全市乃至全省知名的生态文明建设体验区。

二是实施森林生态景观提质工程。坚持城市美化和乡村绿化相结合,主要突出环城山头绿化、通道山头绿化以及城乡一体化示范村绿化,重点抓好^v^一河两区五线多点^v^(^v^一河^v^指春陵河,^v^两区^v^指南岭林场片区和黄牛岭片区,^v^五线^v^指桂嘉宁路、新嘉蓝路、厦蓉高速、京珠复线以及嘉金路^v^五路^v^沿线,^v^多点^v^指各乡镇重要节点),着力开展四大造林工程,即以舂陵河两岸绿化为主的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以南岭片区(包括九老峰景区)、黄牛岭片区为重点的^v^森林围城^v^工程、以^v^厦蓉高速、京珠复线^v^为重点的提质优化工程(^v^裸露山地^v^歼灭战),以珠泉镇、袁家镇、龙潭镇为重点的增量扩绿工程。确保完成补植补造万亩,完成公里公路干线、20公里河流的生态廊道景观提质,完成1000亩珍贵树种造林以及公里生物防火林带营造,完成近三年万亩幼林管抚任务,完成矿山复绿新造1500亩、石漠化治理2000亩,难造林地封山育林6000亩。城区绿化按照^v^一街一景、一园一特色^v^的原则,完善县城区小游园和城区晋屏路等18条主干道提质工作,重点打造新城区中央生态景观绿色廊道、鳌峰公园、铸都公园、体育公园等4项绿化工程,努力实现300米出行见2000平方米以上绿地,500米出行见5000平方米以上绿地的城区园林绿化景观布局。

三是抓好以森林防火为主的依法治林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森林防火^v^群防群治^v^的工作要求,开创我县以村为主的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确保村级护林防火力量的配置上有新突破,乡镇防火奖惩管理机制上有新举措,切实提高各级森林防火责任,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或有影响的森林火灾。同时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突出以治理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景观树木为重点的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非法侵占林地的现象,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另一方面还要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突出以防范松材线虫病入侵为重点,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大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森林病虫害普查工作,全面提升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

四是加强林业产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按照^v^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v^的思路,着力建设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果品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依托南岭森林公园生态旅游项目,努力将九老峰景区建设成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培育和重点支持造林公司、造林大户、林业加工龙头企业,努力实现林业产业发展有亮点。

村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在村委、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xx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加强综合协调,注重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措施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坚持标本兼治。

继续深化整治,基本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建立和完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消除各类涉及企业的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环境责任制,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继而不发生环境事件。

成立安全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为副组长,科室人员为成员。各有关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企业监管机制,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村各类小化工、小水泥等落后产能企业。

(一)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大安全环境投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环境管理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二)加强对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企业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环境工作的主线,积极组织开展辖区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环境管理与监督,着力构建安全环境生产长效机制。

(三)完善企业安全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做好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有关企业,要增强安全环境预警意识,建立生产安全环境预警机制。要根据制定的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企业的安全环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安全环境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工作,规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环境从业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反三违”和向员工“安全环境技术交底”活动,从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规范入手,发动员工开展查身边隐患、“反三违”活动,实现从“要我安全环保”向“我要安全环保”转变。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

按照全村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层层落实整治责任,全面部署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4月—6月)

企业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全面排查安全环境隐患,落实整改措施。6月底前完成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村安监局。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

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查企业的安全环境隐患,建立重大安全环境隐患台帐,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法开展整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且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报村安监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9月—12月)

从9月份开始,企业对安全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各单位整治的`组织开展情况和整治目标的完成情况,特别是重大安全环境隐患的整改情况,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总结

2020年,环翠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v^^v^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围绕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首善之区,着力保障全区经济发展,推进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建设。

(一)抓保障,促发展,服务大局能力稳中求进。一是做好重点项目报批。2020年,利用省重点项目指标和预支指标,完成了亩建设用地组卷上报,为羊亭镇威建项目、区科创中心项目、胸科医院等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土地保障。二是加大供地力度。2020年,出让土地39宗、亩,出让价款亿元。其中,经营性用地19宗,亩,出让价款亿元;工业用地20宗、亩,出让价款2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协调各镇街和规划等部门,有序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2020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47宗、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5宗、亩。四是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入库。开展了环翠区草庙子泉东等5个土地整理项目报备入库。完成外业新增耕地现状现场核查及内业档案资料扫描录入系统,新增耕地面积850亩。五是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农房一体调查。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契机,最大限度解决遗留问题,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林业生态红线预留空间。第三次国土调查已通过市级、省级核查并上报自然资源部核查,农村房地一体调查已于11月通过市级验收。

(二)抓绿化,促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更加有力。一是大力开展造林绿化。2020年,新增人工造林200亩,退化林修复8000亩。栽植各类苗木20万株。二是全面推进里口山植被恢复提升。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参与基础提升和长效提升区域的苗木栽植与养护活动。已完成5600余亩补植提升,栽植黑松、黄栌等苗木10万株。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企业、社会团体、志愿者5000余人在基础提升和长效提升区域栽植黑松7万株。组织镇街及城投公司在重点提升区域完成整地栽植黑松等各类苗木万株,完成类壤土喷播治理19500平方米,植物垫围堰万个,地被灌木万株。三是严把森林抚育质量关。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为目标,对羊亭镇、温泉镇等6个镇街的重点林区实施森林抚育,完成抚育面积万亩。四是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按照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区需于2020年底前完成50处矿山治理任务,修复面积1250亩。截至目前,50处已全部完工。

(三)抓监管,促保护,国土安全工作不断深化。一是抓好森林防火。召开全区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9次,印发文件16份。发送手机短信30万条,设置警示牌、横幅近2000处,发放明白纸20万份,出动宣传车368台次。开展区域性演练21场次,“两盲”式拉动14场次。对61条林区道路、206处集中性墓地及其周边计万亩的林下可燃物进行了清理。二是持续抓好病虫害防治。2020年,全区共清理病死树万株。推广打孔注药技术保护重点林区的健康松树,在棉花山、里口山、老玉夼等重点林区,对疫点内保留下来的部分健康松树进行重点保护,共实施打孔注药万瓶。全面开展飞机施药防治传媒昆虫,全区作业防治面积万亩次。三是严厉查处整治破坏资源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2020年前三季度下发图斑68处,涉及监测土地面积亩,违法比例低于15%的问责比例。立案查处土地违法问题32宗,亩;处理林业违法案件6起,收缴罚款万元,全部予以恢复。四是认真开展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截至目前,对有明确完成时限的1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对需加强监管、持续整改的6项问题,我局配合各镇街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实行“一案一策”,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103个,完成比例。五是实施林长制制度。印发了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等文件,组织制作安装区级公示牌11个,镇级公示牌99个,进一步宣传各级林长职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六是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根据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对自然保护地现状与管护成效进行评估,同时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预案数据已通过国家复核。七是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对9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检查,做好疫情期间封控。认真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处置,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企业全部签订了移交协议。广泛开展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提高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四)抓党建,促廉洁,意识形态建设持之以恒。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思想建设作为重要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3次,支部委员会议11次,党小组会议44次,党课3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并开展了“打卡红色印记”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目前已打卡胶东(威海)党性教育基地“为了人民”基层党建馆和中国油画小镇,充分调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地接受红色教育洗礼。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健全完善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腐败现象。规范了议事程序,凡涉及决策事项、物品采购、资金支出等情况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支出等均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同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扩大)会议17次。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共向区纪委报告备案32项。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向区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1年,我们将继续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担当作为,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打造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全力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首善之区。

(一)坚持节约集约,服务保障用地。一是项目化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要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开工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我局将积极与上级对接,确保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二是加大经营性用地供地力度,增加地方财政收益。做好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确定2021年供地总量。积极配合镇街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跟踪解决项目用地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项目早日开工。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以专项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度各镇街积极性,制定针对性盘活方案,确保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顺利完成。四是做好土地储备。结合我区土地利用现状,探索适合我区土地储备的新思路,加强与省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沟通协调,借助省级储备资金支持,努力开创我区土地储备、开发、经营新局面。五是推进资源调查。加快第三次国土调查各类成果上报、整改,确保尽快通过部级审核。依据三调成果和相关土地利用数据摸清底数,配合市局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做好土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及时更新各类资源的利用现状。

(二)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一是持续开展造林绿化。加大对全区宜林地的绿化力度,完成2021年度市级下达的新增人工造林和更新造林任务。二是做好里口山植被恢复提升。严格落实《环翠区里口山区域森林植被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大投入、创新举措,持续推进里口山区域植被恢复提升,对环山路可视范围内4000亩区域进行打造提升。同时,结合我区退化防护林改造和森林抚育等重点项目,提升里口山区域可视山体冬、春季景观效果,进一步改善里口山区域生态环境。三是开展森林抚育。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为目标,对张村镇、竹岛街道等7个镇街的重点林区实施森林抚育。四是抓好重点古树名木调查保护。组织实施新一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立和完善古树名木档案。建立古树资源储备数据库,通过详细调查,补充、完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修订《环翠区古树名木名录》,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对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和保护。

(四)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思想建党,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加强党员学习积极性。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如实记录开展情况。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积极鼓励年轻同志入党,努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打造“风清气正”干部队伍。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年度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三是强化党管思想,牢固树立思想意识正确导向。认真制定党组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强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为机关干部当好表率。四是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现场教学让党员实地接受党的教育,引导党员积极到社区报到,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一是做好重点项目报批。2020年,利用省重点项目指标和预支指标,完成了亩建设用地组卷上报,为羊亭镇威建项目、区科创中心项目、胸科医院等重点项目落地提供了土地保障。

二是加大经营性供地力度。2020年,出让经营性用地17宗、亩,出让价款亿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全面推进里口山植被恢复提升。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参与基础提升和长效提升区域的苗木栽植与养护活动。已完成5600余亩补植提升,栽植黑松、黄栌等苗木10万株。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企业、社会团体、志愿者5000余人在基础提升和长效提升区域栽植黑松7万株。组织镇街及城投公司在重点提升区域完成整地栽植黑松等各类苗木万株,完成类壤土喷播治理19500平方米,植物垫围堰万个,地被灌木万株。

四是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按照市级矿山地质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区需于2020年底前完成50处矿山治理任务,修复面积1250亩。截至目前,50处已全部完工。

五是抓好森林防火。召开全区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9次,印发文件16份。发送手机短信30万条,设置警示牌、横幅近2000处,发放明白纸20万份,出动宣传车368台次。开展区域性演练21场次,“两盲”式拉动14场次。对61条林区道路、206处集中性墓地及其周边计万亩的林下可燃物进行了清理。我区连续多年没有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

六是持续抓好病虫害防治。2020年,共伐除清理病死木万株(其中,桥头镇万株)。推广打孔注药技术保护重点林区的健康松树,在棉花山、里口山、老玉夼等重点林区,对疫点内保留下来的部分健康松树进行重点保护,共实施打孔注药万瓶。全面开展飞机施药防治传媒昆虫,全区作业防治面积万亩次。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总结

xxxx年,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做好规划管理、征地拆迁、用地保障等重点工作,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和要素保障。

(一)规划编制情况。

1.抓实分区规划,引领四级规划体系。

为进一步落实四级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带动作用,我区积极推动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我区已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覆盖,实现了城市用地的精准管理和调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精细化规划服务。

城市一体化设计。

我区共有xx个tod站点,除xx商务区站、理工大学站、升仙湖站、北湖公园东站、北湖站、xx立交站、舜和家园站等x个站点的一体化城市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外,目前已完成剩余xx个站点的一体化城市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为城市能级提升提供轨道交通上的支持,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中,x东站tod属城市级站点,在站城一体化城市设计中,将东站作为规划抓手,以打造国际门户枢纽作为目标,塑造交通枢纽、生活场景、生态环境、科创空间为一体的城市新中心。目前,东站tod站城一体化设计方案已于xxxx年x月市规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市规委会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城市设计相关修改完善内容已协同市交投片区投建模式形成材料,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报市委市政府。

3.环城生态区控规修改。

为高水平打造锦城公园,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环城生态区控规修改方案已于xxxx年x月通过市规自局审查程序,部分片区于xx月完成控规报批工作,为片区中熊猫基地改扩建、中旅免税店等高能级重大公共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法定化规划支撑,有利于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辐射和带动作用,将助力xx区环城生态区的生态价值转化、空间形态优化和功能品质提升。

4.依托控规优化,提升公服品质。

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品质,落实十五分钟基本公服圈要求,我局积极推动控规优化调整工作,其中,海滨片区增设日间照料中心、胜利-三桥片区增设幼儿园、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机构等控规调整工作,目前已完成控规公告,下一步将有序推进控规落地工作;红花堰车辆段片区增设社区综合体、动物园片区增设地下停车场等控规调整工作目前正在方案修改阶段。

(二)重点、亮点工作情况。

1.依法严格规范,有序开展建设项目审批。

有序开展建设项目审批等规划行政管理事项,核准规划审批事项xxx余项,涉及建筑面积约xxx万平方米。严格按照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开展规划核实,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推进^v^多测合一^v^、^v^多验合一^v^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审批制度改革。

2.夯实基础业务,提高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做好xx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完成全区统一时点更新外业举证、内业数据处理及成果数据建库等工作;完成x市xxxx年第x批用地面积约公顷的勘测定界工作;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划定xx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共计亩。

3.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用地服务保障。

规范推进集体土地报征和环城生态区^v^只征不转^v^项目工作,x市xxxx年xx、xx批乡镇建设用地于xxxx年x月通过省政府审批并下达了批文,环城生态区^v^只征不转^v^x大熊猫繁育基地扩建项目(一期)按新法过渡期要求进行组件报征,现已完成补正工作,并通过了市征地事务中心初审。规范推进拆迁扫尾,做好x片区、^v^圣关崔^v^项目征后实施剩余拆迁、年度过渡费发放等工作。全力做好土地供应,目前已完成上市成交土地xx宗,面积亩。

4.严格土地管理,扎实开展执法工作。

常态化开展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监察,开展动态巡查共xx余次;大力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工作和^v^大棚房^v^专项整治工作,全区确认的x宗违建别墅问题项目已全部拆除,并复垦到位;全区共xx宗^v^大棚房^v^疑似问题、总面积亩,其中涉及违建的xx宗全部拆除复垦到位;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完成xxx个现场点位核查,确定上报点位xx个。

5.切实服务民生,推进遗留产权办理。

按月跟踪xx个纳入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的拆迁安置房、商品房项目,目前,x个项目已办结,xx个项目正在办理分户产权,x个项目完成首次登记,x个项目正在完善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要件。

6.破解难题,推进环城生态区^v^只征不转^v^项目。

继续探索实施生态修复项目^v^只征不转^v^试点工作,xxxx年x月x日,《^v^土地管理法》(最新修正版)施行,x大熊猫繁育基地扩建项目(一期)^v^只征不转^v^被要求按新法过渡期要求组件报征。目前已完成市局、市征地事务中心各处室的补正工作,并通过了市征地事务中心初审。下一步,待市局会审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疫情防控开展情况。

自疫情发生以来,局党组切实发挥组织引领作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x批共计xxx人次深入x个街道办事处(xx街道、xx街道)x个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开展入户排查、^v^五色卡^v^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和小区院落封闭式管理等工作,配合社区发放^v^五色卡^v^xxxxx余张,切实提升群众防控意识,筑牢社区疫情防控堡垒。

(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部署,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及审批效率。

重点推进雪松东客站片区三期、渝太东客站片区地块等产业项目、轨道同桂片区tod二期、奥园白莲池地块等住宅项目及省第一中医院、市第七医院等公建配套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全过程加强精准化管控,将建筑风貌、人文内涵等管控要素在方案审查等管理工作中予以落实,进一步细化建筑项目规划精细化管理。

(二)深入践行^v^中优^v^策略,强化规划落地,助推城市发展。

深刻把握x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深刻内涵,深入落实中优^v^三降两提^v^^v^三减三增^v^^v^五优^v^等部署要求,强化精准规划,保障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功能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全面配合市级部门高标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高质量开展城市规划设计。持续推进控规落地工作,对于已完成控规调整方案审批的项目持续推进其控规法定化程序的完成。持续推进环城生态区规划调整工作,按片区分批报市政府批复及维护入库,有序完成环城生态区控规法定化程序。

(三)坚守耕地红线,增强用地保障能力,夯实区域发展根基。

严守耕地红线,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土地报征,积极推动熊猫基地改扩建项目^v^只征不转^v^试点;全力抓好拆迁扫尾工作,力争在^v^十四五^v^期间全面完成xx个已实施项目拆迁扫尾工作;完善土地出让管理,加强土地出让及开发利用监管,统筹做好全区土地供应。

(四)服务民生,推进产权办理,切实解决群众关切。

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产权办理,启动^v^龙华居^v^一期和^v^东城映象^v^一期分户产权登记工作;推进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产权办理,对推进滞后的项目加强跟踪,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切实为解决环城生态区存在用地合法性和因农民住房安置产生的社会稳定等问题提供办法。

(五)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疫情监测,强化应急准备,储备口罩、消毒液、非接触式红外体温计等,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六)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安排,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1.健全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进一步加强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培训,提高统计质量;进一步规范减排重点工程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三量台帐”;进一步建立减排工作考核,落实乡镇、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制,实行问责制。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结构减排。禁止新建造纸、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严格控制医化、电镀等新扩建项目,巩固提高医化、造纸、电镀、橡胶等行业整治成果,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轻污染、低排放产业。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与减排绩效挂钩制度,依据生态功能区规划,优化产业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全面落实总量替代方案,严控增量,有序推进取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

3.加快减排工程速度,促进工程减排。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投运进度及配套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着手建设沿海工业城和健跳镇污水处理厂。继续开展重点污染源深度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全面完成4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脱硫工程,禁止审批2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淘汰1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监管减排。加强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快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装与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和达标率分别为95%、90%以上。

5.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任务,确保普查质量,为污染减排打好基础。

(二)继续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

1.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合理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取缔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放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切实加快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监测和防治。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按照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快供水工程佃石水库、白溪地下水库的建设。逐步淘汰现有珠游溪、亭旁溪等取水点。完成全县乡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

2.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编制并全面实施县内河网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业企业达标整治规划、农业污染整治规划和生活污染整治规划。到年,主要河网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浓度比年降低10%以上。进一步加强河网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沿线新建扩建增加污染物项目,严格实行河流总量替代,强化措施,加快河流沿线老污染源治理和截污步伐,有效改善河流水体、水质。

(三)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巩固深化化工、造纸行业的整治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关停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造纸企业,淘汰污染重的化工产品,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着手做好医药化工企业集聚搬迁工作。

3.加快推进工业集聚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沿海工业城1.6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建立集中处置和排污单位自行处置相结合处理系统,力争年底建成。坚决杜绝各类工业聚集区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批小建大等环境违法行为。

4.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监管力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排污单位无证排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治,责令“三同时”项目限期验收,逾期未完成任务,依法责令关闭,对超总量排污单位,依法实施限产、停产,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及时发布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5.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耗能、耗水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施循环经济“511行动计划”、“工业循环经济2525示范工程”,加快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乡镇和农村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据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落实各项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的约束性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跟踪、环境监理、试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关。依法开展区域规划环评。

7.加强放射源监管。加强辐射环境保护,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大事故与案件。及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废源上缴收贮率100%。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消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按计划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

(四)深入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截污纳管集中处理率,确保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完成健跳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控制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85%以上。

2.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建设,推进垃圾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全面完成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改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确保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着手建设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3.加强城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制定并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意见。到年,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测和管理体系。继续巩固和扩大“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和“禁燃区”,重点防治交通噪声、娱乐业噪声、建筑业噪声、餐饮业油烟和燃煤小型锅炉等污染。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1.继续深化养殖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制度,控制密集散养区饲养量,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开展水产“千亩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推进生态养殖场(塘)建设工程,依据水体承载能力,科学确定水产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海水围塘养殖规模,探索和推行生态健康水产养殖模式。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按照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偏远山区和海岛农村“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5%以上。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治理,力争25%以上行政村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加快实施“千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3.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减少农田化肥氮磷流失。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网络建设,加强技术培训与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进秸杆综合利用和沼气、沼液、沼渣资源综合利用。

4.积极推进河沟池塘污染整治。疏浚淤积的河道,建立农村河道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努力恢复河道自然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河道用途。

5、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深入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加快实现村庄和村居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到年,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95%以上,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农田林网控制率90%以上。

(六)积极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1.严格控制排海污染物总量。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因建设项目需要调整区划的,必须从严把关,符合相关条件。探索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强陆污染源入海控制。全面清理入海排污口,严格执行持证排污制度,确保达标排放。新建入海排污口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3.严格涉海工程环境监管。完善港口、码头、船舶排放油类、化学品、垃圾及生活污水的接收和处理设施,加强造船业、修船业的环境监管。强化沿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有可能造成海域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实施环境影响后评估。科学控制海岸或海上作业风险,有效防止溢油、泄漏等污染事故发生。

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赤潮灾害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重点入海污染源、重点港湾和生态脆弱区监测体系,实施重大沿海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完善赤潮监测系统,建立赤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海上环境应急体系,提高海上环境事故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七)加快推进土壤、矿山、河道等生态修复保护。

1.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调查档案、监测和修复制度。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确保到年全县土地退化指数小于15。科学规划土地整治、复垦和滩涂围垦,符合生态环保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矿业产业政策,加快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到年完成90%以上废弃矿山的治理,创建绿色矿山1座以上。

3.继续推进“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继续对主要骨干河道、平原河网开展清淤、疏浚、清障、保洁、生态保护等综合治理,修复改善河道自然生态。全面整治城区内河水环境,新增农村河道综合治理30公里以上。

4.加快生态林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生态经济林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促进城镇、平原绿化和水系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重点公益林林分质量。到年基本建成25.6万亩生态公益林,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八)持续深入开展生态创建。

1.广泛开展社会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继续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开展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建立多层次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不断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创建机制,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志愿者联合体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到年创建市级绿色企业3个,市级生态环境示范教育基地1个,市级绿色社区2个,市级绿色家庭54个,省级绿色企业1个,省级绿色学校5个。

2.深入开展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村、生态镇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卫生城市、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力求营造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到年,创建4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30%以上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求从源头上解决环境问题。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实施“511”行动计划,制定实施重点污染行业的准入标准,严格控制单位产品排污量,推动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严格执行落后生产能力限期淘汰制度。

(二)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分区环境准入政策。落实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要求,全面实施生态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规划确定的禁止准入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限制准入区,支持保护优先,严格限制工业开发和乡镇建设规模,禁止上高污染工业项目,适度发展先进制造业,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准入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优化布局,有序推进产业发展;优化准入区,要依据环境容量,优化调整城乡布局和产业结构。继续依法开展规划环境,推行环境工程监理制度。

(三)继续加强环境法治,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依法监管环境、依法保护生态、依法治理污染,严格落实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部门联合执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监督的作用,继续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

(四)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继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切实加强运行监管。统筹规划各类环保基础建设,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等集中处理设施和代处置措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运营监管,确保集中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处理率、达标率达到要求。加快建设城乡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系统。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一体化、网络化、标准化。继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体系和供水体系,积极实施区域一体化污水处理工程。

(五)进一步健全环境监测监管网管。加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长期稳定运行。完善县级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自动监测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环境统计、总量核算等方面作用。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海洋环境监测预报能力。加大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力度,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面。

(六)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环境应急响应系统。以保护饮用源为重点,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查机制,对化学品运输等流动源建立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环保应急装备建设,不断完善技术储备。加强特殊污染因子、饮用水源有机物的分析监测装备建设,提高分析监测能力,完善核应急指挥系统和辐射污染应急监测系统,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水平和处置能力。

(七)加强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切实强化环保科技支撑。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在环保科研中的作用,深化产学研结合,加快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快实施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重点推广电镀废水回用、合成革和橡胶废气治理、污泥处置、生态养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推行污染设施专业化运营。加快培育环保咨询业市场,在建设项目决策和污染治理工程实施中推行咨询报告制度。

(八)落实完善经济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和土地等经济政策,加快开展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上市企业环保信息公开、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等制度,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施严格信贷环保要求,坚决遏制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大力探索排污权交易机制,实行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建立能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施集中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实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经营服务性收费。对超标排污单位,严格执行加倍收费。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整治、搬迁、转产、关闭或改造。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及投资政策,进一步完善鼓励环保型产品开发、有机肥推广、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九)积极培育和发展生态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基本理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教育,广泛普及生态环保基本知识。建设一批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认真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把环境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定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环境信访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创新生态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形成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把“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实施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保公共设施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及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对我们越来越重要,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用。

20xx年,xx街道办事处环保站紧紧围绕自治区、市环保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提升街道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本着把环境宣传教育活动贯穿街道全年工作始终的指导思想,制定《东路街道20xx年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20xx年,东路街道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开展全民环境教育、增强全社会环境忧患意识、倡导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为主要任务,大力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与进展,积极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调动一切可协调宣教资源,努力构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战线,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推动米东区生态文明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活动

(一)街道将继续加大对环保投诉热线 “12369”的宣传力度。对“12369”投诉热线的宣传要深入社区,积极鼓励群众对周围的环境违法行为拨打“12369”进行投诉,畅通投诉渠道,集全社会之力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二)4月,街道计划在社区举办一期环保知识培训班。我们将聘请环保局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为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环保知识培训班,旨在通过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环保专干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为提升东路辖区居民群众对地球的认知程度,增强辖区居民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街道要组织各社区开展以“认识地球,和谐发展,――了解我们的家园深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包括悬挂环保横幅,张贴环保宣传标语,展示环保图片等。街道将把各社区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环保工作考核内容。

(三)5月,街道计划在辖区开展一次关于“世界无烟日”的宣传活动。内容包括《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以及有关控烟的法律法规。在提高居民对被动吸烟和环境烟草烟雾危害认识的同时,街道将以“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为主题,将宣传活动深入到辖区内的各个学校,广泛动员学生、居民积极参与控烟活动。

在第25个世界无烟日来临之际,为加大对“世界无烟日”的宣传工作力度,街道还将以“无烟青少年”为主题组织8个社区开展一期环保知识竞赛活动。

(四)“6·5”是世界环境日,借建党xx周年这个契机,街道计划邀请金马环保锅炉有限公司为我们冠名,联合各社区及辖区企业举办一次以宣传环保工作为主题的大型广场文化活动。

活动包括:文艺演出、现场宣传、图片展览、签名活动等。东路街道将积极动员辖区各方面的力量,通过这种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快辖区环保产业的发展步伐,推动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以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生产方式和人民群众以适度消费为主导的生活方式,不断促进全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月,是各学校学生考试放假的时间。街道将确定辖区内1所学校为试点,开展一次以“身披绶带我是环保小卫士”的活动。我们将与学校合作,在发放放假通知单的同时,给孩子们发放假期收集废旧物资的倡议书。9月开学之际,我们还会联系米东区供销社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对孩子们收集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回收所得资金,在奖励优秀“环保小卫士”的同时,将购买部分环保图书和画册赠予学校。旨在让孩子们身体力行到环保工作中,在平时的校园读书活动中也能接触到有关环保知识的`书籍,真正做到“环保工作,从孩子抓起”。

配合学校的各项创建工作,我们还要积极动员各社区和教育部门继续在中小学校开展环保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活动,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效果和创建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8月,街道计划开展一次以“低碳生活,还我本色”的演讲比赛活动。各社区参与活动情况也将作为年终社区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内容。

(六)9月,街道计划联合各社区针对节能减排、生态文明、绿色消费、人与自然、环境维权、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方面进行大力宣传,发动公众广泛参与,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学生和市民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为巩固宣传成果,同时要大力开展树典型、强示范活动。街道计划评选出一批“低碳环保绿色家庭”,并予以表彰奖励。旨在用典型引路,增强宣传效果,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推动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街道计划开办“环保快讯”专栏。以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辖区各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为宣传主体,开办“环保快讯”专栏,大力宣传环保工作的相关文件政策、近期工作动态、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系列成就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等。

(八)街道计划拿出部分资金制作一批以环保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品,包括:纸杯、环保手提袋、环保宣传单等,用于街道各类宣传活动现场及社区入户走访时的发放,这也是加强宣传、普及环保知识的一项有力举措。

在宣传活动上有新成效、在全民参与社会行动体系建设上迈出新步伐,为“十二五”全区环保事业发展创造良好开局。

xx街道办事处环保站

二0xx年五月十日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

责任书。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坚决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环境治理的头等大事,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护水、保土,坚持源头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和监测,严格考核问责,稳扎稳打、攻坚克难,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充分认识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目标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核心,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持续发力,切实抓好燃煤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燃煤锅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扬尘治理、铸造企业整改、散乱污”企业等重点工作。切实做好错峰生产运输和应急响应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按要求完成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运营工作,切实抓好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段长制”,加大对涉水企业、沿线河流干渠监管和治理,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领导包联制度。在“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到下,全面建立健全片区、农村、相关行业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责任到人。

1.提高认识。开发区把“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工作”作为20xx年度全区的“一号工程”、作为引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抓实抓牢,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铸造整改提升工作。各铸造企业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整改提升工作上做到头脑清醒、信念坚定、行动有力。

2.明确目标。各局办、各铸造企业须严格按照我市关于开展“绿色铸造双创活动”(创建“绿色铸造企业”“绿色铸造乡镇”)的安排部署,根据《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以6月底的时间节点为底线,高标准、严要求,加快制定整改方案、科学有力的推进整改进度,彻底实现从外到里的“洗脸”“抹粉”“换衣”“清肺”“止咳”的整治效果,实现“环境优化添人气”“环保达标长底气”“安全达标鼓士气”“装备智能提效率”“质量提升增效益”的转型升级目标。

3.从严把关。各铸造企业要严格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中“污染物稳定排放达标标准、现场达标要求及标准”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有力的落实整改措施。开发区将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及验收办法实施验收,对拒不整改且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停业关闭。

4.加强保障。开发区将在铸造整改提升工作中全方位做好专家指导、立项审批、协调跑办等帮扶服务,以科级干部包企为保障,引导一类企业争先创优、二类企业提档升级、三类标准企业整合重组、四类标准企业转型改产,全力服务企业打造绿色铸造企业,全力争创绿色铸造开发区。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新上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煤炭,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继续推进煤改气(电),区内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所有商铺、作坊、洗浴、小摊点、小商贩等一律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3.严格治理燃煤锅炉。区内6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6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4.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有条件的实施天然气“村村通”工程,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和农业生产单位使用洁净燃料。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治理状况,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6.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分类治理、关停“散乱污”企业。对难以改造达标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可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提升。

7.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快对区内新增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进度。严禁露天喷漆、喷涂、胶黏、烘干、晾晒,经营单位一律进店密闭加工并安装治理设施。推广使用低voc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淘汰取缔落后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

8.开展企业达标治理。严禁批建新增炼焦产能项目。对“高架源”建立排放清单,实行在线监控,加强环保设施监管,完善运维台账,开展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自动监控数据真实有效。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按照《泊头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的标准及要求,切实推进全区铸造企业高标准、高效率整改。

9.严格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购买第三方社会服务工作,加大专家排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区域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检查频次,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非法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高限处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强化各类施工扬尘管控。加强房屋建筑、道路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施工现场做到“5个100%”(围挡100%、苫盖100%、喷淋100%、运输车辆清洗100%、路面硬化100%),零层以上高空作业必须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封闭、湿法作业、雾炮喷淋等有效抑尘措施,严防高空扬尘。

11.控制渣土运输扬尘。未落实全密闭运输的渣土运输车,不得开展渣土运输业务。所有建筑工地不得使用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违者查扣车辆并高限处罚用车单位。严厉打击违规倾倒渣土行为,严厉查处未落实全密闭措施,未按规定时间作业,沿途渣土抛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12.严管餐饮油烟。区内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经营。开展夜间常态化巡查,并向背街小巷延伸,对露天烧烤和餐饮油烟排放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打反弹。

13.严禁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分区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巡查,清除秸秆、荒草焚烧隐患。全面清除区内垃圾,实现区内垃圾清零,完善垃圾收集、转运、清除、处置机制,严禁区内露天焚烧,定期开展集中整治。

14.严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泊头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泊政通告〔20xx〕34号)禁限放措施,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置。

15.实施工业企业采暖期错峰生产。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16.强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和“一厂(场)一策”,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企业、车间、工艺、工序以及工地,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追溯、效果可核定,确保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严格按照应急响应的级别和标准,提前启动响应措施,视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最大程度“削峰降速”。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预案启动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开发区、企业工作链条无缝衔接,应急减排措施按标准落实到位。

17.确保水污染治理到位。加大对涉水企业、区内河流干渠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改善河道水质,进一步推行“河段长制”,确保清凉江及其相连通的河渠进出口断面达标,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步完善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长期保洁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大日常督察力度,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指导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畜禽粪便,减轻农业生产对水、土壤的影响。

18.完善监测监管体系。按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进一步完善环保所建设,实现机构编制、所需人员、办公条件、仪器装备、保障经费、制度建设、网格化监管六个到位。加快推进国标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确保20xx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加强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督察工作,对涉气企业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19.积极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全力服务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重点项目全程跟踪帮办机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立项文件、项目环评审批,严把准入关口,坚守生态红线。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协调好环评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环评制度的管理效能。推进全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组织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大方面的问题,环保信访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大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大改善。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大(iii)、重大(ii)、特大(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水、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大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大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大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信访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信访,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信访次数,杜绝重复信访。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未成年保护工作方案

各科、室、所、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面强化和创新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县文明办对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兰考县文明办《20xx年兰考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各警种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治安环境。

为确保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兰考县公安局决定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世崇任组长,县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网警大队、法制室、宣传科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相关工作。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张东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事宜。

(一)治安部门。

(二)巡警部门。

(三)刑侦部门。

(四)交警部门。

(五)网警部门。

(六)消防部门。

(七)法制部门。

(八)宣传部门。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肩负的重要政治和社会责任。全县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并比照县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20xx年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警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

(二)密切协作,强化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公安机关警种部门多,各警种要注意及时互通情况和信息,加强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努力提升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同时要加强与县文明办、教育、文化、民政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机制、确保长效。各相关单位、警种在工作中要注重归纳、总结和提炼,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预防、发现报告、联动协调、分类帮扶、社会参与、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同时要注重对亮点工作、典型人物的发掘、树立和培育,以典带面整体推动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县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县局各警种、部门每半年要将所属警种、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小结,并及时报县局未保办。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各项战略部署努力实现干流水环境质量全面稳定达标,河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彻底消除劣v类、v类黑臭水体;全镇引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xx年下降2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和垃圾规范化处置率均提升到95%以上,全镇森林覆盖率提升到60%以上。

(二)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明确整改目标,逐一限定整改时间,实施台账管理、挂账消号,确保问题逐条逐项、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切实解决我镇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有序推进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改,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陈新民同志、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环境综合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环境整改行动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整改行动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负责环境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畜禽养殖整改由同志牵头,同志协助,兽防站站长和各村(居)四职干部为整改责任人;砂石场、砖瓦窑厂整改由同志牵头,安办主任和各村(居)四职干部为整改责任人;医疗固体废弃物整改由同志牵头,卫生院院长为整改责任人;污水处理、场镇及农村垃圾、建筑垃圾及饮用水源保护等整改由同志牵头,城建办主任、环保办主任、自来水厂厂长和各村(居)四职干部为整改责任人。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牵头,对环保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群众反映突出、污染整治不力、环保目标没有完成、环境质量下滑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整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28日)。

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广播、标语、口号、微信、印发宣传资料、公示栏等向全镇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激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帮助他们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让他们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行动中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建设“亲水南部”作出王家贡献。

(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6月29日至7月5日)。

各村(居)、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禁养区内发展养殖、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乱排,砂石场污水直排和噪音扰民,砖瓦窑厂无环评、煤烟直排,场镇生活污水直排,场镇及农村垃圾乱堆乱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医疗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不规范收集,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问题隐患排查台账并及时上报。

(三)隐患整改阶段(20xx年7月6日至7月31日)。

1.整改措施。第一畜禽养殖设置禁养区和限养区,凡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限期关闭或搬迁,凡在限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必须缩小养殖密度,并做到无污染处理;第二砂石场整改,根据国家规定每年6月至9月是砂石采集的禁采期,在此期间镇所有砂石厂必须停止作业。非禁采期的作业时间规定为早7点至晚7点。砂石厂作业时所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后,才能排放;第三砖瓦窑厂整改,砖瓦窑厂必须新增废气处理设施,并向县环保局申报环评,待环评通过后才能生产;第四场镇排污要做到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清淤及保洁工作;第五场镇垃圾必须规范收集处理,农村垃圾必须转运至垃圾中转站或者就近就地深埋;第六建筑垃圾整改,场镇改扩建、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运到镇政府规划的地方统一填埋,禁止随意乱倒;第七医疗固体废弃物必须规范收集,及时转运至有资质的废物处理企业,集中处理;第八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要保证不能有任何垃圾漂浮且禁止排污,岸边的标识标牌必须明显。

2.具体落实。各村(居)、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整改措施,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必须保质保量、限时限刻整改到位。对于不予整改的企业、个体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责令其限时整改。

提高认识,全民发动,检查出的问题要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并落实。镇、各村(居)及各责任单位的所有干部要统一思想,百倍用心,千倍努力,层层宣传发动,镇要发动到各村(居),责任单位要发动到单位干部,村(居)要发动到户,瞄准问题,因利施策,通过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去。

未成年保护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__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拓宽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内容,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受侵害现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分析报告机制、分类保护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评估督导机制”七大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分工责任制,准确掌握全区未成年人基本概况,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新工作载体,解决困扰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难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效保障。

各职能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深刻认识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及数据,指导工作开展,督促监护干预保护。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加强舆论引导,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各区镇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区域特点,划分重点区域,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处理困境未成年人各类求助电话及各种信息,积极主动提供救助保护。完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规定,规范救助保护工作行为,强化困境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全面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全力整治环境污染,按照县环保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小甸镇20xx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县工业集中区内和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辐射、噪音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

(一)工业集中区:

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

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二)企事业单位:

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

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

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

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

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处医疗废物、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的非法收集和转运。

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

突出抓好我县水泥、化工、造纸、苎麻、农副产品加工、板材加工、食品加工、机械铸造、制药、纺织、污水处理、电池、塑料颗粒加工、畜禽养殖等重点排污企业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

(三)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xx〕6号)精神,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集中区及环保、发改、工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环保工作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警示牌、隔离网和宣传牌是否设立,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水面投肥养殖是否被禁止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等。

(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

1、淘汰粘土砖瓦厂等落后产能情况。

2、县城区、工业集中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天然气管道是否接入,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是否淘汰或改烧清洁能源。

3、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特别是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设施、水泥行业的除尘设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稳定达标排放;加油站、油库是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4、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否落实环评批复中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车是否实行全封闭运输。

(六)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县工业集中区、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是大检查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开展整治;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县政府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

(一)县政府在20xx年4月底前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并将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

(二)20xx年4月底前,县工业集中区和各乡镇、企事业单位应全面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制定完整的环境隐患整治方案,并报县政府及县环保部门。

(三)所有企事业单位要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县工业集中区要在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下列三种情况报经县人民政府及县环保局同意(按计划执法属省或市级环保部门监管的同时报省、市级环保部门),可作必要的延期:整治任务工作量巨大,短期确实无法完成的;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防护距离搬迁问题需逐步采取综合措施解决的;其他情况特殊的。

(四)20xx年6月30日前,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

(五)20xx年4月至12月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县环保局每月20日前将工作简报上报市环保局,将每季度辖区内大检查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情况调度表见附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市环保局。县政府将于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排查整治结果向社会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协调环保大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环保局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工作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将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范围。

(二)明确部门责任。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负责和综合协调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发改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县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县公安机关要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查处环境犯罪,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县监察部门要抓好大检查工作的行政监察;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按照政府的要求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和粘土烧砖等行为;县住建部门要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指导和监管力度;县安监部门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对检查时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逾期未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未建设污染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的工业园区,停止园区新项目引进,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除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建设以外的入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非法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县人民政府将依法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对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环保行政行为,要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历史遗留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研究治理方案,限期完成治理。

(四)严格责任追究。县工业集中区、各乡镇和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进行彻底清理,支持环保及其他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执法。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检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典型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在检查中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县环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移动执法信息。

(六)做好信息调度。各地在大检查开展期间(20xx年4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成效。

环境保护自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林场生态环保问题教训,不断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持续改善全镇生态环境质量,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四水四定”“三水统筹”基本要求,把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一)排查整治片区和党河流域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村。

(二)排查整治毁林开荒、滥砍滥伐、烧荒烧埂等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三)排查整治养殖场粪便处理及气味难闻造成污染空气的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四)排查整治违规使用塑料薄膜,废弃农膜回收不到位等造成白色污染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五)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造成土壤污染的问题。

责任部门:发展办公室、各村(社区)。

(六)排查整治辖区危化等重点企业污染排放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七)排查整治辖区木材加工企业违法收购林木破坏林业生态的问题。

责任部门:农技服务队、各村(社区)。

(八)排查整治辖区文化旅游市场噪音污染的问题。

责任部门:社会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

(九)排查整治村、村、村水源地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村、村、村。

(十)排查整治村组垃圾斗(箱)投放不规范、垃圾外溢、外漏污染环境的问题。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各村(社区)。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各分管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包抓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靠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二要加强日常排查。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要围绕上述工作重点,全覆盖、零容忍、无遗漏,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全方位、常态化开展排查。综合执法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各村(社区)每周一将附件1内容报送至执法队,若遇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如无排查问题,按空表报送。

三要及时整改整治。各村(社区),各办、队、中心要把问题整改作为问题排点,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工作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整改的,制定具体措施,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四要加强跟踪问效。综合执法队要对各类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查检查,每月将问题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力、整改不实责任人,移交镇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环境保护自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效遏制当前环境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环保部印发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环办〔20xx〕11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桂政办电〔20xx〕10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

1、涉重金属等主要“风险点”。

重点对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污染物产生、处理处置和排放情况,停产及关闭取缔企业重点检查原料、废水、废渣存放贮存情况。同时,结合辖区产业结构等实际情况对其他环境“风险点”进行检查。

2、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

重点排查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排污口规范设置情况,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是否存在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和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偷排偷放等情况。

3、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使用或经营单位。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检查,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

各县(市、区)要突出抓好钢铁、有色冶炼、陶瓷、钛白粉、水泥、化工、造纸、酿造(含酒精)、制糖、淀粉、制药、印染、制革、电镀、铅酸蓄电池、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情况的“全覆盖”检查。

(二)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活动是否取缔;排查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和污染排放的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重点检查各类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等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处置,可直接利用其排查结果。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以实行园区和企业“封闭式管理”、检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不按排污费全程信息化要求收费,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

(五)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历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仍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检查整治要求落实和案件查处等情况。

本次大检查以市政府统一组织和部署,各县(市、区)、园区自查为主的方式实施。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大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调度全市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县(市、区),对大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近期、中期、远期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大检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坚强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大检查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为本次大检查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大检查,对辖区环境质量、环境安全负总责。

市环保局负责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处理处置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等情况的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协调指导钢铁、水泥、船舶等行业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落实检查。

市工信委负责协调指导广西“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落实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嫌环境违法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和查处。

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检查。

市住建委对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指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的检查。

市水利局负责协调指导排污口设置的检查和整治。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自然保护区的核查和整改。

梧州海事局负责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协调指导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检查和整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尾矿库环境检查和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指导对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

供电部门(含梧州供电局,岑溪、苍梧、藤县、蒙山水利电业公司,桂东电力公司)负责对违法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措施。

梧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梧州再生园区管委会、市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粤桂办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企业的排查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以及对涉重金属等重点“风险点”立即开展排查整改阶段(2月)。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出台具体检查方案,并于2月底前完成环境大检查布置工作,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将动员部署的有关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2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外,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在2月17日前完成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等环境“风险点”的全面排查,并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消除风险隐患。2月27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企业基本情况(附件1)及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二)全面检查阶段(3月至11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全面开展大检查工作。各县(市、区)除排查城区外,还要将重点放在乡镇,加强对乡镇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自查情况从乡镇逐级上报。

领导小组将在4月底和7月底分别对各县(市、区)、园区进行督查,以迎接自治区政府于5月和8月的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在3月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查工作,并填写附件1、2、3、5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林业局要在5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核查整改工作,并填写附件4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检查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赴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对排污单位“全覆盖”排查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对涉重、陶瓷、钢铁、钛白粉等行业企业较多的县(市、区)和园区进行抽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11月至12月)。

6月1日前,各县(市、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核查整改和处理情况报告,经汇总后由市政府上报自治区政府。

11月1日前,各县(市、区)、园区将大检查情况、结果和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的报告,以及附件6、7、8(“环境保护大检查季度情况调度表”全年汇总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审定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政府。

大检查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分别于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并填报附件8。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保护环境的责任感,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任务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大检查任务清、责任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及任务分工,认真履职,积极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并逐步探索建立报告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要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抽查督查工作,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纳入本次大检查工作,不再单独开展。

(二)完善成果运用,做到既全面覆盖、又有的放矢。

本次大检查是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行动,但我区从20xx年初龙江河污染事件后,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20xx年又开展了全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清查大整治行动,20xx年继续开展环保、公安、工商、供电四部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运用这几年此类工作的成果,力争事半功倍。

各县(市、区)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要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三)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落实具体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风险点”逐一建立防控制度。具体的网格单元划分及市领导具体负责片区,另文通知。各县(市、区)应提前做好本辖区的网格细分,并落实相应的监管单位和责任人。

(四)责任主体下沉到乡镇和村一级。

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参与排查整治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填写附件表格,积极向环境监管部门提供环境问题及隐患线索。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整合工作,减少多头管理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推进监管执法全覆盖,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

(五)发动社会重奖举报环境隐患。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建立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作用,重奖偷排、私设暗管、停运处理设施、私自倾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及时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

(六)加大处罚整治力度。

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应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整改结果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对突出的环境问题研究提出近期、中期、远期治理方案。对新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各级政府应依法处理。对无证无照企业要坚决取缔。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做好信息调度。

各县(市、区)在大检查期间(2月至12月)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季度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围绕大检查工作重点,充分反映工作情况、做法、成效,本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本次检查督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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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爱国心,事业心,责任心“三心”为动力,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在工作上,对学校安排的任务任劳任怨,主动配合,想法设法,保质保量,努力完成。教育工作中,我把课前精备、课上精讲、课后精练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三环节。并且利用课余,不断为自己充电,多做,多看,多总结,让自己的语文素养随着时代的观念而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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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自我鉴定范文四:汽车公司销售部经理工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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