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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大全8篇)

作者:MJ笔神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大全8篇)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执法工作显得愈发重要。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障公平正义,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纷纷发布工作报告,总结过去的工作经验和成果,并规划未来的改革方向。近日,我参加了一场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研讨会,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要注重实事求是。在报告中,行政执法机关应客观公正地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并真实地反映问题和困难。只有如实记录工作中的成绩与挑战,才能从中总结经验,并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有时候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局限和短板,只有勇于正视这些问题,才能推动机构的发展。

其次,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应加强对职责的明确和落实。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报告中明确表述自己的职责使命,并根据职责开展工作。只有做到职责明确,才能更好地分工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报告还应对过去的工作成绩加以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的发展目标,以精确指导未来的工作方向。

第三,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要倡导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行政执法机关在工作中应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要注重程序的规范,严格执法标准,确保公平正义。同时,在执法行动中,要注重服务大局,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第四,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应注重创新发展和科技应用。报告中应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在技术、设备和管理方面的创新与改革,并描述相关成果。鼓励和推动科技的应用,能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少人为错误,增加公信力。例如,在我的工作中,我们采用了智能巡查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对指标进行实时监督和评估,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最后,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要重视宣传与公开。行政执法机关作为公权力机关,其行政执法工作对社会影响巨大,公众对其工作有关切。因此,在报告中要注重宣传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报告的发布应通过适当的渠道,确保各方收到公开、透明的信息,增强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指标,对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该研讨会,我深刻了解到该报告的重要性以及编写报告所需注意的要点。未来,在行政执法的实践中,我将注重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创新发展、服务大局,并重视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相信在这些方面的不断努力和提升,一定能够为行政执法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二

20xx年以来,市xxx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开发利用职能,全力提升全市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为我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五个侯马”的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以来,为了缓解档案移交进馆数量不断增加与档案馆库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我们进一步加大了档案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市政府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xxx馆库不足问题,认为现有的馆库已不能满足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决定对市档案馆进行整体置换,在市政府办公用房紧张的条件下,专门拨付一处房产进行改扩建,建设档案馆新馆,以解决我市档案馆馆库不足问题,新馆建成后,我市档案馆馆库面积由原来的160余平方米增加到400余平方米,购置档案密集架120组,基本可以满足我市今后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目前,市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已正式立项,前期踏勘已全部完成,所需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新馆预计在年底前可建成并投入使用。

今年以来,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市各单位档案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我局成立了法制股牵头,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各有关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就档案机构建设及档案案卷质量进行检查,坚决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为我市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力度。我们始终把作好档案法律法规宣传,为档案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今年的 “四五”普法宣传周期间,我局全体干部走上街头,向市民广泛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发放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两千余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力度。今年下半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市以两办名义向全市各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从工作机制上落实档案安全防范的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各项规定,把档案安全要求贯穿于档案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的各项环节,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配备安全保管档案所必需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污染的设施,做好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对全市档案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彻底消除档案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是进一步加强了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力度。今年是我省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我局在档案开发利用工作上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把落实体现在服务上,认真做好馆藏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从部门实际出发,多渠道、全方位的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多种形式的档案信息,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信息资源支持,为构建和谐侯马提供充分的档案信息资源保障。截止目前共接待查阅 143人/次,提供档案资料813卷/册,为领导决策、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我们重点抓了以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社区档案正规化管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工作。

在农村档案管理工作方面,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档案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在去年全市十五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行档案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十二个村进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由局里指派专人负责对各村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对村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目前,各村档案业务指导工作进展顺利,部分村已接近尾声。

在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方面,我们积极与市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我市社区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从局里抽调骨干,分片包干负责社区建档工作。目前,全市26个社区中已有20个社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正规化管理,其余社区档案正规化建设预计年底可全部完成。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化管理工作方面,今年我市共有财政局、审计局、老干部局、市人民医院、市运输管理所等单位申请档案工作目标化管理,我局对此已经做了全面安排,预计年底这些单位可以达到各项要求。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市《党政机关作风纪律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我们紧密结合档案工作实际,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主导思想,针对xxx在工作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整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整改,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此次纪律作风整顿,提高了xxx机关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了全市档案工作的开展。

另外,我们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目前,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以上是我局今年以来所做的一点工作。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行政执法工作日益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是对过去一年执法工作的总结和回顾,对下一年工作方向的规划和指导,对我个人而言,深入学习报告内容,思考报告中的问题和体会,不仅有助于提高自身执法水平,也让我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使命。

首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对于执法者来说是一道醒目的“导航标志”。报告中详细列举了各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方向。作为一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我们应该认真学习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对照自身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找出不足之处并积极改进。报告中提到的“提高立德修身水平”和“严明执法纪律”等要求,更是对我们个人的精神品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只有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们才能真正胸怀大局、履行好执法的职责。

其次,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制建设对于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报告中提到了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制度建设,以及进一步推进科技与执法的结合等内容。这表明在执法工作中,优化法律环境和营造法治氛围非常重要。执法者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了解和熟悉各类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执法行为更加科学、公正、有依据。同时,推动科技与执法的深度融合也是关键。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使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化、规范化,这对于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提醒我关注基层和民生问题。报告中指出需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执法合力的统一。这使我认识到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基层执法队伍的作用和地位至关重要。基层执法者既是执法主体,也是实施执法的第一线人员。只有不断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做到全员参与、协同作战。同时,报告中对于民生问题的关注也让我深思。行政执法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法治环境。我们应该深入群众,关注民生疾苦,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后,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提醒我行动起来,将报告中的要求和目标付诸实践。报告中提到的“强化监督检查”和“加强队伍建设”等内容都是实现执法工作的关键。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用心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去。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始终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同时,要关注自身素质的提升,持续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只有密切跟踪学习报告中的相关要求,将其贯彻到具体的执法行动中,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作为执法人员的使命。

总之,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是指导执法工作的重要文件,对于执法人员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深入学习报告内容,思考报告中的问题和体会,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奋斗,才能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实现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与使命。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四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主要依据,通过界定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范围,明确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将全办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廉洁勤政的干部形象、优质高效的机关形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目标

1、建立明确的执法目标。各直属单位都有明确的执法目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执法活动负责;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办主要领导对全办执法活动负责。

2、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全办各项执法活动不仅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依据,而且有比较完善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作保证。

3、建立配套的监督机制。有严格的执法监督制度、健全的执法监督队伍和赏罚严明的奖惩措施。

治环境。

三、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对象和职责

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对象为办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2、根据职责权限,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责任;

3、依照职责权限分工,审批和签发各类行政管理文件;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任务。

发生执法过错;

(三)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办理的行政执法事务负责。其职责是:

1、根据岗位分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执法责任。

2、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执法问题。深入调查,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是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的重点,岗位执法人员是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的基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

四、主要措施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岗位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凡新上岗或换岗的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执法。对考核不合格经继续培训后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并调整工作岗位。

(三)强化内外部执法监督。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机关

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自觉把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社会以及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五

行政执法工作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一环,而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总结和迎接新一年工作的规划,对于明确工作方向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近日,我有幸参加了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会议,并就其内容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总结。在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执法工作时,我深深地感受到报告中所提及的一些问题以及需要加强的方面对于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

第二段:执法规范与公正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了执法规范和公正。作为行政执法工作者,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程序和依法行使权力,不能因私心杂念或个人情感而执法不公。只有通过执法规范和公正,我们才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牢记职责,培养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保持公正、客观、公平的态度。

第三段: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强调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执法队伍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支撑,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行政执法队伍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专业素质不高、工作纪律不严、执法经验不足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也要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四段: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社会多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下,行政执法工作不再是单向的“规范者与被规范者”,而是需要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解决问题。通过与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沟通和有效合作,可以更好地获取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调整执法工作的方向,向基层倾听更多声音,形成法治治理的共同努力。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倾听、协商,与社会各界加强交流,共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五段: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

最后,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了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的重要性。监督是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约束,而问责则是监督工作的补充和延伸。只有通过强化监督与问责机制,才能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与透明,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一个能够集思广益、不断优化的机制。因此,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程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舆论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总结:

通过对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学习和思考,我深切感受到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作为行政执法工作者,我们要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保持执法情怀,加强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提升,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创新和改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为社会稳定和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六

2011年2月1日,修订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正式施行。由于专利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的特殊地位,能否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需要,保护专利权利人与社会利益将成为专利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稿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起草的过程中,有关方面曾经就是否改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过讨论。尽管最后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没有改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现状,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也没有对专利行政执法进行大的改革,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专利行政执法的进一步加强。文章针对专利行政执法中制度的缺陷及不足做出归纳,结合国外专利行政执法的先进经验,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专利行政执法改革的理论体系。

专利;行政执法;保护

(一)现状概述

我国目前对专利权的保护实行行政执法和司法两种形式,也称为“双轨制”,即人民法院审理和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相结合的执法保护体系。在我国,专利管理机关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管理和执法双重职能的实施专利法的行政主管机关。除采取行政解决方式外,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还规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专利行政执法部门比司法部门担负起了更多的执法任务。

第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有三种救济方法,即当事人协商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其中,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便属于行政保护。

第二,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专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专利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只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有其他诸如暂扣、查封、没收侵权产品等执法手段。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专利管理机关缺乏查证、保全等有力有效的专利执法手段,没有吊销营业执照、没收侵权产品等能够迫使违法分子就范的其它惩戒措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很大程度上需要行为人的主动配合,甚至处处受到被请求人的抵制和刁难,往往不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由于没有有力有效的专利行政执法手段,已严重影响了专利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导致了专利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的频频发生。

2 专利管理机关缺乏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主动查处职能

严重侵权行为包括目前较多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现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此往往很无奈,如果向法院一一提起诉讼,需要到各地去取证,维权的成本太高,而且耗时耗力,对于多数企业和权利人来说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制度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此类案件更加容易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增加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查处的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各区域知识产权局为了加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发挥行政执法的整体优势,在实践中形成了若干个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圈,这些专利执法协作圈在程序上提高了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了专利权的保护。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1)忽略了行政相对人在专利执法协作法律关系中的地位;(2)订立的专利行政执法协议未向社会公开;(3)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缺乏监督。

(一)国外专利行政执法状况

鉴于很多国家都是专利、商标、版权合署执法,或者至少是专利、商标合为工业产权与版权并行执法,几乎没有像我国这样专利、商标、版权执法各自为阵,且相互差异很大的状况,所以以下的介绍是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层面,而非单纯专利行政执法。

美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要是有警察机构和海关部门负责,之外还有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后三个机构的行政保护构成了美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特色。ustr主要负责处理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对美国知识产权主体的侵犯事宜;itc主要负责处理外来产品对美国本土知识产权的侵犯,阻止外来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进入美国;海关则负责具体采取措施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入美国。

美国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限于行政管理、行政处理和行政服务,而行政处理的具体内容也与我国的行政处理有很大差别,它集中处理的主要是在商标或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行政纠纷,不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等纯民事纠纷。

此外,法国、德国、日本,这三个国家都规定了针对专利侵权的刑事救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警察这一行政部门调查专利侵权的`刑事责任问题,而且,其刑事救济没有设置门槛,实际上包括了我国的行政查处。

(二)专利行政执法的国外经验

1 注重执法队伍的专业化,以及各专门力量之间的联动

知识产权侵权等纯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与调解各国依各自历史传统、法治进程及现实需要的不同而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充分考虑我国社会大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行政权威和专业性的认可,以及我国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研究行政处理、调解与司法对接的合理办法,以更好地发挥行政的效率。

3 知识产权行政服务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具有重要地位

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可以有力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当前我国正在倡导并积极推进服务性政府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服务不能缺少,而这一职能是应当由目前承接了大量繁重行政执法任务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来承担的,所以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的分离是大势所趋。

(一)逐步削弱专利行政执法地位,提高司法部门地位

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权,而治权的重点又在于治行政权力,确保依法行政。社会的复杂性为行政权力创造了自由裁量的广阔空间,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的权力。行政权最需要自由又最容易自由无度,对它必须有所制约,司法权是法治的有效保障。今天,发展并完善市场经济已成为基本国策,减少行政部门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这为我国司法部门带来较之以往对社会关系更强有力的调整权力的可能性。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司法力量的增强和审计经验的积累,从发展趋势上看,行政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权限与范围应逐步缩小,司法审理的范围与权力应逐渐扩大,因为这符合法治的要求。同时从法律效力来看,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无疑会更具有权威性,因为司法具有最终解决问题的法律效力。

1 现阶段实现完全司法保护是不现实的

(2)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法律文化并未在我国这样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根深蒂固,这也导致了整个司法运行的环境过多的受到了行政力量的干预,同时,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又进一步限制了审判水平的提高。这一系列因素导致了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得不到大家的认可,这使得人们往往习惯性的服从了行政力量的管理。

(3)从国家政策来看,所以,正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要“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将是司法保护的有益补充,并将予以加强。

2 在现阶段应该加强并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具体有如下建议:

(1)加强专业化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鉴于现有法律规定和行政体制的限制,可以尝试先成立专门的执法处或执法大队,同时推动国家一级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整合,统一负责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版权等的审查、注册和登记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垂直领导各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或者如果一统知识产权各部门有困难,至少要剥离其各自原有的直接行政执法职能,为下一步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作铺垫。待条件成熟时,以现有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基础,集中现有的工商、专利、版权执法队伍、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中心和文化执法大队等执法队伍,组建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作为实行全国垂直管理的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

(2)加大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第一,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列为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打击对象,多部门联动合力查处。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其中“雷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以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在目前没有立法授权,可以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宜将这类行为列入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通过专项的联动,借助公安、质检、工商、海关、新闻媒体等多部门的力量,从生产源头、市场监管、进出口环节等多渠道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扩大影响,奖惩并举,强化对严重专利侵权的威慑和打击,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专利权人利益。

第二,推动地方立法,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2008年《专利法》修改加大了地方知识产权局查出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赋予相应的执法手段,但是对故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严重专利侵权的调查取证和行政查处手段仍然不足,或者说至少没有跟商标执法看齐。当下权宜之计是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来加强相应的执法。

(3)强化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制止的措施

第一,完善行政处理的程序性规定,细化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

现行《专利法》第60条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章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都没有具体规定行政处理的程序,即没有行政处理决定如何作出,实体上依据何种标准,程序上遵循何种规范以及如何限制的规定,极易导致暗箱操作和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且“责令停止侵权”毕竟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处理不当,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所以在当前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强制法指导的情况下,有必要在专利行政执法系统内制定出台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程序办法,设定违反执法程序的责任种类和救济措施,以期规范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理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二,加大对违反责令停止侵权决定的惩罚力度。

目前,对违反责令停止侵权决定的惩罚力度小,侵权人对决定不以为然,导致责令停止侵权决定的形式化和当然化。虽然《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这一规定也暴露出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弱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限,责令停止侵权决定做出以后,需要依靠侵权人的自觉履行才能得以实现。如果侵权人一直拒不履行,此责任的实现必将陷入困境,因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势必又会面临重重的审查,即使法院配合,按照目前民事判决、裁定执行率严重低迷的状况,以行为为执行标的案件,其执行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有必要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寻求更有效的执行方式。

(4)完善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

第一,在协议中具体规定专利执法协作的事项条件

协议中虽然约定了网上信息交流、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取证及办理重大案件等方面的协作,在这些方面,各区域专利执法部门是必须协作的事项,应尽自己最大义务去帮助完成这些行政任务。从各区域的协作的本意来看,都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保护专利权。但协作机制绝对不能成为主管部门之间逃避职责的理由,只有符合应当提供协作的条件,能达到协作目标时,各主管部门才必须协作。

第二,公开各区域签订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

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表面上看是行政主体之间缔结的内部行政合同,实质上会产生对外的法律效果,属于外部行政协议。凡是涉及到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一切有关事务,都应当公开其信息,让公众了解行政部门的执法意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这是政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也是公民对政府的行政事务的一种有力的监督方式,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协作协议应当主动向公众公开。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七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四、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

五、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内乡县农业局

二00四年九月二十日

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篇八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纲要。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多选)

——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多选)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权责统一。

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五、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1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13.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4.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

16.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实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向社会听取意见,17.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社会成本。

八、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24.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

九、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加大公务员录用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力度。在公务员考试时,应当增加法律知识在相关考试科目中的比重。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加强对市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多选)(二十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多选)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7.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政府立法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讲解:法制机构即指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其主要作用有两个:行政复议;立法(地方规章)。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讲解: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

第五条 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讲解: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被申请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原告)。

第二节 被申请人

第十一条 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讲解:两个以上机构联合执法。

第十三条 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第四节 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条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讲解: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为了便民原则,复议免费,并且可以口头申请;到法院提起诉讼则是动用了司法资源,需要交费,并且必须书面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进行诉讼;反之则不行。

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二十九条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四十九条 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60日。

第五十条 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讲解:只能维持或降低。

第五章 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行政执法机关是指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领导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 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九条 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第十条 行政执法机关的派出机关或派出机构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以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第三章 行政执法行为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依据和事项,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

第二十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对依法应当受理的各项许可、确认、裁决等申请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办结。

(二)规定行政处罚指标的;(不允许)讲解:两类人;两种责任。

《辽宁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五条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以及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并作为年终政府机关目标责任制评比的重要依据。(多选)

第九条 对行政执法过错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情节轻微,可以暂扣责任人行政执法证件;

(三)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发现行政执法过错应当立即立案审查,并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查终结,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机关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责任追究机关的同级或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的机关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抄送原处理机关。

《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第二章 监督内容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六条 对个人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对单位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0万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报送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应当自收到备案报告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讲解:个人1000、个体工商户2000、企业10000以上:开听证会,但是不必备案。第十九条 政府法制部门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受理的举报、投诉事项在60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三章 监督程序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和其他人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多选)

第四章 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收缴或者提请行政执法证件颁发机关收缴行政执法证件。

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第—章 总 则

第四条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

讲解:顺序固定,三公在中间。

第六条 省、市、县政府法制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实行行政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典型案例由省、市、县政府定期统一发布,第四章 行政审批

第二十一条 省政府所属有关工作部门、市、县政府应当创新行政审批机制,通过“一站式”审批、电子政务等方式,推行行政审批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第二十二条 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招标、拍卖、考试、考核等审批方式办理。

第六章 行政强制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依法加处罚款或者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当事人金钱给付的数额。

第七章 行政检查

第三十九条 由两个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对同一单位实施的一般性行政检查,由一个工作部门牵头实行联合检查。

第九章 行政给付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给付,包括救助、援助、补助、扶贫、优待、抚恤等。

《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活动实行统一领导。

第五条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与行政执法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知道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

第二章 主体 第三节 行政执法人员

(一)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人或者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三)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

讲解:对于“任何人、任何环节”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回避。

行政执法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3日内书面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复核一次。复核决定应当在3日内作出。

第三章 管辖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产生管辖权争议的,报共同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指定管辖。

讲解:共同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可以指定第三方。

第四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依申请启动的行政执法程序

第三十条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

第四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行政执法机关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多选)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查阅、摘抄相关证据材料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收费。复制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收取工本费。

讲解:免费:听证会、行政复议、格式文本(申请表)。收费:营业执照和压膜。

第七节 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十五条 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行政执法机关后2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五十七条

实施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进入公民住宅扣押公民个人财 产抵缴行政收费。

第六十五条 行政执法决定书有误写、误算或者其他笔误的,由作出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更正。

讲解:谁错谁改。第十二节 费 用

第七十四条 行政执法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费用以外,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行政执法机关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一)由行政执法机关通知当事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二)当事人无能力拆除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组织代履行;(当事人承担费用)

(三)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三条 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形成案卷。(必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