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乙方: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煤炭部分运输任务交由乙方运输,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产品、线路及价格
1)货物名称:____
2)发货地:____
3)收货地
4)运价:____以市场价为标准暂定运输价格,暂定价格每吨元。如市场运价发生波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当时运输价格。
二、路耗及赔偿
长途运输因煤炭自身的特性会造成一定的损耗,每车正常路耗为公斤,损耗在公斤以内的视为正常,超出部分按每吨元赔偿甲方。
三、卸货及验收
乙方运到后,由甲方安排过磅、卸车并对货物进行验收。以过磅的实际重量为收取货物的数据结算运费。实收吨位与矿发重量相差200公斤以内的以矿发吨位为准。
损耗超过200公斤的按当时煤价赔付甲方。
四、运费的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煤炭运到指定地点后,运费实行一趟一结,现金结算。
五、合同的终止
因合同到期和合同期间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此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进行清算并支付乙方运费。
六、如线路变更及运费价格调整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____乙方:____
委托代表:____委托代表: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即托运方)
乙方:(即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
二、货物名称:煤。
三、货物数量x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 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 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及装卸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加油。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甲方开具的过磅单,每月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运输过磅票乙方每 天给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结账。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
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不得换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
3、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过磅时,乙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甲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甲方对乙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甲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乙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听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__________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__________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零售价格表(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厦门市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供需双方就煤炭供需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本合同。
1、煤炭产地及品种:混煤
2、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交货期限:
2.2 交货日期:煤船抵达装运港锚地之日
2.3 数量
3、质量标准:
4、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秦皇岛
4.2 到达港:厦门港
5、交货地点、收货人
5.1 交货地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煤码头
5.2 收货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6、需方应在船舶到港3天前通知船舶动态,供方应在船舶到港前办妥装船
7、数量、质量的交接验收
7.1 数量验收:以装运港和船方测定的水尺计量报告单为准。在煤船到达需方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嵩屿电厂煤码头时,根据装运港交接的水尺计量报告单,由需方会同供方、船公司对煤炭重量进行交接、验收。若验收水尺数量大于装运港水尺数量或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1%以内,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结算;若验收水尺数量小于装运港水尺数量且相差大于1%,则按装运港水尺数量扣减超出1%部分结算。
7.2 煤质验收:
7.2.1 以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嵩屿电厂化验结果作为质量验收基准。双方同意煤船到达厦门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嵩屿电厂煤码头时,供、需双方派代表现场监督,以机械采制样为基准,在卸煤过程中若发生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故障人工采样。供、需双方各取一个煤样,另留存一个目的港仲裁煤样。供方应在开卸前传真回函是否到现场监督,或凭委托单委托他人监督。若供方在开卸前未传真回函,视作同意电厂自行采制样及电厂操作办法。供方若要到现场监督,电厂应在执行监督事项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接到通知超出1.5小时无法抵电厂现场,电厂停卸滞期损失由供方承担,电厂也有权选择自行采制样。
8. 价格
8.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基本离岸价+质量调整价
8.2 基本离岸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基本离岸价格每吨元。
8.3 质量调整价:
8.3.1 低位发热量调整
8.3.1.1 加价:发热量高于5000大卡/公斤,每增加1大卡/公斤加价0.13元/吨,至6000大卡/公斤封顶。超过6000大卡/公斤加卡不加价。
8.3.1.2 减价:发热量在5000大卡/公斤至4800大卡/公斤区段,每减少1大卡/公斤减价0.13元/吨;发热量在4800大卡/公斤至4500大卡/公斤区段,每减少1大卡/公斤减价0.16元/吨。低于4500大卡/公斤,需方有权拒收,若需方选择接受,低于4500大卡/公斤区段,每减少1大卡/公斤减价0.2元/吨。
8.3.2 含水调整:高于本合同质量标准时,每增加1%减价1.5元/吨。
8.3.3 空干基灰分调整:高于本合同质量标准时,每增加1%减价1.5元/吨。
8.3.4 挥发份调整:每低于本合同质量标准时,每减少1%,按合同价减价2元/吨。
8.3.5 干基硫份调整:含硫量在1%至1.2%区段,每增加0.1减价1元/吨;含硫量在1.2%至1.3%区段,每增加0.1%减价2元/吨;含硫量高于1.3%,需方有权拒收,若需方选择接收,高于1.5%部分,每增加0.1%减价4元/吨。
8.3.6 若煤炭质量达到拒收标准,且需方要求拒收退货,供方应承担实际发生的海运费及接卸费等需方所有损失,并且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重新按此合同价供货,若供方无法供货,应赔偿需方重新采购产生的额外损失。
9、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煤炭卸货验收完毕后,需方自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9.2 若在装运港发生亏载或移泊,亏载费、移泊所增加的引水、锚泊及拖轮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若此类费用已由需方支付给船公司,在需方支付供方煤款时予以扣除。
10、违约责任及索赔
10.2 因供方质量标准违约,按本合同有关减价和拒收条款执行。
10.3 需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限付款,其延期部分按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10.4 由于供方所供煤炭中含有大煤块、石块、铁块、木块等杂物及煤质粘堵,造成需方卸煤延误,则供方应赔偿需方延误损失费(包括:船舶延滞、材料、人工费用等),延误时间以电厂卸煤现场记录为准:如因上述杂物造成卸煤机械损坏,甚至影响正常发电,则供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不可抗力
11.1 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及区域发生战争、封锁、骚乱、暴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供需双方毋须对对方负责任。
11.2 发生不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对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关证明。
11.3 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2、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执,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需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之供货期限。
14、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文件一式肆份,需方贰份,供方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签定时间:
甲方:乙方:
1、交货物数量:以汾水镇瑞源货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交货期限:
乙方支付xx万货款给甲方后,甲方马上派人配合乙方办理提货手续,乙方自己负责汽车运输在xxxxx货场自提。甲乙双方在货场一起核算完实际过磅数量后,乙方把欠甲方剩余的货款先行支付此批煤炭的仓储费用,最终剩余的货款支付给甲方。
(不含税)
付款方式:以汇入指定银行的时间、金额为准。
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x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人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方收到乙方款项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由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为乙方提供无限责任保证,担保至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法人或代表人盖章签字:
担保人盖章签字:
乙方: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 0__年9月20日一2 0__年1 0月20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____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______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一、货物名称:____
二、数量:____吨。
三、计量方法:____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五、价款:____总单价/吨,总价款:____万元。
六、货物的检验:____装车前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
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货物交付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八、货物的交付地点:____邵阳(北)火车站。
九、货物的交付方式:____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____
甲方:____
一甲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二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四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五对托运的煤炭,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六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____
一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二乙方应在获取检验结论之日起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三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四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二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5%承担违约金。
三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按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
四甲方不能按期交付货物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向第三方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返还所收货款,并有权主张与他人合同实现后的预期利益损失,甲方还应承担货物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
五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付款,除应按合同的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
1、不可抗力的原因。
2、乙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十三、双方另行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协议的组件。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五、争议的解决:____协商、调解,如经调解无效,在合同签订地进行诉讼。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签订地点: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商用燃气灶、商用电磁灶、厨房设备、制冷设备、不锈钢制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销售(招标业务不含在内)。
2.乙方禁止跨区域窜货,有特殊情况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同意后开展业务。
3.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五、销售及业务返点情况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年销售额5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3%;
年销售额突破10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6%。
六、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承诺的质保期限进行保修(质保期一年)。
3、乙方全权负责售出产品的维修及相关服务。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20_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