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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单位采购采购 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合同优选(通用5篇)

作者:MJ笔神 最新单位采购采购 事业单位物资采购合同优选(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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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购采购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v^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v^部门预算管理的部机关、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实施的*采购,适用本办法。

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各项行政事业经费、*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各项财政拨款和国家有关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

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人以对外创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种资金,包括经营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可支配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按*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v^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部门采购限额标准,按*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六条*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以及部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七条^v^*采购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涉及*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八条*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由采购人或^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从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中央单位*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本单位从事*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

第九条^v^设立部*采购领导小组,作为*采购的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部长和相关司局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v^*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规定,审定调整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审定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四)审定部门集中采购年度预算和实施计划;

(五)对*采购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

(六)研究处理*采购工作中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条部财务主管部门是^v^*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v^*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v^*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采购人和^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工作;

(三)编报^v^年度*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汇总编报^v^*采购执行情况和*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五)按法律规定权限受理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六)负责办理*采购资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v^*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部内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预算管理权限,履行*采购相关工作具体职责。

第十二条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应通过^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本办法所称^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设立的^v^集中采购机构和^v^委托办理集中采购事宜的其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第十三条采购人的*采购日常管理工作归口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采购人在*采购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本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报本单位*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

(三)提供采购清单及有关资料,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招标工作;

(四)按要求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五)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分散采购工作;

(六)编报本单位*采购统计信息。

采购工作量比较大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的采购部门或在相关机构中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十五条*采购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各单位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有关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招投标工作。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要求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应当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九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采购项目,可按国家法律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条*采购备案和审批管理是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对采购人和部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审批的有关*采购文件或采购活动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审批的管理行为。

除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备案事项不需要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回复意见。

审批事项应经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和部财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下列事项应当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追加预算应当补报的*采购预算、已经批复*采购预算的变更;

(二)*采购实施计划、增加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经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五)*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下列事项应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一)部门预算中的*采购预算;

(三)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五)集中采购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七)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单位自行采购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应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一)采购人按*采购管理规定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应当报部财务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一)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单位自行采购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采购程序应根据*采购有关法律、规章和制度要求进行。主要包括: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付款,结算记账,统计信息编报,*采购文件的归档和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在编制单位年度预算时,应将*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在*采购预算表中单列,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预算执行中,因工作需要以及因部门预算细化增加或变更*采购预算的,采购人应于每年第二、三季度末10日以前按预算编报程序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未列入*采购预算或未办理*采购预算调整备案手续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二十七条部属一级采购人应当自接到批复的*采购预算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上报部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同时抄送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分别指采购人编制的*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项目的具体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构成、使用单位、采购数量、技术规范、使用时间等。

采购人调整或补报*采购预算应按规定报备集中采购实施计划。

第二十八条采购人根据*采购实施计划落实具体采购需求,制定具体采购实施方案,据以开展采购活动。

第二十九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该委托*集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部门集中采购或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部财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转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且以协议供货形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可按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的规定,办理具体采购事宜。

第三十一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购人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编制、调整集中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

(二)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集中采购开始前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等自愿原则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可以按项目签订,也可以按年度签订一揽子协议。按年度签订一揽子协议后,个别具体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制定操作方案。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制定操作方案。

(四)组织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经批准的其他采购方式,以及经备案或审批的操作方案开展采购活动。

(五)确定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应与集中采购机构协商确定中标或成交结果的处理事宜,并按相关规定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

(六)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三十二条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由^v^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属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因特殊情况需要实行单位自行采购的,应当报经部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三条部门集中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细化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v^下达的*采购预算,将本单位、本系统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单位采购人。

(二)编制计划。采购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逐级上报^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同时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制定方案。^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汇总部门集中采购实施计划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四)实施采购。^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五)上述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六)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应按采购合同组织验收工作。

(七)集中采购项目采用协议供货的,比照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和^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属于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采购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调整自行采购预算。

(二)编制计划。采购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自行采购实施计划报上一级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施采购。采购人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上述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及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向其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成交公告。

(五)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办法,采购人应对所属单位自行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五条*采购应当依法签订*采购书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由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也可以根据具体组织形式委托相关集中采购机构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

第三十六条采购合同应当明确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价格(酬金)以及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委托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v^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应当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采购合同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

第三十八条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九条除经*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已签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第四十条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重大采购项目应当委托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办理验收事务。

履约验收应当依据事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凡符合事先确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当事人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请国家有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四十一条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合同款。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按照确定的合同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确认供应商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采购服务后,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经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供应商。

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规定的资金管理渠道和合同规定付款。

第四十二条*采购信息应当遵循^v^信息发布及时、内容规范统一、渠道相对集中和便于获得查找^v^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公开披露。

第四十三条采购人应在每年年末将本单位年度*采购情况,按规定格式编制*采购统计信息报表,并对*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程序报经部财务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采购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四十五条采购人应加强对实施*采购新增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对已交付办理验收手续的资产,应在验收当月办理新增资产的登记入账手续。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十七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单位内部*采购职责分工及履行情况;

(三)*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情况;

(五)*采购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六)*采购审批和备案事项的执行情况;

(七)*采购信息统计上报及公告情况;

(八)*采购档案的保管情况;

(九)*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评审专家的选用情况;

(十)*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资金支付情况;

(十一)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三)其他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内容。

第四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对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质疑的,可向部财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反映。

向部财务主管部门反映的,部财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出答复,其中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和处理。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部门可不予支付资金:

(一)采购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的;

(三)未使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监制的*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四)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而未实行集中采购的。

第五十条船舶*采购按部的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但采购进口船舶或设备以及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船舶采购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应按规定通过部报*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报送*采购预算及相关信息。

第五十一条采购人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采购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并报部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采购采购篇二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施工生产的需要,同意由乙方供应甲方______项目的钢筋,依照《^v^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需求数量、单价、金额、进货时间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交货时间:具体进场时间由甲方根据计划要求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时供货。

.交货地点及方式:按甲方计划送货至甲方____项目施工现场的指定地点或甲方指定的集中加工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转移至需方。

三、运输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汽车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车。

.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磅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按____元/吨(一般为______元,因不同项目情况有变化),与货款一并结算。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品牌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国家标准执行:线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__________,螺纹钢筋质符合国家标准________.

.乙方供货时随车必须提供乙方加盖公章的质量证明文件____份。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钢筋为合格产品。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钢筋计量方法(在招标时明确,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盘圆、______以下螺纹钢按过磅计重,过磅单上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____及以上螺纹钢按点支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盘圆按过磅计重,螺纹钢点支,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盘圆、螺纹钢均按过磅计重,最终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指定委派____(甲方验收人员的更改需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____名现场施工员和____名领导班子共同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货单给乙方;同时对钢筋质量文件进行签收。

螺纹钢____或______定尺交货(按甲方计划要求)。

甲方验收后对乙方钢筋质量有异议时,可随时对所供钢筋进行抽样送检,若发生质量问题除由乙方负责组织无条件退货外,乙方应全部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甲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抽样送检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____天内。

八、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般为按月结算,根据项目情况亦可采用节点结算方式)

上月______日至当月____日为一个结算期,供需双方月底办理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批次全额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本结算期货款的____%.余款在甲方通知乙方完成供货后____个月内分____次付清。

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不接收供货方的委托付款。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钢筋进场,因乙方供货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货款,若甲方资金暂时不能到位,双方可协商延期支付,如延期超过____天,延期支付的资金,由甲方按贷款利率和延期时间向乙方支付利息。

.乙方应在甲方送货计划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按货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乙方对运货物的车辆严格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对车辆尾气排放量超标的禁止使用,货运车辆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如未按甲方要求清洗车辆,造成市内管理部门罚款,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负责对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废气、噪音、扬尘、辐射等制订相应措施、确保进场作业人员符合劳动法规要求的作业环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符合计划或合同要求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如需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合同附件。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名称(章):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采购采购篇三

*方:

乙方:

一乙方承包*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

五*方职责:

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职责

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

3:严格按图纸文件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工具、电线、扎丝、焊条、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邦垫块及马镫柱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

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方有权自行处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

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

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

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

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

3: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

4: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2013年2013年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采购采购篇四

出卖人:(简称供方)

买受人:(简称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一、为了更好的保障供应,供需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供方为需方承建的工程,就钢筋直螺纹连接套筒及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标的物(套筒)单价

三、交(提)货点及运输

由供方负责运输,运费包含在单价中;

四、产品质量标注及验收:

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技术资料,相关材质证明材料,依据《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_》及行业标准。

五、供方提供机床、配件具体如下:

根据需方工程施工需要,提供钢筋直螺纹套筒及滚丝机床、操作扳手、力矩扳手,并根据工地实际用量供方有权调整机床数量,所用设备、配件工具需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工具、配件以旧换新,钢筋连接工程完工后交还供方,如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需方要按供方厂价赔偿(附件:配件价格表)

六、货物验收及付款方式:

1、需方收到供方货物后,由需方指派负责人员在送货单对账单上签字,作为供需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证,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2、付款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及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每个月结算一次,付款额为每次结算额的%,余款在结构封顶后日内支付。

3、需方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供方,供方同时向需方提供材料发票。

七、技术服务

供方向需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咨询、设备维修与保养),需方免费提供食宿。

八、违约责任:

1、钢筋连接工程完工后,因需方保管不当,造成套筒锈蚀、油垢、粘有水泥供方不予退货,且套筒退货数量不得超过订货量的3%,变径套筒需方要严格报准数量,供方不予退货。

2、需方如不能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自逾期之日内起,向供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2%。

3、供方所需货物不符合行业标准jgj107—20_的检测要求,对不合格部分供方予以调换或退货(经供需双方认定属实后方可办理)。

4、供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确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对需方直接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6、需方工地使用的螺纹钢不符合gb1499及gb13014的规定,供方有权拒绝加工并不负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需方工地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操作,否则,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问题一切后果由需方负担。

8、加工的螺纹由需方负责用无齿锯平端面,严禁用冲切及气割平端面,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

9、本合同签订后,双方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双方认可的违约金。

九、未经需方同意,供方因本合同对需方所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十、合同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进行补正。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全部货款后自然终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6份,供方3份,需方3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采购采购篇五

办公用品(包括劳动用品)的购置由办公室指定人员根据需要编制购置计划,经分管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分期分批实施。急需购置的物品,经分管局长同意,局长批准后实施。

所有办公用品购回后,一律入库、专人保管。领取办公用品时,填写领取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由保管人员发放。

凡购置的办公用品报销时,由承办人办理,局长批准。

1、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实施。

2、车辆需要维修或保养时,由司机提出维修保养项目名细,车管人员审查并将所修项目列示,局长审批后方可修理。

3、一般维修保养质量好、服务佳、费用低的定点维修厂,中、大修到技术含量高的维修厂。

4、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无论大小,都必须进行登记,载入车辆技术档案存查,以便掌握车辆技术状况。

5、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维修范围,不得向维修厂附购或索要任何物品。

车辆试行局领导与分管科(室)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

1、派车原则和范围

(1)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

(2)局干部职工因患急、重病和生育等需到医院就医的可派车。

(3)科(室)因公到外地需带车者,须经局长批准。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安排。

2、违反规定处罚意见

(1)严禁公车私用,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未经领导批准出车,按出私车处理,出私车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费用和责任由本人全部负责。

(2)严禁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出入名胜古迹、风景区、高档饭店和各类高消费场所。

(3)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

(4)严禁将车辆转借或经非驾驶人员使用,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和补助。

(5)违反工作规定造成较大交通或人身事故,按有关交通处罚条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