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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起重机方案设计 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大全5篇)

作者:飞雪 2023年起重机方案设计 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大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起重机方案设计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在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日常使用、维修保养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全县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建筑起重机械信息管理实现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改率力争达到10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明显下降、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住建局石华云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项跃波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建工科、法制科、安监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

三、整治范围

全县使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相关的产权(租赁)、安装拆卸、检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

四、整治重点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等规章标准规范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筑集中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技术档案管理情况;

7、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8、建筑起重机械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情况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9、对发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相关事故信息要素(制造、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单位)通报情况。

五、时间安排

全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25日之前)

安监站要全面了解并掌握本县建筑起重机械的装置、类型、安全使用状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及设备备案登记等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现状,认真汇总我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提出对策,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对照检查阶段(5月26日至9月15日)

1、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制度。建工科、安监站要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督促(产权)租赁单位严格履行备案工作程序和手续。要加强对(产权)租赁单位对所属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状况、兑现合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考核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引导使用单位选用信用好、管理强的租赁企业。要严格建筑起重机械市场准入,对于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等五类建筑起重机械,各建筑起重机械备案部门不得进行备案,并通知产权(租赁)单位,严禁出租和使用。

起重机方案设计篇二

为了进一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有效遏制起重机械未能有效进行维护保养导致的带“病”运行现象,有效预防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事故(相关事故)发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构建以乡镇(街道)、行业管理部门、质监、使用单位四方安全责任体系为核心内容的起重机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起重机械安全总体水平。

二、整治重点

结合我县起重机械实际,本次专项行动主要有四个整治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近年来起重机械事故(相关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不锈钢行业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冶金、交通工程工地等重点行业和场所。

四是重点问题:主要是非法安装、改造和维修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疏于安全管理的状况以及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特别是不锈钢企业未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并作出记录的问题。

三、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使用无证制造、安装或安全保护装置不全、缺失、失效的起重机械;

5、是否建立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6、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空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掌握必要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是否对起重机械维保人员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确配备及安全使用索具。

对于不锈钢管生产企业,还要重点检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要求及评价》联盟标准的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实行三项制度(专业维保、专人专管、班前检查),做好四本记录(班前检查、交接班即运行记录,一机一人一专管日常检查记录,安全管理人员月度检查记录,维保检查记录),建立两个台账(起重机械设备(专人专管)台账、作业人员台账)(日常检查、维保等记录及两个台账情况可直接在特种设备智慧监督管理系统当中录入),绘制一分布图(记载设备的内部编号、设备的位置、承载量、责任人及行走方向等内容),整治现场环境(设立相关的标志标线、岗位安全责任制、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合格标志等制度上墙)这些事项。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9月中旬–12月上旬,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9.15-10.10)。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的重点是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内容以及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是否规范、起重机械维保人员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并经安全教育培训等。各使用单位于10月15日前上交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至所在乡镇(街道)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措施予以整改,确保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第二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改阶段(10.11-11.20)。在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乡镇(街道)、本行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那些违法违规和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我局,我局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切实扭转当前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现象较突出的现状。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11.21-12.15)。我局将对本次专项整治中的有关使用单位安全监察指令的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做到整改有实效、成果得巩固。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在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如何有效防范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提高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和使用环节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确保我县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

五、整治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使用单位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开展这次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担负起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立即行动起来,即日起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要对厂内的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切实解决本企业事故隐患和违法使用问题,又要自足长远,从制度上、机制上确保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到位,真正实现特种设备的常态管理和本质安全。

2、加强协作,强化督导。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内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起重机械基本安全状况,督促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我县工业发展的.现状与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把不锈钢管生产企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列为重点,督促企业推行起重机械联盟标准,重点排查不锈钢管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企业消除隐患。

3、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会议、培训、宣传栏等各种形式,面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大力推行《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和县不锈钢行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要求及评价》联盟标准,努力提高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事故案例的宣传,提高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起重机方案设计篇三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

起重机方案设计篇四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三、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四、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八、起重机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九、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行车工操作要点

十一、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起重机械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起重机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起重机作业人员认真执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起重机械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起重机械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并执行起重机械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知识培训,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3、有高度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质量。

5、协助起重机械日常检查,配合维护保养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7、密切注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如发现设备、机件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及时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8。做好当班起重机械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9、保持起重机械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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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方案设计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依规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切实保障我镇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印发宁都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我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xx中心小学,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和范围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大力减少校车交通事故,切实增强师生、驾驶员安全意识,彻底取缔黑校车、不合格校车,坚决杜绝三轮车、摩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三、整治重点

(一)整顿校车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在学校周边非法营运的车辆,坚决取缔“三无”校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车、报废车、延缓报废车、违规加座改装车、各类货运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校车;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档案,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和驾驶人;严肃查处校车未按规定粘贴校车统一标识、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及未办理车辆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道路、校车接送停靠点、县乡道、“村村通”公路和山区公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现象突出路段的`整治;完善学校周边及校车行驶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

(二)督查校车日常监管情况。督查各校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情况,校车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教师跟车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的落实情况。

四、方法和步骤

(一)整治方法

以乡镇为单位组成整治工作小组,深入村(居)幼儿园,对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进行排查摸底,针对排查出来的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和立即取缔三类。对限期整改类当即发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具体整改措施,对拟依法取缔的校车当即下发取缔告知书。对需要采取联合执法的,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分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整改“回头看”四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0日)

制定《xx镇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步骤,召开当地校车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治对象、目标及要求。

2、调查摸底阶段(10月10日—10月14日)

镇人民政府根据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开展核实登记,提出初步意见,分继续保留、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三类,并将排查情况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集中整治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在梳理排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集中安排时间和人力进行联合执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取缔,不留后患。

4、整改“回头看”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镇人民政府将针对不合格校车、非法运营车辆、三轮车、摩托车是否得到彻底取缔,是否还在接送学生上下学进行“回头看”,对限期整改校车是否整改到位进行路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对辖区内校车管理总负责,并将校车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各校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就校车整治问题向当地乡镇政府专题汇报。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齐心协力抓好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为广大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加大对校车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打击取缔黑校车、不安全校车,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人身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