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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大全9篇)

作者:紫衣梦 2023年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大全9篇)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目标,如学习、工作、生活等。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制定计划。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一

一、部门密切配合,为就业援助活动提供保障

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残联,并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好“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按照市上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我县劳动就业部门,重点开展了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等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

(一)做好政策宣传。本次活动依托我县劳动就业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了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使更多残疾人真正了解到从哪些部门得到何种帮助,如何得到帮助,可享受哪些残疾人优惠政策。各乡镇对所辖区域内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分别掌握和了解辖区内就业困难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活动期间,累计走访残疾人家庭1240户。在送政策活动中,我们把落实特困残疾人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作为工作重点,通过援助活动,为5000名贫困残疾人参保提供救助,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寻找就业岗位。及时开发岗位,安置残疾人员,督促街道、社区,积极协调有关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掌握了大量用工信息,并通过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残疾人有针对性发布就业信息,向每一位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提供与其需求相符的就业信息。在活动期间,发布就业信息30余条,开发就业岗位30余个,安置残疾人就业31人。

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了培训。对于有一技之长,能够进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我们还采取推荐小额贷款、做后续服务等方法,帮助他们自主创业、成功就业。

(四)送温暖。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指示,结合春节期间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特困残疾人员送去慰问金、棉被、年画等物品,走访慰问残疾人1700户。通过以上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了每位残疾人的心中,确保这些困难残疾人家庭都能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良好的工作作风是“2012年就业援助月” 活动取得实效的保障。结合此次活动,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员台帐登记,努力做到了“三清”,即:对残疾人的技能水平清、就业动态清、生活状况清。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行跟踪服务。我们还切实树立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残疾人多办实事,确保了就业援助活动落到实处。

切愿望的.。今后,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县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总体部署,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决策,经常性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探索新路子,变“集中援助”为“常援助”,为更多残疾人提供“零距离”服务,送人到岗,送岗到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疾人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是关键。我会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积极主动协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各乡镇残联也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把援助月活动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援助月活动开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为各项工作的全面广泛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成效

自主创业岗位,并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全县向社会用人单位推荐残疾登记失业人员x人,帮助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x人。

举行了“2012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仪式。对全县各乡镇残联提出明确要求,将援助月活动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三走进”,走进基层、走进残疾人家庭、走进企业事业单位,通过调研、协调,寻找出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确保已实现就业的残疾人在企业中真正落户;在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时要有创新,有突破,把残疾人就业工作作为长效机制来抓好。

召开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县残联及社保部门精心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招聘会,残疾人与用人单位洽谈,进行双向选择,使残疾人如愿以偿找到合适的岗位。

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春节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根据摸底掌握的情况,针对家庭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县残联领导带着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深切关怀对全县x户零就业、一户多残等残疾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x万元,确保这些困难残疾人家庭都能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xx县残联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1.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总结

2.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

3.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

4.残疾人就业援助方案

5.残疾人就业援助总结

6.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

7.杨浦区残疾人就业援助

8.就业援助服务月总结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机关代征的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企业、外省、市驻冀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征收标准

我省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不低于上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本行政区域内安排对象不足的,经当地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可按实有残疾人数量降低就业比例。征收标准为:(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对暂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向各级地税机关缴纳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比例差额计算缴纳。

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上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各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根据《工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应当与每月十五日前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当月经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会自收单位除外),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经费;开业满一年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工会筹备金。

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它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正式职工、长期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职工等。工资总额组成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一号令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于账务不健全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总数核定工资总额。

税务部门根据核定的申报表和银行收款凭证,开具由财政部监制、全国总工会统一印制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缴费单位税前列支工会经费的凭证。

用人单位非因不可抗力、破产或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等原因,逾期不拨缴或者未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应当催缴并按欠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经两次催缴无效的,该单位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三

20xx年,我计划投入31.4万元,扶持157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产业项目,各乡镇街具体任务指标见附表。

初审阶段(4月15日-4月23日):各乡镇街完成受助对象的初步确定,并将受助对象的相关材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和残疾证复印件,据实填写《省农村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表》,本地扶贫部门统一出具的扶持对象为建档立卡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上报残联进行审核。

公示阶段(4月24日—4月30日):残联将审核后的初定受助名单返给各乡镇街残联,按要求在受助人所在村里进行3天公示。

确认阶段(5月1日—5月6日):各乡镇街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对象,将公示情况说明纸制版上报残联,正式确定受助对象名单。

实施阶段(5月7日—10月31日):各乡镇街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协助受助人完成扶持物资的采购和发放,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及影像资料留存。

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6日):各乡镇街上报产业扶持项目落实完成情况。

1、各乡镇街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各乡镇街分配的任务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好各阶段工作。

2、产业扶持项目必须是种植或养殖项目,不可以随意扩大扶持范围。产业扶持资金为专项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扶持资金,务必专款专用,不可挪作它用。

3、各乡镇街必须在年度内完成扶持物资的采购,并将扶持资金按要求合理支出,做好相关资料、票据和影像资料等档案的.留存。

4、对于今年采购的物资,各乡镇街一定要做好持续性的监督检查,保证受助对象能够按要求发展相应的产业项目,加强对生产过程的全程监管,留存检查的影像资料,防止受助人将扶持物资倒卖的现象发生。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四

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保障残疾人以平等的权利、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即“平等、参与、共享”。

(一)基本任务

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地方性法规;及时掌握本社区残疾人情况与动态,了解和反映社区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及时通报社区残疾人工作情况和问题,团结教育残疾人,义务为残疾人服务,主动配合残疾人协会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在残疾人协会的领导下,按照上级残联的要求开展工作。完成本级社区残疾人协会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向残疾人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残疾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密切联系残疾人,经常走访残疾人家庭,掌握本社区残疾人基本情况,建立残疾人档案。

4、开展需求调查,及时向社区残疾人协会转达和反映残疾人的诉求和愿望,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协助社区残疾人协会完成上级下达的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康复、扶贫、维权、无障碍环境建设、志愿者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等各项工作任务。

6、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节日为载体,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一)是要切实加强自身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

残疾人工作政策性强,各项工作的落实需要政策的支持和法律法规的保障。如果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具体工作中就会缺乏预见性,执行政策中就会出现片面性,处理问题时就会出现盲目性。因此,要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关键在于学习,通过看电视、听广播、相互交流,网上浏览等都随时随地地学习。学习内容也要广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要掌握,法律法规也要了解,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规定更要把握,学习要注意的放矢地,要切合实际,努力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水平,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不断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适应社会发展、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本领。

(二)是要培养爱岗敬业的精神。

(三)是要提升服务水平。

社区残疾人工作情况复杂,问题繁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解决,只有热情和精力,缺乏工作技巧和服务能力,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在学习中增长知识才干,丰富工作经验是一个方面。同时,还要在实际工作锻炼中不断探索,在点滴小事上逐步积累,在彼此之间交流中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服务技巧、掌握丰富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一名合格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应该是精通业务的里手,解决问题的高手,协调各方的社会活动家,宣传发动的演讲家,帮扶解难的慈善家。在工作上要真心帮助残疾人、细心服务残疾人、耐心教育残疾人、知心结交残疾人。用诚心为残疾人营造一个温馨的家,认真倾听残疾人的意见和呼声,全面掌握社区残疾人家庭情况,主动反映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让残疾人情有所系、心有所依、所归;用爱心为残疾人伸出一双温暖的手,积极调动社区方方面面力量,尽其所求,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社区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使残疾人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用热心为残疾人撑起一片晴朗的天。将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贯穿于为残疾人服务的每个环节,积极倡导扶残助残社会风尚,努力构建和谐社区,建设人文环境,使残疾人在社区能够平等参与各项活动,共享社区物质文化成果。

(四)是要严格工作程序。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五

残疾儿童康复工作是康复部工作的重点,继续认真落实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各项工作,在xx市残疾儿童康复的相关文件指引下,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包括康复训练项目、人工耳蜗手术补贴和保缴费等各项工作。

做好20xx-20xx年公益金项目的申请、评估、转介和结算工作。自20xx年,市残联公益金项目由各区实施完成,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按照文件精神,确保预报名的残疾儿童享受此项服务。

1、在大康复理念的指导下,与就业、教育、职康等服务内容相融合,学习“龙岗模式”,以街道社区为阵地、家庭为依托,以专业评估转介和康复咨询服务为纽带,将各项康复服务全方位下沉社区,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

2、通过社区康复工作自查自评,发现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够、场地局限等问题突出,康复部将在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残联的支持下,寻求资源解决困难,为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提供硬件上的保证。

3、构建社区康复服务网络新平台。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基础上,构建社区筛查与诊断、转介服务、档案服务、康复治疗与训练、辅具适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托养服务、心理辅导、家长培训和社区宣传的新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

1、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视障残疾人由爱视眼科医院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手眼协调、盘中心注视、追随注视扫描等训练,尤其是视障儿童的康复训练。

2、按照《xx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根据辅具评估报告,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辅具适配和使用训练。

区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将根据不同残疾类别,着力于实用性和操作性,聘请医疗专家为残疾人家长讲授最实际、最直接、最迫切需要的康复知识;定期开展残疾人亲属联谊活动,引导残疾人及亲属交流康复体会,相互支持帮助;帮助残疾人和亲属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健康水平,营造客观向上的生活氛围。为残疾人家长提供专业培训、互动交流、心理疏导等服务。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六

山西省残疾人就业条例是如何实施的呢?下文是山西省残疾人就业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就业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承办具体业务,劳动、人事、财政、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予以配合。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履行以下职责:

(二)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残疾人就业咨询、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本人有就业要求,持有《残疾人证》的无业残疾人和一切用人单位。

第四条本省行政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含中央部属、外省市驻本省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各单位),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确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按上述比例计算,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一人的,应安排一人;安置一名盲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企业、事业单位直接投资兴办的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可计入本单位安置残疾人数。

伤残军人必须持有《残疾人证》方可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数;离休、退休、停薪留职的残疾人和工伤后不符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的工伤职工不计入本单位残疾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承担扶残助残义务。

第五条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遵循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可以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无业残疾人中招收(聘),也可以通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自行向社会招收(聘),本单位职工的残疾人亲属,应优先招收(聘)。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空出编制或从离休退休人员空出的编制中安置。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收残疾人就业,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

第七条任何单位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的残疾学生。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

第八条残疾职工在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晋职、晋级、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应享受与健全人同等的待遇。

第九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各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计划和劳动市场需求,组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必须依法对残疾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或岗前培训。

第十条各单位必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本单位当年在职职工人数统计表、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职工花名册和录用残疾人计划表。

统计报表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省统计局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人数的单位,按照本年度差额人数和所在县(市、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应制定下年度录用残疾人计划;按职工比例计算安排不到一人的单位可免于接收残疾人,但应按规定比例差额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二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所属同级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查,向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各单位接通知书后30日内通过银行将应缴款额转入指定财政专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缴纳的,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委托银行收取,并从逾期之日加收应缴金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四)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二)地、市所属单位和企业,由各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收;

省、地(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分别委托下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代征(一)、(二)项规定的各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被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代征总额的40%上缴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四)地、市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缴省10%;县(市、区)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缴省、地(市)各5%。应上缴的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足额上解。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单位预算包干结余或预算外资金中列支,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从管理费中列支。以上经费不足支付的,可以从单位预算经费中列支。

第十六条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困难的单位,应向同级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缓缴或减缴。

第十七条对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拒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补缴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仍不执行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加盖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印章。

第十九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收入按月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审批拨款。代征上缴部分由被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直接划转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财政专户储存;存款利息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必须按计划使用和管理财政划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人员,按受财政、审计、劳动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挤占或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不按计划使用,损失浪费、贪污、挪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20xx年缴纳20xx年度的残保金,征缴标准为少安排1名残疾人,缴纳残保金19684元(即20xx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2808元的60%)。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残保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20xx年征期为7月18日至10月31日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七

各街道办事处残联: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下旬至2017年2月上旬。

三、援助对象

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零就业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四、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都能够得到登记认定;

(四)辖区内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

五、活动重点

(一)全面实施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2〕9号),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残疾人就业政策及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残联字〔2012〕66号)要求,动员用人单位积极安置残疾人,通过残疾人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稳定残疾人就业,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二)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依托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使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及时了解岗位信息,搭建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

(三)结合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进一步完善我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各街道办事处残联要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登记失业残疾人和特困家庭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调查摸底,认定重点援助对象,落实责任,使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基本实现就业,保证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率达到80%以上。

六、活动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残联要高度重视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对残疾人就业工作新要求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落实专项活动经费和相关政策资金。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对就业扶持政策和活动内容的宣传,将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宣讲到位,帮助每一位援助对象和吸纳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熟知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街道办事处残联要掌握社会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收集合适的就业岗位,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等为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直接推荐,并做好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同时,以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发挥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就业指导员作用,开展入户摸查家访,提供“一对一”的专项援助。

(四)以个性化服务为基础,切实帮助残疾失业人员就业。在活动期间,各街道办事处残联重点向社会用人单位做好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就业困难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残疾失业人员提供自主创业方面的培训指导。重点帮助应享受政策的残疾人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税收优惠、自谋职业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等政策。

2017年5月17日——6月16日

四、活动内容

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日)

内容:在潇湘晨报、红网、残疾人就业促进网、省残联公众信息网、湖南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等各媒体同时发布活动公告,公布第一批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名单;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向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寄发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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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八

一、加强协会成员的思想建设。做到每季度组织成员学习,工作交流汇报一次,向社区居委会反馈情况一次。加强协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做到勤检查,确保管理制度正常化、规范化。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市残联和街道的有关指示精神和部署,努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三、密切联系残疾人,不定期到残疾人家中走访服务,及时掌握社区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及动态,倾听其呼声,反映其要求,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四、做好元旦、春节、爱耳日、助残日、聋人节、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的走访慰问活动。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激发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热情和潜能,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肢体康复训练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紧紧围绕残疾人的体系建设这一重心,将康复工作整体推进,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六、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本社区宣传栏有反映残疾人工作的内容;了解掌握社区内残疾人权益保障情况,听取残疾人意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定期走访重度残疾人和留在家中的残疾人,对重度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护工作。

七、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登记工作。为残疾人的衣、食、住、行、康复、文化、教育、就业、娱乐等提供服务;及时了解掌握残疾人的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八、关心残疾人童和残疾子女的教育,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九、积极开展“志愿者助残”和“邻里助残”等帮扶活动,并结合每年的“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等残疾人节日,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服务,并做好造册登记相关工作,从而使扶残助残能制度化、长期化。

十、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和鼓励残疾人发扬“四自”精神,遵纪守法,讲道德,讲文明,带领残疾人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残疾人的工作是一项光荣而伟大的工作,也是一份需要安心和付出的工作。社区残协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不断加强自身为残疾人服务能力的建设,认真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把社区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书 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篇九

(一)加强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发【20xx】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用心协调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二)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硬件建设,建成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继续抓好阳光家园特色品牌。建立3个三阳光家园,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建立11个街道康复服务站。以街道阳光家园、街道康复服务站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居家托养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为主要资料的残疾人服务体系。

(一)继续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工程。力争全年为残疾人带给康复服务4000人次。

(二)继续抓好重点康复服务工作。为全区残疾人发放适配小型辅助器具20xx件,为500户贫困残疾人带给家庭无障碍设施(区政府为民办理实事);为全区150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家庭康复服务;做好1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00名肢体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等重点康复服务工作,限度地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

(三)做好全区0-14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工程。尽全力做好150名0-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作,为残疾儿童带给康复机构,搞好康复工作训练。

(一)抓好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就业发展需求,以残疾人培训基地为依托,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完善定向培训与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帮忙残疾人提升适应潜力,实现稳定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20xx年,为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300人次。

(二)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坚持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予以社保补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提高企业聘用残疾人的用心性;广开门路和渠道,争取区人力资源局、社会福利企业的支持,透过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扶持有潜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从而带动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20xx年,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100人。

(一)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主的奋斗精神。加强对残疾人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以全国道德模范董明、全省创业之星王怀佳为榜样,用他们的优秀品质和模范行为鼓舞残疾人、激励全社会。

(二)用心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不断活跃残疾人群众体育运动,培养选拔更多的残疾人体育人才,参加上级重大赛事。开展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成就和残疾人自强模范、社会扶残助残的先进事迹。加强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基地建设,用心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一)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区司法局的作用,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免费为残疾人带给律师咨询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率100%,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二)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开展“阳光信访”,残疾人来信来访办结率100%;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20xx年不发生残疾人群众或个人赴京非正常上访,赴省、市、区群众上访及时到场处置、劝返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