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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模板21篇)

作者:笔砚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汇报(模板21篇)

司法工作总结需要客观真实地记录工作经历,分析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以下是一些优秀的司法工作总结范文,它们体现了经验总结、问题分析和成果评价等方面,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

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

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

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

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

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

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

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

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

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

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

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

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

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

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

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

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

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

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

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

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

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

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三是坚持创新原则。

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

一是培育环节。

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

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

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

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

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

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

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

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

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

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

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

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

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

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

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

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

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

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

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

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

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

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

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

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

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

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

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

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

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

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

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

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

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

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

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

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

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

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

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

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

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认真宣传新修订宪法。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送宪法读本进四套班子,在社区进行宪法宣讲,做到宪法宣传挂图社区全覆盖,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宪法的热潮。二是坚持普法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六大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司法所法治宣传力量深入基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服务保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拱墅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深化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提升改造卖小知法学苑,西塘河普法星光大道顺利通过验收,被评为全市二类重点普法项目。四是全力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创作“七五”普法中期汇报短片,生动展示普法成效。五是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依托赵老师普法工作室,累计举行校园法治讲座44场,覆盖教师3700余名。继续做好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办好“拱墅普法”公众号,推送普法微信52条,受众累计100余万人。

一是狠抓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三整三查”、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组织全区214名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1998人次,社区服务1646人次,个别谈话1190人次,信息化核查1万余人次。二是创新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模式。制作《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手册》、《社区服刑人员“一站式”入矫报到接收单》,规范社区矫正入矫报到流程。三是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由社会组织承接专业性较强的矫正教育、行为纠正、心理疏导、职业规划等职能,提升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的效率与质量。四是建设运行全省首个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借助华数电视、互联网、移动终端三大网络载体,引入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行知行帮教驿站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合力打造全省首个集在线教育、社区服务、就业指导“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五是探索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快实施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全省、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专题开展心理咨询38人次,心理测评152人次,心理健康教育体验活动16场360人次等。

一是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诉调衔接新平台,在半山法庭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新场地,与区法院联合召开诉调衔接推进会,增加3—5名调解员参与诉调工作。深化“三所联动”机制,与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派调解员入驻公安警务室,提升律所在机制中的作用,加强与律所协作沟通。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在区信访局安排律师入驻参与调解。二是提升人民调解队伍水平。做好人民调解推优工作,选拔出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组织向上级推荐。落实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及时调整网上调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截止5月底共调处矛盾纠纷1318起,调处成功1313起,成功率达到99。6%。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线下建立区级服务中心、街道服务站、社区服务点的实体服务体系,统一标识标牌,规范制度上墙;线上依托12348法网和12348电话,形成网络服务体系,开发“拱墅微司法”小程序,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承办省厅“之江法声”基层法律服务专场活动,全面系统展示区司法行政工作,首次运用网络直播形式,共有14。1万人观看,中央、省、市等十余家媒体进行报道。

一是完成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对全区69家律师事务所、703名律师、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做到考核材料双岗查、考核情况详记录,有效提高考核准确度。二是积极提升律师行业专业水平。通过举办区刑辩技能大巡讲等专题培训,提高律师专业能力。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召开律师座谈会,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律师与法院、检察院良性互动。三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计划,浙江华盛律师事务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获第二批“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称号。积极开展律师“一轴两翼”党建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市局“两优一先”推选工作,借助“不忘初心”党建初心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四是成立区律师服务中心。联合区法院建立杭州市首个律师服务中心,也是首个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的中心,每天安排2—3名律师在中心值班,协助纠纷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目前,已有100余名律师参与律师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工作。

一是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优化受理审批模式,加强窗口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推进网上咨询申请、线上即时审批指派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援助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腿,截止5月底,共办理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法律咨询4900余人次。二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控质量关,全面落实“一案一评”,做好程序监督、受援人满意度调查、法官意见征询、同行评估、旁听庭审“五位一体”评价工作。三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已有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础上,增设区法制办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站点建设,细化站点工作标准,努力打造好“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切实发挥值班律师职能作用。四是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健全商请制度,建立健全简易和速裁程序法律帮助、辩护前法律帮助等制度,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百分之百得到法律帮助、刑事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截止5月底,共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44件。

一是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假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打造普法“一带一路”品牌,提升运河法治文化带品质,打造半山国家森林公园法治文化之路。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代表法治培训。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强化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运行,打造软硬件双一流的杭州市主城区社区矫正中心样板。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控,继续保持不发生“脱管、漏管、再犯罪”纪录。强化社区矫正社会化程度,切实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强化“三位一体”社区矫正社会化帮教平台建设,力争在全市推广运用。强化监狱民警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修心教育等试点工作。

三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积极落实诉前调解运行机制,努力实现专业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举办调解沙龙,组织骨干调解员现场观摩,提升专业水平,做好第五届“金牌和事佬”推荐工作。筹建拱墅区调解协会,力争制度到位、人员到位,实体运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内在标准,继续推广“拱墅微司法”小程序,让更多群众受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套设施,积极申报省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四是进一步履行法律服务保障职能。创新律所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三名工程”。强化法律服务基础建设,严把实习律师入口关,通过召开律所主任例会、行政人员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律所执业规范。组织律师参与各项公益活动,继续发挥律师参与信访值班、诉前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律所党建活动,做好党建品牌项目建设。继续严格开展投诉案件查处工作。

五是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介入突发性、群体性热难点问题。发挥法律援助质量控制、业务管理、便民服务三个系统的作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配合做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统筹优化全区各援助点的轮值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力争案件优秀率在全市前列。强化窗口管理,加强对援助工作站业务指导,优化便民服务。

司法局上半年执法工作总结年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汇报

201x年上半年是司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围绕世博安保工作、积极发挥工作职责的重要时期。上半年我局工作坚持讲政治讲大局,以世博安保工作为中心,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在上半年迎世博、世博会试运行、世博会开幕及正式运行各阶段,切实做好世博安保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全系统形成了“以奉献世博为荣”的共识。截止6月底,我局已经全面完成上半年任务,世博安保社会面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也为下半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主要数据(1-6月)。

与去年上半年相比,我局1-6月主要业务数据呈现鲜明特点:一是矫正安帮对象数量尤其是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继续处于历史高位,在矫正安帮世博安保工作压力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全系统奋力拼搏,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下落不明率全市最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的佳绩;二是人民调解面广量大、化解大量纠纷,调解成功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人民调解“出诊”法在矛盾排查化解中作用明显;三是在普法总结验收年的法制宣传继续呈现较好增长;四是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实现较快增长;五是律师服务、公证工作保持平稳。

具体业务数据:略。

二、主要工作。

总体而言,我局上半年世博安保工作以及整体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提早研判、自我加压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布局工作。

一定目标。我局根据对世博安保社会防控面工作的研判,在年初的工作年会上明确提出了世博安保“两个决不允许”、“三个不因为”要求,即: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决不允许出现不作为行为、决不允许出现消极行为,即应该受理不受理、应该调处不调处、应该管控不管控。具体体现为:不因为不作为而发生干扰世博举办的事件;不因为工作不力而发生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件;不因为调处不及时而发生由一般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这也是我局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对所面临形势任务加强研判、把握,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而提出的总体要求。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上级部门提出的世博安保“四个不发生”要求,尤其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看得见、帮到位、控得住”。我局在顺利完成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后,4月中旬以来即按要求进入世博会试运行和实战阶段。

二定任务。我局在全年工作要点分解中,围绕世博安保工作,细化103项具体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主要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以及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目标的提出和任务的细化,为我局适应世博安保新形势新要求,赢得了主动,明确了项目。

三定领导。加强领导,我局在原有推进实施《区司法局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全局世博安保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社会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副局长为组员,有效加强领导力量。全系统全身心投入世博安保工作,由于世博安保工作需要,局主要领导还主动放弃了作为上海市唯一名额、随司法部考察团到英国学习考察的机会。

(二)以矫正安帮与矛盾化解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社会面防控工作。

一抓方案。根据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局今年以来研究制定了矫正安帮一系列工作方案。我局行动迅速,反应敏捷。2月26日,我局召开动员部署会,并由局长与11名基层司法所所长签订了责任书;4月28日,我局召开世博安保实战动员大会,明确责任,激励士气。

二抓重点。对矫正安帮重点对象都建立了帮教小组。全区398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签订了《平安世博自律承诺书》,郑重承诺以四个“坚决保证”、五个“努力做到”的要求来约束自己,担起责任,确保上海世博会“精彩、成功、难忘”;还与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签订了《帮教责任书》。

三抓督查。我局实施一线工作法,3月—5月分别进行了三次专题巡查活动。由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相关科室,分别到各镇(街道、工业区)司法所,听取世博安保矫正安帮、世博维稳纠纷排查化解的开展情况汇报,对照细化的各项工作标准,现场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现场给予针对性指导,切实做好世博安保工作。“指导、督查、整改”三管齐下,使整个面上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及时建立世博安保工作规范,明确各个等级安保工作的任务、要求,做到纪律严明、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轮督查取得了良好效果。第一,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世博安保专门台账,做到有迹可循、有帐可查。第二,排摸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各司法所联合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滚动排摸。

四抓联动。我局加强主动对接,3月5日与嘉善、平湖司法局等共同签订了《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协作联动协议书》,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联合排查、异地委托管理、应急处置等五个方面,实行协作联动,此举得到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3月,我局牵头召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审议矫正安帮世博安保工作方案,沟通情况,明确各方工作职责;5月,又与区公安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就矫正安帮重点对象的管控问题,从区、街镇两个层面加强商讨,达成共识。

五抓值班。建章立制,制定世博安保值班制度,我局在世博会开幕期间、“五一”国际劳动节以及其他关键时间段,组织全局系统积极做好一级、二级、三级安保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局领导带队值班、指令统一下达、指挥流畅和顺、处置快速有效,主要领导还参与区世博安保指挥中心值班。局领导还分别带队,到基层慰问值班人员。全局队伍在世博安保实战中得到进一步锻炼和提高。

六抓亮点。大力建设志愿者队伍,全区现有矫正安帮世博安保志愿者461人,人民调解世博安保志愿者863人。

七抓平台。2月,我区10家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构建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意见》,成立区大调解格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履行职责、整合资源、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要求,我局加强推进以司法所为基础平台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司法所的基础平台作用和内功在世博安保中得到很大的增强。亭林镇“一门式”大调解便民服务模式成效明显,在大调解格局建设中起到了示范作用,继续在全区得到推广,群众亲切地称赞“进一扇门,开一次口;老百姓动嘴,大调解跑腿”,自7月运行以来,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749件,同比增长48.2%,调处委托轻伤害案件7件、治安案件11件,受理诉调对接案件142件。上半年推出系列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全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衔接。主要包括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筹建成立区人民调解协会;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充实完善各地区首席人民调解员队伍;推行专业调解员制度,聘请各类专业人员组成咨询专家组;每月召开人民调解纠纷排查工作例会;落实人民调解专项经费等。

八抓维稳。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年要求,基层司法所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筛选、分流、协调、调处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将社区矛盾纠纷及时有序地分流到有关部门,及时化解在基层、及时把世博安保中的不稳定因素上报基层党委政府。通过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反应迅速、处置及时。建立纠纷排查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把握动态情况,掌握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在调解时机上,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主动介入、事先预防,防止矛盾激化。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依据。稳定调解员队伍,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新的突破,上半年漕泾镇发放村(居)专职调解员工作补贴近1万元。加强调解队伍培训,举办了工会调解干部培训等有关培训班。

九抓出诊。办法在基层、经验在基层、智慧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我局还积极提炼大调解工作中的基层维稳工作方法,在20将起源于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对起源于吕巷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出诊”法进行了提炼,作为基层大调解的一个基本工作方法予以推广,《调查研究》予以刊登。2009年6月以来,新华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法制日报》、中国上海网站、《解放日报》、《文汇报》、上海电视台等各级新闻媒体予以积极关注,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同志称赞“出诊”法是司法行政的原创,回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在2009年成功提炼、推行人民调解“出诊”法的基础上,201x年我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深化上做文章。第一,着手建立以“出诊”法为核心的社会矛盾化解“三诊合一”体系,做到司法所和律师“出诊”、街镇司法窗口“坐诊”、疑难复杂矛盾各方“会诊”有机结合。第二,深化“出诊”法内涵和工作机制。按照“宜快不宜慢、宜决不宜积、宜疏不宜堵”的要求,做好“出诊”矛盾纠纷化解。壮大专业“出诊”队伍;定期召开“出诊”例会;及时扩大“出诊”区域。第三,亭林司法所在今年率先开展“寻找身边的'老娘舅”活动,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根据个案特点,组织纠纷当事人周边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等志愿者主持出诊、参与调解,“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十抓律师。引入律师“第三方”调解,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具体举措包括:建立完善《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区司法局突发事件法律服务应急预案》,努力发挥律师在处置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选派资深律师参与以司法所为平台的大调解工作,不断满足村(居)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推荐律师参与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化解工作。

(三)以法制宣传、依法治区、法律服务、法制工作、宣传工作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服务工作。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今年3月,我区成功召开201x年区法宣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对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的法宣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上半年分别组织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个层面的法宣分管领导、干部,到有关地区学习考察,完善工作思路。围绕世博会举办,加强宣传各类与世博会、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春运等重要时间段的法宣工作,加强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着力打造法宣品牌。着手启动“一镇一品”法宣特色工作。着手启动全区“五五”普法总结工作。连续第9年开展四个层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农民画法制作品巡展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法宣工作合力,开展了《统计法》检查、《审计法》知识竞赛、“廉政建设农民画作品展览”等活动。

二是依法治区与法治城区创建工作。依法治区与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得到区高度重视,纳入全区工作要点。在201x年的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点中明确:“坚持依法治区,有序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围绕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地区发展的能力。”依法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好成绩,经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区委统战部、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区非公经济法制论坛”,已被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首届(2009年)上海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发挥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的有关基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着手推进维护农民土地流转等重点项目。将依法治区工作与世博安保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依法治区工作成效首先要体现在世博安保工作取得好成绩;与“十二五”规划有机结合,提出法治建设是上海发展、发展的潜在优势,需在本市、本区的“十二五”规划中得到很好体现,在“十二五”规划中以法治城区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201x年6月,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海法治报》合作,开展了“上海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回眸与速写”,上海18个区县中有10个区县在《上海法治报》专题介绍推进法治城区创建的做法和亮点,为其中之一,6月22日《上海法治报》发表了《区依法维护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专题文章。

三是法律服务工作。在2009年上海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测评中,我区取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为此,我局年初即召开全局法律服务专题会议,及早部署律师业务发展和行风建设工作。认真开展律师专题警示教育工作,召开专题动员大会,有序推进。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我局就律师工作作了专题交流发言。坚持“以党建带所建,以党务强业务,以党风促行风”的理念,并将司法行政监督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结合。贯彻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着手进一步完善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律师执业监督、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区两家公证处积极参与“上海市公证行业争创文明行业创建行动”。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世博安保工作,对于农民工劳资纠纷、弱势群体赡养纠纷等敏感性、易激化纠纷,开辟绿色通道,予以重点法律援助。作为上海的远郊,基层法律服务是我区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管理,妥善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激发积极性,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得到较快发展。

四是法制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落实我局告知承诺审批程序。根据区政府要求,完成了201x年我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结合世博安保工作,出台我局信访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1-6月已对外公布司法行政政府信息33则。调研工作确定了律师党建等重点调研课题;并围绕发挥区级司法行政职能,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开展了专题调研。

五是宣传工作。年初即明确全年重点宣传项目,把司法行政世博安保宣传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旨在通过客观、真实、生动的宣传,让社会进一步了解、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年初在局网站推出“迎世博保平安——基层司法所长谈201x年工作专栏”。3月,将与《报》合作的“社区老娘舅”专栏20个调解案例汇编成册,与《电视台》合作的“法制时间”专栏汇编成光盘。改版后的区司法局网站运行良好,受到关注和好评。6月30日,在《报》刊出法律服务专版,下半年还将专题宣传矫正安帮工作和基层大调解工作。

(四)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司法行政世博安保保障工作。

一是主题教育。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单位,切实做好巩固深化和与第三批单位整改联动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指导各司法所作为第三批学实活动单位,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学习实践活动。同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进展良好。落实区委政法委“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主题教育研讨年活动要求,着手加强有关工作。

二是基层建设。有序推进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在2009年亭林、漕泾两所成功创建为上海市示范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新增枫泾、山阳两所与工业区、卫、吕巷司法所一起开展创建活动。在各地区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漕泾司法所等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区第一批司法所文职人员到位后运转良好,6月22日—23日举办了首期培训班。

三是窗口建设。全系统窗口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合格率100%,不少窗口达到了“面貌焕然一新,眼前为之一亮”的效果。上海中桥律师事务所、亭林镇“一门式”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等荣获区迎世博优质服务贡献奖,上海市国信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等获得“区迎世博第600天行动贡献奖”。全系统同志真切地感受到:迎世博以及世博安保工作,给整个队伍带来了令人鼓舞的新景象、新风尚和新成效。

四是提案办理。201x年度我局共有3件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主办任务,区人大四届六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无,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意见主办1件;虽然与兄弟局行相比数量仍然较少,却是建区以来我局主办数量最多的一年。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政协委员的积极支持下,我局已顺利完成了主办任务,其中“解决或采纳”2件,“列入计划拟解决”1件,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工作意见作出了圆满答复,并以此为契机,有力推动了相应的业务工作。

五是基础管理。强调201x年工作要注重基础,进一步狠抓有效落实,通过抓建立台账、抓责任到位、抓规范流程、抓重点突破、抓工作节点、抓整体意识、抓效能考评,予以具体落实。在全局系统进一步完善工作月报制度,将执行情况每月予以汇编、讲评,并列入绩效考核。公务员之家:。

六是形象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警车管理,并多次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世博安保实战的有关工作细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二是机关科室指导基层能力、把握大局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照新形势,在加快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加大工作提炼和创新力度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内部业务发展不平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根本。近年来,区领导、市司法局领导多次对我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在高层次、高层面营造声势,为我局工作创造了十分优越的工作环境。

(二)主动沟通是关键。半年来,面对繁重艰巨的世博安保任务,我们秉承“办法总比困难多”理念,加强与各个层面的主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面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共同参与,尤其是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等工作中,得到了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一些疑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有效落实是保障。在上半年工作中,我们在继续坚持项目化运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狠抓督查和有效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认真履职,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立足调纠促和,人民调解有了新格局。

1.工作格局全面创新。今年初,按照县委常委会议的指示精神,我县印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方案》(永办〔〕53号)文件,全面构建了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领导下的21个乡镇调处中心、9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65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全覆盖的调处组织网络体系;聘请了500名专职调解员,每个村(居)都有专职调解员1-2人。

2.工作制度完善健全。通过健全调处运行机制,将调解程序规范到一线。例如: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受理制度、矛盾纠纷限时办结制度、矛盾纠纷报告和回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交办督办制度等。

3.工作成效显著突出。今年,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88件,调解成功1279件,调解成功率99.3%。特别是在“大调解”机制运行以来,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了领导交办的案件、突发性事件、纠纷积案等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共计48件,同比增长31%。今年,我局开展了“积案化解清零行动”,共排查出纠纷积案124件,由局机关干部职工负责牵头调处,要求在7月底以前调处成功。目前,共化解积案81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例如:涉诉涉访的湘阴渡镇松柏村邓某死亡赔偿纠纷、县香梅八矿职工张某工伤赔偿纠纷积案等。

(二)确保宣传实效,法治建设有了新发展。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今年,我局通过创新“法律六进”、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宣传形式,切实加强了法治宣传,取得了宣传实效。今年5月,由我局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制作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对面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的咨询。我局参与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暨柏林、太和工业园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派出专门工作组,共走访园区周边群众460余户,收集意见建议360多条,疏导化解群众诉求2o多起,化解矛盾纠纷5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余份。二是着重抓好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我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了优秀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部乡镇和环保局、农经局等29个单位聘请了政府法律顾问。三是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建设联创活动。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法治永兴”、“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城乡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自治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四是抓牢了各级新闻媒体的信息发表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在省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215篇(其中,《湖南日报》1篇、湖南红网1篇、法制周报1篇,法治湖南网212篇),在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信息材料16篇(其中,市局简报3篇、郴州日报11篇、郴州电视台1期、郴州妇女网1篇),在县电视台播放法治建设新闻16条,在永兴红网及永兴手机报发送信息21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社区矫正有了新局面。

一是加强了社会调查评估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接受委托76人,出具评估函75人,采信率100%,同比去年增长2个百分点。二是突出了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按照矫正人员的个案特征,制定了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矫治。三是建立健全了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认真抓好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来势喜人,呈现出全新的工作局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8人,解除矫正20人。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70人,累计解除42人,在册228人,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四)加强狱企对接,安置帮教有了新探索。

我局与省内星城监狱、湘南监狱、郴州监狱、雁南监狱和雁北监狱等监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一方面,由监所对永兴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另一方面,我局加强安置基地建设,创造就业岗位,并组织安置基地企业到监所选聘技术人员。通过此项措施,为企业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也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了绿色通道。通过开展对接工作,我县省级免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永兴绿洲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出1132个劳动岗位,目前,共对口安置了刑释解教人员65人。

(五)创新社会管理,戒毒康复有了新跨越。

经我局向省司法厅和省戒毒管理局积极争取,省戒毒管理局在我县设立了全省首家县级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该站受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指导,对吸毒人员实行无缝对接,免费戒毒,免除戒毒康复人员生活、急性脱毒、教育矫治等费用。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安排了工作场所,解决了工作经费60万元,招聘了专职工作人员3人;另一方面,加大戒毒康复宣传力度,深入走访吸毒人员及其家属,积极动员其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戒毒。5月28日,我县组织第一批5名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6月19日,在省戒毒管理局驻县戒毒康复指导站的揭牌仪式上,2名戒毒人员现身说法,谈了自己在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接受免费治疗的亲身体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六)健全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有了新机制。

1.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创新。新《刑诉法》实施以后,刑事法律援助由原来的法院一元指定辩护模式转变为被告人申请和公、检、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多元模式,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接受法律援助。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公正司法,我局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县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湖南日报》对此进行了推介报道。今年以来,由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成功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达15件,同比增长50%。

2.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得到突破。我县推行了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精心办案等一系列惠民举措,搭建了与弱势群体的“连心桥”,增进了与弱势群体的感情。今年,我县着重将老、弱、病、残、妇女、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对象作为援助重点,严把“援前、援中、援后”质量关。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件,同比增长10%,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9件,同比增长11%,涉及金额820多万元。

(七)提升服务质量,公证办案有了新成效。

一是积极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企业改制等事项中发挥了监督保障作用,积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共办理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现场公证6件。二是坚持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为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办理财产继承、房屋赠与、资产租赁等公证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63件,同比增长12%,其中涉台公证10件,同比增长20%,收费8.52万元。

(八)实行整体推进,项目建设有了新突破。

今年,根据上级发改委文件通知,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总建筑面积已落实2845平方米(不含以后的社区矫正局建设、戒毒康复中心和司法行政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近1000万元,其中土建总投资522万元(土建投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36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31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6万元)。我县于2月对该项目予以划拨用地,目前,项目规划、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已通过公开招投标,现项目已开工,正在进行“五通一平”工作,预计整个工程将在20xx年上半年全面竣工。目前,我局已通过向上争取资金671万余元,新建、合建、购买了24个司法所,司法所建设已全面收官。

(九)开展校地合作,队伍建设有了新举措。

通过多次争取,我局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积极开展校地合作。一方面,我县为学院提供“练兵场”,成为学院的生源基地、实习基地、理论创新基地。另一方面,学院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组织有关专家为我县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和服务。3月9日,学院第一批60名学生来到永兴实习,20名学生被安排到10个乡镇司法所(其中,6人服务在乡镇的项目建设上,14人服务在社区矫正办案第一线),40名学生被安排到县公安局特巡队。警院学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得到了所在乡镇和县公安局的高度评价。

(一)严重缺员。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编制为60名,现实际在岗人员为38人,缺员22人,其中局机关缺员6人,司法所缺员16人,有8个司法所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严重影响到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县调处中心亟需解决一辆工作用车编制。

今年,全县上下正在开展“大调解”工作,县调处中心除了组织、指导、考核全县395个乡、村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外,本身还承担大量的乡、村两级调解组织化解不了的重大疑难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目前,县调处中心无工作用车,日常开展工作靠挤占县司法局本来就非常紧张的办案和工作用车,严重影响到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项目资金到位滞后。

我县司法业务用房已全面启动,但中央、省级资金估计要在20xx年上半年才能到位,虽然该项目前期工程进展顺利,但随着项目后期工程的推进,对资金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一)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大调解”及时便捷的特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突出人民调解机制的社会作用。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举措。在推行领导包案限期化解责任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调解个案奖励制度等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调解形式,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

(二)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确保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赢得民心的工作。必须保证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程序要公正,服务要到位,确保将好事办实。二是抓好窗口建设。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确保9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

(三)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前调查评估办案工作。严格落实省市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调查工作,严格规范调查程序、范围、内容,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抓好日常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奖惩制度,认真抓好考核奖惩工作,对应当依法给予司法奖惩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按程序提出奖惩建议。三是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在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基地,按规定组织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和开展公益劳动。

(四)进一步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要继续开展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全面评估,创新帮教方式,建立帮教档案,确定帮教类别,教育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法从业、合法创业。年内帮教率要达100%,安置率要达100%,杜绝帮教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要继续抓好狱企对接工作。为企业提供务工人员的同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实施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法无纸化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湘法治办发[]6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县无纸化考试工作,在6月底组织开展各单位普法骨干技术培训,完成软件的推广安装和调试升级工作,于11月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进行无纸化普法考试。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按照郴法治办发[]1号、郴民办发[]21号和郴教联通[]6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郴州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快建设进程。二是抓紧时间做好相关手续补办、规划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三是积极与上级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衔接沟通,争取中央项目资金早日到位。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司法业务用房的建设质量。

(七)进一步抓好戒毒康复和校地合作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日常管理工作,争取年内动员大部分吸毒涉艾人员到省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进行免费治疗。二是切实抓好校地合作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沟通协调,一方面组织我县工作人员到学院进行学习、培训,另一方面,让学院定期安排学员来我县实习,同时,也缓解我县工作人员不足的困境。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__。

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__。

”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__。

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__。

”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__。

”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__。

”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__。

”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__。

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20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替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替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五五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五五”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2011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司法局上半年执法工作总结年上半年司法所工作汇报

2019年,诸暨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筹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访调对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打好“六大硬仗”,打造“全面小康标杆县市”贡献力量。

(一)突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

1.积极参与筹备“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组建专人团队,对近年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进行调研和总结提炼,《“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不断推进人民调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一文刊登在《中国司法》杂志2019年第6期,《专业调解为“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一文刊登在《全国人民调解》杂志2019年第3期。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通过2年的实地调研提炼和资料收集,编写的《人民调解的“枫桥经验”》一书,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对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进行了剖析和推广,具有较高的实践参考价值。

2.扎实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出台《诸暨市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在设立派驻市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市、镇两级联合调解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等形式发展壮大信访调解队伍,扩充人民调解专家库(目前87人),建立完善工作对接、“多调联动”、律师参与接访等信访调解机制,安排律师进驻信访调解室值班。通过上门化解、直接化解、疏导化解、联合化解、跟踪化解、稳控化解等6种调解方式,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司法局牵头承办的20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办结。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信访交办件89件,成功调处73件,其中信访积案29件,调解成功率达82%。

3.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发挥职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11月,共受理矛盾纠纷17711件,调处17711件,成功调处17247件,成功率达97.4%。成功培育品牌调解室21家,品牌调解员31名,杨光照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俞杭明同志获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我局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二)突出“七五”普法中期验收,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1.抓实普法工作基础。出台《诸暨市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23家普法重点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继续将普法工作纳入镇乡(街道)、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以《宪法》学习为重点,针对全市机关单位、学校、企业、村(社区)等不同类别对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57场次,制作发放宣传折页45000余份。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金融法律风险防范、扫黑除恶等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制作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展板十余块到各村(社区)文化礼堂进行展示。推出“1963法润”直播平台,每周四邀请一名法律工作者开展案例解读和释法工作,司法局开展直播5期,累计在线收,56余万人次。

2.全面推进“三治融合”助力乡村治理。出台《关于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在绍兴地区率先出台“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在“民主法治村(社区)”、“孝德村”的基础上,充实三治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强化软硬件建设,建成一批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一条街等特色法治阵地,首批诸暨市级109个建设村(社区)已通过验收,并有53个村(社区)继续申报绍兴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

3.开展“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召开全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进行专题汇报。成立市级验收组,对全市35个部门和27个镇乡(街道)“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完成全市“七五”普法中期验收的“四个一”工作:即一部《法润诸暨情泽民心》专题片、一本《美好生活法德相伴》画册、一套台账资料以及一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绍兴市政协副主席、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国阳带队督导验收我市“七五”普法教育中期工作,并对我市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突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帮扶,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五化”水平。

1.从严加强特殊人群动态管控工作。严格执行社会调查、手机定位监管、请销假、违规处罚、“两个八小时”等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规定,认真落实社区矫正规定。目前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832人,1-11月份共签发警告156人次,提请治安拘留16人次,提请收监执行26人,重新犯罪1人,无脱漏管人员。扎实开展刑释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在册刑释人员3525名,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为96%和92%。

2.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诸暨市德林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关心桥驿站”服务项目,成立社区矫正专业讲师团,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干预、制定心理辅导方案等。与市心理协会合作开展分层次、个性化专题集中教育,有力提升对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与“一米食堂”“一米阳光慈善超市”及“大诸暨读书吧”等平台合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各类公益活动1000多人次,有效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3.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文件精神及绍兴市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要求,按照“执法、教育、管理‘三位一体’”建设布局,积极对接争取各方力量,制定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详细计划,目前改造提升中的社区矫正中心正在施工阶段。

(四)突出诸暨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1.完成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目标,把诸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设施齐、功能全、群众便”的法律服务窗口,切实提升“法治诸暨”建设水平。中心内设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市调解总会、仲裁委、行政复议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等,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服务,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整合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资源基础上,引入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资源,为群众提供专业化调解服务及仲裁、行政复议、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综合法律服务,打造以“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上平台”三大主线为核心,集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综合平台。

2.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启动“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顾问专项行动”,引导企业法律顾问开展企业大走访、“法律体检”等。修订《诸暨市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补贴至每村每年4000元,积极运用微信塔群、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督促。有效落实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服务信访、重大敏感信息速报等制度,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协分会和浣纱律师事务所建立4个律师调解工作室,组建由84名律师组成的调解员队伍,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130起。加强对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指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截止11月底,全市各律师事务所上报了46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相关信息,未发现律师违反规定办理涉黑涉恶的情形。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主动出击、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1-11月办理各类公证4831件,业务总量319万元。

3.深入实施惠民利民工程。全面启用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业务平台、推广使用“12348浙江法网•绍兴”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优化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容缺全代办制度,今年已容缺受理案件90件。充实法律援助专家库成员,调整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民工讨薪、妇女维权法援专项行动。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17件,其中民事案件891件、刑事案件51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1973万元。

(五)突出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

1.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理念,大力加强机关、律师党建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创先争优、志愿服务等活动。新建曦明、靖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实现全市3名以上党员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覆盖,全面完成局直属机关党委和下属11个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按期签订“两级书记”党建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2.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组织各类专题学习、业务培训等32场次,着力提升局编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开展“返乡走亲”工作,引导局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到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义务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68人次。举办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纪律作风教育和行政诉讼法业务培训会、律师办理涉黑恶案件专题培训会等,与法院金融庭联合每季度召开破产管理人工作交流座谈会,切实抓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强化督查问责力度。更新完善各项管理考核问责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局编干部、聘用人员、法律服务队伍的考核管理。依托月结月报、政务通、月度督查等载体,形成有效的反馈监督机制,提升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督查16次,警示谈话1人次。开展律师行业半年执业检查、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加大投诉案件调查回复和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1名律师作出暂缓考核处理。

二、工作思路。

20,诸暨市司法局将继续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整体优势,着力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推进依法治理。

1.守牢守好社会稳定防线。贯彻落实“枫桥经验”纪念活动相关精神,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不断统筹社会资源,加强各类调解方式的衔接联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和实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以市联合调解中心为核心,27家镇乡(街道)联合调解中心为抓手,整合医疗、交调、仲裁、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品牌调解等调解资源,继续推广运用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探索完善判例型调解模式,形成“线上+线下”高效联动的联合调解网络,确保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整治枪爆专项斗争,确保全年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特大暴力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2.做优做强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契机,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目标,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和内容,修订完善相关服务流程和工作制度,深化“开放式接待”“专家坐堂”“特色门诊”“惠民直通车”等个性化、零距离法律服务。以枫桥、次坞为样板,加强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完善覆盖城乡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12348”中国法网、浙江法网、网上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不断加强智能法务建设。建立健全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数据对接和信息互通,深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继续开展省“名所名品名律师”推进工程,规范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

3.全面推动社会依法治理。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润诸暨”三年行动收官工作。进一步健全“谁执法谁普法”长效机制,推出系列重点普法项目,巩固“1963法润”直播品牌。探索社会化普法路径,计划引进社会组织1家,全年完成送法进文化礼堂活动100场。打造“一镇一园”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典型的带动作用,实现诸暨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健全以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工作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有效发挥律师在基层社会依法治理中的作用。

4.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高标准完成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设置功能室,争取在2020年3月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强化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巩固枫桥、次坞司法所创建成果基础上,计划继续新创建“公正文明规范”和“枫桥式”司法所1家。根据上级要求,完成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后,及时做好干部队伍调整配置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干部队伍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严格绩效考核和工作问责,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抓好行业管理,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加强专业型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我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司法局工作总结

xx年,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荣辱观教育和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抓住时机,认真开展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县司法局“荣辱观”教育活动实施办法,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思想发动。采取学必读篇目、重点辅导、请专家讲、领导讲、典型人物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组议等方式,边学边查边改。每个党员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字数均在2万字左右,人人写出心得体会在会上进行交流和评比。开展了谈心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积极投入“行风评议活动”。党员还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以及司法系统开展的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人均写出了不少于1500字的党性分析材料。围绕“关键在解决问题”,切实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进行集中整改,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二、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局领导班子带头坚持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以学习来促进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不断提高,注重加强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强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注重加强对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增强统筹能力,树立团结协作的意识:在干部作风整顿中,注重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的培养,增强执行能力,树立求真务实的观念。领导班子坚持经常学,把学习工作化,注重专题学,把学习系统化,同时还相互学,认真开展讨论与交流,相互促进和提高。班子成员除自学外,还积极参加局机关集治学习,坚持了每月一次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均撰写了学习心得2篇,调研文章1篇,班子的学习氛围浓厚。局机关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并且强化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认真组织全体公务人员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领导的讲话精神,进行了培训考试,落实了专项整改。

三、积极履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强力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xx年2月,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下发了《县xx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采取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经普法领导小组审议修改后上报县委、人大、政府,9月13日县委、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于9月19日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三)xx年10月县政府拨专款1.2万元,召开了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参加的县“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2名集体和30名先进个人、16个民主法制示范村进行了表彰,县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是“十一•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抓好法制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学法用法,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及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目标的落实,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正式启动。

(四)抓好法制宣传平台,创新法制宣传形式。

突出主题开展法制宣传。从xx年2月开始,我局参加了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服务“三农”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公证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于xx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契机,对相关的法律要点进行了宣传;3月我局在县城组织参加了“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从5月份开始,利用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我局参加了“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我县各部门、乡(镇)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制作宣传展板(图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音(像)、通讯、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广泛宣传,全县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赠送法律书籍5000余册、张贴标语200条、悬挂横幅50幅、展出图片和挂图300余幅,出动宣传车30次,接待群众咨询xx人(次)。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xx年,全县共发生纠纷67起,调解67起,成功率达96%,全县法律工作者共代理民事诉讼12件,应聘法律顾问1家,防止群众个体上访3件12人,集体上访2件24人,至xx年底,全县“两劳”回归人员17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局围绕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和萝岗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上半年工作任务、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建设及和谐稳定两个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全力以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及时调整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调解调处工作的指导力度,突出抓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先后在春节、“清明”“五一”、三次组织开展全区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等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全力、快速抓好领导交办重大疑难案件的调处,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凌伟宪同志批示给我局的6件矛盾纠纷全部得到化解并有效稳控,李红卫区长交办的黄利强与罗雪君宅基地房屋买卖补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据统计,半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6宗,调处成功271宗,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95%以上,其中5人以上的矛盾纠纷63宗,稳控61宗,实现无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群体事件发生。

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组织人员到3个司法所和6个村(居)调解委员会调研,了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调研论证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奖励政策的可行性。加大《广州市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奖励办法》的实施力度,建立一支覆盖面广、作用发挥明显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完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传递机制。

三是完善“萝岗区社会矛盾纠纷电子处理平台”建设。将区内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收进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对纠纷信息的全面调处和掌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半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事前主动报送纠纷信息56条,审核认定50条,奖励信息报送人员65名,发放奖励金8000元。通过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成功化解5人以上的群体性纠纷1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批24人。

四是加大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力度。完善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组织6个司法所到规模企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动员企业抓好人民调解组织的组建工作,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工作。各司法所分别在辖内规模以上的企业选取1家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对调解委员会成员进行了一次培训。

五是进一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实行区、街(镇)、村(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矛盾纠纷形势;完善敏感时期专项排查调处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会同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继续推进诉前联调、检调对接工作,一些劳资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突出性矛盾纠纷得以及时化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继续构建和推进“大调解”格局。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调处工作中的“总统筹”、“总督导”、“总牵头”的作用,全区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特别是对于一些牵涉面大、矛盾复杂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区公、检、法、司、综治、劳动、规划和各街、镇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方位的协同综合治理。3月份,会同农林水利局、国土规划局、九龙镇等单位部门,成功调解了九龙地区11宗群体性山林土地纠纷,维护了九龙地区稳定,确保了“知识城”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紧紧围绕依法治区开展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力抓好“xx”普法规划落实,起草了xx年萝岗区普法工作要点,推进“xx”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普法联络员队伍,2月底在区内成立萝岗区“xx”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联络员共48人,覆盖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局面。积极探索法制宣传“社会化”运作模式,2月下旬,在区内各单位组建了48人的“xx”普法联络员队伍,在工会、妇联、残联、团委、社工组织成立了62人的“xx”普法小分队。

二是继续推进“订单式”普法。组织普法对象召开了一次供需见面会,征求他们对学法的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与广告公司签订普法短剧制作合同,已开始剧本创作;与区建环局协调确定把萝岗香雪公园赏梅亭作为“法治文化公园”的选址,并请广告公司设计了方案。结合外来工招聘会、“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法律知识展板70版,制作法制橱窗宣传画100余副,为企业外来工和村(居)民播放法制电影10场。

三是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会同人大依法治区办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的起草工作。在五街一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四是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4月份,在九龙镇召开了农村法律图书角赠书仪式暨村干部法制培训大会,向九龙镇31个村(居)法律图书角赠送法律书籍1000余册。6月底,编印了农村法制教育实用手册下发给村民,协调各街道家庭服务中心设立了“普法宣传服务角”,由驻司法所律师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上半年,结合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科技活动周、“三打两建”、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等专项活动,播放法制电影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37000份、展出法制展板140块共20场次。

截止6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建立公益劳动基地6个,先后组织集中教育157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83人次,开展心理咨询43人次,公益劳动243人次,帮助2名矫正对象落实低保;刑释解教人员共152人,刑释144人,解教8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的立体式“帮教及矫正网络”。开展立体式帮教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工作人员帮教网”、“社会义务力量人员帮教网”、“亲属人员帮教网”、“手机gps定位网”,全天候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确保“两类人员”的帮控活动实现24小时无缝衔接。其中,5月份,专门组织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永和街派出所领导、华峰中学240名学生成立萝岗区帮教团前往东坑劳教所,对我区户籍在所学员开展帮教活动。上半年,共开展志愿者帮教活动33人次。

二是加强“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三是加强两类人员培训和加大安置点建设的力度。落实了两类人员的培训经费、培训场地和培训教师,现区社区矫正办和区安帮办可以提供美容师、烧腊师等18种普通培训项目,装卸机械司机、氩弧焊工等8种特殊培训项目,以及syb创业培训、蔬菜园艺工等9种特批培训项目,争取尽快为两类人员提供大型就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在去年与6个安置点签约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将广州市佳乂特机械有限公司签约为安置点企业,现超额实现了一街(镇)一安置点企业的目标建设。区建设2个示范安置点或实体的工作也正在推进中。建立了“绿色直通车”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优先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住房确有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四)紧紧围绕服务民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服务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为主题,配合“两城一岛”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已完成了区法律服务中心的选址调研、论证以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初步打算在区综治中心内,通过调整、改建的方式,划出200平米左右的面积区域作为区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办公用房;并根据工作实际,对区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进行合理配置,拟请示区有关领导后落实相关建设工作。正在筹划落实公证机构的办证场所,推进公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机构建设,建立萝岗区法律服务人才库,吸引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我区。

二是公益法律顾问工作全面铺开。推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萝岗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依法治村(居)工作,召开了全区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大会,在区内全面建立村居公益法律顾问制度,形成了拥有40名律师的公益律师顾问人才库,构建起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正在研究细化考核措施。区公职律师所的设立与招聘政府公职律师工作问题,也正在积极与区人事局沟通协调,已起草招聘方案,待商定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三是中新知识城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研究探讨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知识城法律服务业与国际接轨。前不久,我们还专门到北京、上海、天津等地考察法律服务与新型城市化发展。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开展了三八妇女儿童维权周活动、社工法律培训班、村居民法律讲座等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引入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所营业,律师所数量增加60%,律师人数增加19%。推荐了两名专家型律师和一名司法心理学教授进入中新知识城专家智囊库。

增派律师参与综治信访工作,每天在法律咨询援助室值班接访,并派出律师参与区领导接访陪访工作,及时对上访弱势群体开展法律疏导工作和给予援助。组织公证队伍参与知识城、九龙镇开发工作,为征拆提供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和法律保障。制订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区妇女维权周活动、社工机构和村居民的法律专题讲座等多项宣传和便民服务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品2万多份。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件,其中刑事12件,民事86件,其他案件8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一是主题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并参与“结合实际学标准,立足本职当先锋”、“服务发展抓落实,机关党建走在前”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经集体研究才能决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实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现我局有3人已经顺利通过,目前已有9人取得司法职业资格证。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广州市优秀司法所创建、考核和评比活动,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规范司法所,促进了我区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的全面提高。以基层司法所为基础,积极参与区和镇街综治中心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了责任书,并把履行情况与每季度的工作目标责任奖金挂钩,形成有力约束。印发局《xx年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加强了对所属各科(室)、直属单位、司法所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检查监控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公开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完成了《萝岗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指引》初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能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五不许”制度、农村工作“三不准”要求及公车管理规定,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的人和事。

同时,我局还完成上级下达的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目标任务,按规定办理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阶段性工作任务。依照政策法规和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落实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规定》,按照“合法性、准确性、时限性、公开性、文明性、廉洁性”要求做好公共服务,并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评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1、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月4日,组织安排区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并为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发放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晨读宪法、法治报告会、观看“12348”普法视频、法律主题班会等活动,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寒假期间,街道、社区分别组织开展“假日学校”、“防拐骗演练”、“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故事会”等青少年普法学习活动。

2、坚持“法律六进”,普法教育全域化。在学校,与xx区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联合开展“关注青少年,普法进校园”5.12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龙石景区增设学习新宪法宣传展板;在农村,为兰家镇西喻村配发法治书刊架及法律图书;在机关,组织各执法单位分别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政务公开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积极参与全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现场发放宪法读本300册,法律常识宣传单500张。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4、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以“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年”活动为载体,结合“五包五促”活动,为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精准扶贫”联系卡,对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提供法律援助。

5、加强律师进信访大厅接访工作。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法律援助律师参加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律师进驻区法院值班工作,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共接待上访群众150人次,提供法律案件咨询42件。

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进企业行动。安排优秀律师先后深入辽宁科隆公司、辽阳益华洗消剂有限公司、辽阳石油钢管、辽宁会福、辽阳合成催化剂等十余家区域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企业在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潜在法律风险进行调研分析,提出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的建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件,其中办理诉讼案件20件(民诉案件17件,刑诉案件3件);办理非诉讼调解案件426件。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智慧调解”工作。以宣传贯彻《宪法》为契机,开展全市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情况大排查,对组织不健全、工作基础薄弱的,及时整改提高,确保村居调委会实体规范运行。在全市普遍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居”创建活动。围绕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作用发挥的总要求,继续深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年内确保98%以上的镇(街道)、95%以上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80%以上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化解征地拆迁、农民工、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环境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矛盾纠纷,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师协会设立民商事调解中心、在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三是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渠道。依托社会治理大联动管理机制,将“网格化管理”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充分利用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把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工作列入网格员的工作内容,形成了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服务模式。加强引进和培育社会组织,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有效弥补特殊人群工作专业力量的不足,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xx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xx市机关部门“七五”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制定《“一月一法”普法提示》,对全市67家部门的普法责任进行细化,对200多部与市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任务进行解,明确专业法部门月度宣传任务,并每月向相关部门发送《普法建议函》,《普法建议函》的回馈率达到9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全面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提升全面普法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互动,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建设了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设施,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376个。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举办“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法治楹联书画作品巡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创作、法治文艺演出、德法大讲堂等群众法治文化活动。

三是全力打造xx智慧普法。升级改造xx智慧普法体系,在“一平台四中心”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造xx智慧普法2.0版本,新增用户法律需求和信息推送智能匹配、法律咨询个性化类案推送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全面透彻的感知”、“智能融合的应用”、“普及泛在的互联”等智慧特征,全力打造集需求感知、产品研发、知识推送、服务供给、数据运用为一体的开放共享、精准普惠的xx智慧普法体系。加速智慧普法终端建设,推广社区电子显示屏建设,通过互联网接入、远程发布、自动响应、在线播放、实时监测等科技手段,实现普法信息的定向发布和远程管理。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推进实体平台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实战导向,进一步规范实体平台职能设置,明确各级平台职能定位和层级关系,强化错位发展,加快形成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大力增强公证、特殊人群帮扶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的供给力度,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科医生”配备机制,建立服务项目发布机制,完善各项服务机制,确保群众能享受安全、便捷、有品质的服务。

二是推进县域智慧法务建设提档升级。坚持创新引导,加快推进智慧型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远程响应、智慧服务”要求,在全市县级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等“五大区域”。县级中心要建立信息汇聚和流转机制,实现上传服务需求与精准推送服务的有效对接,实现职能服务的一体连通。不断完善热线、网络与12345法律服务队对接联动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一体联动、快捷服务,更大力度方便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三是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提档升级。坚持需求导向,推进“双微双员”向楼栋、村组延伸,强化微信群规范化运行,切实发挥好微信群作用。推动智能服务向广大群众延伸,积极研发或引入微信群职能客服机器人,真正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不走”的法律服务。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向家庭延伸,强化贫困人群精准服务,让微信成为困难群体提升法治意识、获取帮助的重要渠道。

四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质效提档。坚持共建导向,分层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服务的贴合度和实效性。加大服务承接力度,切实用活、用好、用实社会力量。加强考核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努力,进一步激发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活力,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化、常态化、规范化。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年初,专门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党的十九大前省市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督查”百日攻坚中交办的重要矛盾和重点人员化解和稳定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把问题尚未解决、诉求仍然存在、矛盾可能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的重点事及目前仍反复进京的重点人再作全面梳理,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力做好化解工作。深化医疗、交通、劳动、物业、消费、商事等纠纷多发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范围,在建立健全“3531”组织体系基础上,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创建工作圆满达标,组织开展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备案情况核查和人民调解员证年度审验工作,及时调整和清理了不能正常履行工作的组织和人员。

二是深化“访调对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局、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切实做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建立依法、科学、合理、及时处理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深入推进“访调对接”,规范移交程序,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指导责任,通过搭建涉访专业人民调解平台,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1-5月,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社会矛盾纠纷10436件,受理矛盾纠纷26223件,调处成功矛盾纠纷26222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99%。

三是加快推进矫治质效实现新提升。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发挥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优势,优化完善“机构+中心”模式,实现多级联动,构建一体指挥,合成处置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共撤销缓刑收监7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7人,警告119人,提请治安处罚2人。进一步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进一步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充实“社区矫正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促进社区矫正监管社会化、帮教人性化、服务精细化。

四是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措施,结合监狱部门提供的预释放人员在狱所中的表现等基本信息,及时全面了其基本情况、家庭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刑满释放后的帮教安置准备工作。积极推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用,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远程视频亲情会见预约45人次、成功开展会见19次。截至目前,实现xx籍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100%。

五是创新打造“三级照管+”照管模式品牌。聚焦“提升照管率,降低复吸率”的核心要义,积极拓展思路,选择毒情严重、照管对象人数集中或总量较大的社区、领导重视且有主动参与后续照管服务工作意愿的社区,探索建立“三级照管+”的模式,实现照管机构与社区管理工作的互补互促双提高。今年以来,完成人员信息对接传送219人次,签署后续照管协议192份,帮助42名照管对象实现就业,对3名特困照管对象提供应急救助服务,为101名照管对象提供心理咨询、纠纷化解、应急救助等照管服务,为90名困难照管对象和17名照管对象家庭协调和发放帮扶现金及物资共计8万余元。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大平台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江阴市制订《全面深化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内容、要求,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开通“12348江阴法网”,满足群众对移动在线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全市建有“法润民生群”240个,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宜兴市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在明确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用房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建设。梁溪区建设一体化实战指挥中心,严格实行“1+4”分析研判机制,按照“四色预警”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要求,成立局实战化指挥中心,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锡山区加大资源整合、功能拓展,实现了工作前置、力量前移,镇(街道)中心建设抓好省厅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引导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打造“一站式”服务窗口。村(社区)服务站围绕“四统一”,打造标准化服务站。惠山区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统一功能布局,配置标准化标识标牌,新建图文展览室,在一楼接待大厅分设互动宣传区、接待区、窗口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和实体工作区等五大区域。滨湖区草拟司法行政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一村一顾问”制度,统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实现与司法站资源共享。新吴区开设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的综合服务窗口,改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基础条件,充分发挥一线平台宣传、指引、咨询和需求分析等服务功能,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梁溪区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江海司法所安装无人律师事务所,协调xx市锡城公证处派员进驻中心设点办公,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务,完善区中心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司法鉴定指引、特殊人群管理、公证服务、等窗口职能。锡山区全面推进“政务平台+微信”服务模式。依托政府为民服务平台,全区7个镇(街道)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东亭街道、东港镇网络平台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惠山区在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0个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了远程调解室,加装了会商系统。滨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尝试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的便利优势,建设掌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柜台式服务、电话语音服务、网络资讯服务三条通道,充分利用手机app和移动网络实现了区、镇(街道)和村(社区)联动服务。新吴区建立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使服务项目更好地适应群众需求,积极开展案卷质量评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行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深耕法律顾问服务群众主阵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梳理了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备情况,积极统筹协调,确保每名法律顾问服务不超过5个村(社区)。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信息库,持续更新法律顾问人员更替、联系方式、微信号等信息,并尽快嵌入12348法网。为更好的向村(社区)及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引导、矛盾纠纷调处等便利化法律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推动作用,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有关要求,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推动“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创建智能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把法律顾问工作做到微信群里,既推动了法律资源下沉,也放大了法治惠民的实效。

四是打造网络平台法律服务新模式。江阴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建立突发性群体讨薪案件“群案快办”机制,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设立大学生创业园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法律援助“名优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宜兴市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村村行”活动,针对性开展扶贫、“三农”等农村普法活动,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帮助基层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推动落实村务公开,重点抓好律师与村的“一对一”“六个一”活动,初步形成“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微信群”村级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惠山区持续深化“桃娃春播·百名律师百千万”三年行动,率先搭建起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楼道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格化信息化精准化平台,通过互联网与政务网以及桃娃智能服务前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与中国法网、江苏法网无缝对接,实现区、镇、村三级纵向贯通。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着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体制调整成效,突出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人财物的主导地位,做到人员由司法局统一管理、基本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司法局为主。进一步健全实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在牵引“一所三站点”中发挥龙头作用,实现扁平指挥、快速联动。按照省厅制定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规范》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县级平台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以及司法鉴定指引等窗口服务标准,逐步形成内容完备、要求明晰、考核规范的实体平台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365工程”建设成效,深化完善“三所”联建联动机制,各市(县)区根据《司法所建设导则》附录a《司法所标识标牌》,全面规范司法所标识标牌,目前82家司法所已有77家达标,达标率94%。

二是着力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省厅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要求,结合绩效考核和省厅标准化建设各项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实施和推进工作,突出已有标准的应用和实施,注重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定期向省厅上报全系统标准应用与实施以及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上半年,共梳理“见一次面”、“不见面审批(服务)”的87项行政权力事项,确定84项权利事项做到全程不见面,不见面完成率达96.5%。统计上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27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服务类5件,法制审核各类规章、规范性文件共计8件。以惠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省厅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修订工作提供探索好和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厅标准化建设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三是着力加强法务工作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有关规划和《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二期)部署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xx市于2020年1月份进行了市、县、乡三级平台部署试用,平台强化了信息研判工作,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粗放向精细转变,成为推动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四色信息预警和响应处置工作体系的有力支撑。一是下发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四色预警”响应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司法局全面建立以“预测、预警、预防”为目标的司法行政预警响应处置工作体系,同时进一步督促并加强“四色预警”系统的使用。二是根据《信息预警响应处置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四色预警工作体系。三是在江阴市进行“四色预警”试点工作,针对大数据分析模块中产生的预警事项形成处置任务并进行流转办理。

四是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拓展培育发展方法,强化运行绩效考评,积极提高社会组织培育发挥工作质量的要求,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正在形成体系完备、全面覆盖、规范运行的社会力量参与体系。宜兴着重在公益创投项目上下功夫,组织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参与并成功创投15万元的“三农服务提升计划”公益项目。该市法律风险防控协会组织5场次法律讲座,编印《企业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购买政府服务6万元。发展1个基础型、1个行业社会组织,组织19个社会组织年检。梁溪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性社会组织100%覆盖街道,进驻区、街道两级平台,培育“弘法志愿服务团”、“棕丝带阳光帮扶基地”等品牌社会组织。惠山持续深化“桃娃春播”公共法律服务三年行动,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桃娃”普法研发中心等25个社会组织智能法律服务产品研发平台,设立了19个桃娃普法社会组织公众号,研发了多个“七五”普法系列产品,整合社会组织优势资源,不断推动“法治”与“文化”的有机融合。

五是着力加强服务保障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对《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思想认识,全力做好《办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局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认真学习《办法》的基础上,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并及时与财政部门联合向下转发了《办法》,推进《办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照《办法》要求,将认真梳理、逐步健全市局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要求建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和预算执行责任等制度。不断强化预算管理。根据《办法》新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等因素,全面、足额编制预算。同时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人。

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我局开展的“三项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根据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关于对全县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泸纪发14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我局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导高度重视,行动积极。

xx年2月,在全局开展以“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县“三项建设”学习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落实“三项建设”活动的各项任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我局工作发展,全力加强“三项”建设。一是成立了以王江民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杨礼清、主任科员董庆云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开展“三项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目的,端正作风,切实把握“三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精心安排,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项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1、学习提高阶段;2、分析检查阶段;3、整改落实阶段;4、总结考评阶段。

二、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我局党支部于xx年2月27日召开县交通局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局长王江民同志首先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的意见》(泸发〔xx〕23号)和《县交通局“三项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指出我局今年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三项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开放意识、服务意识。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营造良好环境,实现我县交通率先发展。局长王江民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活动中要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开展作风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局抓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昂扬精神状态,提升精气神,在本职岗位上干好事、干成事、不出事,在推进全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

2、认真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学习讨论活动,利用县交通局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广泛宣传,提高大家的对活动的认识,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组织干部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省第八次党代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和各种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拓展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和才干。

三、征求意见,认真查摆。

局机关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效能建设和对所属基层单位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局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纪律松懈、作风飘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会和谈心活动等方式,找出了理论学习系统性、深入性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深、创新意识不够强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整改措施予以改进。并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该所在组织纪律、依法行政、服务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制定出初步的整改措施,把作风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我局力求通过整顿、整改,努力把交通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业务过硬,能够让党和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更好地适应交通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队伍。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是加快公证和律师非诉业务等纠纷预防机制改革。主动融入互联网经济,拓展电子证据存管、虚拟财产继承等互联网业务。以信息化为支撑,探索业务办理模式转型。依托各类数据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推动调查核实方式由“人工”向“智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办证效率;推动收集证明材料由坐等当事人提供向主动调查转变,进一步减轻当事人办证负担。根据省厅“全生命周期”公证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制定了我市《关于开展“全生命周期”公证法律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梁溪公证处为试点单位,并与市妇联、教育、卫生、老龄委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继续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加强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的作用,梁溪公证处和宜兴市公证处加强与对接法院的业务研究,互相通报、共同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领域,完善工作机制,试点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上半年办理司法辅助事务86件。

二是加快律师、司法鉴定等诉讼参与工作改革。加强律师执业维权和惩戒,加快律师执业权利和投诉受理查处两个中心建设,出台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强化律师行业监管。加强值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监督管理,完善值班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督管理机制,重点解决衔接机制不畅、权利告知不及时、转交滞后等问题。贯彻落实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管理。下发《关于指导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双严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情况的通知》,开展司法鉴定“双严”专项整改,对全市所属11家司法鉴定机构逐个开展了现场核查。上半年,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实现零投诉。

三是积极推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联合xx市中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试行)》,从1月1日起,在全市推开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与法院刑庭建立会商机制,组建“刑辩法援全覆盖”微信群,按照定时限、定要求、定人员“三定”要求,规范法院通知、法援中心指派、律师阅卷、结案归档各个流程,做到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有序运转。6中旬,市局会同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到锡山、滨湖、新吴区和江阴市基层法院,调研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截止5月31日,全市开展试点后增加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803件,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66.5%。

四是深入推进损害修复项目改革。切实加强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细化和丰富教育内容,深化分类教育,探索建立网上网下互为补充的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学习机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个性特长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损害修复试点工作。规范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开展针对性个案矫正。探索完善基地化集中公益劳动模式、补偿性社区服务模式,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形式内容。

县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x次,专题学习研讨x场次,召开组织生活会x次、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次。

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件,审结x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x件、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x件;

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x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x%。

(三)高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印发《x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x梨花节、春节等节点,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春季法律进社区、农民工维权、民法典微宣讲村村行、法治春联进万家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开展企业法务人员能力培训、青少年法治报告、法治灯谜网上竞猜等活动。推荐x等x个村获得第八批“x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业务能力培训x场次,举办集中宣传活动x场次、解答咨询x余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x万份,受教育群众达x万余人次。

(四)坚持不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各调委会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x起,调解成功x起,调解成功率达x%。一季度审核认定卷宗x件,发放以案定补经费x元,二季度审核认定工作本月底完成。

向监狱系统发起远程探视申请x起,探视成功x起。

(六)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完成全年任务x%,律师办案占比x%,诉讼案件占x%。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为民办实事活动x场次。办理公证x件,收费x万元。司法鉴定x件,零投诉。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证、律师、司法鉴定开展行业突出问题整治活动。

(七)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围绕我县三大主导产业,以亿元项目为重点,持续跟进维维豆奶项目,加大台州兆隆塑料模具项目洽谈力度,促使企业早签约。着重做好已签约的x丽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帮办服务,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

二、下一步打算。

(一)做好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工作,集中推出一批利民措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编制《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开展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三)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

(四)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调解案件实地回访工作。

(五)做好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入矫接收、外出管理等环节工作,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拓展教育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