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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优秀9篇)

作者:文轩 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优秀9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管理,提高出版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出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

本规定所称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图书、非新闻性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内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人员和校对人员,以及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中级职业资格通过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高级职业资格通过考试、按规定评审取得。

第四条 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

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手续,领取责任编辑证书。

本规定所称责任编辑是指在出版单位为保证出版物的质量符合出版要求,专门负责对拟出版的作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和加工整理并在出版物上署名的编辑人员。

第五条 在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除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第六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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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

第八条 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

第九条 职业资格首次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

第十条 职业资格登记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统一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新闻出版总署受理,其他出版单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受理。登记部门应在受理后20日内办理职业资格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续展登记时,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于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展登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登记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不办理续展登记手续的,原登记自动失效。

职业资格登记失效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的资格。

已按规定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并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无需办理续展登记。

第十二条 职业资格续展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 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申请表;

(三) 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

第十三条 已登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出版单位或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的,应在3个月内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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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责任编辑注册

第十四条 在出版单位拟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应首先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然后申请责任编辑注册,取得责任编辑证书后,方可从事责任编辑工作。

责任编辑注册申请可与职业资格登记申请同时提出。

第十五条 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人员应具备与责任编辑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出版单位应对拟申请责任编辑注册人员的上述情况进行审核。

第十六条 责任编辑首次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 身份证复印件;

(三) 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四) 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责任编辑注册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统一报送。中央在京出版单位注册材料由新闻出版总署受理,其他出版单位注册材料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受理。注册部门应在受理后20日内办理责任编辑注册手续,为同意注册者颁发责任编辑证书。

第十八条 责任编辑注册有效期3年,每3年续展注册一次。续展注册时,由申请人所在出版单位于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续展注册手续;如有特殊情况,注册有效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逾期仍不办理续展注册手续的,原注册自动失效。

责任编辑注册失效后,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责任编辑续展注册的资格。

第十九条 申请责任编辑续展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责任编辑证书原件;

(二)责任编辑续展注册申请表; 

(三)近3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续展注册,注销责任编辑证书:

(一) 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

(二) 连续2次年度考核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三) 新闻出版总署认定不予续展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第二十二条 已注册的责任编辑变更出版单位或取得高一级职业资格的,应在3个月内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申请变更注册。

第二十三条 责任编辑调离出版单位并不再从事责任编辑工作的,由原所在的出版单位收回《责任编辑证书》,并交原注册机构统一销毁。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总署定期向社会公布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证书编号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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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责任编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注销其责任编辑证书:

(一)有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违反出版法规行为的;

(二)担任责任编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违法问题的。

第二十六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因违反出版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注销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登记和责任编辑注册,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并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七条 出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根据情节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聘用未取得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从事责任编辑工作的;

(二)未按本规定履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登记注册手续的。

第二十八条 对出版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告知其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可以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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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责任编辑证书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出版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参照本规定执行,并将登记注册信息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三十一条 已取得其他行业高级职称并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编辑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职称转评。

第三十二条 在报纸、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从事采编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在出版单位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编辑、校对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新闻出版总署2002年6月3日颁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模范遵守纪律。专业技术人员要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立足本职。

二、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因事设岗的原则定岗位,优化岗位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事业发展的需求,岗位每年核定一次。

三、实行公开竞聘。按照每年确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在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公开竞聘,竞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本人能力业绩可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一经聘用,按国家规定签定合同,并享受相关待遇。

四、实行绩效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要注重实绩,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公正地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用于评先表彰、岗位调整、待遇调整、晋升、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单位有权调整岗位,低聘、解聘或辞退。

五、鼓励继续学习和技术创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每年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每年开展请进来或派出去学习活动,对于继续教育取得学历证书或进修优秀学员给予奖励。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  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  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  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一)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

1.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著。

3.主持或组织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改革实验方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二)工程师(实验师)岗位职责:

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2.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开展项目一个方面的实验技术工作。根据项目研究和试验任务,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研究质量。

3.参加新开实验方案的制订和设计,开展预备实验,并写出详细的实验报告。

4.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实验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在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研究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实验的预做,并写出实验报告;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和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

(四)技术工人岗位职责

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2.在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原理和技术,负责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晋升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届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和各部门共同负责,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勤、履行岗位职责等,月度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和本月的浮动及效益工资挂钩。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着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其专业水平进行评估。年度考核由管理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根据不同专业的工作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 

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至少实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核。聘任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专业技术人员上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于次年的上半年进行。

(一)考核原则: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小。

(四)考核内容:

业绩(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现(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0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60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部门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15%。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分为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包括提高岗位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等;非物质激励包括提供培训机会、带薪休假等。

考核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还提供包括荣誉性疗养与体检、职务消费(指差旅费补助)等。

第十八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以鼓励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第五章待遇

第十九条受聘担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如社保、医保等。

第二十条 工资。本公司工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工资构成: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其中工龄工资、社保医保、医疗补贴、交通住房、午餐补贴另计。详见: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医疗。公司每1~2年对专业技术人员作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二条住房。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发放不同的住房补贴,工作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会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特别优秀的,另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休假。在尽可能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法定的休假时间,同时参照本公司《员工手册》安排带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可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进行。如参加国内外有关高校或培训基地的'进修、培训和各种学术会议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业余自学。

第二十五条凡申请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热爱本职工作,且在本岗位上至少工作满一年,经所在部门同意,报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批准后方能报名或报考参加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  凡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表、鉴定表、结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应及时送交认识部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今后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继续教育的费用若由公司提供,则应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回单位服务的最低年限和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受教育人员必须服从需要,安心本职工作,至少在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凡不满三年要求辞职的员工,应一次性返回相应数额的培训费,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流动

?  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务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和考核情况,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一)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各类毕业生应由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第三十条对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

(一)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任务,经教育不改者;

(二)考核不称职者(个人主观原因不参加考核者,按不合格对待);

对被解聘、低聘的人员,应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其工资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兼职人员的管理。由于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公司业务工作。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不应聘任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人员。

2. 兼职人员应认真做好工作或者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

3. 兼职人员不得承担本单位的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

4. 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照章办事。

第三十二条辞职。辞职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1.承担公司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与所在单位订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辞退。

(一)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辞退:

2.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

4.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5.部门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6.其它。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

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三)辞退专业技术人员,由部门负责人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

第八章退、离休管理

第三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是指工作到一定年限,达到规定年龄,按规定退出现职,由公司给予适当的生活保障金,并妥善安置和管理。

第九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第三十五条优秀或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是指特定的时间段,对公司新产品研究、生产工艺完善等做出突出贡献,且经过验证,取得很高经济效益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应由公司人事部统一管理,其所在部门负责对日常管理,落实应享受的待遇,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等。

第三十七条享受公司特殊津贴人员的管理。经公司批准享受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发或取消特殊津贴:

1.未经公司同意,长期不归者,停发特殊津贴;

2.丧失或违背享受特殊津贴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者,取消特殊津贴。

停止或取消特殊津贴,应由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人事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管理,所在部门负责其日常管理。凡涉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工作调动、奖惩和健康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况,其所在部门应及时向技术管理小组汇报。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公司若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  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行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建设。

第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

第二章 权利、义务与职责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二)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投诉;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服从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

(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检查、监督;

(五)承担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登记、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向相关行政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五)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六)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继续教育经费,额度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

第三章 形式与施教机构

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专业科目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

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公需科目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专业科目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后,报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行业组织组织实施。

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四)接受远程教育;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

第十五条  施教机构是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

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施教机构从事继续教育活动,应当有与继续教育项目相适应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与继续教育任务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施教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施教机构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聘请具有相应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教学人员。

施教机构应当建立教学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完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体系。

第十九条  施教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继续教育的范围与时间、收费项目与标准、教学与管理人员、施教地点等情况。

施教机构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合法。

第四章  公共服务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法保障继续教育公共服务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扶持,提供政策、项目和信息等服务,激励和促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下列公共服务:

(一)制定并发布本地区继续教育政策,统筹协调指导继续教育工作;

(二)制定或者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

(四)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组织实施继续教育专项工程;

(五)促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

(六)支持欠发达地区继续教育,促进继续教育均衡发展;

(七)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

第二十二条  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为继续教育提供下列公共服务:

(一)制定并发布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或者发布专业科目指南;

(四)组织举办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新理论讲座等各类继续教育公益活动;

(五)其他方式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应当突出公益性,具备条件的向辖区内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助或者捐赠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真实、准确地载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对继续教育证书及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继续教育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对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实施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规范施教机构的继续教育行为,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完善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投诉;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举报、投诉施教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举报、投诉人;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同时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学习经费。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不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及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不按规定列支继续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施教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责令停止继续教育活动,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未经备案擅自从事继续教育活动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备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未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组织教学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发布虚假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施教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个人专业技术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的记载不真实的,其记载内容无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继续教育证书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没收或者注销证书,对违法借用、租用和受让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属伪造、变造继续教育证书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行业组织的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活动及管理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三

尊敬的xx总:

您好!

转眼间,我到公司已有-年了,这-年的工作时间里,虽然我的工作并不是尽善尽美,但在公司同事们的帮助,尤其是您的信任与教导下,我也努力的去完成每一项您布置给我的工作,都用了自己的热情努力去对待。凭心而论,我开始对基础工程毫无了解,但在您这里我基本了解了基础工程,使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特别是一些做人的道理和对生活的理解。在这里,我真诚的.对袁总说一声:谢谢您了!

但犹豫再三,经过了长时间的考虑,我还是写了这封辞职报告。

加入公司以来,您对我的信任、教导与严格要求,令我非常感动,也成为激励我努力工作的动力。在您及同事们的热心指导与悉心帮助下,我在工程技术和管理能力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我常想,自己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您及公司对我的栽培,真的想用自己的努力去做好您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任务,但自己的能力真的很有限,有很多地方没有做得能让您满意,所以对过去工作中失误与不足的地方,我真诚的对您说声抱歉,请您原谅!

经过这段时间的思考,我觉得我可能技术能力方面有所不足,也缺少工作的积极性和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没能很好的适应这个工作,所以一直没有把工作做到令您满意的程度。这是我在以后的人生中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袁总经常教导我的地方,我一定会铭记于心!

再一次真诚地感谢您及公司全体同事对我的关爱与帮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四

我叫xx,7月毕业于长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被分配到采油一厂采油八队实习,3月到江河油矿采油八队担任地质主办,负责油水井动态分析管理工作,4月底调到江河油矿地质组担任动态主办,从事地质开发和油井动态分析管理工作,几个月来在油矿领导和同事大力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不断地努力和学习,在理论知识和现场经验上都取得了长足的长进,为今后的工作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自担任采油八队地质主办再到地质组动态主办以来,我坚持专业技术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搞好油田动态分析和开发研究工作,形成了较科学的油田开发动态管理的思路和方法,使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作为油矿地质动态主办,严格执行采油厂《地质基础工作管理条例》,负责全矿的地质业务及组织协调工作,与生产组协作完成原油、注水任务,按标准鉴定、审核、上报有关资料数据。取全取准各项地质资料,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建立健全矿产量构成、开发数据等与地质相关的资料,做到递减、含水上升率等各项开发指标计算分析准确无误。遇到资料疑难问题,及时到现场落实,核实准确无误后方能上报,遇到复杂情况,及时与上级汇报,并提出解决意见。

立足岗位,尽职尽责,搞好油矿地质动态分析工作,及时发现跟踪不正常井,分析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负责油矿旬度产能分析工作,深入分析并掌握油水井生产情况及产能变化情况,与地质研究所结合讨论,制定油水井措施及调整方案并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自己的见解。另外负责审核油井维护性及部分措施作业方案。

自从事地质开发、动态管理工作以来,坚持专业技术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掌握动态分析方法,严谨工作,为油矿完成原油生产任务贡献自己的力量。全年计划产量20万吨,上半年在全体领导和职工们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完成了硬过半10万吨产量的目标,但由于江河区递减快的原因,完成全年任务还有一定的困难,针对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积极与地研所结合,对全矿的长关井、长期封堵层进行重新认识,对有潜力的井层实施复产,对过路井的低产井实施补孔转层系生产,对层内压力水平保持高的潜力层实施补孔等,加大措施上产力度,组织协调实施增产措施,并对低效措施井及时跟踪分析调整。

近期我矿的产量下滑严重,产能缺口大,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截止目前,我矿原油产量剩余水平550吨,实际日产油水平520吨,目前产能560吨,按照97.5%的进罐率计算,产能应达到585-590吨才能满足产量运行计划,目前的产能缺口还有25-30吨,要完成全年原油生产任务还存在很大的困难。面对严峻的生产形势,我将努力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为油矿完成原油生产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1)作好油井不正常井的资料录取和分析工作,优化躺井运行和作业后资料跟踪,确保资料准确(2)深入分析和研究地下潜力,积极与地研所结合,摸排上产措施,通过补孔、调层、复产、调大参等上产措施,保证我矿的产能稳定(3)加强新投、措施井的跟踪管理工作,确保取全取准资料。

总之,本人在这几个月的开发地质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及管理经验,今后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加强油田开发基础研究工作,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油田开发专业技术人才,为河南油田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五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电话:受聘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担保人(简称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兹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聘期年,如甲方需要,聘期结束前壹月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合同。

聘用期工资参照甲方同类同级别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作不满一年者聘用期工资含养老、医疗、工伤意外等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医疗、工伤意外保险。工作满一年者由甲方根据现行相关政策为乙方购买养老、医疗、工伤意外等保险,乙方在聘用期内考核、福利待遇及奖惩参照科室在编职工执行。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要的用品。

2、甲方按时向乙方兑现工资及奖惩。

3、聘用期内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涉及违法行为及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具有相关证书并注册在甲方。

2、乙方聘用期内不得辞职,乙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须向甲方支付在甲方聘用期间每月200元培训费。

3、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对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无理拒绝。

4、乙方工作时间同本院在职职工,除法定的节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休息的,须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按本院请假制度办理。

5、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工作用品带回家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转借、馈赠及移交他人。不得将甲方的技术资料、病历文件和其他技术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因违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责任心等情况导致医疗差错、纠纷甚至事故者,按医院有关规定承担相应后果(承担比例与正式职工相同),必要时甲方可单方面解聘。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若违约,违约方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六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序的增强,现将一年来的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年初制定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度业务人员培训计划》和今年6月份制定的《职工狠抓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方案》,我单位下大力度组织了职工的政治和专业技术理论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单位每季度组织职工进行一到二次的专业技术知识学习活动。在学习中,职工都认真记笔记,认真听讲,并从中巩固和新学了很多专业技术知识。通过学习,职工们都认为这个学习制度制定的好,今后一定要坚持下去,并形成良性循环的态势,同时为单位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均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这一点我们感受最深的就是去年4-10月份,突发的几

次上呼吸道感染疫情和今年5月的水痘疫情,我县黄土坎乡、宝元栈乡、新拨镇的几所小学相继突发了最少10几人最多上百人的上呼吸道感染疫情和水痘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们疾控科的同志,表现出了良好的素质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采取了非常果断的正确的措施,均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扑灭的疫情,受到了卫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扬。

由于有着良好的专业技术素养,我们的结防工作、鼠防工作、艾滋病防治工作、疾控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免疫规划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连年被市卫生局评为先进单位。检验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和业务部门下发的质控样品均按要求完成并符合检测要求。

对于尖端、前沿的预防医学理论知识还未涉足。总之,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在专业知识培训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也很明显而且确实尝到了甜头。今后我们还将更加深入的开展此项工作,更加有成效的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更好的服务于全县人民。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七

我叫xx,一九九三年七月毕业于陕西省林业学校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同年九月,被组织费配到南郑县木材加工厂工作,一九九八年三月调至南郑县圣水林业工作站工作至今,20xx年八月,被县职评小组评为林业技术员。自进入本站工作以来,我主要从事林业技术推广,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治,自用材采伐设计,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植树造林等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工作中认真仔细,克难奋进,求实创新,从未发生过大的失误。现具体总结如下:

一、积极做好林业科技宣传,广泛开展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在“送科技下乡”活动中,聘请市科协的有关专家向广大林农宣传举办林业科技培训多期。历年来培训农村技术人员323人次。同时,通过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搜集事宜我市发展的各种林业技术资料800余份。从而,达到了增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使林业技术的科技含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测报和防治,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尤其是20xx到20xx年,连续两年参加了林业外来有害生物调查。经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基本摸清了我片区外来有害生物种类,以及为害状况。共采集幼虫标本15件。根据调查了解状况,及时向县森防办做了汇报,为县森防办制定有效的防治方案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从而有效遏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的大面积发生和蔓延。

三 、积极参与我站的油茶容器育苗试点工作,虚心向懂技术的同志们学习,扎扎实实的掌握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要点,观察油茶容器育苗的生长过程。并通过网络等突进了解油茶的生活习性。

四、认真做好自用材的采伐设计工作。根据县上制定的年度辖区木材采伐限额及有关申请,到伐区进行外野勘察,严格确定采伐范围,调查林分状况。严厉杜绝不到采伐现场情况,严格一户一证。

五、配合站上其他同志完成了历年来退耕还林验收,严把钱粮对县关;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确保造林质量。

尽管我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再接再厉,刻苦钻研,多看多问,勤动脑勤动手,为南郑林业再创佳绩贡献自己的力量。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八

自调入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工作20xx年以来,本人遵纪守法,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自己的努力,我对图书的校对、版面设计、印制和发行等有了全面的认识,特别在技术编辑技能和图书印制业务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得到了同事的认同。现将9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本人自20xx年起任出版部主任,全面负责出版部的统筹和协调管理工作以及技术编辑工作。在任本职的9年间,本人出色地完成了本职工作,担任技术编辑的图书达200多种,获各项奖励的图书有16种,其中包括2种“普通高等教育xx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多种省级以上重点图书。此外,本人担任责任印制获奖的图书有100多种。

1. 工作耐心细致,尽心为编辑服务

出版部不仅是一个技术部门,更是一个服务部门,出版社每一种图书的排版、校对、印制等流程都需要经过出版部的协调,工作内容繁重而关键。要做好该项工作,需要一定的职业技能和主动、细致、热忱的服务态度。只有既懂得专业技术知识,又细心服务的人才能胜任该项工作。为此,我平时在工作中注意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理解和尊重责任编辑的工作,工作细致、耐心,技术过硬,成绩也比较显著,如本人承担责任印制获奖的图书有100多种,为保证我社图书的质量作出了的贡献。同时,我耐心细致地指导了3名新来员工从事出版印制等技术层面的工作。社领导、编辑对我的工作态度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我的业务能力也很赞赏。

2. 利用专业知识,做好技术编辑工作

在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技术服务能力,做一名称职的技术编辑,是我对自己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出版部的主任,我在认真做好繁重的日常出版事务工作的同时,还认真从事一名技术编辑的工作,从图书版式的设计、插图的排放、绘图、书眉的制作、字体字号的选择到图书纸张的选择等等,都认真对待。

此外,我还注意利用新技术,以降低图书成本。如:对于我社重印率几乎为零的彩色图书,我要求采用ctp直接制版印刷,省去了输出胶片、打样、拼版环节,不仅缩短了出书周期,而且节约了成本,提高了质量。

3.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规范价格管理。

随着图书出版市场的竞争激烈,图书出版流程成本的不断增加,各出版社都在保证图书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图书的生产成本,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图书的排版成本和印制成本,肩负这个重任的就是出版部。本人从20xx年接手出版部工作开始,首先着手规范出版流程,重新选择印制工厂及电脑排版公司,从承印厂的规模、印制质量到印刷价格都进行比较、筛选,选择适合本社的承印厂,第一年就为本社节约了成本约80万元。其次,随时掌控印刷行业价格的变动情况,及时向社主管领导汇报,以尽可能降低图书的印制成本。第三,逐步实现出版环节成本公开、透明,让每个编辑了解每种图书的成本,受到了广大编辑的欢迎。

4.理顺工作流程,实现数字化管理

出版部虽然是出版社图书出版流程中的中间环节,却是图书成书前的最后关键环节,是做好图书各种信息记录的可靠源头。以前出版部的图书信息以手工记录,查询起来费时、费力。为提高工作效率,本人把出版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将每种图书的内容信息,包括作者信息、图书的开本、字数、出版的版次、出版时间、收书时间、印刷册数、定价等基本信息都详细地记录在计算机上,使图书信息查询起来准确又快捷。现在,本社其他部门都以本部门所记录的图书信息为依据。

担任中级技术职务的9年来,本人除了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做好技术编辑、印制管理等出版工作之外,还努力学习和探索编辑、选题策划、发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全面提高自己。利用业余时间先后策划了《iso14001和清洁生产的同步实施》等多种图书,担任《知识守护生命》等书的责任编辑。本人还从图书合同的签订、三审、三校以及封面、版式、定价、印制等方面对这些图书做了全程的跟踪。通过这些工作的锻炼,我对图书的整个出版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体验,也学到了不少专业技能,并因此促进了技术编辑能力的提高。

本人虽然未直接参与图书的发行工作,但出于对出版工作的热爱,多年来,我一直在了解和思索对图书的营销、发行模式和出路,也经常阅读有关发行营销方面的杂志、报纸,如《出版发行研究》、《中国图书商报》等,使我对图书发行市场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我根据自己对图书发行的体会,撰写了论文《出版体制改革下发行人员面临的挑战和应对措施》,并发表在《出版科学》(核心期刊)20xx年第2期上。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心得体会篇九

时光飞逝,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在公司项目领导的支持和同事的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施工生产管理,以提高自身素质为重点,以总公司“十制”“五比五创”为指导。抓好队里的施工技术工作,支持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使我的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不断进步,并较好地完成了项目所分配的各阶段施工生产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本人20xx年从事施工队技术负责岗位,主要是负责队里的技术、质量、及配合队长做好队里的工作。从年初先后参加援建四川xx项目、xxxx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和xx路面项目。xx项目是一个工期短工程量大的一个政治工程,段落地形复杂,交通不便,路基施工进度缓慢,垫层没有足够的施工段落,但为保项目工期能顺利完工,我们队在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的特殊情况下,采取分段施工,路基交验一段,就施工一段,虽然这样调动比较频繁,员工比较辛苦,但使施工进度得到了保障。

在质量方面坚持施工质量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使质量问题在每道工序施工中都能得以有效控制,加强现场管理,在材料紧缺情况下,依然没有降低对入场材料质量要求,拒绝任何不合格材料进场。严格控制施工进度,明确施工任务量,在控制材料成本方面,首先核对好,在不影响质量,有利于我们砂砾垫层几何尺寸,对进场材料进行严格抽检,防止“跑、冒、滴、漏”出现。每天和核算员将当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节超对比,找出节超原因,为下一步控制材料成本做好基础,对每完成一段的任务量进行汇报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找出不足,认真落实,及时改进。

在xx项目,由于前期天气,变更等原因的影响,工程进度滞后,后期工程量大,为保工期顺利完工,公司刘经理带领三名机关人员来到我们施工一线服务指导帮助,施工队实行两班倒,二十四小时施工,一天三餐都在路上吃,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施工,终于在业主要求工期内顺利完工。在紧张施工过程中,能始终贯彻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成本管理。

一年来,不断地学习,努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认真学习总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深刻领会总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精神以及下发的文件。结合实际工作,有针对性的学习各类专业知识,一方面认真学习与本专业相关的现行规范、技术标准,另一面加强在实践中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同事、监理单位虚心请教,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xx年我将在总公司xx路面项目负责拌和站的收料工作,首先以身作则带领队里人做好检斤工作,立足本岗,履行职责,对进场材料从数量上严格检斤,防止一切‘跑、冒、滴、漏’出现。从质量上做到车车抽检,杜绝任何不合格材料进场,检斤小票,日报单要填写准确并及时上报材料科进行入账。随时与工程科、质检科保持联系,从工程总体材料控制,以防止各个单质材料多进或少进的情况发生。

在团结协作,提高团队精神方面,要做到尊重领导,尊重同事,要能够协调好同事间关系。加强自身责任感,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办事不独断,虚心听取不同意见。对人诚恳,办事公正,敢于承担责任。

希望总公司新的岗位职责,能够尽快制定并实施起来。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按着自己岗位职责来工作,谁的事谁做,就能避免推诿扯皮的现象出现。

总体上讲,与领导和同事的沟通交流不够,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要多与同事交流工作、学习、思想方面内容,以达到互相激励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和思考工作上。

以上是我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在施工管理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收获,但对于公司对上层管理者的要求,自我感觉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日后的工作中,会尽自己的的最大努力去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为项目、为公司的明天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