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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大全(15篇)

作者:琉璃

情况报告需要客观、准确地记录事实,避免个人主观意见的干扰。在这些情况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情况的全面调研和深入分析,以及对问题的有针对性解决方案的提出。

X区纪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纪委立即召开常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关于落实市纪委系统巡察xx区纪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xx同志为组长,其他常委任副组长,机关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市纪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组织部,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构建起了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区纪委常委会每半月听取1次整改工作汇报,区纪委书记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各方力量,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对工作敷衍、不作为、慢作为的,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肃追究机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整改过程中,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执纪能力提升的助推器,助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四种意识”,履行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xx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xx”、机关支部活动、xx等平台,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理论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二是提升学习效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给每位同志统一发放学习记录本,平均每名干部记学习笔记xx万字以上。组织全区纪检干部党规党纪知识考试xx次,合格率达100%。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召开区纪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找准问题根源,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xx条,建立制度xx个。二是严肃党内组织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xx次,召开支委会xx次,民主生活会xx次。同时,开展活动创新学习方式,积极开展党员义工日、观看爱国教育影片等有活动,xx名干部接受组织生活洗礼。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制作张贴“廉言警句”幅,召开“xx”xx次,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学会改变习惯,学会冷静思考,学会自觉放弃,做到“健康生活、快乐工作”。

(二)落实系统“两个责任”,履行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方面。

和区级部门签订的目标绩效责任书落实情况;

三是抓机制。坚持《委机关领导干部走读报告制度》,实施《纪检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程序办事,规范执纪;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是实行纪律审查辨析会,对违纪认定,证据的收集实行集体谈论,规范定性量纪。

观反面,守规知止;

学先进,弘扬正气;

听廉课,筑牢防线;

立家规,修身养德;

谈廉洁,改进作风;

写体会,学思践悟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截止目前,组织召开“预防腐败典型案件剖析会”xx次,观看警示教育片xx场次,召开案发地民主生活会xx次,曝光典型案例xx件,通过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

带头执行“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维护了制度权威,营造了团结奋进、同心同德的良好氛围。二是重作风建设。牢牢把握“xx”战略定位,聚焦“xxx”,区纪委常委带队调研指导和开展帮扶xx人次,组织纪检干部开展党员活动日等帮扶xx批xx人次。三是规范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谈心谈话xx人次。

(三)履行纪检监察机关专责方面。

1.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把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积极做好预防提醒,防止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区纪委成立xx个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执行办酒审批备案情况进行大排查,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并纳入基层“微腐败”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xx次,摸排问题线索xx个,已全面整改,并提醒教育到位。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组织坚持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xx件xx人。

2.关于信访办理和纪律审查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区纪委、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村(社区)廉勤监委“四级联防”网络,在“xx”网站、“xx”公众微信号开辟举报专区,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xx区纪检系统信访举报工作规则》《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推行定包案领导、定工作任务、定责任单位、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五定工作法”,进一步明确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流程及要求,做到了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痕迹化管理。三是强化信访监督。开通“xxx”,进行巡回接访回访,把“直通车”开到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心声、解决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同时对已调查结束的信访举报进行适时回访,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重视信访反馈。对涉及农村党员干部信访举报实行带卷审核,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党员代表会议、信访人见面会等方式公开进行回复,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议,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审定,根据常委会意见,出具处分决定,需报区委常委会审定的,经区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再做出处分意见,根据规定需要上报市纪委备案的及时备案。三是完善记录。对全区查办所有案件立案、案件集体审议记录、征求意见中支部及党委会议记录、处分决定会议都必须用复印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中给参会人员必须明确相关意见。

(四)落实“三重一大”及民主决策方面。

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力,四不直接分管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主动开门纳谏,建设开放纪检。通过召开区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座谈会和下发征求意见稿、公示决策事项等形式,广泛征求区四大班子、区级部门、乡镇和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切实提高区纪委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了《xx区纪委常委会议制度》,从议事范围、时间要求、会议议题、参会人员、纪律要求、会议落实等方面做了相关规定。专门印制了纪委常委会会议记录本,制定并明确了记录人员、保管人员及工作职责。分管副书记通过不定期工作检查、会议记录抽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纪委常委会议决策执行情况及会议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换届以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均由副书记分管,纪检系统内重大人事和委局机关xx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需经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方可开支。

(五)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方面。

二是继续做好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明确议事协调机构参与范围,规范参与程序,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精简议事协调机构xx个,保留xx个,退出xx个,精简率达xx%。为杜绝议事协调机构反弹,区纪委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参与范围,规范参与程序。截止目前,未出现议事协调机构反弹情况。

2.关于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较多及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专职不专,人员配备结构复杂,兼职较多的问题。印发《xxx》,从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督执纪、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着力,推行“职责分工、任务清单”备案制度,明确不得分管或从事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xx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向区纪委报告分管工作。

制度》,组织各类培训xx人次,参加各类外出学习培训xx余人次,推选到省、市纪委跟班锻炼xx余人次。三是定目标,盯过程,验结果,从严从实压实责任。年初区纪委书记与xx个乡镇纪委、xx个部门纪检组、机关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实现“签字背书”全覆盖。大力推动“技能大比武、业务大创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申报创新项目xx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我区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纪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委局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是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

制度。

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精神,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强化“四个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17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2017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2018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

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银川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2017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

(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

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

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

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

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

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

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

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

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巡察办《关于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照文件对全校x年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20xx年初,我校成立了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其他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体系,校委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年来,校委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意识。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的发生。对涉及我校的重大事项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严格实行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掌握党员教育管理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标志、有展示、有制度、有设施”。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为民服务”主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参与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和组织生活示范样本评选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今年,机关支部新发展党员1名,缴纳党费10752元。

(四)加强民主监督,敲响廉政警钟。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决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项目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上,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分工执行、团结协作。强化党章学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严明党纪政纪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特别是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工作中,将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公示栏、网站、文件、会议等有效形式,对干部任免、固定资产采购、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纪律监督,在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上,主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源头防控。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逐项自查,逐条整改,对机关内部所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形成《工作规程》,以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如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和规定,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财、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

通过进行自查自纠,我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期推进,顺利进行,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坚决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常务副校长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敦促各科室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努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相关活动,推动全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入。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谈心谈话将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体党员在严守规矩的前提下奋发作为,谋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推进源头防治,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积极协助纪检机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三)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坚决抵制“四风”,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相关活动,与全体党员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不断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考核检查,对于类似问题将严厉批评,并与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力求使教职工绷紧一根弦,踏实工作,认真履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委第十巡察村(社区)组共反馈光华村相关3方面问题、4方面建议、9项整改任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警示谈话3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81万元,新建制度机制3个(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村组月末联席会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完善原有制度机制2个(“三会一课”制度、“4+2”工作法)。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守摊子”现象突出,干劲不足,村内发展缓慢。村两委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对村级发展缺乏长远谋划,村内农田耕作灌溉条件差,近2/3耕地撂荒或种树,实施的带贫项目均为投资代管,村内无实质性项目,群众增收渠道匮乏,外出居多。对没有外出的群众生产生活、增加收入关心不够,等待搬迁思想严重。

五是利用换届选举,对村两委进行换血,支部书记年龄下降13岁,村委平均年龄下降15岁,新一届村两委有信心打破“守摊子”局面。

2.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标准不高,村庄面貌变化不大。巡察期间,发现村内垃圾清理不彻底,房前屋后有积存垃圾现象(已立行立改)。主干道有专人专车进行长期保洁,对镇党委安排的清杂拆违工作以村庄主干道为重点有行动有落实,但村庄整体规划落后、基础较差,整体面貌较为落后,无大的改观。

三是正在进行黄河廊道生态绿化,探索黄河野生垂钓园项目,蓄力发展花海横水,打造孟津森林氧吧等,进一步改变村庄落后面貌。

3.发展特色产业谋划能力不强,村级集体经济薄弱。该村为集体经济空白村,村内缺乏经济活力,唯一一个项目系2017年镇招商引资赋骁风力发电项目,占地50.16亩(耕地14.16亩,荒山36亩),目前处于停产待盘活状态。村两委在谋划集体经济项目上思路不够开阔,办法不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低,2020年实施农机租赁项目和投资肉牛养殖收益尚未到账。

四是针对光华村人口外出,闲置民房较多,紧邻小浪底库区的情况,积极谋划民宿观光旅游项目。

4.精神文明活动匮乏,党建宣传工作薄弱。村委院外无党建宣传氛围,精神文明宣传活动匮乏,未开展过先进选树、家风弘扬、敬老孝亲等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单一。精神文明建设效果较差,个别贫困户思想落后,贫困户王建伟有迷信捐资行为。

二是9-11月开展电影下乡活动4次,送戏下乡1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四是村委对有迷信捐款贫困户王建伟进行教育,引导其相信科学,听党话,感党恩,已经将村的庙关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微宣讲8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村内未实施电网改造项目,雷电天气电线容易冒火连线,易引发山火,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地理落差大,自然村无梁堂无通讯信号;

村卫生室多次出现无人值班情况。

五是开展家访活动,及时关注民生民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村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疫情捐款收入3520元,用于建爱心林,收支未经三资账户;

四是报销票据不规范。2019年3月报销村宽带费用1200元,发票抬头为王明石(村委主任)。五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3月购买空调385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三是疫情捐款3520元已转交三资办入账。责令监委会履行监督职责;

四是已建立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应入尽入。

2018年2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参加签名为同一人所签;

组织生活会参会党员较少,2019年6月、12月记录中无党员发言记录;

四是党员外出较多,村内留守党员仅9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疫情期间党员绝大部分未回村参与防疫工作。

五是建立光华村掌上党支部,外出党员在群内交流学习,疫情防控期间因封路,很多在外党员回不来但心系家乡,主动捐款捐物,支持村内防疫。

二是“4+2”决策寥寥数语走过场,无实际意义。如2018年3月决议建文化戏台一个(1.7万元),无承包人、金额、规格等关键信息,报账资料显示承包人为村委委员韩庄。

二是加强培训,每月利用组织例会对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4+2业务培训;

五是镇党委从2020年11月起,聘请专职造价监理员,对各村工程项目实施监督,进行有效管理与约束。

9.两委班子年龄偏大,后备力量缺乏。村党支部书记年龄69岁,村两委平均年龄61.6岁,60岁以上党员24人,占比52.1%。

三是入党积极分子杜海,今年可发展为预备党员,转正后提升年轻党员比例。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安排部署,2018年8月24日-11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人大机关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12月21日,巡察组正式向人大机关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共指出人大机关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大项12个方面的问题。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市人大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向常委会党组做了专题汇报,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认真整改,并于2月15日召开了以巡察整改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了有关情况。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通过“邹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

1.关于“围绕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参谋助手职能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切实落实常委会各委室服务“三会”职能,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落实“一线工作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科学筛选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高水平的对策建议,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该项措施在2018年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中已取得积极成效,人大系统通过广泛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热点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共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余篇,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00余条。二是对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坚持超前考虑、及早谋划、提前协调,抓好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优质高效地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人大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做到规范有序、细致周到。全年高质量组织召开主任会议15次、常委会会议14次,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13次。三是在法规政策框架内,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5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目前5个街道320名选民代表已全部选举产生,并相继召开了第一届街道选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关于“对监督工作深入思考不够,工作时效性不足”“敢于担当的锐气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法定监督事项、市委市政府确定实施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建议意见集中的事项,盯住不放,开展经常性监督,切实做到一督到底、持续跟踪问效。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方式,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实效。目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6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二是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摒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老好人”思想,围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金融风险防范、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确保问题真正解决。特别是,针对近几年日益凸显的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师资力量短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已连续两年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督促市政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尽快推动问题解决。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行动,黄山实验幼儿园新园于去年年底顺利开园,新增学位1500个,极大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开展,计划2019年围绕重点监督事项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1.关于“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理论中心组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举办了全市人大系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五位一体”专题培训班,赴胶东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集中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增强了学习实效。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和安排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扎实推进机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制定了《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制度》,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学习笔记存在问题的同志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做好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一年撰写不少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考核督促机制,落实学习考勤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笔记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已组织开展学习笔记检查2次,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支部书记、各支部成员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对各委室的考核,列为党员干部述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办公室党支部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严格规范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二是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和完善传统宣传阵地、用足用好新媒体,全面讲好人大故事邹平篇,2018年在《山东人大工作》《人民权利报》《滨州人大》《邹平信息》等省市级媒体和刊物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被省人大机关表彰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党员组织生活监督管理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开展各项组织生活。目前,办公室支部及老干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均严格按照要求正常开展;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织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均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办公室党支部和老干党支部均创建为五星标准化党支部。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委员会议事质量,严格规范组织好党小组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规范、全面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特别是针对党小组活动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对办公室支部党小组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将每月的主题党日确定为党小组活动日,要求各党小组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结合党日活动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党小组活动,配备专门党小组活动记录本,要求党小组组长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联系代表群众不够密切”的问题。

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创新活动载体,激发代表活力。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不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集中视察、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强化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能力素质。坚持向各级代表寄送“一报一刊”等学习材料,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条件。2018年底,在邹平电视台开辟专栏,深入开展“履行代表职责,展现时代风采”宣传活动,展示优秀代表风采,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营造了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服务保障,拓宽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参与,全年邀请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为人民履职,做合格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双联”活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双联”活动中共收集整理代表建议意见42件,全部及时交办和转办,孙镇利民河桥闸维修等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充分发挥镇(街)人大代表接待站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累计接待选民11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0余件,大部分得到解决或现场答复。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0余件次,全部及时依法交办、转办和督办。

2.关于“机关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政策,深入开展对标学习活动,坚持在继承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在法定框架内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一是积极稳妥推进人大领域各项改革。将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结合邹平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文件也已形成初稿。加快推进基层民主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将百姓的事情办到百姓的心坎上”,目前该项工作已在魏桥镇进行试点。二是首次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研究制定了《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并首批次对8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4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述职评议,实现了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的有机结合,解决了“一任了之”的现象。三是首次施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在组织赴江浙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意见》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在全市五个街道全面建立起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拓展了街道人大监督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搭建起街道群众参政议政的新平台。四是在代表培训方面,组织部分驻邹滨州市人大代表和邹平市人大代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赴惠民、青州、寿光等地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年末专题调研,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意见搞好了服务。

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关于“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实机关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转变作风,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主题党日和机关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廉政建设要求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威海党性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层层组织开展了廉政和纪律建设谈话,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2.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2014年、2015年购买部分办公用品无明细”的问题。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市人大机关党组织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18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保密工作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18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17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18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16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16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16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16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18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

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习《中国*廉政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

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__年__月__日,区委第_巡察组对__社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巡察。__月__日,区委第_巡察组巡察__街道及所属村社区党组织情况反馈工作会上,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__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快速行动,夯实责任,真抓实改,经过这一个多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党委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__月__日,党委书记立即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街道召开的“区委第_巡察组巡察反馈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街道下发的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位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社区成立了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担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公室,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认领问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__月__日,社区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区委第_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之前的责任认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对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包社区领导出席生活会,指出社区党组织及各位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合理化建议。结合巡察整改生活会,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

 深刻反思区委第_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分为三个大方面,包括:一是在党的领导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要经常性地召开专题党务工作会议,增强对党支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在党的建设方面,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要加强常务知识培训力度,党委研究事项时,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对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抓细。三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两委班子成员廉政教育,认真收看廉政教育片;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防范规避廉政风险整改。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列明完成情况,已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

两学一做。

”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xx〕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

岗位职责。

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xx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xx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xx〕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xx〕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xx-20xx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xx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

规章制度。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xx年、20xx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xx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

施工合同。

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xx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xx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xx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

劳动合同。

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党委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年10月9日至**年10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7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镇党委反馈意见。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尹训平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有关事宜。**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兆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整改意志,推动整改压力层层传导,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对照市委巡察要求,结合市委第七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梳理出5项1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条。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方面: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采取措施: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研究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改革创新、推动**镇发展。

(二)政治生态遭破坏采取措施: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利用作风建设的契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采取措施: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到位,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第二方面: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一)班子成员未配齐采取措施:与上级组织部门协调,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升班子整体战斗力。

(二)个别党员欠缴费采取措施:及时督促个别党员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对不能按时缴纳党费的党员,先进行党支部约谈,并向上级部门请示。

(三)个别党员入党材料填写不全采取措施:增强入党的严密性,规范填写入党材料,将入党材料不全的及时补全。

第三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采取措施: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不断增强思想意识和自觉行动意识。

(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采取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领导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层层示范、带头学习谈体会,查问题、促整改。

(三)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采取措施: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推行财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清除财务队伍,保持队伍的纯洁。

(四)工作纪律意识淡薄。

采取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请假成功不到岗的员工视为旷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严肃处理。

(五)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采取措施:科学制定行政编制,加强机关编制管理,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公务员,妥善分类消化。

第四个方面:脱贫共建方面(一)贫困户有关资料填写不全采取措施:规范贫困户精准帮扶手续,健全有关资料。

第五方面:扫黑除恶方面(一)缺乏有效监管采取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排查活动,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专此报告(篇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宿区巡办〔**〕23号反馈意见收悉。根据要求,我单位迅速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其责、各司其职抓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合理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担当。8月2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我单位的13项36条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重点从思想上、政治上找差距,真正触及问题、抓住要害、深挖根源、提出对策,针对36条问题逐一研究细化整改方案,同时编制了《水务局党委三清单》,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9月1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了深刻的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先后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推进会3次,对整改落实进展跟踪、安排和督办,并在周、月例会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会办,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措施,明确路线图,落实时间表,根据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号制度,确保条条过、件件清,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效推进,(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标本兼治。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共出台涉及党建工作、车辆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19项规章制度,针对长期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问题不解决决不收兵,切实从源头上综合整治,从根子上彻底解决。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与日常工作存在问题结合,通盘考虑,认真研究,在个性和共性问题上合力共抓,在治标和治本上协调共进。

二、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和事项合计36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共计27项。

会研究较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究。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明确新时代党委职能定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了《中共宿迁市**区水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纪律、决策执行、监督和违规违纪处理等内容,坚决杜绝局务会代替党委会现象。

2、关于“从严管党治党意志不够坚定,缺少自我革新的勇气,**年“三项巡防”就明确指出需要改正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资金拨付、工程招投标等方面问题,局党委没有引起足够警醒,本轮巡察发现,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决心,一是明确责任。对“三项巡查”中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要求全面认领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对整改成果认真核查,确保准确无误。二是加强问责。对在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出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3、关于“工程项目法人确定都是依照惯例由分管领导担任,项目法人确定后,其他领导一般不再过问,一些工程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基本不经党委会研究,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策质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开展项目法人组建和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管理。二是规范重大工程决策。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前期方案、中期实施、后期变更验收等需要审议、协调的重要事项列入党委会议事范围,确保重大项目决策充分协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4、关于“班子成员对分工以外工作关心思考较少,部分议题讨论不充分,有时重集中,轻民主,先行表态;有时重民主,轻集中,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

态”制度,党委成员认真执行党委集体决定,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关于“‘三进三帮’活动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未将任务细化到个人,而实行分组定期走访,有的很少走访,甚至不清楚自己‘三进三帮’户数”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要求,细化责任分工,重新编排《**区水务局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分解名册》,落实走访责任。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制定《**年度“三进三帮”大走访长效化机制落实工作考核办法》,促使各个责任人都按照“三进三帮”活动要求,做到逐家逐户走访,将走访责任落到实处。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不定期走访或不清楚自己“三进三帮”户数的,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对所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中扣分。

6、关于“部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的十九大基本精神、重要观点不熟悉、不知道,学习‘形式化’、‘不走心’”问题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理论学习。8月以来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10余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重大观点、重大举措,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二是狠抓检查检验。组织开展十九大相关知识考试4次,杜绝学习形式化,确保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三是狠抓转化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水务发展的实际举措和具体行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水利创新改革,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7、关于“有的支部不重视党员思想引领,满足于学习次数,学习笔记数量,学习质量不高,甚至记录造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引领。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次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鲜明地把党的旗帜举起来亮出来。二是规范学习程序。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学习记录进行补录。三是加强指导监督。局党委加强对支部指导和监督,提高学习质量,杜绝照搬照抄流于形式甚至造假的情况再次发生。

8、关于“党员先进性在岗位能力、岗位贡献体现上还有空白”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认识。结合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积极开展集体学习,提高党员先进性意识。二是树立标杆引领。对照党员“双亮双争双评”活动,结合“双提双促”活动,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积极性和先进性,选树先进典型,树立党员标兵。

9、关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跑偏走样、重形式、轻实效,领导班子相互批评避重就轻、走过场、缺辣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9月1日召开了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对反馈的问题逐条认领,全面查找问题,会上党委书记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作了深入的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相互批评辣味足、直击痛点,凝聚了抓整改的思想共识,形成了抓整改的决心和工作合力。

10、关于“支部活动不规范。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未执行,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内容仅限于业务工作,有的党支部谈心谈话无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基本原则,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三是完善谈话台账。对于上半年未开展或开展但未做记录的,重新组织开展,并按照规定进行记录,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台账。

11、关于“有的支部活动台账不规范,活动信息空白、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支部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规范活动台账。切实抓好党建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三会一课”等活动台账,并对缺失的部分活动内容进行了补开、补录。

12、关于“党委党建工作研究不深,问题导向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提高党委驾驭全局、科学决策、领导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区水务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在全局目标考核中提高党建工作考核分值,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做到齐头并进、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三是出台《**区水务局党建工作追责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13、关于“大多数党组织书记缺乏基本的党务理论知识,分不清“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10月10日邀请区委组织部为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授课,就如何履行支部书记职责、开展组织生活会及“三会一课”活动等党务知识进行了一次系统授课,切实提高党组织书记的党务知识水平。各支部也多次组织开展党务理论知识的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党务记录。对各支部的党务工作记录进行了认真查摆,修改错误。各支部制定了党务工作管理制度,落实长效机制。

14、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水资办负责人编制在水费管理所,同时担任水费管理所支部书记,正常组织生活在水资办党支部参加”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及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确保规范到位,8月24日局党委研究对水费管理所支部书记进行了调整。

15、关于“有的党支部**年9月显示全年党费交齐,有的党支部所有党员缴纳党费合开一张收据,未开到个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积极排查整改,针对巡察整改反馈问题进行修正,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党费相关账务进行了全面排查,认真改正党费收缴相关错误,推动票据使用规范化建设。

16、关于“临时工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验,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17、关于“自行制定文件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出台《**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区统一标准对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坚决杜绝自行制定文件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现象,对前期违规多发津贴,已按要求退回。

18、关于“工作餐超标现象较多,报销手续审查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要求财务部门全面核查凭证,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目前工作餐超标部分已全部退回水务局账户,后期将严格按照《**区水务局财务管理办法》履行报销手续,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19、关于“车辆管理较混乱。重点工程建设处车辆缺乏有效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理车辆。目前我局事业单位长期租用车辆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加强车辆管理。对局属单位自有车辆,出台《单位车辆用油管理办法》,确定专人管理用油情况,建立车辆运行台账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10月9日我局印发了《**区水务局局属单位及建设处临时性租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租用车辆管理,后期将认真贯彻落实。

20、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注重业务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9月15日组织召开**区水务系统党风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局党委书记孟庆勇同志上廉政党课,9月30日组织参加省水利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巡察反馈以来,局党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4人次第一种形态谈话,着力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三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抓好各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

21、关于“谈心谈话内容缺乏针对性,不能起到警示断喝作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谈心谈话中坚持问题导向,力求把思想谈深、工作谈实、问题谈透,敢于“揭盖子”,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敢于打掉干部心底的“小算盘”,捅破“窗户纸”,触及问题里层,剖析问题根源,达到“谈心交心谋同心,提示警示明方向”的目标。

22、关于“纪检监督执纪偏松,对专项检查指出的问题跟踪不紧,对长期存在于工程、财务等重点环节的重点问题,没有提出有效性的监督建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不定期抽查、通报纪律执行情况。三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措施,切实守牢关口,防微杜渐。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执行纪律不严格、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23、关于“水务局党委对工程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重视程度不高,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具体,防控机制和体系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逐一排查各科室、各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尤其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隐患,编制完成了《**区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点清单》。召开资金使用培训会,明确相关资金使用用途等,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24、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一些单位正常开支均转入会计个人账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按区财政要求严格执行《**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所有单位统一实行公务卡制度,一切开支均以公务卡结算,不再将报账资金转入会计个人账户。

25、关于“专项资金挪作他用”问题的整改。

支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6、关于“对《五届区委两轮巡察10个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提出的问题,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于8月27日组织召开五届区委两轮巡察10个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专题研究会,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结合此次巡察组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

27、关于“整改浮于表面多,深层次分析少,措施针对性不强,缺乏制度性建设对存在问题加强整改,深层分析,研究制定相关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局党委班子于9月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全面认领问题,并担当作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深层次分析,杜绝做表面文章。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五届区委两轮巡察10个单位发现的突出问题清单》,认真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做到条条过、件件清。三是积极建章立制。修订制定了《**区水务局党建工作追责问责办法(试行)》、《中共宿迁市**区水务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落实整改,以抓铁有痕的态度,把整改作为一项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的长期任务。

(二)已整改基本完成的问题和事项截至目前基本完成(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取得基本成效)共计8项。

1、关于“水务一体化改革进展不快,只是简单成立城市水务科,职能没有理顺,管理仍然停留在原有方式上,面临即将可能进行的职能调整,思考不多,坐等观望,徘徊犹豫”问题的整改。

作中积极与住建部门展开配合,确保城市的供排水工作正常运作。预计今年12月底将完成改革方案编制上报,明年3月底全面完成。

2、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没有按照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有序推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前期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展缓慢,但随着后期的定期督查通报以及局领导对银控自来水公司和属地乡镇(街道)的对接、协调工作的稳步推进,目前,耿车镇府前小区、**镇**村和龙河镇龙门学校三个子工程已完成改造,并已正常通水;龙河镇朝阳小区、**镇学府尚城、屠园乡名流世家供水工程已基本完成;**镇镇区供水改造工程已完成80%。罗圩富康路,支口宿支路、徐淮路改水工程待道路清障改造完成后同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今年年底完成。

3、关于“党委不能正确把握好当前与长远关系,对全区水利行业缺乏有效指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规划及前期工作。印发《全区水务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筹安全全区水利规划前期工作,全年开展了投资60亿元的7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耿车镇水环境治理、成子湖片区水环境治理、西南片区水环境治理,黄河故道后续工程,西沙河剩余段整治工程,东沙河整治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均按序时开展,为全区水利工作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做好行业指导工作。针对耿车、城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不足问题,我局联合润民水务公司正在实施箭鹿集团污水管网改道、阳澄湖路污水管网、耿车镇区污水管网三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预计耿车污水处理厂每天可增加水量约15500吨,污水收集率提高至75.5%。城北污水处理厂正在回购,目前正处于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阶段。

4、关于“黑臭水体治理不够彻底,靳塘小区东边河、西民便河周边群众反映较大”问题的整改。

办发〔**〕35号),有效落实了我区黑臭水体的治理责任,明确了治理要求和整治方式和期限。三是强化措施。投资3.05亿元,对**新区西民便河、蔡庄大沟、十支沟、清水河、利民河和为民河6条河道实施控源截污、水生态修复、驳岸整治、亲水景观提升,管网普查、污水管网改线等内容。城市水务处每天对新区4条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四是计划引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按照整治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改善新区四条河河道水质,为新区居民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质量。

5、关于“河道长效管护仍需加强,管护机制不健全,管护投入不足、管护方式粗放,生态河道建设标准不高、建设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区农村河道公路一体化长效管护实施方案》,根据《**区农村河道公路管理范围违章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村河道公路管理范围违章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接财政部门,落实长效管护资金。下一步将制定了河道公路管护考核细则,加快整治工程进度;加快生态河道建设手续办理,加大施工资源投入,加快整治进度,加大对河道沿线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整改老旧污水管道,从源头截断河道污染。

6、关于“农村区域供水不能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管网设计存在缺陷,经常引起群众无法用水投诉,个别地方停水时间较长,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加快工程扫尾。将继续督促支口、耿车、龙河、**、**、屠园、罗圩乡镇街道及银控公司加快**年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进度,确保**年12月底前工程全部完成帮并接管通水;对接各乡镇对辖区已通水情况进行回头望,查缺补漏,该采取工程措施的要迅速实施,特别是居住小区和待拆村庄未通水的要加强与供水企业的协调,确保不留盲点;积极协调银控自来水公司和属地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制定科学有效的主管网改造方案,千方百计提高区域供水质量。二是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区水务局将对接市水务局加强对银控自来水公司行业监管,促使银控自来水公司摒弃行业垄断和片面逐利思想,增强为民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多方联动,强化问题处置。目前,全区区域供水全面运行尚处于磨合阶段,水务、卫计委、环保、物价,乡镇、街道及供水单位应在区域供水通村达户工程运行管理维护上狠下功夫。

特别是工程巩固提升,队伍建设,服务水平等方面,及时解决老百姓供水诉求,区水务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7、关于“党建投入力量不足,全局大部分党建事务主要落在机关党支部书记一人身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着手成立党建办公室,拟党委副书记兼任党建办主任,目前已配备专门的党务工作人员三名,专职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党建经费已予以保障。

8、关于“人员混编混岗现象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前期通过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今年已新引进人员4人,初步缓解了人才紧缺的状况。下一步,将结合即将开始的机构改革,明确界定职能,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调用人员将通过工作调整逐步加以解决。

(三)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事项及整改计划目前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和事项共计1项。

1、关于“往来款挂账时间长、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计划:目前已责成各家进行认真梳理,摸底排查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并要求各家在**年10月30日前,完成清理排查工作,制定收回计划。于**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的往来款的清欠工作,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依法进行核销。

三、

如何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下一步,水务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契机,继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务实有效的作风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努力推动**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更高的台阶。

题,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切实为水务事业高质量增添动力。

(二)聚焦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六增六强”切实抓好水务中心工作,在镇村污水处理、供水排水、黑臭水体整治、河长制、重点工程项目等重点工作加强管理,全力推进,结合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力争尽快解决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河道、农村供水等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易操作、能管用、可复制的水利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良好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添上浓厚的一笔。

(三)落实主体责任,转化整改成果。局党委班子成员将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建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夯实责任,严肃纪律,同时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将整改成果真正转化在推动我区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篇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年10月22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乡党委开展了巡察。3月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乡党委和我个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我单位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30个问题,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两个月来,我认真贯彻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抓不好整改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估,做到原原本本、一项不漏的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切实加强**乡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导,分别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整改工作动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乡党委对照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在全乡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研究措施,制订方案。一是召开专题会交办整改事项,我亲自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把反馈的3个方面30个小项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手中。二是深入实际,对反馈的问题,我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对交办的问题撰写调研提纲,确定整改措施。三是制定详细的整改台账,在深入实际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党政班子会议,逐项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并进行分类汇总,整改方案形成后,多次修改后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以党委文件形式上报巡察办。

(四)建章立制,扎实整改。我多次强调,对待巡察反馈意见绝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走过场。要自觉把巡察成果运用到工作中,构建长效机制,扎扎实实抓整改。对未按照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并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在此次巡察中我乡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争构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我乡建立和完善了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二是从整治作风纪律上入手,集中整顿工作纪律,要求所有乡村干部按上下班时间到岗到位,乡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通报。

了相关工作机制,开展了督查督导、培训和专题活动。在整改过程中,警示约谈了2人,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强调震慑,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下一步打算持续抓好整改的措施**乡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乡整体工作的助力器。

一是全面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务求实效。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自己的问题自己买单,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进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是紧盯不放落实整改。乡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

三是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篇四)根据诏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年5月3日至6月16日,县委第四轮巡察一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年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对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视情况及采取措施(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接到县委印发的《关于对**党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后,我镇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蔡祥瑞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和跟踪督办。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推动整改任务的细化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镇针对反馈意见,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四轮巡察一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提交镇班子会研究通过后,以党委红头文件下发到镇直各单位和各村(居),对整改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并多次在班子会上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布置。

(三)加强督查,保证效果。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我镇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每15天汇报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跟踪督办,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进度偏慢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1、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明确项目责任分工,加快各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年度海堤加固项目诏安县**东葛头海堤工程已于**年6月完工投入使用,并于**年12月进行完工验收。

2、关于对县审计局、省委巡视、县委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1)**年审计之后,对白条报账问题虽有整改,但**年后仍存在用收款收据报支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外来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收款收据、送货单等自制凭证不得报销;严禁白条报支任何费用。并召集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杜绝出现白条、收款收据报支现象。

(2)对镇干部吴某长期不在岗问题处置不及时。

整改情况:我镇已于**年7月完成吴某的全部解聘手续。制定出台《**防治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管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经自查,单位内不存在“吃空饷”人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1、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机关党支部关于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学习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各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和机关党支部各小组组长进行专题教育学习,规范机关党支部大会流程、议论内容及小组会议程序,杜绝出现会议内容“假大空”和抄袭的现象。

2、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对党员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各下属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工作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同时要求各下属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程序合法合规。我镇将坚持执行“双预审”要求,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必须通过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双重审核,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材料关。

(2)党员管理不到位,存在失联党员。

整改情况:存在的2名失联党员我镇已于**年2月按要求做出停止党籍处理,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我镇将以“三会一课”、缴纳党费等党内生活为抓手,严格对照相关制度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对“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管理失责的党组织,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依托省“党员e家”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党员花名册,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3、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镇以**年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结果为依据,要求所有存在欠缴、少缴党费现象的党员缴清党费,该项工作已于**年6月完成,共207名党员补缴党费6.7836万元,全部补缴党费已上缴县委组织部;镇直机关党支部党费已于**年8月起由本人上交党支部,不再由镇政府工资代扣;制定出台《**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明确党费收缴管理相关要求、程序,同时,组织各下属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责任人进行集中学习,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1)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没能真正担负起对分管工作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管责任。

整改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抓好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加强分管工作和下属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党风廉政教育,落实对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提醒谈话工作23人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在村级集体财务、村级集体招投标、村级集体合同等“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等规范文件,要求各村严格按制度执行。召开“**巡察整改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专题培训会”,对驻村党风监督员、各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水平和业务水平。加强对村级集体财务、村级项目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2、关于执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我镇将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相关规定。

3、关于镇纪委对重点岗位廉洁风险把控不严,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1)**年-**年,四年期间共有镇、村35名干部被立案处分,个别村干部受党纪处分后还被重用到重要岗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杜绝干部受党纪处分后限制期内仍被重用到重要岗位的现象。

(2)对“三个中心”及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情况:督促“三个中心”制定出台《**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各村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召开“**巡察整改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对驻村党风监督员进行培训,提升日常监督水平。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补充通知》(诏委办[**]113号)文件,制定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公务接待需由派出单位发出公函,公函应明确内容、行程、人员和需协助安排的食宿标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科级及以下60元/人,科级以上80元/人,客商100元/人,接待方工作人员人数应控制在来宾的50%以内。

2、关于购买土特产费用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物品采购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购买土特产。

3、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我镇全面开展津补贴自查工作,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津补贴的发放严格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目前,我镇已完成自查工作,共自查出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合计388893元,其中,镇应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24160元,村应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364733元(镇级已全部清退)。目前已完成清退374593元,剩余14300元因清退对象在监服刑尚无法追缴。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1、关于用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学习。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严格遵守上级相关规定,确保不发生违规任命干部现象。

2、关于临时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全镇临时人员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对业务工作大量减少的计生部门返聘临时工林某进行清退。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临时人员的聘用、解聘需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各班子成员、各部门不得擅自决定。同时,镇党委将对照《**严防干部职工“吃空饷”长效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临时人员管理,在发现长期不在岗或其他不适宜继续聘用的临时人员时,及时进行清退。

(六)其他方面1、关于资产处置不合规、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村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试行)》,召开“**巡察整改村级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专题培训会”,对驻村党风监督员、各村主干及报账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管理。

2、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国有资金外借,存在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我镇制定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制度执行,严格控制借款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诏安县海利水产公司向我镇借款。针对该...

机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机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六篇)机关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六篇)(篇一)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年4月9日至5月9日县委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年7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统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统计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在巡察组和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一)精心谋划部署,精准推动落实。坚持把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建议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议,逐条对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局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推进。一是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协调,并做好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建立台账,逐条销号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所有整改问题列出时间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责任落实。局党支部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各科室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在整改工作中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追责必严。

(三)持续强化长效机制,坚持整改落实。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12月宿州市一级公路总监办与宿州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进行巡查,针对这次巡查提出的若干问题,现将我部整改措施汇报一下:

一、合同管理及履约情况

存在问题:项目总工未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技术力量薄弱。 整改措施:公司已安排总工人选,计划二月底到岗;同时公司已增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8名,现已到位3人,其他人员2月底前全部到位,增加s303灵璧项目施工技术力量。

二、内业资料

存在问题: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未上报。

整改措施:对于试验检测资料填写不规范,存在错误现象。已按要求及规范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重新填写,并积极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水平、工作技能等培训学习;我部已上报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三、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存在问题:安全巡查、检查、自检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未设置,标志牌设置不规范,专职安全员不足,未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整改措施:我部已加强全线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新增安全员2名;

加大安全巡查、检查、自检频率,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并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在项目部、胜利沟大桥处设置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危险源发布牌、单元预警牌(后附照片);现已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特此回复

附:整改照片

s303灵璧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7年1月10日

区委第四巡察组:

今年以来,国资委紧紧抓住去年专项巡察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吸取巡察工作意见,围绕整改方案建机制、抓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需整改的问题一:一些干部的思想比较活跃,想法比较多,有的影响到了队伍的精神状态,有的影响到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不够及时和深入细致,发挥作用有待增强。

整改对策: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具体措施1: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清,保驾护航”辩论赛,同时委里也组织了一场机关青年干部的辩论赛,通过思想交锋促进思想统一;三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1、落实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明确2011年度国资委重点工作目标,各处室细化制定季度重点工作并落实责任; 2、开展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和宣传,其中马文洁的事迹入选新区机关党工委汇编的《我是共产党员》一书; 3、进一步做好党员双报到工作。四是深化机关作风建设。1、针对机关作风测评情况,积极整改落实,通过召开专题会和委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会,部署落实2011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2、结合国资委特点,制定了《国资委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办法(试行)》并进行了试运行。

具体措施2:加大干部培养锻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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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整改省委巡视、区委巡察及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集团成立督查组对我公司进行内部督查,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对督察组提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对督察组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公司将督察整改工作为契机,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注重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一)持续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集团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集团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督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综合运用好督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

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55篇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篇一)7月30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向发改工信科技局党组成员及全局党员干部反馈了巡察情况,发改工信科技局党组对照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整改。

一、整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发现的党组织的核心地位弱化,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促使党员队伍的数量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对所属支部的工作督导,是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政治学习督查,组织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测试。三是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理论武装,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到2020年民主生活会和。

述职报告。

中。

好各项决议的表决,定期开展党课活动,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审核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

三、

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一)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存在漏洞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两学一做”教育紧密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制定财务制度,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会计、出纳职责人员分开任职。

执法检查为契机,把新技术、新理念带到企业,推动企业产品创新、产品结构调整。三是加强沟通企业协调,多方式了解企业情况,根据自身职责及时解决问题或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对口部门帮助协调解决;严格执行涉企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继续在全区内征集有意愿加入协会、联盟的企业或个人,积极开展企业家联谊活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协调企业间互相配套生产,形成产业链,提升基础零部件和装备制造整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五是跟踪惠企政策的落实情况,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和能力,了解企业办事进度,主动为企业服务。六是龙沙资产经营公司继续承担好区内国有企业改制、国有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重要工作,妥善经营好运营的各类资产。龙沙担保公司继续积极为区内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篇二)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常规政治巡察。11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七台河市商务局党委(以下简称“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商务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1月17日巡察反馈会后,当日下午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委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广泛征求意见,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在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几经修改最后定稿,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商务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整改、责任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三个方面9项问题,确定了40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局党委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委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落实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成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对商务局所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作风整顿制度汇编》,下发到各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的问题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没有完全按照《党委议事原则》办事,在研究参加哈洽会事项中,很少将涉及资金使用性质和额度等重大问题纳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议事和决策程序不规范。局党委严格按照《党委议事原则》办事,坚持《党委工作条例》、《市商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和落实委员分工负责制,做到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分工负责、顾全大局。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局纪检组提前进入参与决策,对未经局党委集体决策而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个人报送局纪检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党委成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能力。并要求党委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局中心工作,每年写一篇调研报告,报告中对分管工作要有创新的、可操作的、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建议。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较多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对上级交办的工作重视不够,结合商务系统实际研究解决问题较少。如在部署落实省商务厅《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知》、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加强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等文件精神时,直接套上市商务局文件头转发到区县,没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有效措施。对承办市委部署的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向市委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受到通报批评。局党委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一岗双责”责任状中。对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实行分级负责制,分管局领导负分管责任,牵头科室长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抓落实负总责。针对工作落实情况向上级报送不及时问题,党委书记已经约谈分管局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以后再发生此类问题必须严肃问责。同时要求局分管领导对上级文件精神和政策吃通吃透,在签署下发贯彻上级文件前要和分管科室就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要有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1、开展党内学习抓得不紧。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不经常、记录较少,以党委扩大会代替中心组学习情况比较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资料不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局党委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要求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班子成员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班子成员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研讨并在全局干部学习会议上讲1次党课,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进一步强化学习,同时做好学习教育资料的建档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社区,与银泉社区全体党员共同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我局还制定了系统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向各基层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学习方案》,计划组织安排全体党员集中学习6次,现已开展4次,网上答题60人次,开展党员每天自学一小时,微信群中学习《图解十九大报告,带你看懂全部内容和亮点》等活动。局党委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如通过学习反面案例使全体党员真正受到触动、引以为戒;通过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观看《榜样》纪录片使全体党员坚定信念、甘于奉献,做合格党员;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仪式视频、元旦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视频,使全体党员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2、党内生活不规范。在党费交纳方式上,通过目标奖、车补、补工资时直接扣缴,党员主动履行交纳党费义务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没有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的不好,没有达到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的要求,一些党支部活动流于形式。交纳党费现已成为商务局全体党员的自觉行为,**年共收缴党费17557.5元。局党委健全完善《市商务局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了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党委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诚恳的相互批评。督促党委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党委书记**同志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题目为《以担当有为的新思想走进新时代、承担新使命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局党委要求局党办督查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督促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与商务局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价。此项工作局党办正在进行中。

会党支部等检查指导的多,对党员人数少的再生资源协会党支部检查指导相对较少,该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没有开展起来。局党委要求局党办严格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定张晓会副局长和王艳红主任包保再生资源党支部,加强并督促再生资源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为了帮助再生资源党支部解决活动场所问题,我局党委拨款4500元,为其购置了桌椅、书柜、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为其定制的党建活动图板已上墙,并从局机关选派一名党员做为党建指导员,协助其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以便更好地开展党务工作。

度工作,局党委书记亲自审核。局党委书记与各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约谈提醒、督促检查作为压力逐级向下传导的有效抓手,层层交责任、压担子,常敲警钟、常打疫苗、拉紧红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同时,按照省厅出台的制度和我市的具体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所有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形成作风整顿制度汇编,下发到各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执行。

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制定《市商务局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确定各科室长下基层调研次数,对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进行深入调研,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市商务局工作纪律规定》对党员干部进行管理,对多次违反制度、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机关干部由派驻纪检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完善各项措施,增强了全局机关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力事项,工作流程要公开,并且每年在全局干部学习会议上,就其分管业务讲一次业务知识课。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商务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学习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篇三)市委第五巡察组于**年6月16日至7月16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我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映的9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办巡察反馈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建朝为组长、以主管局处领导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

夯实责任,务求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适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总结。

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领导班子开拓创新精神不足,战斗发挥不够充分。如:在推进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总担心质量控制和审计风险,存在不愿开展和缓一缓、等一等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要以“两学一作”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教育引导审计干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制度,创新审计的思维和方式方法,树立敢于审计、敢于碰硬的作风,彰显审计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二是针对投资审计风险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由投资处负责,制定出台《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考核办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质量控制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通过分开招标的方式,建立起延安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资源库。**年,先后分三批次对48个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

(二)部分党员理想信念缺失,正气不足。如:对一些网络上、社会上出现的妄议言论未能及时反驳和制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总支、各支部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党小组学习会等平台,创新学习的方式方法,强化对党干部的宗旨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二是通过组织党员进社区、进革命旧址、进延安书院等系列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遵守党的章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三)“三项机制”和日常工作结合不够紧,操作性不强,结果应用典型案例少,有能上者无能下者,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全体干部大会、局务会、局党组会、全体党员会、审计业务会上,层层传达学习,加强审计干部对“三项机制”的学习,增强认识水平和贯彻运用能力。二是加大典型案例的挖掘和推广力度,充分利用身边的人和事,调动广大审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今年,先后挖掘推广典型案例4起。三是将“三项机制”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要求审计人员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于审计发现制约和阻碍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问题,及时反映,提出建议,并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该移送的移送,该处罚的处罚。对审计发现属于探索性改革、创新性工作而出现的问题,给予容错处理,勉励激励大胆工作。

(四)重业务轻党建,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如: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业务学习的比例大于理论学习。支部会议记录只显示学习篇目,没有关于学习检查的记录。中心组理论学习学的多讨论少。

多样的方式方法和措施,组织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党性修养,提高认识水平,为做好审计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每年中心组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至少开展一次践行群众路线主题党日活动,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同时在中心组学习中,注重学习交流讨论,提高学习的实效性。特别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交流讨论、带头撰写。

心得体会。

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局党组加强了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组定期听取总支工作汇报总支经常深入各支部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执行党内监督、谈心、“三会一课”和民主集中制度不到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流于形式。部分离退休党员不能按时缴纳党费。

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机关建设民主决策、共同参与。三是加强离退休干部支部的工作,对支部班子进行了改选,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督促按时缴纳党费。

(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执行不到位。虽然明确了党组对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党风廉政的工作安排、监督检查等都由纪检组完成。虽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但在落实上,局限于年初分解,年终考核,经常性监督检查少。

定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账,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七)纪检组主动查找问题线索少,无自办案件,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者进行再监督,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检查结果,就存在的执行制度不规范、完成工作任务不认真等问题,对相关科室发出函询,要求及时整改。二是积极排查问题线索,组织开展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测评工作,落实审计组执行纪律意见反馈及登记报告制度,积极走访社会廉政监督员,并对收回的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填写的160张满意度测评票,51份审计组廉政意见反馈单,和49份廉政调查问卷进行了梳理排查。对两个正在县区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15个赴县区开展审计工作的审计组进行了廉政回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与43名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就审计组执行纪律、文明审计、工作作风等方面了解了情况,向64个被审计相关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和测评。同时,实地走访了各审计组审计期间入住的酒店,查询了相关费用结算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审计组发出函询11份,要求限期说明情况。并向局党组书面汇报了廉政回访情况。党组书记张建朝同志就回访发现的问题,作出批示,印发局处各领导要求加强管理,进行整改。

(八)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不到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处理措施大多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或是以罚代法、以罚代处,移送处理少,审计报告报送不及时,甚至有时已失去处理时效。特别是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组织的大型审计项目中,在处罚尺度上存在就低不就高的现象。对审计结果整改督查乏力,整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牢固树立依法审计、依法监督理念。针对巡察组的意见,我局今年对全局所有的审计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梳理、修订,对17项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制定15项业务管理制度,印制了制度汇编。通过修订完善,建立起了从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整改、审计公告的一套完整业务流程,并配套制定了审计项目实施一般规程、审计项目质量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实现了审计全过程的有效质量控制,做到了审计执法的有规可依。制度印发后,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进行了认真学习,做到制度入脑、入心。二是严格审计的处理处罚,维护审计的严肃性。严格实行审计三级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会议审定的、审计回访的业务控制程序。从审计组成员、审计组组长,法制科、总审计师、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落实审计业务质量责任。截止目前,今年共向各相关部门发出移送处理书52份,比去年多出41份。为了了解掌握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10月份,局纪检组还开展了对审计组的明察暗访和回访活动。三是加大审计结果整改工作力度,促进问题整改到位。今年,我局专门联合市监察局对上年度审计整改结果进行了检查,并向市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配合省审计厅开展了对**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整改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使审计结果的整改率得到大幅提高。为了加强审计结果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结果整改工作的通知》,拟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目前文件正在签发过程中。该通知印发后,将对强化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相关责任,促进整改效果发生积极作用。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业务人员工作作风不严谨.如在机关公文流转中,还没有彻底实现”无纸化”办公.在个别离任审计档案资料中,有些审计文书无签名、无盖章、无日期。

见,明确要求将oa、ao应用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

三、下一步工作(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取得实效。对巡察整改工作紧盯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认识,严防“反弹”现象。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

(二)深化落实责任,健全惩防体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篇四)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一巡查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巡察结束后,8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13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落实好区委巡察组给我局指出的3类11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把握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标本兼治、务实高效、统筹兼顾、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认真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逐条对照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新的措施,狠抓整改,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整改工作,真正把问题整改到位,把区委和巡察组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洪同志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统筹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点加强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和书面征询等方式,分门别类、认真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和建议30条,经汇总梳理后形成3个方面8项意见和建议。四是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分解细化为28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拟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层层细化落实,确保整改无盲区、无死角。

压紧分片包干责任。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牵头整改分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做到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科(所)队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实行挂账销号、项目管理,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执纪问责,促进标本兼治。一是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二是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坚持深挖细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持续保持执纪严查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交办案件线索11件涉及14人次,其中党纪政纪立案调查5人,党纪政纪处分5人,组织调整4人。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以问题整改促工作规范。全局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22项,做到以制度管事,按制度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使问题整改的长期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二、善作善成,确保问题整改抓铁有痕局党组对照细化后的从严治党、六大纪律和其他三个方面28个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善了年度党建、队伍建设的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二是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改、补选8名基层党支部书记;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工作规则》等2项制度,全面规范党组工作。三是抓紧抓实“两学一做”教育,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龙头作用,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系列会议精神;依托区委党校,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1次;借助“蓉城先锋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定期发布机关党建工作动态270余条,全局党员网上参学率达100%。

度。三是督学督办。强化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文件实行台账管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制定措施,监察室定期督查通报学习落实情况。

3.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的问题。一是强化规距意识,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级办公用房清理政策。二是全面清查摸底,对局机关16个科室和15个基层所面积4102.02平米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填写《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调查表》,现无超标情况。三是建立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归口管理,集中统一登记、调配。四是严肃问责,立案调查了1名所长办公室面积超标的违纪行为。

4.关于党建力量配备薄弱的问题。一是配强机关党委。11月1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机关党委增补委员方案,增补了机关党委委员3名,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1名。二是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1名党员从事党建工作。三是加强党务培训教育。依托区委党校培训、局长上党课、各级党组织集中组织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对《党章》、《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学习运用能力。四是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整改期间,完成了1个基层所党支部规范化试点建设,完成了14个专业市场党组织全覆盖。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目标考核。修订完善《基层党支部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有关内容和要求,坚决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二是加强支部书记培养。以好干部标准,选拔3名优秀党员担任基层党支部书记。三是夯实基础。以“请进来、走出去”,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党员素质能力。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措施》,将“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制度安排,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教育。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主要精神,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的实际,从“认清我是谁”、“监管为了谁”、“监管依靠谁”、“我们怎么做”四个方面讲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也分别讲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等内容的6堂党课。

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平衡,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一是严密组织。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填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6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规范填报。二是严格督查。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事项。

三是严肃问责。免去2名瞒报、漏报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职务。

8.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齐抓共管合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建立督查制度。细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内容,每季度督查目标落实情况。二是建立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联系所的负责人之间,每季度开展1次“一岗双责”谈话。三是建立协同机制。局纪检组与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协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

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和常态化。二是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放在首位,建立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三是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诫勉问责等机制,早发现、早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严管严治的新态势。

10.关于纪检组力量配备薄弱,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还需加大的问题。一是厘清纪检工作职责。纪检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各级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深入讨论纪检组“干什么”、“怎么干”,查摆问题,对标整改。二是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在局党组支持下,选配1名优秀干部从事专职纪检监察工作,调整后的纪检组全员学历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平均年龄从调整前的50岁下降到40岁。三是聚焦监督执纪主业。严格落实《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线索管理、纪律审查等工作,**年以来,纪检组办理信访投诉举报16件,函询4人,立案调查6人(其中巡察组线索交办立案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组织调整工作岗位4人,批评教育19人;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2次;巡察整改期间,收到上交红包礼金**元,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1张。

(二)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1.关于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强化廉洁硬性约束。全局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强化廉洁刚性管理。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10人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逐一甄别梳理,对行为情节较重的1人立案调查,严肃批评教育9人,按规定对漏报事项进行补报。

12.关于有的党员干部纪律松弛、组织涣散,工作期间外出不请示、不报告,请销假制度成为“墙上的一张纸”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完善了《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干部管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外出公示制度、加班登记制度。二是强化督查效果。由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开展了考勤抽查5次,较好地约束了干部上下班工作纪律落实,形成良好有序的工作氛围。

13.关于存在“靠山吃山”现象,个别干部默许亲属在自己辖区从事经商活动的问题。一是加强日常监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