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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精选5篇)

作者:薇儿 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精选5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篇一

乙方: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鸽、兔养殖事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1、甲方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随时有权抽验乙方的种兔及种鸽、和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

2、在养殖户养殖的肉兔及乳鸽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车辆到乙方处提货回收,出车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品种优良的种兔及种鸽、动物疫病防疫及相关药品。

4、甲方切实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1、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养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时向甲方汇报疫情动向,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产品及乳鸽。

2、甲方提供的种兔、种鸽乙方按市场价格逐次从出栏回收产品中扣除,乙方所生产的肉兔及乳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现金收购。

3、在乙方的养殖过程中,采取甲方“统一供种,统一供应育肥饲料,统一供药”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种鸽、种兔、饲料、兽药应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统一调配,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4、乙方负责饲养种鸽、种兔,在饲养期间必须保证种鸽、种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乙方负赔偿;如动物疫病、天灾、不可控制的力量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鉴定,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1、甲方按市场价格估算种鸽、种兔价格,直到种鸽、种兔自身价格由乳鸽、肉兔返还合作社完后,种鸽、种兔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产生的乳鸽、肉兔必须卖给甲方。

2、甲方在核验并计量计重后,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

本合同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1、双方应根据合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违约纠纷,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篇二

乙方:

丙方: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v^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普通合伙)。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 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 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 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v^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资的比例 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改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二、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十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1.委托执行人

(1) 方负责经营管理, 方负责财务出纳, 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2.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 一人一票 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3.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十五、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伙营业的继续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七、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十八、违约责任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体决定除名。

十九、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一、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三、争议的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四、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二十五、补充及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二十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乙方:

丙方:

日期:

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篇三

摘要:对于土鸡养殖人员来说,国内散养土鸡市场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对散养土鸡进行良好的管理,做好相关的饲养以及疫病防治工作是提高土鸡产肉效率的关键。

关键词:散养土鸡;养殖技术;养殖措施

1养殖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区土鸡养殖具有良好的自然条件,由于我国处于温带,气候湿润温暖,自然条件十分适合土鸡养殖。除此之外,我国交通、资金、人才、市场等商业优势也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所以十分适宜我国的土鸡养殖行业发展。但正是因为土鸡养殖的先天环境较好,所以进行土鸡养殖的农户数量也十分众多,但由于单个农户的资金投入有限,所以具有饲养规模较小特征[1]。并且多数农户家庭将土鸡养殖作为副业对待。这类饲养方式往往表现为小农经济特征,缺乏良好的管理方式,土鸡群的离散程度较大,养殖人员缺乏相关的养殖技术以及资金支持;土鸡养殖市场中虽然数量较多,但标准化程度较低,并且其销售方式往往采用集市售卖的方式进行,没有集约化的销售模式,难以与市场需求进行有效对接。这种现状就会导致市场与消费者之间脱节,影响新技术的推广以及应用,导致我国良好的土鸡养殖产业难以得到有效发展;养殖户缺乏良好的经济效益会导致土鸡散养难以进步甚至退化。

2养殖管理措施

保证散养区

通常来说,如果想要保证土鸡的活动范围应当给予每只土鸡合理的活动范围。一般情况下,散养土鸡的平均活动范围至少应保证在1/4亩地左右,在这样的范围内土鸡能获得丰富的饲料来源,虫子,虫卵,真菌,菌丝,含有丰富的动植物蛋白,土壤里面含有各种矿物质,青草,草籽含有维生素及糖类。土鸡由于具有一定的生物本能,会自行寻找自身所需要的营养物质,但前提应当保证要有足够的养殖区域。

土鸡舍建造

虽然土鸡养殖对土鸡舍的建设要求较低,但基础土鸡舍建设需要也应当建立完整。首先来说应当选择地势较高的位置,便于通风以及排水,周围应当具有干净无污染的水源[2]。土鸡养殖户应当根据自身资本以及饲养要求对土鸡舍的建设进行选址,根据实际状况建设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土鸡舍,如果选择建设半封闭式央视应当准备好便于冬季罩扣的塑料膜暖棚,从而保证土鸡的居住环境。圈舍建设时应当根据科学饲养环境建立完整的饲养体系,从科学的角度对环境进行分析,并安装相应的饲养设施,并按照土鸡群饲养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土鸡群种类进行杂交组合。

经营规模提高

虽然我国农村养殖户较多,但大多数都是将老弱闲散劳动力作为管理人员,在业余时间进行劳动力经营,其投资力度往往较少,缺乏相关的技术要求,承担风险较少;但这样的饲养方式往往极度缺乏生产力,难以形成有效的经济发展效益。采用现代工厂化肉土鸡养殖后,可以将农村散户的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提高其生产规模,充分利用草场资源,利用现代化的设备以及劳动力发掘土鸡群的生产潜力,从而取得更加适宜的养土鸡生产效益。

养土鸡企业化、现代化

工厂化最终目的是为了将低水平的养殖商品提高到现代化高水平的商品,建立起土鸡群产业化的标准工程[3]。专业化的土鸡群养殖生产具有极高的现代化水平,并能够从饲养管理的角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将传统的小农经济产业转变为具有标准化以及规范化的现代商业型经济,用较低的产品生产成本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当具有一定规模后,将土鸡群的繁殖体系建立起来,采用适宜的工厂化建设体系,应用土鸡的快速育肥技术;并将高质量肉土鸡投入市场进行销售;最终根据销售后的结果统计对土鸡群饲养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最终完成其饲养流程。

3结语

将散养土鸡作为我国的主要鸡肉供应是我国畜牧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只有从科学的角度对土鸡进行饲养,建立完善的养殖、生产、销售方式是提高土鸡饲养收益的重要基础。所以应当建立科学的散养土鸡养殖路径,才能使我国畜牧产业发展朝着更好的方向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篇四

乙方:

甲乙两方合称“双方”,各称“一方”。

鉴于,甲方拥有养殖相关的先进资源、技术;乙方拥有适于养殖的场地并且希望甲方代为管理以进行水产养殖;甲乙双方自觉自愿遵守本协议的条款条件开展水产养殖合作活动。

养殖品种、数量

(b) 产品养殖周期为: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d) 产品收购价格最低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内,甲方负责提供:

(a) 种苗,种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c) 其它双方确认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提供或办理:

农户三人养鸡合作合同 三人养殖合作合同篇五

甲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姓名:_____,身份证号:_____。

协议签约地点:

_____。

合伙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_____(大写_____元)。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_____(大写_____元)。双方的出资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悉数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双方方出资合计_____元(大写_____元),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盈余。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债务。

入伙:承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退货:不可在合伙不利时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应在月之前,应告知另一方,且经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并且必须承认本合同,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甲拥有权限:_____,义务:_____。乙拥有权限:_____,义务:_____。甲乙双方工作中不得越权操作,且应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甲乙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本着共图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进行补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