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计划>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外汇联络员工作计划(实用5篇)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外汇联络员工作计划(实用5篇)

作者:ZS文王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 外汇联络员工作计划(实用5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一

第二条因公临时出国用汇包括出国进行考察、访问、学习、经贸洽谈、新闻采访、举办展览、出席国际组织会议、短期培训或研修等用汇;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用汇。

第三条学校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在组织因公出国团组时,应努力压缩参团人数,尽量控制出国时间,严禁绕道旅游,避免重复考察,节约外汇开支。

第四条外事处、港澳台办和计划财务处设专人负责出国用汇的管理、监督工作,其中出国由外事处负责管理,赴港澳台地区由港澳台办负责管理。

第五条出国人员凭出国任务批件供汇联,培训团组还须持国家^v^或市引智办的确认件到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办理外汇开支预算申请手续。

第六条外事处、港澳台办编制出国团组外汇开支预算应按照《江宁大学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根据标准制订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零用费及自费购汇的用汇指标预算,对没有固定开支标准的项目用汇,原则上不予安排,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的,应提供相关的依据。

(一)城市间交通费:包括一国或多国城市间交通费,应在国内购买往返联程机票时,尽量包含在国际旅费中,确需单独开支的,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可参照有关资料和根据惯例制订预算,但不得超过同程间国际机票的价格。

(二)境外其他费用:出国团组申请参展费、场租费、会议注册费等项目用汇,应提供与国外承办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文本及会议通知等资料。

(三)出国团组在出国期间由外方负担的有关费用应从供汇预算中扣减。

(四)出访国家在规定中无开支标准的,比照毗邻国家的标准提供预算(毗邻国家由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条出国团组向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办理外汇开支预算申请手续时,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必须真实。

第八条计划财务处对出国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出国任务批件是否是原件;国外邀请函是否真实可靠;国外活动日程安排是否明确、详细,路线是否经济合理;国外是否有收入,对方是否提供资助;人民币经费预算是否已落实。

第九条对有开支标准的项目,计划财务处应按《江宁大学临时出国(境)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对无标准的开支项目,在报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审批后,计划财务处方可按出国团组与境外接待方签订的^v^合作协议^v^及咨询的出访地物价水平核定相应外汇。

第十条在审核出国实习、培训用汇时,计划财务处除按财政部、国家^v^颁发的《关于出国实习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93〕财外字第600号)执行外,还应对^v^培训合同^v^中有关开支项目进行审核,包括付款程序是否合理,培训费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具体授课天数是否合理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供汇:(一)手续不齐全;(二)有关资料反映情况不具体、不完整、不真实;(三)境外活动安排不合理,存在浪费行为;(四)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又不同意压缩预算。

第十一条出国人员应在出国前10——15天持出国任务批件供汇联、培训团组还须持国家^v^或市引智办的确认件、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填制的《临时出国代表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表》、经经费主管领导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计划财务处申请办理购汇。计划财务处对出国团组用汇申请审核后签字盖章,由出国团组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批汇手续,并持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v^临时出国代表团组外汇开支预算表^v^及^v^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申请书^v^(简称用汇申请书),到指定的中国银行办理购汇手续。

第十二条出国团组必须按批准的用汇项目和限额预算使用外汇,不得擅自突破和擅自挪用,结余的外汇必须退回。

第十三条出国团组和个人对下列费用应全部上缴,不得挪用或私分。

(二)住宿费、机票的回扣和公款利息收入等;

(三)出国团组和个人取得的其他应上缴收入(包括从事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的劳务费、出国展览的展品销售收入等)。

第十四条出国团组在国外的外汇开支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经经办人、证明人和团组负责人签字,确保费用开支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单据。出国团组应在回国后15日内到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和计财处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核销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写^v^出国团组国外费用开支明细表^v^和^v^临时出国用汇核销表^v^,并由临时出国团组负责人或本人签字。所附的各种原始单据必须用中文在凭证背面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数额较大的开支单据必须要有出国团组负责人签字,对应由个人负担的和不能报销的单据予以剔除。此外,还应提供出国护照或港澳地区通行证、上抵、离境日期复印件。经外事处或港澳台办签字盖章后,送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由出国团组报政府主管部门核销。出国团组在没有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前,组团单位或出国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严禁坐支和转移外汇资金。

第十六条出国团组向政府主管部门核销出国团组外汇前,计划财务处要进行以下审核:

(一)出国团组外汇开支的原始单据等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送审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时限;

(三)送审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四)各开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有单项超支互相挪用行为;是否有外方已负担费用而重复报销问题;是否有收入而隐瞒不报行为等。

第十七条对下列开支不予核销:

(一)超出规定开支范围和标准的开支;

(二)无原始单据的开支;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国外活动路线、增加出访地点和延长出访时间的开支;

(四)属于不应该负担的开支或因私发生的开支等。

第十八条出国团组如有外汇结余,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核销意见,办理退汇,办理退汇的类型包括:

(一)在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用汇手续后,因故没有使用外汇;

(二)出国人员未按原计划出访,变更了时间、线路、人数等;

(三)发生外汇结余的。

第十九条办理退汇手续时,由出国团组持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财政部统一印制的^v^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退汇通知书^v^,到中国银行办理退汇手续。没有办理退汇手续的,出国团组不得报销其人民币开支。

第二十条^v^双跨^v^团组的参团人员只能向组团单位支付在国外开支所需要的等值人民币,不得以外币形式结算。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二

第一,领导重视、统筹规划预算工作。本单位领导非常重视预算的管理工作,在每年的十月下旬即启动下年预算的编制布置工作,通过审核与规划对标、与年度任务对标、与经济目标对标的预算纲要,把关全所的年度预算。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由财务管理处牵头,全所各部门参与,根据业务职能划分为科研计划、生产、民品、固定资产投资、人工成本、管理费用六大板块,各业务管理部门分级编制、逐级汇总进行专项审查,在经过“两上两下”预算申报与审批后,财务管理处最终汇总形成指导全年工作的所内预算。

第二,报表规范、基础数据采集充分有效。所内制定了一套完善的预算报表体系,分为财务预算、业务预算、专项费用预算、投资及筹融资预算四部分,每一部分都细化成相关表格,并注明责任部门、编报内容及填报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各部门根据经费需求情况填报的预算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后上报财务管理部门。

第三,编制方法科学合理,预算数据有据可依。业务预算是编制预算的最主要内容,它与利润预算关系紧密,一方面是利润预算的依据;而另一方面,业务预算也受到利润目标的制约。财务管理处在取得各业务部门上报的基础数据后,依据批准的编报大纲的指标要求,开始编制财务预算。

编制预算的方法不是采用对上年数据进行简单的增量或减量的方式进行预测,而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账户模型,把所有收集到的预计发生数据填入模型,以模拟决算的方式,把销售收入作为起点,以实现利润指标作为终点,对于人工成本、税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等刚性需求优先满足,对于有国拨资金支持的基础建设项目按照批示做出收支预算,对于管理费用等按照上级要求以控制数的方式进行预算,对于自筹资金、提前垫支经费项目及型号成本的预算根据账户模型的平衡原则,在综合考量现金流量指标的前提下,做出预算控制数。在此基础上填报利润、资产负债、现金流量三张财务预算主表。这种编报方式科学合理、依据充分、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最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主观性对于全面预算编制的影响。修改预算时,也是在账户模型中修改,数据自动建立匹配关系,修正报表数据,从而提高了预算编制的效率。

一、预算控制与执行

预算控制与执行作为全面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决定了预算指标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本单位针对预算执行控制环节,特别是经费支出审批环节,根据acs的有关要求及相关规定主要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第一,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对各部门批示预算项目进行反馈,使部门有据可依,便于经费统筹安排和预算的执行。

第三,对预算外项目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执行。加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确因市场经营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临时预算项目,或出现重大不可控因素等,可以申请调整预算,但必须履行所内相关的预算审批程序。

第四,严格资金支付业务的审批控制,有效降低财务资金风险。财务管理处将年度预算分解,按月以现金流的方式根据业务类型编制月度收付款资金计划,平衡收支,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周转中的问题。本单位月度收付款计划在实践中反复修改,现已形成比较完善的集月初资金账户情况,上月实际收付款执行情况、累计现金流量执行情况,当月预计收付款发生情况于一体的综合型报表,为领导及时掌握所内资金情况及审批支出提供了依据,月度收付款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编制分工明确,与预算紧密结合。月度收付款计划的编制,即涵盖了全所各部门的经费需求,又突出了预算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管控作用,使收付款计划与预算有机结合,实用有效。经营计划处负责审核汇总军品及军二品项目取得的纵向、横向收款和支出;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处负责审核汇总各事业部、中心民品项目的收款和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处负责审核汇总专项技改项目、自筹固定资产购置的收款和支出;技术管理处负责审核汇总机器设备类维修改造支出;行政保障处负责审核汇总房屋建筑类维修改造支出;人力资源处负责审核汇总人员费用支出;其他开支由各部门审核汇总本部门月度付款总支出。财务管理处汇总上报的收付款计划,逐一审核,结合月初所账户资金情况,平衡收支,确定当月收支计划,并汇总形成报表。

二是严格付款计划的执行程序,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月度收付款计划一经所长审批,即作为各部门执行和领导签批的依据,对于计划未包括的临时性专项支出,付款部门须编制临时付款计划并提请业务主管所领导及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付款,临时付款计划作为已批示月度付款计划的补充,财务管理处合并归档,以保证当月实际执行情况的完整性。

三是执行情况分析总结,突出管理的职能。财务管理处在编制当月收付款计划时不是简单的汇总,同时还对上月收付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各主体账户实际现金流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与预算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修正,从而使月度收付款计划的执行形成闭环管理。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实践,本单位在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一,外部预算与内部预算的有效衔接存在差异。受上报上级外部预算时间的制约,由于编报时间的差异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业务部门编制的预算很难做到准确,导致外部预算与内部预算的有效衔接存在差异。针对这一问题,在编制全面预算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差异,预留部分机动费用作为调节余量。

第二,资金情况统计精确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受未达账项的影响,月初资金账户的余额及月度现金流量执行情况的统计精确度不够。针对这一问题,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加强会计审核,注意及时入账的问题。

第三,月度收付款计划编制与实际执行匹配程度存在差异。月度收付款计划的编制与实际执行的匹配程度还有差异,个别部门存在申请的事项未执行,临时申报付款较多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部门在编制付款计划时应尽量按实际情况,避免留有过大余量导致执行率较低的情况发生。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三

为了加强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的管理,规范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行为,保证本市再就业工程的实施,现将1999年申报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区(县)劳动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本通知的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填写《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申报表》、《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申报表》、《1999年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综合表》、《1999年招用外地务工人员基层表》和《1998年度使用外地务工人员及安置下岗职工情况汇总表》(样式附后),并于1998年12月31日前将汇总后的1999年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计划和各类表格一并上报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

二、申报办法

(四)外商及台港澳独资企业向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企业管理部申报,由其汇总后上报市劳动局。

三、申报内容

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劳动局1998年第2号通告中规定的行业、工种进行申报。

四、要求

(一)各区(县)劳动局、市属各局(总公司)对所属用人单位报送的数量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施再就业工程情况,严格审核后,提出1999年使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计划。

(二)自1999年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外埠劳务基地有组织的招用外地务工人员。

1.市属单位、中央在京单位、驻京军事单位及外省(市)单位持与外埠劳务基地签订的意向书或协议书向市劳动局申请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计划。

2.区(县)属以下单位持与外埠劳务基地签订的意向书或协议书向区(县)劳动局申请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计划。

凡未通过外埠劳务基地招用的,市、区(县)劳动局不批准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指标;办证机构不予办理《就业证》。

因特殊需要,用人单位自行到外埠招用人员的,必须经市劳动局批准。

(三)用人单位应当落实本市再就业工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安置下岗职工,凡属市劳动局1998年第2号通告中规定“限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行业、工种(岗位),1999年度一律不得新招用外地务工人员;属“调剂”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行业、工种(岗位),必须严格按市劳动局(京劳就发〔1998〕83号)文件的规定,按比例安置下岗职工,并在1999年申报计划中列出安置下岗职工数量。

(四)凡用人单位未申报1999年用人计划和未按规定腾出岗位安置下岗职工的,视为违法用工,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依据《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四

(一)加强领导,注重学习,营造^v^工作的良好氛围镇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巩固由党委副书记主抓、党委委员分管,党群办、工青妇、经济、民政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v^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及时调整和充实^v^工作领导小组力量。镇^v^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一次工作例会,通过政策学习、工作部署、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形式,使^v^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更加规范、服务更加贴近、成效更加明显。

^v^理论学习贯穿于工作始终。把党和国家^v^工作的方针、政策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范畴,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会代训,加强对^v^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基层^v^联络员、^v^人士志愿者的专题培训。通过撰写学习心得,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推进^v^工作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v^信息宣传和^v^调研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了企业、社区、农村基层^v^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了我镇统一战线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1、将侨情普查与七一慰问相结合,以金汇镇助侨〃帮侨爱心基金为平台,支出2300多元对7名侨界党员进行节日慰问。

2、将侨情普查与为侨排忧解难相结合。

3、将侨情普查与依法护侨相结合。在侨情普查过程中,向侨界群众发放《侨务法律法规汇编》等侨务法律法规。

4、将侨情普查与动迁宣传相结合。向侨界群众宣传动迁工作的重要意义,向涉及动迁的侨界群众解释动迁的政策。

5、将侨情普查与挖掘侨界资源相结合。调查员们在侨情普查过程中掌握了丰富的侨界资源。

有些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小区内义务为学生补课;有些擅长维修家电,热心为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修理家电。二是深入开展金汇镇一镇一特色工作,通过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平台,为助侨〃帮侨爱心基金募得捐款4000多元。三是以“三五”学雷锋为契机,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包括侨界志愿者在内的40名志愿者以上街设摊、有奖竞答的方式共发放新侨法宣传资料100份,有效提高了社区群众对侨法的认知水平。四是积极组织侨界人士、台资企业负责人等^v^人士参加免费体检,为^v^人士送上党和政府的关心,得到^v^人士的一致好评。

制定金汇镇民族宗教创建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及时地做好创建文明城区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交。四是在大型居住社区正式落地后,在第一时间对动迁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认真摸底,对场所内占地、房屋、信徒状况、场所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区民宗办汇报。目前白沙庙原地保留,天福庵在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规划落地。齐贤天主堂规划在中华学院东侧,占地六亩左右。

安全联络员工作计划和目标篇五

远期合同(forwardcontract)是一个在确定的将来时刻按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项资产的协议。远期外汇合同是远期合同的一个子类别,是在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种类外币的协议。从会计学角度来看远期外汇合同具有以下特殊的性质:首先,它是一种外币业务。

目前会计理论中关于外币的定义有传统法和“功能货币”法两种。

传统观念认为外币是公司总部或集团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功能货币”指的是某一级别的企业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环境中的货币。本文并不试图讨论采用何种外币概念的会计方法能更好的实现会计目标,而是假设在给定外币概念的条件下研究远期外汇合同的会计问题。远期外汇合同的会计处理经常涉及不同货币之间的即期、远期汇率问题。

其次,远期外汇合同是一种金融衍生业务。金融衍生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该类合同不需要初始投资或者初始净投资,与那些预期对市场条件具有类似反映的其他合同相比要少。企业在签订远期外汇合同时并不发生现金的流入或流出,但是这一合同却代表了符合资产或负债的权利或义务,应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而且是惟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指的是建立在合理可靠假设和推测上最佳估计的未来现金净流量的折现值。远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应该由合同规定的到期日的远期汇率决定。

最后,签订外汇远期合同的一个重要目的(尽管不是惟一目的),是对外汇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所谓套期保值指的是通过购销套期工具使其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的变动方向与被套期项目相反,从而有效地抵消特定风险导致的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套期会计的目的是要通过合理的方法和程序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通过对衍生工具的使用规避包括外汇风险在内的各种财务风险的效果以及准确公正地评价管理当局运用这些工具进行避险活动的策略及其业绩。

二。远期外汇合同的划分及其会计处理

(一)投机与套期合同可以将远期外汇合同划分为两类:一类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是投机于外汇价格走势,另一类对基础合同(被套期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做出这种划分的目的是对两类性质不同的远期外汇合同进行符合各自经济实质的会计处理。如果远期外汇合同用于投机,持有期间发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各期加以确认,如果远期外汇合同被用作套期目的,则应当采用一些特殊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以反映套期业务的经济实质。

划分一项远期外汇合同是用于投机还是套期的标准是评估衍生工具预期能否有效抵消被套期项目在套期期间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当且仅当远期外汇合同的签署有效降低了报告主体范围内的外汇风险,该合同才适合套期会计。合同类型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管理当局的意图。这为管理当局提供了进行盈余管理的机会和途径。

因此有必要要求管理当局制定一份详细的包括套期工具的辨别、套期项目和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如何评估套期工具在抵消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正式文档。这种备案性质的文档不仅可以防止管理当局通过任意选择远期外汇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实现期望的会计结果,还有助于外部审计人员的对远期外汇合同处理的公允性进行职业判断。同时管理当局还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有关远期外汇合同的信息,文章第三部分将专门讨论披露方面的问题。

(二)fasb133号公告关于远期外汇合同的套期会计处理规定根据fasb133号《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可以将用于套期的远期外汇合同进一步划分为四类,即对外币受险净资产或净负债套期保值、对可辨认承诺套期保值、对预期交易(现金流量)套期保值和对国外实体净投资套期保值。所谓对净资产或净负债套期保值,就是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以对冲某项已被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外汇风险。通常的情况是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同,进口商套期保值其以外币标价的应付账款,或者是出口商套期以外币标价的应收账款。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同时确认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基本合同与衍生合同的汇兑损失并相互冲减。其中远期合同以远期汇率记录,而基本的资产或负债以即期汇率记录。套期期间,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间差异产生的汇兑损益被认为是套期的成本计入当期净损益。

远期外汇合同不仅可以是基于已确认的受险净资产或净负债,还可能基于一项可辨认的外币承诺。所谓外币承诺指的是一项将在远期成交的按外币结算的合同。可辨认承诺与受险净资产和净负债不同,该承诺并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人账条件,但与其相关的外汇风险仍然可以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同而得以套期保值。fasb目前的规定是尽管基本承诺不作为资产和负债入账,但汇率变动对外币承诺以及远期外汇合同产生的影响均应作为损失或利得加以确认(均基于远期汇率),并相互抵消。

如果远期外汇合同是基于一项预期的而不是承诺的交易,此时称作对预期的现金流量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