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xx市华通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xx市解放区西环路云山石材加工部
1、工程名称: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博爱县文化路北面
3、承包范围:青石栏杆
4、承包具体内容:包括原材料、加工、运输、安装及维修。
/ m , 元/m. 综合单价包括青石栏杆加工、包装运输、卸货到指定地点、安装及途中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服务配合费及安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等)等,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安装验收合格的成品的最终价格。施工期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1、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2、安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立柱及横梁、图案板要求方正、垂直,厚度一致。横梁、图案板与立柱链接,采用榫接,立柱必须预留榫口,立柱入榫长度不小于10cm,横梁、图案板入榫长度不小于3cm。安装立柱、横梁、图案板必须垂直,不得污染(如有污染,乙方自行清理,费用自理)。
按甲方整体要求进度计划进行,如乙方自身原因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材料不能到场、未完成安装,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五、付款方式:
1、按进度付款;
2、每安装成品300米,验收合格支付80%的工程款;
3、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95%;
4、留5%质保金,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息返还(如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如不及时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在质保金内扣除)。
1、按现场安装合格成品实测实量出具结算书。
2、经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核准。
1、负责与建设方的协调;
2、负责工作面的提供;
3、负责栏杆样式的确定与提供;
4、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初步验收;
5、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路三通及沙子、水泥的提供。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派驻一名负责人长期驻工地全面负责承包范围之内的各项事务,并具有决定一切事务的权利,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2、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验收不合格部位,乙方要进行返工、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负责栏杆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4、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在供货、安装施工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明事宜,由双方协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质量保修书
2、栏杆图纸大样图
以下空白无内容
甲方(供货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供货方):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
(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____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____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单后日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则视为甲方对乙方的结算价无异议。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的款项即人民币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没收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且预付款的总额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的,则超过部分作为预付款。预付款计入供货进度款。在双方没有违约,或虽有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定金款项在最终结算时计入货款。
十
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乙方供货迟延达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
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
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四、关于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方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注:本合同金额均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工程名称:江北产业集中区天门山公园工程 工程地点:江北产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机械费、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水泥、砂、电由甲方提供)。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 个日历天完成。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 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铺装总面积40000(实际面积按实计量)。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 24 小时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万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铺装面积完成10000且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工程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7日内支付本次工程款的70%,余款待工程结束后40日内一次性结清,以此类推。(其验收标准参照上述第五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如在试验段施工过程中其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9、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注:本合同金额均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江北产业集中区天门山公园工程 工程地点:江北产业集中区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机械费、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水泥、砂、电由甲方提供)。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 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 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铺装总面积40000㎡(实际面积按实计量)。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 24 小时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万人民币履约保证金。
(2)铺装面积完成10000㎡且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工程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甲方在7日内支付本次工程款的70%,余款待工程结束后40日内一次性结清,以此类推。(其验收标准参照上述第五条)。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如在试验段施工过程中其质量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8、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9、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随着现代建筑行业的愈加发达,建筑机电工程安装施工的质量也是越来越受社会的关注,安装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装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一、 工程施工安装期限
本工程自20xx年11月日至20xx年12月25日完工期限,若有特殊因素,工期顺延。
二、 施工依据及验收办法
1、甲方提供工程图纸和相关辅助资料。
2、施工质量要保证按照化工设备、工艺管道等辅助设备(包括消防)的安装、验收的规范规程执行。
施工中乙方所提供的辅助材料及施工人员有效资格证件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操作,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价: 19 万元 工程开始安装人员、设备进场甲方支付工程款10万元。工程安装结束时一次性付清。
五、 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提供检验、验收相关证件、合格证。确保验收过关,提供含税建筑安装票。
六、 其他
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施工相应准备工作(路水、电通等)。 甲方提供适当的住宿条件(伙食自理)。
工程施工需电焊条、氧气、乙炔、砂轮切割等起吊设备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施工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发变更通知书,确因变更造成额外工程开支,由双发协商解决,如减少工程量费用不减。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的生产设备仪器,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现有一幢全钢厂房,地处冈西镇西首,占地面积约1200㎡,现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
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1、全钢所有的钢梁、钢柱及一切附材,由乙方承担购货及施工安装,在施工过程中,一切材料材质要经得起业主和监理的验收,如有不合格的钢材,施工过程中出现不规范的安装,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必须有安全防护。如安全帽佩带安全带,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每人必须有保险。
3、施工过程中的电焊机、电线、吊车焊条及一切工具归乙方负责提供。
三、工程总造价,每平方400元,长60*宽20米,总价48万元。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钢梁进场,甲方付给乙方的总价10%。
2、工程结束后,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已付给乙方30%。
3、年底甲方全部付给乙方的余下的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装施工合同。
一、 工程名称:隆德县兴星广场商住楼工程(b2、c区施工段)。
二、 工程地点:隆德县人民街(原县政府院内)
三、 承包工程内容:
乙方承包项目:设计施工图在内的(包括变更部分的所有内容)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通风系统、排烟管道系统,消防系统等。
四、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包工包料,一次包死,亏不补、赢不退。
2,乙方承包本工程安装施工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内容的设备、主材、辅料。工程造价为65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五万元整)
五、 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面并配合其他专业实施科学安排。工期20xx年12月5日至20xx年1月5日,包括设备生产,系统的安装,设备及系统调试。
六、 工程质量:
乙方安装的所有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质量标准。
七、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 甲方已经给乙方支付20万元,合同签订后,安装施工人员进场,完成通风、喷淋.消防系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
2、 完成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20万元。
3、 完成合同内规定的所有承包安装内容,甲方支付乙方10万元。
4、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10万元,乙方在施工10天后,甲方如数支付。下欠五万等工程消防部门、质检、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内容后一次付清。
八、 工程实施要求:
(一)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主辅材,安装施工工艺、测试手段及方法都应符合国家所颁布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无损坏的、并为原厂包装,要符合设计图纸及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要求。如不符合,乙方应负责并免费更换不合格的产品。
二、工程施工及安装: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场并施工。
2、乙方必须为本工程的实施、完成负责,并及时完成本工程施工中存在的所有质量问题的修补。
3、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按时解决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4、乙方全权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一切保险,时刻教导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损坏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乙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承包内容,达到管道通水及系统调试合格。
2、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甲方满意。
3、运行期间,系统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要求。
4、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正式竣工资料四套,内容包括设备清单、消防部门和监理公司验收意见,安装工程检验批、工程说明、竣工图纸、验收记录、系统维护使用说明。经消防部门、质检、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结算。
十、技术服务内容:
1、一般故障7小时、紧急事故1小时内,乙方的维护技术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并迅速着手解决。
2、保修期内,对整个系统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调试、清洁。
十一、技术培训:
1、 乙方应在系统开通试运行期间,为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达到受训人员能够精通熟练的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能进行实际操作和日常维护及简单维修,确保排除一切故障。
2、 为甲方免费提供所有中、英文培训资料、中文操作程序和维修手册。
十二、特殊要求:
1、 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承包施工内容,推迟一天每天罚10000元,依此类推。
2、 乙方施工期间,不得无理停工,停工一天每天罚款10000元,依次类推。
3、 乙方施工期间,要对甲方的其它专业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其损坏部分甲方有权力加倍罚款。
十三、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违约保证金10万元,若一方不执行合同条款内容者,必须给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0万元整。
甲方法人 :
电话 :
乙方法人 :
电话 :
年月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和加工及安装、水电及安装、消防及安装、避雷及安装、防火涂料及人工,一切以图纸为标准。
1.2及二次倒运费用,辅材费用,不含行车及安装费用,不含地面材料及人工,不含图纸以外的内外部工程。
1.3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竣工。
1.4工程质量:
1.7厂房建筑面积为: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见人工费、机械费报价清单以及材料报价清单)。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甲方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要求监督乙方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将合同中施工项目抽项另外包给其他施工队,费用从原合同中扣除。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指定的工期进度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施工队进行更换。
3.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四条 关于工期及变更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中若出现变更 ,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后生效,若无变更工程结算时不增加费用。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接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1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缴纳保险的约定
施工队必须将本队的施工人员一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垫付,结算时从安装费中扣除。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第一条 石材规格
以上板材合计: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规格板总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石材质量以甲方封样样板为准,厚度误差小于2mm,对角误差小于2mm,无疵点。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板材每平米单价 元人民币。
合计总价款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做订金,结算时订金抵作材料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经甲方现场员检验合格即支付所到材料款。
第五条 交货时间:乙方的石材加工总时间为 天即到 日之前必须分批次全部运至工地现场。首批石材运到工地现场时间为 日之前,第二批到场时间 日之前。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方必须在石材到场检验合格当日支付所到石材款,如因甲方未及时付清石材款而导致加工周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地施工延误,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所交订金作为赔偿。
第七条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石材包装及联系运送车辆,石材运至工地现场甲方负责卸车并支付车辆运费,甲乙双方商定石材运送单价 元/吨,如有变动乙方须提前电话联系甲方商定此事。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