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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 建设法治社会心得体会感悟(实用8篇)

作者:笔砚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 建设法治社会心得体会感悟(实用8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感悟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感悟,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感悟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感悟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一

“权力制约”可以说是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常谈常新的话题,权力必须有理性和刚性的手段——法律——加以制约。当前,权力理论可分为两大主要流派。一个是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韦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某种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所拥有的不顾反对而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不管这种可能性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我所理解的权力,就是一个或若干人在社会活动中即使遇到参与该活动的其他人的抵制,仍然有机会实现他们自己的意愿。”另一个是帕森斯主义,其认为,权力是一种系统资源,“是一种保证集体组织系统中各单位履行有约束力的义务的普遍化能力。”加尔布雷斯则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行为之上的能力”。

近代的法治是从古代法治理论中发展而来的,早在古希腊就有人治和法治之争。柏拉图早期是典型的人治论者,其在《理想国》中主张贤人治国或“知识专政”,他认为“哲学王统治”是最好的治理方式,理想国家是靠贤人的智慧和知识而不是靠法律来掌管的。理由是“尚法不如尚智,尚律不如尚学”。不过晚年的柏拉图却认识到法治的合理性,将法律当作人们追随的“上帝”。“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亚氏的这句名言在人治法治之争中显得尤为耀眼。他从一开始就反对先师的“哲学王统治”,而主张“法治”。他认为:“凡是不凭感情治事的统治者总是比感情用事的人们优良,法律恰正是没有感情的”“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平衡”,继而,亚氏在人类历史上首次指出了今日我们早已熟知的关于“法治”的经典定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到了近代,法治的光芒穿透了人治的黑暗。英国成为法治实践的策源地,英国哲学家哈林顿对人治与法治也有精彩论述,他认为“有完备的法,则有善良的人”,而不是“有善良的人,则有完备的法”。现代法治理论关注的核心是国家权力,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尤其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诚如洛克所论证的:法治的真实含义就是对一切政体下的权力都有所限制。

由此可见,法治从精神到形式都对政府权力的行使提出了要求。法治精神的实质是关于法在与国家和权力交互作用时人们对这一关系所选择的价值标准和持有的稳定心态,既法律至上地位的认同问题,它回答的是法律是否具有最高权威问题。无论何种形态的社会,总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存在。如果公众心目中认同的最高权威不是法律,而是什么所谓的“人格魅力”、“权力道德”,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不是法治社会,即便不是“赤裸裸的人治社会”也只能是“法治面纱下的人治幽灵”。在凡有权力高于法的地方,法都是随执掌权力人的意志而被随意塑造的。这种社会里的法是呈“人格化”的,没有理性而且多变,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这样只能专而投向“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结果就是“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不好的现象横行于世。当法律的权威远不及一人之言时,其结果便是人人自危、无法无天、国将不国。

在权力制约理论方面,西方先哲先行一步。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政治家亚里士多德,他指出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作为构成的基础,即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和审判机能。亚里士多德的分权论可以看作是一种萌芽形态的国家权力制约论。继亚氏之后古希腊政治家波利比阿认为在罗马的制度中存在着一种各个权力互相制约、防止对方无限扩张的关系,并认为这是罗马兴盛的重要原因。他断言,如果国家由各种权力互相帮助,互相牵制,那么无论在什么危急的时候,都可以成为一种很坚固的团体,除了这种政制之外,再也不能找出更好的政制。近代资产阶级权力制约学说的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洛克和法国的孟德斯鸠。洛克在《政府论》中,提出了立法权、执行权和联盟权分立的主张。他认为,政府权力如果成为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就会成为专制的,而必然会危害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并且明确地提出“用强力对付强力”的原则。孟德斯鸠在国家权力制约与分权理论方面比洛克又前进了一步。他认为,自由只存在于权力不被滥用的国家,但是有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却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保障自由的条件就是防止权力的滥用。他主张防止权力滥用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建立一种能够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政治体制,以确保人们的自由。

从上述西方学者对国家权力制约的论述和历史实践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一切法治国家都需要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否则就会造成权力的滥用。这是一条被人类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2.国家权力制约的目的是实现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没有社会公正的国家,人民是没有自由可言的。3.只有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才能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显然,国家权力制约与依法治国是密不可分的。权力制约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手段,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内涵。法治意味着控权制度的存在和权力制衡原则被遵守。历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凡是实行法治的国家,必然存在权力制约;凡是法治成熟的国家,人民的权利定会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因此,如果没有国家权力的制约,就不会实现法治国家的状态。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二

两天的培训,时间虽然短暂,但丰富的学习内容却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既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明确了肩负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对依法法国、治省做出了重大战略部署,而大力建设法治交通,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实际工作,我谈几点学习贯彻体会:

一、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良好习惯

“最好的法律不仅仅是印在纸面上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判决书里的文字,而是铭刻在公民内心中的行为准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关键在于让法治成为党员干部的共同信仰。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就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要养成运用法治思维的习惯。一是要把“按法规程序办事”、“合不合法”当成自己的常用语,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二是在遇到权力与权利冲突、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要主动运用正当程序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三是要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就是要在交通运输行业中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使行业管理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加强,行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发展。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全员培训教育、执法责任量化到个人、执法岗位交流、交叉执法、编制执法手册等措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二是要着力减少制度执行自由裁量空间,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裁决幅度、处罚标准、处罚程序作出准确、科学、详尽的规定,保障裁决合法、合理、公正。要建立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报备制度和重大责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交流,出台应对和防范措施,保障程序和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行业重大矛盾的决策,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后再进行区别决策。严格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事后评估等手段,跟踪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对违法决策以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提升服务水平,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有机结合

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武器,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工具。只有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出发,法治建设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更有影响力和说服力。要把法治建设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提供法律服务、满足群众需求的过程。作为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交通运输行业,我们要提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服务能力。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要进一步减行政审批事项、减审批环节、减审批时限、减审批费用,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继续优化和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一个窗口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真正做到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二是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涉及交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对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交线路开辟调整、运力投放、运输票价制定调整等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三是拓宽外部执法监督渠道。增加来自营运车辆驾驶员、经营业户和普通市民的执法监督员,将事后外部监督与事前内部监督相结合,将查案纠错监督与超前防范监督相结合,将个案监督与全面监督相结合,推动形成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三

近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正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对中国法治建设有着深切的感受和体会。在我看来,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坚持五个关键要素: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积极引入法治理念,加强司法独立,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法律服务的普惠性。下面将从这五个方面阐述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中国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石。要加强宪法的学习和宣传,使宪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只有将宪法融入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才能真正做到法治在人民中的根深蒂固。同时,要加强对宪法执行的监督,确保宪法权威得到有效维护。

其次,中国法治建设需要积极引入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现代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它包括以法定的为基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定程序等核心原则。这些原则要贯彻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使法律更加具有公正性和公正性,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让人们从小就学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第三,中国法治建设要加强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法治的重要保障,它是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能力和权力。要加强司法机构的独立性,确保法官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职权。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和监督,保证他们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此外,还要加强司法机构与行政机构的分开,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四,中国法治建设要加大监督力度。法治建设的核心是权力制约,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来约束和监督权力的行使。要加强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监督,确保他们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还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此外,还要加强对公众的监督,让人民成为法治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最后,中国法治建设要推动法律服务的普惠性。法治的核心是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必须让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受法律的保护和服务。要加强法律援助制度的建设,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合法权益的维护。同时,还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教育和帮助,强化法律服务的普及和普及,使人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中国法治建设需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积极引入法治理念,加强司法独立,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法律服务的普惠性这五个关键要素。通过不断努力和改革,相信中国的法治建设能够不断迈向更高的水平,为人民创造更加公正和公平的社会环境。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四

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法律、政府治理、社会意识以及个体行为等多方面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从我的角度出发,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法治建设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础;其次,法治建设需要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再次,法治建设需要有效的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最后,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推动。

首先,法治建设需要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为基础。法律是国家的意志和权威的体现,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建设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实现法治目标至关重要。在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体系正在逐渐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法律的体系性和协调性还不够强,一些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比较滞后,对于一些新兴领域和问题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因此,我认为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和修订,不断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其次,法治建设需要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法治的实施需要每一个公民都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在现实中,由于一些人对法律的认识不够深入,法律意识不足,甚至对法律敷衍了事,导致了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的存在。因此,我认为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需要从教育、宣传、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入手,使每个人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治的实施力和效果。

再次,法治建设需要有效的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法律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来维护和保障。在中国,尽管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在近年来有了很大的改善和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执法不公、办案不力等现象时有发生,司法资源分配不均衡、审判流程不透明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我认为加强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这需要加大对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的投入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改进司法制度和审判流程,确保公正、高效的司法实施。

最后,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推动。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法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作为企事业单位,应该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以违法手段谋取利益;作为法律从业者,应该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媒体,应该提供真实、客观、公正的法治信息,引导舆论监督。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推动,才能够推动法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共同推动。从健全的法律体系、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有效的执法机构和司法体系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推动这四个方面出发,可以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的方向。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法治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保障。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五

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刻体会到了中国法治建设所带来的种种变化和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五个方面来谈谈我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心得体会。

首先,中国法治建设给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公平正义。在过去,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法律的适用也常常存在偏差。但现在,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有效地纠正了这种不公平现象。通过加强法律的适用和实施,国家更加注重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每个人都能够在法律面前平等受到保护。因此,中国的社会秩序更加稳定,人民对法律更加有信心。

其次,中国法治建设提升了司法公正和效率。中国在完善司法体制和加强司法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现在,司法机关更加独立,审判程序更加严谨、规范。通过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中国法院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坚决打击,为人民提供了更加及时高效的司法服务。这提升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也加强了社会的法治意识。

第三,中国法治建设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法治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中国通过加强法治建设,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了社会的管理和约束能力。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行秩序,减少了社会矛盾和纠纷。人们更加守法,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中国法治建设推动了科学发展。法治建设不仅需要有有效的法律制度,还需要有健全的法治环境和法治文化。中国积极倡导“依法治国”,通过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宣传,提升了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这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诚信的社会环境,也为人们的创业创新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保障。法治建设成为推动中国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

最后,中国法治建设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尽管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法律适用的均衡与公正、司法公正与高效、法治环境与文化的建设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加强。同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只有持续不断地推进法治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要。

总之,中国法治建设给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公平正义,提升了司法公正和效率,促进了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推动了科学发展。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刻感受到了中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和完善。只有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才能使中国的法治建设更加完善,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六

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法治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中国意味着国家权力的规范、社会秩序的稳定、人民权益的保障,是推动国家繁荣、社会和谐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一系列法治建设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果,对此我怀着自豪和喜悦之情。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我深感到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体会。

首先,法治建设需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治的建设需要全民参与,而全民参与又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普及。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倡导法治思维,还是普及法律常识,都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这方面,政府和媒体的作用不可替代。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鼓励法学教育的发展,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媒体应积极传播法治理念,宣传法律知识,塑造良好的法治形象。只有通过大众教育,才能将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实现全民法治。

其次,法治建设需要强化法律保障。法治中国离不开有效的法律保障,只有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让国家治理更加规范,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因此,需要建立法律体系和法官队伍,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首先,要持续完善法律体系。在加强法律基础上,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力度。其次,要加强法官培训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提高法官的专业能力和司法水平,是实现法治目标的关键所在。

此外,法治建设需要加大对法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法律是社会公德的体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依法治国的理念并未完全深入人心,存在一些法律违法现象。对此,要加强法律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执法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后,法治建设需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法律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财富,每个国家的法治发展都离不开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推动法治中国的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以促进法律发展的共同进步。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的优秀法治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支持。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建设法治中国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在推进法治中国的过程中,我们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律保障,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官队伍;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法治发展。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建设一个更加繁荣、公正和有序的社会。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七

党的十八大报告根据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未来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我们党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迫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勇于把自己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但观念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容易停顿、反复甚至逆转;因此,我们更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从发展的早期进入发展的中期和后期,越是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就越需要通过法治来克服在发展过程中个体行为选择和政府决策行为选择的功利化、短期化、表面化现象,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总量轻质量、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建设法治中国的心得感悟篇八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