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合法合规。接下来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相关资料和参考书目,供大家深入学习和研究。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5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大桥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
1、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要根据自治区、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学校有义务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学校有责任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于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要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2、根据教育部和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学校所在村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
(二)校本课程。
1、学校在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与校外有关机构或人员合作开发校本课程。
2、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教师,对教师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将校本课程建设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校本课程的开发一般遵循非教材化的原则。
(三)综合实践活动。
1、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各学校要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不得用其它课程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在课时安排上可贯彻固定安排与弹性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以体现课程的计划性和灵活性。
2、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小组,以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要建立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基地。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综合实践活动予以积极的支持。
3、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如校内资源、社区资源、网络资源、学生家庭中的教育资源以及信息化课程资源等,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
(一)教学计划。
1、应按照培养目标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计划,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其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得到贯彻实施。
2、开学一周内,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工作安排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出学校教学工作配档。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放假,保证每学期授课的周数。学校应严格执行教学工作行事历,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3、教研组应根据区教研中心学科组教研工作安排、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应围绕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在开学第一周讨论制定完毕,并报教导处备案。应有计划地对各教研组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其落实。
4、备课组应根据教研组工作计划及本年级教学任务,在每学期开学预备周内组织教师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分析教材,联系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填写《教学进度表》,并报教导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其修改完善。教导处应有计划地对各备课组教学计划和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
(二)课堂教学。
1、学校领导和教师应通过多种途径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改进教学工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指导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整合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对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教师应给予鼓励与支持,对教改效果显著,教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2、应结合教学研究课题,每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观摩课,并形成制度。要组织好评课活动,做好记录并存入教学档案。要重视总结和推广优秀教师的经验。
(三)作业和辅导。
1、应制定学生作业的基本要求,规定作业的基本格式,指导学生学会正确的作业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
2、应加强作业有效性的研究,建立、健全对课内外作业量控制的方法,严格控制学科作业总量,以达到提高作业效率和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
3、应经常了解各科作业批改和反馈情况,对不负责的教师加以督促改进。应提倡在作业批改方面作改革和创新,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批改作业。实行改革试验的教师应将方案报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期末写出试验效果报告。
精细化,就是要提倡一种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认真的态度需要我们去关注细节,狠抓细节,愿意做小事,有把小事做细做实做精做透,做到极致的决心、信心;科学的精神,就是遵循教育的规律,按教育规律和教育原则办事,需要我们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与本质,做到有的放矢。运用系统思维和系统管理,“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要求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人,人人有责任担当,难事分解成易事,大事分解成小事,易事小事高度重视。
推行精细化管理工作,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的管理目标,探索具有墅导中学管理特色的管理模式。
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的要让学生全程参与进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养成。帮助学生规范行为,养成好习惯,与学生一同构建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提高学生道德判断力。
1、政教处要会同年级组进一步制定出符合年级组、班级特点的更为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
2、政教处每学期要对班主任进行《精细化要求》培训和指导,每学年进行一次主题性研讨,不断丰富和完善《精细化要求》。
3、政教处要会同年级组加大检查反馈(考核)的力度,成立学生自主管理组织,做到日查和抽查相结合(团委、学生),每周小结反馈(年级组),每月一评比、通报(政教处),每学期评出先进班级和年级若干,使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4、政教处要围绕管理中的薄弱和难点,重调查研究分析,争取重大提高和突破。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小学教育科研管理是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等,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形成具有城东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城东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搞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法,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通过对教育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一方面使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培养一批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小学教育改革的思路、策略和途径,形成我校教育科研特色。同时为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尽快推广、应用,必须建立一套有利于操作、检测、评估课题的管理办法。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课题为基础,校级立项课题是学校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分为学科类课题和非学科类课题两大类。
三、课题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
1、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课题方案制订、论证及立项、课题的实施、阶段总结报告和实验报告、课题的中期检测、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成果的推广等环节。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每年九月份由课题负责人选准课题,填好课题申报表,写出课题实验方案送校教科室。教科室根据所报课题进行审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论证,对有较高学术价值、便于操作的优秀课题向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争取立项。其余的作为校级课题。
2、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的实施。
1、校教科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一年以上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组长要经常性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校科研室汇报。
5、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同时,更要注意科研的科学性和对教育的实际指导意义,在研究过程中可作不断的改进或提高。
6、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因故不能按时结题或不得不中止的课题,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备案。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一年课题。
(三)自查、检测。
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末要写出阶段实验总结,向学校教科部汇报教育实验过程中的得失,并将实验过程中积累和收集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校教科室存档,便于学校对实验中期、实验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鉴定工作。课题负责人向校科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资料: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文字、图表、录音、录像、软件和事物等)。
2、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按实验成果价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详见《城东小学教育科研课题奖励制度》)。
一、为建设“敬业爱岗、乐业爱生、勤业奉献、开拓创新”的优良教风,规范学校管理,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学校,特制订本《条例》。二、一至五年级以学年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进行评价,毕业班以全县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进行评价。
三、奖励项目、名次及计奖方法:
(一)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团体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团体成绩进入县教学质量优胜单位系列(即一至六名),奖给每位科任500元;第六名以后每降低一个名次则减奖金100元,奖至第十名。
2、科任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所任学科成绩相似县名次第一名,奖给科任200元,每低一个名次则减奖金30元,奖至第五名。
3、单科奖:在毕业水平检测中,凡语文成绩达95分以上,数学成绩达100分,英语成绩达100分奖给科任每生50元。
4、培优奖:在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中,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优秀(即均达到90分以上),奖给该班科任每生90元(即奖给该班每位科任30元)。
(二)非毕业班科任奖。
在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中,非毕业班学科平均分获相似县前五名的科任分别给予100、80、60、40、20元的奖励。
(三)各类竞赛奖。
1、学生参加省市县单项竞赛,如有获奖,辅导老师奖励如下: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县级一等奖100分,县二、三等奖50元。
2、县优质课评比:获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
3、学生参加县田径运动会,按实得总分给予奖励,每得1分,辅导奖20元。
4、县文艺汇演:获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奖给负责辅导、培训的教师)。
5、承担县级公开课的执教老师每次奖励100元。
6、论文、课件、教学设计、刊物发表等奖励标准:教师论文发表在教育专业报刊或参加教育部门的评比获得等级奖,根据级别和等次发给奖金。
级别发表一等二等三等。
省级500元300元200元150分。
市级300元200元150元100元。
县级100元100元80元50元。
7、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荣誉称号奖100元。
四、几点说明:
1、名次确定:以县局教研室下发的`《平远县期末学业水平检测成绩表》为准,计算出相似县名次(平均分相等或超过而未达到上一个名次的则算同一名次)。
2、期终统考成绩前三名作为当年评优、次年评先的重要依据。
3、如当年毕业班学业水平检测获得县教学优胜奖,学校将组织毕业班科任外出参观学习。
4、期末教师绩效考核中的“教学实绩考核”一项,仍按原考核方案执行。
1、教育科研是教学、教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进行长期不间断性的科研活动是每个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每位教师都应认同学校的科研方向,并主动地、能动地成为教育科研的主人。要求每个科(级)组围绕小学校各时期主课题拟定科研子课题,35周岁教师做到“人人齐参与,个个有项目”。
2、学校科研工作采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教科室具体管理—课题组负责落实”的管理模式,其中教科室是管理科研的职能部门。学校、科(级)组、教师开展课题研究要有五个基本环节:(1)项目确立;(2)开题论证;(3)开展研究;(4)总结成果;(5)成果评价。
3、教育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以及科研组长要根据学期进程周期性的特点做好管理常规工作。期初,主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研究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结合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制订新课题或抓好结转课题,即诊断性管理。期中,主要以课题计划所规定的目标,检查实验研究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行过程性管理。期末,主要作好实验检测、结果统计写好实验报告、进行终结性管理。
4、学期中定期开展活动,确保活动的实效性。各课题组至少两周活动一次,活动时间为双周四晚上,采用点名制度,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各课题组负责人每月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一次,交流、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5、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新信息。要求教师利用继续学习的时间结合自己研究课题,主动地、有针对性进行理论学习,作好学习笔记,教科室定时检查。每学期检查继续教育记录本各一次。
6、明确每个课题组成员在本课题研究中的任务与角色。对于没有参加实质性研究的教师,课题组长有权提出更名。学校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取消年度考核栏目的课题研究资格分数,以杜绝虚挂名现象发生。
7、科研与教研相结合,教师要把课题研究自觉地落实在平时的备课、上课、岗位练兵以及各种教育活动中,根据实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合理、系统地操作实施。
8、注意原始材料的积累,分类归档。课题负责人和有关的实验教师要收集以下科研资料交到学校教科室存档,结题报告、证书交学校档案室(每学期期末收缴):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开题报告。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实验教师的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等,填写《尧塘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工作手册》。
(3)过程性资料。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度量、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建立课题档案要科学、适用。
9、教师要及时总结研究成果,每学期根据研究课题上好一节课题研究公开课,写好一篇论文或案例。第一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寒假后教师回校集中的第一天。第二学期缴交论文时间为:暑假回校日。
10、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中,要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教科室要加强科研过程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内容包括:对已立项项目实施过程的定期检查、监督和项目承担者定期汇报等,以利于对科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原方案或计划中的不妥之处及时调整,对遇到的困难给予及时帮助解决。
11、校长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科研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对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给予资助;对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对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检查。
12、在教育科研管理中科研处应特别重视对教育科研成果的处理。对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科研处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措施予以大面积的交流、推广和应用。
(一)教学计划与总结:
教学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的总目标和整体规划统一要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方法措施、实验教改科研项目、测验考查安排、课外活动、各项竞赛等方面。教学计划力求简明精练、清楚、系统、实用。对施行所制定的计划后,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写出专题性论文或经验总结。
(二)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新课标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学科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的教学规则;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对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技能,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理解严密准确,不出错漏。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当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人家的教案;每一课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提问设计、板书设计、练习设计;教案要明确地体现出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无教案不得上课。
6、备课形式以个人独立钻研备课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要有一位教师作中心发言并指定专人作好活动记录。
7、学校建立教案检查制度,由教导处和科组长负责检查。教学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8、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独立制作教学软件辅助教学。
(三)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四十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上课前指导学生进行必要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漫无边际,东拉西扯。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差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教师要充分利用每一节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得有趣,学得牢,从而达到“减负”高质量的'目的。每一位教师都必须牢记,自己既是一位教学工作者,同时又是一位德育工作者。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坚持教书育人,努力做到“文道统—''。
6、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教学原则,尽量采用现代化的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举一反三,能灵活运用。
7、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8、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带手提电话,不接电话,不抽烟,不坐教。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
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负法律责任。上课要认真负责,室外上课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因失职,而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者,要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0、课后要加强教后的反思,写好教后小记,检查教学上的得失和体会。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要减轻学生负担,又要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给学生创造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加深理解,提高实效。
2、作业布置要适量,依纲靠本,坚决反对“机械重复”、“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课业过重负担。
3、作业要求要严格,同级同科对作业要有统一的要求。要严格要求学生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当前要特别注意培养和训练学生从小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一定要从一年级抓起,级级把关,抓出成效。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做到符号清楚,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指出,批语要多鼓励学生,多教给方法并启发学生自行改正,作文要重视培养学生自觉修改文章的习惯,对于后进生,提倡面批。
5、要重视作业的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及时评讲,查漏补缺。对于后进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指导。
6、建立优秀作业表扬奖励制度,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7、学校建立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制度,每学期检查两次。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科组长负责检查。
(五)辅导学生要求。
1、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选拔和培育尖子,可以为学校在各项比赛中争取荣誉,为国家培养高、精、尖人才打下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提差和培尖工作。
2、必须热爱后进生,正确对待后进生,坚决反对厌恶、排斥、歧视、放弃后进生的做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后进生。
3、必须热情、耐心辅导后进生,及时帮助他们找出后进的原因,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4、必须在授课提问、设计练习、布置和批改作业等环节上,照顾后进生的实际。特别是要精心设计适合后进生思考的问题和练习作业,引导他们思考,激发他们学习兴趣。
5、要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加强对后进生的个别辅导。对待后进生要坚持以鼓励为主,要充分肯定。同时对他们的缺点和存在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以适当的方式给予教育、纠正和辅导,引导他们不断改进。
6、要正确对待成绩优良的学生,要教育他们虚心学习,在班上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热情帮助后进生。共同进步。对优秀生不能过于溺爱,不能助长其骄傲情绪。
7、在教学和辅导中,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又要重视选拔和培养尖子,提高他们参赛能力,为校争光。
8、早读课以辅导语文、英语、数学为主,各科辅导时间由各年级商量确定,辅导教师要按规定时间落班辅导。
(六)考核学生要求:
1、对学生进行考查和各科综合评价,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2、考查命题要符合新课标的要求,依据教材内容,不超纲,也不编浅,紧扣“双基”适当灵活变化,能考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必须严格考查纪律。端正考风。要经常对学生进行良好考风的教育。
4、严格按试题“评分标准”评改试卷,不得因是本级、本班、本科的学生而放宽要求,也不得对别级、班、科的学生有任何不公正的评分,要求实事求是,公正评卷。
5、每次考查评卷以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并填好报表上交教导处,以利于改进和提高。
(七)听课、评课要求:
1、学校要努力形成虚心学习,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活动的良好风气。听课、评课是互相学习、共同研究的重要形式,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2、按照督导评估要求,每学期学校行政听课人平均40节以上。科任教师听课人平均20节以上,学校按照每位教师听课节数给予评分。
3、教导处、科组长、班主任都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电教设备、课本、椅子的准备等。
4、听课时,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不中途离场。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5、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授课学校、班级、老师、讲授课题、教学活动过程、板书、简评等。
6、要认真参加评课。大家要秉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该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于改进的提高。评课不能搞“一团和气”或互相“揭短”。
为确保课堂规范地进行教学,使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课堂常规,每位教师遵照执行。
1、坚持预备铃响后1分钟到位,教师到达教室门口时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上课情绪,检查班级学生课前学具准备情况,及时表扬鼓励,创造良好的教学气氛。
2、上课,教师立即进入课堂走上讲台,示意值日生喊“起立”,教师迅速检查学生致敬情况,要求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规范,学生齐说:“老师好”,然后老师向学生行鞠躬礼致谢。
3、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和《课堂规范》,引导学生认真听讲,积极思考,集中精力学习,有良好的生动活泼的课堂学习氛围,努力提高课堂教与学的效率。
4、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重视学生站姿、坐姿,看书写字时,坚持一尺看书写字距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的视力。
5、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课堂常规纪律,搞好组织教学,对违反课堂常规要求的学生要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坚持全面教育,以理服人。
6、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礼貌语言,职业语言。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教育学生时可以严格,但不得打骂学生,不得搞任何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泄个人怨气。
7、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结束授课说“下课”。值日生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谢谢老师”,教师向学生行鞠躬礼,后离开教室。
8、教师必须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如课前学校安排有眼保健操,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
9、在各个功能室授课时,教师必须教育学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搞好组织工作。
(一)教学目标:
1、教学目标要明确,要切合教材的要求,切合小学生的实际,通过教学逐一实现。
2、在课堂教学中,要加强基础知识训练,并在训练过程中渗透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二)教学内容:
1、备课理解要深透,能根据教材内容、特点,确定教学重点、难点。备课做到四个精心(精心设计教学步骤、精心设计课件、精心设计提问、精心设计练习)。
2、备课注意教材的整体性,注意每册、每单元、每篇课文内在联系。
(三)教学结构:
1、课堂结构严密,教学思路要清晰。课堂上要体现预习、质疑、读讲、计算、写练等环节。
2、重视学生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课堂上要体现学生为主,训练为主。
(四)教学方法:
1、采用启发教学,能根据教材特点、重点、难点以及学生的实际,灵活运用教学方法,能根据学生在课堂上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教法。
2、注意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做到教法与学法的有机结合。
(五)教学手段:
1、教学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教态自然。
2、能充分运用校园网、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辅助教学,运用直观教具(如插图、挂图、模型、实物以及板书)进行教学,能根据教材内容有机运用电脑、录音、录像、实物投影仪、电视等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3、时间支配合理,准时上下课,作业份量适当,不布置过量的机械重复的课外作业,学生能按时完成作业。
1、加强教学研究、教改研究活动,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提高教学效果有重要意义。全体教师必须积极、准时参加教研活动。
2、每个科组开学初必须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根据学校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教研、教改活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3、科组长主持教研活动,每次活动要确定一个主题,要有老师中心发言,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气氛、有所得。每次教研活动必须做好记录,每月要有三次以上教研活动时间。
4、科组长要及时总结教研、教改经验,加以推广应用,争取教研、教改有所创新,有所发展。
5、学校对好的教研、教改经验总结或论文给予奖励。
6、各科组要组织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地积极开展教学专题研究,争取有所收获,有所提高。
7、教研实验科目要做好原始记录和实验追踪,要有专门的档案资料。
教学研究的作用,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从面而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制定我校教师业务进修暂行规定:
1、每学年各学科开展一次全校性优质课评选活动,通过评比选取优质课,促进教师自觉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挖掘教材,研究教法,互相学习,扬长避短,提高业务水平。
2、同级同科之间,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体备课。
3、凡参加学历进修岗位培训的教师,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无故迟到和旷课,表现好(成绩优异者,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4、凡参加学历进修岗位培训的教师,每学年要向学校交一份学习总结,总结一年来学习的情况及体会。
5、每学期要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观摩听课。回来后,科组长组织座谈,以促进教师博采众长,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外出听课学习,回来后必须传达汇报。
6、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进修、培训,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更新和充实知识,使自己成为新时期更加合格的人民教师。
7、学校支持、鼓励教师进修、学习。对参加进修培训的老师,学习尽可能合理安排好其工作,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8、刚从院校毕业出来工作的老师,要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岗位培训。中青年教师也要积极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四十岁以内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历培训。对于参加进修、培训全勤和取得优秀成绩的老师,学校可给予适当的补助。
9、加强校本培训,成立校本培训机构,建立校本教研制度,促进全体教师的教学素质和教学技能的提高。
1、严格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的若干规定》和东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十二条规定》。不随意增减课时,开足课节,校长及教导主任随时抽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除教育外并扣罚当月奖金。
2、教导主任定期检查校、教师、班级课程。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增减教学内容,额外提高教学要求。落实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严格考试管理。
1、每学期只限期末考试一次,平时一般不得考试,只做一般的质量检查。
2、综合考试成绩一律执行等级评价制度。
三严格控制课外作业。
1、一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天作业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45分,五、六年级不超一小时。
2、教导处一学期定期两次检查学生作业,教案,并有记录。
3、不留惩罚性、重复,机械性作业。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1、学校不设早、晚自习。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分,下午不得超过4:30分(非值日生),在校时间不超6小时。
2、学校不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补课。
五严格“办班”管理。
任何人不办未经批准的各种项目的补习班。
六严格控制各种活动竞赛。
1、任何班级年级不举办未经同意的各种竞赛。
2、任何教师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推销书籍等。
3、学生书包只准带与当天课程有关的书籍。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中,扣罚当月奖金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违反两次以上者与年级教师个人考核挂钩。
1、学校分派一名领导专抓后进生工作,要求每年后进生的转化率达到80%以上,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2、班级有后进生帮教规划。
3、班级有后进生帮教方案、措施。
4、对后进生不歧视,不放弃,深入理解,耐心教育。
5、把转化后进生工作作为教师年终业绩评定的内容和评优晋升的一个条件。
6、班主任对后进生多谈心,多家访,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多与科任教师联系,齐抓共管。
7、科任教师要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后进生的学习。
8、组织优秀生开展“一帮一”活动,让优秀生带领后进生学习活动。使后进生能及时得到帮助,感受到班集体的温暖。
9、教师应善于发现后进生的闪光点,善于调动后进生的积极性,乐于与后进生交朋友。
10、要优先给后进生补习功课,优先回答问题,优先面批作业。
11、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追踪调查,建立后进生追踪档案。
教育科研管理是遵循教育科研的规律,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基本管理职能,用科学的方法来管理科研工作,有效地发挥人、财、物、时间、信息等重要作用,完成学校的教育科研任务。
教育科学研究由教科室负责,教科室主任由教导主任兼任,教科室副主任具体分管,教科员协助,指导全校各学科和全体教师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1、制定全校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全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开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
2、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开展科研方法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素质,把转变教育思想落到实处,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3、负责校内各层次课题的筛选、论证、确立和实施。负责课题的逐级申报。重点抓好校主课题的研究与实践,通过开题论证、阶段评估结题,鉴定等环节确保课题圆满完成。
4、结合学校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教科论文写作指导,提高教师提炼教育科研成果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5、制订奖励办法,组织学校先进教学经验、优秀教科论文和教改先进个人的评选,并形成制度。
6、总结本校的教改成果,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机构。
7、宣传本校、本地区的教改情况和成果、经验以及有关先进事迹。
8、做好教科资料的收集、筛选和建档工作。
9、提出教科经费计划,管好教科经费。
10、完成上级教科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教科机构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
学校教科室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教科部门的指导,主动配合、及时完成上级科研管理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就其自身建设,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1、计划管理。
遵循教育科研和学校教育规律,每学期初应制订单列的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并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之内,每学期应写出学校教育科研的工作总结,应按要求每年写出主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分送在相应级别的教科机构。同时为使教科室的工作正常运转,还应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
2、课题管理。
主动承担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3、成果管理。
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政策、教育理论。重视科研骨干力量的形成,发现和培养科研积极分子。在课题研究中,要加强成果意识,提高研究成果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肯定教师在科研中付出的艰辛劳动,表彰优秀的研究成果,按学年度把校级以上的各类科研成果评奖情况记入学校的教师的业务档案。
4、档案管理。
学校教育科研运行中,要积累大量的材料,必须做好资料的搜集、分类和归档工作。教科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在建立档案时要注意科学性和适用性。一般地讲,学校教科室至少应把以上门类的材料归档,再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卷建档。
(1)计划总结性资料。
学校的教育科研规划、计划、总结等,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立项的申请书、批准通知、实施计划等。并指导有关人员做好班(组)及个人的科研计划、总结等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过程性资料。
研究者的观察记录、调查材料、检测统计等,各学年课题研究进展报告,向有关领导、专家及上级教育科研人员的咨询记录等。
(3)专题性资料。
每个课题的研究方案、调查报告,阶段与终结的有关报告和成果、专家鉴定意见等,专题讲座、专题研究等资料。
(4)效果性资料。
研究对象个体及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成绩考核、心理测试、有关素质和态度的检测统计分析,有价值的学生作品、制作、奖状等文字材料的原本或复本(照片),音像制品或实物制作(可造册入档),社会、家长、学生的反映等。
首先,所谓的精细化管理,我们认为,并不是要把学校中的大大小小的事,都要进行全面的管理;要让学校中的大大小小的事,都尽其所能地做到精细的程度。精细化管理,恰恰是一所学校尽其所能地集中资源,把学校最重要的事情做成功。所以精细管理中的“细”,并不是细枝末节的意思,应该是“细分”的意思,也就是说,把哪些重要的事情,哪些不重要的事情;把哪些有发展空间的事情,哪些没有发展空间的事情;在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将其区分开来,从而集中优势资源将其做好。
精细化管理,不同学校有不同的做法。有些学校立足常规建设,把常规做深做透,让常规常新;有些学校重视教研组建设和发展;还有一些学校着眼于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等等。也有很多的学校,在做精细化管理的时候,强调了教师评价和发展,比方说徐泾小学在校长例会的时介绍的“社区家庭互动评价教师体系”;瀚文小学的“量化评价教师系统”,等等。
我们朱家角小学以“勤朴工作坊”为平台,进行了“勤朴之星”和“最美朱小教师”的评选活动。在第一个学期进行“勤朴之星”的评选,在第二个学期进行“最美朱小教师”的评选。我们的目的就是寻找身边的“勤朴”,树立典型的榜样。
因此,为了进一步弘扬“勤朴重德博学远志”的朱小精神,树立典型榜样,学校每年度开展朱家角小学“勤朴之星”、“最受学生喜爱的朱小老师”等评选活动。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热爱学校、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为评选条件,通过宣传动员、推荐评选、表彰总结等阶段,在全体教师中评选出“勤朴之星”、“最受学生喜爱的老师”等。通过评选,让全体教师学习勤朴、践行勤朴、传承勤朴,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使教师真正成为学生最尊敬、最知心、最可亲的良师益友,从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可以这样说,我们的精细化管理中,已经更多的把触角延伸到了教师,关注到了教师的生命状态,关注到了教师的工作状态。
我们说,学校发展,学生是根本教师是关键。这种对教师生存状态的多方位关注,无疑就是学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深层发展的优质保障。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大学校对教育科研的规划、指导力度,促进本校教育科研成果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必须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勇于探索的精神,站在时代的前沿,为本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创学校品牌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校教科室对申报立项的我校全国、省、市和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并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教科研炭展规划、课题指导。
3、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推广工作。
4、对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实行全程监控。
5、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有关活动,促进校内外交流与合作。
6、搞好教科研服务,提供教科研指导、教科研人员培训和信息的提供。
7、做好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申报的课题要有课题负责人,教科室与课题负责人定期开会,指导和管理课题研究。
第五条各部门及教师根据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自拟课题申报。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政治立场坚定,而且必须是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任务。
第七条教科室根据上级有关课题规划精神,公布课题指南,各部门及教师可从中选题申报。
第八条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第九条课题申请人要在对所申报课题的意义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写出完整、可行的研究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请书》,送教科室进行申报。
第十条填报登记表时,如有多人参加课题研究,必须注明一位课题负责人(也称第一申请人),申请书应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
第十一条所负责的立项课题若前一项末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的基本标准是:
1、对本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或理论指导作用;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作用;
3、课题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立项课题的管理由学校教科室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教科室结合立项课题研究,对课题负责人及其主要参与者进行教育科研系列培训,以提高研究者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促进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向研究教师和个人提供教科研咨询指导,组织研讨,帮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十五条课题经正式批准立项后一月内,课题申报人应将该课题经修改后的.方案报教科室存档,进一步落实研究工作,也可以征求专家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六条课题组负责人对教科研课题负责论证、指导(包括:课题发展方向、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科研工作的开展。课题组应建立课题的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研究资料及时上报教科室,以确保档案研究的完整.有序。
第十七条课题组在每个大的研究阶段结束后;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总结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并报教科室,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合作。
第十八条在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因故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等作重大调整的,由课题负责人书面申明情况上报教科室。
第十九条立项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教科室提交全部成果汇报,进行经费结算。
第二十条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方案;
2、研究成果主件、.附件;
3、研究总结报告(含自我评价材料);
4、反映课题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资料)。
第二十一条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主要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和通讯鉴定。鉴定由教科室负责,专家组成员由校长办公室聘请。
第二十二条鉴定完成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材料、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等各一份交教科室存档。验收合格后发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有重要意义的成果,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和推广。对一些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由教科室向有关部门推荐参加评奖,或发表在校刊和学校博客上。
第二十四条教科室对已结题的教科研课题,根据《学校教育科研奖励执行办法》及课题应用、推广的实际价值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一、每学年教科室制定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通过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学校教代会的`讨论后,向全校老师宣布并予以执行。
二、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
1、制定教师学习制度,与图书管理教师配合,为教师们推荐阅读书目。每位教师应保证每周至少有一节课的阅读时间,教师们在学习时记好读书笔记,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体系。
2、组织老师进行动态信息交流。教师在外出学习后填写教科室编制的学习反馈表,并在学校范围或教研组活动中向其他老师们汇报学习内容与心得。
三、教科室与教导处协同配合组织老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征文活动,认真指导教师总结经验,修改文章。教师优秀的文章可向刊物推荐。
四、各教研组针对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对实验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每一学月小结一次,并形成单行材料;每学期每位老师结合自己的课题上两节研究课。
五、每学期教科室不定期出《教育故事》、《教海扬帆》,加强全校教师教改信息的交流。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总结。
3、教研组阶段小结单行材料。
4、课题研究课教案、自评。
5、学期出版的校内期刊。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
1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500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
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
1、认真执行卫生部颁发有关《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当同一班级的学生一天内有3个或连续3天内有5个以上学生有相似的发热等症状,学校需要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
2、根据不同的季节与传染病流行情况,利用班会及板报等形式,及时做好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
3、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晨检考勤。做好防护知识宣教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定期进行校园办公室和教室消毒。
4、若发现传染病人,立即隔离并送医院治疗。并对所在的处、室加强消毒。同时上报中心校。
5、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里,对有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宣传通过防疫部门进行预防注射。
6.严格掌握隔离期,凡传染病人一定要在隔离期满后方能入校学习。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复学。
7.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目录
为加强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提升住建系统管理水平,实现住建队伍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政治思想建设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政治坚定,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忠诚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不传谣、不信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住建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教育、管理,搞好效能建设,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第二条 职业道德建设
(一)严格遵守县住建局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本职,顾全大局。
(三)熟练掌握住建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我县住建系统工作监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推诿,不扯皮,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条 组织纪律建设
(一)县住建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统一指挥,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负责。
(二)自觉维护住建局形象,保证政令畅通,严守工作秘密。
(三)认真执行上级的决策和工作安排,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四)反映情况、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办实事、说实话、报实情、求实效,不得隐瞒、谎报。
第四条 规范办公秩序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外出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严禁无故离岗、串岗、拖岗、做私事。
(二)工作人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日禁酒令,严禁酗酒影响工作、影响住建局形象。
(四)要遵守工作纪律。办公期间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淘宝、炒股、玩电脑、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办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照明、电脑、桌椅、饮水器等)应精心使用和维护,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修,节约办公资源。
(六)做到热情接待。严禁发生顶撞、训斥和争执现象。在任何场合应文明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礼貌待人,严禁说脏话、忌语。
第五条 坚持职业操守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忘我的精神对待工作。
(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进取的精神对待工作。
(三)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以律已的品格做好工作。
(四)工作讲程序,事事有回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工作。
(五)依法行政,禁止违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为难办事人员。
(六)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妄议***,不准背后诋毁、议论他人。
第一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做到勤勉尽责、克己奉公。
第三条 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管理,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10分和下午3点10分前。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每月对考勤包括病事假、旷工情况汇总公布。
第四条 工作人员因学习、开会、下乡等外勤原因不能到单位签到的,使用微信工作群进行外勤打卡签到,向单位办公室通报事由、去向、时间等情况。
第五条 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做好ab岗交接,因公外出或因私(事、婚、丧、产)、因病不能到岗工作的,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才能离岗,请假条批准手续报局办登记。
第六条 全体职工请事、病假不足1天的向股室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1天及以上的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领导班子副职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主要领导请事、病假按县委、政府规定报告批准。
第八天 职工当年请事假一律以当年的公休假冲抵。职工因病请假须持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
第九条 婚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不计入公休假。
第十条 按规定,职工年公休假分别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工龄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职工的公休假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休假。公休假原则上安排一次性休完,若因工作需要不能一次休完的,可适当分期休完。休息日不计入公休假的假期。若县委政府统一安排时间轮休的,按县委政府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各股室要实行“ab”岗设置,ab岗不得同时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回岗工作,并按批准权限销假;无故旷工的,将视为后续工作岗位调整或续聘依据重要内容。
一、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经费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资产采购办法。局机关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使用或保管人等具体要求,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提交班子讨论决定。同意购买后,由财务室按有关规定程序采购。
四、需购置办公用品的股室自行填写《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下(含300元)由局办审批,一次性购置金额3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局办按照《凤山县住建局办公用品购置审批表》购置需求,电话通知相关店面送货至局办,由局办指定人员验货并签字记账(股室人员不得自行签单,否则该笔账单由签单人自行负责)。再由股室派员到局办签字领取办公用品。
五、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
六、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报废年限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擅自到文体店、电脑店等签字购买办公耗材的,一律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一、值班任务由局办公室负责制订值班表,确定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及值班地点。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表及值班任务和要求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妥善处理。
四、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工作。
五、值班人员临时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带班领导批准后,由本人自行与本单位其他人员调换。
六、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坚持遵章守纪、民主有序,做到量入为出,增收节支,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本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入支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白条”支出,做到票据规范,手续齐全,对缺乏真实原始依据和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凭证以及未经审批的付款凭证,一律不予列支或报销。
第四条 局机关借款、付款、购物、接待及其他公款开支,事先由用款人和相关股室提出开支计划,财务室审核,按审批权限由批准人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工作人员擅自购物、接待及其他开支,单位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 局机关公用经费支出要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积累,谁经办谁报销,不得代替。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经财务室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批准人批准。
第六条 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会、培训、学习、考察,需先填写申请单,经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批准。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补助费按县财政局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在出差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凭参会通知或主办单位认可的会议统一收据,及时结报。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应在报销凭单上分日填写事由、各项报销和补贴费用,以此作为审核审批依据。
第七条 单笔开支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无论是日常开支还是工程款使用事项,需要提前两天邀请纪检组领导列席参加,并把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纪检组阅览。
第八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做到收支两条线。
第九条 财务室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对经费开支要严格把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对不合理的开支有权拒付,不规范的票据不予报销。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卫生责任区划分
局机关各股室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局大院卫生按照股室轮流制度负责,每周一上午8:30为大院保洁时间;走廊卫生由该层办公室轮流负责。
二、职工卫生行为准则
(二)不乱倒垃圾、渣土、污水,不乱堆杂物;
(三)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不随意蹬踏墙壁;
(五)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办公区卫生管理制度。
三、办公室卫生标准
(一)物品设备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室内外墙壁清洁、无蜘蛛网、无废弃张贴物、无脚印等污渍;
(三)室内地面干净,无烟头、纸屑及其他暴露垃圾;
(四)窗明几净,无浮尘污物;
(五)洗手盆、杂物篓、烟缸等经常清理,不堆积污物;
检查评比实行百分制,由局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各项要求达标情况进行评比。95分以上为最清洁,80—95分为清洁,80分以下为不清洁。
三、局大院卫生
卫生从一楼至五楼,每个办公室按照顺序每周轮换。
(一)公务接待费是为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必要费用。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
(二)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实行总额管理、总量控制,预算执行中不准突破。公务接待包括用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会议室租赁费等。
(三)对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根据接待对象公函(含电话纪录)中告知的内容,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副局长或主要领导审批。公务接待审批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内容、时间、费用标准等内容。
(四)需安排住宿的,按照安全、节约、符合接待标准的原则选择宾馆。需安排用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一次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30元/人(不含早餐);严格控制用餐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凭派出单位公函(含电话通知)、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等“四单合一”报销相关费用。
(六)严格执行差旅、接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七)禁止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公务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公务招待费;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公务招待费;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为规范和加强住建局公章管理,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工作人员负责拟定的重要文件、对外书面材料、报告、合同、协议、承诺及其他业务活动需要使用公章的,应当报请局长签字批准或签发,未经局长批准或签发的,不准用章。
二、局内部人员身份证明、介绍信以及其他客观性证明需要使用公章的,由局长授权办公室签批用章。股室专业性报表、工作汇报和事务性的答复由局长授权分管副局长签批后用章。
三、用公章必须登记。办公室设立公章使用登记簿,由公章使用人员负责填写。公章使用人员如实登记用章事由、种类、日期、材料份数、批准人在登记簿上签字后,办公室方给予用印。
四、公章保管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五、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章的,可先电话请示局长允许后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在事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六、公章禁止带出局外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局长批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携带前往,管章和办事人员共同见证用后立即带回。
七、公章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表格等,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八、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员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一并存入文书档案。
九、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公文处理要严格按照上级及局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二)呈送局领导的阅批文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提出初办意见。
(三)对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指标、任务和上级领导交由县住建局阅办的批件,由分管副局长及局长阅批。
(四)相关单位报送局审批的公文,属于各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件,由主管股室处理或牵头处理。
(五)要严格办文时限。特急公文,随到随办;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公文,一般在5日内办结;涉及人财物及其需要协调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力争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审批公文,应写明审批意见、姓名和时间。
(七)以局名义发文,文稿由主办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按照局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由局办公室复核后,呈送局领导审批。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阅后送局长签发。为了工作衔接,如需其他局领导阅知的,签发前应当与其他有关领导通气。
(八)涉及县直其他部门业务的文稿,主办股室要先同有关单位商洽,统一意见后,由局领导审签,再由主办股室送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会签,县直其他部门送本局会签的文稿,须由有关股室阅后无异议并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后,再送请局领导会签。
(九)公文的收发、催办、督办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一、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以及社会发展新赋予的职能,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细化、量化工作内容、标准、程序、时限,以及就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
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职责相应、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岗位责任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有统一的标识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将本股室、单位所承担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限时办结。
第五条 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第六条 对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对岗位责任制执行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到局机关或二级机构办事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办理或帮助联系办理有关事项。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态度热情、用语文明、服务周到,切实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推诿扯皮。
第三条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认真交待清楚,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第四条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股室,由经办股室负责接待、处理和答复。经办股室无人办公时,应告知经办股室及其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的,如果经办人当时不在,首问责任人应先接受下来,告知经办人联系电话,并记下服务对象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
第五条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
第六条 办理事项特别紧急重大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分管副局长或局长汇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根据工作职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二条 服务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要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宗旨意识,做到态度热情、举止文明、服务到位、程序规范。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坚持廉洁自律,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
第五条 材料齐全、能办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限时办结;缩短中转签批时间,不压不拖,无特殊情况当天签批。
第六条 根据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时限、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等要素,编印服务指南或工作流程图,并在政府网公示。
第七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受理机构,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八条 对违反服务承诺,受到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限时办结制度
第一条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
第二条 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第三条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股室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到期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并再次明确办结时限,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
第四条 各股室、各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材料齐全的前提下,要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给予答复,并及时通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各股室、各单位应公示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给予受理告知单的,要填写《受理事项告知单》,详细写明受理时间、承办股室或单位、办结时间等内容,送达服务对象。
第六条除应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的时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场告知服务对象,其中,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或不一次性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
第七条 无故拖延时间,超过办结时限的,要追查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一次性告知制度
第一条 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咨询或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的原因等。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能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材料;对材料不完备暂时不能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三条 服务对象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办人应当及时给予办理;如补办的材料仍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经办人应再次一次性告知。
第四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股室或单位的,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员应及时咨询或请求,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第五条 一次性告知过程中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
第六条 一次性告知一般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果服务对象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
第七条 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六、离岗告知制度
第一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上班制度,工作期间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情需要临时离岗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第二条 临时性离岗超过30分钟的,对股室ab岗进行告知;因事离岗半天及以上的,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第三条 离岗人员应在离岗前向本股室、单位其他同志交待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指定专人顶岗,做好交接手续,顶岗人员应认真履行离岗人员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推诿、拖延或不办。股室只有一人的,离岗前,要在办公室门上张贴离岗告示,告知服务对象离岗原因,回岗时间,联系电话等,提醒服务对象注意。
第四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回岗,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面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回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提高党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根据《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各股室、各二级机构建议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相关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党组书记审定。
3、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4、党组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为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更好发挥局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党组会议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党组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组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局党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力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党组成员个人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二、议事形式
(一)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以举行(讨论干部人事议题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
(二)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局党组成员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参与党组讨论干部任免等有关重要事项之前的酝酿协商。
三、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二)充分准备。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准备好会议资料。
(三)提前告知。召开党组会议,一般提前一至两天向党组成员预先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必要时,将相关材料提前发给参会人员。
(四)民主讨论。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汇报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提出建议,然后各位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应在听取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后再发表自己的意见。
(五)会议表决。党组会议议题提前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六)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由专人如实记录,特别要详细记录发表不同意见的党组成员所述观点、理由和表决意见,按规定存档备查。会议如需形成文件或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四、议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在议事中必须讲党性,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严禁违反议事程序决定重大事项,违规做出的决定无效。
(二)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到会时,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申请回避。
(三)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党组议事内容和讨论情况,除党组决定可公开的以处,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党组会议讨论情况。
五、决策实施
(一)党组会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二)党组决策一经做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织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三)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及时通知承办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大事项由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督办和落实。
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方针
党组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会议基本内容
党组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主要内容是: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
三、会议准备工作
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提前一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参会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3、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4、党组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注意事项
1、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度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2、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就不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4、局办公室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1、“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小组会、按期上好党课。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工作和下步工作计划;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处置不合适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支部需要提交全体党员讨论的事项。
3、支委会,一般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分析了解掌握本支部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状况,并及时给予正确引导;检查各党小组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修改意见,研究完成临时有关事项。
4、党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总结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学习上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各种活动的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各项活动、各种会议情况的记录,以此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5、党课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6、每次会议或党课必须先将有关事项、内容、时间通知清楚,不得无故请假或缺席。
7、做好会议记录。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每个党员要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会,每个党组、(总)支委成员要主动地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的情况以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组织生活会必须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挥发主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4、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事先通报全体党员作好准备,并在召开前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派员参加。
5、党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召集主持人,并要在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6、认真做好记录。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馈出来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于生活会15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生活会情况报告和记录。
1、党员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过去凡是少交、漏交、未按时缴纳者,要在党内生活会说明原因,并做自我批评和及时补交。
2、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量按中组部的规定执行。
3、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以便考核党员的组织观念。
4、因公出差或病休,要委托他人按时代交党费,不得拖欠误交。
5、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公布交纳党费情况。
6、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党性党风的具体体现,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务必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阶段性重要任务、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党组织主题活动情况;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的保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在有关事项尚处于保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 党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发布、公文通报等形式进行。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第五条 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 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第七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报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应报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审核批准。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九条 局党组和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条 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局党组织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为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议事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局务会实行局长负责制。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或由局长委派的其他副局长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有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事范围
局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1、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2、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住建部门审议决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
3、局党组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方案措施;
4、年度工作计划、具体措施,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活动及具体工作部署和措施;
5、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管理的重要业务工作;
6、其他需要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局务会议议题由局长提出,或者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局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2、机关股室、单位建议提交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由主办股室、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确定。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局班子成员,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股室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安排其他同志参加会议。
4、局务会议由局办公室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一条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除不予公开的事项处,其他工作的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提供。
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公开方式要及时便捷,办事结果要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公开事项在增加、变更、撤销或终止时,应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住建系统内设机构的设置、行政管理职能、领导成员分工;
(二)住建系统规范性文件;
(三)住建系统城市发展和棚改规划、发展计划和统计资料;
(五)住建系统服务的程序和时限;
(六)住建系统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
(七)住建系统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九)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政务信息要及时调整更新。
第七条 下列事务和信息,不予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及以上等级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被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二)(三)项所列的事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
政务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公开可以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是否涉密不能确定的,应提请局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查。
第九条 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渠道:
(一)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二)自编刊物、宣传手册、办事指南、服务系统。
第十条 要主动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和服务对象的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听取意见,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认真处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等,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为做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度本制度。
一、重大决策制度
1、决策范围
(1)涉及住建系统的重大决策,包括财务预决算及重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等;
(2)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信访稳定等重要问题;
(3)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由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其他事项。
2、决策程序
(1)提出建议。凡须提请局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先由分管领导及股室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向局长提出工作建议。
(2)征求意见。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采取座谈讨论、法律咨询、评估分析、公示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完成可行性论证,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
(3)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局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成决策意见。在集体决策前,要向县纪委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列席“三重一大”会议。
3、组织实施
(1)由分管领导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相关股室具体承办。
(2)决策实施过程中,责任股室必须按照决议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项目安排制度
1、重大项目范围
县住建局制度的涉及全县住建行业的重大决定和重大建设项目等。
2、项目方面的决策程序
(1)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后,形成重大项目建设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组织实施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实施,并加强对项目申报和验收等环节的监督。
三、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制度
1、管理范围
(1)局属机构副股级干部的任免及向县委推荐正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
(2)副股级干部、人事编制调整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
2、主要程序
分管人事的领导拿出方案,提交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四、大额资金使用制度
1、管理范围
大宗物资、设备的购置和大额资金的新建或维修项目。
2、管理程序
大宗物资、设备购置和较大金额的修缮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审批,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五、责任追究
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
1、决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未经集体研究,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4、在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者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
5、安排使用财政资金,造成资金浪费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
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依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造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提高认识。来信来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安定团结、调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
二、落实责任。局信访工作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登记、收阅、审阅、批转、处理、承办(相关股室共同办理)。设信访接待室,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日常接访确定专人。
三、耐心接待。对来访群众职工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反映和诉求,认真做好记录,悉心做好解释,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规范操作。对来访者提出的诉求要熟悉政策,按政策给予答复,掌握不准,不了解事情背景的不要随意答复,要先报告,调查核实后,经允许方给答复。
五、及时处理。批办的信件一般在七天内处理完毕,上级有关部门批转办理的来信一般在十五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延长到30天。到期不能结案的,要在规定期限内信访办说明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人大建议要按规定时间办理完毕,并上报结案。案件处理完毕后做好结案登记,将资料交信访办由联络员网上回复后存档。
六、搞好宣传。法律和政策有明文规定可办理的应及时给予办理。超出法律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向信访者说明情况,解释清楚。
七、拓宽信息。认真抓好信息的筛选、分析、传递等各环节,综合分析来信来访的问题和情况,对涉及面广的政策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供领导了解民情,预测民意。
八、提高效率。全年结案率要在90%以上,重复信访控制在10%以内。对来信来访的数量、内容、结案情况要进行定期统计,并做好向有关部门上报信访统计,年终要对信访工作进行总结。
一、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及***、自治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局党组、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三、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对局机关及局单位党风廉政工作进行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党组(支部)年初要对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安排,明确责任。
五、党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体工作人员述职述责述廉和民主评议。
六、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要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七、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清政廉洁,严防腐败,杜绝不廉洁行为。
八、认真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及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重点是“三大一重”、“三提醒”、“季报告”、“双反馈”、记实台账和记实手册等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做到政策、服务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原则,履职尽责,严禁推诿扯皮,党员干部要带头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十一、认真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杜绝浪费,勤俭节约。
十二、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党***、国务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倡导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服务,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第三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六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市、县有关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根据本局实际,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被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物。
二、不准索取和接受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档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不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确实推辞不掉的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须在受礼一个月内向组织汇报或交组织处理。
三、不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不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六、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到企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交付的各种费用;不准无偿占用企业钱物;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借用公款从事营利活动。
七、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八、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五条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照《中国***问责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消防责任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住宅小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住宅小区物业(含商住楼、综合楼的住宅部分)所实施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
(三)本规定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严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确保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建筑物或者场所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负责。
第六条有两个以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同负责,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纳入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费用应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配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的区域,所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协商确定维护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四)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五)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八)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存档备查;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消防法规;
(四)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工作;
(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二)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物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添置的相关费用;
(四)做好自用房屋、自用设备和场地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计划;
(三)为本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规定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七)组织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实施演练;
(八)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八)配合辖区网格员、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九)其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专(兼)职消防队员应当开展消防安全防火巡查、检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熟知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特点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三)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四)是否有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五)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被破坏,是否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六)是否存在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违规搭建;
(七)业主装修是否符合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其他防火巡查内容。
防火巡查人员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防火巡查时,应当场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和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三)消防车作业场是否被遮挡、占用;有无妨碍举高消防车作业的绿化、障碍物;
(四)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五)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安全主管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消防行政许可、备案资料及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三)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情况;
(五)巡查、检查记录;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记录。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对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整改方案。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将危险场所或部位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存档备查。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前应经消防安全培训,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火灾重点部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性能及使用办法;
(四)火灾报警、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期火灾以及疏散、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广泛采取广播、电视、录像、标语、横幅、板报、派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引导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关心和重视消防安全,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火灾处置。
第二十七条报告火警时,要说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就近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场。
第二十八条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组织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九条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火灾扑救。
第三十条火灾扑灭后,物业服务企业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及工作人员违反消防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并主动整改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宜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小学教育科研管理是小学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等,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效益,使我校的xx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xx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搞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方法,也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有计划地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通过对教育科研课题的专题研究,一方面使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培养一批科研型的骨干教师队伍。另一方面要针对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小学教育改革的思路、策略和途径,形成我校教育科研特色。同时为促进教育科研成果尽快推广、应用,必须建立一套有利于操作、检测、评估课题的管理办法。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课题为基础,校级立项课题是学校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分为学科类课题和非学科类课题两大类。
1、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2、课题管理的内容包括课题申报、课题方案制订、论证及立项、课题的实施、阶段总结报告和实验报告、课题的中期检测、课题成果鉴定、课题成果的'推广等环节。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
1、每年九月份由课题负责人选准课题,填好课题申报表,写出课题实验方案送校教科室。教科室根据所报课题进行审阅。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论证,对有较高学术价值、便于操作的优秀课题向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推荐,争取立项。其余的作为校级课题。
2、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分,内容具体,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的实施。
1、校教科室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一年以上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组长要经常性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校科研室汇报。
5、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同时,更要注意科研的科学性和对教育的实际指导意义,在研究过程中可作不断的改进或提高。
6、课题一经立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因故不能按时结题或不得不中止的课题,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教科室备案。无不可抗拒原因而不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一年课题。
(三)自查、检测。
每位实验教师每学期末要写出阶段实验总结,向学校教科部汇报教育实验过程中的得失,并将实验过程中积累和收集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校教科室存档,便于学校对实验中期、实验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四)课题结题与鉴定管理。
1、凡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由校科研室负责鉴定工作。课题负责人向校科研室递交《课题研究结题报告》,并附下列资料:课题研究主体报告、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文字、图表、录音、录像、软件和事物等)。
2、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由上级科研部门给出鉴定。
3、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xx按实验成果价值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详见《小学教育科研课题奖励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1、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自己的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
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自己的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1、学校及时发布区级课题的申报信息,并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立项、论证等工作。
2、9月份,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并认真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申报者要比较详细地写出课题研究的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为校级重点和一般课题。
3、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特别是骨干教师、青年(40教师岁以下),要做到人人有课题。
4、申报课题的形式可个人申报,也可以教研组申报,个人参与合作共同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小而实,要服务于学校的重点课题。
5、一经申报,课题组的教师或个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上研究课。课题负责人对情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课题一旦结题,要做好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结题报告。
6、课题实施时间超过一学期的,课题组要做好中期的自查及汇报。
7、学校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用于课题组购买图书资料、问卷及资料的复印等其它所需的支出。
学校每一年举行一次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经有关专家及科研小组评120100审,获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在考核中分别奖励元、元、8040元,鼓励奖元。
200~100元不等。
120~16030~60奖元。在校级汇报交流的奖元。
4、教育科研获奖的将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将评选教科研个人先进。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研讨会,进行科研成果的交流。
7、教科研成果评奖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基本按时,案几划完成课题方案;论文符合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论文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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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范围。
适用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是企业、车间、工段、班组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引用法规、文件。
4管理职能。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执行与考核工作。
5管理原则。
5.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
5.2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5.3贯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二级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各副职、各部门按职责范围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副职应在各自主管的业务工作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5.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
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它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实施的基本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5.6公司实行班组级、部门级、公司级三级安全管理。
5.6.1公司级:公司设生产安全部,在公司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6.2部门级:各生产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在部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同时接受公司生产安全部的指导。
5.6.3班组级: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是所管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单位安全员的指导。
6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1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加强对员的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6.1.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其他工作时,要包括安全工作。
6.1.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总则。
6.1.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6.1.5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1.6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6.1.7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1.8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9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定期演练和改进。
6.1.10指定部门和分厂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6.1.11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6.2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6.2.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制订、修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
6.2.2负责具体安排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总经理指令,组织协调和监督各业务口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2.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2.4组织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6.2.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6.2.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2.7对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组织或安排安全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6.2.8布置检查各单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2.9组织实现公司的均衡生产,贯彻劳逸结合,尽量避免突击生产,控制随意加班加点。
6.2.10对较大危险作业负责审批。
6.3技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6.3.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6.3.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6.3.3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3.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6.3.5参加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6.4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职责。
6.4.1在编制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安排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把改善员工生产作业环境、提高安全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和安排。
6.4.2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安全宣传教育等项费用和资金,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6.4.3对影响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进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性重大隐患,及时调整、追加计划费用,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尽快予以解决。
6.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6.5.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制定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带领全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做到杜绝违章指挥生产。
6.5.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员工思想状况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对新入厂的或变换岗位的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其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6.5.3组织本班(组)员工不定期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或安全守则,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并采取防范措施,不允许本班(组)出现违章作业。
6.5.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坚持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立即上报单位。
6.5.5生产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认真检查,找出不安全因素,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5.6发生事故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详细记录,向调查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组织本班(组)员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5.7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把安全工作列入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6.6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
应急预案。
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
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6.6.2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6.3生产作业前要熟悉作业场所,掌握作业中的安全措施和要求,不断总结和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6.6.4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学习,坚持岗位安全检查,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6.6.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无证不准动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等特种设备和设施。
6.6.6发生或发现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参与伤员抢救,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反映情况。
6.6.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7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7.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6.7.2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新入厂和变换工种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组织岗位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6.7.3协助班组长开展好各种安全活动,调查、分析班组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协助班组长及时解决,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6.7.4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7.5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协助班组长进行现场保护和组织抢救,及时了解情况,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6.7.6认真做好班组各项安全记录和台帐。
6.8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6.8.1在行政一把手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生产安全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
6.8.2具体组织并参与编制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贯彻执行。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6.8.3每天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不少于1小时,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作业现场出现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现象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
6.8.4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行考核,督促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6.8.5负责组织和监督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人员上岗。
6.8.6参与制定本单位负责的临时和检修任务的安全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6.8.7参与有关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6.8.8指导和监督检查单位的安全防护装置、灭火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正确合理的使用,掌握单位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8.9参加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推行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发生规律,找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经常组织事故演习。
6.8.10监督检查单位易燃易爆三级危险点的管理工作。
6.8.11具体组织、参与单位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6.8.12按规定及时填报各类安全报表,完成各项上级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
6.8.13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6.9其他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6.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9.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五同时”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6.9.3深入现场时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不违章指挥,认真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6.9.4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6.9.5发现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要立即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公司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7.1生产安全部。
7.1.1宣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程,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7.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和处罚。
7.1.3组织制定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编制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1.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其作业,并制订防范措施。
7.1.5负责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1.6根据现场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计划按期完成,要求有档案资料。
7.1.7会同人力资源部及员工所在单位,对员工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和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签发安全操作合格证。
7.1.8加强基础建设,注意资料积累,研究分析员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防范措施。
7.1.9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7.1.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1.11建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生产安全预警机制。
7.1.12绘制有害作业点分布图,且应标明全部有害作业点的位置和种类。
7.1.13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调度会应有安全生产内容,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布置安全。
7.1.14组织好均衡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
7.1.15正确处理生产进度和安全生产的矛盾,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7.1.16建立设备的档案及管理帐卡,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鉴定。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3.4.3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1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已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4.6.2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1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4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