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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模板6篇)

作者:书香墨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模板6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优质篇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 粤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甲方:乙方: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人:

甲方委托人身份证号: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优质篇二

乙方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经济集体的收入,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费总计 元(大写)。

合同签字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费 元。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区人民政府核发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将剩下承包费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承包费含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一经确认本承包合同,即视为承包事宜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证:

1、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2、权属没有争议;

3、土地权力的行使没有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着物(杂树)连同土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六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暖、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有权自主进行规则、开发、利用、经营、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农、林、,牧、旅游开发、项目建设,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经营方式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经营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村民的生产、生活。

第八条: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经营权抵押。

第九条:承包经营证或其它用地手续,由甲方办理。

第十条:承包期间,因政府征收承包范围内的山、地、林等或统一规划土地用途,各项补偿、补助款及经营损失补偿全部归乙方,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如需要以甲方名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具体事宜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擅自处分乙方的权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补偿款。

第十二条: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承包期满,如果承包范围内有乙方(或承包权流转受让人)投入的不少于一万元的资产,乙方有权继续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张收回承包权,应当对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格予以补偿,同时对乙方20年的经营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以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七条: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方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经镇政府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优质篇三

承包为乙方(以后简称乙方):

1、全屋场群众大会决定,将现有开垦的山地按国家图纸实际面积计算一并承包给乙方(按实面积为准)。

2、时间自20xx年3月5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时限30年)。

3、承包金额为每亩每年45元人民币。

4、前期山林开垦投资费用归乙方偿还。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亩补贴,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费用,无论乙方采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不得违约。

6、三年后,甲方除享受45元一亩外,如遇国家有对山地补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拨的归甲方所有。乙方争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国家征收土地款(归甲方所有),青苗建筑物的征收款(归乙方所有)。征收多少面积应减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内,应维护乙方利益,支持乙方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出现故意刁难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归甲方负责,触接刑法的,乙方有权申请追究刑事责任(损失款乙方有权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双方无权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终止合同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在三日之内终止合同,赔偿金额伍万元整)。

10、在开垦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归乙方完成。

11、甲方应尽快将所开垦的山地丈量整册到户一式两份,一份交甲方各户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档(整册时限4天)。

12、交款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阳历)一并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三年的每亩80元补助款应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3月4日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优质篇四

发包方(乙方):

为了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v^土地管理法》、《^v^农村土地承包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将其所属耕地_ _亩给甲方承包经营。

二、承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成为止,共 年。

三、甲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每年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年底结算当年的费用,不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结算。乙方出具加盖社区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乙方要尊重甲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和继承权。

五、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向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不对其负责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乙方保证该土地界线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甲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如若有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允许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八、合同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承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如甲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九、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有一方无故违约或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 元,并赔偿 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因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村负责人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优质篇五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山林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山林属自留山,在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林业环境保护制度下,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不得进行与农业、种植无关的产业。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或自留山位于,总面积约亩。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租金 元,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自留山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自留山。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

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自留山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自留山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 山林转让合同书山林转让合同优质篇六

合同的成立,在一般情况下,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农村租地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四至界限

甲方将位于 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计 亩(即:长 米,宽 米)。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计 元整。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 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 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将 位于 的土地 亩 分租赁给甲方。

二、租期为 年,自20 年 月 日始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租金为 元。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

四、付款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每年年终付清当年的租金。

五、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和个人对甲方所租赁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甲方有权在租赁地上建设固定设施,利用土地资源,植树造林,或其他综合开发利用。

七、乙方应尊重甲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甲方经营活动,甲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甲方。

八、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甲、乙双方协议目的的实现。

(2)如因政府征用土地造成的协议变更,政府赔偿甲方一定的青苗费用,待甲方清理完后乙方才能将土地征出。

九、如租赁期满后,如甲方不在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甲方所建固定设施应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甲方,如归乙方,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对价。

十、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期交纳租金,乙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违约金。

(2)如乙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此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