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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模板10篇)

作者:飞雪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模板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可另附清单)

二、本合同按《民法典》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及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法规、规定执行。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若双方协议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核准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买卖中适用本合同。)

监制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部门: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二

近年来,随着商业活动的不断增加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合同交付成为商业领域一个常见但十分重要的环节。作为一名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多年的从业者,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在此,我将从合同交付的意义、注意事项、方法和提升效率等方面进行阐述,分享一些宝贵的经验。

首先,合同交付的意义非常重大。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根本的依据之一,它规范了各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保证了条约的履行和执行。而合同交付则是确保合同生效的最后一环。只有在交付合同后,各方才能依据约定进行后续的业务操作。因此,合同交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保障商业运营、维护各方利益和建立信任关系至关重要。

其次,需要在合同交付过程中注意一些事项。首先是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合同应当包含全部必要的条款和条约,确保各方在实际操作中能够依据合同进行。同时,应当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准确无误,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其次是合同交付的形式。合同可以通过传真、邮件和快递等方式进行交付,其中邮寄合同时需要注意时效性和安全性。最后,交付后务必保留相关证据,例如交付回执或记录,以备日后需要。

合同交付的方法非常多样,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一种常见的方法是通过邮寄进行合同交付。将合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以确保安全和时效性。此外,还可以通过快递公司进行交付,例如顺丰、圆通等。这种方式不仅保证了合同的快速送达,还可以追踪合同的状态,降低丢失的风险。除此之外,传真和电子邮件也是合同交付的常用方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合同,可以大大加快交付的速度,并降低成本。但需要提醒的是,传真和电子邮件交付的合同在法律层面上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当地法规进行确认。

最后,在合同交付的过程中,提升效率十分重要。首先,建立起高效的合同管理系统。通过合同管理软件将合同进行分类和归档,方便快速查找和复核。其次,与合作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与他们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交付方式和时间,避免信息不同步导致的延误。再者,与合作方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建立信任机制。合作关系的稳定有助于交付的顺利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最后,合同交付过程中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自我要求,尽职尽责,确保交付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合同交付的失败,进而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合同交付作为商业活动的关键环节,不仅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和权益,也是建立信任和合作的基础。通过充分理解合同交付的意义,注意事项和方法,以及提升交付效率,可以保证合同的及时生效和顺利执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不断完善自身的合同交付技巧,为商业运营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三

1.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

(1)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的,并附有3个附件。

4.《通用条款》不能完全适用于各个具体工程,因此,配之以《专用条款》对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5.重新检验(单选题)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暂停施工

(1)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导致的暂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损失的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单选题)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

9.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多选题)

1)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3)采取补救措施

4) 继续履行

10.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条件和程序(简答题)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落实。

(5)对于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对于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当与招标人及时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四

随着商业交易的不断发展,合同越来越成为各类商业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明确交易的双方权利与义务,更能够提供法律保障。因此,在商务往来中,编写一份合规合法、条理清晰、明确易懂的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分享我在合同编写方面的心得体会。

一、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

合同编写需要在前期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是必须要做的功课。一个好的合同应该有明确的条款,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清晰地陈述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在合同条款的编写中,需要着重关注四个方面:第一,条文必须得到法律法规认可;第二,条文舒适度高、每个相关方面的权益的同时,能够完成预期目标;第三,应该清晰具体地标识验证条目;第四,采取适当的语气和语言表达方式,使其易于理解。

二、将合同重点阐述

在编写合同条款时,应着眼于合同的重点。也就是说,不能遗漏重要细节或让某些条款未明确地处理。任何重要的条款都应被明确制定,例如付款细节或交货细节,必须详细列举。同时,在明确这些条款时,还应考虑到合同期间存在的各种变化情况。做好足够的规划是关键,使合同成为一种有效的牢固工具,更恰当地处理商务往来中的各种可能性,最终达到企业合作共赢的目标。

三、注重合同格式的规范化

除了保证合同条款的完整和清晰外,合同编写中,格式的规范化也非常重要。合同的格式可以帮助客户更快地理解条款及相关细节。对于不太了解合同结构的阅读者,简洁的合同格式可以让其轻松对合同概述做出快速了解,同时在合同的核心条款上做出精细的指导方向。这样,就可以让每个客户都可以很好地履行他们曾经遵循这些条款。

四、合同的适当调整

在合同的编写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合同内容的适时调整。商务往来中,有可能突然异常情况突然发生,这种情况将影响原始合同中存在的某些重要条款及相关细节。因此,需要保证合同能够迅速应对这类情况,并在未来的过程中尽可能地规避出现类似的风险和隐患。在实际操作中,不要担心讨价还价或犹豫不决,保证国内外服务的高质量。正因为如此,才能使初步的商务往来顺利进行下去。当然,在所有的合同调整、补充或更新过程中,需要缜密处理各种可能的风险和隐患。

五、合同的审查和确认

在编写完合同之后,务必要进行审查和确认。这是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的重要一步。首先,合同的审查必须严格遵循以及行业相关新法律规定,以防止可能带来未知的风险或损失。其次,还应评估和确认商务条件和条款对企业的实质影响。最后,双方需要共同签署合同并对合同的各种细节做出严肃细致地讨论,以确保合同得到认可,达到双方所需的交易效果。

总之,在合同编写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性,使合同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强有力地支持交易,提供保护。在实践中,个体注意事项可能因国家、地区与行业而异,在所有情况下细心审查和明确合同条款,将有益于确保交易中的每个相关方受益。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五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

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

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

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

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

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

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

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

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

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

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

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

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六

作为一名商务人士,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深入研究《合同法》及《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我们合同签订和履行意义重大。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合同条例》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段:了解合同条例的基本概念

《合同条例》是我国合同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学习合同条例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目的是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条例通过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规范,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段:合同的订立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各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中,自愿原则是最为重要的,也是其他原则的基础。合同的内容应具有明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等特点。此外,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各方应当注意签字盖章等形式,避免形式主义。

第三段: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各方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完善执行。履行义务时,应当考虑合同双方共同盈利的原则。同时,当出现合同履行困难的情况时,各方应当及时联系对方,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此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各方还需要注意保密等问题,确保合同的安全。

第四段: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些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法履行的情况,此时需要考虑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尽可能减少对另一方的损害。在解除合同时,各方还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尽可能寻求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落实合同条例的重要性

合同条例作为我国合同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尤其需要我们商务人士充分理解和落实。只有真正做到了合同的公平、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才能保障我们自身在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因此,学习合同条例不仅是我们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更是我们商务人士日常工作中必备的基本素养。

总之,合同是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同条例》的落实和应用,对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商务关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我相信,只有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意识,才能在商务活动中做出更加优秀的表现。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__年__月__日,续订合同________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八

合同订立双方: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甲方将所属资产______大棚______栋,承包给乙方从事蔬菜生产。具体合同条款约定如下:

1、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费金额:每年每栋大棚上缴承包费____________元整,缴纳押金每栋大棚______元,合同期满无纠纷押金退还乙方。

3、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交纳承包费____________,并同时交纳押金____________,以甲方出据为准,不得拖欠。

4、甲方大棚位于____________处,占地____________亩。

5、甲方不负责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的水、电、气及其它相关生产资料供给,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有关税费,按国家政策执行,由乙方自行承担。

7、大棚仅限于蔬菜生产使用,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生产用途及外形外貌。不得私自拆改搭建其它建筑物,否则,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甲方有权,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回。

8、乙方要对承包的大棚应加以保护,若造成损失、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实际损失的三倍赔偿甲方。

9、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承包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个月仍不能交足承包费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乙方承包权,并诉请法律追缴所欠承包款。

10、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大棚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承包权,合同终止,大棚收回,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承包费及押金不予退回。

11、在合同承包期间如果遇到国家生产、企业规划征用该地时,双方服从国家企业需要终止合同,如占地部门给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青苗补偿费,将按实际占用青苗面积给予乙方补偿,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等费用归甲方所有。

12、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与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签定安全协议,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及刑事责任。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

14、本合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乙双方对大棚现状进行确认,乙方交纳承包费后签字生效。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九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合同是一种常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的合同形式。在EPC合同中,承包商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全部责任,为业主提供全套服务。在参与EPC合同的过程中,我有幸深入了解并参与了其中的各个环节,从中汲取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以下是我对EPC合同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EPC合同充分体现了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一个成功的EPC项目需要综合规划、组织协调以及各项工作的高效执行。作为一名参与者,我在这个合同中深刻感受到了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在项目初期,明确项目的目标和时间表是至关重要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的交付时间和质量要求,因此合同参与者需要清楚地了解项目的要求,并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工作。

其次,EPC合同强调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EPC合同通常由多个参与者共同完成,包括设计师、采购人员、建筑师和施工队等。这些参与者需要密切协作,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才能确保项目的正常进行。在合同中,我意识到只有通过团队合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优势,解决问题和完成工作。

再次,EPC合同教会了我如何处理合同变更。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的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这时,合同参与者需要在合同框架内,灵活地应对变化,并及时与其他参与者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在我的经验中,我学到了如何评估合同变更的影响,并找到解决方案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另外,EPC合同让我认识到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EPC项目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各种风险,包括工期延误、工程质量问题以及设备供应的不稳定等。作为合同参与者,我们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规避。在实际执行中,我们还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最后,EPC合同让我深刻理解了合作共赢的概念。EPC合同的目标是实现双方共同的利益,例如,承包商能获得项目的合理利润,业主能获得满意的工程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需要保持诚信、公正和合作精神,建立起互信的合作关系。只有通过合作共赢,双方才能实现长期的合作,共同创造更大的价值。

通过参与EPC合同的过程,我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将指导我在未来的项目中更好地管理合同、进行团队合作、处理变更和管理风险。我相信,只有不断积累经验、丰富知识和不断改进,才能在EPC合同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篇十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谈判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合同谈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是商业成功的关键。在我的工作生涯中,我参与了许多合同谈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旨在分享我的合同谈判心得,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第二段:前期准备

合同谈判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期准备是否充分。在谈判前,我们必须对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的情况、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以及所谈判的对象进行详细了解。只有全面且深入地了解对方,才能抓住关键点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争执。此外,我们还需要制定谈判方案,明确谈判的目标和策略,以便在谈判中呈现最佳的姿态。

第三段:不断学习

合同谈判是一个长期不断学习的过程。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能力。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将之前的谈判案例进行总结,并分析出成功或失败的原因。通过这种方法,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同时,我们还可以向其他同事请教,从大家的经验中吸取教训。

第四段:沟通技巧

在合同谈判中,我们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首先,要善于倾听。只有通过倾听,我们才能全面了解对方的需求,更好地进行谈判。其次,要掌握恰当的表达方式。在表达自己的想法时,要用简单、明确的语言进行表述,不要使用过于高深的词汇,以免对方无法理解。此外,要注意语气和语调,避免引起对方的不满。

第五段:谦虚、灵活

在合同谈判中,我们要保持谦虚、灵活的态度。首先,我们需要摒弃自信过度的心态。即使我们已经积累了大量经验,我们仍然不应该过于自信,以免把握不准,导致谈判失败。其次,我们需要保持灵活的思维方式。在谈判过程中,不要固执己见,要根据对方的态度和说话的方式来灵活调整自己的策略,以获取最终的胜利。

结论:

有一句话说得好:“准备充分,谈判成功”。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忘记加强前期准备工作,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保持谦虚和灵活的态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合同谈判中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