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1、举止文明,姿态端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释用户提出的各种问题,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熟练掌握收费系统的操作。
3、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尤其对临时出入本小区的车辆要严格进行对比检查,收回ic卡后方可放行。若ic卡丢失,值班人员要照价赔偿;如遇车辆丢失,根据电脑资料要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4、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票额开具发票,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乱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严格控制出口人工抬闸,违者从严处理。
5、爱护设备,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各种设置、删除资料和进行非法操作,严禁私自在电脑上安装各种软件,不得进行玩游戏、打字等其他操作,违者从严处理,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如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维持好车辆出入秩序,认真做好登记,防止ic卡丢失。对此期间所收回的未付款ic卡应分类保管,交收费管理员处理。
7、认真交接班,如实做好各项登记。
8、维持收费岗亭良好秩序,保持收费岗亭及出入车道的卫生整洁。
1.0目的:为了规范营业性停车场收费、交费工作,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停车场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小区营业性停车场出口岗。
3.0出口岗收费、交费作业规程,
3.1安管部每班设专人负责停车场出口岗收费工作,作业前到队长处领取收费单据发票,专人专管,认真做好收费单据发票的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3.2车场出口岗安管员严格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禁止乱收费或收费不给票据,对方不要票据时应妥善保管,连同票据存根一并交回安管部负责人。
3.3遇有拒交或少交费的车主(司机),应敬礼劝说其交费,如引起争端及时报告班长、安管队长到场解决,并做好出口交通秩序的管理,防止事态扩大。
3.4应固定专人顶岗和换班,接班人员到岗后,双方认真清点车场车辆,清点现金、发票等,做好交接并详细记录。
3.5出口岗安管员下班后,及时将当班收取的费用和已使用的票据存根一并上交安管队长由安管队长上缴财务。如遇节假日或财务人员不当值,将车场收取的现金及票据妥善保管。
4.0停车场收费、交费的监督管理。
4.1安管经理、队长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口岗收费、交费工作,检查核对出场车辆与收费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查清原因,对违规人进行处罚或换岗处理。
4.2结合停车场实际情况,监督落实安管员收费标准,安管员违章操作导致投诉要及时处理,避免影响停车场正常收费工作。
2020年4月19日
任
务。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用户的停车费,熟悉收费系统各种操作程序,快捷、准确无误地做好收费工作。
3、当有车主对所缴费用产生异议时,向车主耐心解释,文明热情的服
务。
录。
5、遇有要求免费的车辆时,需经过管理处同意,免费处理车辆要做好工作记录,供管理处、财务部门查帐核对。
6、负责做好各种特票(优惠劵、免费劵)收缴、登记工作。
班
人
负
责。
8、严禁在车场电脑中更改数据资料、玩游戏,严禁挪用、贪污车场公款,违反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0年4月19日
取制卡工本费50元,给予发票和收款收据,经车主确认和财务认可后
方
可
放
行。
10、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好现金与发票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停车场值班员必须按规定收取停车费,上岗前准备零钞,必须将停
车
发
票
持
在手
中。
2、不得将发票放在岗上,收费时应当面点清查验真伪。严禁人情车或不收费、多收费、少收费、收费不给票的行为。
长
协
助
处
理。
4、对遗失"车辆停车卡"的车辆不得放行,并要求车主到管理处或保安
部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5、当遇到车辆"冲卡"时,尽量追,并迅速向领导及派出所报告,做
好
记
录。
6、如遇到拒绝交费的车主,应耐心做好解释,劝其按章交费,引导车辆停放到不影响交通堵塞的地方。
时
汇
报
维
修。
2020年4月19日
人
员。
9、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双方点验物品,交待遗留工作和上级领导特别交代的事项并作好记录。
任
务。
2、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用户的停车费,熟悉收费系统各种操作程序,快捷、准确无误地做好收费工作。
3、当有车主对所缴费用产生异议时,向车主耐心解释,文明热情的服
务。
4、在停车场道闸系统出现故障时,对缴费客人要礼貌解释,及时通知班长并报告管理处安排维护人员立即处理。
5、遇有要求免费的车辆时,需经过管理处同意,免费处理车辆要做好工作记录,供管理处、财务部门查帐核对。
6、负责做好各种特票收缴、登记工作。
7、负责日常停车场道闸系统清洁护理工作,发现系统异常需及时通知班长并报告管理处处理。
班
人
2020年4月19日
负责。
9、严禁在车场电脑中更改数据资料、玩游戏,严禁挪用、贪污车场公款,违反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着装整齐,按规定上岗交接-班,忠于职守,在岗时不得与其它
无
关
人
员
聊
天。
报
告,确
保
安
全。
3、严禁收买、推销、小贩等闲杂人员进入区内,不准装修队擅自进入
区
自
找
“
生
意
”。
4、停车场值班员必须按规定收取停车费,上岗前准备零钞,必须将停
车
发
票
持
在手
中。
5、不得将发票放在岗上,收费时应当面点清查验真伪。严禁人情车或不收费、多收费、少收费、收费不给票的行为。
长
协
助
处
理。
7、对遗失"车辆停车卡"的车辆不得放行,并要求车主到管理处办
理
相
关
手
续。
8、当遇到车辆"冲卡"时,尽量追,并迅速向领导及派出所报告,做
好
2020年4月19日
记录。
9、如遇到拒绝交费的车主,应耐心做好解释,劝其按章交费,引导车辆停放到不影响交通堵塞的地方。
10、遇到突发事件,以公司所规定的原则为前提,进行灵活处理,不能解决或超出职权时,报告主管领导。
时
汇
报
维
修。
作
人
员。
13、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双方点验物品和钱物,交待遗留工作和上级领导特别交代的事项并作好记录。
14、维持出入口车辆轶序,确保出入口车道顺畅!
才
给
予
放
行。
16、注意车内状况,严禁装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进场。
17、注意观看入场的车辆,是否有严重损坏、刮花、车牌不全等,应
告
之
车
主,并
作
登
记。
18、保持与停车场的保安联系,及时告之车辆进入的方向。
2020年4月19日
19、车辆出入口读卡机出现故障时,要对客人礼貌解释,并做好手动计收费工作。核对车辆进出时间,准确计算该缴费用。
20、保待怍费员的清洁卫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岗停室。
21、严
禁
危
险
品
进
入
小
区。
22、完
成上级交办2020年4月19日的其它工作。
1、当班期间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按岗位职责、事务制度、作业流程、操作规范、业务标准落实工作任务。
2、严格按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标准及公司规定,收取客户的停车费,熟悉收费系统各种操作程序,快捷、准确无误地做好收费工作。
3、当有客户对所缴费用产生异议时,及时、有效的按相关规定向客户耐心解释,文明热情地为客户服务。对异议较大,难以短时处理的客户异议,及时疏导客户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区域,另行妥善处置。
4、在车辆入口读卡机或车牌识别器出现故障时,对缴费客户要礼貌解释,并用对讲机与停车场(库)出入口联系或人工读取车辆管理系统数据,核对该车进入的时间,准确的为客户计算应缴交的费用。
5、遇有免费通行车辆(行政执法、市政维护、物流速递、参观学习、紧急救护、抢险救援、内部服务、殡葬、婚庆、乔迁、军车)时,做好免费通行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6、负责做好各种发票收缴、登记工作。
7、负责协助巡逻岗处理缴费后超时车辆的离场工作。
8、负责按规定做好收费的交接工作。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辨别钞票真伪,接班后发现有异,由接班人负责。
[兰台导读]:
自2015年劳动合同法修订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严格规范,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舍弃了劳务派遣用工而转向了劳务外包用工。
劳务外包是企业将某个相对独立的劳动服务项目外包给专业公司,由专业公司依据发包企业的要求,组织和直接管理劳务人员完成劳动服务且对项目成果和质量负责的劳务承包形式。
基于劳务外包用工的法律定义,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外包用工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劳务外包区别于其他用工形式的主要特征。例如发包企业仅对承包公司的工作成果进行监督,依据劳务外包合同向承包公司支付承包费用,发包企业不直接管理劳务人员,也不直接向劳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外包用工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用人单位外包的是独立的劳动服务项目,而非劳动者;
2、 用人单位不直接管理劳务外包劳动者,不为其进行考勤与安排工作;
3、 用人单位不能为外包劳动者发放工资与缴纳社保。
在本期案例中,某歌厅即是使用了不符合外包资质的外包组织,以及对外包员工进行了实质上的使用与管理,而最终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任丘市某歌厅与左某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上诉案
(2015)沧民终字第184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任丘市某歌厅。
负责人牛瑞卿,该歌厅业主。
委托代理人孟召鹤,系该歌厅经理。
委托代理人:宗振宵,河北金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左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姚某。
第300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15年7月3日,被告姚雪娇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了“任丘市赤诚信息服务部”,经营范围及方式为“信息咨询服务”。同年10月16日,被告江某(系被告姚雪娇之夫)以“任丘市赤诚服务”的名义与原告任丘市某歌厅签订了一份停车场保安承包合同书,内容为:甲(任丘某歌厅)、乙(任丘市赤诚服务)双方经过多次共同商讨、洽谈,甲方决定将停车场保安工作承包给乙方,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停车场停车方面的服务。一、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协助乙方把所有保安人员入职到任丘市保安公司或华威保安公司,确保乙方保安的合法性。2)甲方负责免费为保安提供与其他员工同等的食宿条件。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执勤中服装保障、通讯器材和执勤设施、设备等物品。4)甲方积极提供相应条件并主动配合乙方妥善处理执勤中出现的乙方不能单方处理的问题,共同完成任务,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5)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保安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的一切应支付费用。2、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要求配备相应的保安力量。2)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合约之约定的要求和执勤标准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服务,确保保安人员在管理、生活、执勤中的准军事化水平。3)保证在规定的时间段里,做好停车场的安全、正常停车秩序,确保客人的车辆正常停放。4)做到客人车辆无损坏、丢失,提醒客人锁好车门,确保客人车辆内物品安全。5)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二、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1、...2、...。三、结账方式。按甲方的要求配备保安八名,甲方应以保安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为标准,加上管理费每月1400元,总计11000元,前三个月付总工资的一半,于当月x日前以现金形式结算,由乙方开收款收据给甲方。合同到期余款付清。四、本合同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0日,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五、本合同一式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六、...七、...八、甲方代表签字为“任丘市某歌厅(章)孟召鹤08.10.16”;乙方代表签字为“江某08.10.16”。
合同签订后,被告江某将以刘建超为队长的八名保安介绍至原告处从事保安工作,保安工作职务分为内保和外保两项工作内容。期间,被告江某于2015年12月6日、2015年1月4日、2月5日、5月5日、6月5日、7月5日在原告处签字领取了2015年11月至2015年6月份的保安工资及管理费。之后,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份的保安工资及管理费除3月、4月两个月的由保安员李通支取外,其余全部由刘建超支取。
2015年8月31日,原告任丘市某歌厅工作人员李凤欣等人因用免费单在歌厅的吧台兑换现金,被歌厅得知后,对李凤欣等人作出扣发部分工资等处罚。李凤欣怀疑是歌厅工作人员卢刚举报。同年9月5日晚10时许,李凤欣在饭店与于威威、许伟、赵学志一起吃饭时,将扣发工资的事告知于威威等,想让其教训卢刚,并索要被扣的700余元的工资,于威威等人表示同意。9日凌晨2时许,几个人便到歌厅寻找卢刚,恰遇歌厅的经理孙波,孙波将于威威等人劝走,后发现于威威等人在歌厅北不远处的十字路口等候,便电话告诉保安队长刘建超等人保护好卢刚。凌晨2时30分左右,刘建超开车拉载卢刚、左某等人回宿舍的途中路径歌厅北十字路口时,被于威威等人用车逼停。于威威用砍刀将刘建超所驾驶的车辆前挡风玻璃砸坏后,与许伟、赵学志持刀棍对刘建超进行伤害,致刘建超左腿动、静脉断裂,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1年5月27日,死者刘建超之妻左某向任丘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确认死者刘建超与任丘市某歌厅存在劳动关系。该委于2011年7月27日以任劳仲案字(2011)第02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确认刘建超与原告任丘市某歌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另查明,被告姚某于2015年7月3日申请注册的“任丘市赤诚信息服务部”,因未申请年检,于2015年1月26日被吊销。
原审法院认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登记取得劳务派遣资质,而本案无论是被告江某还是任丘市赤诚信息服务部均没有劳务派遣的资质,且从被告江某以任丘赤诚信息服务部的名义与原告签订的停车场保安承包合同的内容看,原告对此也是明知的。即使“承包合同”有劳务派遣的性质,该派遣行为也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不予保护。受害人刘建超在原告处工作期间,受原告管理人员的指派,从事“承包合同”之外的工作过程中受害,因此应认定原告与受害人刘建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原告称与受害人刘建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从而认为与被告姚某、江某形成雇佣关系的主张,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不予采纳。
原审判决:原告任丘市某歌厅与被告左某之夫刘建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后,原告任丘市某歌厅不服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与刘建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其主要上诉理由:1、刘建超与被上诉人江某、姚某系雇佣关系,原审法院认定双方为介绍工作关系属认定事实错误。2、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江某签订的“停车场保安承包合同”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妥,上诉人认为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是一个劳务外包合同,并非劳务派遣合同,一审判决仅以受害人刘建超是在受上诉人管理人员指派从事承包合同以外的工程中受害,就认定上诉人与刘建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
经审理查明,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1、2015年10月16日被上诉人江某以任丘市赤诚服务的名义与上诉人任丘市某歌厅签订的“停车场保安承包合同”,其性质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2、刘建超与上诉人任丘市某歌厅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上诉人主张其与江某签订的“停车场保安承包合同”是劳务外包合同,江某、姚某是为了履行与上诉人之间的劳务外包合同而雇佣刘建超等八名保安,刘建超与江某、姚某之间是雇佣关系,但在劳务外包合同中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均由劳务外包单位自行安排确定,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在雇主的管理、监督下为雇主提供劳动并由雇主支付劳动报酬,而本案包括刘建超在内的八名保安是按照上诉人任丘市某歌厅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接受上诉人的管理,并由上诉人支付劳动报酬,故上诉人与江某之间不具有劳务外包合同关系,江某、姚某与刘建超之间也不存在雇佣关系。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张 珍
审判员 沈东波
审判员 张兆阳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
书记员 王 尧
(文章来源:兰台劳动法律事务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负责代理项目及价格
1.代理项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项目设备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设备价格(大写):___________。配置见附件。
二、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终用户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甲方收到货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内按约定价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发票。
(3)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2.按公司提供的价格出售的设备,项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设备,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约定内容。
6.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协议》等相应协议的所有条款。
7.本协议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四、签署相关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协议必须与本协议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协议期限及签署地点
2.本协议的签订地点:北京市建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1层。
六、协议的中止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协议。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协议文本及附件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协议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
代理商承诺书
“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