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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实用21篇)

作者:笔尘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组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企业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规章制度范文的更新和修改需要及时响应社会变化和需求变更。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校长是语言文字工作第一负责人,带头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展语言文字工作。

二、将普及普通话为素质教育、学校管理的内容,要求明确,有检查有落实,使普通话成为主要工作语言。

三、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使每一位教师都能够拿到普通话等级证书,合格率达100%,少数民族教授汉语课的教师hsk和普通话测试达标率100%,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率100%,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达标、少数民族语言正字正音测试达标作为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一项条件,并且纳入量化管理当中。

四、公文、校刊、讲义、试其他自办印刷物、指标牌、宣传标语等用字要规范。五、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和要求。

六、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规范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将在校内说变通话列为学生的行为规范,把普通话达标作为评选文明班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之一。

七、搞好社会用字调查活动,做到有计划、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并要做出详细的分析结果。

八、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

九、学校对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资料分门别类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

教学。

时务必使用普通话。上班时间务必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

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班会活动,用心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用心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

六、用心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用心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潜力。

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进取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17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提高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学校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构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职责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学校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景,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进取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本事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本事。切实改变重知识,轻本事,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的依据之一。

一、学校用语要求。

1、师生在学校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礼貌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到达《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学校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贴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到达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贴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贴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区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景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到达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到达二级乙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景的督查。

(二)进取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立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本机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必须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资料;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资料进行考核;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4.凡发现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说普通话三次及以上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个人当年不得参加机关评优,其所在科室当年也不得参加优秀科室评选。

5.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本事、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景和用字规范情景进行自查整改。对下属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组织领导:

我校一贯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长期以来,我校以贯彻实施生态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贯彻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全校就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逐渐构成以下共识:学校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规范、和谐、礼貌、健康的语言文字学校环境。

二、工作机构:

学校设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构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职责制度,创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进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要求对本部门的文书、材料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包括签名、批注和手写体,均应使用规范汉字。

三、法规建设:

1、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资料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2、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工作同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学校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

3、要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上优质课等工作结合起来。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制。

四、资料管理:

有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项标准,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推普宣传活动的资料,如:语言文字书籍、期刊、音像资料,每学期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

总结。

五、学习宣传工作。

(1)学校环境:学校定期组织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近期主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期组织学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

(2)社会宣传:开展社会宣传或咨询服务活动,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用心参加省市区语言文字竞赛活动。

六、教学活动: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师生务必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备课、批改作业用语用字要规范。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2)课外活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文化活动。用心鼓励各班级举办各类主持人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多项与规范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课外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有资料,学生覆盖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学校有语言文字的教改项目或科研课题,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经费。

(4)学校领导、教职员在教学、群众活动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务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要求,即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到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学生正确熟练认读拼音,正确认识并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教师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

一、认真学说普通话。上课回答问题、朗读课文、课间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

二、努力写规范字。作业时做到写字工整,文字规范,避免错别字、病句。

三、进取参加各级口语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四、进取参加推普宣传工作。

五、当好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状况的督查。

(二)用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建立交通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潜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状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区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到达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到达二级乙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务必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状况的督查。

(二)用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建立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本机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1.全体干部职工务必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务必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资料;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资料进行考核;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4.凡发现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说普通话三次及以上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个人当年不得参加机关评优,其所在科室当年也不得参加优秀科室评选。

5.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潜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状况和用字规范状况进行自查整改。对下属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务必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学校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务必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务必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务必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学校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务必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务必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用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设立推广普通话专栏,大力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八、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九、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十、建立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及时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十一、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精神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要求,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作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2、成立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

3、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日常语言文字工作,并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宣传及档案管理,教科室负责教师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规范字,教导处负责学生日常?用语的规范与检查,少先队负责红领巾广播站推普工作,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教师负责教学中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

4、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教案、板书必须使用规范的文字。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使用规范字。

5、充分利用宣传栏、班级板报、红领巾广播站创设长期的`宣传环境,营造良好的推普氛围。

6、学校教育、教学、宣传工作用语规范,教学用字、各类宣传、标牌等用字规范。

7、重视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研,结合语文学科,切实加强对学。

生听说读写能力的教学和培训。

8、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9、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内容纳入教师业务培训课程体系,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各类普通话培训和语言文字知识学习,做到学习有笔记。在教学实践中强化自身语文基本功训练,努力提高素质,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

10、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11、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12、在学校网站上有关于语言文字的栏目,并有专人负责。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务必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务必到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务必到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学校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务必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务必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务必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学校语言、教学语言。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务必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务必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学校开设阅读课、写字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学校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用心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全力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工会、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导处负责教师和学生学校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总务处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师生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

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批改作业、给学生写评语,在黑板上写字等,凡是与学生见面的字,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写字比赛、阅读考试等,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

中、高年级阶段加强写字练习,钢笔字纳入常规作业范围,对做的'好的教师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1、师生在学校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礼貌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到达《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学校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贴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到达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贴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贴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我校一贯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长期以来,我校以贯彻实施生态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贯彻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全校就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工作定位和发展目标逐渐构成以下共识:学校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营造规范、和谐、礼貌、健康的语言文字学校环境。

二、工作机构:

学校设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构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职责制度,创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进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职责人,要求对本部门的文书、材料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包括签名、批注和手写体,均应使用规范汉字。

三、法规建设:

1、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资料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2、学校要把语言文字工作同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学校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

3、要把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上优质课等工作结合起来。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职责制。

四、资料管理:

有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各项标准,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有推普宣传活动的资料,如:语言文字书籍、期刊、音像资料,每学期有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和总结。

五、学习宣传工作。

(1)学校环境:学校定期组织学习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近期主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定期组织学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

(2)社会宣传:开展社会宣传或咨询服务活动,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用心参加省市区语言文字竞赛活动。

六、教学活动:

(1)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师生务必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备课、批改作业用语用字要规范。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2)课外活动: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文化活动。用心鼓励各班级举办各类主持人赛、辩论赛、演讲比赛、书法比赛等多项与规范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课外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有资料,学生覆盖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学校有语言文字的教改项目或科研课题,并投入人力物力和经费。

(4)学校领导、教职员在教学、群众活动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教师务必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要求,即语文教师、英语教师到达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到达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5)学生正确熟练认读拼音,正确认识并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教师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到达相应的等级。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状况务必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到达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务必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状况的督查。

(二)用心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建立交通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潜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状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说普通话。上课回答问题、朗读课文、课间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

二、努力写规范字。作业时做到写字工整,文字规范,避免错别字、病句。

三、进取参加各级口语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四、进取参加推普宣传工作。

五、当好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员。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日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岚山区机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景,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机关干部带头,率先垂范。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干部职工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二、加强普通话的普及,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使普通话成为机关日常工作用语。

(一)区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景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理解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的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话相应等级工作人员均应参加普通话话培训和测试,并取得相应等级。

2.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到达三级甲等以上,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到达二级乙等以上。

3.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各类人员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4.普通话水平作为干部提拔、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对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机关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一)成立各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机关用语用字情景的督查。

(二)进取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立行业精神礼貌的总体规划,作为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本机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办公桌上必须设立“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公务员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的职责,列入机关作风建设、年度考核的资料;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资料进行考核;把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公务员的一项条件。

4.凡发现工作人员不按要求说普通话三次及以上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个人当年不得参加机关评优,其所在科室当年也不得参加优秀科室评选。

5.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各科室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本机关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本事、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景和用字规范情景进行自查整改。对下属各单位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提高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学校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礼貌语,做礼貌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构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职责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学校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景,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进取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本事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本事。切实改变重知识,轻本事,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团体的依据之一。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玉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使普通话成为我局日常工作用语。

(一)局机关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三)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四)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对局机关用字的管理,努力实现用字规范化。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局机关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机关的名称牌;

2.机关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宣传橱窗(栏)、电子显示屏等;

3.机关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宣传单等。

(一)成立市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本局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二)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三)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创建交通行业精神文明的总体规划和年终评优创先的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我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

四、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

五、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各类人员,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六、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和总结。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及《安徽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网络覆盖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逐级管理。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制度,切实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以下简称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学校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三条学校开设普通话训练课(晨读)、书法(写字课)等课程,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类活动,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

第四条普通话、规范字是校园基本用语用字。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一)校内交谈用语;

(二)公务接待用语;

(三)各种会议用语;

(四)校园广播用语;

(五)课堂用语(外语教学除外);

(六)说课、演讲、诗词朗诵、讲故事等各种师生评比竞赛用语;

(七)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办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九)学校组织的师生征文、教师论文、信息简报等用字;

(十)校园网及办公平台、课件、电子教案等汉语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

(十一)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试题试卷、黑板报、墙报等教育教学用字;

(十二)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厕所等各种环境文化设计用字;

(十三)票据、报表、菜单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校园内不得使用下列汉字: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

(三)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五)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

第六条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标准。

第七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等级制度,不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职工,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语文教师的20%。

非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乙等。达到一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语文教师的10%。

非教学人员不得低于三级甲等。达到二级水平人数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学人员的40%。

第八条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未达标的教职工,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应分期分批参加长丰县教体局语委办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现象,引导与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九条学校新增教师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说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第十一条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年级学科、教师业务考核管理,并作为各级各类评先选优的硬性指标。

第十二条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三条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及时归档,做好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语言文字规范化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中国语言文字渊远流长,它与埃及的圣书文,美索不达比亚的楔形文并称为“三大元老”。可在历史的长河中,圣书文与楔形文已经相继消失,独有我们的语言,独有我们的文字,像定海神针般,屹立在世界的东方已有六千多年了。

同学们,祖国的语言文字,给了我们骄傲,给了我们自豪,而我们,唯有继承和发扬,才是对祖国语言文字尊严的最大维护。所以,规范祖国语言,纯洁祖国语言文字,的确是“匹夫有责”啊。

同一个声音才能沟通你我他,同一个声音是温暖关爱的分享。2015年上海即将举办世博会,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对于扩大上海的影响力,塑造上海的国际形象,提高上海的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学期,我校要争创南京市语言文字示范校,接受市、县语委办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评估。为了进一步营造健康文明的语言文字氛围,学校团委和学生会向全校同学及教职员工发出倡议:

1、全体师生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当作自己的职责规范,并落实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去。

2、在工作、学习过程中,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

3、认真学好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以及不规范的字;对校园内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要予以指正。并把纠错行动延伸至社区、街道和公共场所,强化用字的规范意识。

4、在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用语规范,不说脏话和粗话。并且能和周围的同事、同学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不正确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5、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并且能积极地带动家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推广普通话,使身边的亲友也能养成自觉说普通话的习惯。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必须从你我做起。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形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风气,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文素质教育不断发展,为创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而努力奋斗!

全校教师、同学们: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国内交往的日益频繁,对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表明,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性工程。值此“全国第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蓬勃开展之际,我们向全校教师提出如下倡议:

一、全体教师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当作自己的职责规范,并落实到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做到在课堂教学与学生交谈等场合一律使用普通话,在备课、教学板书、撰写论文及其它情况下的'文字书写一律使用规范汉字。同时,在教学中要注意纠正学生口语表达及汉字书写中的不规范现象。通过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使普通话成为师生员工的日常用语,把写规范字看成体现自己文化修养的重要标志。并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同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坚决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

二、语文学科具有人文性和工具性相统一的特点

语文教师身负培养学生人文素养的重任,理应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示范者和促进者,理应成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的辅导者。要结合语文教学,设计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语文综合实践活动,推动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轰轰烈烈地展开。语文教师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生力军和排头兵。

三、要讲好普通话,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积极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优选先挂钩。

三、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职工参与的语言文字常识的测试,测试结果全校公布,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四、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五、语文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接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听说读写能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6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语言文字规范化手抄报

1.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2.说普通话四海同音,写规范字九州一体!

3.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4.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5.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6.普通话让生活更精彩,让社会更温馨!

7.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8.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话融会东西南北情!

9.普通话,使你我靠得更近!

10.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11.面向现代化,推广普通话!

12.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13.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14.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15.普通话:神州音,华夏情!

16.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7.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18.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19.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

20.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

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21.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22.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23.普通话,承载文明,光彩中华!

24.提高语言素养,展现文明形象!

25.一字一句普通话,千言万语绘中华!

26.推广普通话,弘扬爱国情!

27.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28.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扬爱国情!

29.提高用字规范意识,养成规范用字习惯!

30.人人都讲普通话,个个书写规范字!

31.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共塑校园文明新形象!

32.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

33.提笔写规范字,开口说普通话!

34.用朴实无华母语,架交流沟通桥梁!

35.风度在优雅的谈吐中体现,风采在规范的语言里洋溢!

36.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37.普通话融会东西南北情,文明语温暖师生你我心!

38.中华民族大团结,同心同德同语言!

39.华夏普及普通话,民族团结兴中华!

40.大力普及普通话,架设人间交际桥!

41.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42.普通话——您出行的第一张名片!

43.你我都讲普通话,情如手足胜一家!

44.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文明新形象!

45.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46.普通话催发校园新貌。

47、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48、规范字尽显人文风采。

49、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50、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提高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校园盛开文明花。

做推广普通话的先锋。

用语用字规范化。

当书写规范字的模范。

校园盛开文明花。

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

人人说好普通话。

用规范字,显华夏文明。

个个争当文明人。

大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说好普通话,沟通你我他。

共同构建和谐校园新形象。

使用规范字,方便千万家。

规范用语用字。

普及普通话,热爱大中华。

构建和谐校园。

推行规范字,提升新形象。

普通话同青春携手。

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

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文明语深入男女老少心。

普通话与素质同在。

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

规范字和文明同行。

说好普通话,使用规范字。

四海同音,万众一心。

弘扬新文化,争当文明人。

科学规范,和谐发展。

1.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普通话是人与人交流的桥梁,是雄鹰飞上蓝天的翅膀,是让小树茁壮成长的阳光,让我们学说普通话,让普通话伴我成长。

2.普通话,文明人的通行证;规范字,中国人的身份证。

3.普通话,句句入耳;规范字,行行入目。

4.一字一句普通话,一笔一划方块字,千言万语绘中华。

5.一撇一捺,书写华夏气节;字正腔圆,述说炎黄情怀。

6.普通话是沟通的工具,规范字是文明的'标志。

7.说普通话,讲述神州佳语;写规范字,彰显华夏文化。

8.会说普通话,知音遍华夏。

10.一平一仄,华夏之音;一横一竖,九州之形。

11.一字一画皆有情,一言一语传文明。

12.一字一句显文明,一言一行现真情。

13.炎黄龙文,横竖撇捺,规范书写,四海一家。

14.心相印、语相通、神州音、华夏情。

15.听普通话悦耳,赏规范字悦目。

16.说普通话九州同音,写规范字华夏一体。

17.说普通话交四海朋友,写规范字做天下文章。

18.说普通话,扬大国之风;写规范字,显炎黄之魂。

19.说普通话,讲述神州佳语;写规范字,彰显华夏文化。

20.说地地道道的普通话,写规规矩矩的方块字,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21.普通话是沟通的工具,规范字是文明的标志。

22.普通话,句句入耳;规范字,行行入目。

23.普通话,沟通之梁;规范字,文明之花。

24.努力说好普通话,认真学写规范字。

25.规范语言文字一小步,中华沟通交流一大步。

26.规范用语,享畅通人生;规范书写,留魅力真迹。

27.规范从文字开始,文明自语言发端。

28.方言土语难通话,心心相印普通话。

29.方言杂音难认一家人,全民推普共享一家亲。

30.读万卷书汉文字成帮手,行万里路普通话是知音。

语言文字规范化广播稿

赖: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红领巾广播又和大家见面了。我是今天的主持人赖xx。

张:我是今天的主持人张xx,今天的栏目是《字里春秋》。

赖:同学们,在这秋风送爽、瓜果飘香的美丽早晨,我们迎来了不同寻常的一周——全国普通话推广周。

张:本届的宣传主题是“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赖:自上学期以来,我校围绕推广普通话,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新的学期里,我们将继续在广大师生中间开展“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活动。

张:语言文字是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是我们日常生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就象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和阳光一样,非常重要。

赖:普通话是全国的通用语言,更是人们日常交流,文明与进步的`象征,使用普通话不但可以显示个人修养,还可以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张:作为汉语标准语言的普通话,就如同一张“名片”,有了这张“名片”,就能与文明无障碍“握手”。让我们沟通更自由,离文明更近!

赖:普通话也是我们的校园语言。规范地使用普通话、写好汉字不仅可以提高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效果,提高大家的文明意识,美化校园育人环境,更可以维护母语的尊严,培养同学们的爱国之情。

张:当我们讲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写出一手规范的汉字时,那些音符,那些画卷,似乎在与我们的血脉一起跳动。

赖:此时,我们的心中时常会涌起一种无比亲近的感情,那是对祖国和民族深厚的感情!

张:现在普通话和汉字与我们的祖国一样,在国际上占有越来越显著的地位——它成了联合国六种工作语言之一,成了香港、澳门同胞以及外国人争相学习的热门语言文字。

赖:普通话和汉字,在这个时候,它的意义不仅仅是沟通的需要,它还代表着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它让我们自豪!让我们扬眉吐气!

张:同学们,作为中国娃的我们,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汉字是我们每一位同学的责任。我们不但在课堂学习、在校园交流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化文字。还要求大家在家庭、社会上,也要推广普通话,做推广普通话的积极分子。

赖:“说普通话,做文明人”,但愿通过普通话的推广,能让普通话伴随我们快乐生活、学习每一天!

张:相信在全校师生的积极推动下,我们的学校一定会形成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浓厚氛围,成为一个开满文明之花的美丽校园。

赖:讲普通话,难在开口,贵在坚持。让我们一起坚持讲好普通话,让文明的语言遍布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张:伴随着优美的音乐声,红领巾广播又接近尾声了。下一期的《字里春秋》有更精彩的内容等着你哦。我们下一期不见不散。

赖:同学们再见!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区语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网络。

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语言文字工作专管人员安排协调。建立学校推普三级网络,由分管领导、推普员、教师推普员、学生推普员(兼监督员)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管理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

2、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普周活动计划。

3、制定各级目标,实行分级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检查制度,督导、检查各处室、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4、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5、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6、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7、强化校园用语,把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交流和交际用语。

8、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

9、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

第四章基本内容。

五、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等张贴有关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名牌、楼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六、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成绩报告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七、教师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八、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课堂中与教师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

九、宣传教育。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第三周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校广播站每学期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节目,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精神。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十、教师应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的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的工作途径和方法。

第五章奖惩制度。

十一、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十二、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十三、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十四、本规定由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

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

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

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言教学活动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

语言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讲故事、阅读、朗诵、硬笔书法、毛笔字等活动,不定期的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对做的好的教师及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教师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做的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根据《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迎接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评估工作备检单位和责任分解的通知》(磐语委[]4号)文件精神,结合联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织领导。

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x。

成员:xxxxx。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联社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管理、宣传、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有关工作。

第二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联社文明服务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方面。在联社上下全面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依据国家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以联社名义制发的公文,用语用字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公文印发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

第四条在日常工作中用字规范,联社名称牌、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宣传品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第五条把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联社员工在日常业务办理、同客户交流、参加各种会议、面对新闻媒体、开展公众宣传等行为活动中要坚持使用普通话。

第六条将普通话水平作为联社工作人员招工录用、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未达标人员不得录用。

第七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人员、相关责任人及时教育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属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