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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协议书(模板14篇)

作者:ZS文王

合同协议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授权。合同协议范文中的词句经过精心编排,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的要点。

结算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订地点:_________

结算协议书

工程合约编号:

承判人:

承判工程:

经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承判人双方核对并同意:

1、完成合约工程金额:

2、额外工程金额:

3、代工金额:

4、其它金额:

共计总金额:

1、公司代支付材料及垫付等金额:

2、其它扣款:

截至年月日止支付承判金额:

其中:第一次第二次

尚有保固金额:

上述保固金额将于年月日保养期满验收后发还。

双方对上述结算数据今后不得提出异议,特立此据。

立协议人:00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代表:

承判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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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核心内容:“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一般会涉及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管理等因素,它是造价咨询工作中的难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如何结算。

“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会对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存在很大分歧,往往以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来否认合同或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款,使工程结算达不成一致。下面就从合同有效和无效两方面分别讨论“一口价”合同的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承包合同有效,一方对价款结算方式提出异议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一方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造价,有违公平原则,寻求价款结算调解;或者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后对簿公堂,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或合同价款结算条款有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合同约定按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当事人一方要求进行造价鉴定的.,不予支持,依据这一条款,应按合同约定价结算,即按合同约定的“一口价”进行结算。

但小编认为,这种“三边”工程是违反我国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规则,合同以固定价款结算,又没约定风险范围和条件,由于种种原因,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和造价,这一条款违反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显失公平,因此认为该种工程价款结算不适用司法解释第22条,应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结算,只要竣工验收合格的,则应按实结算的原则,即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设计边施工时的图纸就是该工程的计价图纸,并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2、工程承包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

工程竣工后,承发包双方就结算协商不能一致,对簿公堂,由于一方的过错,施工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但不论是承包人的过错还是发包人的过错,小编认为,并依据司法解释都应按实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或鉴定,即按施工图纸,依照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进行造价竣工结算或鉴定。但在结算或鉴定时,应区分哪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

(2)发包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如未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或者被认定中标无效,结算或鉴定价款中应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等全部工程价款。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发包人未依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承包人宜提醒发包人,以避免合同无效。如果人民法院收缴利润,承包人可以将利润作为损失,要求对造成合同无效有主要过错方的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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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国际结算协议(下称“本协议”)是中国建设银行和企业客户就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本协议为《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应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及本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错误:指银行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客户交易指令的情况。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受理乙方在网上提交的信用证、汇出汇款申请,以及乙方与甲方之间的通知与回复邮件,保证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安全地送到乙方指定的国际业务受理点。

2.乙方是中国建设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签约客户,并遵守与甲方签定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要求向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提交国际业务申请,并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如乙方发现发往甲方的申请书有错误,应在发现错误后立即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应与发出申请书的方式相同。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若尚未将乙方的申请及邮件送到国际业务受理点或虽送到受理点但所申请业务尚未进行,则甲方将遵照乙方的通知办理;若所申请业务已经进行完毕,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将此等情形立即通知乙方。

5.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国际结算服务,应提前2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立即关闭乙方的网上国际结算功能。

三、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五、本协议经甲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分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辞职工资结算。

工程结算催办函。

工程结算催办函。

结算协议书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_________债券认购合同》,约定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之前购买甲方发行的债券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年利率______%,期限______年。

2.乙方与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转让协议》,将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及其收益权转让给丙方,转让完成后,丙方委托乙方管理该__________万元债券。

3.甲方已向乙方和丙方支付了部分款项。

4.丙方所持债券未届偿付期限,但因清算须于______年予以清结。

甲、乙、丙三方就提前清结前述债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丙方提前清结其持有的____________万元债券

第三条 甲方和丙方各自办理其在本次债券清结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手续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第七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

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

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

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名称(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根据福建省建设厅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制定发布的《福建省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买方将存量房成交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存入居间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专用账号:_______________)下的子账户,买方、卖方、居间方现将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权属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完毕后,卖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经买方和居间方共同签章,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子账户资金划入卖方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买卖双方交易未达成或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终止登记的,买方到居间方处办理资金退还手续。

开户银行通过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划入买方的原转入账户。

三、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结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现代化结算手段的优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作、服务社会的原则,经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代发员工工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发员工下述第 种款项:

(一) 工资

(二) 奖金

(三) 其它款项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 ) 甲方必须在乙方建有对公结算账户。

( 二 ) 甲方为员工在乙方开立个人工资账户 。

( 三 ) 甲方开立员工个人账户时应向乙方提供下述资料 :

1. 甲方经办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供代发单位员工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须有甲方员工本人签字)和加盖甲方公章的员工开户资料明细清单, 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要求真实可靠。

3. 委托期限内甲方如有新增发放人员, 甲方应根据本款 1、2项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开户资料并办理开户手续。

( 四 )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清单或报盘文件给甲方员工开立工资账户时, 视同甲方员工个人已经与乙方签订折(卡)开户申请协议。

( 五 )本协议一经签订, 即表示甲方对其员工折(卡)申请表及领用合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认真履行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

(六 ) 甲方应加强对工资折(卡)发放的管理。批量办理的密码是统一生成的, 甲方财务经办人员领回工资折(卡)发放给员工时, 甲方必须告知员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开户支行网点修改密码。甲方授权的财务人员在乙方处签名领折(卡)后发生折(卡)丢失和折(卡)内现金被冒领等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赔偿。

( 七 ) 甲方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 日到 日间, 甲方应于工资发放日前 天将代发工资总额资金拨付到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明细工资清单和加密工资电子文件,甲方对工资明细清单及加密工资电子文件内容一致性负责, 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 八 ) 因甲方未按本条第六款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及工资加密电子文件或甲方所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清单及工资加密电子文件有误导致乙方延期或错误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 九 ) 甲方负责员工关于代发工资金额查询及解释工作。

( 十 ) 甲方如遇特殊情况, 员工工资需提前或推迟发放, 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 并负责向本单位员工做解释工作, 由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 十一 ) 甲方应在乙方代发工资业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到乙方领取代发工资成功明细文件和代发工资失败明细文件, 并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并通知乙方。

( 十二 ) 乙方为甲方员工办理商业银行折(卡)须按乙方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甲方负责在办理开户前告知甲方员工, 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 十三 )甲方员工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工资清单和加密文件中做相应的变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差错由甲方负责。

( 十四 )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 一 ) 乙方严格执行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 的原则, 并负责受理有关储蓄利率、计息等方面的业务咨询, 为甲方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

( 二 )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清单, 在工资发放日将款项转入甲方员工个人工资账户。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数据擅自改动。

( 三 ) 遇有特殊情况, 如甲方工资发放日为乙方非营业时间, 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 由甲方决定提前或推迟发放工资。

( 四 ) 乙方依据甲方员工开户资料为甲方员工开立个人工资账户, 并及时将甲方员工开户信息明细等交付甲方。

( 五 ) 乙方负责将开立的折(卡)和账户初始密码向甲方提供,乙方并将开立的折(卡)一次性交负甲方,并做详细交接登记。

( 六 )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代发工资明细清单及工资加密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发工资业务处理工作, 并及时将实际代发工资成功的款项划转到约定的账户中。

( 七 ) 代发工资清单、支票、工资加密电子文件在甲方交付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入账、入账操作错误,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但由于计算机程序故障、网络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等非乙方人为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代发工资业务时, 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 八 ) 乙方在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后应向甲方提供代发工资业务成功明细文件及代发工资业务失败明细文件。

( 九 ) 因计算机程序故障或乙方操作人员失误, 导致代发工资资金错误, 乙方有权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十)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工资录入报盘软件。

第五条 代理手续费

( 一 ) 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

( 二 ) 甲方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

1. 每笔元

2. 代发工资金额的% 。

上述笔数和金额均以甲方委托笔数和金额为准。

( 三 ) 代理手续费由甲方于乙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因工资款项收受方账号销户、冻结等原因造成代付不成功时, 乙方不退回相应的代付业务手续费。如需补付也不再另收手续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 一 )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手续费, 经乙方合理催告后仍未支付的, 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甲方承担所欠费用% 的违约金。

( 二 ) 因甲方违反协议相关规定, 造成单位员工与乙方产生纠纷,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由甲方负责赔偿。

( 三 ) 乙方不得擅自将代发工资资金挪做他用,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并要求乙方按实际挪用金额 %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 一 ) 甲乙双方在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 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 二 ) 协议履行期间, 如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依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协商一致后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 三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任何一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本协议 :

1.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 并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起 5 日内仍未支付代理手续费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依据的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后, 一方在接到对方要求变更协议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未予回复的, 合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 一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对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晌的, 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 :

( 一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二 ) 提交仲裁委员会 ( 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诉讼或仲裁期间, 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声明条款

( 一 ) 甲方委托事项已经过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取得员工授权。

( 二 ) 甲方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 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或授权代理人 ) 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 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结算协议书

为了简化电费交纳程序,方便房产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办理电费结算,合理分配电费,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提前将电费按照6万元的标准预存入甲方指定中国银行账户内,账号:227310599809。

二、甲方收取电费时,按应交电费金额直接从乙方预存电费中扣除。

三、供电公司抄表日期为每月20日,甲方委派公司项目部电工在同一天对乙方表码进行登记,登记数字经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会同施工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经甲方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以便日后进行核对并合理分配电费。

四、甲方通过银电联网收费系统交清全部电费后,由财务部人员到银行打印电费发票,并根据发票记载的总表码和20日抄表时的乙方分表码电量数据进行电费分配,期间发生的变损,线损由施工单位按用电比例进行分摊。

五、取回发票后,甲方项目部电工和楼座主管工程师分配并编制电费结算表,注明总表码、分表码、金额、相关损耗分摊情况,经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并签字,交与乙方单位签字后,根据手续完备的结算表,予以结算。

六、若乙方未按约定方式将足额资金存入甲方账户,导致电费划拨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项目部电工有责任定期与乙方和供电公司核对电费账目,确保代扣电费及分配电费准确。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山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

乙方:xx(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工程结算催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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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成为乙方交易会员,并已经与乙方签署《入市协议书》,甲方承诺遵守协议中的有关规定。

甲方接受乙方关于结算的细则及收费标准,并承诺按时交纳交易会员年费,交易佣金和其他应交费用。

甲方指定算银行帐户如下。

用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在____________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发生的费用进行实时结算,乙方对结算的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乙方在每轮交易结束后向甲方发送结算数据,并保证为乙方的交易结算数据保密,非法定机关或甲方指示,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货物交收时的代收代付,甲方严格按照《交收细则》对买卖双方进行货款结算和货物交收。

甲方承诺如发生交收违约,同意乙方按《管理办法》和《交收细则》中的明文规定,对甲方的保证金进行扣罚。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申请处理。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结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月期间,乙方与甲方下属企业xxx公司装璜分公司之间装饰装修改造工程的全部结算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自上述工程开工至今,甲方共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合计_______元人民币。

二、经甲乙双方核对,扣除乙方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后,甲方尚拖欠乙方工程款的本息合计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按下表所列的时间和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

四、本协议订立后,乙方自愿免除追究甲方在前述工程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违约责任。

五、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协议订立后,双方就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及甲方的违约责任均以本协议为准,再无其他争议。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远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结算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医院)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丙方: (银行)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鉴于:

1. 甲方拥有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的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2. 乙方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且已经成为甲方会员。

3. 丙方为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拥有资金、渠道、网络和信贷的资源优势,愿意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融资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秩序,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名词与定义

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入金,是指从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向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划入资金的行为。

2.支付交易价款,是指乙方通过甲方结算账户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交收行为。

3.出金,是指从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划出资金的行为。

4. 药品交易价款,是指乙方收到交易合同项下的合法发票上所记载的金额。

5. 专用资金账户,是指乙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6. 专用结算账户,是指甲方在丙方开立的,用于存放乙方的交易价款等款项的账户。

7. 交易资金账户,是指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专门用于记录乙方交易资金余额及变动情况,进行会员之间资金交收的账户。

8. 本协议:指甲方、乙方与丙方共同签署的《结算服务协议书》。

9. 天:指自然日历日。

10. 工作日或者交易日:指甲方药品交易规则公布的交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章 合作事项

第二条 三方同意合作事项如下

1. 甲方作为药品采购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实行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2. 乙方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通过甲方交易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集中结算药品交易价款。

3. 丙方利用自身的银商转账系统(或者建立的签约转账关系)、服务渠道、网络和银企直联技术为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药品交易提供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融资服务。

第三章 主办行

第三条 主办行

1. 甲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服务的主办行。

2. 乙方选定丙方为本协议项下药品交易资金的结算和融资服务的主办行。

3. 丙方愿意为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的结算提供综合性服务,愿意为乙方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的药品采购与交易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第四章 结算规定

第四条 资金封闭运行

甲方、乙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通过专用结算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

第五条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1. 用于收付下列用途的资金:

(1)药品交易价款;

(2)其他款项。

2. 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不得购买支付凭证,但可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

3. 未经丙方同意,甲方未按规定用途办理专用结算账户资金支付业务,丙方有权拒绝支付资金,并有权因此解除结算责任。

4. 为确保及时清算资金,甲方必须保证专用结算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当日清算。如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余额不足,丙方将在系统中拒绝甲方的划款指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

1. 参加药品电子交易前,乙方须首先在甲方开立交易资金账户,并在丙方营业网点开立专用资金账户,在丙方营业网点建立银商转账关系(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后,方可办理转账业务。

2. 丙方为乙方办理专用资金账户与交易资金账户绑定手续,并将乙方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发送甲方;甲方负责审核甲方系统中交易资金账户的乙方信息与丙方传送的信息是否相符。

3. 专用资金账户的绑定手续只允许从丙方发起,不允许从甲方发起。

4. 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的,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七条 入金

1.入金时间无限制。

2.入金指令内容需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入金金额等。

3.入金额度无限制,入金指令发出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等于入金指令请求的金额。

4.甲方系统根据乙方入金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

第八条 支付交易价款

1. 支付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支付交易价款指令,支付交易价款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 支付交易价款内容包括:乙方与收款人名称、交易资金账号、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发票信息等。

3. 甲方系统根据乙方付款指令,系统自动更新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丙方可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给予融资,乙方必须将融资的款项及时划入甲方专用结算账户。

4. 付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系统停止接受乙方付款指令。

第九条 出金

1. 出金时,乙方可通过交易平台向甲方发出出金指令,出金指令发出后不得撤销。

2. 出金指令内容包括:乙方名称、交易资金账号、专用资金账号、开户行、出金金额等。

3. 出金受理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9:3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30之后甲方交易平台停止受理乙方出金指令。

4. 乙方可通过丙方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查询转账情况。

第十条 结算原则与结算数据

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价款结算按照“专户专用,丙方不垫付交易资金”的原则处理,交易资金转账指令必须由乙方主动发起。

2. 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在交易资金账户间进行清算。

3. 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乙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时间从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给予授权甲方和丙方:乙方逾期未支付的药品交易款项部分,无论乙方是否发起付款指令,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有关协议给予融资,用于支付逾期未付的药品价款,乙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还本付息与支付费用的法律后果。

4. 交易结算数据以甲方交易平台记录为准,丙方不予干预。若乙方对其交易结算资金清算明细和余额有异议,由甲方负责查询、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乙方。

5. 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交易流水以丙方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由甲方、丙方负责查明原因,如有差错,由甲方根据丙方数据进行调账处理。

6. 因甲方、丙方的系统故障导致乙方交易结算资金转账未能成功,甲方、丙方应当告知乙方,并通过丙方其他资金汇划渠道进行交易结算资金划转。

7. 当日收盘后,丙方应当在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当日所有乙方的出入金流水生成对账文件发送给甲方,由甲方进行对账。

8. 如出入金数据有差错,甲方和丙方应互相配合查明原因,如当日下午17:00仍不能查明原因,则对账数据以丙方数据为准,确保当日完成清算。

第五章 融资规定

第十一条 融资服务

1.融资指交易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满60天,未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等规定如期支付药品交易价款,丙方在甲方的认可、支持与配合下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

2.融资期限最长为一年,从放款之日起计算。融资比例不超过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100%。融资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20%。融资方式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法人帐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

第十二条 融资核实与校验

1. 丙方发放融资前,需向甲方提出核实和校验融资的交易背景的真实性的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与收款方是否为甲方有效的会员,是否属于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

(3)乙方在甲方交易平台上的交易资金账户是否有效;

(4)配送会员是否将发票信息上传到交易平台上;

(5)乙方是否在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了收货确认;

2. 收到融资核实和校验的请求时,甲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和校验的信息反馈给丙方。

3. 乙方申请融资时,由甲方在交易平台为乙方加注融资标识。

4.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的承诺:乙方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对融资承担还本付息和支付费用的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融资放款

1.同时出现下列情况时,丙方可为乙方提供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以及贸易融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融资)方式的融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并承担融资本息和费用的还款责任:

(1)乙方收到药品配送会员配送的药品并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收货确认;

(2)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届满60天;

2. 交易平台自动计算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与到期未付药品交易价款的差额部分,并由丙方确定融资金额。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并确认:融资金额连同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一并作为受托支付的金额定向支付至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乙方不持异议。

3.乙方承诺:融资款项将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药品交易价款的支付。

第十四条 融资还款

1. 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出现存款余额时,丙方可自动即时扣收融资的本金,利随本清,丙方需把相关还款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

2. 融资到期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以偿清融资的本息,丙方将融资转为逾期贷款处理,按融资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将乙方违约信息反馈到甲方。

3.融资出现逾期时,乙方需承担罚息责任,罚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

第六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交易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2. 甲方负责受理乙方通过甲方渠道发起的业务请求和系统自动触发的融资请求,负责对乙方交易结算资金划款指令的有效性和各渠道发起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密码校验。

3.对于安排了融资的乙方交易资金账户,乙方无条件授权甲方采取系统控制措施限制乙方交易资金账户的资金划转,并配合丙方发出的扣款划款指令。

4. 甲方确保专用结算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日终清算。甲方自乙方支付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交易各方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清算,不得挪用、占用药品交易价款。甲方在乙方收到合法发票之日起的50天会自动预警,提示乙方做好付款安排。

5. 甲方负责在交易平台中对融资做融资标识处理。

6. 甲方对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制度进行调整或者修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和丙方。

7. 甲方应保障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地运行,采取合理、必要的手段和安全措施保护交易端、交易系统的安全性,确保交易安全。

8. 因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或甲方专用结算账户中乙方的资金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甲方无法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确保交易资金账户和专用资金账户的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并在有关证件、许可证过期前办妥有关登记、年审或者延期手续。因相关信息不真实或手续不完整导致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电子交易平台端的交易密码、交易资金账户密码和银行端的预留印鉴、数字证书、密钥和密码。任何使用乙方预留印鉴、密码或电子数字签名进行的交易指令、资金划转均视为有效的乙方付款指令。乙方因保管不当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丙方不承担责任。

3.按照《xx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药品电子交易和交易价款结算。

4. 乙方真实、诚信地履行药品电子交易合同项下的义务,按照药品交易与结算的规则采购药品、支付药品交易价款。

5. 乙方发出的所有指令均视为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承担甲方、丙方执行乙方指令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6.如乙方专用资金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或交易资金账户余额不足,丙方依据本协议安排的融资,乙方均予以承认并视为自身的融资申请委托,自愿承担融资的全部法律后果。

7. 按照约定的融资期限还本付息,并支付融资费用。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丙方融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的,丙方有权在融资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向乙方专用资金账户扣收。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偿还的,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乙方上报有权机构列入药品交易非诚信单位黑名单。

8. 融资期间乙方如发生重大产权变动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乙方知道后或者应当知道后应当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丙方。重大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歇业、申请停业整顿、停产、转产、申请解散、申请破产等。乙方如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或者丙方。

9. 乙方如需调整和撤销专用资金账户,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丙方营业网点办理。

第十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 保证甲方与乙方资金往来的安全、快捷,按本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 保守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

3. 协助甲方防范交易结算风险。

4. 接受甲方对其结算业务的监督与考核。

5. 丙方确保乙方专用资金账户重要信息(包括乙方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 按照《xx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结算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超过60天付款期而未支付药品交易价款的,丙方有义务提供融资服务。

7. 对甲方专用结算账户和乙方专用资金账户信息(包括:甲、乙方名称、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凭证号码、密码、账户余额等)、开户资料、委托事项、交易记录、转账信息等资料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者受甲方、乙方指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8.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违反融资协议的约定,丙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发放新的.融资、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的融资。

9. 丙方应当将乙方的开户、销户信息和融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甲方。

10. 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或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丙方服务系统无法接收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的委托付款指令或甲方交易平台故障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付款的,各方共同协商采取其他资金划拨方式办理资金划转。

11. 因甲方专用结算账户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查询、冻结、扣划,导致丙方银商转账业务(或者建立签约转账关系)服务中止或者终止,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共同义务

三方一致同意并声明:

2. 各方签署本协议已经过各方的内部授权或者审批,签署本协议为各方自愿的、真实的意示表示,并且在执行本协议时给予另外两方必要的和合理的支持与配合。

3. 在甲方和丙方的在线融资系统对接并上线前,有关融资通过线下方式书面申请解决,各方权利义务依据线下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九条 违约

1. 本协议生效后,三方均应诚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两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以及非因当事人过错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致使一方或者各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救济措施

1.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乙方向甲方、丙方提供重大虚假资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甲方、丙方有权拒绝受理交易开户和给予融资,丙方有权拒绝、中止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对已发生的融资,丙方有权提前收回或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变更与解除

1.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通过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三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签署后,如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交易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有关条款与之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但本协议其他内容及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时尚未结清的业务,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仍应继续承担,直至乙方清偿丙方的全部融资本息和费用时终止。

第二十三条 协议地位

本协议为约定三方合作事项的框架协议,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内容由分别签订的有关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乙方: (医院)

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人(签章):

丙方: (银行)

负责人或有权人(签章):

结算协议书

广州___________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名工程结算人员,在__年__月__日至月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__年__月__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__年__月__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__年__月__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承包人虽未能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但能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

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__年__月__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__年__月__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__年__月__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__年__月__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__年__月__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广州xx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区。

结算协议书

本着精诚合作,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指导思想,xxx与xxx进行友好合作,在此双方就财务结算方面具体事项意见达成一致。

甲方:

乙方:

2、当天对账:双方针对货物的款号、数量、颜色、价格、运费以及退换货明细进行核对;

3、结算周期:满七天结算一次,如1号至7号的费用,甲方应于8号中午12:00前给乙方结清。

对于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模式,结算方式如下:

1、订单确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款项总额的30%;

2、乙方生产完成后,货物发往甲方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20%;

3、若是促销等活动,活动结束之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总额的40%;

4、剩余款项总额的10%由甲方向乙方在一个季度内结清,具体季度划分为:第一季度(2月-4月),第二季度(5月-7月),第三季度(8月-10月),第四季度(11月-春节前)。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 签字日期:

结算协议书

本还款协议书(以下称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建设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人民币。该项目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已经甲方、乙方及______方验收,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结算,并签订了《_________工程结算协议书》。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双方在此相互确认:除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外,双方相互无任何其他应付款项或需承担相关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所欠工程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实际已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尚未支付的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见本协议附件:1、付款凭证;2、付款明细、3、未付款明细)。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设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乙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如分期付款)款项付清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和北京市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甲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乙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乙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向北京市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甲方出具文件说明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甲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乙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乙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乙方仍未向北京市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甲方的债权,也未与甲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甲方将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甲方有权依据北京市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甲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北京市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乙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结算协议书

总表户号:_________。

为便于水费结算,适应银行电子资金实时清算系统运行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通过银行特种委托结算,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应每月按实抄见水表读数,并正确计算水费向乙方开户银行结算。

2.乙方对甲方委托银行收取的水费均应无条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对水表计量性能有异议时,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具体规定》办理;如对水表抄见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会同乙方复验。

3.因乙方银行无款、销户、账户冻结,或户名、开户银行、帐号变更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通过银行及时收款时,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到甲方所在地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办理。

4.如要变更协议,须在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5.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双方的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