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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专业14篇)

作者:雨中梧

学校是一个让学生发现自己兴趣和潜能的地方,通过多种学科和活动,培养个性化发展。学校是一个充满知识和希望的地方,每天我们都在这里学习和成长。如何在学校中取得优异成绩是许多同学们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生活的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宿舍财产的正常使用,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学校研究决定,对宿舍财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宿管处对每间宿舍的财产进行登记签字,交给学生保管和使用,学期结束或寝室变动,由学校清点收回。

2、学生宿舍里的财产属于本寝室的公共财产,本寝室的全体同学有权共同使用,任何学生不能独占使用,同时本寝室的全体同学有义务互相监督保管好财产。

3、学生如使用不当造成财产损坏的,自行维修或更换相同质量的财产,如请求学校维修或更换,学生必须承担物件的购买费和工人维修更换的工资。

4、学生如果恶意破坏本寝室或其他寝室及公共财产的,除按第3款规定执行外,学校取消该生的住校资格,以后在校就读期间一律不准住校。

5、任何宿舍如找不到损坏财产的责任人,全寝室的同学一起按第3款的规定进行赔偿和接受学校的处理。

6、对于学生在使用中自然损坏的财产,学生必须及时报告生活老师并报宿管处,经学校调查核实后,学校将及时维修或更换。(如果学生将人为损坏谎报自然损坏,经学校核实将给予严厉的处分。)。

7、学生因没有按照学校的要求正确使用财产而造成自身和他人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自己和他人的)。

以上规定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爱护好学校的公共财物。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xxxxx中学。

学校财产登记管理制度

一、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二、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三、班级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级的桌凳、讲台,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等,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室器材、微机室器材、体育室、档案室、图书室、少先队室的公物管理由各室管理人员负责。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的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学校各项行政任务和教学工作的物质条件。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管理原则

1.分级管理原则

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物资的`总管。总务处设置专职财产管-理-员和仓库保管员,依据财产物资的分类建立各类帐册,做好财产物资的验收、登记、计帐工作,定期清点工作,报损、报废、销帐工作。

组室部门管理。财产物资使用部门落实部门兼职财产管-理-员,依据财产物资分类建立部门分类帐册,做好新添置财产物资的登帐工作,配合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清点财产,做好报修工作以及报废销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班级管理。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物资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要落实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级财产,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级财产的丢失和人为损坏。

2. 资产管理的范围

产、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损品不登记,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资产,有些虽然价值不菲,例如打印机硒鼓几百元一个,使用不到几个月,就不用登记,易损品是指容易损坏的,例如玻璃杯、灯泡、试管等也不用登。

二、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类物品

(2)课桌椅

(3)图书资料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按原国家制定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价调拨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入价和调拨价入帐。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

(3)原财产改制成另一财产,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后这将改制成的财产估价入帐。

(4)无偿调入、赠送的固定资产,按同期市场价估价入帐。

(5)调出、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的固定资产在办妥手续后按帐面数销帐。

(6)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

(7)修理、修缮所开支的费用不计固定资产(不增加其原值)。

(8)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学校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1)固定资产应由总务处统管,建立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财产明细帐。

(2)部门指定兼职财产管-理-员,建立部门财产明细帐。

(3)定期清查财产做到学校帐、部门帐。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固定资产购置,必须经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登记,在核对数量、规格、质量和金额无误后录入教育资产监管网,打印出资产条形码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验收。并开出固定资产记账单送财一式二份,一份连同发票办理手续。

(5)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置。属自然损耗可由使用部门,财产管-理-员经部门主管审定后填写报损、报废单连同报废残品如数交总务主管核对验收。

(6)报废残品变价处理后的残值收入交学校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打入财政局指定账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7)图书资料按图书管理办法管理,凡借阅图书产生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对贵重和稀缺图书资料无法补充的应视其价值增加不同倍数补偿。

(8)部门财产管-理-员应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变动,必须会同学校财产管-理-员一起办妥财产清点交接手续。

(9)固定资产帐务核算。会计控制固定资产总值,总帐设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部门设部门明细帐记录本部门新有财产物资,会计和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学校财产管-理-员应定期与部门财产管-理-员对帐,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 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 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列为低值耐久物品。

2. 低值耐久物品分类。按使用功能区别分类。

3. 低值耐久物品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4. 学校设低值耐久物品总帐,部门设低值耐久物品明细帐。

四、 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为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维修用材料等均属之,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学校设收发室及仓库管-理-员,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五、 帐簿设置

1.财产物品验收登记簿

凡订购、自行采购和上级调拨的财产物资,无论是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还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须经由仓库管-理-员验收登记入帐、记入〈〈财产物资验收登记簿〉〉。

2.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

仓库管-理-员按物品分类,对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开出验收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必须是固定资产)登记入固定资产总帐,低值耐久物品验收单不需要交会计,第三联交部门管-理-员登入部门财产帐。

3.固定资产登记册

固定资产登记册是随时随刻详细记录学校固定资产情况的表册,仓库管-理-员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登入固定资产登记册。

4.耐久物品登记册

耐久物品登记册同固定资产登记册,记入方法完全相同。

5.固定资产帐册

学校设固定资产资产总帐、总分类帐,部门设固定资产分类帐。固定资产总值表 固定资产总值表是反映学校每年固定资产变化情况的表格,一般一年记录一次。

6.教职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记卡

学校教职工借用或专人保管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记录在卡,不满一个月的可用借条的方法,便于教职工在离开学校时移交新有物品。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

1、每年新生入校前,由后勤处对学生公寓、宿舍财产进行维修或更新,制作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宿舍财产管理办法张贴在学生公寓和宿舍内,使学生心中有数。

2、政教处在学生入住前务必同后勤处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政教处负责人在核实所使用财产完整无误在学生宿舍财产配置表上签字后,后勤处方可办理财产使用交接手续。

3、对空置不用的宿舍,政教处应及时向后勤处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4、对不按照上述第二和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办理财产交接和移交手续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绩效考核扣分、赔偿财产损失等处理。

1、班主任、宿管员应负责学生宿舍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到每间宿舍进行巡查,对本班学生宿舍的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2、班主任、宿管员对发现损坏财产的不良行为、不良苗头应及时制止,对发现已造成财产损坏的人和事,应及时向后勤处报告,做好损坏财产行为登记,并责令其赔偿,赔偿款交学校财务处。

3、班主任、宿管员没有及时发现和及时报告损坏财产情况,要追究班主任和宿管员的责任。

4、要保持宿舍墙面和地面卫生,如墙面有乱写乱画或有脚印等痕迹,由使用该宿舍的学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5、宿舍外墙面及走廊墙面如发现乱写乱画或脚印等痕迹,由对应宿舍的住宿生负责墙面维护清理费用。

6、后勤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及政教处通报,检查督促财产管理办法的落实。后勤处检查督促工作不到位,后勤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财产管理责任。

1、在检查中发现损坏的财产,由后勤处开出书面通知,由政教处负责签收,并由政教处负责落实到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2、责任人对损坏的财产必须在一周内自行购买或维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购买或维修,就由后勤处负责购买或维修,购买或维修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通知学校财务处扣款。

3、财务处对学生财产赔偿款项每学期清算一次,如不及时交款,由财务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备案,学生毕业时,由后勤处书面通知学校有关部门停止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如有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依然办理该生离校手续及发放毕业证书,要承担相应的财产损失责任。

4、对人为损坏财产现象,除责令赔偿损失以外,还要通报全校并处以损失财产等值罚款。

5、同一财产使用部门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第二次破坏行为,不但要对其在经济上加倍赔偿,并针对其行为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大宗物资采购:为了规范我校物品采购程序、增加透明度、保证物品质量,特成立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一、成了大宗物品采购小组。

1.政府采购办相关人员。

2.学校采购小组。

组长:学校纪检监督组组长(党总支副书记或工会主席)。

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直接采购成员组成: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后勤中心和申购部门人员及教师代表。

二、采购金额及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办的要求,5000元--0元以内的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小组报教育局组织采购;20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由学校报政府采购办组织采购。20000元--50000元以内的维修由学校报教育局组织采购;50000元以上的由学校报政府采购办组织采购。

三、采购小组职责及采购程序。

1.由申购部门填报申购单交校长审核签字,采购小组在二日内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2.采购结束后,由采购小组写出采购情况和验收报告,采购小组成员签字,将资料整理归档。

3.采购过程中,要严格把好三关:质量关、价格关、廉洁关。

4.如采购小组不严格把好三关,造成损失或较坏影响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批量的办公用品采购: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采购管理,规范办公经费的支出行为,保证办公经费有效使用。

(一)、适用范围。

小型文化建筑设施;全单位日常办公所需的各种文具、物品等低值易耗材料及器具,均纳入定点采供范围。

(二)、职责分配。

1.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采购小组负责组织招标、评标确定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督促供应商在我单位办公用品供应中履行合同;受理各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备案;定期向供应商统一结算办公用品费用;组织大批量办公用品采购。

2.财务负责向供应商统一支付办公用品费用。

3.各部门填写并由部门领导核批本部门《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应栏目;提取所需办公用品。

4.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保证办公用品供应。

5.采购小组负责参与、监督确定供应商的招标、评标工作。

(三)、运作规程。

1.每月需用的打印纸、复印用纸、墨盒、墨粉、墨水等通用物资的型号规格、数量,由各需用部门填写领用单领取。

2.采购小组牵头组建有相关处室领导和教师、财务室等部门派员参加的供应商招标小组。

3.招标评标小组组织招标,并根据投标商的资质、服务承诺、让利多少从中评选确定2—3家中标商。中标商与我单位签订办公用品供应合同后成为我单位办公用品定点供应商。

4.各部门需用办公用品时,填写统一制定的《办公用品领用单》相关栏目一式二份,经由本部门领导核批,加盖本部门公章后,由经办人凭该单去定点提取。

5.财务室根据入库单和发票向相关供应商付款。

6.一年之后,原招标评标小组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续约。

7.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约时,依约终止合同。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供应商履行合同期满,且无违约现象发生时,可以续约。供应商不愿续约时,招标评标小组重新招、评标确定新的供应商。

8.采购小组对办公用品定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杜绝违规行为。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物尽其用,让所有财产在教育、教学和学校各项工作、活动中发挥其作用。

二、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和对外出租。不经允许、不按规定办理追究保管人员和经手外借人员责任。

三、按正规操作程序在额定功率、范围内使用,正常损坏,不追究责任。

四、不按正规操作或超负荷工作使用损坏,按损坏金额追究其使用人员20%—30%的责任。

五、不爱惜、乱丢乱扔,或搬运不慎损坏,按损坏金额,追究相关人员50%的责任。

六、租、借、遗失,由出租经手人或保管人员按遗失财产金额100%追回损失,不能追回者,追究出租或保管人员100%的责任。

七、电器、实验器材等不按说明妥善保管、定期清洁或管理,造成损坏,按损坏金额的30%—60%赔偿。

八、学校财产在保管室被盗:有确实依据不属保管人员保管上的疏漏(如门已反锁,窗已完全关插好),按损失金额追究保管人员5%—20%的责任,追究值班保卫20%—40%的责任;若无确实依据证明自己已尽管理责任,属管理工作失职,按损失金额追究管理人员20%—40%的责任,追究值班保卫30%—50%的责任。莫名其妙遗失,追究保管或使用人员100%的责任。

九、凡属学校设施不到位,应及时向总务处反映。总务处应在一天内提出整改措施上报学校,学校同意后,三天内完成(或动工)整改。否则:造成财产损失追究相关领导10%—30%的责任。

十、此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公有财产的使用保管。

学校寝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宿舍公共财产的管理,保证宿舍公共财物的安全与完整,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爱惜国家财产的优良品质,确保宿舍各项设施的正常使用,现将学生宿舍公共财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1、保管好宿舍内的公共财产是每位住宿学生的共同职责。

2、宿舍公共财产包括:

(1)宿舍门、门锁、锁鼻、钥匙;

(2)双层床、床板;

(3)灯泡、灯口、开关。

(4)门窗玻璃;

(5)蚊帐挂绳;

(6)窗帘、窗护栏。

1、宿舍公共财产在使用过程中,切记对门、窗、水龙头、球阀等要轻开轻关。

2、宿管员每天要对宿舍所有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登记,属正常损坏的,宿管员、寝室长要及时报告宿管科进行维修。人为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则由相应责任人照价赔偿。若找不到责任人,则由该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3、宿舍的用水、用电要厉行节约,用完水后要关闭球阀、开关,人离宿舍要关闭电源。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减少损坏,防止浪费,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后勤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思想。

2、学期初,学校后勤处将教室、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能正常使用后交付各班级学生使用。经班主任核实并在责任书上签字,其班级财产管理责任由班主任承担。后勤处、学生处进行督导。

3、学期中,后勤处会同学生处对班级财产管理组织督查,每周班级应指派专人进行自查,并报班主任。如班主任有调整或离职等,应向后勤处申请办理移交手续,没有办理的由原班主任承担责任。

4、学期末,班主任必须向后勤处申请,由后勤处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班主任管理责任终止。如不按此程序操作,其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5、后勤处、学生处对教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发现问题,除及时维修外还应做好记录,上报情况,落实赔偿。问题严重者,报学校领导按有关规定处理。

6、后勤处对班级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在寒、暑假进行维修,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使用。

(二)班级管理:

1、班主任对教室、学生宿舍的财产全面负责,应经常对学生开展爱护公物方面的教育,叮嘱学生管好财产,不损坏公物.如有损坏,责成当事人赔偿。

2、教室、班级所属学生宿舍的'所有财产,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施。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照价赔偿。其班主任作为赔偿第一责任人。

3.教室课桌椅,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监管。学生人数增减,班主任把增减人数通知后勤处,由后勤处增设或收回桌椅.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更换桌椅。

4、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校长同意后,班主任会同后勤处相关人员办理变更手续。

1、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人在开门窗,人走关门窗。开关门窗动作要轻,勿用脚踢门。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2、多媒体、机房、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设备,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丢失要照价赔偿。

3、课桌椅要爱护,不乱刻乱画,不准私自调换。人为损坏或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看管好班级的其他财产,不能分清责任的财产破坏行为,由集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地上拉绳晒衣。故意损坏花草树木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6、赔偿和修理后,由后勤处财产管理员核销。

7、举报他人破坏公物者,经核实给予相应奖励。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

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员应根据这六类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随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工作。

2、学校的库存材料是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流通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为某项活动购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资直接作支出外,其余为耗用而储存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结合学校部门特点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别组织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文体器械室、医务室及食堂等部门进行分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分室兼职保管员由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处室负责人共同确定,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与财务部门备案,并与他们签订保管责任书,同时对他们进行有关保管业务(如建帐、固定资产明确帐的登记造册建卡、保管、整理、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指导,建立一套严密的`固定资产保管网络。

2、固定资产保管员每月要与各分室保管员核对帐目,使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帐与二级明细帐相符,同时与财务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分室保管员要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暑假、年末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1、开学初,总务处固定资产保管员与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处、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将教室、宿舍、桌、凳、椅、门窗玻璃等交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时需验收交还。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2、对各处、室、组办公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及时调整增减,年底盘点核对,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并重新办理续管手续。

3、对各班级、处、室、组在一年中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认真负责,为学校节约资财成绩显著的,保管员应报经总务处及校长室批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负责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凡在学校报支的图书资料、软件等都必须先入图书馆固定资产帐,须用人员应按图书馆的借书手续办理。

确保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经常保养、整修,保障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所需。

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物资的调拨、自制、改制、融资租入及接受捐赠的登记造册工作,都要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帐,避免资产的“体外循环”,杜绝变相“小金库”的发生。

加强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购建(采购)、验收(入库)、使用(领用)、调拨、报废、清查环节的管理,严格各项审批、领用手续。

1、购建(采购)环节的管理

(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但是要反对不切合实际的贪大求洋标新立异讲排场摆阔气的不良之风,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的购建计划。

(2)库存材料的采购一定要按教育教学及业务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额,按计划进行采购,要防止积压和浪费。材料储备定额由材料保管员制订报校长室和财务部门备案。某种材料储备定额=某种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单价×储备天数。

(3)购建前,必须按计划填制请购单(一式两份)。如果是基建项目还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设计概算资料。

(4)购建时,要做到集中统一,由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计划采购,按照内控制度规定,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员属不兼容职务,必须分开。采购要货比三家,大宗同类物资要集中批发采购,按物资的最优性价比挑选采购。专业设备或贵重物品要吸收专业人员一起采购。

(5)采购财产物资的折让、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须如实反映并缴财物部门入帐,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验收(入库)环节的管理

(1)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购建后必须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凭请购单、购货发票进行实物验收,如发现实物与请购单或与发票所载内容不同,暂缓验收,待查明原因后再处理。如果一致,则开出验收入库单,并在发票上加盖“已入库”戳记,并在验收栏签章,分别固定资产或库存材料登记明细帐,是固定资产的还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2)采购人员凭请购单、发票及财产、物资验收入库单,先送有关人员审核,再送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3、使用(领用)环节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的需要领用物资,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门领用,保管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领用的审批手续,领用财产物资一般以部门为单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手续不全的领用单,保管员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当期的支出当期入帐,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员要将出库单(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材料)随月报表,报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对手续不全的出库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4)凡领用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只作办公、公务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处。

(5)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行为规范和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保持勤俭治校,厉行节约的好作风,树立以节约爱护公物为荣,浪费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强多余财产物资的退库管理。财产物资领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纳入单位财物的统一管理和核算,退库由原领用部门和人员将多余物资及时缴回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验收并填写入库单(注明是退库)。若是固定资产,还须在财产卡片上填写有关内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保管员只需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领用部门抽出,插入库存。

(7)做好财产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额。

4、调拨环节和管理

学校财产物资的调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批准。学校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给私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剂使用或借用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办好有关借用手续,约定归还时间方可借出(必须同时开出门证),到期及时催还,经保管员检查验收无损后入库。

5、报废环节的管理

财产物资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亦有人为

损坏现象。对于规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财物、对于人为损坏已办理赔偿手续的财物,应按规定报废或转让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报废发生的变价收入减清理费用的净值,必须入帐,计入修购基金,同时核销固定资产。

(3)非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由材料保管员列出清单,注

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清点后办理有关报废和转让手续。

6、清查环节的管理

(1)财产清查制度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所以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固定资产保管员,分室保管员及材料保管员要对自己所

管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年底前必须彻底盘点,由总务处配合),按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产物资检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实。

(3)通过清查工作,使保管员掌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盘盈、盘亏、损耗和报废报告,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4)财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学校内审小组成员在保管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对检查结果要报告校长室及处室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作为对保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同时要求保管员每月帐目要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每季末报财产物资清册一式三份,保管员、财务会计及校长各一份。

通过清查盘点,如有人为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损失,一旦查实,照价赔偿。学生毕业、工作人员调出、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时,要与保管员办清有关公物的归还工作,如缺少、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年检,核证等有关管理工作。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各教师财产负责人为本人;

各班级财产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

食堂(含餐厅)财产负责人为承包业主;

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各储藏室财产负责人为各物品储藏单位的负责人。

各处室(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实验仪器、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三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品德。

第四条、学校添置财产,先由各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分管校长审核,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五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六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账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八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九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一条、校长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二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分块负责班级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

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

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

值周老师、保安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职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四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的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十五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班级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甘泉县高级中学班级财产自查赔偿金额参考表》。

第十六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会室缴纳)。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当场开具由财会室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会室。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会室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八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付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九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填写离校通知单,最后校长签字后由校办公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提交xxxxxx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