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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实用10篇)

作者:雨中梧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实用10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通过报告,人们可以获取最新的信息,深入分析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行动。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一

6月21日,灌南县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占超,县财政局局长徐开明出席本次会议。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分管领导、资产管理员和财务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截至底,从资产年度报表上看,该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已达到38.9亿元,管好、用好这部分规模庞大资产的首要前提是“家底要清”。上一次全国性的资产清查工作是在开展的,距今已近十年。这十年间,该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改革快速推进,全县资产规模持续增长,资产的种类也日益繁多、结构更是日趋复杂,对全面加强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李占超指出,开展资产清查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举措,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相结合的重要前提,是深入推进厉行节约的必然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迅速建立资产清查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长效措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同时,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本次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还详细解读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等作了部署。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二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本单位1户,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1、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我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我单位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30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资产盘盈共3000.00元,其中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房屋建筑物类资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通过对我单位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5,186.40元,清查数为4,112,186.40元;负债总额账面数为3,000.00元,清查数为0.00元;净资产总额账面数为4,112,186.40元,清查数为4,112,186.40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确认资产损失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3000.00元。

我单位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确认资产盘盈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3000.00元。

(二)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原因分析

收成本,作损失申报处理。

2、资产盘盈原因:资产盘盈主要为其他应付款盘盈1笔,金额共计3000.00元,盘盈原因主要为其他应付款已逾期3年以上,经查阅账簿等资料,该笔账形成于3年以上,因是多年来累计扣取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故无法确定具体年份,现该笔账已不需要支付,也无法退还给职工个人(无法确认到具体职工明细),形成实际坏账,作盘盈申报处理。

(三)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证明材料

1、资产损失证明材料:记账凭证及原始附件,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2、资产盘盈证明材料:其他应付款-公积金”科目明细账,单位作出的专项情况说明。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情况。

我单位委托湖南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我单位的资产损失、资产盘盈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其审核后的情况如下:

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审核后的资产损失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资产损失3000.00元,其中:其他应收款损失3000.00元。

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情况:审核后的资产盘盈共3000.00元,主要是:流动负债盘盈3000.0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盘盈3000.00元。

(五)单位申报核实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处理预案

我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核销处理。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定期清理资产;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定期清理资产;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三

6月3日,江苏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视频会,会议传达贯彻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厅系统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江苏省省水利厅副厅长陶长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单位狠抓基础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处置程序日趋规范,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底,厅系统资产全部纳入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单位人员情况、资产配置情况、资产对内对外使用情况、绩效管理情况、资产处置情况、产权交易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部实行信息化管理,资产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其他各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对全面系统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此次清查工作,会议要求要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和措施要落实。厅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层层分解责任;要结合本单位资产的规模、特点等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要选派思想素质高、熟悉财政、审计、资产管理、电脑操作的人员参加,善于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二是工作要求要落实。要抓住本次清查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确保“家底”查清查实,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三是责任和纪律要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要严肃纪律,防止“走过场”和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不断提升资产管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规范,实现长效管理。要着眼于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达到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使用高效,资产处置规范,绩效评价科学。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动态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资产条形码管理和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完善基础数据,及时维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实现精细管理。各单位要从预算编制入手,严把资产入口关,实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要落实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严控新增资产数量,防止国有资产闲置和财政资金浪费。要及时做好新增资产入账工作,确保资产信息完整准确。要严格政府采购流程,规范采购程序,控制采购风险。要规范资产处置,严格执行资产报废年限制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确需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报批。要如实反映国有资产收益管理,防止违纪问题发生。

四是突出基建项目资产,实现高效管理。建设单位应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结合工程实际需要,配置建设期自用固定资产。要加强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使用、移交、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应及时与运行管理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对工期较长、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可先行办理实物资产移交,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依据《江苏省水利建设项目资产移交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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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四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xx〕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xx〕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xx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20xx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9月)。

1.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五

根据财政部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按照市财政局与市局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年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经清理,本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户数为1户,即行政本部1户,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成立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本局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按照本局制定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以财务、综合办公室为主,各科室密切配合进行。

3、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单位自查。包括单位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及时做好工作底稿,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2、截至×××年12月31日的负债清查结果情况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六

我园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了清查工作,清查情况如下:

1、我园由园长、教学园长、报帐员、工会主席组成的专班认真学习文件精

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它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

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在全园进行拉网式大清查,争取做到不漏掉一件物品。对幼儿园财务情

况及资产等情况进行清理和清查、登记。如:户外大型玩具、电视、电

脑、消毒柜、洗衣机等大件物品进行登记,还有被褥、桌椅、图书、餐

具等进行清理并予以登记,责任到人。我园没有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

负债情况的发生。

定资产金额为11180元,此次清查固定资产金额为428113.9元。

公开制度。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幼儿园收入情况进行合理支出、统筹安

排。

2007年4月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七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八

根据漳平市财政局《漳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漳财资〔20xx〕01号)文件精神,我镇结合实际,于20xx年5月份在全镇进行了全面的资产清查,清查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清查工作,及时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各科室配合,保证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安排。本次清查的重点工作在清查阶段和整改阶段上。在清查阶段主要是落实资产的各项基础信息,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修改。填写盘点后的固定资产信息表,与财务固定资产进行账表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经过清查确认我镇的固定资产合计为2419260.5元。其他应收款为5744157.22元,其他应付款为6863178.04元。

(二)、我镇各项固定资产清查、分类情况

1、土地清查总值0元。

2、房屋及建筑物原来总值1385329.5元,清查后为1385329.5元。

3、通用设备原来总值为886239元,清查后为876879元(其中车辆总值544665元,清查后为544665元)。

4、专用设备原来总值为38310元,清查38310元。

5、家具用具原来总值为109382元,清查后为102322元。

我镇通过清查后发现,发现有部分物品损毁、遗失,主要是:1、通用设备损坏的有电脑1台,打印机1台,风扇4台,热水壶3个,电话机1部,饮水机1个。2、家具用具损坏15批,具体有茶几5个,办公桌17张,椅子16张,沙发一套,资产盘亏总价值为16420元。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的时间紧、任务重,我镇原有的固定资产管理不是很完善,更新不及时,财产的使用方向不清晰,严重影响了这次清查的进度。为保障这次清查的准确,我们对各科室的财产物资逐一进行了财产登记,耗时较长。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在财产使用变更登记方面进一步完善。

(1)建立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增强财物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账物管理责任和记账人员的责任落实到实处。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及本次资产清查有关文件。

(2)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对固定资产实现动态管理。把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反映单位的资金流向、资产存量和变量情况,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3)每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使固定资产检查经常化,常态化,更好的从源头对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进行监控。

乡镇计生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将工作开产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区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所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九

近日,宝鸡市召开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培训布置会,专题安排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此次会议标志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市级各部门、单位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财政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资产管理人员约5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通过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这次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就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第六次资产清查。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市财政局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要求全市上下一致,齐心协力搞好这次全国第六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把全市家底摸清,把存在问题找准,把解决办法落实。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进一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会计改革。同时,通过资产清查,切实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构建规范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防范资产管理风险,有效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会上,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拴科做了题为《扎实做好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努力提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报告,报告全面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我市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明确了新时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9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对扎实做好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开展资产清查,是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前提;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好财政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迫切需要。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站在全局高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尽快按照会议部署和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全力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并保质保量完成好这次清查登记工作任务,争取为省财政厅和市政府领导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有关内容进行讲解,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产权登记系统及操作进行了培训。这次培训会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2019年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文  为摸清江南区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按照财政部“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要求,目前,江南区布置开展了本城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是举办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2019年4月13日,由江南区财政局组织开展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培训班,聘请了中华会计函授老师讲解国有资产清产报表的填报及清查核实办法,聘请久其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做国有资产系统软件操作培训。江南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约280名财务人员及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单位报账员参加了培训。

二是制定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本次资产清查的目标、范围、实施步骤、时限、工作要求等。本次资产清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清查范围为 2019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本次清查工作要求各单位在2019年6月份之前完成并上报本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及报告等。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各单位法人代表作为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本次清查工作要求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2号)的要求和部领导的批示,结合司法部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按照财政部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司法部机关本级和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财务、资产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摸清家底,真实、全面地反映资产和财务状况,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实施资产动态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健全管理制度。根据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基准日

(一)单位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不包括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的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包括:部机关本级(含监狱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司法部燕城监狱、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行政学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司法部机关服务中心、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司法部人才交流中心、司法部信息中心等15个单位。

(二)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对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二)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帐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清理。

(三)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实。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四)资产核实。主要是对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分别提出处理建议。

(五)完善制度。主要是对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四、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9年2月—3月)

1、制定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7月)

1、单位自查。各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包括:(1)账账核对,即各类资产总账和明细帐核对。(2)账物(卡)核对,即各类资产明细帐和资产实物(固定资产卡片)核对;(3)差异核实,即对各种资产盘盈、损失、挂账进行核实,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涉密单位应由内审机构或具有涉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4)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9]1号)文件附2“xx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格式撰写单位自查报告,正式上报前,由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自查报告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将单位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提出确认或修改意见。

2、审核单位自查报告。各单位2019年7月20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其中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3、汇总上报。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资产清查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司法部资产清查报告(纸质材料包括正式文件、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告经司法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前报送财政部。

(三)总结阶段(2019年8月)

1、总结清查工作。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清查工作情况,总结成绩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

2、调整核实事项。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财政部财资〔2019〕1号文件规定权限申报或审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指导和监督部属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建立健全账卡,完善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3、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资产基础数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财政部工作方案关于“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成立司法部2019年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组长:赵大程副部长;副组长:计财装备司司长,成员:驻部纪检组、办公厅、政治部、监狱局、戒毒局、计财司、服务局分管领导。办公室设在计财装备司,具体实施司法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成员为计财装备司各处室和服务中心房屋资产处负责人。必要时从有关单位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参加我部资产清查工作,聘请有保密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各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资产清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资产核算、管理、使用等部门的任务分工,落实清查工作责任,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做好安排布置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计划,落实资产清查机构和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由开发商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各单位应当为软件系统运行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中介机构依法职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加强工作督导。部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帮助协调解决资产清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篇十

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下面是整理的关于,欢迎阅读!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 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准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3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xx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范围是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47家、事业183家、社会团体1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具体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按照“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3月21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规范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

按照“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的原则,资产清查办公室为资产清查工作的责任部门,在本次清查工作中,清查办在做好培训工作基础上,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通过电话解答和上门解决的办法,及时解决清查工作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处理盘盈盘亏,如实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状况,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资产管理政策提供依据。

(三)专项审计、确保质量。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清查的工作质量,我们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委托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139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对单位资产损溢清查结果作出专业鉴定,出具了《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虽然任务重、时间紧,但我们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面仍达到了60%,列宁波市前茅。

全市共有231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行政编制2293人,事业编制7232人,实际在职行政人员2481人,事业7015人,离退休3419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资产清查账面值328023.95万元,资产清查增加2326.70万元, 资产清查减少3772.68万元;全市负债账面值137790.77万元,清查后负债增加50万元,减少20.0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88298.21万元;资产待处理净额1475.89万元。行政未脱钩经济实体累计实际投资3740.34万元,经济实体资产总额135021.8万元,净资产10711.5万元;事业单位对外投资1365.3万元,经济实体总资产4315.25万元,净资产1403万元(具体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全市申报、确认的资产损溢情况:截止20xx年12月31日,全市在资产清查中共申报待处理资产净损失1475.89万元,其中待处理收益2326.7万元;待处理损失3802.62万元 (具体见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收益1734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收益70万元,固定资产收益1664万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3673万元,其中确认流动资产损失206万元,固定资产损失3467万元。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各部门大力支持,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提高了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通过这次清查,各单位、各部门和镇街道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对国有资产管理流程和业务流程有了新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增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资管理工作的重视。在清查过程中,国资局工作人员与各单位业务人员一起边清查、边调研,共同探讨国资管理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国资管理氛围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涨。绝大部分单位在清查工作中专门成立了工作班子,抽调业务骨干,认真做好本次的清查工作。清查后,许多单位为了更好地管理本部门的资产,还专门增配人员以加强管理力量。如机关事务局、溪口镇等单位针对财务力量薄弱,管理未到位现象,专门从其他部门中抽调业务好、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国资管理岗位中来。

(二)进一步夯实了国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一方面通过清查各行政事业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实物资产总账、实物资产明细账、保管使用登记册,真正建立了实物资产“户口本”管理制度,为每项实物资产建立了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保管人等最原始的信息内容,对以后建立全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了信息支撑;另一方面集中梳理了债权、债务,并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账龄、变动原因等,而且还对资金挂账进行了专业认定,从而理顺了各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规范了各单位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处理办法;理顺了主管部门与下属部门及下属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产权关系;另外,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划拨土地进行了登记造册,防止国有土地流失等。

(三)真实完整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摸清了家底,从根本上扭转了账外资产较多的现象。这次清查,我们对各单位的实物和账面资产作了认真的清点和清理,并对资产的盘盈、盘亏作了专业鉴定,全面掌握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包括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情况,为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得到有效利用奠定了工作基础;通过清查,我们共发现各单位账外实物资产达2256.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建筑物1320万元,其他设备办公用具936.7万元。目前这部分资产已全部入账。如某街道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一处10多亩的土地没有户主,通过老同志回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这块土地确属街道所有,这样一下子为街道增加了约500万元左右的国有资产。

但是,在清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和管理上的不足,由于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收入、重购置、轻管理”的传统思想,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缺乏规范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随意购置、任意处置、不讲效益”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少单位没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些单位即使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但未真正执行,把制度束之高搁。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导致资产账实不符、账卡不符,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三)资产权证不齐,权属错位现象比较严重。主管部门与下级以及部分单位与单位之间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清,权属错位。

(四)个别单位资产处置不规范,随意性较大。

(五)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存在风险,资产潜在损失严重。

这些问题的发现,为我们以后在加强国资监督管理,改进管理办法找到了着力点。

针对目前在资产清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们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因时间紧难免会出现漏清、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对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帐以及往来账款等,按资产清查有关规定核实审批后处理。

(二)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数据建立资产信息档案。对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分类、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清自身管理“真空”与“漏洞”,以提高各单位自身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防止前清后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资产清查制度,及时掌握资产的结构、数量、质量,做到“家底”常清、情况常明,有效防止资产管理上的前清后乱,并要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使用人员离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物清,防止资产流失。

(四)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相关人员、明确职责。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住资产流失的漏洞,使资产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真正杜绝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五)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资产审批制度。产权转让、无偿调出、出售、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都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得越权擅自处置。同时,针对这次清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出台一项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

(六)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七)总结这次清查工作经验,我们认为应加强对各单位资产的专项审计和检查力度,必要时,也可借助中介机构力量对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以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根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厅资产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厅按时有序完成了资产清理自查、复查工作,将文化厅机关本级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书画院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资产清理范围。厅机关没有独立办公用房,由省管局统一安排在省人大联合办公区(8、10楼)办公。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

动员会议召开后,我厅迅速贯彻王三运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资产清理工作具体要求,积极行动、狠抓落实。7月18日,召开厅长办公会听取资产清理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成立了由杨果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厅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省文化厅资产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资产清理自查、复查阶段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厅直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资产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报送了本单位《资产清理工作方案》,排出工作计划、确定不同阶段重要工作内容、抽调专人负责资产清理具体工作,明确责任,把握进度,认真做好资产清理工作。

2.强化细致,自查规范

在清理自查过程中,我厅积极督促指导厅属单位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工作。报送我厅资产清理工作联络员,及时负责收集、整理、报送资产清理工作信息和资料。厅资清办还专门就厅系统自查进度进行了督查,确保自查阶段按时完成,取得成效。根据贵办《关于上报单位自查阶段清理工作进度的通知》(省资清办〔20xx〕3号)精神,及时报送了自查工作进度报告(皖文财函〔20xx〕305号)。8月24日,我厅召开全省文化系统财务培训班,邀请省财政厅资产处具体经办人员,对所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开展资产清理工作专题培训。就资产清理的背景、内容、政策要求及清理工作重点、资产清理报表软件的使用和填报等进行专题培训,并针对自查阶段遇到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8月29日,我厅应邀参加了省级资产清理工作座谈会,会上介绍了资产清理第一阶段的工作经验和情况。

3.强化管理,复查认真

在清理复查过程中,我厅结合审计整改意见、以资产清理为契机,即期清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进步规范和完善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管好用好各项资产。

三是确保基础数据、材料准确详细、真实可信。

四是厅本级进一步修订《文化厅资产管理办法》、《文化厅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实施办法》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系统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提高了我厅及厅属各单位资产管理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摸清了家底,掌握了资产状况,规范了管理。目前,我厅及所属各单位资产清理自查、复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存在待处理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具体有以下几点:

1.省书画院院藏画以预估价值登记入账;

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教学楼尚未全部完工,价值为暂估价入账;盘盈车辆分别为雅阁(皖a-ay669)和汇众(皖a-25760)未入账,以零价值列入资产清理报表;另桑塔纳(皖a-03206)轿车一辆已报废,现手续尚未办完。

5.20xx年1月25日,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文化厅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批复》(财资函〔20xx〕82号)文件批复,文化厅清理出的部分交通运输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等资产298.62万元,已批准作报损处理。鉴于1月至6月,省审计厅对我厅进行20xx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审签进行送达审计,我厅没有及时对报损资产作账务调整,其中本次资产清理账面应作报损处理的11辆交通运输设备总额为143.3万元未核销。20xx年1月,省行管局配送我厅1辆奇瑞(皖a-wh268)轿车,由于缺少相关凭证尚未入账,在补充相关手续后登记入账;柯斯达(皖a21990)、雅阁轿车(皖a38643)各1辆分别已调拨给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和省图书馆,没有及时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厅本级账面资产没有核减。对清理出的呆账、坏账及挂账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等,我厅将在11月底前,会同20xx年文化厅资产清理报告,按照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一并予以核销和账务处理。

2.进一步在资产管理中统一口径,制定相关政策,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3.加强培训指导,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动态一体化管理。专此函报。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什邡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什委办[20xx]51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并组织落实认真细致地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现将相关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对这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宗明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组。具体安排落实:张磊(办公室主任)、胡勇、杨勇军、李珍负责资产全面清查核实工作。并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和纪律,确保清查工作全面细致、不重不漏、帐实相符,彻底摸清本单位国有资产状况,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

我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的具体做法:一是各科、所、处、室统一填制上报现有资产情况表,具体负责使用现有资产的经办人需在自查表处签字,由局办公室统一集中进行核对,并对各科、所、处、室一般设备、交通工具等进行了逐项清查并登记造册;二是局办公室根据各个科、所、处、室上报的资产情况表自查表,进行汇总。由资产清查工作组经办人员集中对账、物进行核对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认真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出领用进行了全面核对,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三是按照资产清查要求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国资监管中心。

此次资产清查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摸清我局的家底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但在清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掌握的国有资产数据不够完整;二是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有不规范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

2、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对各个科、室的年终考核。对管理不到位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资产流失的科室,取消其年终评优资格。

3、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年底全面清查、核对本年资产增减变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