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

作者:韩ll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一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2.承租形式:。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年,自年至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上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不得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可以不经乙方同意,解除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实际承租的天数向甲方交纳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据乙方农作物的实际生长情况,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乙方相应的青苗损失补偿。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后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给予乙方的补偿费中予以扣除。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律师见证: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二

在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本着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条件,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结合长轩岭街绿林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情况,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实现村企业、集体、群众多赢的目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科学规范操作开发项目,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物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依据本合同向乙方租赁林地,原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在租赁期内,享有本合同项目下的林地经营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抵押权、林木采伐权),但不包含野生动植物资源、地下矿产资源。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但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第二条 本项目所定位为生态林业综合开发。

第三条 项目所需行政许可手续,乙方应按照规定报批,待批准后实施。

以上租赁林地的具体方位及位置见“四至”图,具体以实际勘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 租赁年限

第二条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采用每年结清12月份以一次的方法,乙方将全年租赁费按合同要求如实支付村委会;在乙方租赁期间,租赁的林地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经过法律所规定的合法程序,获得行使将该林地租赁的权利,有权作为租赁方合法地租赁林地,并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应的林地交务必准确标定山地范围界线。

2、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监制的《林权证》其它有关林地方面的报批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国家建设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征用合同书中林地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当地或上级政府办理各项补偿手续,以便乙方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时补偿。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管理。

5、协助乙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如发生甲方村民或其他人员有碍乙方对项目正常经营开发,甲方有义务解决相关纠纷,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6、若乙方根据发展需要新增经营用地或资源时,比如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根据当时的情况比照上述条件满足乙方的要求,价格予以适当优惠。

7、本合同所签订的条款在承租期内,甲方始终为签约组织(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员会,尤其承担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权利和责任,不受个人职务、村民委员会组织变更的影响)。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该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进行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乙方开发经营的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法规范围内进行,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可分租、分包、转租、转包给他人。 3、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林地资源。全面负责租赁的林地、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森林的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并投入相应的人员和经费。如因开发利用不当,管护无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及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因开发建设所需行政许可手续(如山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低产林改造、更换高档树种、森林景观开发需砍伐树木、征占用林地等),乙方应按照规定报批,待批准后实施。林木(含所有松林及杂树)一次性转让费已于签约之日付给了所有相关农户,林木与村委会及村民无关。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

5、乙方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争创实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7、乙方在建设和开拓经营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在村民劳务。

8、租赁期内,在乙方提供林权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乙方在抵押时,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其贷款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开发建设。

第五章 租赁期满后财产处置

第一条 租赁期满后租赁林地上面的现有林木等附着物,由于乙方在租赁和经营期内产生的增值或升值,属于乙方所有。

第二条 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有新建各项设施及新造森林植被的增值升值,全部归乙方所有(国家法律规定的除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延期租赁权。如他人租赁或租赁,必须经权威中介机构评估乙方资产净值,由新租赁或租赁按评估资产净值付给乙方。

第三条 租赁期满后如无人租赁,乙方也不愿再续包,林地内所有新建设施等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处置,但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森林植被必须符合2037年国家绿化的标准。

第六章 合同书变更和解除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 第二条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则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乙方不按规划实施,3年内不动工实施林业开发建设;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

第三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此合同书规定,损害乙方利益。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

第七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一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书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未按时使用该租赁林地,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应支付乙方每亩壹佰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超过双方约定的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如果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书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生效及其它

第一条 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另全部合同书附件及法律手续齐备起生效。

第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书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附件作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林业局备案。

甲方:乙方:

20xx年12月31日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三

甲方:安徽____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店镇____平桥村村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一、山场土地流转范围及面积:____、____山场,具体四至边界及面积由甲乙双方现场勘界确定,村民山场内部具体确界及补偿分配由村民小组具体自行负责。

二、流转经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年。流转到期,甲方按照同区位同类别补偿标准,优先与乙方签订下一轮流转经营协议。

三、流转补偿标准及兑付办法

旱地、水面350月∕年·亩,荒地、林地及未利用土地____元/年·亩,考虑物价上涨因素,其补偿标准每五年递增8%。

流转经营山场按实际面积支付补偿费,每五年一次缴清,第一次缴纳补偿费问20__年春节前,后五年以此类推。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履行依法保护生态林责任,保护动植物资源和地质景观。

2、乙方拥有山场林木所有权,不得擅自砍伐生态林,竹林、杉木林确需间伐,需提前书面报请镇村同意,并向甲方备案。

4、甲方使用乙方流转土地从事经营性永久建筑,需办理征地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支付乙方征地补偿费,并从现有土地流转补偿费中比除。若是公益性建筑(如游步道、亭榭、座位等)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征地补偿费。

五、其他约定

1、甲方依据建设规划需要,将来需扩大流转经营范围,甲乙双方另作约定,其补偿标准参照本协议第三项。

2、依据旅游规划及今后林业政策,甲方确需对成片山林(一亩以上)经行林地全恳改造,需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甲方按现行补偿标准增付一半土地流转补偿费。甲方就地补植林木和非成片(一亩以下)更新林种,乙方不得要求增加补偿。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当面商谈,签订相关具体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镇政府、村委会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或盖章)

镇村工作人员(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四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属于甲方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龙山寨林地土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集体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荥阳市汜水镇口子村第二村民组龙山寨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共计 亩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积:

北至南至

四、承包价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亩,废弃宅基地及荒地 亩,合同期限内每年每亩按500斤小麦标准并参照当年的市场平均价格折合人民币作为土地承包价格。

五、结算方式: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结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过 日不交承包款的视为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转让的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如出现前述问题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树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负责协调,经林业部门批准,以树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给甲方,具体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国家对现有林地的八年补助金归甲方所有,废弃宅基地上的树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户主自行处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体栽的树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币一次性赔偿,赔偿后林地、废弃宅基地及荒地的树木及新栽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内种子、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归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现有的坟墓乙方如需规划占用,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因规划占用的坟墓由乙方按照国家赔偿标准一次补偿迁移费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时,同等条件下,本组村民可优先用工,但是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费和补偿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费用。

(二)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甲方负责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按合同约定使用转让的土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等相应权利。

(三)为方便管理,乙方有权对四周上山小路进行封堵规划,村民不得破坏,甲方有义务协调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电等设施,甲方应以村委会名义负责协调配合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对实际产生的使用计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标准按时足额缴纳费用。

(五)按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与国家签订的合同到期时,如甲方承包权延续,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若合同期满甲方不再让乙方承包或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对该承包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进行资产清算,清算后的资产归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应折价给予乙方补偿。

十二、合同的转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二)转包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转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三)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违约。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因此而产生的土地赔偿费归甲方,附属物赔偿费及其它赔偿费用归乙方。

(四)如甲方重复发包流转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十四、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如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或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双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对产生的损失互不负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所订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关涉及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合同、协议等一律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报送镇政府主管部门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五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积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

租赁开始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甲方无条件延长租期;租赁费按年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本协议租金实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折合为亩数,每亩每年租金为_____元,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现金)。租地保证金在签订协议的同时,一次性缴纳租地保证金____万元整(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押金及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5、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临时性建筑物、以保证生产需要。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和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间,必须保持场地平整,不得出现堆积及扬尘,影响村庄形象,给村民带来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结束,解除租赁协议前五天,必须整平全部场地,并清理遗留的现场垃圾等事宜。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滞交金额每天交___%滞纳金,超过30天的仍未交齐,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一)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因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区镇鉴证机关各一份。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六

乙方(流入方):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合计转包(租赁)面积(大写):_____亩。

二、转包(租赁)期限及用途

转包(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转包(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山林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转包(租赁)山林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转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_____。

支付方式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转包(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转包(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租赁)价款。

转包(租赁)价款_____

4、山林转包(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山林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到期后森林、林木、林地和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等事项的处理

七、违约责任

转包(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转包(租赁)合同时,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_支付。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八、其他事项

1、转包(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1)向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_____。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村(社)和镇(乡、街道)合同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七

乙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元,分年交清,每年交纳元。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有权依法制止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不改变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

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在年月前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乙方在年月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监守自盗、滥伐林木的,依法追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

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全程监控权、行政执法权,并负有法律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政府、县林业局各执一份。

七、附件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鉴证机关:

经办人: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八

甲方(流出方): ;地址: 乙方(流入方): ;地址: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合法、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转包(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包(租赁)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山林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转包(租赁)山林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转包(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

支付方式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取得山林经营权的转包(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转包(租赁)山林,制止乙方损坏转包(租赁)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按时交付约定转包(租赁)的山林。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包(租赁)价款。

转包(租赁)价款

4、山林转包(租赁)期间,乙方将山林进行再流转,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山林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 2、 。 3、 。 七、违约责任

转包(租赁)当事人一方违反转包(租赁)合同时,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支付。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弥补违约金的不足。

八、其他事项

1、转包(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2、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村(社)和镇(乡、街道)合同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和乙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林地租赁协议 农村集体林地租赁合同大全篇九

一、租赁林地的位置、面积、条件

总面积为 亩,小班位置及林地四至是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以地形图勾绘为准,具体见本合同所附图示,面积为地形图的平面面积,最终以栽植面积为准。林地为荒山荒地、马尾松低产林等,坡度 度以下,土层 公分以上,连片面积 亩以上。

二、林地租用期限:租赁时间五十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油茶园进行资产评估,其资产由甲乙双方各得一半,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三、林地租赁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1.林地租赁期 年,租金第 年为每亩每年 元,以后每 年增加 元,一年一付。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其他类别土地租赁价格另议。

四、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需经2/3以上代表同意,提供签字记录。农户自留山委托村委会办理,提供委托书。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保证出租土地权属清楚,转让后如有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但乙方不得改变现存林地的山貌;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4.出租林地上的现有林木,甲方在取得采伐手续后,按乙方要求砍伐,所得收益归甲方所有。

5.租赁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林地时,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乙方。

6.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擅自收回林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租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并按照违约年限计算林地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8.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9.对现有道路及乙方以后修建的道路,不得故意毁坏,发生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要求,支持和协助乙方修建需要的道路,途经非租赁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在经营期间合法经营,并处理好与村民之间的关系。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争取了营林及营造林设施的资金,由乙方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于营林及营造林,按国家政策规定属甲方所有的部分按规定归甲方所有。

3.在租赁期内,可依法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扰。

4.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丧失租赁权力,租期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

5.乙方因生产需要架设供电设施,其费用以国家标准为依据,甲方负责做好群众的配合工作,不得从中阻挠或另外索要补偿。

6、乙方在整地、造林工作中,按科学设计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

7、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采伐证(“两金”按销售收入的10%收取)、运输证、检疫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鉴证方(乡镇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