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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专业13篇)

作者:曼珠

自查报告是一份对自身工作学习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的书面材料。阅读他人的自查报告范文,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和他人的差距,从中找到提升的动力。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阳光网-阳光报(记者任政)近日,根据银保监会消息。为了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保险中介专项检查和乱象治理工作,各保险机构合规意识有所提升,各类风险得到明显遏制,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内控管理不规范、线上线下管控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保险中介市场乱象问题不容忽视。

据了解,从《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来看,本次乱象整治工作主要包含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压实保险公司对各类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二是认真排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三是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

此外,本次乱象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首先是自查阶段,2019年4月-6月,各银保监局要组织辖内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各机构应按照整治工作要点认真对照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积极完成整改。各保险机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辖区银保监局。其次是监管抽查阶段,2019年7月-11月,各银保监局应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开展监管抽查。抽查对象和抽查数量由各银保监局根据辖区情况自行决定。抽查对象应涵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代理、经纪、公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含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三类机构,务必做到覆盖广泛且重点突出。最后是总结汇报阶段。各银保监局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中介部报送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乱象摸排及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按照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及县委要求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行业乱象摸排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牌,深入到车站、建设工地开展摸排宣传工作。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行业乱象专项治理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切实打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作出积极贡献、积极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治理。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

涉黑涉恶线索,共出动20余人次到在建工地、车站开展排查和巡查,未发现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一旦发现黑、恶、霸、乱,我局扫黑办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交通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三、立足防范严格责任追究。

局党组要求各股室、各局属单位结合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治理,不折不扣自身的职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折不扣地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影响“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我局按照扫“黑”办的统一部署,对交通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易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交通项目过程中,易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认真梳理排查因交通运输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排查在交通工程建设中非法强揽和欺行霸市行为,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乱象治理工作,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使一些不法分子没有滋生的土壤,扎扎实实做好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一方平安,净化交通运输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金融市场乱象自查报告

1.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主体——农信社。

1.1在中国,农村信用社全面的长期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是农业国家政策补贴的发放工作,是最广泛分布在农村分支机构的,这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得以充分利用。据统计,目前,农业相关贷款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农户贷款占78%,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具有98.4%和67.7%的覆盖面和服务覆盖任务。

1.2在一些地方农村信用社的创新,给我们提供了不少的宝贵经验。首先,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就必须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目标,致力于广阔的农村市场。其次,下沉服务中心,了解和掌握农民的真正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机构,以及开发具有农户“双赢”的理财产品。第三,要改变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从过去等待农民们进入活动现场谈合作,到现在与农民紧密联系,避免信息和合作的不对称没安排和合作的失败。第四,全面完善的服务。通过扩大网络和服务覆盖范围,使用简单的营业网点、定时服务、开设金融便利店、小额支付方便点及其他金融服务,这样得以真正的走近村庄。

2.资金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2.1在发展和扩大农村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联系的过程中,资金要素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该基金为载体之间的经济联系,已经成为各种经济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就要求资本市场的公开和发展,以满足农村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或为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横向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相应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商品经济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2.2农村经济体制经过30年的改革之后,在中国的农民之中劳动力市场机制已经形成了,但在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还是有明显的滞后。相关的,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在农村的变化,也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其原因是,农村发展,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不同步,即要素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发展严重滞后,滞后阻碍了市场开发和产品开发。目前,中国的农产品采购和销售价格已经放开,农产品市场已基本形成,政府也试图规范市场经济参数。

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仍然沉重。

在中国农业银行时期的改革过程中,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农村信用社已经显示出重要性。有资料显示,各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拥有有80%以上的农业贷款。然而,农村信用社商业背离合作金融物业的发展影响了“三农”服务的效果。这主要表现为:历史包袱问题,与具有一定的信贷资产相比,农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负债。在商业化改革的影响下,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这种片面实现的功能和有选择性的贷款已经越来越明显的存在于农村信用社中,贷款结构显示了越来越多的“非农业”和“城市”的倾向,广大农民获得贷款持续下降,为农民提供覆盖金融服务是非常有限的。

2.金融体制不完善,尚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2.1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是不健全的、是不完整的体制、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机制功能也不健全、政策扶持还不太到位,这些问题使农村金融已经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这些问题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需求,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难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2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着明显的组织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一是在信贷管理系统中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采取的是贷款审批权,降低了信用的基层分支;并引进通用业务策略转移、信贷集中到中心城市并提供优质的客户。在领先的经营策略中,银行贷款集中于少数重点企业,而乡镇工业、特色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是少之又少的,这使支农作用减弱。二是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受限于许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有效性的产业化。

三、解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问题的办法。

1.拓宽融资渠道,服务经济发展。

1.1一是扩大银行理财产品。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出售贷款,加强信贷资产结构调整。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设立企业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建立产权交易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权流动。开发和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引导产业资本和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投融资领域。三是保险功能的融资。该基金会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保险业,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以提高公众意识;努力培养挖掘,以提高保险市场;强化服务意识,以提高潜在的宣传服务水平。特别是在建立基金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以及其他形式的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设施支持的。

1.2与产业优化升级和发展要求相结合,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促进转型升级紧密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行业的关联性。为了鼓励创新导向的中小企业信贷和金融产品,融资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具有需求量大,并承担少的特点。积极宣传中小企业股权质押和推广、仓单质押、票据融资、债务追讨、专利权质押等金融产品,加强适当的保值避险的发展,适合不同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非信贷金融工具多样化的金融产品。

1.3加大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络输入等电子金融服务,方便解决市民的日常金融需求。通过采用联保,小额贷款业务的贷款支持农民工,大力推进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在融资,信用担保,金融企业在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展开。

2.1推进制度建设。激烈的市场竞争,价格竞争将显示为工具,优胜劣汰的情况就会出现。如果普通的企业被淘汰可能不是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很大,但如果金融出现在市场上,企业被淘汰出局,可能会导致金融市场的连锁反应,这就对市场有很大的形成性影响。因此,如何建立风险控制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金融监管系统的安全得以有效运行。目前的分业监管制度在我国,无论是宏观、微观审慎监管的部门或中央或地方机关,从自身风险防范角度来看,所有的监管机构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一些相关法规的衔接与连贯存在问题。

2.3核心问题,经济体制改革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关键的财务管理制度改革,是解决政府过度干预和调控不到位。从中国的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制度中不难看出,财务管理职责过于集中在中央,因此,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在现实中的局部差异。

保险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41号)文件精神,按照**银保监分局**银保监管组工作要求,我部在深刻领会上级精神的基础上,明确自查任务,强化措施落实,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全司上下进行了一次严格、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各项管理机制,特别是完善了风险防范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自查的目的。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工作整体情况。

按照上级公司文件要求,我公司对此次自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专门会议对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和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当前加强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和治理各类乱象的必要性和严峻性。会上还成立了自查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相关部门负责人是其条线贯彻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条线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负最终责任。要求第一责任人做到了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亲自审核、督促整改。

在自查小组的精心组织下,对照上级2020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了自查内容及相关措施,高标准、严要求、细整改,逐条对照,全面落实。其中重点是加强了对广大员工和销售人员的教育宣导工作,将自查内容和风险管控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网点、每一名员工,将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宣导到每一个职场、每一名销售人员,在公司上下营造合规经营、诚信展业的氛围。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和销售人员的自我监督作用,建立乱象整治和非法经营行为举报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和建议箱,指定专人做好受理、核查和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控体系,成效显著。

二、对照自查情况。

(一)宏观政策执行方面。

由于我公司属于县级机构,主要经营范围限定在业务发展和保险理赔(给付)等方面,所有收取保费全面专户上缴无权进行产业、股权和不动产等投资,也无权进行产品开发,故不存在其它投资和保险产品开发的问题。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方面也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和相关要求履行尽职无违规现象。

(二)公司治理及保险资金运用方面。

县级公司不涉及股东、股本、股权、投资及董事会的相关管理问题。

(三)销售理赔方面。

经自查,我部持有山西省银保监会下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证照要求开展相应业务,不存在违规开展或协助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等现象。也未发现有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况;在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也做到了准确、到位;客户信息保密方面,一是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流程,二是制定了配套工作制度;展业方面做到了不扰民、不误导,让客户买的清楚,买的放心,保证了客户对保险责任、保险利益及保险合同规定内容的知情权,基本做到规范展业;理赔方面:在严格按照法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限开展理赔外,公司还组织开展了出险探视和“保险一日赔”服务,社会反应良好,未发现违规现象。

(四)财务业务数据及万能险业务方面。

公司已于五年前取消县级财务实施了报账制,所有账务均报送上级公司进行处理,至今也未开展过万能险业务,所以不存在这两方面的管控问题。

(五)创新业务方面。

到目前为止,我公司未进行过以“产品升级”为噱头的产品销售活到,即使在原保险的附加险种有了新变化,可以附加保障范围更大、相对保额更高的新险种,也须经由客户本人同意,并在履行对新产品进行说明告知义务且由客户本人亲笔签字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投保手续。从自查发现我部也从未进行过对停售险种进行自动转换,默认客户同意转换为替代险种或委托未取得保险销售资格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从事保险销售和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且在办的所有业务,包括理赔(给付)方面均为客户提供有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如:全国统一95519服务热线、各网点柜面查询以及国寿e保app等多条渠道。

(六)其它方面。

在做好对重点问题自查的同时,我部本着不回避、不隐瞒的原则,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过程进行了延伸排查,如案件投诉方面、服务提升方面、工作效率方面等,扩大了自查覆盖面。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员工风险意识不强,有的业务人员服务不到位、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自查结束后,相关人员均在底稿上进行了签字确认,确保排查过程有迹可循、排查结论有据可查。

三、

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照2020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点,总的看来我部运行良好,未发现有原则性问题,但从延伸自查范围看也存在保管制度不严谨、执行过程中有马虎现象以及台账登记有不完整现象等问题。到目前,我们已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并举一反三,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流程、业务流程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整改,以确保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经过分类施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达到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效果。

通过自查,使广大员工特别是业务人员对管理规范和风险管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此,我部抓住本次乱象整治的有利契机,突出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各个重点环节的管控机制,并通过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强化日常监督,构筑群防群治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一套安全、长效的运营机制,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人寿**支公司。

二0二0年七月二十日。

金融市场乱象自查报告

首先银行要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与企业加强交流,多了解企业的资金与经营状况,详细研判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可持续性以及资金的安全性,注重控制贷款的集中度风险和关联交易,降低银行信用风险。其次企业也应从经营观念与方式上进行根本转变,在融资与经营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注重提高自我约束力,切实控制好投资和经营风险。再次园区管理部门也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利用好银行的间接融资作用,宏观调控优化银企关系,促进银行服务园区经济能力的不断提升,让金融体系成为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者和企业的监督者,激励金融市场发挥内在活力,强化资本市场实力,促进资本源头的升级与活力,形成金融市场的集团化效应,实现银行与企业互惠双赢。

二、扩宽贷款形式。

首先是灵活放贷形式。积极发展使用新型贷款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扩大贴息贷款规模,建立适合园区企业的授信体制、政策和程序,使更多企业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贷款支持。银行对企业融资的管理应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要认真解决企业贷款评估时间长、手续繁杂、贷款周期短等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发展机遇,真正做到园区经济产业带动、银行扶住的发展态势。其次是贷款形式要依据经济发展与时俱进。应大力扶持自主创新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注重银行放贷模式的创新,在综合传统信贷和风险投资互补优势的基础上,以重项目质量、重成长潜力作为项目准入理念,通过眼前与长远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业务,为企业量身定制多样性、专业性的融资解决方案。

三、发展直接融资。

首先,应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开发建设的积极性。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发展直接融资,活跃金融市场,促进投资种类多样化,合力开发出业务交叉、捆绑销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把证券、衍生工具、外汇产品、互惠基金及其他银行业产品、货币市场产品、黄金市场产品、公司可转换权益等金融新产品作为银企合作的新途径,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资金监管和为企业服务的技术和能力,满足企业未来的需求。其次要强化对直接融资的引导,加快工业园区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范民间投资和融资投向,通过培育孵化,将民间资金直接导入园区。构建民间融资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把握民间融资的总量规模和结构变化,督促民间营资规范、健康、适度发展,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

四、重视基金建设。

投资基金建设是保障园区金融安全的重要因素,在诸多影响和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中,融资问题首当其冲。很多企业因为自有资金不足,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许多依靠抱团互保向银行借款,而一旦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蒙受损失,就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造成较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必须要在企业、银行之间建立起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风险分散补偿机制,通过投资基金更好地平衡各方的利益冲突,从而降低金融风险,为新兴企业赢得更好融资环境和发展机会。目前,我国比较稳固的基金组织有很多家,要积极打通园区与金融基金组织的沟通渠道,鼓励金融界、企业界入园创建各种风险投资公司,同时针对高科技企业投入高、风险大的特点,相关职能部门也应积极争取一部分资金建立自己园区的风险投资基金,完善管理机制,促进科技项目向现实成果的转化步伐。

五、加快国际融合。

工业园区是国内外企业的集聚地,国际化进程加快是其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目标方向。园区银行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自身国际化的探索实践,在经营运行中积极融入创新元素,不断寻求现行制度下的创新空间。另外,园区也应不断强化人才对金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基础保障作用。现代社会的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只有精通国内外有关法律制度、熟悉财务、金融业务的人员才能构建园区一流的金融市场体系,也只有他们才能推进与国际公司的更深层次合作。因此,为尽早实现园区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为园区金融体系的建设储备好智力资源库。

金融市场乱象自查报告

1.一旦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银行一般会大幅度()利率。

a.降低。

b.维持。

c.提高。

d.浮动。

选择:c。

2.以下不属于基本金融工具的是()。

a.商业票据。

b.股指期货。

c.债券。

d.股票。

选择:b。

3.()是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金融市场出现普遍性的支付困难和信用关系破裂。

a.经济危机。

b.通货紧缩。

d.通货膨胀。

选择:c。

4.在通货膨胀期间,人们的储蓄存款和所有以货币计算偿付的债权的实际价值都会随着物价的上涨而()。

a.增加。

b.减少。

c.不变。

d.增加或减少。

选择:b。

5.市场利率下降时,债券贴现率必然(),转让债券的收益率必然()。

a.下降、下降。

b.上升、上升。

c.上升、下降。

d.下降、上升。

选择:d。

人保财险分公司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自查报告范文

继2月底发布《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后,银保监会再次将治乱象瞄准保险中介市场。

4月2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工作方案,本次乱象整治工作主要包含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压实保险公司对各类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二是认真排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三是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

本次乱象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即自查整改阶段、监管抽查阶段、总结汇报阶段。2019年4月-6月为自查阶段,各保险机构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辖区银保监局;2019年7月-11月,各银保监局应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开展监管抽查。各银保监局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向银保监会中介部报送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报告。

工作方案显示,此次整治工作鼓励自纠和立查立改。银保监会要求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各保险机构要确定乱象整治工作的牵头负责人,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自查中对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边查边改,一旦发现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不合规、风险隐患较大的情况,应立即整改,果断处理。对公司在自查中积极暴露问题并整改落实到位的,依法免于处理。

2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核心原则在于明确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必须做到管理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到位、信息系统健全,建立内部合规审计监督,强化保险公司对中介渠道合作主体的业务合规管理责任。而此次整治工作,银保监会依然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切实履行中介渠道管控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其中,将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1.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如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套取费用;虚构保险合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编造虚假中介渠道业务、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虚假列支中介渠道业务费用或者编制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2.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

3.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5.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

6.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未进行执业登记、品行不佳、不具有保险销售所需专业知识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7.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在加强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方面,银保监会此次重点整治保险中介机构以下方面:

1.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等方式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

2.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4.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是否按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执业登记。

5.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混淆,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将保险产品收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片面类比,变相夸大保险合同收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误导行为。

6.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向保险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收取或索要合作协议约定外的利益。

对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银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此次重点整治以下方面:

1.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是否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

2.保险机构是否与从事理财、p2p借贷、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存在合作。

3.保险机构是否按规定履行对合作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主体责任。

4.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5.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客户投保界面是否由保险机构所有并承担合规责任,第三方平台是否存在代收保险费和转支付现象。

6.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在显著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在显著位置披露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平台的披露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

7.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限制保险机构如实、完整、及时地获取客户相关信息。

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保险中介专项检查和乱象治理工作,各保险机构合规意识有所提升,各类风险得到明显遏制,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内控管理不规范、线上线下管控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保险中介市场乱象问题不容忽视。

国信统筹保险公司电话。

平安车险报案打95518。

金融市场乱象自查报告

这些年来,教育方面收费乱象情况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百姓承担的教育费用已严重影响到生活的水平和质量,这些乱象不得不引起教育界,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这些乱象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对教育工作的目的在认识上有严重的不足和莫视,缺乏对教育工作的有效监督;

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对乱象的存在视而不见,纯粹的不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形同虚设;

五是教育择校乱收费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不容小视;

六是百姓在教育上的'互相攀比教还需要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

以上这些问题如不正视并逐步加以解决,将不可避免地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错失一代人或数代人接受正确教育的机会。将对民族的进步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严重影响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市场乱象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网信办等8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黑卫医发〔20xx〕26号)精神,为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我县医疗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对本诊所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如下:

市场乱象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监管部门及上级行相关工作要求,邮储银行泰州市泰兴支行在全辖开展了银行业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一、严把质量,留痕管理

要求邮银双方认真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细化检查内容、确定检查重点,确保活动扎实开展、不走过场。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例会、支行晨会等,加强学习和政策传导,将本次整治工作要求传达每一位基层员工,推动全员参与排查。

二、及时整改,严格问责

邮银双方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从体制、机制、流程及系统层面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系统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弥补制度短板,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对于分支机构层面无法进行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整理上报。

三、做好总结,及时报送

报告内容包括:一是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二是自查发现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包括上查下发现问题,按问题要点进行归类分析),三是问题整改及问责落实情况(包括已完成整改和问责的问题情况,未整改和问责到位的问题说明);四是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场乱象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监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部分市场主体动机不纯、急功近利、贪快求全,加之一些监管人员位置不正、责任不强、履职不力等原因,金融市场乱象问题在保险业同样存在,集中体现为部分保险机构资本失实、治理失效、投资失控、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方面,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引发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面对这些市场乱象问题,保监会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以更强担当精神履职尽责,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一)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切实解决资本不实问题。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股东利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通过增加股权层级规避监管、使用非自有资金出资;入股资金未真实足额到位或抽逃资本金。

各保险机构要对入股资金来源认真核查,确保入股资金真实、自有、合法。如存在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情况,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置措施。

监管部门要开展资本真实性专项整治,重点关注股东是否直接或间接通过以下方式向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债务资金;信托资金、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利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有关资金;利用保险公司存单质押获取的资金;通过质押保险公司股权获取的资金。对存在入股资金来源或股东关联关系申报不实,以及编制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的股东,一经发现,依法采取限制行使表决权、派驻董事等股东权利,直至责令转让或拍卖股权等监管措施,并将有关当事人列入保险业黑名单,限制其在保险业开展投资活动。

(二)着力整治公司治理乱象,提升治理机制有效性。

集中整治股东之间或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控制权争夺或重大利益分歧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决策机制缺乏制衡,形成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一言堂”的情形。

各保险机构要提升对公司治理理念的认识,培育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明确职责和权力边界,严格落实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加强投资人背景、资质和关联关系穿透性审查,禁止代持、违规关联持股等行为。重点核查公司是否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治理架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排查公司治理潜在风险。

(三)着力整治资金运用乱象,坚决遏制违规投资、激进投资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资金投资多层嵌套的产品,模糊资金的真实投向,掩盖风险的真实状况;非理性连续举牌,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利用保险资金快进快出频繁炒作股票;违规开展资金运用关联交易,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盲目跨境跨领域大额投资和并购;将短期资金集中投向非公开市场的低流动性高风险资产。

各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审慎、稳健和服务主业”的监管导向,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持续评估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和资产配置能力,防范资产过度错配的风险。要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核查保险资产质量和安全性,投资决策和交易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健全和有效性。重点检查资金运用比例合规、产品嵌套和杠杆投资、关联交易、重大股票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着力整治产品不当创新,坚决清退问题产品。

集中整治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

各保险机构要坚守保险保障本位,强化保险产品保障属性,体现保障特征。要不断优化产品和业务结构,规范产品开发管理。

监管部门要部署各财产险公司对在用的备案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清理违规产品。针对财产险产品开展首次非现场检查,对问题产品严格采取监管措施予以强制退出。要严格规范人身险产品开发设计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等监管措施,对履职不到位的高管人员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五)着力整治销售误导,规范销售管理行为。

集中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从业人员欺骗消费者、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以其它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不履行责任免除及特别约定条款的说明义务、不告知提前解除合同可能产生损失、客户信息失真等销售误导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销售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产品管理、信息披露、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排查相关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合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在对保险机构电网销业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延伸至保险销售交叉领域中投诉集中、业务量大、分支机构多的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重点检查,规范新兴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和客户信息真实性等问题开展检查,依法从严从速处罚。要强化责任追究,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重处的同时,严肃追究公司高管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省级分公司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六)着力整治理赔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集中整治理赔手续繁多、流程较长、告知不到位、未按法定时限核赔给付、理赔尺度不一、争议化解不及时以及服务体验不佳等理赔难问题。

各保险机构要对理赔服务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自查,重点关注人为操控导致的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要完善调处机制,加强理赔争议的内部协调处理,有效化解合同纠纷。

监管部门要开展理赔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保险公司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开展保险小额理赔服务质量监测工作,及时公布评价和监测结果。

(七)着力整治违规套取费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集中整治违规套取费用,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农险业务的公司与基层政府部门勾结,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各保险机构要从制度、机制和系统等方面加强违规套费行为的识别和管控,重点关注商业车险、农业保险和大病保险等业务,对相关人员利用虚假业务、虚假人员等违规套取费用行为开展自查。

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20××年车险市场现场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公司开展重点检查,发挥监管引导市场预期的功能作用。组织开展大病保险专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经营问题。组织各保监局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兼业代理机构进行财务业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严罚重处违法违规问题,妥善化解风险隐患。

(八)着力整治数据造假,摸清市场风险底数。

集中整治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问题,具体包括资产不实;准备金不实,不按规定的折现率曲线和精算方法及假设进行准备金评估,人为调整利润或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irr)基础数据不实,不按照规定口径报送数据、“报喜不报忧”、数据质量偏低;偿付能力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等。

各保险机构要对财务、承保、理赔、投资、信息系统等开展全面清查,摸清数据不实的底数。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报告和数据。

监管部门要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专项治理工作,在公司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突出对重点公司、重点领域的监管整治,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和人员,依法顶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和数据的审查,重点关注迟报、错报、漏报等问题,切实提升监管信息数据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治理金融乱象、整顿金融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把市场乱象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监会各相关部门要在20××年5月31日前制定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职责分工、工作安排及监管要求,提出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各保险公司要切实承担起整治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客观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围绕整治重点,制定自查整改方案,尽快开展自查。

(二)坚持“严”字当头。

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保险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更加严厉的处罚、更加严肃的问责,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手软,坚决移送司法处理。要加强对监管行为再监督,严肃监管纪律,对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性执法、内外勾结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问责。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自查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走过场、瞒报、漏报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长效机制。

监管部门要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深入分析原因,梳理排查监管漏洞,研究提出完善监管制度的政策建议,尽快弥补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各保险机构要利用自查契机,将问题反映出的内部管控漏洞一挖到底,健全内部管控制度,营造依法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屡查屡犯、越藏越深的违法违规问题。

金融市场乱象自查报告

根据岳银发(xx)25号《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金融统计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对xx年末和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表)、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表);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市场乱象工作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积极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监管,推动我市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市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重点抓好4个方面工作:

(一)守住一条底线。坚持底线思维,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百姓放心消费为重点,牢牢守住市场监管的底线,确保全市市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影响广泛、反响强烈的负面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发挥两项职能。一是强化服务促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服务民生、维护公平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好市场监管。二是强化监管保平安。根据“三定”方案对部门间职责的界定,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农牧、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用监管、执法监督、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四位一体的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维护市场平稳、有序、安全。

(三)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推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网上申请、登记,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促进小微企业“双创”工作落实。二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执法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打击传销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三是营造良好企业发展环境。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优势特色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支持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创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走品牌发展之路。四是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进一步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为百姓创造一个质量可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五项监管。一是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全面推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动追溯体系建设;扎实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工程,深入推行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和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职能,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应急演练。二是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继续开展特设宣传“六进”活动,加大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培训,完善特种设备监察信息化管理,围绕“八大类”特种设备,继续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特种设备岗位危险源等有害因素的辨识和控制能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工作。积极开展市场要素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