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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工作汇报(通用16篇)

作者:碧墨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通过汇报来向上级领导和团队成员展示自己的工作进展和成果。下面是一些优秀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汇报

一、概述。

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诉前保全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一百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20__年,我们按照厅党组和司法部司鉴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为工作主线,夯实基础,带好队伍,创新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鉴定机构的执业水平和内部管理能力,全省司法鉴定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截止到20__年12月底,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286个,司法鉴定人3680名,全年共完成鉴定总量109239件。

一、20__年工作回顾。

1.以宣传和协调为抓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政策、成果及好人好事,抓住社会热点,主动宣传司法鉴定参与、处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件。湘潭、怀化等市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名册。9月,对经过审核的285个司法鉴定机构、3649名司法鉴定人编入了20__年度司法鉴定名册,同时在《湖南日报》和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同时,我们还及时上报了编制全国司法鉴定名册所需的材料,确保了我省鉴定机构顺利进入国家名册。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解决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对外服务和法院编制司法鉴定名册等问题,着力为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环境。

2.以严格准入管理为基础,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是加强审核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工作,严把准入关。全年新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6个,新核准司法鉴定人76名,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88项。二是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按照法律的相关要求,及时为符合条件的40个鉴定机构和262名鉴定人办理了延续登记。三是建立健全退出淘汰机制。在办理延续登记和编制名册的过程中,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全面清理,注销了2个司法鉴定机构和63名司法鉴定人。

3.以强化执业监管为核心,大力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一是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试行)》,强化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升鉴定机构的能力水平。二是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活动。20__年,我省共有75个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了173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其中,获得“通过”以上评价结果的项目133项,占报名总数的76.88%,其中获得“满意”评价结果的项目90项,占通过项目的67.67%。三是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需求的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国家级认证认可。同时,我们加强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调,出台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省级认证认可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截止10月底,省厅接待司法鉴定执业投诉150余人次,受理投诉70余件,其中,办理部局交办案件1起,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1起,省长信箱信访案件1起,均已进行了相关处理,并及时回复当事人,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以推进教育培训为载体,逐步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和职称送评工作。8月举办了第四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班,共有234名鉴定人参加了转岗培训学习和考试。12月份开展两期《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班,共有612名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邵阳等市州举办了档案文书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及时做好了司法鉴定职称送评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水平。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鉴定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20__年,全省共开展司法鉴定援助1900余件,司法鉴定人单独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起,司法鉴定制度的保障、服务功能越来越突出。三是强化了规章制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召开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办法和有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论证工作,组织部分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和管理干部召开了2次座谈会,还就《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__-20__》进行座谈,取得良好效果。

5.以完善“两结合”为重点,着力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全面推动市级设立司法鉴定管理机构,目前已有9个市州经编办批复设立了司法鉴定管理科,其中湘潭、常德、怀化、湘西、邵阳、株洲等6个市州设立了独立科室,大大提升了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建设。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了一届四次理事会,对秘书长等有关人事问题进行了调整,研究了成立专业委员会等有关问题。同时,积极指导市州司法鉴定协会的建设工作,全省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市州目前已达到了10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受立法的局限性,目前我省对司法鉴定的管理主要以省厅和市局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依据尚显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发挥他们的地域管理优势。

2.司法鉴定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近几年,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执业环境已经明显好转,但是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公安机关扰乱市场的现象,这在客观上影响了整个鉴定市场的规范发展,个别鉴定机构的业务受到严重冲击。

3.鉴定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有待进一步调整。在少数地区,由于业务竞争激烈,极少数机构受利益驱动,存在相互诋毁、给回扣、竞相压价等方式争揽案源的现象较为严重,极大地扰乱了鉴定市场,助长了不正之风。

4.能力验证及资质认证认可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省的能力验证和资质认证认可工作尚处于初始推广阶段,还未能完全展开,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入。

5.鉴定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历史条件和专业人员培养的影响,目前我省大多数鉴定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公、检、法法医的依赖性,未能培养出属于机构自身的专业鉴定人才,需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

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总结汇报

20xx年在县纪委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我县交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之中,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现将20xx年我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xx届三次全会、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年初,及时召开系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局党委分别与系统各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组织开好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制定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三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主题教育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宣传展板、在局网站开辟专题等多种形式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四是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重点排查了建设程序环节、招投标环节、质量管理环节、资金使用环节、工程监理环节的薄弱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

(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委派执法监察工作措施,打造“廉洁阳光工程”

1、抓“龙头”,不断完善领导责任体系。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我局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量化,实行“四级责任体系”:即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副职和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有关人员对自身廉政纪律和廉洁行为负责;局纪委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协调配合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源头”,全面锁定工程建设的廉政关口。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县纪委《关于深入推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执法监察委派制的工作意见》,我局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执法监察的范围、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从制度上建立了委派制执法监察。监察重点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两个关键环节的监督。二是强化“双合同制”的管理。即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廉政建设合同,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三是把好三道关口。即: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资质或违纪企图蒙混过关的施工单位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把好招投标管理关,防止搞暗箱操作,保证招标工作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今年交通工程环圩路(大陇-石桥-护河)改建、年张路改建、博望另埂渡、塘南向阳渡渡改桥等4项工程,均按照规定分别在今年5月8日、6月12日、11月17日和18日进行公开招投标;把好质量关,加大对材料采购的跟踪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督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有序开展。

3、抓“苗头”,坚持把腐败因子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通过疏通三条监督渠道,坚持把腐败因子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疏通内部监督渠道。所有建设项目在事前都要在局党政联席会上进行通报,介绍项目建设情况;二是疏通外部监督渠道。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公共权力运作的“阳光作业”,让公共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作。对所有的路网工程,实行项目责任公示制度。将每个项目部的责任人、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规模、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监督电话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挂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疏通舆论监督渠道。今年以来,我局以被市确定的县(区)级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为契机,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热点难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做到凡交通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和服务的事项全部公开。为方便群众办事和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在对本局工作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公开的基础上,注重对工作计划、行政执法、重大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廉洁自律等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在公开形式上除利用公开栏、局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手段外,还通过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接访咨询等形式把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把政务公开延伸到工作中的每一个角落。同时,建立信息定期编发报送机制,使我局网站动态信息栏常换常新,从而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到我局的最新工作动态。

(三)开展“二项活动”,有效地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以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统领,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根据县纪委要求,我局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主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做出了明确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主题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一是局党委中心组集中2次专题学习;二是局党委主要领导上了一堂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三是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坚定性;四是组织召开了一次主题教育学习交流会,达到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五是召开了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六是实施一批整改措施,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调研并撰写报告、接待一次群众来访、进行一次走访、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等,以实际行动践行宗旨、改进作风。为使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局还专门制作了2块宣传展板、在局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

2、以开展“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契机,不断提升效能建设。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以“企业大走访、矛盾大排查”为主题的企业评机关(单位)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纪委把此项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交通部门服务、保障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精心组织安排,及时抽调人员,由局纪委书记带队,于4月22日至23日分别走访了5家企业。通过走访,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征询企业对我局服务发展、提升效能、优化环境的建议和意见,并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形成调研报告。

(四)拓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为了筑牢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我局在去年深入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基础上,拓展示范点建设,坚持“五有五好”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内容和标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阵地设施建设”上,增加资金投入,以廉政勤政为主题,以文化为依托,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一是结合行业系统发生的廉政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律观念。今年8月中旬,我局邀请县检察院检察官为全局干部职工作了题为“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讲座围绕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交通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及原因、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及如何有效预防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特别是针对我县几年来查处的案例分析,认真剖析了发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原因。通过讲座,做到警钟长鸣,让每个干部职工“不想、不能、不敢、不必”腐败。二是以开展“干部述廉”活动,举办干部职工廉政座谈会,在节日发送廉政短信,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扬正气,促和谐”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首先利用县交通局网站进行展播。将规定的(全国作品45件、全省作品41件)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全部下载,并制成网页,链接在局网站上,以便干部职工点击观看,不断扩大廉政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其次是将全国类作品《不要让自己的一切毁于一旦》制作成一幅户外大型广告牌进行展示,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尊廉、崇廉的浓厚氛围。第三是制作二块宣传展板在局机关进行展示,以达到宣传的广泛性,发挥公益广告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四是利用本局交通网站和宣传栏,开辟“党风廉政”专栏,加强上级关于反腐倡廉重大部署和决策的宣传,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内容,努力打造具有交通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不断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五)加强交通行风建设,着力改善行业风貌。

我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纠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把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交通行风建设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全县公路、水路继续保持无“三乱”的良好局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年初我局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进行认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局班子成员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始终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当作一件大事,认真组织,常抓不懈,在全局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单位负责人长期抓的工作格局,推动纠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更好地履行交通行业管理职能,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我局于20xx年8月7日至11日,开展了全员脱产培训。培训期间邀请了省运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委宣传部、县监察院的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内容围绕依法行政理论、交通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杜绝与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县委宣传部的领导还集中宣读了“六个为什么”。培训期间还进行了队列训练,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执法证年审的依据。此次培训收效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三是强化管理,完善措施。通过坚持“处罚分离”、实行持证上岗、加强督查、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从严治理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的行业风貌。

二、20xx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纪委四次全会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机关效能建设抓得不到位,少数职工违反岗位禁令;预警工作开展得不够,信息来源少;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不够及时有力。为此,20xx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廉洁教育,筑牢反腐保廉防线。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健全有关制度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育和防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反腐保廉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加强交通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机关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我县治理公路、水路无“三乱”成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实行纠风治乱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县公路、水路无“三乱”。

(三)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以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强执法监察,紧紧围绕三大重点:一是以规范招投标活动为重点,确保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二是以解决施工质量监管不严的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过程监管,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管理,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以解决规章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为重点,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坚持“按程序操作、按制度执行、按规矩办事”的要求,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的每一个关键环节,狠抓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规范纪检监督行为,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对工程建设的有效监督。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纪能力。

加强交通系统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找准工作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辱使命,以扎实细致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局关于继续开展“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工作安排,在县委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通过强化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等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狠抓文明示范点和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使我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创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市局关于年度“创佳评差”目标任务下发以后,为了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步上新台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佳评差”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进一步健全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由局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创评”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司法所、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也都建立了由所长、主任负总责并有专人负责开展工作的组织机构。

二是根据市、县的安排意见,年初我们结合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今年“创评”活动的目网-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各基层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责任,同时我们还把“创评”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做到“四有”即有部署,有检查,有指标,有考核,使“创评”活动真正收到实效,确保了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了实处。

三是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的自觉性。为此,我们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坚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王书田、张本树”等先进事迹,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过去那种喊得凶抓得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被动局面,形成“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首先,对“创评”工作实行量化管理、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了量化考核办法。其次,把各基层单位的“创评”工作作为考核单位整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之一,增强了各基层单位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及“创评”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加强检查考核,狠抓落实。今年,每季度我们都要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创佳评差”竞赛活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年终进行总评比。

二、强化教育,扎实创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是自年初开始,我局将“创佳评差”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精神文明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关人员具体抓,所有人员齐参加”的良好局面。截止现在,已召开各类会议四次,辅导讲课三次,组织考试一次,调阅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两次,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进行专项检查三次。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办学习教育专栏2期,征求意见公开栏1期,印发简报8期。记写笔记人均x5千字以上,人均集中学习56小时,自学时间达88小时,老干部李汉成、李孝银记写笔记达x字以上。9月初,利用市局方局长来验收司法所建设之际,请方局长就如何提高司法干部综合素质对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进行了专题教育。

二是开展“创佳评差”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即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讲一次党课、听取一次部门半年落实“创佳评差”活动工作汇报、每年安排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创佳评差”工作、每年就“创佳评差”工作听取一次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年要研究解决一个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有碍“创佳评差”工作的问题。坚持每周五“学习日”,积极抓好调研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开展政法干警“走千访万”、“三深入三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目前,我们已有1干警走访了2x村、组、社区22x户群众,征求意见3条,帮助群众解决具体问题。

三是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基本道德水平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立足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狠抓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创佳评差、创建文明单位、弘扬团队精神等活动与向张本树、王书田同志学习活动紧密结合,以此促进全体干部的整体素质。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单位收支情况及重大决策,凡涉及到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型开支等事项都要集体开会研究,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进一步健全了机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整顿工作秩序,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局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五是狠抓“专项整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和“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实行服务承诺和挂牌上岗,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发放便民服务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尤其是公证处全体职工在开展“公证执法树形象”活动中人均记写笔记x字以上,写心得体会2篇,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时限,上报的工作信息得到上级重视,已被省、市转发。

三、围绕“创评”,突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突出“四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紧扣安全创建,上街搞宣传,送法下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悬挂横幅6幅,展出展板12块,印发宣传品500份,宣传册20xx本,推广先进典型材料5份,受教育达数万余人。灵龙司法所印制创安宣传单300份发放到农户家中,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在税法宣传月、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活动中,组织配合各部门宣传行业法规和依法治理工作,群众比较满意。为使普法宣传活动更新颖,司法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电视、dvd、音箱、话筒等一套宣传设备,提高了在街道,集镇的宣传效果。

二是学习培训考试三结合,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以司法局牵头或承办,今年已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5期,累计培训各级党员干部500x人,其中村调委会、治保会干部50x名,新任科级镇领导干部8,年轻后备干部12,法制副校长4,法制宣传辅导信息员和治安中心户长420xxxx人,保证了普法宣传的效果。近年来先后对8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和全县3x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三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民主法制化建设。在20xx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治县办又下发了(20xx)2号文件,拟定了6x村作为今年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县命名的9“民主法治示范村”中推荐2x村到市上,被市上命名表彰的有2x村。

四是把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安全创建工作未来着眼点,扎实开展了以学校为载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执行的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施方案,县中、二中、永中、永乐、云镇、张家乡等乡镇的十余所中小学校师生分别进行了专场法制教育。有的乡镇和学校还对部分家长进行了法制教育,特别是县中自觉购买回48集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利用电教设备,经常性的开展学生学法教育。全县召开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会32场次,对全县48所中小学,调整充实4法制副校长。并以治县办(20xx)4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建“法治校园”活动的通知》。推荐镇×××中学、张家乡中心小学、西口中学和回龙中学为创建省市命名的法治校园。

(二)紧扣“安全镇安”创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今年初结合我县实际,司法局起草的《关于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运行办法》,创新了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此办法被市司法局作为典型经验转发。9月初,县局围绕创安工作又下发了《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司法局在全县2x乡镇建立健全了乡镇级调委会2,村级调委会20xx,社区调委会,企业调委会,充实选配了调解员128,对10x村百名调委会主任进行了培训,各乡镇调委会培训调解人员20xxxx人次,增强了调委会规范调解的工作能力。青铜关镇前湾村治安中心户长杨周宝在调解和治安工作中作出了成绩,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

三是司法局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基层,深入群众,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努力减少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冲击。20xx年我县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1,调处成功120xx。20xx年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1,调处成功130。20xx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68,调处成功148。20xx年截止目前,已排查出各类矛盾125,调处成功120xx。经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辛勤工作,使得我县因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发案逐年下降,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对那些影响稳定的群体上访和影响政府形象的干群纠纷,及时化解,有效处置。例如司法局会同信访局积极参与××ד11.30”炮厂爆炸案遇难者家属、米粮镇月明村村民刘顺荣长期上访的救助安置落实工作,先后多次到山阳、米粮、商州调查了解情况,耐心细致的做刘顺荣的思想工作,最终使这件跨县区上访了多年的案件初步得以妥善安置。又如经灵龙乡安乐村调委会多次艰辛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对有30年恩怨的兄弟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四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两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工作中做到“三个坚持”既坚持排查经常化,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动态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把排查重点放在被帮教对象的入户分离、安置就业及有无新犯罪倾向的重点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情况上,及时核对帮教对象的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衔接制度化,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坚持每月核对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转入转出及时准确,落实帮教措施快捷,有效控制脱漏管失控现象。签定“双包”责任书,坚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用真心、诚心、爱心和实际行动教育感化帮教对象,预防重新犯罪情况发生。目前,已接收“两劳”释放人员3,过渡性安置3。

(三)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强化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在法制办的组织协调下,法律顾问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为小木岭钒矿开采、大地集团纠纷、国土局碾子湾土地纠纷等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较好的涉法建议。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和律师“规范建设年”、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活动措施,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对律师事务所采取集中30天的重点整改,召开专题整改会议3次,整理案卷52卷,回查52卷。为使专项整改活动突出实效,由分管局长、纪检组长分别带队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云镇、永乐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专项整改情况,现场进行了检查督导。公证处在抓好软件的同时,投入近万元资金,从硬件上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是推行“两卡”制度,实现阳光政务。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全县法律服务所推行“148”法律服务所便民公开监督卡和担当法律顾问联系卡,“两卡”载明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业纪律和联系方式等,既广泛宣传了法律服务工作,提高了法律服务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又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了规范的目的,目前各所已发放“两卡”一万七千余份,基本实现了在法律服务行业的阳光政务。

四是关爱弱势群体,抓好法律援助。今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活动。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1,解决纠纷1,挽回经济损失4多元。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总结一年来我局的“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今后,我们将在市局、县委政府、政法委的指导和领导下,把“创佳评差”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不懈、长期抓好,争取再创佳绩。

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总结汇报

20xx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领导以及上级交通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对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和省、神州市纪检监察系统“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专题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廉政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交通形象,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我局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具体抓,各科室、各单位协力构建的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同时,成立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了与市纪委的工作联系。年初,制定了《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逐项明确,使责任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

二、措施到位,逐条贯彻,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干部作风建设。

通过学习贯彻市委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查找干部队伍中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强、纪律松懈等作风问题。采取常规督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的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巡查,使干部队伍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局上下班纪律、工作行为、日常学习等方面的管理,出台了《长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考勤制度的通知》,促使干部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上有明显转变,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上有明显增强,行动上有明显进步。

(二)继续巩固全市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今年以来,我市在继续抓好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的同时,按照省市纠风办、省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有关通知精神,把治理“三乱”工作向水路延伸,进一步建立完善长乐市督查公路和水上“三乱”快速反应小组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本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际,突出水上“三乱”清理工作,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开展清理不合理收费和列入取消收费项目工作落实,尤其是交通、公安、林业、卫生防疫等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率先执行,起到较好带头作用,促进减负各项工作落实,防止公路、水路“三乱”回潮反弹。为深化“三乱”治理工作,确保公路水路交通畅通,我们从抓执法队伍入手,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突出窗口单位行风建设,使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了有所为、有所不为,杜绝了公路、水路“三乱”的发生。同时,把治理“三乱”工作向乡、村道和水路延伸,适时组织检查组督查各镇乡、村及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在公路、水路上随意“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行为,做到我市境内不出现随意设卡拦车、逢车必查以及乱罚款、乱收费现象,确保我市近年来公路、水路无“三乱”,巩固了“三乱”治理成果。

(三)继续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交通委、长乐市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过去“行风评议”工作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局《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按照上级的布署和要求,提出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行风评议”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突破难点,全力推进,通过会议动员,征求意见,明察暗访,注重整改等一系列措施,召开1场服务对象征求意见会,召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行风政风监督员召开2场局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座谈会。根据“促进发展”、“办事公开”、“执行力建设”、“服务和效率”、“问题整改”五个方面的内容要求,发放《长乐市交通局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表》,据统计,我局共发放《长乐市交通局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表》110份,回收率99%。使我局今年的“行风评议”活动开展得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由此树立了良好的交通形象,并为长乐市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

我局多次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信访条例》知识学习,加强市领导批转件、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群众投诉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收到“12345”网上热线投诉件240余件,对提出的有关公路建设、行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都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归档,予以了较满意的答复和解释。

三、发挥职能,真抓实干,切实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是对强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和措施,继续推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首问责任制、二次终结制、服务承诺制,并对系统各单位财务进行了内审,加强了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和预防职务犯罪。二是认真按照《长乐市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局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建设,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和行政程序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加大推进“阳光”政务力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组织、落实专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行业管理,全面提升交通投资软环境。

进一步规范运输审核审批和行业管理工作。重点针对运输行业管理还不规范,运输市场非法营运活动猖撅,严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和运输安全等问题,重拳出击,全面开展“面的”车、小车和城区“三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和打击各类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截止20xx年10月,非法营运两轮(三轮)摩托车320辆次、面的5辆次、货车71辆次、客车41辆次。为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成立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指挥部,加大了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促进运输市场规范管理和城区交通秩序的好转。同时狠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改变工作作风。

进一步深化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同时,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执行力强的“三宽一强型”干部职工。彻底清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

20xx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在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落实方面还存在差距,有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反腐倡廉如何落到实处仍是一个需要探索的课题;三是交通信息网络不健全,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还需不断完善;四是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和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等等,这些都有待在今后加以进一步改进,确保党风廉政工作有效落实,为长乐市交通运输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保障。

诉前司法鉴定工作汇报

地点:市中院二楼会议室。

一、全省法院司法确认工作现声场会议精神。

由全市11部门联合下发的意见共四个部分。

(一)非诉。

讼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的建立。

(二)非诉讼调解司法确认案件的受理原则及范围。

(三)对非诉讼调解进行司法确认的审理程序。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市中院副院长林彦芹、市司法局副局长武爱民、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晓惠分别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三、市政法委副书记刘祥亮作了讲话。

(一)充分认识加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重要意。

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是指对于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经人民调解缰绳和共他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由人民法院确认法律效力,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司法制度。1是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民经上升到法律层面。2是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是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需要。3是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强化措施,规范运作,切实推动非诉调解司法确。

认工作全面开展。1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好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工作。2是要加强非诉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3是要依法开展好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案件的审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加快构建适应和谐社会要。

求的“大调解”工作体系。1是要加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工作的机制建设。2是要加强对非诉调解工作的指导。3是要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主体的“大调解”格局。

2011年8月1日。

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2xx-x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提高鉴定水平,各项工作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为和-谐德安、平安德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一)、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司法鉴定是一项科学实证活动,鉴定结论直接影响法官的审判结果,要保证每一份鉴定书的质量,首先要强化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规范我们协助各鉴定机构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种制度。即:收接案制度、鉴定审批制度、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培训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制度等。每一位司法鉴定人都能严格遵守制度。近年来,我们坚持在省司法厅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执业,按省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没有出现出具虚假鉴定和超业务范围执业的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的行为,无乱收费、支付回扣费行为,无压价竞争行为,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审判机关提供了公正的诉讼证据,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内部管理方面,做到了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到岗到位。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与同行认真交流,总结经验,收获颇丰。

(二)、抓司法鉴定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在充分保证鉴定质量之余,我们不满足现有成就,一是所有鉴定人员积极参加鉴定所内部组织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法律基础知识、司法鉴定程序、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工作鉴定《司法鉴定工作总结》。二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培训。鉴定人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优秀鉴定人鉴定心得交流,使得鉴定能力再上新台阶。三是抽调了一部份鉴定对当事人进行了回访,满意率达到了100%。四是了解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情况,并对执业人员进行了纪律教育,无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三、开展鉴定援助,惠及社会弱势群体。

德安振辉司法鉴定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注弱势群体的号召,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一方面,对于经济条件确实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或免除鉴定费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免费咨询,对弱势群众给予积极的援助。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所司法鉴定市场的运行机制。

2009年,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纳入了我司法鉴定所统一管理,这样,我县的法医鉴定市场得到规范,资源得到了整合。09年,共做法医类鉴定例,其中法律援助例,轻伤乙级以上例。较上一年有所增加。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未出现错鉴。

五、认真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今年完成了县局组织的“五五”普法资料订购,普法考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讨论,行风评议、机关效能等。

二、几点经验。

(一)、“不争论、谋发展”仍然是司法鉴定工作当前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在目前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现有法律法规,抓改革、促发展。集中精力抓司法鉴定队伍的建设,规范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落实“科学、独立、客观、公证”的指导原则,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不在立法层面搞无谓的争论,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二)、法制理念教育是鉴定人的必修课。司法鉴定人不是商人、司法鉴定人也要讲政治。我们把“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作为鉴定人的基本准则,把追求“公平、正义”作为鉴定人的最终目标。因此,加强鉴定人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是培养高素质队伍的关键环节。

三、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鉴定是一门新型的执业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内容多、政策性很强。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要成为行家里手,管理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管理理念有待创新。

(二)、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鉴定文书规范性,鉴定用语准确性等问题同样需要进一步提高。

1、进一步加强执业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执业经律教育。

2、鼓励有条件的执业人员外出学习、深造。

3、通过各方努力进一步拓展鉴定中心鉴定项目。

4、鉴定业务力争比xx年增加20%。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

本通则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从事各类司法鉴定业务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第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或者组织提供与鉴定事项有关的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依照有关诉讼法律和本通则规定实行回避。

第七条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对于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有违反司法鉴定行业规范行为的,由司法鉴定行业组织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

第十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司法鉴定人有违反本通则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

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本通则所指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

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第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鉴定材料《司-法-部鉴定通则》。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不符合本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二)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三)委托鉴定的要求;。

(四)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五)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六)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七)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八)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因鉴定需要耗尽或者可能损坏检材的,或者在鉴定完成后无法完整退还检材的,应当事先向委托人讲明,征得其同意或者认可,并在协议书中载明。

在进行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变更协议书内容的,应当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的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实行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第二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传递、检验、保存和处置,建立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在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的身体进行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常。

对需要到现场提取检材的,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第二十五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遇有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

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四)委托人的鉴定要求或者完成鉴定所需的技术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七)委托人撤销鉴定委托或者主动要求终止鉴定的;。

(八)委托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九)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其他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

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xx司法所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启动这个工作中心,牢牢把握化解社会矛盾这条主线,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任务,为维护地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年工作回顾。

(一)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0xx年,全镇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216件,调解成功205件,成功率96.7%。主要工作如下:

1.继续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和调解六统一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每月召开调解工作例会,及时总结本月情况,部署下月重点任务。还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的方式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专门讲解,并组织全体人民调解员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帐建立与调解协议书制作进行培训,培训时把装订规范的调解卷宗下发到每个调委会用以参考,以此提高我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年对人民调解员开展4次专门培训,共培训148人次,参训率达到100%。

2.落实人民调解“三个第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怀北司法所坚持把群众的情绪作为“第一信号”,保证各种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掌握,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认真落实调解员纠纷分析排查例会制度,及时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分析预测并提供相应对策建议,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进一步发挥xx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作用。

20xx年xx镇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开展,及时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部署各村开展矛盾排查工作,“保平安迎两会”、“保平安迎国庆”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共排查出纠纷37件。为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各村动向提供了重要信息,为正确、主动、有准备地处理好矛盾纠纷赢得了先机。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xx年xx司法所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工作中心,紧紧抓住一条主线,做到三个突出,即以围绕工作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突出重点人群、突出阵地建设、突出时效性。主要工作有:

1.以“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契机,开展覆盖全镇,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即:抓重点工作,抓重要时期。结合镇党委、政府查处土地违法建设,党委、人大换届选举等重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法律舆论导向。我们采用广播、橱窗、横幅、标语、致村民告知书、致选民一封信、入村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重要节假日和国家法律政策颁布实施之际,积极组织元宵节法制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打击违法建设专项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法律讲座入农村、12.4法律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单位和科室十余个,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接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做到季季有重点,月月有高潮。

2.以镇村(社区)干部为重点,开展学法、用法、提高廉政意识的法律宣传活动。为深入落实“法律六进”工作,xx司法所针对镇村两级干部制定了详细的学法计划。通过开展怀北镇法律知识大赛、机关干部廉政法制演讲、各村两委班子法制培训等活动很好完成了年初计划,并取得良好效果。

3.以巩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为手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强化普法阵地软件建设,20xx年xx镇聘请11名法制宣传员和97名普法志愿者,其中包含了村干部、普通村民、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使法制宣传教育实现了“家门口看法、田间地头学法”的宣传模式,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与此同时,在原有“八个一”(即一村、一街、一校、一园、一墙、一亭、一书、一窗)的法制宣传硬件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着手打造贯穿xx两个村的“xx镇廉政法制一条街”并且对xx普法公园进行了升级改造,更新了公园的宣传内容,还完成了各村法制宣传橱窗标准化建设,真正做到法制宣传“有声、有影、有形”。

(三)强化基础工作,加大帮扶力度,矫正帮教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20xx年我镇共接收矫正对象6人,现在册13人;接收帮教对象15人,现在册71人。主要工作如下:

1.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我镇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落实《xx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方案》,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做好两类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以“两会安保”“****防控”“国庆安保”等重点时期排查为契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逐一进行了走访,详细掌握重点人情况,坚持每月与社区民警召开联席会,研究重点人情况。今年年初,xx司法所聘请16名矫正志愿者,参与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管理中来并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强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今年我镇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

2.以人为本,注重对两类人员的帮扶。

安置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生产、生活是做好矫正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的关键。今年我们坚持人性化帮教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本年度,为2名生活困难人员提供了临时救济;帮助1名矫正对象依法维权。截止目前我镇没有两类人员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积极发挥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各村法律服务室作用。

1.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见成效。为深入落实法律服务“三进”工作,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村,开展法律咨询,为百姓答疑解惑解决涉法问题。一年来,xx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解答群众咨询5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8份,参与调解纠纷70件,参与普法宣传32次。扎实的工作让仅成立一年的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得到全镇群众的广泛认可,“有问题先咨询”逐渐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的首选。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将迎来我们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xx司法所将紧紧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基层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以崭新的形象和面貌,实现全镇调解组织的新跨越,调解案卷的数量和质量在今年的基础上实现大的提高。

二抓重点时期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将以召开为契机,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基本法律,认真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为平安xx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抓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工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三调对接的作用,努力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四抓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分层帮教和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帮教、矫正工作,预防和杜绝重新犯罪。

总之,在全所人员共同努力下,我所顺利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我们还存在着工作简单,发挥作用不彻底,思维程式化,创新能力不强等诸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我们相信,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xx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我们一定会以更高的热情、更好的状态,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明年的工作中去,为实现本地区社会稳定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工作流程

司-法-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重新制定的《通则》进行了解读。

这位负责人说,重新制定《通则》,主要是为规范司法鉴定的实施程序,保障司法鉴定的质量。《通则》是司法鉴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相配套的一部基础性的重要规章,对司法鉴定活动具有重要作用。

与试行的《通则》相比新《通则》具有更高效力等级。

谈及重新制定的《通则》与过去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有何不同时,这位负责人认为,有三大不同。

首先是立法依据不同。在2004年底开始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05年《决定》的颁布,除明确了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法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准入条件及程序外,同时已对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遵循的原则、相关要求及监督举措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原《通则》虽然在规范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业务活动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有些内容与《决定》的规定和当前的需要已不相适应。

其次是内容有较大调整和补充。重新制定《通则》,一方面,保留了原《通则》中继续教育的内容,同时又注意总结吸收多年来司法鉴定实践中积累和形成的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好办法、好经验;另一方面,针对与《决定》不适应的地方和鉴定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决定》的规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许多内容作了调整和补充。《通则》自2005年形成初稿后,先后多次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征求司法鉴定人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同时通过“中国司法鉴定网”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再次是适用范围和效力不同。《通则》明确规定了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明确规定了《通则》的适用范围。今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各类司法鉴定活动时,都须自觉遵循《通则》的规定。对违反《通则》的行为,新《通则》分别从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层面赋予了相应的处分权限。

“原《通则》以规范性文件试行,新《通则》以正式规章的形式颁发,具有更高的效力等级。”这位负责人说。

明确委托鉴定形式要求规定司法鉴定时限。

据介绍,《通则》设总则、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实施、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附则,共5章40条。《通则》遵循司法鉴定活动的内在规律,按照司法鉴定活动的工作流程,对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实施、司法鉴定应遵循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司法鉴定程序的特殊规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是进行鉴定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也是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前提条件。为了确保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规范进行,《通则》第二章明确规定了委托鉴定的形式和要求,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的条件和不予受理的情形,明确了委托人和受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于司法鉴定的时限要求。为了满足诉讼活动尤其是审判工作的需要,《通则》规定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受理鉴定委托和实施鉴定时应当遵守的时限。同时,考虑到司法鉴定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通则》还对司法鉴定活动中遇到疑难、复杂和特殊的鉴定事项,确需延长审查期限和鉴定时间等特殊情形,作出了相应规定。

关于司法鉴定适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和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是鉴定意见科学、准确的重要保障,也是解决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重要举措之一。从我国当前司法鉴定领域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现状出发,根据行业惯例,《通则》规定了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和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层级结构和先后顺序。

关于司法鉴定程序的特殊规定。为保证司法鉴定程序的公正、合理,《通则》除对司法鉴定实施过程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外,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检查女性或未成年人身体、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或者进行尸体解剖、现场提取检材等特殊情形作出了专门规定,既体现了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又加强了委托人对鉴定过程的监督。同时,为了及时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适应跨学科、跨地域、跨行业鉴定的需要,《通则》也对相关制度安排作出了规定。

落实司法鉴定人负责制规范重新鉴定受理条件。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决定》的规定,《通则》还对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在司法鉴定活动中的相关责任以及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条件分别作出了规定。

一是进一步落实了司法鉴定人负责制。司法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对自己作出的鉴定意见负责,是《决定》确立的司法鉴定人负责制的核心内容。《通则》使这一原则得到了落实,如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回避义务、出庭作证义务、独立出具鉴定意见;对复杂、疑难和特殊技术问题咨询相关专家意见的,最终鉴定意见仍然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多人参加的司法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等。

二是加强了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职责。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也是组织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主体。《通则》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其内容主要有:依法审查和受理鉴定委托;指派司法鉴定人,监督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定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遵守技术规范和鉴定时限;监督司法鉴定材料的使用和保管;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督促司法鉴定人依法出庭作证,执行有关鉴定人回避的制度;组织进行专家咨询和多机构鉴定;组织复核以及纠正违规行为等。上述规定将使司法鉴定机构在组织、管理、监督司法鉴定人的鉴定活动中,发挥主体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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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20××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在省司法厅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增强司法鉴定服务意识为主题,以健全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为保障,以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能力为目标,狠抓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家,其中;法医类鉴定机构2个,建筑工程类司法鉴定机构3个,业务范围涉及法医、房地产及土地评估、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等多个门类。全市经省司法厅核准注册的司法鉴定人57名,其中,法医类司法鉴定人44名,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人13名;硕士学历3名,本科学历52名,大专学历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8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9名。20××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687件,其中法医类鉴定640件,占业务总数的93%,房地产评估司法鉴定47件,占业务总数的7%。全市司法鉴定文书采信率达到96%以上。

二、主要工作情况。

年初,为贯彻落实省厅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全市司法鉴定各项工作,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司法鉴定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司法鉴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年司法鉴定工作,并及时下发了工作安排,提出了“四项工作要求”:一是要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思想品德过硬、业务技能过硬的司法鉴定人队伍;二是要狠抓硬件建设,不断改善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公环境,努力提高全市司法鉴定工作服务效能;三要狠抓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司法鉴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四要狠抓质量建设,不断优化鉴定质量监控流程,努力实现司法鉴定事项零差错。4月份,市局主要领导带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全市5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队伍建设、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和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二)履行职能,加强监管,认真做好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今年,市局把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监管力度。一是积极组织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增强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可信性。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2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了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并取得了优异成绩。青海科艺房地产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参加了行业协会组织的资质认证,取得了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并成为全市住房公积金唯一指定评估机构。二是积极推动认证认可工作,提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知名度。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学习认证认可相关文件精神和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引导和鼓励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开展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目前已完成为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认证认可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增强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综合实力。加强工作协调,创造条件,努力改善全市鉴定机构办公用房和基础设施,指导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和xx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改善办公用房,完成了搬迁新址,扩大了办公面积,较好地满足了司法鉴定工作的需求。正信司法鉴定所还根据工作需要,购置了必备的司法鉴定仪器设备,提高了司法鉴定的科技含量。青海科艺司法鉴定所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从送审材料、文书制作、鉴定结果审查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了鉴定质量的公平和公正。四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提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10月份,市局组成检查组,采取“听、看、查、议”的方式,对全市5家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共召开司法鉴定人征求意见座谈会5次,随机抽查各类案卷120余卷,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努力提高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

结合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一是全面推行执业公开制度。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将司法鉴定人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及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重要规章制度,全部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制度。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初步建立了诚信档案制度,如实记录鉴定机构、鉴定人执业的主要环节及奖惩、投诉等情况,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工作检查、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执业监督机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随机回访司法鉴定的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对采信情况进行了解,初步实现了当事人监督、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四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完成了xx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延续行政许可初审和上报工作。

(四)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提高全市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司法鉴定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市局通过组织培训、业务指导、会议、检查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司法鉴定人参加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一是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健全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把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强化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增强司法鉴定人的诚信、公正和自律意识,营造“守信者得益,失信者受损”的执业环境。二是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认真落实省司法厅有关规定,加强全市司法鉴定人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全市57名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和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率全部达到100%。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司法鉴定人的公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质量意识,全市司法鉴定人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有了新的提高。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

根据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认真组织开展了诚信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四个抓好”:一是抓好组织领导。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全市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抓好宣传动员。召开了全市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抓好查摆问题。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执业水平、提升鉴定质量和提升管理效能为主线,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六查”活动,即查思想观念、查工作作风、查学习培训、查制度建设、查硬件建设、查技术管理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抓好集中整改。以解决服务态度冷淡、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鉴定工作不严谨、不踏实、不细致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为重点,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开展了集中整改工作。通过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全市司法鉴定队伍诚实守信、依法执业的自律意识显着增强,在执业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了鉴定意见的客观、公正、公平。

(六)服务群众,便民惠民,认真落实服务群众各项措施。

结合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工作着力点,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惠民便民”活动。一是上门服务解民难。指导全市鉴定机构开通服务热线和监督电话,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对老弱病残等行动困难,又需要做鉴定的群众,打破上门坐诊的常规,走出去上门服务。今年,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先后派员上门服务12次,接送年迈行动不便的老人就诊36次,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鉴定援助暖民心。市局有关管理部门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密切协作,积极配合,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案件援助工作,确保经济困难的农民工鉴定案件得到援助;确保有严重疾病、行动困难的老年人维权需要进行鉴定的案件得到援助;确保妇女、儿童维权需要进行鉴定的案件得到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36件,减免鉴定费用25200余元。三是化解矛盾排民忧。发挥司法鉴定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特殊功能,对涉及到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司法鉴定快速受理,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工伤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民事自诉案件中伤残等级及伤害程度等级评定的简易案件,鉴定机构在接到鉴定委托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出具鉴定文书,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亟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市司法鉴定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案卷存在资料收集不齐全,填写不规范、不能及时归档等问题;个别司法鉴定所硬件建设滞后,办公条件简陋,与现代化司法鉴定所的要求差距较大;在拓展业务方面缺乏新思路、新办法。上述问题需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改进。

四、20××年工作要点20××年是贯穿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为主线,以强化管理和提升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制度体系,严格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司法鉴定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在全市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的奖惩、投诉、培训等情况。

2、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司法鉴定诚信档案,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行业的了解和监督。

3、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教育,增强司法鉴定人的诚信意识,使全体司法鉴定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营造良好的诚信执业环境。

4、认真落实《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全市司法鉴定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司法鉴定宣传工作,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继续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不断增强全市司法鉴定队伍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司法鉴定队伍职业道德水平。

7、组织全市司法鉴定人参加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和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水平。

8、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建章立制评查活动。

9、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不断提升鉴定技术水平,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10、指导青海正信司法鉴定所完成资质认证认可工作。

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20xx年,我们按照厅党组和司法部司鉴局的统一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为重点,以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为工作主线,夯实基础,带好队伍,创新管理工作机制,提升鉴定机构的执业水平和内部管理能力,全省司法鉴定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截止到20xx年12月底,全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286个,司法鉴定人3680名,全年共完成鉴定总量109239件。

一、20xx年工作回顾。

1.以宣传和协调为抓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司法鉴定体制改革的政策、成果及好人好事,抓住社会热点,主动宣传司法鉴定参与、处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和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事件。湘潭、怀化等市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名册。9月,对经过审核的285个司法鉴定机构、3649名司法鉴定人编入了20xx年度司法鉴定名册,同时在《湖南日报》和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同时,我们还及时上报了编制全国司法鉴定名册所需的材料,确保了我省鉴定机构顺利进入国家名册。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积极解决侦查机关鉴定机构对外服务和法院编制司法鉴定名册等问题,着力为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环境。

2.以严格准入管理为基础,全面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一是加强审核登记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登记工作,严把准入关。全年新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6个,新核准司法鉴定人76名,办理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88项。二是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按照法律的相关要求,及时为符合条件的40个鉴定机构和262名鉴定人办理了延续登记。三是建立健全退出淘汰机制。在办理延续登记和编制名册的过程中,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全面清理,注销了2个司法鉴定机构和63名司法鉴定人。

3.以强化执业监管为核心,大力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一是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考评办法(试行)》,强化对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提升鉴定机构的能力水平。二是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活动。20xx年,我省共有75个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了173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其中,获得“通过”以上评价结果的项目133项,占报名总数的76.88%,其中获得“满意”评价结果的项目90项,占通过项目的67.67%。三是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引导有条件、有能力、有需求的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国家级认证认可。同时,我们加强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协调,出台了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省级认证认可工作。四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截止10月底,省厅接待司法鉴定执业投诉150余人次,受理投诉70余件,其中,办理部局交办案件1起,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1起,省长信箱信访案件1起,均已进行了相关处理,并及时回复当事人,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4.以推进教育培训为载体,逐步加强司法鉴定队伍建设。一是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和职称送评工作。8月举办了第四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班,共有234名鉴定人参加了转岗培训学习和考试。12月份开展两期《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培训班,共有612名司法鉴定人参加培训。邵阳等市州举办了档案文书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及时做好了司法鉴定职称送评工作。二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水平。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鉴定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20xx年,全省共开展司法鉴定援助1900余件,司法鉴定人单独或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700余起,司法鉴定制度的保障、服务功能越来越突出。三是强化了规章制订的前期调研工作。召开了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办法和有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的研究、论证工作,组织部分司法鉴定行业专家和管理干部召开了2次座谈会,还就《湖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20xx-20xx》进行座谈,取得良好效果。

5.以完善“两结合”为重点,着力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全面推动市级设立司法鉴定管理机构,目前已有9个市州经编办批复设立了司法鉴定管理科,其中湘潭、常德、怀化、湘西、邵阳、株洲等6个市州设立了独立科室,大大提升了公共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建设。省司法鉴定协会召开了一届四次理事会,对秘书长等有关人事问题进行了调整,研究了成立专业委员会等有关问题。同时,积极指导市州司法鉴定协会的建设工作,全省成立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的市州目前已达到了10个。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受立法的局限性,目前我省对司法鉴定的管理主要以省厅和市局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依据尚显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发挥他们的地域管理优势。

2.司法鉴定执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近几年,经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执业环境已经明显好转,但是在个别地区,仍然存在公安机关扰乱市场的现象,这在客观上影响了整个鉴定市场的规范发展,个别鉴定机构的业务受到严重冲击。

3.鉴定机构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有待进一步调整。在少数地区,由于业务竞争激烈,极少数机构受利益驱动,存在相互诋毁、给回扣、竞相压价等方式争揽案源的现象较为严重,极大地扰乱了鉴定市场,助长了不正之风。

4.能力验证及资质认证认可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我省的能力验证和资质认证认可工作尚处于初始推广阶段,还未能完全展开,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把这项工作进一步深入。

5.鉴定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历史条件和专业人员培养的影响,目前我省大多数鉴定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公、检、法法医的依赖性,未能培养出属于机构自身的专业鉴定人才,需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

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20xx年的11月17日,我怀揣着梦想走进了德城区检察院的大门,开始了我在检察院的生活。时光飞逝,岁月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过去了。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一年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我深切感受到在德城区检察院的这一年当中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的东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反贪局工作实际需要,我认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时常会有拉不开拴的感觉,在这种时候,定稿版我要求自己,尽管工作不熟悉,只要工作需要,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各项工作。一年来,先后参与多个贪污、贿赂案件的办理,做了一些自己能够做好的事情,并且在案件办理开期间,因服务人员少,主动承担了侦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我把每次工作都当作一次锻炼的机会,收获了宝贵的经验。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个任务。只要是工作上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检察干警,严格遵守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里的要求保持一致。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

三、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人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同时,一个人思想认识如何、工作态度好坏、工作标准高低,往往受其所在的工作环境影响。我在学习生活工作纪律方面总结六个字:严格、勤奋、慎行。严格的工作要求、勤奋的学习态度和慎行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社会不良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我坚持始终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我不敢说自己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人员,但我敢说:此时此刻,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与理解,我对检察工作的态度也从激情的向往升华为理智的热爱。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德州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司法鉴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县司法局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全市提出的创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示范市的工作要求,以服务经济、助推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入点,突出工作重点,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工作职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创建“全省示范”工作围绕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强化氛围。

主要从三个层面上积极做好工作:

1.把握创建内涵,制定创建目标。按照市局确定的创建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我们提出了“咬定一个目标,争取达到四个领先,努力实现五个提升”的“145”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分阶段实施的行动计划。

2.加强学习引导,增强创建动力。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精神,学习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在此基础上,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先后赴上海青浦、江苏江阴以及本省的温岭、鄞州等地学习考察,不断拓展视野。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有了新的增强,创建的热情不断高涨,从而自觉地拔高工作标杆,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3.落实创建责任,凝聚创建力量。重点是将《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局机关的各科室,并纳入到对各镇(街道)司法所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还组织开展了机关科室与基层司法所结对联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法律服务助推发展”工作围绕全县中心,不断做大做强。

主要有四个方面:

1.坚持律师陪同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到全年有安排,每月指派有重点,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上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好法律的解释和解读。

2.积极参与全县的一些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新城区征地拆迁,姚庄镇的二分二换,高铁、特高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以及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我局及时选派相关人员全力为政府当好法律顾问,为工作的有效推进和问题的圆满解决提供好法律的咨询,开展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还会同县发改局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3.着力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我县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司法局积极主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面开展了“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特别是针对台商对大陆相关政策法规需求愿望十分迫切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研究,积极跟进,主动与台办和台商投资企业协会进行沟通,商讨服务的对策和方案,签订了法律服务台资企业的合作协议。并组建了台资企业法务协调顾问团,通过台商协会理监事会议,台商沙龙以及应约走访、法律体检、举办法制讲座等平台和形式,积极为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与此同时,我局还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组织编印了《企业法律服务联系卡》,并根据企业的要求,落实律师有针对性地上门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在此基础上,出具了相应的法律风险提示函,同时,还为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印发了由我局组织编写的《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意见建议100例》,深受企业欢迎。

4.开展法律服务“三农”工作。组织各法律服务机构分别与司法所签订了法律服务结对共建协议,同时,在各司法所设立了公证信息员,深化“一村一顾问”制度,更好地搭建了法律服务“三农”的有效平台。今年以来,通过这个平台,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两分两换”以及村级经济发展等方面,探索了一些机制和方法,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基层司法所建设围绕“体制调整”,不断凸显优势。

按照“两个完善、两个规范、两个到位”的要求:

1.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从管理体制、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2.继续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的要求,各司法所在全面达到省级c类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层次,目前,基本实现了统一外部标识、统一办公室设置、统一室内布置、统一文书档案标识等要求。县局还与所属司法所建立了局域网,引入了oa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坚持每季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部署一个阶段的工作。各司法所按照要求,尽职尽力,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结合行政区划的调整,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的力量。目前全县9个司法所共有各类工作人员59名,平均每个所5名以上。其中,由县司法局下派6名;从个人的身份来看,其中公务员24名,事业8名,乡镇(街道)聘用27名。

四、人民调解工作围绕“第一道防线”,不断拓展渠道。

1.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专题调研。根据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县委书记何炳荣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这为我们做深和做优人民调解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2.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个《意见》提出了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设想,以及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着力构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3.加强基层队伍网络建设。注重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向自然村延伸。目前,全县共建立个人调解室5个,村一级民情工作室82个。同时,不断加强民间和谐员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全县现有民间和谐员1279人。推进企业调委会建设,全县200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共75家,比例已达到69%。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西塘景区新组建了调委会。同时,着手组建医疗纠纷调委会,制定了《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以及《县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目前正在落实办公场所和经费,争取尽早启动。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关于人民调解质量工程的方案》,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矛盾纠纷协同调处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以及人民调解考核激励和诉调衔接等工作机制,各司法所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并定期出刊《矛盾信息月报》,报送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领导。今年全县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39件,调处成功2367件,涉及标的3320.7万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五、法制宣传工作围绕“七进”,不断做深和做活。

在机关,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折页的展示展评活动,全县共有31个部门涉及48种宣传折页参加了展示展评,通过这个活动,既有效地整合了法制宣传的资源,同时,又通过统一采购的250只法制宣传资料专用架,将这些宣传折页有针对性地配送到了县级机关的所有办事大厅,以及农村、企业、学校等公共场所,方便群众学法、用法。同时,坚持组织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考试,全县96个部门近3000名公务员参加了的测试,平均成绩达到98分。

在农村、社区,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展示展评活动,通过百姓课堂、镇村简报、法制文艺、宣传标语、宣传教育警示牌、宣传画廊等形式,使群众在阅读欣赏的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同时,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两办专门印发意见,出台奖励政策,对获的县级以上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

在学校,重点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全县23所中学全部参加,通过预赛,对进入前六名的各代表队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排到电视台演播厅进行决赛,并进行全程录像,同时,在电视台《今日开庭》栏目中陆续安排播出,还将其制作成vcd,在全县各中小学组织观看,使青少年在参与模拟庭审活动的过程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今年还调整充实了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健全完善了培训制度。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学生观摩毒品危害的实物和图片展览。

在企业,全面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邀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沈田丰为台商企业作了企业破产保护与重整的法制宣传专题辅导。同时,还为企业开设了法律咨询和服务的网页。各企业充分利用午间15分钟课堂时间,通过多种形式为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还通过电视专栏、广播专题、报纸专版、县委中心组专门安排讲座以及法制讲师团专业授课等形式,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积极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围绕“拓展规范”,提升管理水平。

1.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在壮大执业律师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律师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推荐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参加十佳法律服务单位、十佳青年律师等先进评选活动,以此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2.强化律师公证日常管理。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出台了《县公证处及其主任年度百分考核办法》和《县司法局关于县公证处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案卷抽查活动,及时反馈查卷中发现的问题。全年共查阅律师案卷150件、公证卷宗120件。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听庭活动,不断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天成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查处了一起假冒律师案件,并妥善处理了一起法律服务投诉案件。

3.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今年以来,各法律服务机构在做好服务的同时,积极开拓自身的业务领域。全年,法律服务业首次突破千万元大关,其中,律师业务收费832.08万元,公证业务收费167万元,天成法律服务所收费139.43万元。

七、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应援尽援”,不断提升质量。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若干意见》的精神,努力拓展领域,创新方法,全面落实“应援尽援”的各项工作措施。

1.建立了一套数字化的运作系统。目前全县的法律援助案件已实现了网上申请、审批、指派和管理的全过程办理,从而提高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

2.开展了“一站式”的接待服务。全局上下实行了全员接待,实行星期六全员轮流值班。同时,还完善了“12348”法律服务平台,开通休息时间来电咨询录音留言回复业务。

3.开辟了绿色通道。特别是对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简化办理手续,实行特事特办,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先垫付后追讨的办法,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讨回欠薪,维护社会稳定。去年12月至今年11月,共受理群体性欠薪案件88件,涉及人员459人,累计追讨欠薪372.65万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件,同比增长6.6%,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504件,计2358人次,承办的已结案件共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290万元。

八、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围绕“首要标准”,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的要求,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化落实年”的各项工作。

1.强化工作衔接,完善工作制度。先后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同时,还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严重违纪执行收监的工作程序。

2.探索矫正的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实效。在县矫正办的统一指导下,天凝、魏塘等探索的社区矫正对象“三色”监管办法,既有效地解决了矫正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又加强了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西塘、天凝等探索建立的“6+1”帮教监管模式,教育矫治的效果比较明显;同时,西塘镇还探索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方法,帮助矫正对象缓解和消除了一些不良心理因素,增强了他们自我调节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3.落实帮教安置对象的各项管控措施,预防重新犯罪。重点是做好“四个一”和“四必谈”,近五年来,我县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低于省市限定的3%的内控指标。

到11月底,我县共有矫正对象309名,帮教安置对象840名。今年以来,对一名矫正对象因再次参与赌博实行了收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控制在限定指标以内。

九、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争创“五型机关”,不断树新形象。

1.组织开展了以“打基础,提素质、强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论坛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坚持每二个星期安排一个晚上的党员干部学习会,围绕政治理论和司法行政的业务知识,采取一人主讲,众人评议的方法,不断丰富学习的内容和方法。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系统司法行政工作论坛活动。同时,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测试。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其中12名同志通过了行政执法年度注册。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干部队伍的素质,展示了司法行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清清白白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是我做人的基本准则。一年来,我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中,我从不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私人交往中,我坚持谨慎小节,注意影响,维护形象,对分管科室人员,我反复教育大家要严以律己,不做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这些努力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可。

工作上,我能够与其他党组成员协调配合,带领分管科室干警,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所主管的公诉监所科、办公调研室、民行检察科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公诉科1—10月共受理各类案件464件65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47件495人,不起诉28件28人。监所部门办理刑事案件2件2人,经审查全部提起公诉。在实际工作中,我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提倡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极大地缩短了办案时限,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注重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对干警报批的案件进行认真审查,经常到科内与同志们研究业务,探讨案件,指导办案,从而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1—10月公诉科追诉人犯8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向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发书面或口头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0余次,监所部门对全区的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了全面考察,建议收监2人,很好地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今年以来,监所部门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工作,制定了《关于清理和预防超期羁押工作方案》,从制度上保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院自清超以来没有一起超期羁押案件。同时,我们还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清理超期羁押工作的顺利进行,其工作成绩得到了市院监所部门的充分肯定。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办案效率,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与公诉科负责人一起狠抓了公诉改革并加强了对公诉人队伍的管理,采取多项措施狠抓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一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负责制,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使其涵盖了被考核人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以此作为主诉官选任的主要依据,从而减少了主诉官选任过程中的人为因素,更便于操作,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这项举措的推行,得到了全科干警的认可,激发了干警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为尽快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矗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的试点单位。我们与宽城区法院经过协调,共同制定了量刑建议权实施方案,并于年初开始试行。截止目前,我们已经有五件案件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进行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推动这项改革深入进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效果比较明显。此外,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和《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在今年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为我们进一步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赢得了资金援助,也为宣传我院的科技成果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狠抓了、档案、信息、通讯等项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建立了院内局域网,为实现办公网络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调研方面,我们采取了把调研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落实到人,实行科室领导负责制的办法,并将其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融入各科室及每个人的包保责任制,在年终加以考评。为了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调研的积极性,我亲自撰写调研文章,全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两篇。此外,我们还下大力气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一年中,我院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48篇,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干警实际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民行检察工作中,我能够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与全科干警一道探讨打开工作局面的方法和途径,千方百计寻找案源。1—10月民行科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11人,同比上升11%。通过办案,提请市院抗诉1件1人,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6件6人,超额完成了市院要求的达标数。

一年来,我忠实的履行了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是尽力、称职的,但客观地说,也存在一些不足,那就是政治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不够,主管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有些还很薄弱,争先创优的意识还应增强。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加以总结、改进。

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

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协助公安机关拘捕逃犯,参与行刑过程的监督。你要怎么写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呢?小编精心整理的检察院司法鉴定工作,希望可以帮到你哦!

我叫*,1974年11月出生,1992年1月参加工作,20xx年6月入党,大学文化,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

一、学习情况及体会。

按照市委和我院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积极参与到这次活动中,遵守学习时间,完成学习书目,认真做好。

读书笔记。

同时又阅读了不少有关党员教育的规定、条例。在前段时间的活动中共写读书笔记2万多字。

心得体会。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共产党员为什么要始终保持先进性,为什么要坚持执政为民,如何与时俱进。我1992参加工作,20xx年入党,历任教师、妇联专干、司法助理员、检察院干警等职。以往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尤其是在担任镇司法助理员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田间地头也调解了许多纠纷,并连续三年被市司法市评为先进工作者。但是,成绩的取得,并非是我个人所能,我只是按照职责在其中做了一些应做的工作,可是在参加这次学习以前,我或多或少也产生过一些自满,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总以为自己做的已经很不错了。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通过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对照中央及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照自己所担负的工作,特别是工作职责行为规范,切实找到了差距,找到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我自身来讲,我离党组织的要求,存在许多方面的差距,例如宗旨观念弱、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等方面,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二、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一个多月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同志们为我提出了许多的宝贵意见,我虚心诚恳地接受,衷心地感谢。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自己,认真对照检查,我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宗旨观念弱,群众意识不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一项十分实际的工作。我在这方面做的不是很好,表现为关心群众不够,深入群众不够,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思想意识较弱。一是作为政工科的干警,对其他干警在晋升等方面工作不主动了解;二是作为理论工作者,没有深入各科室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一些关于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三是对本院干警的基本情况没有做到心里一本账。这些都是我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2、学习意识淡化,思想观念落后。

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也不善于钻研业务知识,不关心研究政治形势,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意识淡化,理论知识浅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开放意识,缺乏创新意识,思想观念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此外,坚持学习还不够自觉。日常工作中总是有意无意地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忙于事务应酬,不愿挤出时间学,即使有了时间也坐不下来、深不进去。

3、工作思路不宽,工作力度减弱。

在具体工作中思路不宽。一是不愿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工作,在调查研究工作上不能起带头作用,对其他同志的调研工作不能起指导作用;二是相互协调、统筹兼顾的工作也做得不够好,如在各项工作交叉进行的时候,也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三是对待上面布置的学习教育活动,有点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

4、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只是一味埋头干活,少有关心、关注他人,在同事中间、群众中间不敢评论和批评他人,即使自己有不同看法,也不在公众场合枉加菲薄,这种不诚实的做人方式使得我和同事的距离越来越远。

5、思想解放的力度还不够大。在政研室的工作中,由于自己的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高,对检察政工及调查研究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还不能用全新的思维和方式去做开创性的工作。

6、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由于长时间的搞文字材料,难免会有一些厌倦情绪,造成对工作得过且过,应付差事的思想。

7、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还不能熟练自如地掌握政工工作的程序,自身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

8、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新观念,大胆工作的思想树立得不牢固,工作中没有新的亮点;还不善于创新,不能够很好的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争强当先。

觉带头树立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助人为乐,做实践社会公德的模范,比如有时有随地丢纸片和瓜子皮的行为,有时有讲不文明语言的行为;艰苦奋斗的思想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有时待人接物不够谦虚谨慎。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愿。

因造成的。问题出在表面上,根子生在思想上,从更深层次上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宗旨观念有所淡化。由于对现在的一些社会现象看不惯,造成思想上的偏差,致使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思想上忽视群众,忽视群众的主体地位,忽视群众的根本利益,缺乏真感情;在工作上淡漠群众,为群众想的很少,为群众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2、放松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在理论学习上,一直有一个“理论无用论”的思想左右头脑。在表面看来,也在读书、讨论、写文章、投入也不少,但就是不能掌握科学理论的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这种学习,虽然也在学,但都是形而上学的学,并没有达到学习的应有目的,充其量也只能是低水平的学习。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三个不良的后果。一是只顾工作,不顾政治理论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的放松;二是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或是为了进行某一方面理论研究的需要,或是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因此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三是思想改造缺乏实践性,缺乏艰苦环境的磨炼,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思想与实践脱节,影响了理论学习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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