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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工作报告

作者:韩ll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保安服务工作报告篇一

地址:___ ____电话: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各提出的条件经过认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等保安服务。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生活条件,包括值班室、休息室、办公桌椅、巡逻照明用具等。

2.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足额支付保安服务费。

3. 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人员超时工作的,尽可能给予生活补助或加班补助。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派出

务。

2. 选派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考核合格,无违法犯罪前科。

3. 乙方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监督和管理,为所派驻的保安人员购买必要的的各类社会保险,切实保障保安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 保安人员肩负着医院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人为破坏等重任。应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严格执勤,恪尽职守。

5. 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必须统一服装、着装整齐、精神饱满、仪表庄重、文明执勤;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 熟悉掌握医院各科室的分布状况与治安情况。对医院的环境、道路、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的位置、使用、检查等情况,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善于和及时地发现治安情况与违法犯罪的可疑线索,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理、汇报,做好巡查记录,并由医院值班人员签字证明。

8.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任何安全隐患,都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9. 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遇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遇己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

10. 在夜间巡逻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身安全。

11. 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发生。遇火灾、爆炸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疏导人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现场保护。

12. 在医院上下班时间指挥、疏导出入车辆,维护医院出入的正常秩序。

13. 积极帮助病人解决实际问题,如解答病人询问、帮助病人上下车等。

14. 具体负责院内的车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不符合规定停放的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乱停放的车辆有权强行将其拖放至规定地点;对在指定地点停放的车辆要严加看管,提醒车主对车辆上锁,以防被盗。

15. 在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时,及时到场,积极上前制止患者家属殴打医务人员等事态扩大的现象,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突发事件。

16. 遇到医患纠纷、堵门滋事等突发事件时,及时调集增派保安人员并积极配合甲方解决处理。

17. 甲方对派驻的保安人员不满意的,须无条件调换。

四、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乙双方对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员因事请假,应书面向班长和甲方后勤科签字同意并经乙方队长审批后方能生效。

甲方在合同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用每人每月 元,合计 元(大写:),支付时间为次月日前。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七、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变更的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本合同。

2. 合同双方应以诚信的态度履行本合同,单方不可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月保费总额的3倍数额赔偿对方(但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 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 甲方指派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的人身伤害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 保安人员在正常服务过程中,如果发生责任内的财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现象,由乙方负责财产理赔。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 如需人员调整,甲方应说明理由。

2. 在本合同期内保费如有政策性变化,乙方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和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保安服务费用。

保安服务工作报告篇二

乙方: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选派的保安员,乙方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咨询、培训服务。

第二条受聘于甲方的保安员,统一由甲方负责管理,包括人员的选聘、任免、调配、奖惩、考核等,乙方不予干预。

第三条甲方聘用保安员10名,数量、来源及具体人员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服务合作期限自20_年9月19日至20_年9月19日止。

第五条服务地点:荆州市江津西路288号投资广场及附属公寓楼(具体地点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第六条保安员的工作由甲方根据《劳动法》和甲方实际工作统一安排。

第七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对安排保安员节假日或其它时间加班,无特殊原因保安员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应给予支持。

第八条甲方聘用保安员的工资由甲方负责按工资标准直接发放给保安员。除此之外,在合同期间,甲方按每月壹千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在合同生效后,如乙方切实履行其合同约定,甲方于次月起,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方式于每月五日前(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付款日期顺延)全额向乙方支付上月的保安服务管理费壹仟元整。

第十条节假日或其它时间的加班,甲方一般安排保安员补休,不能给予补休的,由甲方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实行全面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包括人员的选聘、定编、定岗、定薪、任免、调配、奖惩、考核;有权要求保安员统一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有权对违规违纪的保安员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调换和辞退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并与保安员签定责任合同,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向当值保安员提出赔偿,乙方应负责协助解决。

第十三条甲方聘用的保安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穿着保安公司的保安服装。

第十四条乙方应确保所推荐保安员政审合格,身体素质和业务素质达到甲方录用要求。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更换保安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

第十五条乙方有推荐人员和组织培训的义务,对保安实行专业指导并传达国家和地方对保安工作的指示。

第十六条乙方应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教育甲方在职员工安心工作。

第十七条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保安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员工纪律规范,甲方有权对违反纪律的保安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九条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25%向对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如甲方不按规定期限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的,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支付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保安服务(按合同标准)且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服务管理费。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附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变更合同生效,则原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予以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保安服务工作报告篇三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1、乙方指派 6 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派出所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需在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金额给保安服务公司。

2、保安服务费由保安服务公司支付给保安员。

本合同自20xx年01月01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01月01日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保安服务工作报告篇四

乙方: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事保安工作,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第三条:乙方的岗位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规定的门岗值勤、巡逻守护、物资押运、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等任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维护驻勤单位的安全秩序。

第十三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和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十六: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关规章制度,应予以辞退的;

3、不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严重失职,给甲方或客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 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保安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因政策变化,确需裁减人员的。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规定交回标志、装备,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界满即终止。一方当事人要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后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

第二十二条: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续订,保安标志收回,其服装和装备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甲方收取乙方风险抵押金元(大写:人民币元),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保安服务工作报告篇五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共同发展遵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及方式: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 甲方负责出具成立 -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各项手续,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被核准的营业范围应与甲方核准营业范围一致。

第六条 甲方责任:

5、甲方对其采购的设备及技术负责,若因设备质量及技术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责任:

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根据需要及时准备设备、安排技术人员。

第八条 享有份额:甲、乙双方各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50%的份额,该份额不因任何一方出资额的变化而变化。并按50%享有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九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成立后,经甲乙双方约定或者经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增加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但不改变双方各自享有的份额,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并由全体出资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请求分割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条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期间,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第十五条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对需要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方能进行,未能共同作出决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决定,如一方自行决定造成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损失的`,自行决定方应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双方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应在支付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书面、有负责人签字的传真机或 )并于支付后的一个月内凭有效票据申请对方认可。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按照国家规定独立建立帐簿并申报纳税。

双方每月召开一次双方共同参加的公司会议,审核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及收支情况,评议运作状况,对前一时期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损害赔偿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出资人协商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 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二十一条 出资人可以对其他出资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出资人共同决定。

被委托执行公司事务的出资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出资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出资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二十二条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由全体出资人共同享有和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资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事务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间,贵州金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先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剩余债务应由出资人各承担50%。

如一方承担的债务超出应承担部分时,对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或债权用于偿还或抵销其对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有偿接纳第三人参加公司经营,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出资人应当向新出资人告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七条 新加入的出资人与原出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出资人对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债务应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退股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 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 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经营期间,出资人在不给公司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资人,并经其他出资人同意时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继续使用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请注销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第三十条 出资人退股的,其他出资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按出资比例退还退股人的财产份额。 退股时有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三十一条 退股人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出资人约定或者由全体出资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三十二条 退股人对其退股前已发生的公司债务,按出资比例与其他出资人共同承担责任。

(一) 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 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 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 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条 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出资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出资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出资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可由出资人外第三人挂靠经营,但每一挂靠经营项目必须经双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费用双方按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错致使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以邹春艳个人全部资产及家庭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甲方以贵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及------个人及家庭全部财产对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担保人):担保人: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