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同>2023年安微土地流转网 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本(通用8篇)

2023年安微土地流转网 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本(通用8篇)

作者:念青松 2023年安微土地流转网 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本(通用8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一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以(承包、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亩、山林亩、水面亩、旱地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三条流转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该土地以(承包、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使用性质用于非农建设。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证土地流转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内。

第六条双方以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土地流转的价款。

(一)流转土地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

(二)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递增%。

(三)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流转土地单价按每百斤(水稻、棉花、油菜等)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的调整进行调整。

(四)其他。

第七条流转土地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一)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二)分期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土地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土地价款。

(三)其它。

第八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约支付流转土地价款时返还或充作流转土地价款。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将流转土地交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三)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等,甲方不得干预。

(四)流转期内,乙方应当依法保护流转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损害流转土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流转土地再次流转,不得将流转土地进行抵押和抵偿债务。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七)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土地达到出让时流转土地的等级和质量。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转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达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达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流转土地使用性质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流转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流转土地达到月的。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二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因需要,甲、乙双方就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承包营权证书》所取得的部分或全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立的地块

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于。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

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亩,坐落。乙方该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将用于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互换土地的权属和承包经营权

双方互换土地,在土地权属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各自仍分别亨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的的交付方式。交付的时间为。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三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7、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_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四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以(承包、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亩、山林亩、水面亩、旱地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具体情况见下表)。

第三条流转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该土地以(承包、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使用性质用于非农建设。

第五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证土地流转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内。

第六条双方以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土地流转的价款。

(一)流转土地单价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

(二)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递增%。

(三)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元,以后每年流转土地单价按每百斤(水稻、棉花、油菜等)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的调整进行调整。

(四)其他。

第七条流转土地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一)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二)分期支付: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土地价款,以后每年月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土地价款。

(三)其它。

第八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约支付流转土地价款时返还或充作流转土地价款。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将流转土地交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

(三)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等,甲方不得干预。

(四)流转期内,乙方应当依法保护流转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损害流转土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流转土地再次流转,不得将流转土地进行抵押和抵偿债务。

(六)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

(七)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土地达到出让时流转土地的等级和质量。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转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达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达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乙方改变流转土地使用性质的。

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流转土地永久性损害的。

3﹒乙方在取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流转土地达到月的。

(四)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流转期限截止日晚于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市(州)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所:住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采用xx将承包土地转让给乙方。

乙方不得改变非农生产转让土地的农业用途。

合同双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期为x年,从20年开始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甲方将承包耕地(荒地、林地等土地)x土地的具体位置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具体列表可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双方同意,土地出让费用由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向甲方支付x元/亩(或实物xkg/亩),总计x元(或实物xkg)。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出方(甲方):

住所:永安镇股河新村

受让方(乙方):

住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双庆何北部地块家庭承包地___亩以__转包出租方式,从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种植农业经济作物。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l、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须支付土地流转价款为每年900斤/亩小麦,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价计算,支付的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前支付元人民币(:元)。

(二)经营使用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标的按时兑现,否则,逾期一天加罚乙方应兑付总额0.2%的滞纳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一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给付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在补充栏目中完善,完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自月10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分中心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10月10日

发包方:(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签字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附:补充说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七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转包形式将坐落,等级等,面积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护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国家小麦保护价1.12元,以后每四年按小麦的保护价上调率调整承包费。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乙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承办人:(签章)

年月日

看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人还看了:

1.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2.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模板

3.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

4.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5.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6.承包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范本

9.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安微土地流转网篇八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二条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三章流转方式

第十五条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十六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第四章流转合同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第二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第五章流转管理

第二十五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准确记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以转包、出租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以转让、互换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及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等手续。

第二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文本、资料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九条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提供流转中介服务。

第三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工作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本办法所称受让方包括接包方、承租方等。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