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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模板15篇)

作者:飞雪

质量月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我们要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共同攻克质量难题。在这里,小编为大家精选了一些质量月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医保药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药品购入业务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三)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五)首营企业的审核由药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一)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二)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三)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四)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五)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六)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七)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药店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药房的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

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员工必须遵守卫生制度,各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清洁卫生。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罚款10元;上班时间做私活,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做自动除名。

2.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

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3.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

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商品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4.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

与销货记录核对。

5.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

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6.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

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工作人员承担。

7.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

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8.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促销礼品一律交收。

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9.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

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药店管理制度

一、门店每月应定时对店堂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大型门店对陈列的药品可每季度按“三、三、四”循环的原则进行养护检查,小型药店可每月对陈列药品全部进行养护检查。如实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二、被列为重点品种的药品和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养护检查,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效期、厂家、养护结论等情况如实记录。

三、经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的门店,应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将需低温冷藏的药品存放其中,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四、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筛选,凉晒,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五、门店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对店内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并按时记录。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温湿度监测及调控记录簿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医保药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xx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制度:

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对首次开展经营合作的企业应进行包括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查)。审核供方资质及相关信息,内容包括:

1)索取并审核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等复印件;。

5)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6)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3、首营企业的审核由综合业务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综合业务部采购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2款规定的资料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报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4、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按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2、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3、索取并审核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意生产批件及产品质量标准、价格批准文件、商标注册证、所购进批号医疗器械的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

4、了解医疗器械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等内容。

5、审核医疗器械是否符合供货单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型号或包装改变时,应进行重新审核。

7、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综合业务部门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本制度第3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公司质管员审核合格和主管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经营。

8、首营品种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按质量档案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9、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该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10、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综合业务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实地考察,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医疗器械质量的要求等,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11、首营企业的有关信息由质管员根据电脑系统中的客户分类规律输入电脑。首营品种的有关信息及一般医疗器械新增的有关信息由验收员根据电脑系统中的商品分类规律输入电脑。

12、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应在二天内完成。

13、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准确审批工作的有效执行。

药店管理制度

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

内容:

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药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店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必须是由通过gmp厂家认定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进口兽药应为国外企业在国内设立的销售机构或依法委托国内销售机构销售的,并依法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

二、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三、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标。质量管理人员和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的人员数量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过兽医执业兽医水平测试人员。

四、兽药经营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等教育或培训。

五、在营业时间,应有专业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六、《兽药经营许可证》相关技术人员执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七、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又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九、建立兽药销售登记,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并不得少于2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十二、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十三、要有专人管理,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十四、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十五、兽药要分类保管,出库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药店管理制度

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三、对门店各岗位和各个环节凡涉及到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应给予切实、有效地督促和指导。

四、质量负责人与其他驻店药师共同做好处方药销售的`审方和复核工作,按规定在处方或处方销售记录上作审核签字。

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六、在公司质管部门指导下,每半年一次检查本店gsp及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对涉及质量管理方面的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项目完整,内容真实准确。各项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

七、凡涉及药品质量的投诉,质量负责人应与门店负责人一道做好接待工作。必要时,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对顾客进行解释,取得顾客的信任和理解,以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

药店管理制度

一、xxxxx药店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建立由医保管理负责人、药师、计算机信息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负责对所属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明确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三、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四、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方上审核签字。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并在病历上记载配药情况。

六、定点药店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必须提供24小时配药服务,做好夜间服务情况登记。

七、收费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时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八、定点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卷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九、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十、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药店管理制度

1、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无菌医疗器械在使用前应检查包装,如有漏气的不准使用。

2、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包括配药后的'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应随手毁行,不准不加毁行放置注射台上或其他地方。

3、要求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每个零部件均进行毁行,使每个零部件不在具有使用功能。

4、对毁行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应放入消毒桶中,消毒桶要装有适量消毒液,并做到专用。

5、每天早上上班时,首先应将毁行消毒后的无菌医疗器械回收整理存放于专门的容器中,妥善保存,防止流失。

6、定期将使用处理后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废品进行登记销毁。可以深埋、焚烧处理,也可以由卫生部门批准的回收公司(温州中南公司)集中回收处理。

7、销毁处理要有详细的记录,妥善保存1年备查。

8、指定专人负责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消毒工作,对本制度负责。

药店管理制度

为了验证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不断提高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审与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4.管理职责。

4.1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管理评审。

4.2主管安全副总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协助实施管理评审。

4.3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向总经理提供管理评审输入信息和编制管理评审的输出文件,对输出整改问题组织整改并跟踪、验证。

4.4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汇总,并提交管理评审。

4.5各科室、车队按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提供管理评审资料,制定管理评审提出的问题的纠正措施并实施。

4.6安全科负责对各科室、车队安全绩效考核。

5.内容及要求。

5.1形式。

5.1.1管理评审应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和开展。

5.1.2总经理主持评审会,公司副总以上行政领导、各科室、车队负责人均应参加会议。

5.1.3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两次时间间隔不应超过十二个月;当体制、组织机构或生产流程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可酌情增加管理评审。

5.2内容。

5.2.1组织机构的适宜性,包括机构、岗位、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5.2.2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5.2.3未完成的工作;。

5.2.4上次评审结论的处理情况;。

5.2.5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5.2.6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

5.2.8资源要求。

5.3准备。

5.3.1办公室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方式、评审地点、评审参加人员、评审目的、评审内容。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及时通知各科室、车队,各科室、车队应在会议前30天将管理评审的输入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评审资料。

5.4输入。

5.4.1各科室、车队按要求向办公室提供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安全管理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情况、日常考评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各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自评的结果等安全生产信息,形成管理评审输入报告。

5.4.2办公室将各科室、车队提交的管理评审输入资料整理后交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作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管理评审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管理评审计划的依据。

5.5实施。

5.5.1管理评审会议由办公室组织总经理主持,与会人员对评审内容进行讨论、评价,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5.5.2办公室根据评审记录,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目的、评审日期、评审内容和结论及改进事项、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评审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6输出。

5.6.1总经理对管理评审会议讨论情况做出结论,并就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纠正/预防措施。

5.6.2办公室根据管理评审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审报告》,经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5.6.3“管理评审报告”的内容包括:目的、依据、范围、评审内容综述、纠正/预防措施、整改进度等。其中评审内容应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督,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情况进行客观的表述。

5.7结果跟踪、验证、持续改进。

5.7.1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评审报告》上的要求,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并组织实施。

5.7.2办公室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

5.7.3所有与管理评审有关的记录由办公室整理、归档保存。

5.7.4安全科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各方面情况,每年对各科室、车队安全绩效实施考核,填写《部门绩效考核表》。

药店管理制度

一、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方针,正确处理质量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对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组织本店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按gsp要求规范药店工作,对药店经营管理及药品质量、服务质量负全面责任。

三、针对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四、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并记录。

五、负责本药店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管理,每月对本店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负责督促药品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催销落实工作。

药店管理制度

一、门店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八、药品在拆零前,销售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合格证明和其他标示以及药品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注明的内容,并检查药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将不合格药品拆零出售。拆零药品保留原包装和原标签,严禁拆零药品用其它无标示的容器盛装。

九、拆零药品应陈列在拆零药品专柜,按贮存要求摆放整齐,瓶盖要随时旋紧,以防受潮变质。拆零药品专柜应有明显的标识。

十、拆零药品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分零使用的药匙(至少两支)应装入防尘、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应整齐摆放。

十一、药品拆零装袋,不得用手直接触摸药片或其它剂型药品,应使用药匙取药装入药袋,并在服药袋上标明品名、规格、服法、每日、每次剂量和药品有效期等,以保证病患者用药安全。

十二、拆零销售的药品应做好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效期、拆零日期和最后销售完日期记录,经办人应签字或盖章。

药店管理制度

1、本院对直接接触药械的工作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直接接触药械人员包括:验收员、保管员、养护员、调配员、搬运员等。

3、健康检查单位应是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市疾控中心。

4、凡发现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等可能对用药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直接接触药械的工作。

5、建立健康档案,对人员健康检查结果予以保存备查。

6、人员上班时要穿工作服,工作服应清洁卫生。

7、药房内不准存放与药品无关的杂物。

8、从药人员上班时不准吃零食,不准在药房会客。

9、冷藏柜内不能存放食品。

10、从药工作人员在调配药品后应随手整理陈列药品,使其保持整齐。

11、药品包装等杂物应随手集中存放专门区域。

12、药房应每天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药店管理制度

二、范围:涉及拆零和拼装的所有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保管员、发货员、复核员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程序负责。

四、流程:

1.整件医疗器械拆零后,应保留箱内合格证,并在外箱无标识或字迹的醒目位置粘贴”“拆零”标识后归原货垛;拆零后未留原箱的'剩余医疗器械则应与合格证一起上拆零货架,建立货位卡。

2.发货员将发好的拆零医疗器械集中在拼装箱配货区.

3.复核员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4.复核无误后,按器械的属性,类别,包装情况进行归类拼装。(易破碎、污染的医疗器械应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5.拼装完毕,应在拼装箱上粘贴标明拼装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等项目的拼箱证,以便核对。

6.将拼装好人医疗器械存放发货区,填写运输单,安排人员运输。

药店管理制度

1、药房调配处方人员应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调配处方时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柜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3、本院药房只调配本院具有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调配院外处方和没有处方资格人员开具的处方。

4、调配和审核处方人员必须在处方上签字。

5、处方保存一年备查,应建立档案,按月装订,妥善保存。

6、对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中,如用装置瓶装的拆零药品,应保存原药品的`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并在瓶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和有效期等内容。

7、对拆零药品应建立记录,经常检查其外观质量,发现有变色粘连、过期等情况,应立即撤柜按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

8、拆零和处方调配所用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药袋上应写明用法、用量、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