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管理、营造和谐环境、实现良好发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小编整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设计原则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确保本小区车辆安全,为住户提供良好的场地服务。
3.2本区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卡进入停车场;
3.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车辆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征的管理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入时,司机须向管理人员递交该车的有效证件后,管理员发给停放证并登记牌号、进入时间、外表配件是否齐全,以备查阅。
3.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的车辆保持适当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里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管理任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损坏,如有,应知会车主并登记。
3.7停车场内不得练习车、修理车,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与其他危险品进入小区。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为了更好地保证安全生产,解决岗位上安全与生产矛盾问题,确保皮带机检修和使用过程中设备不被损坏、人员不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磷复肥选矿中心1#原料9#10#皮带机不断电换刮板护皮检维修作业。
3.1运行中如发现皮带跑偏、打滑、乱跳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并联系维修工进行调整。皮带打滑时,严禁用脚蹬、手拉、压杆子、搬转轮和皮带间塞东西等方法处理。皮带松紧度不合适,应及时调整拉紧装置。
3.2搞好皮带机编号,确保编号与配电室一致。
3.3皮带机涉及检修、调整、清理必须办理《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安全许可证》(见附件)。
3.4皮带机检维修特殊管控措施(不断电换刮板护皮)
3.4.1办理《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工艺技术员办理,安监部终审。
3.4.2联系操作工现场停机挂牌,同时当班班长和分管技术员(或值班干部)到现场;
3.4.4作业时皮带机控制按钮处安排专人监护,手指在停止按钮位置;
3.4.5需试车时联系到位确保作业人员全部离开皮带机之后方可。
附件:《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安全许可证》样式
附件: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20xx年的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固定车位车辆直接刷卡出入小区,在进入地面固定停车场及地下车库时需要再次刷卡。临时车辆进入小区,需领取智能卡,刷卡计时,缴纳临时停车费方可驶出小区。
二、小区固定停车场(1号、3号、4号、6号)采取抽签方式分配,另外601—603号楼前西段停车位划入3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614—616号楼前停车位划入4号停车场作为固定停车位。地面车位分配方式基本延续20xx年的分配方案,同时为了固定停车场停车有序,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智能刷卡系统,一车一位,刷卡进入。
三、根据消防要求,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调整原路两侧固定车位(包括2号、5号停车场),不再纳入抽签分配范围,改为临时停车位,供搬家、来访、业主临时停放及特殊车辆使用,并采取计时收费办法。
四、由于地下车库机械二层车位的启用,保障车辆停车规范及地下车库车辆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取消地下车库临时停车位。
五、对已办理地下车库停车位的私家车,可以参与地面固定停车位的抽签,对抽中地面停车位并自愿放弃地下车位的.车主,可以办理终止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协议,停车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月进行退费。
六、地面车位收费依据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xx]194号《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位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计时单位的通知》(京发改[20xx]495号文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备案标准执行。
地面固定停车位收费标准:
小型车—月租150元,年租1600元。
大型车—月租210元,年租2300元。
临时停车收费标准:
小型车—1元/2小时,大型车—1元/1小时。均为1小时内不收费。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小区车辆日益增多,停车位的供需矛盾越来越大,乱停车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为了尽快解决这一矛盾和现象,有效地管理小区车辆,提升小区业主幸福指数,经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处讨论协商后,现实施整改方案如下:
关于地下车位的整改:
经过保安部门几日排查情况显示,地下租赁车位每天空置50-60辆,前期管理中无明确的租赁车位转让制度,部分租赁车位随意私下转让,造成系统混乱!因此,物业自20xx年3月15日起对地下停车库租赁车位信息进行重新登记梳理。
请原有车位租赁人以及需要车位的业主携带相关资料到物业前台进行登记:1、产证2、身份证3、行驶证,到物业配合登记。
为了整合业主信息,疏理车位情况,满足本小区常住业主优先使用的权利。以下情况物业会收回车位:
1、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来登记的,将作为放弃处理。
2、如业主不住在小区,将房屋出租且车位长期空置的,原则上收回租赁车位,租给小区常住业主。
3、如租赁车位车主缴费期满且未续费的,于本告知书发布日起3日内仍未及时续缴停车费的,将不予保留原有车位。
4、如有业主因个人原因不再租赁停车位的,物业将统一收回再分配,不接受私自更改车位原登记车牌号。
清理出来的`地下车位将根据业主交物业费以及停车费的记录是否优良来依次分配。
前期欠缴停车费的业主车辆将列入道闸黑名单不得进入小区直至欠款付清为止。
17、18年欠缴物业费的业主不得使用地下停车位,可去物业公司将欠款缴纳后再申请地下停车位。
中型货车(包括0。6顿以上货车)、卡车、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可停于小区外部停车场。
小区喷水池周边不允许停车,如发现乱停车现象,保安会以劝说、贴告知书、加轮胎锁以及将该车号设为道闸黑名单禁止进入小区等方式进行管理。
加强外来车辆的管理,作好车辆入门登记工作,非小区车辆、联系不到业主本人进行确认的小区访客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非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车库。
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小区的停车秩序,文明停车!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停车场车位及交通组织管理一般分月租和临租两种方式,月租车位按月收费,临租车位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租,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管理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管理人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出入证给用户,并收取出入证押金。
2.出入证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出入证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更换手续。月租车位要按月定期缴纳。
车位管理费逾期不缴者,经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小区规划范围内的停车场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若用户遗失出入证,应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管理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出入证交回管理处,由管理处退回出入证押金。
用户出入证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
3.车位管理收费的标准
类型 | 大型汽车 | 小型汽车 | |
常租用户 | 80元/月 | 60元/月 | |
临时停车 | 白天 | 2元/次 | 1元/次 |
晚上 | 3元/次 | 2元/次 | |
车辆驶入小区半小时以内不予收费,但不得破坏小区交通组织。 |
4.车位管理收费用途
小区所有规划范围内的.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具有代替全体业主监督管理和支配的权利,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委托建安物业对小区停车场进行物业管理,小区停车场车位管理所得收益除去物业公司按照《威海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收取30%的物业费外(临时停车及已租长期车位不收物业费),剩余部分可作为小区公益事业的开支,如:小区垃圾清运费、社区文化活动经费等。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办法由xx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固定车位实行有偿使用,固定车位进行公开拍卖。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管理费。
第四条、物业公司负责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及秩序维护工作。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发生的损失由车辆所有人自行负责。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所有车辆进出小区须持xx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所有车辆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车管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造成损失由车主负担。
第六条、ic卡实行一车一卡制。不得转让或一卡多车。车卡不一致的车辆不准进出小区。
第七条、ic卡仅限小区居民及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申办车位登记手续时领取,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八条、外来车辆临时进出、停放小区实行登记制度。来访车辆应登记后领取临时卡,持卡进入。驶离时在小区出口处验卡、车、卡一致,交卡后通行。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停放小区超过半小时的收取车辆管理费,不足半小时的不收费。前来小区执行公务的警车等车辆出入小区可免缴费。
第十条、领取ic卡时需缴押金10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ic卡遗失或损坏的,应及时补办。补办时应缴成本费100元。
第十一条、非小区居民接送幼儿园入托幼儿的车辆不能进
入小区。各类大中型车辆,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不经允许禁止进入小区。
第十二条、小区车位满位,车管员应及时告示并拒绝其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
第十三条、小区设东西两个大门供车辆进出,司机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第十四条、为了保持小区的安宁,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晚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第十五条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第十六条、车位的设置:停车位分为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地上临时车位三种。固定车位标有编号,供车位所有者使用。临时车位无标志,主要供外来车辆临时停车。
第十七条、车辆的停放:小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车管员同意,来访车辆不得占用固定车位。车位内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车辆进入小区时应保持道路、停车位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绿化浇灌公共水资源清洗车辆,自家用水洗车,请及时清理洗车造成的污染。
第十九条、停放小区(车库)的车辆,停放完毕后,业主必须将车门锁好,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现金等随身携带,若放在车内出现丢失造成损失由个人自负。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公司只提供停车场地租赁和秩序维护服务,对车辆任何破坏丢失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主有特殊要求,可另选择停车服务,单独签署协议。
第二十条、小区居民可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等到物业公司办理ic卡申请登记手续;小区内单位工作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居民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部门处理: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车辆在小区内行驶途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协商无果的;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及财物的;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小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者,收回ic卡,停止使用固定车位或禁止车辆来访:经查确系伪造或仿冒、出售或转借ic卡的;不服从车管员与保安劝阻而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
第二十四条、因停车或行驶不当,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行为,车管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报告物业公司管理部备案,并对该车辆使用人进行公开警示或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
为了规范开停车管理,确保开停车的顺利进行及安全,以及生产信息的及时反馈,特制定本制度。
各生产装置大小修停、开车的管理。
3.1小修开停车
外因:计划性停水、电、汽,借机对部分装置进行检修;内因:设备故障单套装置停车,统称小修。
3.1.1停车要求
1)正常停车,根据生产技术部指令按停车方案进行安全停车,车间做好停车记录。
2)紧急停车,因工艺事故或设备故障需紧急停车,按紧急停车预案安全停车,停车后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并以书面材料上报停车原因。
3)停车后注意事项:
a.冬季装置停运后,要求对各容器、管道及机械设备进行防冻处理,尤其水系统,杜绝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将追究车间主任责任。
b.装置停运后系统需动火必须做到:置换到位,隔离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确保动火安全。
3.1.2开车流程及要求
1)开车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协调、调度,各车间根据生产技术部指令按开车方案组织开车。
2)开车前要求机、电、仪人员根据生产技术部开车指令提前1小时进入现场进行检查调试。
a.要求电运行值班人员在动力设备运行前1小时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力正常投运。
b.要求仪表工在工艺操作工的配合下提前1小时进入现场,对dcs控制系统及各气动调节阀进行调试,确保仪表系统能够正常投运。
c.要求车间组织工艺操作工在设备维护工和电运行人员的配合下对各运转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水联动试车,并对各管线、法兰、容器进行检查,确保无泄漏;确保动、静止设备能够正常投运。
d.开车前工艺车间主任对以上专业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后,方可下达开车指令(下附开车前条件确认及参加人员签到表)
3)在进入开车过程中要求车间严格按照开车方案进行开车,确保开车安全,并做好开车记录。
a.开车过程要求机、电、仪跟踪到岗,随时解决开车中存在的问题。否则因各专业服务不到位影响开车,将追究其责任。
b.开车过程中要求车间正、副主任及技术人员跟踪到岗,随时解决开车中存在的问题。否则影响开车进度或出现安全事故,将逐级追究其责任。
c.开车过程中的水、电、汽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配,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
3.2大修开停车
3.2.1职责与分工
1)技术总工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2)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机电部负责生产装置大修开、停车过程机、电、仪设备的监管。
4)安全部负责生产装置开、停车过程安全、环保监管。
5)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2.2停、开车方案的编制
1)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2)生产装置大修开始前15天,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技术部。
3)停开车方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机电部、安全部等进行审核,于大修开始前一周内审核完毕,由总工批准,批准后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
3.2.3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1)对各监管部门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解决。
2)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技术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总工签字批准。
3.2.4监管部门审核内容
1)停车
停车时间,停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停车主要注意事项;停车的关键操作步骤;停车后系统置换方案,标识置换流程示意图;生产装置清洗置换分析点及动火分析指标;系统隔离盲板安装具体位置;冬季大修需制定防冻方案。
2)开车
开车时间;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及必备条件;开车中的主要注意事项;开车操作步骤;大修后工艺、设备、管线变更记录。气密性试压步骤和要求;单体传动试车步骤和要求;拆除盲板情况。
3)审核时间
停、开车方案于大修前一周内全部审核完毕。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
4)开车前验收
a.化工生产装置大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车间主任组织车间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对装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生产技术部申请办理大修准开申请书。
b.生产技术部接到车间开车申请后报请总工,由总工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部及技术中心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联合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准开。
c.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修准开通知后,按照化工生产装置开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开车。
5)开车流程及要求
a.按小修开车流程及要求进行单装置开车。
b.开、停车过程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全部及技术中心全程监管,确保开、停车安全顺利进行。
6)开车后验收
各生产装置投运后,各监管部门在总工的组织下对投运后的装置进行再次验收,以此检验检修质量,及其装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一切影响生产因素和安全隐患;将查出的问题责令其整改,并对因检修质量影响开车的车间责任人拿出处理意见。
开车前条件确认表
停车条件确认表
开车现场参加人员签到表
物权法:
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3月20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的《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和6月3日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执行〈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对车库车位的租售问题进行了专门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充分保障业主对小区车库车位租售情况的知情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按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的相关信息填报完整的楼盘明细表和项目概况,并在“阳光家缘”网站公示。
2、规定开发企业在预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应向购房人明确告知车位、车库的数量、租售方式、租金标准或最高售价等情况,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保障业主的首先租售权。
1、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得向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或出租。在已满足本项目业主购买和租赁需要的前提下,开发企业确需将车位、车库出售或出租给本项目业主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办理,也就是租赁业主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最长不超过6个月。
2、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数量无法满足本项目业主需要的,开发企业应采取竞标、摇珠等公开竞争方式出售、出租。
3、车位、车库权属人出租或转让车位、车库,也应当首先满足本项目业主的需要。
第三,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
1、规定商品房项目车位、车库不得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
2、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数少于本项目的房屋套数的,每购买一套房屋只能租售一个车库车位。
3、为切实保障业主的公平分配权,车位、车库房地产权证应当注明权属人已购买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号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以便主管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
第四,允许增建机械和其他车库车位。
为解决广州许多较早建设的小区缺少车库车位配套建设的实际问题,规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投资增建地上停车位,未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依照本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开发建设机动车机械停车位,但该类车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并应当首先满足建筑区划内业主的需要。
第五,鼓励提供机动车位供临时停车。为解决部分小区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的问题,还确定了鼓励开发开发商提供机动的车位,供临时停放的车辆使用。
第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义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第七,规定平时利用人防工程停车的车位、车库办理房地产权证,但需注明相关使用注意事项。
第八,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出售或者出租。
第九,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第十,监管惩罚措施。规定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求其整改并退回违规所得,并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曝光。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的管理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其他宠物豢养规定。参照以下养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法律依据。
第五条《市犬类综合治理实施意见》;。
第六条《市犬类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条《市关于依法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
第八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限制养犬规定》。
第三章小区内养犬条件。
第十二条养犬人必须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和《养犬许可证》到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证豢养行为。
第十五条合理饲养和管理所养犬类,避免饲养犬只狂吠影响他人。家中无人时,应将犬只妥善安置。
第十八条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儿童游乐场和居民休闲活动区;。
第五章处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如养犬人所养犬只侵扰他人,物业公司以书面责令整改无效后,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或通过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及通过法律诉讼向养犬人追讨赔偿。
1、领取停车证的住户请按停车证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异区、异位停放,无故乱停、乱放的车辆,出现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2、小区内严禁鸣笛、超速行驶,小区内行车最高速限每小时5公里。车辆进入小区后,应沿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车路口。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油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以防火灾。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8、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9、区停车场实行刷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后补办。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公司有权终止该停车卡继续使用,因此造成的刑事责任由车主承担。
10、临时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从进门口领取停车证后,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车辆管理员指定的位置,计时收费。
11、临时停车分钟以内停车免费;超过分钟不足小时的收费元/次;超过12小时按天收费,每天10元。
12、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或接受临时停车卡将视为对车场管理规定的遵守和确认。
13、载人或运送货物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在保安指定位置,人下车或卸完货物后,机动车辆立即离开小区,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否则按临时停车收费。
14、小区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停车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为了更好地保证安全生产,解决岗位上安全与生产矛盾问题,确保皮带机检修和使用过程中设备不被损坏、人员不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1#原料9#10#皮带机不断电换刮板护皮检维修作业。
3.1运行中如发现皮带跑偏、打滑、乱跳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并联系维修工进行调整。皮带打滑时,严禁用脚蹬、手拉、压杆子、搬转轮和皮带间塞东西等方法处理。皮带松紧度不合适,应及时调整拉紧装置。
3.2搞好皮带机编号,确保编号与配电室一致。
3.3皮带机涉及检修、调整、清理必须办理《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安全许可证》(见附件)。
3.4皮带机检维修特殊管控措施(不断电换刮板护皮)
3.4.1办理《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安全许可证》由工艺技术员办理,安监部终审。
3.4.2联系操作工现场停机挂牌,同时当班班长和分管技术员(或值班干部)到现场;
3.4.4作业时皮带机控制按钮处安排专人监护,手指在停止按钮位置;
3.4.5需试车时联系到位确保作业人员全部离开皮带机之后方可。
附件:《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安全许可证》样式
附件:
皮带机名称:作业内容:作业时间:
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监护人:
操作工:安全措施编制人:安全措施审批人:
注明:本次作业类型:检修()调整()清理()
与本次皮带机作业有关的'具体措施:
1、皮带机调整(跑偏、护皮漏料等)、清理作业时,皮带机停止运行并在现场电源开关(按钮)上悬挂“禁止启动”牌。责任人(操作工和班长以上管理人员)签名:
2、皮带机检修作业前,操作工联系电工开停送电联络票对皮带机有效断电,并在配电室和检修现场电源开关(按钮)上悬挂“禁止启动”牌。责任人(电工和操作工)签名:
3、皮带机检修作业开始前,操作工手持停送电联络票到现场和作业负责人一道进行现场验电。责任人(操作工和作业负责人)签名:
4、在涉及有毒有害区域的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现场配备防毒面具个。责任人(作业负责人)签名:
5、在涉及有酸、碱、醇等腐蚀性物料区域内的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时,现场配备冲洗水,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酸碱雨衣、面罩、胶鞋和手套。责任人(操作工和作业人员)签名:
6、皮带机涉及敲击、打磨、拆卸等飞溅性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责任人(作业人员)签名:
7、皮带机检修时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等其它特殊作业时,严格按照其它作业相关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并落实安全措施。责任人(作业负责人)签名:
8、其它措施:
皮带机(检修、调整、清理)作业开始前,经作业负责人、操作工双方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操作工签字:交,作业负责人签字:接。
皮带机作业完成后,操作工持停送电联络票联系电工送电,经作业负责人、操作工双方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且无其它遗漏问题,试车正常签字确认进行完工交接。
作业负责人签字:交,操作工签字:接。
1、的士、摩的、2.5吨以上载重货车及工地施工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
2、车辆停放按有偿服务收费,办理固定车位停放按月交纳服务费,实施ic卡控制进出,临时进出停车按标准时间交纳服务费,实行抄卡发凭证进出。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时速请不要超过15公里,请不要鸣喇叭。
4、车辆请按指定地点停放,不要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上,不得停放在车库、杂屋、单元门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5、运输货物车辆在搬运货物完毕后,不得停留停放在小区内,需立即行出小区。
6、物业管理区域内严禁的士、摩的等客、拉客。
7、车辆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四、楼栋出入:
1、请大家维持好楼栋进出口秩序,人员、车辆、物品不得堵塞,以免影响进出秩序。
2装货车辆,请停放在门厅右侧,不能防碍交通,货物装卸完毕,请立即驶出小区,不要在小区滞留。
3、散装材料、物品、装修垃圾请按要求袋装进入垃圾堆放处。
4、未经允许、无正当理由,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楼栋,来访,寻亲客人请接受管理员的询查登记。
5、本小区电梯为乘载电梯,非特殊情况不得运送大量货物,如有实际需要,需向管理处申请,并在管理员指挥使用,不得强行超载、或不规范使用电梯、损坏电梯设备,保持骄箱清洁。
6、不要侵占楼栋公共区域,损害公共设施设备,破坏公共环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我们将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造成损失的将责令赔偿并处罚违约金。
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933号)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区,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
第四条住宅小区停车应具备停车场地,并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
如需在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停车场地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业主、住用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划定车位。
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仅限于本住宅小区内业主、住用人停车和外来人员临时停车;禁止在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包月停放大客车、1吨及以上货车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和职责:(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对车辆进出进行登记;(三)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对停放的车俩进行巡查;(四)负责公共停车场地的卫生及其维修;(五)定期清点场内车辆。
第六条停车管理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二)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产权属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场地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1)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15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2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8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2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5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次)2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加收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没辆12元,按12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8元的,按8元收取。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7座及以下客车和1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次)1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1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第八条产权属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30元。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
第九条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基准价格基础上+/—20%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格标准。
1、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30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50元。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时1元。每辆(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2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每辆18元,按18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基准价格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审批。
第十条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免收停车管理费。
第十一条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得收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收费的,须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与车辆包月停放用户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车辆进出实行登记制度,并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严格按规定收费。
第十四条停车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公司须在停车场地或收费处公开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目表,标明停车场地产权属性、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停车管理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如执行本办法收费标准有困难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小区的其他住宅,其停车管理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施物业管理的的非住宅小区的非住宅,其停车管理费按宁波市物价局有关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为尽量满足xxxx住户停车需求,明确物业公司责权,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特制定小区停车管理规定,以资大家共同遵守。
1、领取停车证的住户请按停车证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异区、异位停放,无故乱停、乱放的车辆,出现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2、小区内严禁鸣笛、超速行驶,小区内行车最高速限每小时5公里。车辆进入小区后,应沿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车路口。
3、车辆进入小区内行驶一律开启近光灯,保持行车距离,确保安全。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请勿在停车场内抽烟,车内垃圾及烟蒂丢弃在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停车场内一律禁止储存汽油、保养用油或其它挥发性易燃油料如松香水、香蕉水、去渍油等,以防火灾。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8、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使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9、区停车场实行刷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后补办。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公司有权终止该停车卡继续使用,因此造成的。刑事责任由车主承担。
10、临时出入小区的机动车辆,从进门口领取停车证后,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车辆管理员指定的位置,计时收费。
11、临时停车分钟以内停车免费;超过分钟不足小时的收费xx元/次;
超过12小时按天收费,每天10元。
12、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场或接受临时停车卡将视为对车场管理规定的遵守和确认。
13、载人或运送货物的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在保安指定位置,人下车或卸完货物后,机动车辆立即离开小区,其间不得超过90分钟,否则按临时停车收费。
14、小区停车场只提供车辆停车使用,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
随着停车场管理系统的逐渐增多,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也日趋完善,根据规定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下面是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的几点基本要求:
一、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二、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三、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四、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停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五、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六、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七、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八、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1.1地下停车场按月/季/年出租,并签定正式车位租赁合同,车位租金按深圳市物价局、住宅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30日前收缴下月租金,租金只能预交不可拖欠。拖欠租金按合同规定执行。
1.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进口处领取《车辆出入卡》,方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停车。
1.3出场车辆必须在道口岗亭或地下停车场出口交回《车辆出入卡》,车管员在对车辆、司机、停车证、查验无误码后方可放行。
1.4车场停车证由车主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于识别,车辆入场后停车证由车主妥善保管,作为出入地下车场存、取车凭证。
1.5凡与车位登记牌号不同的车辆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场。
1.6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的车内,要关好车门、车窗,做到车停人走。
1.7车管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1.8车主停车证一旦遗失,要立即向管理处申明,并要求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2.1地面停车场车辆停车半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按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2.2长期使用地面车位的用可购买月/季/年卡或临时停车卡,收费标准参照深圳市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每月30日前到管理处办理下月停车卡,停车月卡可使用到次月3日。
2.3车辆进入车场道口,必须用行驶证换取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方可进场停车,出场时凭临时停车证或月卡、车位牌换回驾驶证。停车期间由车管员打卡计时。
2.4停放在车场的所有车辆,必须关锁好车门(窗),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3.1除公司领导、管理部工作人员和管理处领导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3.2如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管理处领ww导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搜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
1.0目的`:维护停车秩序,保证车辆安全,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护卫员严格管理、认真执行。
4.0基本内容。
4.1.1地下车库车位分出售和出租分类,出售车位属客户一次性买断;出租按年(月)出租;车主到管理处签定车位租赁合同,办理车辆出入卡,车位租金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租金不可拖欠,只能预交,拖欠租金按合同执行。
4.1.2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必须在车库进口处完成刷卡操作程序,方可进入地下车库停车。
4.1.3出库车辆在地下车库出口处,凭出入卡刷卡出场,护卫员在对车辆、司机、出入卡确认后放行。
4.1.4客户应将小区车辆出入证放在汽车挡风玻璃左侧醒目处,以便识别,车辆出入卡由客户妥善保管随身携带,作为出入凭证。
4.1.5客户所租车位原则上属专位专车,如果客户要停放不同牌号的车辆,必须事先到管理处登记,凡与车位登记之不同牌号车辆不得停放地下车场。
4.1.6客户不要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停放后,请检查是否关好门窗。
4.1.7护卫员必须严格履行车辆出入登记手续,认真执行规定,对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4.1.8客户若不慎遗失出入卡,应立即向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4.1.9临时停放车辆实行计时收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4.2.1地面停车场为客户车辆来往临时停车提供方便。
4.2.2地面停车场车位出售、租赁手续与上述相同。车辆停放收费按政府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4.2.3停放在小区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客户必须关好车门窗,请勿将贵重物品留置在车内,以防止丢失。
4.3本小区停车场只提供停车场地,车辆若有遗失或损坏由客户自行承担,管理处有义务协助客户报案。
4.4凡客户在本小区停车场内停放车辆与管理处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则由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