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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5篇)

作者:影墨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模板5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篇一

下面是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起诉状

原告:淄博市xxx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xxx职务:主任

住址:xxx

被告:xxx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xxx职务:厂长

住址:xxx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3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2000年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2014年和2015年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xxx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xxx

2015年x月x日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篇二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共计32200元;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10060.80元;

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营损失3573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9月7日签订《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被告将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xx庄园8#楼的xxx房出租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租赁期自9月8日至209月7日,共计36个月。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时间分别为209月7日、29月7日、9月7日;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付十二押一”。

年9月7日,原告向被告交付2014年9月8日至年9月7日房屋租金60000元及押金5000元,并开始装修、营业,装修共花费10060.80元。2015年12月,在原告忙于其他业务期间,被告擅自解除合同,将房屋租给他人,致使原告原定的业务无法开展。

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对方拒不继续履行,对原告的要求置之不理。

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合同事实清晰、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15年4月日

附:本诉状副本2份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篇三

答辩人:张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黄xx、王xx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xxx年4月28日签署第一份租赁合同之前,广州国际轻纺城就已经在涉案楼房外加高了地面,使得本案中的一楼房屋实际上成为了“负一楼”。而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涉案房屋房地产平面图及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一显示,涉案房屋沿街一面是一堵墙,并不存在被答辩人所说的大门,因此也就不存在是由答辩人将涉案房屋沿街面改建封死一说,因为该房屋临街一面本身就是低于地面的一堵墙。

2、按照之前所说,由于广州国际轻纺城将涉案楼房外的地面加高,一楼变成了“负一楼”,二楼变成了“一楼”,因此,答辩人依靠涉案楼房的外墙做成了商铺,实际上依附的是二楼的墙面,和被答辩人是没有关系的。

3、所谓门市,指的是工商业者经营零售业务的店面,并没有法律规定门市必须是临街的。实际上,答辩人做了商铺后,将地上的商铺和涉案的地下房屋连为一体,除了被答辩人所说的“铁栏杆窗户搭梯子”进出外,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二显示,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而在答辩人的日常经营中,这间租赁的房屋并不是作为仓库适用,而是答辩人的货品展示间,是与答辩人的地上商铺合为一体作为答辩人的门市适用。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拆除自建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答辩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显示,答辩人自建的房屋目前已经纳入广州国际轻纺城的正式管理范围,且是建在轻纺城的土地之上,与被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拆除答辩人自建的房屋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2、《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房屋属于违建,可以向该执法机关投诉,而不应该在本案中处理。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肯定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审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篇四

原告:淄博市***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职务: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133504.75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286054.75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38137.5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38137.5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租赁合同1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20xx年*月*日

金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有效期篇五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元及利息(暂计至_______年_____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